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安全部副部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在部长领导下,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协助部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安全管理制度。
3、协助部长编制全矿井“一通三防”长远规划,月、季、年工作计划和专项资金计划并定期对规划(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平衡解决规划(计划)招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协助部长参与“一通三防”重大科技攻关,积极引进、推广“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5、协助部长抓好“一通三防”工作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现规划目标。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一通三防”工作,重点检查安全技措工程项目、巷修等方面的工程质量和规章制度的招待情况,掌握安全动态,协助部长督促、指导基层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7、协助部长做好“一通三防”调度工作,及时掌握矿井瓦斯、煤尘、火灾事故等事故隐患及其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加强督察,确保安全生产。
8、协助部长抓好“一通三防”业务保安工作,实现安全目标。
9、参与有关科研工作,负责业务范围内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引起推广,促进安全生产。
10、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人员亲临现场,参与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追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