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地测科内业资料管理员绘图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绘图员在科长、副科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资料管理及绘图员是地质测量内业资料的管理者,同时也是绘图打印工作的负责人,必须掌握煤矿知识,内业资料档案管理的相关知识以及软件绘图的技能,是科内资料综合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第2条 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测量图例》、《矿井地质测量工作质量标准化标准》作业。
第3条 负责组织进行各类矿图和其它生产用图的填绘、清绘、复制、打印等工作。
第4条 负责组织人员检查所绘制的各种生产用图,发现问题及时修改。
第5条 负责提供各类矿图和其它生产用图。
第6条 负责做好矿图的标准化达标工作。
第7条 积极参加各类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第8条 做好各类资料的归档与管理工作。
第9条 工作中尽职尽责。
第10条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二、责任追究
第11条 未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绘图员负直接责任。
第12条 作业中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测量图例》、《矿井地质测量工作质量标准化标准》的,绘图员负直接责任。
第13条未及时进行各类矿图和其它生产用图的填绘、清绘、复制、打印等工作,或在上述工作中出现失误的,绘图员负直接责任。
第14条 未组织人员对所绘制的各种生产用图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未及时修改的,绘图员负直接责任。
第15条 在图纸提供中,出现明显技术失误和工作失误的,绘图员负直接责任或重要责任。
第16条 矿图没有达到标准化要求的,绘图员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第17条 档案管理未能实现正规化、标准化管理,绘图员负直接责任。
第18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绘图员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矿井事故的;
(2)泄露技术秘密的;
(3)阻碍、干涉矿井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9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绘图员负直接责任。
第20条 对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视情况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第2篇 地测科内业资料管理绘图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绘图员在科长、副科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资料管理及绘图员是地质测量内业资料的管理者,同时也是绘图打印工作的负责人,必须掌握煤矿知识,内业资料档案管理的相关知识以及软件绘图的技能,是科内资料综合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
第2条 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测量图例》、《矿井地质测量工作质量标准化标准》作业。
第3条 负责组织进行各类矿图和其它生产用图的填绘、清绘、复制、打印等工作。
第4条 负责组织人员检查所绘制的各种生产用图,发现问题及时修改。
第5条 负责提供各类矿图和其它生产用图。
第6条 负责做好矿图的标准化达标工作。
第7条 积极参加各类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第8条 做好各类资料的归档与管理工作。
第9条 工作中尽职尽责。
第10条 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二、责任追究
第11条 未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绘图员负直接责任。
第12条 作业中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测量图例》、《矿井地质测量工作质量标准化标准》的,绘图员负直接责任。
第13条 未及时进行各类矿图和其它生产用图的填绘、清绘、复制、打印等工作,或在上述工作中出现失误的,绘图员负直接责任。
第14条 未组织人员对所绘制的各种生产用图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未及时修改的,绘图员负直接责任。
第15条 在图纸提供中,出现明显技术失误和工作失误的,绘图员负直接责任或重要责任。
第16条 矿图没有达到标准化要求的,绘图员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第17条 档案管理未能实现正规化、标准化管理,绘图员负直接责任。
第18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绘图员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矿井事故的;
(2)泄露技术秘密的;
(3)阻碍、干涉矿井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9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绘图员负直接责任。
第20条 对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视情况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