第1篇 地质管理制度范本
1. 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做好矿井地质管理工作,切实为矿井安全生产服务。
2. 部门地质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地质观测、 勘察,做好记录,建立相关台帐。
3. 填绘专门的矿井地质图,地质情况和数据要准确,日常勘察、观测情况要及时填图,特异常情况要做醒目标记。
4. 必须做好各种地质图纸、资料的存档、保管和保密工作,不经矿主管领导的批准,不得外借。
5. 对于矿井设计,新区域的发展或采区地质异常变化影响安全生产的,要进行地质情况勘察,作出地质情况调查报告,提供可靠依据。
6. 认真抓好'三量'管理,做好每季'三量'核算、填绘上图、上表和汇报工作,为矿井维持'三量'的动态平衡提供数据,以利于及时调整生产布置。
7. 在进行地质勘测调查中,当实际情况或数据与原勘察情况数据不符时,按实际情况及时进行纠正。
第2篇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1、要熟练使用罗盘、光学经伟纬仪、并能熟练进行经伟纬仪的计算,并爱护好测量仪器。
2、要熟知《云安煤矿地质勘探报告》和《云安煤矿安全专篇》对地质、地形勘测要求。
3、对掘进工作面每周的中、腰线一定要测量定位好。
4、对回采工作面伪倾斜角度,顶底板岩层变化情要及时测量分析,预防顶底板事故发生做好技术分析。
5、对采掘工作面遇到的断层裂隙要及时分析掌握,预裂隙突然来压来水,顶板垮落,煤层走向层理不清晰。
6、巷道贯通时要坚持用经纬仪测量,预防贯通时安全事故发生。
第3篇 内业成果地质测量图件资料管理制度
1、内业成果资料必须按井下巷道的编号填制封皮,并注明成果完成时间,存档保管。
2、地质测量图件的图号,按图纸编号分类编制填写,除按坑口需用和科室使用份数外,必须留两份按坑口分装存档保管。
3、各种测量原始记录薄在内业成果整理结束后,必须按坑口分类一并和内业成果存档保管。
4、全矿范围内的各种地质资料和地质勘探资料,必须分项存档保管。
5、内业成果和地质测量图件等秘密资料是国家和企业的宝贵财富,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外单位和个人提供转借,否则后果自负。
第4篇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1 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凡井巷贯通和掘进巷道透峒室,老巷老塘或向水,火,瓦斯等危险边界掘进时,必须在岩巷剩下15-20米时,煤巷剩下20-30米时 ,综掘剩下50米时,测量人员必须向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发出贯通通知单,并在现场标出透点位置,以便采取安全措施。
2、当采掘工作面经过其它巷道或危险区的上下方,其间距小于25米时,测量部门应向有关单位发出安全通知单。(附平面,剖面图尺寸)
3、在掘进工作面贯通另一井巷时,必须有准确的是在两工作面相距50米时,地测部门必须下达通知书,余20米时地测下停头通知书,施工单位必须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
4、石门穿层巷道要揭煤时,地质人员必须严控制掌握所揭煤层的层位和到迎头的距离及 进展情况变化。迎头到揭煤最少距离为15米时,必须停头打钻查明层位的实际距离和煤层赋存情况,根据钻探成果整理,绘制平,剖面图纸,提供给有关部门领导做揭煤工作的具体安排。
5、凡接近巷道转向,变坡,地质构造变化,突水预兆,瓦斯变化等特对情况时,地测人员除及时深入现场 掌握第一手资料外,应三班向施工单位了解情况,以便及时时做好服务。
6、及时按旬进尺和月进尺填报上图,定期交换。
第5篇 夏季台风地质灾害安全管理制度
1、及时了解掌握气象信息,增强预防台风、暴风雨、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能力,防止坍塌、倒塌和触电事故的发生。
2、每次台风、暴雨来临之前,要认真组织检查,重点检查临近山坡的建筑物、道路,简易排档等,及时整改隐患。对来不及整改又涉及到人员安全的,应迅速组织人员撤离,确保人员安全。
3、台风、暴雨过后,要组织对现场进行复查,确认无隐患后,才能正常经营。
第6篇 夏季台风、地质灾害安全管理制度
1、及时了解掌握气象信息,增强预防台风、暴风雨、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能力,防止坍塌、倒塌和触电事故的发生。
2、每次台风、暴雨来临之前,要认真组织检查,重点检查临近山坡的建筑物、道路,简易排档等,及时整改隐患。对来不及整改又涉及到人员安全的,应迅速组织人员撤离,确保人员安全。
3、台风、暴雨过后,要组织对现场进行复查,确认无隐患后,才能正常经营。
第7篇 内业成果和地质测量图件资料管理制度
1、内业成果资料必须按井下巷道的编号填制封皮,并注明成果完成时间,存档保管。
2、地质测量图件的图号,按图纸编号分类编制填写,除按坑口需用和科室使用份数外,必须留两份按坑口分装存档保管。
3、各种测量原始记录薄在内业成果整理结束后,必须按坑口分类一并和内业成果存档保管。
4、全矿范围内的各种地质资料和地质勘探资料,必须分项存档保管。
5、内业成果和地质测量图件等秘密资料是国家和企业的宝贵财富,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外单位和个人提供转借,否则后果自负。
第8篇 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
1、地质测量图纸资料必须设有专人管理,负责保管,发放,借阅,复制使用的管理工作。资料保管必须符合防火,防潮,防盗的要求。
2、凡提交矿内各单位使用的图纸资料,必须经过地质或测量负责人审核,队长签字,报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方能提供。矿内各单位需要临时索取地测资料或数据,须经地质或测量负责人审查允许,个人不得随意提供。
3、凡上报的地测资料,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能报出.其数据必须以地测部门提供的为准,其它部门不得任意提供。
4、外单位借阅,索取地测资料时,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凡借阅资料、图纸,均不得转抄、复制。只有单份的图纸资料不得外借。
5、外单位索取、转抄、复制地测图纸资料时,必须列出清单,经 矿总工程师批准,方能提供,并收取书本资料费。凡索取、转抄、复制的图纸资料,都要注明复制、转抄、索取日期,其保密责任由素取、转抄、复制单位负责。
6、向国外提供地测资料图纸,要按国家标准合作和交流项目,严格控制范围、份数。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规定,经 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上报主管部门。
7、地测人员自己使用的地测图纸资料,必须爱护好,注意保密,不得损坏、丢失,否则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8、所有地测资料 〈包括数据、台帐、卡片、图纸等〉的保管业务分门别类,查找方便,有目录 、索引。
第9篇 地质预报管理制度
1、在采掘活动中,主管部门、生产技术科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井下工作面,对煤岩层变化、煤岩情况、构造情况作详细观察、记录,情况有异立即与生产技术科联系,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生产技术科对反馈上来的情况必须及时分析或下井详查,并有记录,否则对生产技术科科长罚款100元/次。
2、生产技术科要经常有人到岩巷掘进面观察岩层及岩性情况,准确预测出煤岩关系,以指导岩巷掘进,并有记录可查,如有变化和需要采取的特殊措施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否则罚款50元/次。
3、生产技术科要经常有人到煤巷掘进面了解煤层、煤性、地质构造情况,并根据已有钻孔资料和岩巷掘进收集的资料,对前方地质情况做出正确预测,如有变化和需要采取的特殊措施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以指导煤巷掘进,并有记录可查,否则罚款50元/次。
4、采煤工作面生产前,地质部门必须对采面地地质情况做出全面预测,否则罚款50元/次。
5、生产技术科必须及时修改地质图并将地质变化情况、地质预测情况及时送到主管矿长、瓦斯治理人员、安通科或其他有关单位和领导处,用以及时修改瓦斯地质图,指导安全生产。否则对生产技术科罚款50元/次。
6、瓦斯治理人员根据钻孔资料、瓦斯梯度和已揭露的煤岩地质情况,对前方瓦斯做出科学判断,以便实现瓦斯分极管理,否则对瓦斯治理相关人员罚款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