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仪器管理制度范例
测量仪器是测量人员对工程施控的有力武器。爱护好测量仪器及工具是我们每一位测量工作者应具备的品德。由于测量工作是在室外进行,受自然条件、气候条件等因素的影响,所以对维护好测量仪器非常重要,正确使用、科学保养仪器是保障测量成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延长仪器使用年限的重要条件,是每个测量工作人员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否则不但影响测量工作的进展和任务的完成,而且会造成仪器损坏。为此,我们必须正确使用仪器,了解仪器性能,基本构造和操作方法,加强仪器的维护和保养。一、仪器设备的配置各项目应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业主及监理的要求,尽可能配备先进的测量设备,提高工程测量工作自动化程度,减少测量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测量成果。二、仪器的调拨及购置对于现在一般项目全站仪配置较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做到合理、适用、经济。对新上项目如果需要测量仪器由工程管理部根据公司的测量仪器分布情况调拨,如需购买测量仪器需填写《仪器购置申请单》,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购买。对项目测量仪器的调拨,调入单位与调出单位间要填写《仪器设备调拨单》并注明仪器的完好情况以及仪器的配套附件等相应内容。三、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一)仪器的开箱、入箱及安置1、仪器开箱前,应将仪器箱平放在地上,严禁手提或怀抱着仪器开箱,以免仪器在开箱时仪器落地损坏。开箱后应注意看清楚仪器在箱中安放的状态,以免在用完后按原样入箱。2、仪器在箱中取出前,应松开各制动螺旋,提取仪器时,要用手托住仪器的基座,另一手握持支架,将仪器轻轻取出,严禁用手提望远镜和横轴。仪器及所用部件取出后,应及时合上箱盖,以免灰尘进入箱内。仪器箱放在测站附近,箱上不许坐人。3、安置仪器时根据控制点所在位置,尽量选择地势平坦,施工干扰小的位置,安置仪器时一定要注意仪器,检查仪器脚架是否可靠,确认连接螺旋连接牢固后,方可松手。但应注意连接螺旋的松紧应适度,不可过松或过紧。4、观测结束后应将脚螺旋和制动、微动各螺旋退回到正常位置,并用擦镜纸或
软毛刷除去仪器上表面的灰尘。然后卸下仪器双手托持,按出箱时的位置放入原箱。盖箱前应将各制动螺旋轻轻旋紧,检查附件齐全后可轻合箱盖,箱盖吻合方可上盖,不可强力施压以免损坏仪器。(二)仪器的使用与管理1、各种测量仪器应符合局集团公司关于计量器具管理规定。2、新购仪器、工具,在使用前应到国家法定计量技术检定机构检定。新购置的仪器、转拨给其他项目的仪器,应结合仪器认真阅读说明书,从初级到高级,先基本操作后高级操作,反复学习、总结、力求做到'得心应手'最大限度地发挥仪器的作用,不熟悉仪器操作的人员不得盲目用机。3、各种测量仪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常规检验校正,使用过程做好维护,使用后及时进行养护。4、各种光电类、激光类仪器必须定期送到具有资质的部门进行鉴定。鉴定时间不宜超过规定时间,以确保测量的准确和精度。5、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和鉴定、校正不到出厂精度、超过鉴定周期,以及零配件缺损和示值难辩的仪器。6、使用全站仪、光电测距仪,在无滤光片的情况下禁止将望远镜直接对准太阳,以免伤害眼睛和损害测距部分发光二级管。7、在强烈阳光、雨天或潮湿环境下作业,务必在伞的遮掩下工作。8、对仪器要小心轻放,避免强烈的冲击震动,安置仪器前应检查三脚架的牢固性,整个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离开仪器,防止意外发生。9、转站时,即使很近也应取下仪器装箱。测量工作结束后,先关机卸下电池后装箱,长途运输要提供合适的减震措施,防止仪器受到突然震动。10、测量仪器要设置专库存放,环境要求干燥、通风、防震、防雾、防尘、防锈。仪器应保持干燥,遇雨后将其擦干,放在通风处、晾干后再装箱。各种仪器均不可受压、受冻、受潮或受高温,仪器箱不要靠近火炉或暖气管。11、仪器长途运输时,应切实做好防震、防潮工作。装车时务必使仪器正放,不可倒置。测量人员携带仪器乘汽车时,应将仪器放在防震垫上或腿上抱持,以防震动颠簸损坏仪器。12、必须建立健全测量仪器设备台帐、精密测量仪器卡,仪器档案等制度,仪器出库、入库调迁项目,应办理登记、签认手续。13、对测量仪器的管理,由公司精测队制定检查评比办法,对维护仪器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因
使用不当、保管不良造成仪器损坏,应及时追究责任,根据情况给予处罚。14、当测量仪器,工具出现下列情况为不合格:已经损坏;过载或误操作;功能出现了可疑;显示不正常;超过了规定的周检确认时间间隔;仪表封缄的完整性已被破坏;光电类、激光类仪器超过使用寿命,零点漂移严重,测量结果不稳定,测量结果可靠性低时,必须申请报废;常规仪器损坏后无法修复,或仪器破旧、示值难辩、性能不稳定,影响测量质量时,必须申请报废。15、测量仪器的申请购买及报废由项目部报公司工程管理部,由公司总工程师及主管领导负责审批,公司精测队对全项目的仪器配备和管理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要求做到帐、物、卡相符,技术档案齐全。16、测量仪器必须定人保管,对贵重精密测量仪器(如全站仪、精密水准仪、激光铅垂仪)应规定专人保管,专人专用,专人送检,他人不得随意动用,以防损坏,降低精度。(二)仪器管理奖惩办法1、为了加强工程测量管理工作,促进我公司工程测量工作的科学管理,防止发生测量事故,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广大测量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工程项目竣工后,对工程测量管理先进的单位、有关领导给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测量工作积极踏实,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技能提高,成绩突出者,可以推荐提升。2、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测量、计量法规,弄虚作假,不严格执行测量、计量管理制度,由于测量工作失误,给项目造成损失者,应给予必要的处罚。对测量事故隐瞒不报者,要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3、对测量仪器管理不严,保管不善,造成损坏,影响正常使用,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处罚。4、项目工程部要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测量仪器管理办法,确保测量仪器完好准确。总之,为了加强测量仪器的管理,使测量仪器管理制度规范化,保证测量仪器正确使用,精度满足测量规范要求,测量数据准确可靠,更好地为我们工程建设服务,确保工程测量控制有效,望大家自觉遵守。
第2篇 安全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一、各种安全仪器、仪表必须存放在通风良好、干燥的地点,并由专人管理,统一编号,登记造册。
二、使用、管理仪器、仪表的人员,必须熟知仪器、仪表的使用方法、性能、构造 、适用条件、注意事项和校验方法。
三、使用、管理仪器、仪表的人员对仪器、仪表内应更换的药品、电池等要经常检查,及时更换或定期充电,增长仪器、仪表的使用时间。
四、各种仪器、仪表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配置,保证定期校查校正,建立、健全管理台帐,仪器、仪表的使用必须灵敏、准确、可靠,保证完好,如发现有损坏、数字不准确或不灵敏现象,应及时将仪器、仪表送往指定部门修理,修完后要先校正后使用。
五、凡入井的仪器、仪表,要严防磕碰、拆卸,井下固定使用的仪器如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仪等,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设置、使用,并由专人定期检查、维护、调试、校正。
第3篇 压力容器、仪器、仪表的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是工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的承压设备,为搞好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依照压力容器管理制度进行。
(1)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法规,组织编写压力容器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2)负责向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机构办理使用登记、更新或报废注销手续,并及时向上级有关业务部门汇报压力容器有关部门情况或呈书面材料。
(3)对压力容器安全运行负责,压力容器现场检查巡视每天不少于1次,发现事故苗头或隐患,及时组织处理,并报主管领导。
(4)对压力容器操作工人、维修工人进行经常性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以不断提高他们的责任心和技术素质。
(5)负责编制压力容器定期检查和维修计划,组织制定修理技术方案,对劳动部门提出监察意见,负责整改落实。
(6)参加压力容器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并按“锅炉压力容器事故报告办法”的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报告。
第4篇 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以下简称“仪表设备”)管理工作,提高仪表设备管理水平,保障仪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石化设备管理制度》、《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仪表设备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管理,使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仪表设备是指在我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自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分析仪器仪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及其辅助单元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单位,分公司、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
第五条 仪表设备由机动处负责归口管理。各单位在设备管理部门应设相应岗位和专职技术人员。机动处在主管设备管理的副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仪表设备的管理。
第六条 机动处仪表设备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集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和规定。
(二)组织制定和修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
(三)检查各单位执行仪表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的情况。
(四)参与新建装置、更新或技措等重点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五)负责审批公司各单位上报的仪表设备零购、更新计划,汇总到供销部采购,负责审批公司各部上报的仪表设备报废、仪表检修计划。
(六)负责审查或制定公司各单位仪表设备及其系统的技改技措项目计划。
(七)负责公司仪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按时汇总、上报自动化仪表技术状况表。
(八)负责审核公司重要仪表设备的检修项目及方案,参与重要仪表项目验收工作。
(九)负责组织仪表设备新产品、新技术的交流及管理经验交流。
(十)参加公司仪表设备的重大事故调查与分析。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督促所属各单位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
(十一)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仪表设备台帐及档案。
第七条 检维修部仪表设备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和规定。
(二)参与新建装置、更新或技措等重点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三)上报仪表设备零购、更新、报废及检修计划到机动处。
(四)参加仪表设备及其系统的技改技措项目。
(五)负责仪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六)参加运行部重要仪表设备的检修项目及方案,参与运行部重要仪表项目验收工作。
(七)组织参加仪表设备新产品、新技术的交流及管理经验交流。
(八)参加仪表设备的重大事故调查与分析。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到机动处。
(九)建立健全仪表设备台帐及档案。
(十)制定仪表设备零购、更新、报废及检修计划。
第三章 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八条 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是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竣工、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前期管理工作。
第九条 仪表设备规划主要依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方向、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的需要、仪表设备发展动态等因素。仪表设备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企业仪表设备规划。
第十条 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新建、改扩建等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设计审查,对设计选型的可靠性、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先进性、安全性提出要求,坚持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
第十一条 仪表设备购置要坚持质量第一、性能价格比高和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则,严格进厂质量验收,进口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
第十二条 在新建、改扩建工程中负责仪表设备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具有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仪表设备施工必须按设计要求及《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 3521-1999)进行。
第十三条 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或负责仪表设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调试、竣工资料移交等方面的工作。施工单位在移交时,竣工验收必须按设计要求及《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93-2002)、《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 3521-1999)进行,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交接。要做到竣工资料齐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应包括:
(一)工程竣工图包括(装置整套仪表自控设计图纸及竣工图);
(二)设计修改文件和材料代用文件
(三)隐患工程资料和记录;
(四)仪表安装及质量检查记录;
(六)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五)电缆绝缘测试记录;
(七)仪表风和导压管等扫线、试压、试漏记录
(八)仪表设备和材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九)仪表校验和试验记录;
(十)回路试验和系统试验记录;
(十一)仪表设备交接清单;
(十二)报警、联锁系统调试记录;
(十三)智能仪表、dcs、sis、plc组态记录工作单;
(十四)未完工程项目明细表等。
第十四条 仪表设备投用前,运行维护单位应根据设备的特点编制相关规程,开展技术培训、事故预案演练等工作。
第四章 仪表设备分类
第十五条 仪表设备按以下类别进行分类:
(一)过程控制系统;
(二)检测仪表;
(三)控制仪表;
(四)联锁回路仪表;
(五)在线分析仪表;
(六)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七)特殊仪表;
(八)其它仪表。
第五章 常规仪表管理
第十六条 常规仪表是指一般情况下通用的检测仪器仪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辅助单元及其附件、化验分析仪器仪表等。
第十七条 常规仪表选型应考虑以下原则
(一)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仪表选型应综合考虑其安全可靠性、技术先进性、经济性。
(二)选用的仪表应是经过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取得制造许可证的合格产品。优先选用经gb/t 19000或iso 9000标准认证的产品或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在工程设计中不得采用未经工业鉴定的试制仪表。
(三)仪表选型应考虑企业的现状和发展规划,主流机种力求统一。
(四)仪表选型应有利于全厂或区域性的集中控制和集中管理,有利于系统集成、信息集成、功能集成,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水平。
(五)对于新建或改造装置的常规仪表配置、选型应遵循《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 3005-1999)之规定,各企业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或组织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
第十八条 防爆型仪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危险场所使用的仪表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要求。防爆型仪表的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防爆标志。危险场所仪表的安装,配线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的技术要求。
防爆型仪表检修时不准更改零部件的结构,材质。
在危险场所对原有的防爆型仪表进行更新、改造时,必须审定仪表的防爆性能,不得随意降低防爆等级。
在危险场所新增仪表测控回路及其他回路,其防爆等级不得低于区域内其它仪表防爆等级。
第十九条 放射性仪表现场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记,安置使用应符合国家规范。
第二十条 常规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要求。
(一)检维部应建立和健全常规仪表运行、维护、校验、检修等各种规程和管理制度。
(二)仪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特殊仪表的维护人员应接受专门培训,才能进行仪表的维护调校工作;放射性仪表应指定专职维护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四)严格执行仪表设备的定期检查、强制保养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备用仪表应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五)仪表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六)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
(七)当对参加联锁的常规仪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七章的要求进行。
(八)常规仪表的检修一般随装置停工检修进行,在检修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修计划,准备必要的备品备件、检修材料、工具和标准仪器,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检修网络图。需要外委的检修项目应办理外委审批手续。
(九)仪表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1~07008-2004)要求进行;在每个检修周期内,应对每台仪表进行检查校验。
(十)仪表单机校验后应进行回路联校,参加联锁的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第二十一条 压力表
压力表的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压力表安装前应进行校验,在刻度盘上应划出指示最高或最低压力的红线,压力表校验后应加铅封。压力表应根据工作压力选用。压力表表盘刻度极限值不应小于工作压力的1.5倍。
第六章 控制系统管理
第二十二条
控制系统主要包括集散控制系统(dcs)、安全仪表系统(sis)、可编程控制器(plc)、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ipc)以及在先进过程控制(apc)和优化过程控制(opc)系统中使用的上位计算机等。
第二十三条 机动处、仪表队应参与公司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验收等阶段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十四条 新建或改造装置控制系统的规划和选型或在原有控制系统进行开发升级改造,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控制系统的配置、选型,既要保证满足装置生产控制的要求,又要具有较高的技术先进性。
第二十五条 对已投入使用的控制系统,如果生产工艺要求改变控制方案,或增加仪表回路,应由装置提出,运行部到生产处办理审批手续后到机动处,由机动处负责安排仪表人员实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六条 对控制系统机房的管理,达到以下要求:
(一)机房必须定专人管理。
(二)机房环境必须满足控制系统设计规定的要求。
(三)机房内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机房内堆放杂物,机柜上禁放任何物品。
(四)机房内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五)机房电缆通道要有防鼠设施,以防鼠害。
第二十七条 控制系统的备件管理,达到以下要求:
(一)备品配件要有专门的帐卡,要随时掌握备件配件的储备情况,保持一定数量的备品配件储备,以保证控制系统的稳定运行。
(二)保管储存控制系统备品配件的环境,必须符合要求的保管条件。
(三)在装置停工检修期间,要对备件进行通电试验,确保其处于备用状态。
第二十八条 为防止病毒感染,严禁在控制系统上使用无关的软件,也不得进行与控制系统软件组态无关的作业。做备份用的移动硬盘、光盘等不准另作他用,也不准在其他计算机上使用。控制系统与信息管理系统间应采取隔离措施,以防范外来计算机病毒侵害控制系统,增加信息管理系统必须打报告到机动处,机动处报到公司主管仪表副总工程师批准后安排施工。
第5篇 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㈠管理职责
1、集团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全公司范围内所有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管理。
2、集团公司通风部负责全公司范围内通风安全仪器仪表业务管理工作,并制定公司年度通风仪器仪表计量检定工作计划。
3、集团公司通风安全仪表计量检验站(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负责公司所属各矿通风仪器仪表的检定、报废、仪器配件供应等工作。
4、矿总工程师负责本矿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管理工作。
5、矿通风科负责本矿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包括自救器)及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
6、矿通风仪修室负责本矿通风仪器仪表定期调校(校正)、性能测试及日常维护,并配合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做好本单位通风仪器仪表周期检定工作。
㈡工作场所及人员配备
1、工作场所
⑴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设光干涉甲烷测定器、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矿用风速表、粉尘采样器等仪器检定室和粉尘分散度及游离二氧化硅粉尘样品分析室,各工作室必须按计量检定规程要求配齐所需检定装置及配套设施,能够满足仪器检定、粉尘分析需要。
⑵矿通风仪修室必须设仪器发放室、调校室、维修室及库房等专门场所。
⑶发放室要设发放架,做到仪器分类上架、标识齐全、摆放整齐。
⑷仪器调校、维修室应设工作台,配齐调校、测试装置及附属设备,室内设施齐全,卫生整洁,能够满足光干涉甲烷测定器、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co检测报警仪、发爆器等仪器调校、性能测试需要。
⑸库房内配件要分类存放,做到帐、物一致。
2、人员配备
⑴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应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配齐计量检定员、仪器维修等专业人员。
⑵矿通风仪修室应配齐通风仪器仪表的发放、调校维修人员。光干涉甲烷测定器、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发爆器等仪器应有专门调校维修人员。
⑶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及各矿通风仪器调校、维修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相关计量检定知识培训,取得考核合格证书者,方可上岗。
⑷矿仪修室人员按以下标准配备
①仪器发放人员:按每班一人配备。
②仪器调校维修人员: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调校维修人员按仪器在册数量每100台配1人配备;其它仪器(包括光干涉甲烷测定器、发爆器)调校维修人员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按2-3名配备。
㈢矿通风安全仪器配备标准
1、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按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等在册总人数的1.2倍配备。
2、光干涉甲烷测定器:量程为0-10%的按瓦检员和通风干部在册人数的1.2倍配备;量程为0-100%的按每矿5-10台配备,具体由各矿总工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3、发爆器:按放炮员在册人数的1.2倍配备。
4、风表:按5套(高、中、低)配备。
5、粉尘采样器:按不少于5台配备。
6、光干涉甲烷测定器校正装置、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调校装置、瓦斯传感器调校装置、co报警仪及co传感器调校装置、发爆器性能测试仪:各1套。
7、雷管导通测试仪:按不少于2台配备。
8、便携式氧气检测仪:按不少于5台配备。
9、co检测报警仪:按瓦检员在册数量进行配备。
10、干湿温度计:2台。
11、气压计:2台。
12、测尘分析天平:1台。
13、自救器:按井下在册人员数量的1.2倍配备。
㈣仪器的使用管理
1、要制定本矿通风仪器仪表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规范管理。
2、矿通风仪器仪表(雷管导通测试仪除外)要由仪器发放室统一管理,使用人凭证件领用,下班时必须交回仪器发放室。
3、通风仪器仪表的检定装置、调校(校正)装置必须按规定周期经上级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通风仪器仪表必须及时维修,按规定检定、调校(校正)。做到发放、使用的仪器仪表100%完好,仪器待修率不超过10%,检定率、调校率为100%,仪器的备用量不低于20%。
5、仪器的收发必须设专人。负责催化燃烧式甲烷报警仪等仪器的充放电、清理当班交回仪器上的煤尘及仪器的完好检查,发现不合格或损坏的仪器必须及时下架,并做好记录,通知修理人员。不符合要求的禁止发放使用,否则,将追究使用、发放人员的责任。
6、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co检测报警仪不得使用锂电池。
7、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对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co检测报警仪进行充放电,并认真填写记录,确保仪器的正常使用寿命。
8、禁止连班使用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仪器。
9、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下井必须携带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未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的采煤机、掘进机必须设置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10、严禁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及以上发爆器同时起爆。
11、人为损坏或丢失仪器必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照价赔偿。
12、矿通风仪修室每月要对本单位通风仪器仪表数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统计,并认真填写仪器仪表管理台帐、更新仪器仪表管理牌板。
㈤仪器仪表的检定、调校
1、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计量标准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要求认真开展通风仪器仪表计量检定及粉尘分析工作。
2、矿通风仪修室要参照计量检定规程要求做好本单位仪器仪表的定期调校、校正,无计量检定规程的,要严格按仪器使用说明书进行调校或校正。
3、矿井所有在册及新投入的通风仪器仪表必须按规定进行强制检定,未进行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4、co检测报警仪、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经过更换黑白元件或电池等大修后,要及时送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重新进行检定,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5、光干涉甲烷测定器经过开盖修理后,应及时进行性能校正方可使用;大修后的仪器要及时送通风仪检站重新进行检定,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6、风速表、粉尘采样器、测尘天平及各种调校、检定装置必须由检定单位进行修理、维护,各矿仪修人员不得擅自开盖修理。
7、发爆器经过元件更换、修理或换电池等工作后,要及时进行防爆性能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不符合规定的严禁发放、使用。
8、仪器检定周期规定:
⑴光干涉甲烷测定器:每年1次。
⑵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及瓦斯传感器:每年一次。
⑶风速表及风速传感器:每半年一次。
⑷粉尘采样器:每年一次。
⑸便携式co检测报警仪及co传感器:每年校准一次。
⑹粉尘游离二氧化硅及粉尘分散度分析:每半年一次。
⑺分析天平:每半年一次。
⑻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及瓦斯传感器检定(调校)装置、光干涉甲烷测定器检定(校正)装置、co检测报警仪校准装置:每两年一次。
9、仪器调校、性能测试周期规定:
⑴光干涉甲烷测定器:每季度一次。
⑵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及瓦斯传感器调校:每七天一次。
⑶自救器称重及气密性检查:每月一次。
⑷发爆器性能测试:每月一次。
⑸便携式co检测报警仪调校:每半月一次。
⑹co传感器调校:每月一次。
⑺其它仪器或传感器:以说明书提供的周期为准。
㈥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选购及配件管理
1、集团公司通风部负责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选型,物资供应分公司依据通风部提供的厂家、数量,严格遵循“质量可靠、货比三家”的原则进行选购,各单位不得自行购置,特殊情况须征得通风部、物资供应分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代行采购。
2、新购置仪器仪表到货后,物资供应分公司应及时会同通风部门共同开箱验收,发现与订货品种不符、性能指标不符合要求或与装箱单不一致时,应立即与供货单位联系解决。
3、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负责对新购置的属国家强制检定的通风仪器仪表进行逐台(件)检定,合格的贴检定合格标签,不合格、质量差的立即通知物资供应分公司予以退货。只有经检定合格的通风仪器仪表方可下发各矿。一旦产品规格、质量出现问题而投入使用,必须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负责通风安全仪器仪表配件供应,特殊情况必须经通风部批准。
5、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各矿仪修室要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配件,负责填写配件管理台帐、配件余额表等,做到帐、物相符。
㈦仪器的报废
1、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负责通风仪表仪器报废管理,并按仪器报废程序、报废标准进行执行。
2、通风仪检站接到使用单位递交的仪器报废申请后,按照仪器检定标准,对符合报废条件的下发仪器报废通知单,统一回收处理,各矿不得擅自报废。
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报废更新:
⑴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仪器设备;
⑵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仪器原价的80%以上,不如更新经济的;
⑶严重失爆或损坏严重,不能修复的;
⑷上级部门规定强制淘汰的。
4、通风仪器仪表的使用年限规定:光干涉甲烷测定器不低于6年;催化燃烧式甲烷检测报警仪、co检测报警仪及各种传感器不低于2年;发爆器、风表、粉尘采样器不低于3年;自救器不超过3年。
㈧仪器档案资料管理
1、集团公司通风仪检站要建立完善各矿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计量检定档案,按计量检定规程要求妥善保存各种检定原始记录、台帐。
2、矿要建立完善通风仪器仪表日常管理所需的各种台帐、记录等基础资料,且保存期不得低于2年。
3、矿要建立以下16种通风仪器仪表台帐、记录及牌板:
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台帐、通风仪器仪表检定台帐、通风仪器仪表档案、通风仪器仪表发放记录、催化燃烧式甲烷及co检测报警仪调校记录、催化燃烧式甲烷及co检测报警仪充放电记录、催化燃烧式甲烷及co检测报警仪维修记录、光干涉甲烷测定器校正记录、光干涉甲烷测定器维修记录、发爆器性能测试记录、发爆器维修记录、通风仪器配件管理台帐、通风仪器仪表管理牌板等。
第6篇 瓦斯检查仪器的使用、管理、校验制度
1、本制度中的仪器包括:光学瓦斯检查仪、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2、仪器发放范围:全矿队级以上下井干部、各生产队组副职和工程技术人员、工长、硐室值班人员、流动电钳工、电机车司机、采掘机司机、安全员、监控工、瓦斯检查员。
3、通风科设置瓦斯检查仪器发放室、仪器维修室、保管库房等场所。所有仪器要分类统一编号,集中管理。上架仪器必须完好,待修、待充电仪器必须分置于各自区域内。
4、在使用仪器装备前,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和仪器管理规定,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5、通风科负责仪器的配备、收发、充电及维护。
6、发放人员每班提前半个小时,对使用的仪器进行一次全面详细的完好检查,对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零点”、示值,至少使用1%的标气进行检测,检查仪器的电压或电源负压值,不完好或误差超标仪器不得发放。使用人员领取仪器后,要检查其完好情况,不合格仪器要立即更换。
7、仪器检修人员对光学瓦斯检查仪每半个月校验一次,每季度校正一次,对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每7天使用校准气样(0.5%、1%、2%)和空气样进行一次调校,并做好记录。同时做好仪器的日常检修工作,保证仪器准确可靠,误差在规定范围以内,仪器上架完好率要保持100%。
8、所有仪器每年必须接受省技术质量监督局强制检定一次,保证仪器在强检有效期内。
9、相关单位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本办法仪器发放范围的要求提供本单位应配仪器的职工名单及相关工种的变化情况,通风科按名单核发或撤回仪器领用牌,使用人员凭牌领用。
10、相关人员下井时必须携带瓦斯检查仪器,当班领用当班交回,正确使用妥善保管,严禁私自调校和拆开仪器。丢失或损坏仪器要照价赔偿,丢失仪器领用牌要立即到仪器收发室挂失,并交工本费由通风科补办仪器领用牌。
11、标校仪器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类瓦斯标准气样。
12、备用装置的数量不小于20%,并应配备零配件、材料和维修校正用的仪表。
13、仪器的报废按《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有关细则执行。
第7篇 压力容器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是工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险的承压设备,为搞好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依照压力容器管理制度进行。
(1)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法规,组织编写压力容器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2)负责向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机构办理使用登记、更新或报废注销手续,并及时向上级有关业务部门汇报压力容器有关部门情况或呈书面材料。
(3)对压力容器安全运行负责,压力容器现场检查巡视每天不少于1次,发现事故苗头或隐患,及时组织处理,并报主管领导。
(4)对压力容器操作工人、维修工人进行经常性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以不断提高他们的责任心和技术素质。
(5)负责编制压力容器定期检查和维修计划,组织制定修理技术方案,对劳动部门提出监察意见,负责整改落实。
(6)参加压力容器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并按“锅炉压力容器事故报告办法”的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报告。
第8篇 安全检查测试仪器、工具的管理制度
1、安全检查测试仪器、工具是保证安全的测试工具不能损坏和不能正常使用的现象存在。
2、新购的安全检查测试仪器、工具,都应具有产品合格证,不合格的产品禁止购入。借出使用的安全检查测试仪器、工具,都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检验合格。不合格或检测使用周期过期的,禁止使用。
3、安全检查测试仪器、工具应由专人进行统一编号,分类建帐保管,做到帐、卡与实物相符。仪器、工具的出产合格证、说明书等附带资料必须分类建档,统一管理。
4、安全检查测试仪器、工具必须按规定的使用周期送有关部门进行测试检定,不得过期使用。发现仪器精度下降或损坏的,应及时送去检修并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已损坏、无法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或已淘汰的无修复价值的安全检查测试仪器、工具,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方可报废。报废的仪器、工具不得继续使用或转让。
第9篇 仪器管理制度
1、为了保证测量成果的质量,对测绘仪器工具,必须加强管理,精心管理,精心使用,定期检校和维修。
2、仪器的保管应由专人负责,仪器的放置应有专门的地方。
3、保管仪器的地方应该保持干燥,要防潮防水,仪器放在专门的架上或柜内。
4、电子仪器长期不用时应定期通电驱潮,以保持仪器在良好的工作状态。
5、保管仪器的地方不应靠近有震动设备的地方或易燃品堆放处,放置仪器要整齐,不得倒置。
6、每台仪器都应建立卡片,仪器的附件及小工具有在卡片上进行。
7、发建立仪器使用登记册。使用仪器前须仔细检查仪器各部件有无损坏或缺少,然后登记簿上注明干什么活,签字,使用完后交给保管者,当面查看,并在登记簿上注明交还时间。
8、仪器和工具在搬运和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故障、损坏和丢失时,要向负责人和保管人员说明后方可存放。
9、钢尺等易于生锈时,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擦式,涂油,方可存放。
10、花杆、塔尺、水准尺等应放在竖直或水平的特制的架子上,以防变形或摔坏。
11、仪器开箱前,应将仪器箱放在比较平坦的地方,不准用手提,怀抱着开箱。
12、仪器从箱中取出前,应松开各制动螺旋,以一手握基座,另一手握支架,绝不允许用手拿望远镜或细小部件,将仪器轻轻取了放于支好的三角架上,并立即旋紧连接螺旋,经检查确实牢固后手方可离开仪器,仪器箱应随仪器放在测站附近,箱上严禁坐人。
13、无论在井上还是井下一定要将仪器安置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14、观测结束后,应将整平脚螺旋,各微动螺旋调至正常位置,松开各制动螺旋,一手握基座,一手松连接螺旋,将仪器取下按原样就位于装箱,再将制动螺旋制动,经检查无误后,方可关上箱上锁。
15、仪器在运送时,一定要作好防震、防潮措施,无论睛天、阴天,均应事先采取发防潮措施,装车时严防倒置,作业人员乘坐汽车时,应将仪器抱在怀中,如骑自行车,必须用人背着,不要将仪器随意放在车上或自行车驮运。
16、垂球花杆尖等不能在地下或其它紧硬东西上碰戳,使之钝化,不能用。
17、观测者必须熟悉仪器的构造性能及各部螺旋的部位和作用,操作时应手轻,心细,动作稳。
18、仪器安置在测站后,观测者不得离开,发在需要时,则应指导专人看护,在太阳不下观测须打伞,并戴上遮阳罩,在繁华地区作业时,测站附近设置安全标志,或派专人守护,在井下时须注意顶板情况,特别在运输巷道时,须提前招呼使其在测区内减速,同时加强前后视了望。必要时可令其停车,以便进行观测。
19、观测时必须松开相应的的制动螺旋,用手轻轻扶支架,使仪器平稳旋转,如仪器发生故障时,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以免国剧仪器的损坏程度。、
20、操作时,注意旋紧各处螺旋要适量,不应旋的过紧,微动螺旋应使用中间谍部分。
21、仪器之镜和目镜上有灰尘时,应用仪器箱内附有的毛刷或擦镜纸轻擦,不得用手指或一般毛巾擦拭。
22、迁站前要松开连接螺旋,把仪器置于三角架中央再旋紧,其它螺旋均应调到相应位置,交望远镜手镜向下,旋紧制动螺旋,然后全拢三角架,将仪器大致直立抱在胸前,(一手扶三角架于腋下,一手扶仪器基准于胸前)稳步行走。距离较远时,应装箱搬运,不能背仪器跳槽,跳沟睿,以免损坏仪器。
23、边长丈量时,不可使钢尺打卷,在巷内有裸露的电线千万注意不要使钢尺与其接触,同进也要求任何车辆都不能从钢尺上辗过或人员踩过。
24、在观测过程中,扶尺人员应将水准、塔或花花杆保持竖直,不得将尺或花杆自行靠在其它物体上面撒手不管。长期固定花杆与点位时,观测前应专人检查花杆是否在点位上。
25、在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将测距仪的发射物镜及接收物镜正对太阳,以免损坏电子元件。
26、苦在潮湿环境下工作,作业结束后,即用软布擦干净仪器表面的水分及灰尘后装箱,回到往处后立即开箱取出仪器放于干燥处晾干,彻底晾干后,再装进箱内。
27、当仪器在严寒的野外使用,在带进温暖的室内前应将仪器装入器箱,在进入室内半小时后,才能打开仪器箱,将仪器上的水汽拭掉晾干后再行装箱。
28、禁止任意拆卸仪器,拆卸仪器和定期清洁应由专门的检修人员进行。
第10篇 南沙中学仪器室管理制度
沙南中学仪器室管理制度
l、仪器室仪器设备均须有清册、按品名、数量分类编号并放置,以便查点。
2、各种仪器的购入、消耗应有记载,破损有记载,并写明原因和处理办法。
3、易燃、易爆、剧毒等药品及贵重仪器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防护工作,确保仪器室安全。
4、实验员要做好仪器的保管、收发和维修工作,并保持仪器设备和仪器室的整洁。
5、教师教学所需要的仪器、标本、药品应提前两天通知实验室人员。学生实验最迟在使用前三天交上书面通知单,生物解剖、理、化课本外实验,应提前七天以上时间,以便作好准备。
6、各科示教设备,使用结束后应立即归还仪器室。如有损环无论是教师还是实验员都要说明原因,并登记签名。
7、实验员要加强业务学习,做到能维修仪器、自制教具。根据课本和教师要求安排好学生实验,协助教好示范实验,努力做到进教室辅导学生实验。
7、管理员要经常向教师介绍仪器室的设备和器材情况,做好购销工作。
8、每学期末对仪器财产清查核实。
第11篇 通风安全仪器仪表保管、维保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我矿井下安全生产,加强通风仪器、仪表管理,保证安全运转防止丢失、损失、减少安全事故,做到合理使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在仪器、仪表管理中,应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坚持设计与使用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我矿所使用的仪器、仪表的使用、检测、维修、保管、保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煤矿行业标准,必须按照国家对煤矿的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危及生产安全的仪器、仪表。
三、仪器、仪表的档案管理和使用保管。
1.为了确实掌握仪器、仪表的数量、规格、调动、事故、检修及使用等情况,必须设专职的设备管理员,必须分类建立设备卡片和台帐,对大型固定设备应逐步建立履历簿,系统记录设备的使用、检修和事故情况。
2.仪器、仪表使用和负责人必须正确掌握仪器、仪表的动态并进行统计,按季度向机电科汇报。
3.必须设立保管仓库,集中保管新到货、未使用和闲置设备,避免设备丢失、损坏。
4.使用中的仪器、仪表应由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维修、保管和合理使用。
5.仪器、仪表如发生丢失、损坏等责任事故时,各部门应进行分析,追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6.严格按照仪器、仪表的说明书的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使用仪器、仪表,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和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四、仪器、仪表的平�和调节。
1.为了充分发挥仪器、仪表的效能,合理使用仪器、仪表,提高利用率,各部门对闲置的仪器、仪表等应及时进行平衡调校,应每月调校平衡一次。
2.任何仪器、仪表的调整,必须通过相关负责人批准,管理人员办理。
五、仪器、仪表的报废。
1.仪器、仪表报废,应根据使用年限和损害程度确定,凡符合以下情况,可以申请报废。
(1)仪器、仪表超过使用年限,损坏严重,再行修复,其修复费超过该仪器、仪表价值80%以上者。
(2)遭受意外灾害,仪器、仪表损坏不能修复或修复费用超过80%。
2.仪器、仪表报废由矿组织机电、生产、供应、财务等部门参加鉴定,提出报废意见,方可报废。并在台帐上注销,办理固定资产报废的财务手续。
六、仪器、仪表的检修。
为了使检修工作顺利进行,能及时更换已磨损和消耗的零件必须加强配件和检修材料的管理与供应工作。
1.必须根据零件的磨损期限制定每台设备的配件消耗定额,要有1~3个月的正常消耗的储备配件。
2.从矿仓库领存配件,必须验收,质量不合格的不予领取,通过使用验证不合格应做退库处理。
3.配件和材料的领用,必须实行以旧换新制度,使用单位领用配件时,必须交还旧配件,对换下来的配件,凡能维修使用者,应送修理厂整修、登帐,领用时先发放修复配件。
4.所有进行维修、检修的仪器、仪表必须经过有资质的检验部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5.配件和材料领用,必须实行以旧换新制度,使用单位领用配件时,必须交还配件,对换下来的配件,凡能修理使用者,应送修理厂整修、登帐,领用时先发放修复配件。
6.对大、中、小修复跟换的配件应进行记录,搞清配件的消耗情况。
7.由机电组每月汇总各连队的配件加工计划。
七、仪器、仪表的维修和保养
1.正确使用机械设备润滑,必须严格按照说明规定的品种、数量、润滑点、周期加注或更换。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时、定点、定量、定质。
2.机械维修保养是以预防为主的思想指导,根据各种机械的运行规律、结构、工作条件和磨损规律制定强制性的制度。
3.按作业时间的不同分为定期保养和特殊保养两类。定期保养有日期保养和分级保养;特殊保养有走合保养、换季保养、停用保养和封存保养等。
4.分级保养一般按机械的运行时数来划分保养级别内容。而特殊保养一般是根据需要临时安排或列入短期计划进行的,也可结合定期保养进行,如停用保养、换季保养等。
5.日常保养是操作人员在上下班和交接班进行保养作业。内容为'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十字作业,转向及行走系统,制动及安全装置等部位的检查调整。日常保养的项目和部位较少,且大多数在机械外部,但都是易损及要害部位。日常保养是确保机械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和基础工作。
6.一级保养除进行日常保养的各种作业项目外,还包括:清洗;运动异常等,发现后及时修复、排除。
7.在一般情况下,日常保养和一级保养由机械操作人员负责进行,而维修人员负责二级以上保养工作。
六、仪器、仪表的完好标准
1.完成任务好,做到优质、高效、准确、低耗,安全无事故配合施工协作好。
2.合理使用好,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定、制度,做到合理使用,正确操作。各项原始记录资料齐全、准确。
3.技术状况好。
4.维护保养好。认真执行'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十字作业,达到规定要求,故障少。
5.保管工作好。仪器、仪表的零件、部件、随身用具,附属装置,完整齐全,无缺少损坏。
第12篇 中学科学仪器室管理制度
江临中学科学仪器室管理制度
1、仪器室各种仪器都要分类、编号、登记造册,做到帐目、实物和标签三统一。
2、各种仪器、标本、模型、药品等应根据不同性质、性能和要求,分科、分类编号,分橱存放,存放要整齐、直观,取用方便,用后复原。
3、贵重仪器和易爆、易燃、剧毒药品,设专厨保管,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一切仪器的领用、借出和归还均须办理手续,并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
5、教职工借用非教学用仪器及外单位借用仪器,需校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手续,不超过一周;不论何种仪器,任何人不得长期占用。
6、新到仪器须熟悉其性能和操作方法后才能使用,并及时登记入册。
7、实验所用仪器,应由教师提前向仪器室管理人员交“实验通知单”,管理人员备好仪器后,由教师签名领出。实验完毕归还时,应办理注销手续。
8、仪器损坏时应由当事人填写“仪器损失报告单”,报请有关领导处理。违反操作规程,不遵守实验规则引起的损坏,原则上应由当事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