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防火、防爆、防毒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防止火灾、爆炸、毒气泄漏事故故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职责:
3.1管理部负责安全检查,提出整改意见,报总经理核准;
3.2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定义:
4.1公司易燃、易爆物品为:
汽油、柴油、油漆、有机溶剂、氰氧化合物、去渍油、镁合金、抛光粉尘;
4.2公司有毒物品为:
油漆、有机溶剂、去渍油;
5。职掌与作业流程
5.1防火、防爆、防毒要求
5.1.1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管理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5.1.2禁止使用汽油、苯、去渍油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5.1.3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纸板、抹布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5.1.4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5.1.5在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5.1.6设备检修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检修制度”。
5.1.7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厂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
5.1.8公司内所用员工必须分批轮流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掌握灭火知识,并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5.2防火、防爆、防毒的主要措施。
5.2.1定人、定岗、定期对场内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急灯、安全出口灯进行检查;
5.2.2定人、定岗、定期清理抛光、研磨集尘箱;
5.2.3定人、定岗、定期检查公司电、气线路,严禁乱接电、气线路;
5.2.4在易燃、易爆场所安装防静电、防漏电装置;
5.2.5减少餐厅的液化气存储量,并在液化气钢瓶处安装液化气泄漏报警装置;
5.2.6作业场所禁止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品;
5.2.7加强易燃、易爆品领用管制;
5.2.8禁止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尼龙等化纤衣服,在易产生静电及存有易燃、可燃气体的危险场所工作;
5.2.9严格控制有毒物品的领用量。
6.参考文件
无
第2篇 日常防火和明火管理制度
1、矿井必须按《规程》要求严格实行明火管制,建立健全明火管理制度;
1.严禁携带明火下井;
2.工业广场内的进、回风井口20米内严禁烟火;
3.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4.井口和井下电气设置必须有防雷电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
5.井下和井口房电焊、气焊作业必须按《规程》规定进行;
6.严禁使用产生火焰的爆炸材料和爆破工艺;
7.严格火区管理;
2、凡存有可燃材料、可燃气体和可能产生明火的地点是严重的外源火灾隐患地点,应制定管制和检查措施;
3、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第3篇 风电场电缆防火封堵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将电缆的监督工作做的更细,顺利达标、创精品工程,提高施工工艺水平,保障安全生产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避免因电缆问题而导致不必要的电力事故,同时结合二十五项反措要求,就电缆的巡视检查、维护、告警工作做以下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场电缆防火封堵,确保风电场安全生产。
3引用标准: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电气篇)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4内容
4.1 组织管理
场长:皮华忠
专责人:董菁
成员:张庆、徐晟、笪亚东、夏文荣、曾志平、黄义军等其他成员
4.2专责人的职责:
4.2.1协助场长做好电缆防火管理工作,掌握设备运行情况。
4.2.2制定本单位的防止电缆防火的组织技术措施。
4.2.3督促、执行有关电缆规程,落实电缆防火制度。
4.2.4及时处理运行、安装、试验中发现的电缆设备缺陷,对危及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应立及向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汇报。
4.2.5做好电缆的技术培训工作。
4.2.6负责台帐的建立。
4.3点检员的职责:
4.3.1负责所辖35kv配电室、380v配电室电缆、控制电缆台帐的建立、每年的核对、上报。
4.3.2负责试验完的电缆台帐的审核、验收。
4.3.3负责电缆的缺陷审核、上报传递。
4.3.4负责所辖35kv配电室、380v配电室电缆的巡试检查、主要包括测温检查等。
4.3.5负责新建、技改、扩建等工程的验收、投运准备工作。
4.3.6负责文件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等工作。
4.3.7负责总结上报等工作。
4.3.8负责防火隔墙的检查、巡视。
4.3.9负责所辖35kv变电站的控制电缆电缆沟的清扫、维护。
4.3.10负责电缆缺陷的消除工作。
4.3.11负责电缆防火知识的学习工作。
4.3.12负责各类电缆、中间、终端电缆的储备工作。
4.4 制 度:
4.4.1电缆的巡视与主设备同步进行。
4.4.2电缆的缺陷管理与主设备相同。
4.4.3二次电缆与35kv、10kv电缆的巡视、维护相同。
4.4.4电缆沟必须清洁每月检查一次,同时定时结合设备检修对其进行清扫,即每年春检进行清扫一次。
4.4.5必须建立所管辖设备的电缆清册。
4.4.6电缆的试验规程必须更新、补充。
4.4.7各级人员的电缆灭火工作必须熟悉。
4.4.8所辖35kv、10kv配电室的电缆防火隔墙必需符合要求。
4.4.9电缆必须有走向的标志。
4.4.10电缆防火预案必须建立。
4.4.11电缆的竖井严禁堆放杂物。
4.4.12电缆的选择与敷设应按《火力发电与变电站设计规范》执行中。并与主体工程一同投运。
4.4.13对新建、扩建的低压、直流电缆进行载流量的核算,防止过载运行。
4.4.14加强新建、扩建电缆的交接试验和验收工作。
4.4.15对检修、新建、扩建的电缆沟孔要严密封堵,不得漏光。
4.4.16新建、扩建电缆不得有交叉,并留有人行横道。
4.4.17防火隔墙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4.4.18停用和改建后的电缆不得乱放,必须拆除。
4.4.19电缆要采用分段隔层。
4.4.20新设计的要考虑电缆走向、弯曲半径要符合规定。
4.4.21对新建、扩建的电缆要严格进行封堵,对与不能进行封堵的要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进行防护。
4.5电缆防火的组织措施
4.5.1认真贯彻“以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确保运行中设备电缆的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地减少导致电缆的着火的内外因素。
4.5.2在场长的领导下,专责人的管理下负责全场的电缆防火管理工作。
4.5.3建立电缆维护、巡视、检查 管理制度,按电缆分类落实到班组。
4.5.4应有电缆清册和电缆走向图。
4.5.5配备合格、符合标准的消防工器具。
4.6电缆防火的技术措施
4.6.1施工、维护单位应有公安消防部门的防火消防资质证书,作业人员应有防火封堵施工经验,熟悉防火封堵的技术要求。
4.6.2施工、维护人员必须通过三级安全教育。
4.6.3凡参加高空作业的人员应进行体格检查,经医生诊断有不适宜高空作业病症者(如高血压、头晕等),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4.6.4施工、维护人员应熟悉电缆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
4.6.5熟悉相关的施工图纸及现场施工环境。
4.6.6施工、维护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名称。
4.6.7施工、维护人员必须按规范及图纸施工。
4.6.8所有的防火封堵材料必须有合格证书。
4.7施工方法和工艺要求
4.7.1电缆的施工规范要求
4.7.1.1电缆的防火阻燃施工规范要求:
a.在电缆穿过竖井、墙壁、楼板或进入盘、柜、电缆管等处的孔洞时,电缆都必须做防火封堵。
b.防火封堵主要采用有机堵料、无机堵料、防火包、防火涂料和防火隔板相结合的方式。
c.电缆的防火封堵材料必须由公安消防部门认可的生产厂商提供,生产厂商必须提供产品的合格证。
4.7.1.2电缆沟内每格60m设防火隔墙。
4.7.1.3.通向主控室、电缆夹层、柜、盘的电缆孔都应进行密实的封堵,不得采用木板材料易燃材料进行封堵。
4.7.1.4.在动力电缆的中间接头盒两侧紧靠2—3m的地段以及并行电缆(同一层)的其它电缆,均应涂刷防火涂料,如在其上、下方有电缆时应设防火隔板。
4.7.1.5.已老化的和不符合的电缆,应更换其电缆。
4.7.1.6.蓄电池直流盘的电源电缆应单独穿管或涂防火涂料。
4.7.1.7.事故照明与其它电缆共用一通道时,可在重点部位采用涂防火或包扎阻燃带。
4.7.1.8.电缆应按规程定期试验。380v低压电缆使用1000v的摇表测量绝缘电阻,其绝缘电阻不低于0.5mω。
4.7.1.9.做电缆头应办里动火作业票。
4.7.1.10.开关柜电缆进盘孔洞防火封堵
4.7.1.11.用膨胀螺丝将防火隔板固定在楼板底部的波纹板上,防火隔板应比电缆进盘孔洞四周大100mm。
4.7.1.12电缆穿楼板部分用有机堵料均匀包裹严实,厚度大于20mm,高度不低于楼板的厚度;然后用有机堵料将防火隔板与波纹板接触面封堵严实。
4.7.1.13将无机堵料加规定比例的水搅拌成具有一定稠度的砂浆,从盘柜内部将无机堵料砂浆罐进隔板夹层中,24 小时后基本固化,7 天后完全硬化。
4.7.1.14在开关柜底层(封堵层上部)放一块防火隔板,用有机堵料将防火隔板缝隙全部封实,并抹平。
4.7.1.15从防火隔板至桥架1.5m 的范围内用防火涂料均匀涂刷,一般需要涂刷3~5 遍,每次涂刷间隔时间应不少于4 小时,确保干燥后的厚度≥0.7mm。
4.7.2. 电缆及电缆桥架穿墙防火封堵
4.7.2.1. 在穿墙孔洞的一侧先用防火隔板封平,防火隔板的缝隙用有机堵料封实。
4.7.2.2. 在电缆周围30%的区域用有机堵料封实。
4.7.2.3. 在穿墙空洞与桥架之间用防火包交叉紧密叠实,最后在将另一侧用防火隔板封平,然后用有机堵料封实。
4.7.2.4. 隔板两侧1.5m 的范围内用防火涂料均匀涂刷,一般需要涂刷3~5 遍,每次涂刷间隔时间应不少于4 小时,确保干燥后的厚度≥0.7mm。
4.7.3. 电缆竖井防火封堵
4.7.3.1. 用镀锌角钢(或槽钢)在电缆竖井穿楼板处做一个水平框架。
4.7.3.2. 然后在框架上铺一层防火隔板,并将其固定在框架上。
4.7.3.3. 用有机堵料将防火隔板的缝隙及电缆竖井与楼板四周封堵严实,电缆竖井穿楼板处必须全部封实。
4.7.3.4. 然后在电缆竖井处用防火包交叉叠实作一个防火隔断层,防火包码放厚度大于200mm。
4.7.3.5. 在防火包的上面铺一层防火隔板,用有机堵料将防火隔板之间的缝隙及电缆竖井与楼板四周封实。
4.7.3.6. 隔板两侧1.5m 的范围内用防火涂料均匀涂刷,一般需要涂刷3~5 遍,每次涂刷间隔时间应不少于4 小时,确保干燥后的厚度≥0.7mm。
4.7.4. 电缆穿管防火封堵
4.7.4.1. 电缆保护管及电缆埋管在竖井、墙面、电缆沟等处的管口必须用有机堵料全部封堵严实,塞入管口的有机堵料的厚度必须大于200mm。
4.7.5. 电缆桥架防火封堵
4.7.5.1. 电缆桥架每隔20m 必须建立一个防火隔断点。
4.7.5.2. 用防火包在每层桥架上交叉叠放成一个防火墙,防火墙高度高于每层桥架上平面200mm,宽度为240mm;防火墙处的桥架之间用防火隔板固定。
4.7.5.3. 在防火墙两侧1.5m 范围内的电缆用防火涂料均匀涂刷,一般需要涂刷3~5 遍,每次涂刷间隔时间应不少于4 小时,确保干燥后的厚度≥0.7mm。
4.8. 安全文明施工
4.8.1. 本项目施工的安全风险主要有:
a.高空作业时可能发生坠落
b.高空作业时发生高空落物
c.使用电动工具发生触电事故
d.在带电区域敷设电缆,施工人员误触到带电设备发生触电事故
e.在已敷设电缆的桥架上安装防火隔板时碰坏电缆。
4.8.1.1. 所有的施工人员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安全带要系在上方牢固的构件(或上方牢固的脚手架)上,防止高空坠落。
4.8.1.2. 高空作业时电动工具以及扳手等小型工具应系安全绳,小型工器具应编号,防止高空落物。
4.8.1.3. 高空作业时如果下方是人行通道,应围安全绳,悬挂警示牌,设安全监护人或采取安全隔离措施。
4.8.1.4. 使用电动工具时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8.1.5. 进入带电设备区域敷设电缆,应取得运行单位同意,办好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并且设有专人监护。
4.8.2. 脚手架按有关规定进行搭设,且应有防护栏杆,并经检验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脚手架的工作面上必须满铺竹篱笆,并绑扎牢固。
4.8.3. 开工前,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应对安全防护设施予以确认。防护设施不完备,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
4.8.4. 严格执行施工方案、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参加交底人员必须签字。
4.8.5. 作业人员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做到“四不伤害”。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具等设施每天使用前应检查是否完好。
4.8.6. 严格遵守安全规范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十条禁令。认真进行每天的“班前会”和班后安全小结,并做好记录,进入现场的人员必须统一着装。
4.8.7. 安全设施(如脚手架、围栏等)的拆除必须经过安全员的许可,由搭设人员拆除。
4.8.8. 尽量避免夜间施工,但夜间施工必须有充足的照明。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气候,室外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4.8.9. 在带电设备等危险作业施工时,要在醒目处挂警示牌
4.8.10. 职业健康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措施
4.8.10.1. 防火材料应堆放整齐,施工完毕后应将多余的材料及时收回,保持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整洁。
4.8.10.2. 电缆防火材料在现场应堆放整齐,标示清楚,并做好防止二次污染措施。
4.8.10.3. 施工前应准备好口罩、毛巾、手套等防护用品,确保施
4.8.10.4. 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扫施工现场,保持环境卫生清洁、整齐;确保周围电缆及设备无二次污染。
4.8.10.5. 施工废料应及时放入废料箱内。废料箱应有专人清理,确保工完料尽场地清。
4.9. 参考文件
4.9.1. 风电场优质工程安装质量要求。
4.9.2. 公司管理制度。
4.9.3. 有关的安全规程。
第4篇 公共娱乐场所立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二)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三)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四)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五)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六)营业结束时,应切断非必要电源。
第5篇 商店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要求,切实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商店主要负责人为本店的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适合本店特点的防火安全制度和保障防火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督促其落实;组织制订防火工作计划,督促本单位、人员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进行防火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及培训;组织管理、维护防火设施、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落实。
三、各重点防火部位,实行昼夜24小时有人值守制度;其防火安全措施按《重点防火部位安全管理规定》、《消防(控制)室安全管理规定》、《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等规定落实。
四、严格用火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吸烟;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等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应按规定审批,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作业。
五、严格用电安全管理。各类电线、电器的安装、使用均应符合用电安全、防火安全规定;严禁乱拉电线,严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
六、加强防火水源管理。保持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禁止将防火专用水源挪作它用。
七、加强对易燃、有毒气体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八、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处堆放障碍物,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九、保障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排烟送风、自动喷淋、火灾事故广播、火险报警等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十、遇有火灾险情,要迅速组织扑救、报警(火警电话119)。
防火负责人:
2022年1月9日
第6篇 加油加气站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 严禁烟火,严禁堆放易燃物。
2. 严禁工作人员穿带钉子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上岗。
3. 严禁使用汽油擦洗衣服和器具,严禁使用化纤拖把和抹布。
4. 严禁给未熄火的车辆加油,严禁加油枪碰撞车辆排烟口。
5. 严禁在站内修车。
6. 严禁往塑料桶内直接灌装汽油。
7. 严禁在加油现场和油罐区使用通讯工具。
8. 严禁在强雷电时进行加油和卸油作业。
9. 严禁在加油站进行未办理动火手续的动火施工。
10. 严禁随意挪动消防器材。
第7篇 重点防火部位区域安全管理及用火制度
1、重点防火部位(区域)内禁止吸烟或使用火炉、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现场禁止存放杂物,确保通道畅通;
2、原煤仓、产品仓要定时监测瓦斯、一氧化碳等气体浓度并有记录,加强抽排风、降尘措施;
2、炼焦煤选煤厂要加强浮选系统、柴油库(药剂库)安全防火管理,制定防火区域管理制度及灭火预案;
3、冬季取暖用火,各选煤厂必须建立审批制度,核发取暖用火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4、禁止在防火部位(区域)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工作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必须制定强制性安全管理规定和防火安全措施,报经相关单位、部门审核后方可动火施工;
5、防火部位(区域)照明应采用防爆灯具及电器设备;
6、厂区焚烧杂物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内焚烧,现场设专人监护,焚烧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
第8篇 某学生公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做好公寓的防火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一、公寓中心和各校区公寓建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各公寓和各部门建立义务消防队,充分发挥其作用。公寓各级部门都要层层鉴订防火安全责任状,要落实到位,落实到人,责任分明。
二、加强宣传,要让全体员工及学生全面了解发生火灾的原因及防火安全知识。遵守学校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国家防火安全法规。
三、严禁违章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电炒勺、电加热器、电热杯、电褥子、电热棒、电梳子、电吹风、床头灯等电器。
四、严禁乱接电源、电线。
五、严禁超负荷用电、乱安或加粗保险丝。
六、严禁在公寓内使用煤油炉、液化气炉、酒精炉等。
七、严禁学生在公寓内吸烟、乱扔烟头。
八、严禁在寝室内、公寓内或走廊堆放垃圾,防止自然走火。
九、严禁在公寓内及公寓楼外附近焚烧废纸、燃放鞭炮等。
十、各公寓楼消火栓保持完好、灭火器放在方便固定位置,公寓工作人员要妥善保管,熟悉位置、数量、会使用。非火情不得使用灭火器。
十一、各校区公寓防火安全管理员、各公寓和各部门防火责任人要做到日检和随时检查,校区公寓每周组织检查一次,公寓中心每月组织检查一次。对于检查出的防火隐患要及时解决。无能力解决的按程序及时上报。
十二、熟悉火警及相关报警值班电话,发现火情要及时报警。
第9篇 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有限公司2×49.5mw新建工程的尘、毒、火、爆安全卫生管理工作,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工程设备和人员安全,结合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有限公司2×49.5mw新建工程的尘、毒、火、爆安全卫生管理工作。
3 引用标准及相关子系统
2.1 引用标准
2.1.1 《中国****集团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
2.1.2 《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电建[1995]671号;
2.1.3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2.1.4 《安全生产法》;
2.1.5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2.1.6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2.1.7 《放射性同位素工卫生防护管理办法》;
2.1.8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
2.1.9 《尘肺病防治条例》;
2.1.10 《职业病防治法》;
2.1.11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
2.2 相关子系统
2.2.1 安健环管理;
2.2.2 档案管理;
2.2.3 评估及改进管理。
3 专用术语定义(略)
4 职责
4.1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有限公司基建副总经理是本标准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全面管理,监督检查****有限公司2×49.5mw新建工程参建单位执行本标准的有效性。
4.2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有限公司安生部主管领导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标准在本部门的执行情况,对执行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及时予以解决或处理,负责惧和提出完善本标准的建议,经本标准负责人同意和授权本标准。
5 执行标准
5.1 各施工单位各级领导要加强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在切实改善劳动条件的同时,对施工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要加强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防尘防毒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
5.2 所有的建设项目,其尘毒治理和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5.3 综合计划部和有关主管部门,在编制和审批下达投资计划时,必须同时提出防治尘毒和安全设施的要求。
5.4 各有关单位应制定安全文明施工、防尘防毒、火爆源的管理办法,确保防范于未然。
5.5 从事有尘有毒的工作时,施工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尘毒扩散。工作完毕后,清理现场时严禁从高处甩垃圾、抛物,应用纺织袋装好往下运。严禁野蛮行为发生。
5.6 从事射线工作的人员,其单位的主管领导应指定专人负责,专人保管,确保放射源的密封性达100%。
5.7 储存放射源的地方应悬挂“危险”警告牌。
5.8 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本单位从事射线工作的人员情况,以及储存放射源位置场所,以书面形式上报监理公司和筹建处安生部。
5.9 各施工单位要将制定的治理尘毒的技术措施与放射源的保管措施,以书面形式上报监理公司和筹建处安生部。。
5.10各施工单位领导要加强防尘防毒的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治理尘毒的技术措施与放射源的保管措施。
5.11各级领导要关心爱护从事防尘防毒、射线工作的员工,体现党和政府的温暖,按有关规定执行劳动保护法规。
6 检查、评价与反馈
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标准执行情况的规范性,每半年填写一次评价表(附录2),报标准负责人进行评价。
标准负责人根据反馈情况对各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是否升版。
标准执行人必须确保为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订版本。
第10篇 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⑴本工程线路经过林区的地段多,塔位边灌木及杂草丛生,春、秋季风干物燥,稍不注意就很容易造成火灾,防止火灾是本工程的安全施工控制重点。
⑵在作业指导书中制定具体的防火安全措施,将措施落实到每一个施工人员,做到层层把关,人人负责。
⑶施工进点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签订防火责任保证书。
⑷严禁带火种进入林区施工,在林区作业严禁吸烟、用火。
⑸加强防火安全检查,由专职安全员、施工队长,对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检查,违反规定者,从重处罚。
⑹在林区内的各施工作业点至少须配备2只灭火器,作业结束时,由工作负责人检查作业场地四周50米范围内的起火隐患。
第11篇 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
1、防火、防爆安全管理
①、加强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及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②、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工艺控制参数”及设备说明书进行操作和维修,非岗位人员,未经同意,不得乱动该岗位任何设备和仪器。
③、加强生产区和储罐区的明火管理:在防火、防爆区内,严禁使用明火、高温表面摩擦和碰撞,绝热压缩等火源,并预防自动发热、电气火花、静电火花的发生,避免雷击和光热射线等等。
④、在防火、防爆区必须在显眼的位置设置防火警示标志。
⑤、在防火防爆区域内闲人谢绝进入,禁止穿拖鞋及鞋底有铁钉的鞋类,禁止带入火种。
⑥、按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保养。
⑦、定期检测防雷、防静电、防火花的设备设施,确保防护设施的工作性能,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和线路,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⑧、防火防爆区内严禁动火,如确需动火,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并按照动火的规定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才准在动火。
2、防毒安全管理
①、原料粉碎车间产生的粉尘应采用密闭、通风、除尘系统,生产工人必须配用防尘罩。
②、生产过程产生噪声,振动应采用消声设施或个人带防护耳机。
③、生产过程中的毒物产生于设备、扩散于环境,作用于接触工人,对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控制就应从设备、环境、人三个方面考虑,生产过程应尽量做到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
④、控制作业场所有害物质对空气污染,对有害物质产生源的封闭、阻断、屏蔽、通风(局部与全部通风),加强个人防护措施,缩短接触时间及提供合格的个体防护用具等。
⑤员工在正式上岗前必须经培训,使员工认识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的特性,有害成分,预防措施。
⑥有毒物品必须具有标签、标识、安全使用说明书及其影响安全使用有毒物品的其他有关资料。
⑦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按照规定设置警示标识。
⑧有毒作业场所的卫生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进行维护、检修和定期检测,使之保持完好状态。
第12篇 矸石山防火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矸石山防火管理,预防矸石山自然发火,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
第 246 条“煤矿的所有地面建(构)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厂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
必须遵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矸石山距离进风井口不得小于 80m,不得将矸石山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表土层 10m 以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漏风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
(三)对矸石山堆积的矸石,要作封存处理,尽量减少外露,避免火灾发生。
(四)严禁向矸石山倾倒温度大于 70℃的物料和易燃物,如坑木、锯末、生活垃圾等。采掘矸石与洗选矸石应分别堆放。
(五)矸石山有自燃倾向或已发生过自燃的,必须制定具有操作性的管理制度、危害预警措施、应急预案等。
(六)矸石山自燃倾向性高的煤矿要建立自燃预警管理制度,建立相应技术管理资料库。
(七)自燃严重的矸石山,暴雨天气必须设置安全警戒区,禁止人员和车辆接近。(八)设置专人负责对矸石山进行管理和巡查,一旦发现火情必须立即报告调度室,
调度室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汇报煤矿分管领导,制定灭火方案,组织灭火。
(九)矸石山自燃严禁用水直接灭火。不宜采用大规模开挖方式灭火,如决定采用该方式灭火,要采取措施释放积存在矸石山内部的可燃气体,防止阴燃区暴露后转成明火,点燃积存内部的可燃气团。
(十)完成灭火后的矸石山必须组织进行验收,对灭火后的矸石山采取安全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防止自燃再次发生。
(十一)对矸石山要定期组织有关人员集中检查,形成检查记录,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