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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管理制度范本(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3-12-22 15:34:02 查看人数:71

文件管理制度范本

第1篇 文件管理制度范本

1、文件管理人员收到文件后,要立即登记,填写文件处理单,及时送分管主任批办。

2、批办后的文件,要根据批办意见及时办理或传阅,保证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传阅完毕,并将文件处理结果填写在文件处理单上,及时送交领导阅知。

3、密级文件不准在个人手里过夜,不得带到家中或公共场所,借阅文件要严格完备手续。

4、对上级文件(包括领导人讲话)未经批准不得复印,经批准复印的要搞好登记、编号,将复印件及时收回,不得遗失。

5、中央、省市委文件、领导人讲话,每年清退一次,按规定到指定地点销毁。留存文件和有保存价值的材料,要及时搞好立档工作。

第2篇 某事业单位文件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文件管理制度

一、文件统一由秘书科管理。

二、文件的起草,要全面、客观、完整体现领导意图,合理使用文种,重点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条理清楚。

三、文件在送领导审批或签发之前,须经办公室主任和秘书科有关人员校核。

四、重要文件由主要领导签发,一般事务性文件,可由主持日常工作或分管工作的领导人签发,联合行文,需由所有联署机关主管负责人会签。

五、办公室的文件一律由办公室主任签发,重要文件须报请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

六、未经负责人签发,文件不能生效。

七、正式文件的标印格式由秘书科审核重点把关。

八、正式行文应加盖机关印章。

九、签收文件要逐件清点,重要文件要逐页查点。

十、登记文件须将标题、密级、发文字号、缓急时限、来文单位、发往单位、收发时间及处理情况等逐项登记清楚,以利查询。

十一、需办理的文件,由办公室主任阅批,由秘书科根据批示及时办理。

十二、严格登记手续,随时掌握文件去向,避免漏传、误传和延误。

十三、印发文件要做到文面清晰,字体适当,用纸规范,美观大方。

十四、秘密文件的复制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的规定。

十五、秘书科在每年三、四月份对上年度收进和发出的秘密文件进行清理和清退。

十六、具有查阅和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办理完毕后,由秘书科及时整理立卷,在下一年的上半年向档案局移交。

第3篇 电子文件管理制度

电子文件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保证我公司计算机网络安全顺利运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计算机电子文件的编制、批准、传递、反馈、归档、作废等要求。

本办法的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局域网电子文件的管理。

2.术语

电子文件:相对于纸质文件而言,凡将储存、编辑、使用于计算机媒体的信息,如文件、表单、记录等,均称为电子文件。

3.职责

3.1人事行政部负责局域网的建立和系统运行的维护管理,以及各部门计算机的维护管理。

3.2各部门按本规定执行。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局域网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的建立

4.1.1操作系统的应用

a)服务器安装windowsnt4.0

b)客户机安装windows98第二版,需要时可安装windows2000/*p/me等。

4.1.2基本应用软件

a)office2000/*p办公自动化软件

b)autocad2000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

4.1.3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的安装必须由人事行政部微机维护技术员同意或在其指导下方可进行安装和卸载。

4.2网络软件的建立和应用

4.2.1我公司局域网电子文件的传输采用microsoftmail电子邮局进行管理,该软件安装在windows98启动组程序中,随系统自行启动,各部门必须保证邮件箱在工作时间内开放,任何单位不得自行改动。

4.3网上邻居的管理

4.3.1网上用户的设置具体见附表1《计算机局域网编号及用户名称对称表》

4.3.2网上邻居中各部门在服务器中设专用文件夹,各部门把有关文件分类归档。

4.3.3设定访问权限分类控制。

4.4电子文件的管理

4.4.1电子文件的管理不能违背质量体系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质量记录等控制程序的规定,编制必须以扩展名为.txt、.doc、.*ls、.eml、.dwg文件方式进行编写。

4.4.2电子文件的发放采用局域网邮件进行发放,审核、审批处加盖受权为专用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有效。具体流程见附件。

4.4.3各部门收到电子文件后,必须进行文件回复以确保你部门正常收到电子文件。

4.4.4作好电子文件收发登记工作,发放文件有专用文件夹,接收文件有专用文件夹,作废文件由使用者按时删除。

4.4.5电子文件不允许自行进行更改,必须由编制单位提请《文件更改申请单》报品质管理小组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由品质管理小组进行整体更改。

4.4.6电子文件有效性由文件发放部门对文件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并添写《电子文件有效性检查记录》。

4.4.7由发文部门负责把回复存到专用文件夹中,做为收发文登记。

4.4.8上级部门邮件的处理方式,当收到上级部门发来的邮件时由人事行政部网关计算机负责转发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要对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反馈,最后按文件要求发回上级部门。

4.4.9对于标准、顾客图样和技术条件等外来文件和资料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评审和转化,并填写《外来文件和资料评审表》。

4.5局域网质量体系文件的控制

4.5.1电子文件不违背《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质量记录控制程序》要求,以“电子文件为主、纸质文件为辅”的原则。

4.5.2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质量记录样式均以质量检验科计算机中《网上邻居-正式版qms文件》为有效受控版本,其他部门和单位计算机中复制的文件和记录表样均为非受控版本,不得在体系运行中使用。如需要,必须经综合办确认同意,管理者代表批准,印制纸质文件,并加盖受控印章后下发到使用部门和人员。

4.5.3计算机中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所有文件夹和文件名称的命名应采用实名、全称或简称的方式,避免采用数字、字母代号和个性化的名称;以防止文件和资料的混乱、丢失和无意中删除。

4.5.4对于保密和未经授权不得阅读的文件和资料,必须进行文档加密和标识。

4.5.5对于重要文件和资料必须设置为“只读”属性,以避免无意中被修改。

4.6计算机网络安全

4.6.1每台计算机必须安装瑞星2002、金山毒霸、kv3000等正版杀毒软件;并定期进行查毒和杀毒,需要时,由人事行政部微机维护技术员进行。

4.6.2对一些保密的电子文件要进行加密处理,可使用office2000文件加密工具或者其他windows98操作系统下的文件加密工具。

4.7电子文件的备份

4.7.1客户机要每季度对电子文件进行备份,其备份方式可视情况自行确定。

4.7.2服务器中归档后的重要文件要在半年内或服务器储存空间接近临界容量时,要刻录光盘备份,并进行分类保管。

5.相关文件和记录

《电子文件有效性检查记录》

第4篇 调度中心文件信息资料管理制度

一、文件、信息、资料的登记:

接收上级的来电、文件、传真及各矿上传或报送的资料应立即登记,认真填写《文件信息接收报送登记表》。

二、文件、信息、资料的报送:

1、每天白班收到上级来电、文件、传真等,应立即送局办公室。

2、每天白班收到各矿上传的文件、传真或其它资料,应于当天下班前送局办公室。

3、每天夜班收到上级下发的文件、传真,应立即把相关内容电话通知分管领导,按分管领导的指示及时或于第二天早8:30分之前报送到局办公室。

4、每天夜班收到各矿报送的文件、传真、资料等,应于第二天早8:30分之前报送到局办公室。

三、文件、资料的传达:

1、以传真电文形式下传:电话通知各矿调度员接收传真,记录接收人姓名,填写《转发文件(传真)登记簿》。

2、复印文件(传真)形式下发:电话通知各矿来局调度中心取文件,记录接收通知人姓名,填写《发放文件(传真)登记簿》。要求来取人员签字。

四、文件、资料的存档:

将存档文件按要求填写文件索引目录,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然后将文件分类保存至档案柜。

五、文件、资料的梳理、存档、报送职责:

1、各类表格、记录的内容由当班相关人员填写。

2、每天接收各矿井(公司)向局上报的资料,由当班相关人员负责梳理、汇总、报送、存档。

第5篇 变电所文件管理制度

1.目   的: 为加强文件管理工作, 使文件在生产过程中有效实施,确保生产过程可控和文件的充分、适宜、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与供电车间有关的所有文件的控制。

3.职    责:

3.1车间文件管理员负责管理车间所有文件,对文件的版本、发放、变更、作废等管理活动负责。

3.2各班段工程师(技术员)根据生产过程负责编制本班段三级文件,对文件的正确性、全面性负责。

3.3各班段段长负责评审、监督、考核本班段三级文件的执行。

3.4车间分管主任负责检查分管班段文件的充分性、适宜性、有效性。

4.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

4.1文件编制

4.1.1各班段工程师(技术员)负责本班段所有相关文件的编制工作,做到每个生产过程有文件支持。段长组织本段工作负责人、有经验的工人评审制定的文件。

4.1.2安检员负责安全管理文件的编制工作。

4.1.3工会主席负责办公类文件的编制工作。

4.2文件的审核:

车间主任负责生产、技术、安全方面文件的审核签字。

4.3文件的批准:

4.3.1编制审核完的文件上报公司主管副经理或副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4.3.2车间制定的四级文件由各段工程师(技术员)编制,分管主任审核,上报车间主任批准后执行。

5.文件的标识:

5.1车间级文件编号:sdrl-jcgd-[文件批准发布年号]-文件序号

5.2班组级文件编号:

sdrl-jcgd-хх(本班段拼音开头字母代码)-[文件批准发布年号]- 文件序号

6.文件的发放、使用及保管

6.1车间及各班段(所)的文件管理严格按公司《管理手册》、《文件控制程序》及车间制定的《文件管理制度》执行。

6.1.1车间及班段(所)受控文件清单填写规范、无空项,并经责任人签字。

6.1.2车间及班段(所)纸版文件资料柜统一管理,电子版文件保存在车间及班段(所)oa网指定位置,落实责任人。

6.1.3车间及班段(所)修改文件:文件作局部文字更改及需大幅修订时,应按新文件重新报批,报批后一周内工程技术人员组织段(所)学习,段(所)长考核并有考核记录。

6.1.4车间及班段(所)新增加文件报批后一周内工程技术人员组织段(所)学习,段(所)长考核并有考核记录。

6.1.5车间及班段(所)应是最新版本的受控文件清单。

6.2车间的党政文件及外来文件的接收与传阅由工会主席填写《收文登记簿》,车间内部文件由文件管理员负责发放、回收。文本形式的文件发放要填写《发文登记表》,记录发放人员名单;电子版形式的文件在上传公司oa办公网时,先填写《发文登记表》,记录发放人员名单,再通过电话确认、记录收文人姓名。电子版文件由文件管理员加密上传到oa网,不能随意改动。收到文件的班组填写《收文登记簿》,有宣贯记录。

6.3各类外来文件(包括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都须加盖红色“受控”印章,填写《发文登记簿》和《收文登记簿》并保存。

6.4上述文件如需打印,可由文件管理员填写《文件打印、复印、速印审批单》,经部门(单位)负责人批准打印后发放,做好发放记录,由领取人签字。

6.5公司内部使用的体系文件都属受控文件,在发放受控文件时应加盖“受控”印章,

纸版文件发放应注明分发号。

6.6受控文件不得随意自行复印。如需要时,使用者经车间主任批准后,向车间技术组文件管理员领用。

6.7文件因破损严重而影响使用时,使用者应到车间办理文件更换手续,换发的文件可使用原文件的分发号。

6.8各段工程师(技术员)每半年识别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对其适用性进行评审,填评审记录。新增、更换的法规和其他要求上报车间技术主任、文件管理员,文件管理员变更车间法律法规清单。

7.文件的更改:

7.1文件需要更改时,由各段工程师(技术员)说明更改原因后报车间文件管理员,由文件管理员填写《文件更改通知单》方可执行。

7.2文件作局部文字更改时,应将被修改文字或数据用双线划去;并在临近适当的位置标明修改内容,修改者、批准人及批准年、月、日。

7.3当文件需大幅修订时,应予以换页或换版。原页或原版文件作废,换发新页或新版本。

7.4文件更改的审批及发放管理,按原文件的管理程序办理,当采用换页或换版方式时,应在发放新页或新版的同时,收回旧页或旧版文件。

8文件的作废

8.1文件作废时,文件管理员应按原《发文登记薄》名录逐一收回,电子版文件由文件管理员统一删除,更新后的电子版文件由车间文件管理员上传至oa网,做发文登记,,班组做好收文 记录,以防止误用。

8.2作废纸版文件销毁时应经系统领导批准并填写《文件回收、销毁记录》后方可销毁。

作废保留文件由文件管理员在《作废文件留用记录》中注明,系统领导批准后,由文件管理员加盖 “作废保留”印章后归档。

8.3作业现场不准保存“作废”的文件。

9文件的借阅:

各类文件的借阅应由借阅人填写《文件借阅记录》由文件管理员签字付出,归还时需经双方签字确认。文件的借阅时间最多为7天,如因需要延长应再叙借。

10文件定期评审:

10.1文件管理员负责每年11月1日—12月30日期间,督促车间对车间级三级文件评审一次,(各班段负责评审本班段使用的各类三级文件),必要时进行修订。文件评审的记录由文件管理员负责保存。

10.2各班段技术员负责每年11月1日—12月30日期间,评审本班段使用的各类三级文件,必要时进行修订。文件评审的记录由本班段负责保存。

11考核办法

11.1  主任、分管主任每季对车间及各班段(所)进行一次文件管理检查。(注:标准化检查中进行)。

11.2 《收文记录簿》中少记、漏记、错记一处各扣1分。

11.3 在次月复检中仍未按管理制度整改的一处扣5分。

11.4 各班段段长在实际工作中和年末对职工掌握的三级文件情况进行考核,有考核记录。

第6篇 iso9000文件-消防管理程序制度

公 司 程 序 文 件版号: a

修改号: 0

ej-qp4. 2消防管理程序页码: 1/3

1.目的:

加强消防工作的管理,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小区人身财产的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小区的消防管理。

3.引用文件:

3.1质量手册第4.8、4.9、4.10、4.13章

3.2 iso9002标准第4.8、4.9、4.10、4.13章

4.职责:

4.1公司全体员工及分承包商员工为义务消防员;

4.2公司管理者代表为义务消防队总指挥;

4.3保安服务部负责日常消防的预防工作;

4.4保安服务部主任检查、监督日常消防工作。

5.工作程序:

5.1成立义务消防队。

5.1.1由保安服务部成立义务消防队,保安服务部主任即为义务消防队负责人。

5.1.2将义务消防队成员名单交给综合办公室备案。

5.1.3义务消防队负责人,负责有关消防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5.2消防设备管理和检查:

5.2.1根据深圳市消防局制定的《消防条例》,配备消防器材和设施。

5.2.2义务消防队建立《消防设备登记表》和《消防设备平面图》。

5.2.3对小区消防设施按《消防设备、设施标识各检查方法》标出明显标记。

5.2.4每月保安服务部根据制定的《消防检查制度》负责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在《消防器材设施检查表》中作好记录。

5.3消防检查:

5.3.1保安服务部主任制定消防检查制度,根据该制度对小区及地下车库的消防情况进行检查,做质量记录。

5.3.1.1对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要求先行修复并赔偿损失。

5.3.1.2对违章使用、更改天然气管道的,要求停止作业,恢复原状。

5.3.1.3对装修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责令停业使用,更换其它物品方可再施工。

5.3.1.4其它:视具体情况提出改进要求。

5.3.2对违章情况由消防队长提出《整改通知书》,发至相关单位,

限期改进并跟踪验证整改效果。

5.4消防知识培训:

5.4.1对住户的消防要求:

5.4.1.1通过发放《住户须知》向住户宣传安全用电、用水、安全专用楼宇等常识。

5.4.1.2义务消防员必须接受消防技能培训。综合办公室组织义务消防队消防知识的培训,并将培训结果填写在各人培训档案。

5.4.2对员工每年学习消防知识,增强消防意识,学习内容:公司制定的《消防检查制度》、学习情况,参加人员要详细记录。

5.5消防演练:

5.5.1由保安服务部每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5.5.2由保安服务部主任拟制演练计划,由管理者副代表批准后,责成保安服务部实施。

5.5.3演练后,由保安服务部组织座谈、总结,将总结形成文字后上报综合办公室存档。

5.6火灾事故处理:

5.6.1火灾事故处理程序参见《火灾应急措施》。

5.6.2由保安服务部主任责成具体事故单位写出火灾事故报告。

6.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6.1《消防检查制度》 ej-wi-qp4.2-01

6.2《火灾应急措施》 ej-wi-qp4.2-02

6.3《整改通知书》 &

nbsp; ej-wi-qp4.9-05

6.4《消防器材设施检查表》 ej-qr-qp4.2-01

6.5《消防设备登记表》 ej-qr-qp4.2-02

6.6《消防设备、设施标识和检查方法》 ej-wi-qp4.2-03

6.7《火灾隐患检查表》 ej-qr-qp4.2-03

6.8《消防设备、设施检查卡》 ej-qr-qp4.2-04

6.9《消防设备平面图》 ej-wi-qp4.2-04

6.10《消防演练计划表》ej-qr-qp4.2-05

6.11《消防演练总结》ej-qr-qp4.2-06

6.12《消防值班记录》ej-qr-qp4.2-07

6.13《消防系统的检测和保养规程》ej-wi-qr4.2-05

第7篇 工程文件管理工作制度

1.总则

1.1本工作制度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国家和行业行政规章制度以及工程建设管理文件有关规定制订。

1.2.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单位、监理单位(监理机构)及承包商之间所有工程文件的传递与管理。

1.3.工程文件分类及其组成。

1.3.1设计文件。指由设计单位通过建设单位提供,或由建设单位提供,或按承建合同规定由承包商提供可用于工程实施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书、技术要求、技术标准以及其相应的设计修改通知,或按合同规定可由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变更批示等文件。

1.3.2施工文件。指承包商根据工程承建合同规定或根据监理文件要求必须报送监理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计划、材料供应计划、工程项目开工申请、工程检测试验报告、合同支付报表、合同索赔与合同商务文件、各种工程施工问题请示以及与工程实施、竣工、维护等一切工程承建活动有关的各种图纸、报告、图片和原始记录、报表、材料与资料等。所有反映工程承建合同过程与工程承建活动的文件。

其中由分包施工承包商盖章并由承包商授权签发的施工文件属于二级施工文件。

1.3.3监理文件。指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单位授权和按工程承建合同规定开展监理工作所编制发布的文件,以及有关工程建设活动的批复、简报、通报、通知、规定、签证以及协调会议纪要等,所有反映工程承包与建设监理合同履行过程和建设监理过程的文件。

1.3.4建设单位指示。指经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有关部门依照工程承建合同和建设监理文件规定签发、下达、批转的与工程建设活动有关的纪要、简报、通报、通知、规定、批复、批转、以及与此有关的各种文图、函件等。

1.4.具有合同效力的一切工程文件,均以书面文件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在二日内补发书面文件。

1.5.除非建设单位另有指示或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否则不符合文件传递程序的文件,可能被视为非正式文件或无效文件而不具有合同所赋于的效力。由此所造成的工程延误与合同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设计文件管理

2.1建设单位提供用于工程实施的设计文件均为一式十八份,监理审核备查及监理工作留存二份,其中四份依照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批转承包商执行。

2.2设计文件应根据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签订的供图计划,按时提供给建设单位。监理公司于收到建设单位设计文件后七天内组织完成审核工作。对于需要修改的设计文件,提出修改意见,通过建设单位转达回设计单位研究处理;审核合格图纸,交承包商执行。

2.3承包商对收到的设计文件应进行仔细阅读和检查(包括核对所有的尺寸、高程和数量),对发现的或在作业实施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中存在的缺陷或错误,应在3天内以书面通知监理单位,供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前或该项作业实施前作出修改和补充,避免由此引起返工和造成损失。

2.4正式施工前设计文件必须经过会审。

2.5施工过程中,若地形、地质或其他自然条件发生了与设计文件不符的重大变化,承包商应及时书面通知监理单位,并提出处理或变更建议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2.6施工期间,监理公司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的建设单位授权所签发的施工变更指示,承包商应予执行。

2.7除非合同文件另有规定,或监理文件另有要求,否则经监理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监理公司签发的施工变更指示),在送达承包商6小时后生效。

2.8承包商可根据施工需要自行复制所需数量的设计文件,也可通过监理公司向建设单位申请追加提供图纸份数,并为此支付其费用。

2.9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所提供的设计文件,承包商不得用于本合同项目范围以外或转给第三方。

3.施工文件管理

3.1承包商应依照工程承建合同规定和监理文件要求,报送或递交工程活动全过程的施工文件。施工文件的报送期限、内容、格式和细节应符合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的要求。

3.2对于已经批准的施工文件,若因自然条件或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必须对施工文件作实质性的变更,承包商仍应按上述要求及时提出书面文件重新报请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审批。

3.3合同文件规定由承包商负责设计的工程项目,承包商必须于开工十四天以前,一式四份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3.4承包商(含二级单位)编制的施工文件均应一式四份递交监理公司,并由监理公司资料员负责签收。经建设单位审批的施工文件或其审签意见单也由承包商指定的资料员向监理公司资料员领取。

3.5对于应报送审批并业已送达的施工文件,监理公司将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审批工作,审批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修改后重新报送”或“已审阅”四种。返回承包商的施工文件审签或批复意见若为“修改后重新报送”。承包商必须按有关规定和要求修改后重新报送,并承担由此所造成施工延误及经济损失等的合同责任。

3.6施工文件的报送期限以监理公司或指定签收人的签收日期为准。该报送期限按合同文件规定执行。若合同文件未明确规定时,按有关监理实施细则或监理工作规程的要求执行。

3.7监理公司超过审批期限仍未完成对施工文件的审批,可认为该报审文件已经得到监理工程师同意。事后,监理仍有权对该报审文件提出异议和批复,承包商应予执行。

4.建设单位指示或向建设单位单位报送的文件

4.1除非建设单位中有指示或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否则承包商向建设单位报送的施工文件都必须主送监理公司,并经监理公司审核和转达。

4.2除非建设单位另有指示或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建设单位关于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意见和决策,都将通过监理公司向承包商下达实施。

5.监理文件管理

5.1监理文件的送达时间以承包商授权部门与机构负责人或指定签收人的签收时间为准。

5.2承包商对收到的监理文件有异议,可于接到该监理文件的3天内或合同规定时限内,向监理公司提出确认或要求变更的申请。监理公司在7天内或合同规定时限内对承建单位提出的确认或变更要求作出书面回复,逾期未予回复表示监理公司对原指令予以确认。

5.3承包商如对监理文件或监理公司的确认意见有异议,可于该文件或确认意见送达后的3天内向建设单位单位申请复议,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与损失。

5.4若承包商对监理文件(包括监理的确认意见)或建设单位的指示(包括其复议意见)有异议,应首先在总监理工程师的协调下,通过友好协商寻求全面解决。

若经协商仍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建设单位和承包商任何一方均可依据合同规定进行仲裁或提交法律程序,但应事先将此意向通报监理单位

5.5除非监理公司或建设单位复议指示或合同争议评审组或通过仲裁程序对监理文件已作出撤消、变更或修改,否则在复议、评审或仲裁期间,原已送达的监理文件继续有效。

6.工程文件传递与受理

6.1工程文件传递流程图:

设计文件

设计单位

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指示

监理单位

监理文件

承包商

施工文件

主导流向

反馈流向

6.2属紧急工程文件,必须在其左上角一个明显位置加盖“急件”章,受理方应在一个合理的短时间内作出处理。在非常情况下,还可以先通过电话或口头传递文件内容要点,并在随后的8小时内补送书面正式文件。

6.3为促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和工程建设合同的切实履行,根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文件规定,建设单位应在14天(对于急件,应在一个更短的时间)内,就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建设单位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送达监理方。若超过期限监理方未收到建设单位的决定意见,可理解为建设单位对监理方的明确建议意见无异议,并将该建议意见视为建设单位的决定。

第8篇 烟花爆竹技术管理制度产品管理文件

1、技术资料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必须稳妥管理,使之为企业生产,企业效益,品牌提升提供有力的技术保证。

2、建立技术档案室,厂内所有产品的详细规格,含量、药量均应按统一格式记录入档。

3、厂内开发的新产品,在未推入市场前,严禁对外泄露,试验的新产品其外表不得粘褙任何有文字或图案的招纸。

4、对泄露厂内技术资料或盗窃厂内技术资料的行为,轻微的罚款处理,严重情形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5、原材料仓库对各类药物材料必须设立明显的标识卡。

6、成品仓库对各类成品必须改正明显的表示卡,并堆码整齐。

7、各道工序生产必须改正工艺卡片。

8、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设立质量跟踪卡片。

9、建立质量反馈信息记录与档案。

10、及时对反馈信息作出研究和处理。

第9篇 房地产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三)

(一) 总则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二) 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按照分工的原则,全公司各类文件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三) 收文的管理

1、 公文的签收凡来公司公启文件(除公司领导订启的外)均由收发员登记签收后分别交办公室文书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和办公室文书要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对于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2、 公文的编号保管办公室文书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须由公司承办或归档的公司领导亲启文件,公司领导启封后,也应交办公室办理正常手续。本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办公室文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3、 公文的阅批与分转凡正式文件均需分别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办公室文书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公司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月即办。

4、 文件的传阅与催办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或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回办公室,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2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办公室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文件阅完后,应送交办公室办公室文书,切忌横传。办公室办公室文书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四) 发文的管理

1、 发文的范围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通知、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 公司下发文件主要用于:公布公司规章制度;公布公司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公布公司性的重大开发、项目、经营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其他有关公司的重大事项。

3、 公司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公司重大开发项目、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经营管理等事宜。在公司日常项目开发和经营管理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由主管业务部门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公司文件发布。凡各业务部门如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简写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各业务部门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用各简写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公司名义发文。

(五) 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1、 凡下列文件统一分别由两办负责归档:①上级机关来文,包括上级对公司报告、申请的批复;②公司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工作总结、领导发言和生产经营工作的种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③经理办公室各种专业例会记录;④公司一级组织召开的代表大会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⑤有保存价值的人民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⑥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公司在会上汇报发言材料等;⑦上级机关领导同志来公司检查视察工作的报告、指示记录,以及公司向上级进行汇报的提纲和材料;⑧反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公司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⑨公司日志和大事记;⑩公司向上级请求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2、 业务部门、各群众团体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科室、群众团体负责立卷归档。

3、 立卷要求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5月份以前整理完。6月份正式向档案馆(室)移交,清单一式两份(接交单位各留存一份备查)。

4、 文件的销毁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公司办公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第10篇 附七医院医疗文件管理制度

第七医院医疗文件管理制度

一、病房护士长负责医疗文件的管理,护长不在时,由当班护士负责管理,各班人员均需按管理要求执行。

二、住院期间的医疗文件要求存放有序,病历中各种表格均应排列整齐,不得撕毁毁,涂改或丢失,病历用后必须归还原处。

三、病人不得自行携带病历出科室,外出会诊或转院时携带病历摘要。

四、病人出院或死亡后,病历次序按规定排列,一周内送病案室保留管理。

五、病房交接班记录,必须按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一年,以备查阅。

六、病房医嘱本的保存期限,按各医院规定,一般不少于一年。

七、护士长必须定期检查护理文件书写质量。

第11篇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一)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企业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二、收文的管理

第三条 公文的签收

1、凡接收公文均由秘书登记签收后分别转交相关部门,在签收和拆封时,秘书均需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

2、对政府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四条 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秘书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总经理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由秘书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部门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秘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总经理办公室,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

第五条 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给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读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秘书处,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签名以示负责。如有总经理“批示”、“拟办意见”,秘书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总经理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后应送交秘书,切忌横传。

5、行政秘书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或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秘书同意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周转归档。

三、文件借阅和清退

第六条 各部门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主管签写便条,对有密级的文件须秘书同意后方可借阅。

第七条 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画等。

第八条 各部门应具体指定责任心强的主管负责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办检查工作。

四、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第九条 文件的归档范围

凡下列文件统一由行政秘书归档:

1、企业领导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工作总结、领导发言和经营工作的各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

2、各种专业例会记录;

3、企业召开重要会议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

4、有保存价值的客户资料及处理结果;

5、企业日志和大事记。

第十条 立卷要求

1、文件的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五、文件的销毁

第十一条 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秘书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行政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六、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二)

(一)总则

第一条 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中央关於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厂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 按照党政分工的原则,全厂各类文件分别由党委办公室和厂部办(以下简称两办)归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

第四条 公文的签收

1、凡来厂公文件(除厂领导订的外)均由厂收发员登记签收(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机要室的机要文件除外)後分别交两办机要秘书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和机要秘书均需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

2、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五条 公文的编号保管

1、两办机要秘书对上级来文拆封後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须由工厂承办或归档的厂领导亲文件,厂领导封後,也应分别交两办办理正常手续。

2、本厂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两办机要秘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第六条 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分别由两办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後,由机要秘书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厂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後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两办机要秘书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单位联系後再分转处理。

3、加速文件运转,机要秘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厂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七条 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後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机要室,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後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两办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後,应送交两办机要秘书,切忌横传。

5、两办机要秘书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两办同意後,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6、按照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或由两办机要室通知到机要室阅文。

(三)发文的管理

第八条 发文的规定

1、全厂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集中党委和厂部,各群团体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各群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两办审核。党委、厂部同意发文,则两办分别按党、政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党×字、厂×字发文。群团体文件由党委批转。

3、对全厂影响较大,涉及两个以上厂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由党委书记或厂长批准签发。其馀文件均由分管厂领导批准签发。

第九条 发文的范围:

1、凡是以党委、厂部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党委、厂部下发文件主要用於:

(1)公布全厂规章制度;

(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工厂文件;

(3)公布工厂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4)公布全厂性的重大生、技术、经营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5)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6)其他有关全厂的重大事项;

3、党委、厂部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於:

(1)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2)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工厂重大生、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经营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

4、在工厂日常生、技术、经营管理、党群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厂领导批准後,由主管业务科室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厂部文件发布。

5、凡各业务科室如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科室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6、各业务科室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用各科室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厂部名义发文。

(四)发文程式与要求

第十条 发文程式规定:

1、各单位元需要发文,应事先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申请;

2、党委、厂部同意发文时,主办单位应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上级指示或工作实际需要草拟文件初稿;

3、草拟文稿必须从全厂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彩笔书写;

4、文稿拟就後,拟搞人应填附发文稿纸首页,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拟稿单位与拟稿人,并签名、盖章、标定日期和密级;

5、两办应根据党委、厂部的要求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有关文件规定,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单位重新拟稿;

6、经两办审查修改後的文稿,送部门主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

7、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列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誊写清楚;

8、需经会签的文稿,应在交付列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9、文稿审核会签後,按批准许可权的规定分别呈送党委、厂部领导审定批准签发;

10、经领导批准签发後的文稿交两办机要秘书统一编号送打字室列印;

11、文件列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

12、文件打字後,由两办派专人按数印刷,再由两办机要秘书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对印刷质量不好的文件,机要秘书应拒绝盖印分发。

(五)文件的借阅和清退

第十一条 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写便条,对有密级的文件须两办主任同意後方可借阅。

第十二条 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第十三条 两办机要秘书对承办的公文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本厂文件和上级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

第十四条 各部门应指定一位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办检查工作。

(六)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第十五条 文件的归档范围:

1、凡下列文件统一分别由两办负责归档:

(1)上级机关来文,包括上级对工厂报告、申请的批复;

(2)党委、厂部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工作总结、领导发言和生经营工作的各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

(3)厂党委会、厂长办公室、厂务会、工厂管理委员会、中层干部会以及各种专业例会记录;

(4)厂党代会、职代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团代会等厂一级的党群组织召开的代表大会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

(5)有保存价值的人民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

(6)叁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厂在会上汇报表言材料等;

(7)上级机关领导同志来厂检查视察工作的报告、指示记录,以及本厂向上级进行汇报的提纲和材料;

(8)反映本厂生、经营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厂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

(9)工厂日志和大事记;

(10)工厂向上级请示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2、业务科室,各群团体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科室、群团体负责立卷归档。

第十六条 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5月份以前整理完。6月份正式向档案馆(室)移交,清单一式两份。(接交单位各留存一份备查)。

(七)文件的销毁

第十七条 对於多馀、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两办机要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第十八条 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派专车分别由两办机要秘书和正副主任护送到上级机关指定的纸厂监视销毁。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文书档案、声像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保证文书档案、声像档案的及时归档和妥善保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负责档案资料的归档督促和日常管理工作。对档案资料必须按年度立卷,各系统和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第三条 坚持部门收集保管、定期归档制度。各系统和部门负责人均应指定专人负责收集保管本系统或部门的档案资料并督促其及时归档。名单报档案室备案,如有变动须及时通知档案室。因工作变动或离职时应将经办或保管的档案资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二章 文书档案立卷归档方法

第一节 文件资料的收集管理

第四条 凡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保管。

第五条 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由主办部门收集保管。会议文件由会议召集部门收集保管。

第六条 公司员工外出培训、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在核报差旅费时,必须将有归档价值的文件资料向本部门档案员办理交接手续,档案员签字认可后会计部才给予核报差旅费。

第七条 各系统、部门档案员的职责:

(一) 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部门文件资料的归档范围,收集保管本部门的文件资料。

(二) 认真执行定期归档制度。对本部门承办的文件资料平时收集归卷,每年的三月份前应将归档文件资料归档完毕,并向档案员办好交接签收手续。

(三) 承办人员借用文件资料时,应积极地做好服务工作,并办理临时借用文件资料登记手续。

第二节 归档范围

第八条 重要的会议资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

第九条 上级机关发来的与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资料。

第十条 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第十一条 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公司反映主要工作活动的报告、总结。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统计报表、重要工作记录(表单)及工作简报。

第十三条 信访工作资料。

第十四条 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资料。

第十五条 公司管理人员任免的文件资料以及关于员工奖励、处分的文件资料。

第十六条 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程序文件。

第十七条 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十八条 公司保密制度中规定的保密范围材料。

第十九条 公司重要设备档案、财会档案材料。

第三节 平时归卷

第二十条 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平时归卷制度。对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资料,由档案员集中统一保管。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平时文件资料归卷使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

第二十二条 公文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门档案员归卷。

第二十三条 档案员应及时将已归卷的文件资料,按照'案卷类目'条款,放入平时保存文件卷夹内'对号入座',并在文件处理登记薄上注明。

第四节 立卷

第二十四条 立卷工作由相关部门档案员配合,档案员负责组卷、编目。

第二十五条 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二十六条 归档的文件资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第二十七条 在归档的文件资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草稿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绝密文电单独立卷,少数普通文电如果与绝密文有密切联系,也可随同绝密文电立卷。

第二十八条 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其它文件的立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卷内文件资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资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草稿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资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第三十条 卷内文件资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

第三十一条 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填写的字亦要工整。卷内目录放在卷首。

第三十二条 有关卷内文件资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可说明,也应将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和时期填上以示负责。备考表应置卷尾。

第三十三条 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第三十四条 案卷的装订和案卷各部分的排列格式:

(一) 案卷装订。装订前,卷内文件资料要去掉金属物,对破坏的文件资料应按裱糊技术要求托裱,字迹已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案卷应用三孔一线封底打活结的方法装订。

(二) 案卷各部分的排列格式:软卷封面(含卷内文件目录)一文件一封底(含备考表),以案卷号排列次序装入卷盒,置于档案柜内保存。

第12篇 维修技术资料、工艺文件管理制度

1、技术负责人负责收集汽车维修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具备所承修车型相关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文件,确保文件完整并及时更新,以上资料交由资料管理员保管。

2、资料管理员对所有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定期对资料进行盘点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3、借用资料时,资料管理员应认真、完整地填写资料借用登记表。

4、借用人对资料必须爱护,保证资料的完好、整洁。对于使用中出现的损坏现象,应主动向管理员说明,并酌情赔偿。

5、如资料遗失,将追究借用人责任,限期购回此书或及时复印此书,资料管理员对借用人进行遗失登记,当再次出现遗失情况,限制其使用权,并上报领导。

6、为保证资料内容清晰完整,翻阅资料时双手一定要洁净,凡出现资料破损,粘上油腻、不清洁将追究借用人责任,限制其使用权。

文件管理制度范本(十二篇)

1、文件管理人员收到文件后,要立即登记,填写文件处理单,及时送分管主任批办。2、批办后的文件,要根据批办意见及时办理或传阅,保证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传阅完毕,并将文件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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