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范文
每个公司都应该奖惩分明,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的范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节总则
1、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国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奖惩制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严密的考核为依据。在奖励上要针对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大小,而采用不同的形式奖励;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员工,要给予严肃处罚。
第二节奖励
第一条、 奖励范围: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a) 对技术或工作方面有益的改进,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时;
b) 预防灾害或救灾有功时;
c) 为国家、社会立功,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d) 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e) 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f) 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异者;
g) 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h) 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i) 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j) 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k) 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l)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m) 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n) 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o) 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p) 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第二条、 奖励项目:
公司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包括:
a) 年度专业成就奖:以公司内各个系统的工作环节为基础,每年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在每个业务系统内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和体系由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定,奖项设为公司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创新奖、优秀团队奖等等;
b) 公司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每年组织评选相应奖项;
c) 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第三条、 奖励方式:
公司为员工提供丰富灵活的奖励方式:
a) 通报表扬:由公司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b) 即时奖金;
c) 奖励性假期:除员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d) 奖励性旅游;
e) 参加外部培训;
f) 出国考察。
第四条、获奖程序:
员工受奖应由部门主管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提供意见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人力资源部发布奖励通知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员工档案。
公司内统一设立的奖励,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同意推荐,经总经理核实,在公司内公布奖项。
第三节惩罚
对于违反公司制度的各种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程度等进行惩罚。
第一条、惩罚种类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取消奖金。
行政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记过、降职和辞退。
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公司将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条、处罚细则
1、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批评的行政处罚,同时处以经济处罚。
1) 迟到、早退、外出不登记,不着工装,不戴工牌者。
2) 不能及时、认真清扫自己的卫生区,办公区内(桌面、地面)凌乱,不整洁者。
3) 在办公区内、公司门口、走廊抽烟、扔烟蒂、扔废纸等垃圾者。
4) 桌面摆放零食,上班期间吃零食者。
5) 发物料人员不能及时清除办公区内包装物。
6) 接听电话不礼貌,使用不规范用语,影响公司形象者。
7) 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8) 说脏话、粗话者。
9)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10) 在办公区内打闹,大声喧哗者。
11) 参会人员迟到者。
12) 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13) 在食堂就餐,浪费食物,乱倒饭菜者。
14) 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下班后所辖区域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电源未切断者。
2、 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15) 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16) 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17) 工作时间内手机关机,无法取得联络者。
18) 非工作要求午餐饮酒者。
19) 工作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网站、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20) 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时间半小时以上者。
21) 纪律松散,当月内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
22) 未经批准擅自串岗怠慢工作者。
23)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24) 无正当理由,培训旷课者。
25) 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不及时办理,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26) 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7) 私自移动消防设施,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8) 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3、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记过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29) 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报告公司者。
30) 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者。
31) 管理不力,对下属放任自流者。
32)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的违纪行为者。
33) 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中伤他人、损害团结、互相谩骂吵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34) 不认真执行公司规定,推卸责任,刁难顾客,使矛盾上升造成顾客不满或投诉,产生恶劣影响者。
35) 工作时间酗酒者。
36)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37) 培训无故旷考者。
38)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39) 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降职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40) 泄露公司秘密事项,但对公司利益未造成损害、情节较轻者。
41) 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2) 违反部门工作流程,给工作造成损失,且损失在**元以下的。
43) 对下属正常申诉做出阻挠或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4) 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45) 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提供虚假病历者。
46) 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7) 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受到损害者。
48)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49) 私自将客人或同事遗忘的物品收归己有,价值在200元以下者。
50) 年度内累计记过二次者。
5、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辞退的行政处罚,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1) 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妨害团体秩序者。
52)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53) 工作不负责,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54) 擅自挪用公款和同事财物或者有贪盗窃行为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5) 职权滥用,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6) 利用工作之便和业务关系请客、送礼、为个人谋取好处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7) 工作时间聚众打牌、玩麻将者。
58) 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者。
59) 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60) 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61) 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62) 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拘留、审查或追究刑事责任者。
63) 虚报个人申诉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者。
64) 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发表言论或进行与本公司无关的业务活动者。
65) 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公司机密,并向外界泄露、宣示、收受好处者。
66) 违抗命令,擅离职守,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者。
67) 擅自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单据、合同者。
68) 无故旷工四天以上(含四天),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指令者。
69) 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70) 为谋私利,利用公职权力或工作时间为其他公司工作,从事第二职业者。
71) 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7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73) 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使公司蒙受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4) 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75) 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76) 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7) 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78) 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第三条、处罚程序
对员工处分一般情况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提出,经人力资源部调查审核通过,上报总经理决定后执行。
员工受到惩罚处分时,由人力资源部出具书面惩罚通知,并在公司内公示,同时记过以上的处罚记入本人档案,受到开除处分时,人力资源部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条、处罚申诉
给予员工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应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公司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慎重决定。
在批准职工处分以后,如果被处分者不服,可以越级申诉,但在公司未做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按原决定执行。
第四节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由国畜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本制度凡有与国家法令、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执行。
第2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3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三)
奖励
1、奖励表现突出和有一定业绩的员工给予荣誉或物质以资鼓励,奖励的种类公为表扬、嘉奖、记功;授予优秀员工,模范员工等荣誉称号。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重奖,并分别给予记功晋级,授予称号:
(1)对改革公司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在服务(制作)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3)见义勇为,抢救人民生命财产做出突出贡献者。
3、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分别给予通报表扬、嘉奖等奖励。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奖励(工资的1%--50%)。
(1)在对外接待中服务工作态度好,创造良好的对外社会影响。
(2)能严格履行职责,超额完成任务的部门和个人。
(3)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4)热情周到服务,受到客人(业主)书面表扬,或口头表扬者。
(5)开源节能,降低成本做出显著成绩者。
(6)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7)检举揭发坏人坏事,保护公共财产、保卫客人(业主)安全、见义勇为或给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8)拾金(物)不昧者。
(9)参加上级领导部门或公司组织的各类活动取得名次或通报表扬者。
(10)其它各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并对公司有利者。
4、奖励方法:
凡记功,授予称号或适合以上奖励条件的员工,经部门推荐,并须填写“奖励登记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由行政人事部报总经理批准后。存入人事档案。经评定和批准授予“优秀员工”者,可获荣誉证书、奖品、奖金等。在年度总结大会上举行“全年最佳员工”表彰仪式。
惩罚
惩罚是对有过失的员工给予的处分、处罚。处罚的种类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级、降职、撤职、停职、辞退和开除。
一、凡第一次发生以下过失的由部门主管提出口头(书面)警告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罚款(工资的1%--5%)。
1、不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店不出示工作牌,乘坐电梯者。
2、服务时间在客人(业主)面前打哈欠、伸懒腰、剔牙齿、挖鼻孔、剪指甲者。
3、不注意节约器材、水、电、饭菜,不爱护公物、工具和设备者。
4、上班时间在未经许可的场所内吸烟、吃零食、嚼槟榔者。
5、上班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
6、未经批准穿着制服、工鞋离开公司外出者。
7、非因公事,从大堂正门出入,非穿工作制服在大堂走动者。
8、不遵守员工宿舍及更衣室、员工餐厅的规章制度者。
9、不按公司仪容仪表标准上岗者。
10、下班后或休假在公司范围内无故逗留者。
11、上班时串岗、离岗、成堆聊天、睡觉、看电视、收听录音机或看书看报刊杂志者。
12、在公司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勾肩搭背影响公司形象者。
13、未按规定停放车辆(自行车、摩托车等)者。
14、无故迟到、早退或上下班不打卡、代打卡、无故不参加各种会议者。
15、擅自调整班次、 休息者。
二、凡违反下列规定者,由部门主管或其以上管理者填写“员工过失单”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工资的5%--20%),多次重犯者予以辞退。
1、工作散慢、粗心大意,对工作不负责任,对客人(业主)不使用服务敬语者
2、对同事和他人使用侮辱性语言威胁、恐吓、强制干涉其他同事者。
3、待客不尊重、不礼貌、不耐烦、不理睬客人(业主)或与客人(业主)争吵者。
4、将公司或业主财物遗失、损坏没及时报告,故意对调查提供错假信息者。
5、擅自移动(挪用)公司财物者。
6、利用工作之便与业主拉关系,未经允许擅自进入业主家中者。
7、未按工作程序及工作标准操作者。
8、不服从上司指挥、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员工声誉者。
9、不遵守门卫制度,拒绝门卫人员查包、私带公司物品离开者。
10、未经允许带亲友在宿舍住宿或用餐,在公司内参观逗留者。
11、未经许可擅自涂改、张贴或撕扯公布拦上的通知、文稿者。
12、未经允许私自配备公司钥匙者。
13、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果皮、纸屑或在禁烟区吸烟,不爱护公共卫生者。
14、员工之间谈恋爱者(将其中一方调出公司)
三、凡违反以下规定者,由部门主管或经理立即查清事实,提出处理意见,由部门经理与行政人事协商报总经理,视过失性质,情节轻重影响大小作出经济处罚(工资的10%--100%)或停职、辞退开除等处理。
1、在公司内销售私人物品。
2、影响公司荣誉的任何言行举止。
3、私自向外界泄露公司的机密性资料、商业机密。
4、殴打他人或相互打斗、聚从闹事、煽动并参与斗殴事件。
5、因违反公众道德或触犯法律,司法机关拘留或判刑。
6、蓄意破坏(危害)公司、客人(业主)或同事的财产等。
7、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公司事故或严重损失。
8、疏忽职守引起公司或客人(业主)严重经济损失。
9、向客人(业主)索取小费或其它报酬。
10、在公司范围内或上班时间酗酒、赌博或变相赌博。
11、擅自动用、改变安全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等,违反防火及安全条例。
12、无理拒绝接受任务,公开顶撞上级,不服从正常调动。
14、滥用职权、苛克下属造成恶劣影响。
15、偷阅、传阅和私藏黄色书刊、*书刊、书籍和音像制品。
16、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或向他人行贿、贪污或挪用公款。
17、携带使用禁品、毒品或有吸毒现象,或在宿舍内放置易燃易爆物品者。
18、触犯国家法律。
四、取消处分
受警告以上处分一律填过失单装入档案。受处分后,本人认真吸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做出显著成绩者,可以撤消处分。一旦撤消处分,即可从档案撤出处分卡片。撤消处分按处分权限执行。撤消处分的最早时间:警告处分不少于己于人个月,记过处分不少于
3个月,记大过处分不少于6个月。有特别突出表现者,竟总经理批准撤消处分的时间可以提前。
五、处分作用期限
凡受过警告以上处分的者,当年奖金不能全额享受。凡上半年受过一个警告处分者,半年奖金享受30%,收记小过以上处分者奖金全免。年内受一个警告处分者,年终奖金享受70%,受记小过处分者,年终奖金享受30%,受记大过处分者,年终奖金全免。凡因改正错误表现突出而被撤消处分者,从撤消之日起的奖金发放不受影响。
六、员工申诉权
第3篇 宣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文明生产,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提高广大员工遵守各项安全制度的自觉性和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员工及外协、施工单位。
第二章 管理内容
第3条奖励内容
1、对避免重大伤亡及设备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奖励10000元。
2、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奖励100元。
3、发生事故后,在抢险救灾、保护公司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有功者,奖励500~2000元。
4、对敢于管理、擅于管理、能够长期保持本单位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生产部门按季度人均奖励300元,生产管理部门、辅助生产单位按季度人均奖励200元,行政后勤部门按季度人均奖励100元。
5、其它需要单独表彰奖励者,由所在单位向安全生产部提出书面报告,报请公司领导批准。
第4条考核范围
1、安全基础管理考核范围:
(1)不按期召开安全会议或会议无记录,考核负责人100元。
(2)不按期组织安全检查或检查无记录,考核责任人100元。
(3)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网络不健全,考核责任人200元
(4)无故缺席安全会议者考核100元、迟到者考核50元。
(5)班组长班前(班后)会上不讲安全内容的,考核100元;记录本
上不体现安全内容的考核50元。
(6)对安全生产部门催报的资料、信息不能按时上报的,考核100元。
(7)各部门对公司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含临时性工作)不落实、未完成者考核100元。
(8)各类安全台帐未建立、健全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9)各单位领导未及时传达、贯彻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有关通知的,考核100元。
2、安全教育管理考核范围
(1)未按规定对新工人及转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考核200元。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考核100元;未参加专业培训和考试的,考核200元。
(3)三级安全台帐没有或不健全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4)不了解本岗位《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的,考核100元
3、事故考核:
(1)工伤事故按《工伤事故管理规定》考核标准执行。
(2)对事故瞒报、误报者,按相关事故管理规定的内容双倍考核。
4、电器及电气焊安全管理考核范围:
(1)电器设备无接地、接零保护的,考核100元。
(2)移动电器未使用漏电保护器的,考核100元。
(3)使用行灯不符合安全电压的,考核100元。
(4)机电检修不执行相关行停、送电操作制度的,考核200元。
(5)临时电源线不规范、无管理的,考核100元。
(6)电器开关损坏或有裸露线头的,考核100元。
(7)电气线路老化严重,不予以及时更换的,考核100元。
(8)电焊机不断电,安、拆二次线的,考核100元。
(9)电焊机机壳不采用接地、接零保护的,一、二次线不符合规定的考核100元。
(10)踩在油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的,考核200元。
(11)电气焊作业不按标准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考核100元。
(12)氧气、乙炔气使用及运输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考核100元。
5、天车安全管理考核范围
(1)天车安全装置构件失灵、失效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2)天车司机室电源线头裸露或刀闸无盖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3)天车作业违反“十不吊”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4)天车安全警示及保护装置不齐全者,考核责任人200元。
(5)天车车体上有杂物者,考核责任人100元。
(6)天车司机下车后不拉闸断电者,考核100元。
(7)天车司机吊重物时离开天车者,考核100元。
(8)操作有手柄的设备不用手去操作的,考核100元。
(9)非天车司机操作天车的,考核200元;该车天车工考核200元。
(10)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索、吊具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11)天车动车前不鸣铃示警的,考核100元。
(12)天车的主要构件磨损超标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3)天车转动部位无安全防护罩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4)天车登机无联锁保护或失灵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5)天车吊重物在人头、重要设备或机动车上方通过的,考核100元。
(16)天车工作时调整制动器的,考核100元。
(17)磁盘、坯钳使用完毕后未降至地面的,考核100元。
(18)天车钢丝绳未按期涂抹润滑油的,考核200元。
6、煤气系统或禁火区域安全管理考核范围
(1)煤气区域或禁火区域无警示标志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2)没有煤气监测设施、防护设施而在煤气区域进行作业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3)吹扫煤气管道未使用软连接及吹扫后未彻底断开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4)各种可燃介质管道用作接地线使用或搭挂临时线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5)煤气设施动火无动火证或有动火证未落实监火措施的,考核相关责任人500元。
(6)禁火区域吸烟或随意动火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7)煤气监测仪器不能正常使用或失灵不及时修复又无安全措施的,考核相关责任人300元。
(8)带煤气作业不戴防毒面具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9)煤气管线泄漏未及时发现的,考核相关责任人200元,造成事故的按《工伤事故管理规定》考核。
7、生产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考核范围
(1)进入生产作业现场未按照标准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考核50元。
(2)在煤气、氧气区域堆放油脂或易燃品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3)物件、工具摆放不符合规范的,考核责任人50元。
(4)现场各种安全装置及设施缺损的、安全标志损坏或不按标准设置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5)故意损坏或随意移动安全装置(过桥、盖板、栏杆、护罩及井盖)、防爆装置和警示标志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6)值班室、休息室卫生不合格的,考核责任人50元。
(7)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垃圾、杂物、废弃物品较多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8)堵塞消防通道或随意、挪用损坏消防设施,考核责任人100元。
(9)非岗位人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区域逗留的,考核100元。
(10)作业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考核100元。
(11)地面人员听到天车示警后不避不让的,考核100元。
(12)吊运非常规物品不使用专用吊具或违规使用各种吊具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3)火灾危险区域未设置灭火器材的;消防用品使用完毕后未及时进行更换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4)设备未停机进行检修或清扫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5)携带与生产无关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生产现场的,考核100元。
(16)过正在运转的皮带、辊道或其他运行设备、设施不走安全通道的,考核100元。
(17)检修时未挂检修牌或随意开动挂检修牌的设备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18)检修设备未执行安全管理相关制度、事先未制定相关安全措施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19)运转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全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20)交接班时不对所用设备、工具进行安全确认者,考核100元。
(21)坐、靠、爬在安全护栏上的,考核50-100元。
(22)特种车辆违章载人,搭乘运行中皮带、料车和翻斗车的,考核100元。
(23)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的,考核100元。
(24)在生产作业区域内打闹、戏耍、闲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考核100元。
(25)使用各种带故障设备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考核100元。
(26)启动皮带运输机、辊道、电机不发启动信号的,考核100元。
(27)未经批准,车辆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的,考核100元。
(28)有钢水、铁水落地可能的地段有积水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29)用氧气吹扫人身、设备、地面的,用氧气为各种车辆轮胎充气的,考核200元。
(30)生产作业区域内乱烧、乱扔各种垃圾的,考核100元。
8、高空作业考核范围
(1)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考核100元。
(2)高空作业踏板或护栏安装不牢靠,考核责任人100元。
(3)高空作业抛物、扔工具或其他物品的,考核100元。
(4)高空作业有坠物可能,无高空作业防护网、地面无人监护或设置警戒带者,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5)高空或危险区域作业,不执行监护制度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9、隐患整改考核范围:
(1)隐患整改项目未按期完成且无正当理由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2)各部门必须对本系统进行定期的隐患自查活动,及时排除隐患,如不按期进行,考核责任人100元。
(3)对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第5条考核程序:
1、责任单位、人员,接到考核通知单后如有异议,可向安全生产部提出书面申诉。如无申诉视为认同考核。
2、公司内部考核由公司财务部在工资中扣除,外协施工单位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3、公司财务部将对罚款单独进行立账,所收缴的罚款作为公司安全保障基金。
第三章 附则
第6条外来施工单位及各厂家现场服务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7条严禁各级检查人员收取现金罚款。
第8条安全生产部有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随时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4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奖惩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奖惩制度
奖励和惩罚是规范员工行为的有效杠杆,是激励员工的基本手段。为鼓励员工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次序,促进公司品牌形象和经济效益的进一步提高,特制定以下奖罚制度:
一、奖励
符合下例情况之一公司将酌情给予奖励:
1、对改革公司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受到业主表扬,创造优异成绩者。
3、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4、为保护国家、公司财产,以及业主生命财产者。
5、积极提合理化建议,经实施有显着成效者。
6、厉行节约,降低费用有显着成效者。
7、拾金不昧数额较大者。
二、处罚
(一)警告:
警告分为口头警告和书面警告。口头警告适用于轻度违反公司有关规定;书面警告适用于较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分为《过失通知单》、《警告通知书》两种。《警告通知书》为最后警告,凡收到《警告通知书后》,再有违反公司有关规定者,将视情况给予除名处理,不再另行通知本人并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二)降级、降职、撤职
对犯有严重错误的员工给予降低工薪等级的处分,对犯有严重错误的员工给予降职、撤职处分。降薪、降职、撤职处分以人力资源部发文为准。
对半年、年终考核不合格者,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视情况给予降级、降职、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处理。
(三)轻微过失
凡属下列过失之一者,将受到批评、口头警告及罚款等处分:
1、仪容不整者。
2、上班不穿工作服或制服,未配戴工作牌者。
3、迟到、早退者。
4、当值时间短暂脱岗、睡岗、吃东西、闲逛、半私事者。
5、随地吐谈、乱丢烟头、纸屑或其它垃圾等者。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者。
7、擅自留宿公司以外人员于员工宿舍者。
8、违反公司其他规定情节轻微者。
(四)严重过失: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降级、降职、撤职或除名等处理。
1、擅离工作岗位两次以上,一个月迟到或早退3次以上者。
2、无故矿工者。
3、向业主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者。
4、因不礼貌引起与人争辩者。
5、吵闹、粗言秽语,违反公共场所秩序,扰乱公司安全者。
6、酗酒、赌博、打架者。
7、涂改并使用假单据、假证明者。
8、拾遗不报者。
9、不服从上级领导命令者。
10、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公司声誉者。
11、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五)解除劳动合同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以任何形式给予补偿。
1、贪污、盗窃、索贿、受贿者。
2、侮辱、漫骂、恐吓、威胁他人、与客人打架者。
3、偷窃公司或他人财务情节严重者。
4、蓄意破坏、损坏公物或业主之物品者。
5、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者。
6、组织及扇动罢工、斗殴、聚众闹事者。
7、传播淫秽书刊或音像制品者。
8、吸毒、使用麻醉剂者。
9、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兼职或利用病休另谋职业者。
10、利用职权营私舞弊、假公济私情节较严重者。
11、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者。
12、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3、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次(含3次)以上者。
14、由于工作失职使公司财产受到严重损失者。
1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者。
16、犯有其他严重错误者。
三、奖罚权限
1、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薪金标准由上级公司制度,其他管理层员工的加薪、提职、降薪、降职、撤职及除名(辞退)由所在单位提议或由人力资源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提名,按有关管理权限审批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2、作业层员工的加薪、提职、降薪、降职、撤职由所在单位提名,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实施。
3、其他奖罚由所在单位根据财务制度提议,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4、以上奖罚结合员工考核和薪金调整制度严格执行。
五、自动离职: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可视其为自动离职。公司可在不通知员工本人的情况下不保留其劳动关系,并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
1、员工请(休)假期满,不按时报到销假,超过假期5天以上。
2、员工在未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并且未得到公司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外兼职或与其他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3、在未通知公司的情况下,无故缺勤3天以上。
4、员工一年内累积事假达到三十天以上者。
六、以上条款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5篇 某公司项目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
建筑公司项目工地综合治安管理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职队伍素质,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管理,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生活纳入正常轨道,特制订以下制度:
1、全体职工都必须遵守义乌市有关规定,做一名合格职工。
2、每个职工必须热爱自已的工作岗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
3、职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大家都要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前提。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项目部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打架者要根据动手先后、是非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视情节处以100-300元的罚款。对团体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机关处理。
4、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以娱乐为名进行变相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无论赌资大小,一律没收赌资、赌具并酌情处以1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并送公安机关。
5、为了确保工地内的消防安全,任何职工都不得用煤油炉、电炒锅、电炉,否则一切后果自负。项目部并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200元的罚款。
6、严禁使用钢锯条烧开水,项目部一经发现给以当事人罚款500元。
7、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的临时生活用电,必须由项目部电工班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违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以当事人100元的罚款。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有当事人负责。
8、严禁在灯头上或电线中段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罚款100元,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9、每个职工都要爱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者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逐出项目部。
10、全体人员都要有高度的集体主义思想,公私分明,严禁把工地材料随意拿做它用或私做家具和个人用品,违者视情处罚50-200元,严重者加倍处罚。
11、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防盗设施,破坏本工地防盗设施及安全设施者,视情节严重处以50-3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机关处理。
12、本工地全体人员,应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尽心尽力,如和工地外社会上流浪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十条处罚外,再视情处以罚款3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机关处理。
13、本工地职工无论在工地内或在工地外,都要遵纪守法,如在工地外社会上违法乱纪,兄弟单位或司法部门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外,本工地也要视情按本工地有关规定作相应的处罚。
14、安全帽是职工用来防护安全用的,任何人不得随意外借,如因借戴本工地的安全帽而后混入本工地的外来人员,一经查出,视情处理出借安全帽的本工地当事人罚款50-100元。
15、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破坏已粉刷好的内墙、踏步、门窗及玻璃、已安装好的各种管子,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及其它,一经查实,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工资由其当事人承担外,再视情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6、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者每次处罚款10-50元,损坏者照价赔偿。
17、为了确保工地和宿舍区的防火安全,严禁用明火及小太阳灯取暖,违者每次罚款30-100元。
18、严禁男女混居,违者处当事人每次200元,造严重影响者严加惩处。
19、要保护施工现场的卫生,严禁随处大小便,违者每次罚款30元,并清扫所有大便。重复发生者,严加惩处。
20、禁止随地乱倒剩菜剩饭及其污水等,严禁往窗户外泼水及倒废物,违者每次罚款20元。
21、家用电器严禁使用,违者视情处以200元的罚款。
22、每个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工地作息时间,宿舍内无特殊情况,每晚十点必须关灯,否则,每次处同室人员罚款5元。
23、任何职工严禁翻大门或翻围墙进入工地,违者每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交治安部门处理。
24、临时来本工地探亲访友的人员未经门卫许可不得入内。否则处以被访人罚款20元。
25、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不听劝告者,视情论处。
26、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已的职责,在职工中特别是新收职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皆知。
27、班组长如发现自已班组的职工有违法乱纪现象有及时阻止,如有违纪事实,职工中又不愿供出违纪人,则处违纪的有关人员、同班组人员或同室人每人罚款50-600元,或视违纪程度大小酌情处理。
28、各班组必须按公安部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管好自已的人,办好自已的事,及时安全圆满完成项目部下达的各项施工指标及任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29、班组长如触犯本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再视认识态度好坏,加倍处罚。
30、全体人员都必须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门卫、炊事员、固定值班电工、工程部清洁工的工作。干扰其正常工作或与其无理取闹者,按本条例第三条规定处理外,再视情节处理。
31、对检举揭发的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处罚款50-300元,或视情严加惩处。
32、全体人员都要养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风气,要有敢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勇气,对检举揭发或抓获坏人坏事的有功人员,项目部要按其功绩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和精神奖励。
33、奖励细则:
(1)、抓获破坏防盗及安全设施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2)、抓获偷窃工地材料者,奖给被子偷窃价值的20%,不足30元的以30元计。
(3)、抓获偷窃私人财物者,奖给被偷窃价值的50%(以新品计)不足20元的以20元计。
(4)、抓获破坏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体,已粉刷好的外墙,已做好的地坪,已装好的门窗玻璃等)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视情奖励。
(5)、抓获破坏工程水电成品设施者,(职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各种管子和各种接线盒及其他),发给奖金30-1000元或视情奖励。
(6)、抓获破坏已做好的油漆成品者,发给20-50元的奖金或视情奖励。
(7)、抓获破坏机械设备者,发给奖金30-100元,或酌情奖励。
(8)、发生火灾时能积极投入灭火,成绩显着者,发给奖金50-200元,或酌情重赏
。
(9)、在外来扰乱人员或工地内职工争吵及打架时能积极劝阻,效果显着者,发给奖金30-200元,或酌情奖励。
(10)、抓获在楼内大小便者,发给奖金20-50元。
第6篇 工程公司年度安全目标管理奖惩考核制度
工程公司年度安全目标管理和奖惩考核管理制度
一、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伤亡事故率严格按零目标管理,即全年不发生重伤、四级及四级以上伤亡事故;
2、减少轻伤事故,轻伤率<8‰;
3、确保主管部门对项目部的安全考核合格率达到100%;
4、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工地达标率>40%。
二、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对象:
1、公司安全管理网络所有成员部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管生产)、安全员。
三、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对公司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分级控制。
2、各项目部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
3、项目经理要组织本项目经常性的开展安全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安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彻底清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4、公司质安部作为安全专职管理机构,负责全公司项目的安全管理,在检查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部有权责令停产整顿,对项目部不称职的安全员有权建议撤换。
5、项目部的安全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防护用品及时组织购买和发放。
6、各项目部在各项施工中必须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7、公司对安全生产实行目标管理,各项目应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指标的控制在公司下达的指标范围内,保证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8、各项目所发生的各类事故,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
9、发生各类事故后,各项目经理要按照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各项救援抢救工作,保证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
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考核与奖惩严格按项目承包内部合同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7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8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八)
为了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惩治违法违规行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树立良好的风气和企业形象,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种类
通报表扬、物质奖励、立功嘉奖、奖励晋级
二、奖励条件
1、对改进公司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在服务生产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3、在对外接待中,服务工作态度好,创造良好声誉者;
4、为业主提供最佳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受到业主表扬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6、为保护国家财产、他人生命财产,能见义勇为者;
7、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成效者;
8、拾金不昧,主动上交者;
9、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着成绩者;
10、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三、奖励的审批权限
1、通报表扬由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物质奖励和立功嘉奖,由部门经理提名,报总经理批准,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3、奖励晋级,由部门经理提名,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过失种类
1、轻微过失
(1)无故迟到,早退。
(2)当班时不着工作服,不佩戴工号牌;衣着不整齐,或工号牌佩戴位置不适当,佩戴结婚戒指以外的饰物。
(3)当班时窜岗、扎堆聊天,看书看报,或擅自调换班次。
(4)当班时嚼口香糖、吃零食。
(5)非当班时私自在公司内逗留闲逛。
(6)在生产、营业厅大声说话,追逐打闹,勾肩搭背。
(7)工作或服务效益欠佳,达不到工作基本要求。
(8)违反规定搭乘客用电梯。
(9)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不注意公共场所的整洁。
(10)在工作现场存放私人物品。
(11)浪费器材、水、电,不爱护公物、工具和设备等。
(12)私自接受业主或来方人员的馈赠。
2、严重过失
(1)委托他人或代他人考勤,轮班人员下班前没有与下一班交接工作而擅自离岗;
(2)不遵守门卫制度,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私自携物离开工作现场。
(3)违反会客制度,私自携亲友或他人在公司参观或私人探访。
(4)未经批准使用公司对客服务的设施和设备。
(5)未经批准私配公用钥匙或打私人电话。
(6)偷吃、偷喝和偷拿食物或在厨房内为自己烹制食品。
(7)私自处理客人丢下之财物(包括书、报)。
(8)工作疏忽大意,造成业主或来访人员的物品损失、损坏。
(9)当班时睡觉或无故中途停止工作,喝酒或带有醉态、打扑克、下棋以及办其他个人私事。
(10)对业主或同事不礼貌、不尊重、粗言秽语、恐吓威胁。
(12)挑拨事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扰乱公司安宁。
(13)私自向外泄漏公司机密资料。
(14)超越职权范围擅自做主,或无关本职事宜随便作答造成损失。
(15)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16)不尊重上级,不服从管理。
(17)发现公司物品丢失、损坏,不上报或谎报。
(18)在禁烟区内吸烟。
(19)无证驾驶或擅自驾驶机动车。
(20)携带与工作无关的各种物品进入工作现场或携带私人物品到工作现场。
(21)私自使用、移动消防设备,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
(22)发生事故4小时不上报,重大事故1小时不报。
3、重大过失
(1)当月无故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旷工7天。
(2)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或向他人行贿。
(3)撕毁或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单据。
(4)偷看、偷听和散布传播黄色刊物、录相、录音。
(5)赌博或变相赌博,以及进行其它带有赌博性质的活动。
(6)道德败坏、生活作风不正。
(7)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斗、聚众闹事、煽动并参与斗殴事件。
(8)危害他人,调戏或欺辱他人。
(9)偷拿、骗取业主、公司或他人的财物。
(10)携带或收藏其他禁品。
(11)蓄意破坏或浪费公司各种设施、设备和业主财物。
(12)无理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经教不改。
(13)受国家刑律及治安条例处罚。
(14)由于自身失误或违反公司有关制度或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的。
五、处理及程序
1、对轻微过失的处理:
第1次过失:由部门经理口头警告,并罚款10元;
第2次过失:由部门经理书面警告,并罚款50元;
第3次过失:由部门经理最后警告,并罚款100元;
第4次过失:予以解聘。
2、严重过失:
第1次过失:由部门经理书面警告,并罚款100元;
第2次过失:由部门经理最后警告,并罚款200元;
第3次过失:予以解聘。
3、重大过失:
立即予以解聘。
4、严重违纪、违法即使未有过警告,也立即予以解聘,触犯法律的,送执法部门处理。
六、处分的审批权限
1、过失处罚由部门经理签发生效。
2、解聘由部门经理提议,报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生效,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8篇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七) 第一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适用范围企业所有员工。第,除扣发当日基本薪资的____%外,另罚款____元。
⑶ 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另罚款____元。
(4) 委托他人打卡或涂改、故意损坏考勤卡除按旷工处理外,另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加罚____元。
(5) 未按企业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等视情节轻重处以____~____元罚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别严重者予以降级、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6) 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____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____~____元,并警告一次。
(7) 拉帮结派、聚众斗殴、煽动谣言、罢工误产、打架盗窃等严重损害公司声誉。
(8) 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9) 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第四章附则第14条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9篇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7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七)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3条企业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第4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着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着成绩。
(6)为企业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员工表率。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第5条企业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杰出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奖项,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评选活动,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6条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通报,颁发奖金____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3)其他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
(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条针对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共五级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8条优秀员工每名奖金为____元。
第9条对杰出员工奖项,企业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三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10条对“优秀管理者”奖项,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两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三章惩罚
第11条惩罚包括批评、记过、罚款、降级或降职、辞退。
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第13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记过、降级或辞退处理
(1)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____元;当月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罚款____元并警告一次。
(2)旷工一日,除扣发当日基本薪资的____%外,另罚款____元。
(3)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另罚款____元。
(4)委托他人打卡或涂改、故意损坏考勤卡除按旷工处理外,另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加罚____元。
(5)未按企业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等视情节轻重处以____~____元罚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别严重者予以降级、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6)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____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____~____元,并警告一次。
(7)拉帮结派、聚众斗殴、煽动谣言、罢工误产、打架盗窃等严重损害公司声誉。
(8)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9)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14条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10篇 物业管理公司护卫员奖惩制度1
物业管理公司护卫员奖惩制度(一)
为加强护卫队伍建设,鼓励护卫人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现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范围
1、发现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者;
2、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成效显着者;
3、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或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
4、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成绩显着者;
5、为公司的发展和小区工作积极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明显社会经济效益者;
6、拾金不昧者;
7、季度、年终被评为先进班(组)或优秀员工者;
8、被评为区、市、省'治安模范标兵'者;
9、班长责任心强,'传、帮、带'作用好,能以身作则,认真督促本班人员执勤,带领本班人员圆满完成重大任务者;
10、积极维护公司利益或形象,竭力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或将损失降至最低限度者。
二、惩罚范围
1、值班时看小说、玩游戏机、听收录机或做与值班无关的其他事情者。对屡教不改,造成一定损失的,将予以重罚,直至开除;
2、值班时在岗位上睡觉者。对屡教不改,造成一定损失的,予以重罚,直至开除;
3、值班时擅离工作岗位者。对屡教不改,造成一定后果者,予以惩罚,直至开除;
4、违反上班前三小时不准饮酒的规定,酒后执勤者。后果严重者予以重罚;
5、未按时交接班者。对屡教不改者予以重罚;
6、执勤时不按规定着装者;
7、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私自找(替)人顶班者;
8、未经单位领导同意,擅自带人留宿者;
9、执勤中不按规定进行登记,交接班不清楚,互相推卸责任者;
10、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责任范围内发生案件或事故者;
11、对公司及管理处下达的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又无正当理由者;
12、扣留物品不登记、不上交或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
13、违反护卫器械管理使用规定,擅自转借他人或违章操作,造成损坏或丢失者;
14、遇到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
15、监守自盗或以权谋私,经他人揭发并查明属实者;
16、法制观念淡薄,参与嫖娼、赌博活动,或在社会上聚众闹事,给公司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
17、不服从分配或管理,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集体活动三次以上者;
18、无假外出或夜不归宿者。
第11篇 g公司合同管理奖惩制度
(一)规章概述
合同管理奖惩办法是为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推进合同法制化管理、严肃合同责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而制定的。奖惩的对象是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原则上以鼓励为主,处罚为辅。凡是合同管理工作未出差错的,均应获得奖励;而在合同履行和合同纠纷处理中有重大过失或者故意而导致公司经济损失的,则要追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 (范文网 ) 因此,要有这样一个规章,明确各方面的权利义务,做到有章可循。
(二)主要内容
该规章的主要内容包括规章的适用范围、对合同管理人员的业绩的考核、奖惩标的的设定、奖惩的程序等。
(三)制作要求
制作要求是在起草该办法时,一定要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奖励与惩罚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第12篇 食品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食品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鉴于本公司是食品化工生产企业,为了保证生产连续性,确保本公司的企业形象,完善企业内部管理,以确保公司产品的质量,提高市场参与竞争力,经本公司决定,特作如下奖惩规定:
一、严格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如发现迟到早退者,1-10分钟扣3元、10-30分钟扣4元、30分钟扣10元,每月累计迟到早退满10小时者扣30-50元,如个别员工的迟到早退是由于特使情况造成的,由有关部门负责人调查核实后签字认可,可酌情处理。
二、严禁擅自中途离厂,若需提前离厂可请假,经部门领导同意后,并持有请假条,传达室方可放行,否则,离场时间作旷工处理。
三、有事处理、休息必须有请假条,经部门领导批准,否则,作旷工处理,并扣除当月的奖励。
四、严禁上班时间睡觉、脱岗、串岗、打牌、下棋或做一些于上班无关地事情,发现一次扣5-10,屡教不改者从严罚款,此外由于上述情况的存在造成各类事故的发生,按事故的情况进行不同处理。
五、严禁与生产和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生产区,如发现扣除当事人及传达室当班人员各5元(包括小孩进入生产区)。
六、考勤卡于月初交财务科,凡遗失者需及时补卡,不交不补者财务科不结算工资。
七、认真按工艺操作和计量,正确投料,对违反工艺纪律和计量操作规程者,每查到一次罚款10-20元,因违反工艺、操作规程而发生各类事故者,做事故事例进行分析处理。
八、工作时间提前洗澡或没有按公司规定的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及统一着装者上岗,发现一次扣5-10元。
九、认真搞好365日的安全消防工作,严禁吸流动烟,严禁在禁火区吸烟,第一次发现对当事人扣发遵守制度奖500元,如有第二次发现立即除名,造成后果者移交司法机构处理。
十、不服从管理,不服从安排,一贯对厂纪厂规不遵守者,进行除名。
十一、本厂的员工和外来的员工应互帮互助,相处向兄弟姐妹,不吵架,不打闹,发现一次双方各罚50-100元,情况严重者,移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十二、外来员工要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当地地方政府规定和民约,尊重当地的风俗,不偷人家的事物,不敢损人利己的事情,办好当地政府登记手续和住宿证,努力锻炼好独立生活的能力,搞好团结关系,绝不允许不在公司工作的老乡在公司指定布置的房间住宿,如有发现此类事例一次警告,二次连同公司当事人一起开除。
十三、工作时间应全心全意完成本职工作,对出勤不出力者,一次警告,警告无效者除名。
十四、检举揭发违反厂纪厂规人员,揭发检举者奖励10-50元。
十五、及时发现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报告厂部的奖励100-500元。
十六、在生产工作中,认真搞好工艺操作为公司节约原料,提高效益的,按其表现奖励100-500元。
要与公司其它制度如考勤,奖励制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