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图书管理制度
河南玖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图书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图书管理工作,不断丰富工员业余文化生活,方便各业务部门开展工作,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总部和项目公司。
三、图书管理
(一)图书日常管理
1.由行政管理部/行政人事部负责图书日常管理工作,并专人负责图书的购买、整理、盘点等事宜。
2.每月5日前由图书管理员进行盘点。
3.新购图书要按顺序编号摆放,并将书名、出版社名称、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登记,编入图书登记目录中。
(二)图书购置
1.公司购置图书(杂志、音像制品) 标 准:中高层管理人员每人每季度100元,员工每人每季度 50元。总部季度预算不超过3000元,年度图书采购预算不超过10000元。项目公司季度预算不超过2000元,年度图书采购预算不超过6000元。由行政管理部征求各部门采购意见,汇总之后报总经理审批。
2、专业书籍采购由各业务主管领导把关,费用另行列报。
3.凡个人提出购买图书资料应先征得本部门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并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
4.有关人员在购回图书后,应及时送至图书管理员处验收归档,并由管理员在报销单据上签字后,方可按正常程序到财务部报销。
5.项目公司图书采购由各项目公司上报采购计划,由总部行政管理部统一采购配送,成本计入项目公司。
(三)图书借阅
1.公司图书由行政管理部/行政人事部编制目录卡供员工查阅。
2.员工借书时应先查阅图书登记目录卡,并在管理员处办理借阅手续,在《图书借阅登记表》(附件)上进行登记、签字后方可取书。
3.专业性工具书(如:规程、规范、定额等)经批准可由业务部门长期借用。一般科技图书每人每次最多可借阅两册,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如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须办理续借手续。
4.员工所借图书,如遇盘点或因工作需要须收回时,借书人不得拒绝。
5、公司员工在解雇、辞职时,须将所借图书归还,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6.员工借书期限届满应及时归还,图书管理员应进行验收,在《图书借阅登记表》上登记归还时间,并进行签字。
7.图书借阅(归还)时间为每周二、周四下午。
四、罚则
(一)员工借阅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拆散、剪贴、涂写、转借,否则,须交纳互助基金50元/次,如有损坏或丢失等情况,一律照价赔偿。
(二)员工没有及时归还图书,经通知仍不归还者,停止其图书借阅权,并交纳互助基金100元/次。
五、附则
(一)本制度实施后,在实施过程中如有调整,以最新制度为准。
(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总部行政管理部。
第2篇 g公司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对服装营销中心图书的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鼓励员工多读书、读 好书,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专业技能、企业行政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安全管理、精益管理、 修养礼仪等各类资料。
三、图书馆开放对象: 图书馆开放对象:
只供本公司内部员工使用,不对外开放。
四、借阅规定:
1.图书室借书时间每周二、四上午 8:30-11:30,下午 1:30-5:00,其他 时间概不受理; 2.每人每次借阅图书不可超过二本,借阅期限 15 天(逢休息或假日顺延至 下一上班日)。到期应归还,未读完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 次为限。若逾期未归还暂停其借阅资格一月。(从书本还清日开始计算); 3.借书应先查阅图书是否在库,并填写好借阅登记本然后向管理员取书,管 理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后,将登记本妥善保管; 4.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验收,管理员将该借阅登记资料清 空,并将图书放回书架内; 5.借阅人若遗失或严重损毁时,借阅者得依下列方式于一周内办妥赔偿手 续: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违者照章赔偿。 ①借阅者自行购买原版数据或其更新版,不得以翻版数据或影印本抵偿; ②以购回相同书籍赔偿,若因套书无法单本购买,则买同等价钱之书籍赔偿; ③损坏轻微,可以修护复原者,其修护费由借阅者负担。
6.员工所借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应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 得拒绝。
五、图书管理:
1.由办公室负责图书室的日常管理,并负责图书的购买、整理、盘点等; 2.每周五下午进行盘点; 3.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将书名、出版社名称、作者、册数、出版日 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图书借阅登记本。
六、保护书籍:
1.用书签夹住阅览的页次,不可折页、不可做记号; 2.借阅之图书不可乱画或撕毁; 3.看书时应将书平放在桌上,轻轻的翻页。
七、图书交流及补充:
1.办公室倡导以交流形式与人分享,提供图书交流的,可借阅三本图书,并 随时可提出收回本人图书,图书室将尽快收回图书,归还书主; 2.鼓励捐赠闲置图书,捐赠图书归入图书室; 3.每部门每年可自行决定购买 8 本与工作相关书籍,并提供图书发票,费用 由办公室核销。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服装营销中心办公室 20xx 年 xx 月xx 日
第3篇 公司图书馆管理制度
一、员工借阅图书应先翻阅《图书目录》后,向图书管理员提出所要借阅的书名及编号,不准随意在图书角乱翻。
二、借出的图书,管理员应认真登记好图书书名、编号、单价、借阅时间及图书完好程度。
三、员工每次借书只准借阅一本。
四、借出的图书两周内必须归还图书角,归还时图书时管理员应检查破损情况,及时处理赔款事宜。若还未看完,应办好续借手续。
五、两周内未归还的图书,由管理员及时把借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该领导应指令其及时归还或赔偿。
六、放假前一周,由图书管理员清查一次借出的图书,把未还图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责任领导处理。
七、女员工休产假和员工辞职前必须归还清楚所借阅的图书。
八、图书角不向其他公司和个人以及团体组织开放。
九、图书赔偿制度
读者必须爱护图书,所借图书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和遗失等。如有上述情况,应以相同版本的新书赔偿,不得以其他图书抵充。如确实无法购到新书,不论新旧图书以原价二倍赔偿。
具体规定:
1、成套图书遗失其中一册(如上、下册书遗失其中一册,多卷书遗失其中一卷)应按全套书原价赔偿,余下各卷不给赔偿人。
2、读者所借图书如有遗失,应在半个月内来馆办理赔偿,如经过催促,在三个月内未办理赔偿手续者,后果自负。
3、如发现有盗窃图书者除追回原书外,令其检讨,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送交该责任人领导处处理。
第4篇 某器公司阅览室图书管理制度
电器公司阅览室图书管理制度
一、公司阅览室设有管理员对图书进行分类、整理借阅、登记。
二、建立图书帐卡,所有图书都必须按图书管理要求进行登记,写明购入时间、着作名称等必要的项目。
三、每年按图书管理帐卡,对书架中的图书进行一次性清点与核对。在清点与核对前,停止外借,并要求借出图书全部返还。
四、必须经常整理图书管理帐卡,把已不存在的或被清理掉的图书在帐卡中除名。
五、需购买图书应由管理员制定购书计划,报公司审批后购进。
六、对职工或外部机构捐赠图书必须致谢,并在接收图书时开具收纳凭证。
七、图书原则上只借给在公司工作的人员,借出的图书不得转借第三者。
八、借阅图书期原则上为一个月,对超过期限者进行催促,令其归还。
九、超过借阅归还期限并经再三催促依然不还者、丢失和被盗者,按图书购入价格索赔。
执行部门: 责任人签名:
第5篇 企业公司图书资料管理制度
企业集团图书、资料管理制度
一、 图书、资料购买程序
1、技术类、财务类图书、资料由工程师或财务人员提出申请,经所在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审批后,该部门自行购买。
2、其他类型图书、资料由职员向行政部提出建议,行政部审批后,由提出建议的职员自行购买或由行政部统一购买。
3、购买图书、资料经手人应事先查阅行政部书目,防止重复购买。
二、图书、资料保管与借阅
1、图书、资料购置后,由经手人到行政部进行统一编号登记,由行政部管理。
2、行政部对所有图书、资料做文本和电子版记录,定期向全体职员发送最新书目,以便职员借阅。
3、职员到行政部办理借阅手续,行政部对借阅期限及图书资料完好度进行记录;有借阅冲突时,由借阅职员或图书管理负责人协调。
4、借阅图书的职员应在借阅期限内归还,原则上以两周为限。办理归还手续时,行政部对图书损坏度进行记录。
5、图书借阅期间受到损坏或丢失,借阅职员应根据情节予以赔偿。
第6篇 g公司图书管理制度
□ 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图书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 本公司图书由总务科负责管理,并于每年5月12月下旬各清点一次。
第三条 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新书名、出版社名称、著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本公司图书登记总簿'并填制图书卡插放于图书之末页。
第四条 本公司图书由总务科编制目录卡俾供员工查阅。
第五条 借书人以本公司员工为限。
第六条 辞典、珍贵图书或被指定为公共参考图书,概不得外借,但必须阅览者限于当天归还,其借还手续比照本办法第十四条、十五条规定办理。
第七条 一般书报杂志得随意阅览,惟阅毕应归回原外,不得擅自携出公司或撕剪,但公司广告、公告及其他与业务有关资料剪贴供公司参考自不在此限。
第八条 员工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得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第九条 员工的借书分个别借书与科别借书两种,科别借书系指属某科之专用图书由单位主管具名借用。
□ 借书时间、借阅期间与册数
第十条 借书时间限办公时间内上午10点30分至11点,下午3点至3点30分,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第十一条 借书期间一律为三星期,到期应即归还,倘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
第十二条 借书册数以四册为限。
第十三条 科别借书期间与册数不受前二条的限制,惟遇调(离)职应将借用图书全部归还。
(二)借还书手续
第十四条 员工欲借书应先查阅图书目录卡片,填写借阅单持向管理员取书,管理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应先抽出图书卡由借书人签章后,一并与借阅单妥为保管。
第十五条 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收讫,管理员除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外,并应将图书卡归放书内。
(三)罚则
第十六条 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涂写,如有破损或遗失等情况,一律照原图书版本购赔或照原价加倍赔价。
第十七条 员工借书期限届满,经通知仍不还书者,或遇清点期而仍不还者,除未还书前得停止其借书权外,必要时并得签报议处。
(四)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附时呈请董事长裁决之。
第十九条 本办法呈奉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7篇 某公司图书报刊管理制度
f公司图书报刊管理制度
1、图书管理
1.1各部门因工作要求需订购专业图书(含资料、音像制品等),报《图书报刊订购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总经办负责人签字后方可订购。
1.2各部门应将所购图书送总经办登记编号,由总经办录入公司图书档案,接受统一管理。
1.3总经办负责人在其发票上签字后,财务部门方可报销。
1.4员工借阅公司书籍,图书借阅期限为半个月,超过半个月要办理续借手续。
1.5图书的借阅与保管应保证图书的完好,不得丢失、损坏,对丢失、损坏的现象必须查明原因,由责任人视情节予以相应赔偿。
2、报刊管理
2.1报刊的订购由总经办根据部门需求统一订购。
2.2各部门因工作要求需订购报刊,报《图书报刊订购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总经办负责人签字后由总经办专人负责订购。
2.3各部门应指定专人领取保管订购的报刊,期刊按季度报总经办归档。
3、使用表格
图书报刊订购申请表
第8篇 房地产公司图书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图书管理制度
1、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新书名、出版社名称、着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公司图书登记总簿”。
2、借书人以本公司员工为限。
3、 员工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得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4、借书期间一律为一星期,到期应即归还,倘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
5、借书册数以四册为限。
6、借书需填写《图书借阅表》,由保管员存档保管。还书时撤回。
7、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涂写,如有破损或遗失等情况,一律照原图书版本购赔或照原价加倍赔价。
8、员工借书期限届满,经通知仍不还书者,或遇清点期而仍不还者,除未还书前得停止其借书权外,必要时可通报批评。
第9篇 某公司图书管理制度
不少公司为了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都会设立图书室,供员工阅读。当然,公司也会制订图书管理制度。以下以某公司为例,为各位提供一则公司图书管理制度范本,供各位行政管理人员参考。
□ 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图书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 本公司图书人事管理部进行管理,并于每年5月12月下旬各清点一次。
第三条 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新书名、出版社名称、著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本公司图书登记总簿”并填制图书卡插放于图书之末页。
第四条 本公司图书由总务科编制目录卡俾供员工查阅。
第五条 借书人以本公司员工为限。
第六条 辞典、珍贵图书或被指定为公共参考图书,概不得外借,但必须阅览者限于当天归还,其借还手续比照本办法第十四条、十五条规定办理。
第七条 一般书报杂志得随意阅览,惟阅毕应归回原外,不得擅自携出公司或撕剪,但公司广告、公告及其他与业务有关资料剪贴供公司参考自不在此限。
第八条 员工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得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第九条 员工的借书分个别借书与科别借书两种,科别借书系指属某科之专用图书由单位主管具名借用。
□ 借书时间、借阅期间与册数
第十条 借书时间限办公时间内上午10点30分至11点,下午3点至3点30分,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第十一条 借书期间一律为三星期,到期应即归还,倘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
第十二条 借书册数以四册为限。
第十三条 科别借书期间与册数不受前二条的限制,惟遇调(离)职应将借用图书全部归还。
□ 借还书手续
第十四条 员工欲借书应先查阅图书目录卡片,填写借阅单持向管理员取书,管理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应先抽出图书卡由借书人签章后,一并与借阅单妥为保管。
第十五条 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收讫,管理员除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外,并应将图书卡归放书内。
□ 罚则
第十六条 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涂写,如有破损或遗失等情况,一律照原图书版本购赔或照原价加倍赔价。
第十七条 员工借书期限届满,经通知仍不还书者,或遇清点期而仍不还者,除未还书前得停止其借书权外,必要时并得签报议处。
□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附时呈请董事长裁决之。
第十九条 本办法呈奉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