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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安全、质量、环保管理目标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证施工质量、明确我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目标,特制订如下控制及管理目标:
一、控制目标
1、本单位职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死亡率:0;
2、本单位职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伤率:0;
3、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起数:0;
4、重大火灾责任事故起数:0;
5、重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起数:0;
6、固体废弃品分类100
7、本单位职工负伤率小于3‰
8、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杜绝重大质量事故,防止一般质量事故和较严重质量问题的发生
9、保证及时消除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缺陷,提升质量合格率。
10、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要求,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管理目标
1、领导重视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机械设备和网络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和分工必须明确;
2、工程重要部位和隐蔽工程实行预检和复检,并形成相关书面记录;施工班组天天有检查记录,项目部管理人员跟进检查和督促
3、保证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准偷工减料,弄虚作假;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产品坚决不使用。
4、项目部定期开展质量、安全教育和培训;公司质量管理人员、相关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及各施工班组管理人员都应积极参加和接受培训教育
5、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部署安全环保工作。
6、工地现场外观应做到“三洁”,即:施工场地整洁、生活环境清洁、施工产品美观洁净。
7、场区及施工范围内的沟道、地面无废料、垃圾和油污,应做到工完、料尽、地面清洁。
8、施工期间,施工物料如沥青、水泥、油料、化学品等应堆放管理严格、防止在雨季或暴雨将物料随雨水径流排入地表及附近水域造成污染。
9、施工机械应防止严重漏油,禁止机械在运转中产生的油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或维修施工机械时油污水直接排放。
10、施工作业时产生的废水导入池内进行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11、扎实开展农民工安全教育,认真实施入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12、严格按照国家和公司的要求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足够投入并合理有效的使用到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13、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每月由安全领导小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消除安全隐患。
1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15、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指挥系统,落实组织、人员和技术物质保障;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保证遇险能快速启动、有效施救。
1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事故上报和信息反馈及时、准确,不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事故处理符合“四不放过”的原则。
17、安全生产工作质量实行目标管理,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按统一管理包干责任的原则,把目标落实到个人,签订责任书,实行考核制度,做到奖惩兑现。
18、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项目做到无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19、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各项目负责人要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并记录,发现隐患要立即限期整改,对不整改的和整改不彻底造成重大损失,由分项承包负责人承担。
六、奖惩制度
1、本规定的职责和任务,由工程负责人安排实施,工长、质检员、安全员督促、检查、落实。
2、分项工程责任人必须服从施工管理,对违反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所造成的质量或安全事故由分项承包人全部承担,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按施工项目管理正确实施,无任何质量、安全事故的,
第2篇 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控制管理措施
本措施依据《合同协议书》中《关于控制工程质量方案》的规定制定,为了加强在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隐患能够及时达到整改和消除,进度方面能够有效的按总合同工期、月、周进度计划顺利实施完成,工程部特制订一下措施:
一、安全方面:
1、安全人员配备: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配备相应的安全员,未按要求配备安全员的处罚500元 。
2、现场文明施工:1原材料、构建、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未按要求执行处罚500元。
2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未设置警示标志牌的按要求处罚1000元。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1电工未按要求持证上岗的处罚500元。
2未按三级配电要求,配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按要求处罚500元。
3开关箱不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按要求处罚1000元。
4施工现场接地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少于三处的,按要求处罚1000元。
4、外架临边洞口防护:
1外架楼板、屋面、阳台等,未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未设置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踢脚板,按要求处罚500元。
2施工人员架子工在作业过程中,一律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缺失一项处罚500元。
3外架搭设未按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搭设的缺失一项处罚500元。
4通道口防护,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cm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cm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未按要求搭设的缺一项处罚500元。
5电梯井口防护,应设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门;在电梯井内部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未按要求设置的缺一项处罚500元。
6楼梯边防护,应设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踢脚板,未按要求设置的缺一项处罚500元。
7高空作业防护,应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缺一项处罚500元。
8预留洞口:1)边长在10-25cm的洞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设。2)边长在25-50cm的洞口可用竹木做盖板盖住洞口。3)边长在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钢管连接成网格上铺竹笆或脚手板。4)边长大于150cm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设安全平网。未按要求设置缺一项处罚500元。
二、质量方面:
1、未按要求配备质量管理人员的处罚500元。
2、原材料、构配件进场必须经甲方、监理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擅自使用在工程中的处罚2000元。
3、各种原材料按要求须进行复检,未进行复检擅自使用的处罚1000元。
4、在每道工序制作完成经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通知甲方、监理检查验收,在验收过程中检查出有质量问题,经甲方、监理口头或下达监理通知单,要求进行整改,但经过复检仍然存在质量问题,整改不到位,按要求处罚1000元。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未经甲方、监理检查验收合格,擅自进行覆盖的按要求处罚2000元。
6、在混凝土浇筑完成,混凝土冷期达到设计要求后,顶板、梁、悬挑构件先向监理单位报验,并提供拆模试块合格报告,方可进行拆模。反之,按要求处罚2000元。
7、在墙、柱、梁、板悬挑构件模板拆除后,经检查,1墙多数出现狗洞、蜂窝、麻面、烂根等现象,按要求每一项处罚500元。
2梁、板多数出现下挠等现象,按要求每一项处罚1000元。
三、进度方面:
1、按照合同工期要求,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总进度计划,每月按总进度计划编制月进度计划安排,如果未按月进度计划完成各项分部、分项工程,按要求处罚5000-10000元。
2、按照月进度计划安排编制周进度计划,如果未按周进度计划完成,按要求延误一天处罚500元,延误两天以上处罚1000元。
(注:如遇不可抗事件发生,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工程部制定的管理措施,是为了加强今后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进度能够达到有效的控制,如果制定的措施达不到落实,又不同意在处罚单上签字,甲方监理有权在拨付工程进度款时,加倍进行扣除。
第3篇 安全员、质量员、瓦检员、安全生产建设现场管理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积极参加职工各种形式组织日常安全生产知识学习和培训教育活动,要不断提高和更新自己的安全生产技术、业务和理论、技能及专业知识,应用到安全工作当中,发挥现场管理作用。
二、努力做好安全生产方面及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爱岗敬业,干一行爱一行,干好本职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三、严格执行和贯彻“三大规程”,杜绝“三违”,做好“一通三防”工作,消灭电气设备失爆,安全检查要到位,工作中要认真负责,保证系统正常畅通,搞好文明生产,协调和配合好跟班矿长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各位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负责本采区范围内的各项安全和工程质量,掘进、采煤、运输、机电、通风、管理等工作,对待分管的各项工作,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不殉私情,以身作则,工作中起带头作用。
五、不违章指挥,发现安全隐患,现场检查问题,要积极组织人员处理,对各类隐患事故未处理完,坚决不得随便叫施工队恢复生产建设。
六、协助好各区队抓好和管理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处理和解决生产当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做到四不放过原则。
七、坚持井下现场交接班工作制,做到人不来我不走,口对口,手对手,当班范围内各种事件交待清楚才能走。
八、做到八小时工作制,不迟到和不早退,不离岗和不脱岗,不随便空岗或漏岗,有事有病要提前向跟班矿长和分管矿长请假,充许后方可离去。
九、工作中要尽职尽责,检查安全隐患问题要细心和细致,不能走过程,严把工程质量关,对施工质量不复合标准规定的工程必须推倒从来,确保施工工程质量复合标准规定。
十、杜绝工队在材料使用上造成的浪费,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材料浪费,降低材料消耗,减少成本损失,提高经济效益。
十一、负责管好和抓好本采区范围内各施工队对火工品的领取、运输、存放、使用,放炮的各项安全规定等工作。
十二、负责和协调本采区范围各施工队文明生产建设工作,要求各施工队范围内的材料必须堆放整齐,设备摆放整齐,对更换设备,暂时不使用的设备必须运到指定地点存放或升井交库房统一管理,不能随处乱放乱堆,影响安全生产建设,巷道内的杂物及浮煤要经常清理,保持巷道内干净,无杂物,做好文明施工。
十三、瓦检员负责本采区范围内的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瓦斯监测工作,每班监测瓦斯和二氧化碳次数不少于3次,对瓦斯、二氧化碳超限应立即通知撤人,现场工作人员撤离到进风安全处,等瓦斯降低或在充许规定范围内方可入内或作业。
十四、工程质量员负责本采区范围内的掘进工作面施工工程质量问题,检查项目施工巷道方位,中心线,高度,宽度尺寸,架棚质量,柱子迎山角度,柱窝扎角深度,木料规格尺寸,棚距,背顶背帮严实程度,棚子连锁,前探梁使用,等项目,发现有不复合规程和要求的必须重新更换或返工,重新再架,达到标准后方可继续施工。
十五、工程质量员要负责所掘巷道工程质量,巷道服务期限,要求施工队掘进巷道从交付巷道使用后,必须保持三个月内不存在质量问题,如有棚子压弯及柱腿压断变形造成该段巷道冒顶、漏顶需要处理人工费用,均由原施工巷道的掘进队承担维修人工费用,同时对质量问题应处罚。
十六、检查运输系统工作,皮带运输机、刮板运输机时要认真细心观察细致查看和检查,听声音,看设备运转情况,运输设备各类配件是否起作用及缺少,配件或更换配件等工作,并作好记录,要及时将现场情况汇报调度室,并安排人员及时处理等工作,保证运输系的正常运行而不影响生产。
十七、检查本采区范围内各施工单位岗位在岗情况,各类司机、水泵工、液压泵工、维修工、跟班队长、瓦检员、发现岗位工工作睡觉或脱岗离岗,到处乱串,不在工作岗位,要及时制止,并按矿上的有关规定进行罚款处理,重要岗位工必须严肃处理。
十八、察看或检查电气设备完好情况,坚决不许电气设备和运输设备带病运行和工作,电气设备存放位置,电缆吊挂是否整齐,要求电缆必须吊挂在巷道一帮处平行巷道底面,吊挂钩均匀摆设,电气设备上灰尘是否清除,消灭电气设备失爆等工作。
十九、检查“一通三防”工作,掘进工作面局扇存放的位置,对不合理的存放位置要求更换位置,风筒吊挂整齐,风筒口距离工作面正头不超过5米,并按通风标准让施工队或安排及时处理,保证工作面通风正常。
二十、坚决杜绝掘进工作面内微风或无风作业,供风量达不到规程规定的进风量,瓦斯超限,坚决不许施工队作业,立即通知现场工作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待命,采取措施及方案,进行瓦斯排放工作。
二十一、掘进工作面检查巷道支护情况,前探梁使用,巷道成形,木支护的规格,支护强度,棚子连锁,棚口接口严密成度,架棚子角度,柱子角度,柱腿柱窝深度,扎角,每架棚子与每架棚子的间距大小,背顶背帮是否严实,严禁空顶作业。
二十二、掘进工作面遇到地质构造带或老空时应及时采取特殊的支护或架木垛,缩小棚距,保证每架棚支护强度,背顶背帮必须严实,安检员必须在现场负责安全工作。
二十三、采煤工作面检查,采煤工作面运输设备是否运转正常,液压泵站工作情况,供液管是否畅通,乳化液配置比例浓度,液压管的吊挂等工作。
二十四、采煤工作面两个安全出口高度为1.6米,高度达不到要求应拉底处理,必须保证安全出口高度,两巷超前支护不得小于25米,支护强度及间距够不够,发现存在问题要及时叫采煤队立即处理。
二十五、采煤工作面应保持保证“三直、一平、两畅通”,单体支柱强度及角度,π型梁使用情况,必须成对使用,并与工作面方向成为90度,严禁使用单梁单柱,单体必须使用防倒链,单体手柄朝向一致方向。液压枪用完必须挂在单体支柱上,绝对不许乱放或放在地上。
二十六、采煤工作面铺设顶网,要求网片与网片搭接10cm,网扣距离20cm,用铁丝捆扎紧固,网片与假顶平行严密严实,耙根存放在顶板上排放整齐,布置合理,防止漏包或吊包现象发生。
二十七、采煤工作面规程规定单体支护为见四回一,不充许缺梁少柱,要配足备用的单体柱子和梁子,单体柱子排放整齐,单体头朝上垂直90存放,所用各种材料必须堆放整齐,便于使用,做好文明生产。
二十八、采煤工作面检查工作要突出重点项目检查工作,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立即停采,进行整改隐患 ,确保安全正常的出煤作业。
二十九、瓦斯检查员必须做到各掘进工作面和回采工作每班检查瓦斯不少于3次,并认真填写每天瓦斯日报牌板,不得少项或漏报,字体公正、清楚,内容齐全。
三十、测风员必须每十天将矿井通风测定一次,测定的结果认真填写在各测风站牌板上,按照规定内容填写齐全。
三十一、测风员每天下井都要检查各处的通风风量情况,通风设施的完好及密闭墙的漏风,及风门的使用情况,风桥、工作面安装局扇的位置,风筒的吊挂,风筒破口的修补,风筒的接口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三十二、瓦检员要检查井下各掘进工作面瓦斯探头工作,要瓦斯探头必须紧跟工作面正头,保证工作面瓦斯超限能达到及时报警,以测量工作面的瓦斯变化情况。
三十三、瓦检员要检查各掘进工作面的正头2-5米处巷道顶板一帮挂瓦斯便携仪及回采工作面回风巷落山角处挂瓦斯便携仪,起到瓦斯超限报警作用。
第4篇 架子队安全、质量、环保管理办法
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一)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1、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 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思想意识,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措施。
2、开工前,项目部对架子队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各架子队也要建立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对上岗人员(包括劳务工)要普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及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
3、加强对各级干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搞好安全生产关键在管理,管理在干部,干部在作风。因此,各级干部要克服好人主义,不能弄虚作假。
4、确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通过有效开展“安全生产周”、“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无事故”、“平安卫士”等活动,推动施工现场安全教育日常化,群众化和制度化。
5、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宣传。桥涵和既有线等重难点工程必须设立醒目的安全标语口号,施工现场要设立安全措施牌,危险区、易燃易爆区要设立安全标志,标志要规范醒目。
6、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局有限公司安全培训1~2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员工培训学习不少于12学时。
7、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等。
(二)严格交接班及班前讲话制度
1、架子队及各工点要严格交接班制度,每次交接班要有详细的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工程地点、所施工工程项目、存在问题、整改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等,并及时报告项目部并备案。
2、架子队要严格实行班前讲话制度,每天上班前架子队负责人要对各班组负责人交代当天的工作量、任务、注意事项及工作程序。
三、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管理办法
1、项目部成立“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管理”领导小组,对所有的职工及劳务工进行“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健康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将内容宣贯到一线施工人员,并做好学习记录。
2、项目部安质部针对作业场所和岗位进行详细的排查、辨识和分类;各作业队也要对各自管段内的危险源进行详细的排查,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确定的依据是:
2.1有触电伤害危险的场所;
2.2有人员高空坠落危险的场所;
2.3有机械、物体挂、绞、碾、碰、挤、压、切、撞、刺危险的场所;
2.4有塌方、灼烫、落物、蹦块的危险场所;
2.5有爆炸、易燃、易发生火灾、中毒和窒息的危险场所;
2.6其他容易致人伤害、发生事故频率较高的场所。
3、项目部领导小组根据专业安全管理人员整理的危险源点辨识及分类,在项目部主管领导主持下,进行危险源点等级与确认;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点的监控等级划分的依据:
c级:发生事故的概率较低,伤害程度较轻,财产损失较小或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
b级:发生事故的概率较大,易发生多人伤害、多为重伤,偶有死亡,财产损失较大或易造成慢性中毒;
a级:发生事故的概率很高,易发生群死群伤,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4、项目部根据指挥部的实施办法制定了相应的检查制度,并检查作业队的日常检查情况;架子队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并形成记录。
架子队根据项目部研讨确认的危险源点等级,进行警示卡、提示卡的制作。
5、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点的分级建档及上报工作。
5.1项目部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项目部分管安全领导、专职安全工程师、架子队专职安全员、监督检查员的作用,依靠广大职工群众对施工安全现场、机具、设备、用电等进行认真分析检查、把存在的事故隐患、职业危害的源点找出来,并进行详细的登记。
5.2各架子队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职业危害源点,组织有分管领导、专职安全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和工人参加的评估小组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源点,并根据等级监控划分依据,确认其监控等级。
5.3依据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监控级别,分级等级建档,并将建档控制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上报局项目经理部备案,由局项目经理部指挥部汇总上报各相关管理方备案。
(四)高风险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1、营业线并行地段:在并行地段实行“跟机作业”制度,防护人员必须紧跟作业机械,严禁施工机械(拉土车辆)在路基上掉头;在新建路基和既有线之间设置警戒线,严禁施工机械超出警戒线;防护人员必须配备以下防护用品:工具包、信号灯一把、信号旗(两红一黄)、喇叭一个、对讲机一台、响墩三个、哨子一个。防护用品随身携带。在施工时段施工现场必须有防护人员,施工现场必须有作业队管理人员值班。
在既有路基帮宽地段,施工前3天通知工务、电务及铁通单位,让其来现场监督施工。在对既有路基开挖台阶前,应先对路基上光电缆及路基本身进行调查,在施工前挖探坑,探明光电缆走向及埋深,做出切实可行的防控预案、防护措施、安全措施以及应急预案。在施工期间专人不定期观察路基变形情况,保证施工期间既有线的运营安全。
在有施工车辆侵入既有线界、不能立即将其拖出时,防护人员应立即向来车方向跑出800米远,利用防护用品拦停列车。
2、桥涵:既有线附近或既有线上施工桥涵前,应先做出切实可行的线路加固方案、安全措施以及应急预案。在桥涵两侧规定距离处设置施工牌。对有线路加固的位置,应有专门线路工定期检查线路,安质部门不定期抽查,以防线路变形。防护人员配备以下防护用品:工具包、信号灯一把、信号旗(两红一黄)、喇叭一个、对讲机一台、响墩三个、哨子一个。防护用品随身携带。
3、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和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使用前必须检查,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整,不得妨碍通道,高处拆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不得向下抛掷。
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件上,严禁在一个物料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临时作业应设制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爬梯,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承载力不应小于1.1kn。移动式梯子的梯脚底应坚实,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人字梯铰链必须牢固,在同一梯子上不得2人同时作业。
高处作业不宜上下重叠,确需在高处作业上下重叠作业时,应在上下两层中间用密铺棚板隔离或采用其他隔离设施。
4、雨季施工应根据当地气象预报及施工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制定施工期间的防涝、排涝安全防护措施。雨期前,必须对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生活驻地、运输便道及水电设备的防洪、防雨、排涝等设施进行检查,排涝沟渠必须疏通。人行道路、跳板和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滑措施。暴雨前后,应对脚手架、揽风绳、地锚、边坡、基坑、临时房屋和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或有可能发生的坍塌的地段应及时修复和加固。
5、高温季节施工,应按劳动保护规定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6、防水层施工:防水层在运输、储存中,应防止日晒雨淋及碰撞,并远离热源、火源;防水卷材应平放,储存高度以平放5个卷材高度为限,设放水层的环境温度低于0℃时,应采取保温措施,不得用明火加热。
7、施工用电
7.1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且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供电线路始端、末端必须重复接地,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应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不大于10ω。
7.2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与设备相匹配,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7.3自配发电机组应采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发电机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装置。
7.4电缆线应根据环境条件,采取沿地或架空铺设,严禁沿地面铺设,电缆类型应根据负荷大小允许电压损失计算确定。
7.5配电箱及开关的要求:固定配电相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大于1.3m,移动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0.6m,配电箱及开关箱应安装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严禁设在瓦斯、烟气、蒸气及其他介质中,配电相应采取防雨、防尘措施,并配锁。
7.6施工照明的安全电压,在金属容器内作业或特别潮湿的环境中应使用12v安全电压,桥梁基础,组合钢模板作业和沟、槽、池内施工以及其它易发生电击危险场所应使用36v安全电压。生活照明用电,不得擅自拉线、装插座、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及其他功率较大的电器,漏电保护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业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6829)并定期检查。
8、材料堆码、装卸和搬运
8.1各类物资应按品种、规格堆码整齐、稳妥、不得乱堆乱放和超高堆放,金属、木材及构配件等的底部应按规定加设垫块,易于滑滚的材料,堆放必须捆绑牢固、高度不得超过2m,片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条形块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砖块堆放高度不得超过2m,并应平置堆放,互相压叠。用人工堆放袋装材料时,其高度超过1.5m,堆放钢板及钢杆件时,不得超过1m,每层应有垫木隔开;存放压缩气瓶时,应立放于无油、干燥、通风良好、无日光直射的室内。
8.2装卸、搬运作业场地应平坦宽敞,跳板应牢固牢靠,并有防滑措施,跳板的坡度不应大于1 : 3,作业前由专人负责说明物料种类、性质、质量、装运地点等有关注意事项和不安全因素。装卸管材、钢筋、型钢及细长构件时,应动作一致,超出车子部分应加托架,捆绑牢固,使用滑车倒链装卸重物时,不得超载。采用漏斗棚架装料时,棚架下严禁站人或通行;当使用轻型小车装运材料时,前后两车宜保持2m以上间距,上下坡道时宜保持10m以上间距离。
9、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在悬崖、陡坎、沟、槽、坑、井等危险部位必须设有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在临街、交通干道附近和居民密集地段施工时,必须设安全围栏和警示牌,实行封闭管理。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上岗作业。
10、防火、防爆、防毒、防风、防洪
10.1施工防火必须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和国家现行有关消防安全规定。易燃和可燃材料的存放场所与作业场所,应保持足够防火间距并留出消防通道,配设消防器材。
10.2现场动火的作业点,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当确需交叉动火作业时,应用非燃烧材料进行隔离。
10.3现场的生产、生产区应配置消防措施,消防器材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房屋、库棚、料场等消防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的消防规定,室内设置火炉取暖时,应有预防煤气中毒的措施。
10.4各种气瓶的运输、存放和施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设[2000]250号)的有关规定,氧气瓶与乙炔瓶及易燃物品,严禁同室贮存,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距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10.5凡有毒、有粉尘侵害的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10.6现场施工应掌握风力预报,在危及施工作业安全时应采取措施或停工。
10.7防洪:针对每一有防洪要求作业点制定详细的防洪措施,物资设备部备足防洪材料和应急材料,已备急用。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洪预案,在洪水发生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11、光电缆防护:在既有线附近施工前,对无法确定是否有光电缆处,必须先挖探坑,探明光电缆走向及埋置深度,确认后再施工。严禁盲目开挖既有路基,项目部一旦发现将作严肃处理。
(五)签订安全责任状
1、本着“安全管理,人人有责、分级负责”的原则,只有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职责,才能真正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2、项目部和架子队队长及总工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其责任并进行考核;架子队也要同架子队技术员、安全员及其职工签订安全责任状,同时和各班组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状。
(六)安全管理内业资料
项目部、各架子队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资料台帐。
1、生产责任制台帐,包括开工报告,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协议或合同、施工队安全责任书等。
2、安全培训教育台帐,包括培训教育制度,三级(三级教育即项目部、队、班组教育)安全教育卡片,特殊作业人员培训名单、日常安全教育等。
3、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资料及各项工程的施工方案资料。
4、安全技术交底台帐、安全检查台帐、事故易发点控制台帐、安全活动台帐、安全防护设施、工具及设备台帐、事故处理台帐、安全规定贯彻情况台帐;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台帐。
5、安全管理“双十”台帐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一)各级参建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认真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铁路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铁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标准,确保施工质量。
(二)项目部对本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原则为“宏观管理,微观监督”,施工作业队为“具体管理”、“具体实施”,并要对各自的管理行为和操作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项目部、作业队要认真贯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标一体”管理体系,严格按照《程序文件》和职责分工,做好预测、预防、预控,实行全人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
(三)项目部设安质环保部,配部长1名;作业队配质检员至少1名;班组配兼职质检员1名。所配质检人员要分工明确,专职专用。
(四)质量分级控制目标
1、项目部控制工程质量大、重大事故及其以上事故。
2、作业队控制工程质量一般及以上事故。
2.1防止路基工程路堤压实密度不足、缺口土方填筑夯压不实等质量通病;
2.2防止桥涵工程混凝土浇筑出现漏振、过振、蜂窝、麻面、空洞、漏筋和夹渣、混凝土接缝不平顺等质量通病;钻孔灌注桩孔壁坍塌、灌注孔桩底沉渣过厚、挖孔桩周围地基松动造成混凝土桩间断等质量通病;
2.3防止混凝土、沙浆试件强度不符合设计强度;
2.4防止因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存在问题被相关单位通报或曝光。
(五)作业队要根据承担工程项目数量的多少和项目规模的大小配备不少于一人的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质量管理检查人员,负责对作业队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和检查。并要认真执行质量检查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行业验收标准和设计文件检查工程质量。项目部质量管理检查人员对各作业队施工的工程项目实行抽查制度。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要严格按照程序文件进行整改落实。
(六)严格执行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构配件进场检验制度
1、作业队对进入工地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材料进场前必须组织物资、技术、安质人员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和实物,坚决杜绝不合格的材料进入工地。砂石料须经筛分实验并由实验部门出具实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厂制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检、化验证明,钢材、水泥、防水材料等实行双控(合格证、复试)。超过使用期限的建筑材料必须送至合法检(试)验单位进行材质的复核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在工程上,并要把不合格材料全部清除出施工场地。材料堆码整齐,并要对水泥等材料设专用料库,防止雨淋受潮。
2、各种材料、构配件、成品及半成品等进场前必须报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凡涉及结构安全的应进行试验,再由监理单位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试验。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不得进场。
3、实行现场挂牌制度
各种进场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构配件都要悬挂标识牌,标明名称、规格、出厂日期、质量状态等指标。主要工序如钢筋、模版、混凝土、路基碾压、轨道整修等,施工过程中要尽可能在现场实行挂牌制,注明管理者、操作者、施工日期,并作相应的图文记录,作为重要的施工档案保存,由操作不规范造成质量问题及事故的,追究相应人的责任。
(七)严格计量测试工作
计量、测量和试验是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各作业队要认真执行计量测试规定,严格控制施工质量。
1、按有关规定和需要配置人员、设备,保证日常工作的环境条件。加强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严格执行计量、测量、试验管理规定。各种仪器、仪表、量具要定期检定和维修,且必须经过法定计量部门的标定合格,确保使用灵活,精度符合要求。
2、严格按规范、规则和检测操作规程要求,加强开工前、施工中和竣工后的坐标方位、水准高程的测量,做到换手复核,保证线路、桥涵、构筑物标高、定位及结构尺寸准确无误。
3、现场实验室要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且要同实验资质、仪器设备、计量等资料报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才允许开展试验工作。对试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实验室要及时上报项目部。
4、加强原材料的检测和复验,以及砼、砂浆、填筑工程的施工检验和控制,保证发出的检测报告准确、公正和具有权威性。
5、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应当在监理单位的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实验单位进行检测。
6、加强现场施工计量。砼一律实行重量比,规模大且集中的工点(圬工量在500m3以上的混凝土工程)应采用砼集中拌合或其他自动计量装置,以保证工程内在质量。
7、各项工作均要依据监理规范规定,严格履行签证手续,经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定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或工作。
(八)混凝土与砌体工程冬期施工
1、混凝土工程冬期施工
1.1当地昼夜平均气温连续3d低于5℃或最低气温低于-3℃时,混凝土施工应按冬期施工要求。
1.2冬期施工期间,当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配制混凝土、且其抗压强度未达到设计强度的30﹪前;或用矿碴硅酸盐水泥配制混凝土、且其抗压强度未达到设计强度的40﹪前,均不得受冻。c15及以下的混凝土,其抗压强度未达到5mpa前也不得受冻。
1.3进入冬期施工前,应预先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3.1根据年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冬季施工的项目,对高架桥及零小分散工程,不宜安排在冬期施工。
1.3.2收集历年气象资料,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气象变化情况。
1.3.3落实有关工程材料,防寒物资、能源和机具设备。
1.3.4编制冬季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对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或培训。
1.4冬期混凝土的养护及拆模应严格遵循《混凝土施工规范》要求。
2、砌体冬期施工
2.1砂浆强度为达到设计强度的70﹪前,不得使其受冻。
2.2砌体所用的石料、砼预制块和砂应清除冰雪冻块,并宜根据工程进展将其提前运入棚内。石料和砼预制块表面与砂浆的温差不宜大于20℃。
2.3砂浆应采用保温容器运送,中途不宜倒运。砂浆应随拌随用,每次拌量宜在0.5h内用完。已冻结的砂浆不得使用。
(九)建立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架子队要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每项工程的隐蔽工程检查,确保隐蔽工程施工质量。
1、凡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如路基基底处理、桥涵等各类基坑和基础工程、各类工程钢筋布置和防水层、砼工程预埋件等,均应经现场质检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员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申请表》,附上相应的工程质量检查证(或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有关材料证明等,按规定程序和时间报监理人员检查并签证后方准隐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对需进行隐蔽的工程,未经监理人员检查签证,自行隐蔽者,应揭盖补验,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架子队长负责。
3、隐蔽检查应及时进行,并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现场监理机构,由现场监理人员到现场办理检查签证。如经监理人员检查发现不合格,指令整改的,作业队应按规定限期整改,整改自检合格后再报监理工程师复查。桥涵地基经检查签证后应立即封闭,逾期地质发生变化,应重新检查。
4、检查中发现地质与设计不符,本级不能处理者,应及时报驻工地监理代表和设计单位。
5、检查时除按工程检查证规定的项目逐项检查外,还应按有关技术规程、规范、验标、施工图纸对照检查,并对其位置、高程和施工尺寸进行巡查,将巡查的情况记入施工日志。
6、隐蔽工程检查证,按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求的铁路工程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填写。
7、每项隐蔽工程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确认合格后,在实施隐蔽前要进行拍照。所拍资料要做质保资料留存,并且是竣工资料的一部分。
8、隐蔽工程检查证应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填写,字迹工整,数据准确,按规定备齐份数,做好留存。
(十)开工前质量控制
1、掌握施工依据及标准
1.1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审核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向设计部门或业主提出变更。严禁擅自改变设计文件。
1.2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工程施工验收标准及业主和上级有关质量文件,弄懂弄通工程质量标准和要求。
1.3根据设计文件、施工验收规范,结合工程施工实际,编制详细的施工技术标准和交底书,经工程技术主管审核后,交施工队组织实施,双方要进行签字交接。
2、把好施工材料质量关
2.1所有工程用外购材料必须从正规厂家采购,且有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规定的出厂合格证和性能检测报告,禁止采购劣质材料。在用于工程前,必须由具有试验资格的检测部门,按国家规定数量进行抽样复检,经复检合格,并出具书面检测报告后,方准用于工程。
2.2选用地材时,要首先由具有试验资格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待各项指标检测合格,并出具书面检测报告后方准使用,否则不得采用。
3、建立满足工程质量检测需要的试验机构,配齐检测设备和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必须定期校对,试验人员持证上岗。
4、从人、机、料、法、环等方面进行质量控制,满足保证工程质量的必备条件。对一些重点工序质量要制定预防措施或作业指导书。
5、准备好各种质量记录表格。
6、建立质检机构,配齐专职质检员(必须持证上岗),完善各种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技术和质量保证措施。
(十一)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严格按设计文件和工艺标准施工,按规程操作,按验收标准评价验收。推行样板引路质量控制方法,尤其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必须先进行试验,以确定施工参数及处理效果,待确认满意后,方可全面施工。
2、随工程施工进展,及时做好各种质量记录和工程日志,做到填写内容准确、完善,签字手续齐全,对工程质量有可追溯性,禁止写“回忆录”。
3、严格工序质量检查
3.1所有隐蔽工程,必须经持证专职质检员(或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并经有关人员签认后,方准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2每道工序质量检查均实行“三检”制(自检、专检、他检),保证每道工序质量处于受控状态,严禁不合格工序转入下道工序中。
3.3项目部和作业队两级质量管理部门要根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监督检查应按《过程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进行,并做好记录。
4、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工序质量,消除质量通病。
5、每项工程在保证主体结构内在质量的前提下,要把规范细部做法,克服质量通病,提高外观质量作为质量控制的主要目标。
6、按验收标准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6.1每检验批工程完工后,由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验收标准规定及时进行自检自查。作业队技术人员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检员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有关人员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上签认。
6.2分项、分部、单位或项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均按国家质量验收标准中的规定程序进行。
6.3工程施工质量内部验收或评价由同级专职质检员(必须由持有集团及以上部门颁发《质量检查证》的人员担任)组织实施。业主或监理的验收权力按验收规范中规定执行。除此之外,其它人员一律无权组织施工质量验收或质量评价。
7、不合格工程必须进行返工或返修处理。
8、各级质检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及时纠正。对关键工序或部位要进行重点控制,设置质量控制点进行监控或进行旁站监督。
(十二)竣工后验交前质量控制
1、工程完工后,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照设计文件、验标进行一次内部全面质量检查,对存在的质量问题逐项制定纠正措施,落实到人,限期纠正,质量达标。
2、对质量记录要补充完善,保证质量记录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3、每项单位工程完工后,要从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测资料、主要功能抽查及观感质量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验收,并做好记录和签认。
(十三)认真实行质量文件记录
从项目部到作业队的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都要作好相应的质量记录,并以作业队为主,指定专人收集整理、分类、归纳、存档。项目部做好相应职责内的质量记录。
1、施工中,工点施工负责人、主管技术人员、工地值班员、测量和实验人员、质量检查员、工班长等,均应按规定做好质量原始记录,特别是各类工序接口的处理,应详细记录当时的情况,理清各方的责任。
2、质量管理记录资料。主要包括: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工程施工所涉及的有关国家、行业、企业等施工技术标准;各种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记录;设计文件审查核对记录;地质勘察资料;交接桩、施工复测记录;混凝土搅拌站(级配填料拌和站)及计量设置;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以及程序文件规定的相关质量记录等。
3、工程材料质量记录。主要包括进场工程 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材料;各种试验检验报告;各种合格证;设备进场维修记录或设备进场运行检验记录。
4、施工过程质量记录资料。施工或安装可按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建立相应的质量记录资料,包含有关图纸的图号、设计要求;设计变更通知单;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历次质量检查记录;监理工程师签证验收记录;施工日志(各工序作业的原始施工记录);技术交底书;检测及试验报告;各项工程观测记录;不合格项的报告、通知,以及处理及检查验收资料等。
5、各项记录要真实、齐全、完整,相关各方人员的签字齐备、字迹清楚、结论明确,与施工过程进展同步。
(十四)建立开、竣工检查制度
1、开工前检查内容及要求
1.1坚持基本建设程序,签订承包合同;
1.2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应能满足开工需要;
1.3施工前的工地调查及中线、水准、定位复测已进行,并符合要求;
1.4各种技术交底工作已按规定执行;
1.5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能掌握运用;
1.6各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健全。
2、竣工检查内容及要求。
2.1核对各部尺寸、完成数量及质量标准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2各种施工质量记录的收集整理情况;
2.3复查质量验收记录,如发现缺项、漏项或其他质量问题,应列项处理,限期完成。
(十五)坚持技术交底制度
作业队必须坚持以技术进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作业队技术主管应组织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积极采取新工艺、新技术,针对特殊工序要编制相应的作业指导书或技术交底。每道工序、每个工种施工前要组织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包括技术主管对班组长的交底、班组长对施工作业人员的交底,各种交底必须得有书面或文字记录。在技术交底中要明确达到的质量标准和采取的技术措施或办法。
(十六)认真做好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
作业队管理人员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尽量减少工序的交叉作业。上下工序之间作好交接工作,并做好记录。同时,要采取“护、包、盖、封”等有效措施加强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防止已完工程受到损伤,影响工程质量。
(十七)积极开展创优活动
1、项目部要按照建设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具体负责工程创优,把创优活动纳入工程质量重要议事日程。根据项目工程规模、结构特征及技术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创优。凡具备创优规模的工程项目,都要纳入创优规划,实现确保部优和省优、力争国优的创优目标。
2、实行质量示范引路制。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或工种(特别是面大量广的分项工程)在开始大面积施工前做出示范样板,统一操作要求,统一施工工艺,统一质量标准。并由项目部牵头,作业队具体负责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创优示范活动,力争参加评选的工程项目获得优质示范工程率达到85﹪以上。
第5篇 安全、质量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安全质量、工作质量达标工作,努力推进本质安全。
2.严禁“三违”,必须遵章指挥、遵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三不伤害”。
3.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现场交接班、安全质量验收等制度,突出现场管理,落实执行、过程控制。严格执行“三大规程”[《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相关细则、规范、文件等规定。
4.必须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跟顶板、按中线或腰线掘进,严禁两帮托根及超欠挖。
5.跟班干部严格掌握好中线及安全质量。现场发现中线或腰线有偏差,应由技术员用后边经纬线进行校正,其它人员不许校线,并及时通知技术人员重新给线。现场有变化,必须及时汇报,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处理。
第6篇 施工管理中安全、质量和成本三者之间的关系
1 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是高风险行业,安全事故发生率相对较高,在目前高层建筑普遍,建筑造型复杂,大型机械施工等情形下,更加提高了事故发生率。而安全施工的高发生率不光关系企业的正常生产,还会严重影响整个企业的声誉,因此,为保证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有效降低事故的发生,必须对安全管理做更严格的要求。
1.1 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很多企业对安全管理的投入过少,主要表现在缺乏安全人员。有时整个合作企业内部,都存在安全人员严重缺编,屈指可数的安全人员无法覆盖整个工作面,施工现场出现大量安全监察死角。同时,大部分项目部的安全人员多由其他技术、管理人员兼职,这样,安全员无牢靠职业素质,无法切实展开安全教育训、隐患排查及安全检查等具体工作。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容易对自身岗位职责存在认识偏差,认为自己的工作只是负责技术管理,而忽视技术同安全的关系。如在编制模板装拆、外架搭设、临电布置等相关方案的技术交底时,对于施工安全,多是进行摘抄、拼凑,为应付安全检查做表面文章,完全不去结合自身项目的实际情况,导致施工中根本无法按所编订的安全方案进行,最后只能任凭各班组自作主张,就会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很多项目部对管理人员及所属劳务人员的安全考核,会以处罚为主要手段,在处罚力度非常强大的同时,奖励依据力度小、无实施。这样,上至管理人员,下至作业班组,都会产生逆反情绪,缺乏纠错积极性。而且,违规的处罚,通常不是对于违规者本人,一般情况下,罚金的支付者是劳务公司的老板或工头,这些人很多时候考虑的不是罚款,而是效益,这不但使违规工作人员对罚款缺乏敏感性,而且让罚款变相成为花钱买违规。
1.2 对策及建议
首先,要加大安全生产的成本投入,主要办法就是组建起一支完善可靠的安全管理队伍。这支队伍中部分人员的组成可以是项目部自行培训、培养,跟随其在项目部专职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可以是施工企业培养的,在企业各项目部调配使用,还可以由项目承包人从人才市场聘用。培养和挑选好的安全员,重要的是现场经验,必须结合扎实的专业知识、敏锐的观察力、较强的协调力记忆极强的责任心,才能承担安全监管工作。
技术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不够常见,但要求他们立即具备所需的相关安全生产知识,也很难做到。这就要求项目主管和部门加强对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知识教育及安全知识培训,尤其是重点、难点部位的施工,例如卸料平台、悬挑架等位置。还要加强在方案编制及交底时是安全工作,技术人员必须在专职安全员,或者安全工程师的协助下,做技术和安全的统一编制,对现场作业面、平面布置的仔细查勘,使得编制出的方案可行、可靠。
对于违规的奖惩应该做到奖罚并重,只要安全生产可以控制并顺利执行,在一段所规定的时期内没有发生的安全隐患和事故,就要由项目部对相关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奖励。在罚款方面,严格兑现制度承诺,最好能对违规作业人员执行现金处罚,在某种程度上增加经济刺激手段的力度。同时,对奖罚双方都应该进行公示,从物质、精神两方面对施工人员进行控制,即表现出项目管理者对安全的重视程度,还对施工人员起到宣传、教育的作用。
2 质量控制
要提高建筑工程产品的质量,就必须抓住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一般涉及人员、材料、机械等较大的范围,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因此影响建筑成品质量的因素较多,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质量的控制就显得极其重要。就目前的管理模式而言,项目部对建筑施工项目质量控制管理的具体途径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
2.1 对建设项目技术文件、报告、报表的完整、确凿进行管理,是项目部对建设工程产品质量进行控制和管理的最主要手段。具体是做好如下内容:验证技术资质,出具开工报告,编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整理材料质量检验证书,收集动态施工统计资料及图表,协调设计变更、收集变更图和核定书,出具问题处理报告,检查工序交接,做好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及报告,签署现场必要的技术签证、文件等。
2.2 加强现场质量检查,一般来说,此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开工条件、工序交接、隐蔽条件、复工条件、确认满足下道工序、成品保护、日常巡视等。检查方法要结合观察、测量和事件记录并重的办法,做到细节不放松,重点有记录。主要根据质量标准对施工产品进行评价,通过现场实测数据与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所规定的允许偏差对照,来判别质量是否合格。
3 成本控制
随着我国的经济模式向着集约化方向的发展,效益为先的理念日进人心,建筑施工企业在全力保证施工安全、保障质量的前提下,能否做好工程成本的管理,已经逐渐成为企业正常发展的决定因素,本节主要针对建筑施工成本控制提出作者的一些观念。
3.1 要想做好成本控制,建筑企业必须建立起完善的成本管理与责任体制。在施工项目运行之前,能够对成本管理中的具体工作以岗位责任制的方式,建立起责任控制系统。就是要从组织上建立由项目经理、各专业施工队队长组成的成本控制团队,把成本控制的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成员中,使项目成本控制形成一个面、线、点分明,结构分工合理的管理网络。系统的组建主要在四个方面:一是明确责任的主体,即具体机构或人员,二是明确主体的责任范围,即工作和成本控制的范围,三是明确目标,对各主体的成本控制范围进行量化评比,四是明确奖罚办法,定出合理的标准,将成本控制的目标与主体的收入进行挂钩。上述内容环环相扣,可以通过各种针对具体工程灵活地组织实施,并在生产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最终必然可以建立强效的成本监控平台和体系。
3.2 建筑企业还要具有掌握成本控制的手段,建筑工程施工的随机性很大,但应始终不忘成本控制的重要性。就作者工作中积累的经验而言,成本控制的手段一般是由计划、控制和分析三个阶段所构成。
首先,在组织施工之前,依据施工图、施工预算等资料,编制企业的预计投入的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以及项目、企业管理费等费用,所有费用的合计做为成本计划。成本计划必须严谨可行,尽量接近最终资金使用限度。
最后,在施工时,要随时分析工程发生的费用进入实际成本,利用实际成本与相应的计划成本进行对比,依预算、成本和决算做出实际的利润率。通过计划与实际对比,可发现原因并制订纠正预防措施,从而提高劳动效率和材料利用率,进一步提高企业利润。可以通过定期召开成本分析会的方式,集思广益、探索分析成本控制中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第7篇 煤矿工程建设安全、质量、进度考核、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执行公司2023年安全工作精神,建立努肯泥沃特格煤矿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管理的有效机制,实现2023年安全生产年目标,保障工程质量“零”缺陷,安全零事故的目标。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及公司、努矿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部分 安全、质量管理范围及责任体系
一、安全、质量管理范围
主要包括:安全、井巷工程质量、进度
二、主要监督单位及负责人
主要监督单位:新疆天阳建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项目监理部
三、监督管理单位及主要负责人
监督管理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七师努肯泥沃特格煤矿
主要负责人—矿长
四、对应责任单位及主要负责人
对应责任单位—(主井、副井、风井)唐山开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努肯泥沃特格煤矿项目部
主要负责人—(经理、副经理、施工队长)
对各施工单位主要领导的考核标准
1、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如需离开施工现场必须向甲方项目部和监理部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否则每人每次次罚款500元。
2、施工期间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在工地,不得空岗,如空岗一天罚款200元。
3、每天的晨会,在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如有特殊原因,项目副经理可代替。如无特殊原因不参加者,每人次罚款500元。
4、每周的监理例会,在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生产、技术、安全、机电经理都要参加,如无特殊原因不参加者,每人次罚款500元。
5、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工程施工日报表制度,每天晨会上报一天的工程施工进度详细情况,如迟报和不报或与当天的时间工作存在弄虚作假的,每次罚款200元。
六、质量保证体系
1、保证体系的思路:以基层单位、班组为主体,确保物资供应、作业过程就是安全质量保证的全过程,要强化职能部门监督管理、考核力度。
2、保证体系的建设:施工单位、监理方对本项工程安全、质量保证负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质量验收员,数量必须满足生产需要,确保每班工程质量的验收;建设单位根据需要配备质量验收员,定期组织对施工单位班组工程质量的抽检并提出考核意见,月底提出对施工单位的奖惩意见。
第二部分 安全、质量、进度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一、安全、质量、进度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㈠、总则
1、为加强矿井技术改造期间的安全施工,保障井巷工程质量,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司相关规定及该项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及考核办法。
2、努肯泥沃特格煤矿为矿井建设期间的安全、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并配备质量验收员。
努肯泥沃特格煤矿的职责:贯彻国家相关地面建筑、井巷工程质量的规程和标准,负责制订和修订井巷工程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掌握井巷工程质量动态情况,组织每月的工程质量验收工作;负责井巷工程质量的事故处理;负责质量验收员的培训工作。
质量验收员职责:熟知巷道质量标准,严格按标准要求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对工程质量低劣的巷道,必须责令返修;严禁以权谋私,随意降低验收标准;及时将验收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
3、施工单位为工程质量管理的主体,必须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质量验收员,并将质量验收员名单报努矿。施工单位现场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抓工程质量,专职质量验收员人数必须满足现场管理需要,质量验收员更换后及时报建设方。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工程设计及工程质量标准施工,由于施工单位未严格按工程设计及工程质量标准施工而造成返工的一切费用自理。
4、监理单位负责签发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做好监理日志,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施工单位的工作、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工程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等事宜,检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证。(详见《建设单位工程监理规范》)
㈡、标准
1、工作面临时支护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2、所有的支护材料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或试验报告,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3、基岩掘进工程
(1)、主要巷道宽度偏差:中心至任一帮距离+200mm为合格。
(2)、巷道高度偏差:① 腰线至顶、底板距离+200mm为合格。② 无腰线测全高+200mm为合格。
(3)、井巷掘进坡度偏差:±0.1m%为合格。
4、锚网支护工程
⑴、锚杆安装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锚杆安装牢固,托板紧贴岩面,螺帽不松动。
优良:锚杆安装牢固,托板紧贴岩面,未完全接触岩面的托板必须楔紧。
检验方法:扳动、观察检查,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锚杆预应力标准:锚杆扭矩不小于100n.m。
⑵、锚杆的抗拔力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最低值不小于设计的90%。
检查数量:每300根锚杆或300根以下,取样不得少于1组;设计或材料变更,应另取一组。每组不得少于3根。
检验方法:用锚杆拉力器做锚杆抗拔力试验,做好试验记录,检查时抽查试验记录,必要时进行现场实测。
锚杆抗拔力标准:锚杆抗拔力为50kn。
⑶、锚杆锚固剂装药量:用2支树脂锚固剂,msk2335型和mskz2350型。
⑷、锚杆安装规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锚杆安装规格的允许偏差
项次 | 项 目 | 允许偏差(mm) |
1 | 间距、排距为800 mm | ±100 |
2 | 锚杆孔深度为2100 mm | 0~+50 |
3 | 锚杆方向与井巷轮廓线(或岩层层理)角度(限值) | ≤150 |
4 | 锚杆螺帽后外露长度大于30mm小于50mm | ≤20 |
⑸、钢筋网(顶网与顶网、帮网与帮网、顶网与帮网)必须用锚杆托盘压茬,网与网搭接不得少于100mm并用铁丝绑扎,绑扎间距不大于150mm。
5、预应力锚索支护工程
⑴、锚索钻孔方向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钻孔轴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角不应大于30。
⑵、锚索安装深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锚索安装深度最短不得小于6500 mm。
⑶、锚索锁定后的预应力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预应力的最小值不小于30兆帕
⑷、锚索的拉拔力不小于100kn。
⑸、锚索装药量为4支msk2335型和msz2350型树脂锚固剂各2支。
⑹、预应力锚索规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预应力锚索规格的允许偏差
项次 | 项 目 | 允许偏差(mm) |
1 | 孔 距 | ±100 |
2 | 孔 深 | 0~+200 |
3 | 锚索外露长度不大于300 | ≤100 |
⑺、正常施工条件下,锚索距工作面距离不得超过20m,工作面顶板较破碎时,锚索必须紧跟迎头。
6、巷道开口必须先加强支护,经项目部和监理方验收后方可开口。加强支护方式有:加密锚索、架金属棚及抬棚等,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7、顶板破碎松软处、有淋水处、交叉口处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加强支护的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监理和项目部审核。
8、巷道贯通必须根据测量资料编制切实可行的贯通设计并报项目部和监理方审核。
(三)、进度
1、每周开监理例会时,必须用文字表格填报本周实际完成情况和影响原因;并报下周计划和具体组织施工方案。
2、每月25日前必须填报本月实际完成情况,并分项说明,对未完成情况进行文字说明;并报下月计划和具体组织施工方案。
3、施工单位要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期下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加快工程进度,本着工期短、效率高、质量优、效益好的原则建设矿井。确保工程施工的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每一道工序处于受控状态。
4、施工过程中要以人为本,发挥人才优势,推动技术进步,努力提高职工操作机械设备的熟练程度,确保正规循环,缩短循环时间,加快施工进度。
5、争取多工序平行交叉作业,努力减少辅助作业时间,提高效率,杜绝返工现象发生。
6、加强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使设备始终处于100%完好状态。
(四)、考核
a、种类
1、立即或限期整改;2、罚款;3、停工整改;4、验收扣尺。
b、程序
项目部质量验收员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必须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2、施工单位的行为符合罚款条件的,验收员有权提出罚款,但必须报项目部主管领导同意,并出具项目部统一的罚款单。
3、因工程质量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时,项目部质量验收员有权立即停止工作面作业,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向项目主管领导报告。
第三部分安全管理
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通风管理
每个井筒必须健立健全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一次测风,每次测风结果要填写在测风记录牌上,并上报项目部备案。
每个井筒必须做到 “风电闭锁”。
3、风筒悬挂必须做到平、直、逢环必挂、风筒连接必须采用反压边;风筒变径处必须使用过渡节。
4、低瓦斯矿井的煤巷和半煤岩风筒距迎头不大于8米,岩巷不大于10米。
5、工作面风量供给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4m³。
6、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悬挂警示牌。
(二)瓦斯管理
1、瓦斯检测检测工作必须由专职瓦检员担任,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光学甲烷检测仪。
2、每班必须至少2次对工作面瓦斯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填写在瓦斯记录牌上、瓦斯报表、同时瓦斯原始记录每月1号报项目部备案。
3、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爆破地点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爆破。
4、每班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5、每井筒必须安装监测监控系统,实现“瓦斯电闭锁”。
6、施工单位领导、技术员、电钳工;项目部检查人员下井检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7、严禁空班漏检、假检和填写假报表。
(三)防尘管理
1、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凿岩。
2、放炮前后必须对巷道两帮煤尘、岩尘进行冲洗。
3、井筒内必须设置至少2道喷雾装置(距迎头50米位置和井口内10米位置)。
4、工作面施工人员要佩戴防尘口罩。
5、防尘供水管线必须接到井下施工工作面需要洒水的位置。
(四)防火管理
1、井下不得有明火作业(电焊、气焊);特殊情况下确要进行电气焊作业时,要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有施工单位领导或技术负责人签字后的工作票,方可进行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监理和项目部备案。
2、井口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五)机电管理
1、井下电缆必须使用电缆钩悬挂,动力电缆和信号电缆分别悬挂巷道两侧;若条件受限动力电缆和信号电缆悬挂同一侧时间距不得小于0.3米;其它电缆间距不得小于0.1米。
2、电缆接头必须采用接线盒连接,必须有接地装置。
3、井下电器设备必须上架管理,摆放整齐并有接地装置并实现挂牌管理。
4、井下电器设备必须防爆性能完好。
5、井下电器设备检修或搬迁时,不得带电作业。
6、井下电缆不得有明接头,做“三无”。
7、传动设备必须有防护罩。
8、(1)耙装机安装必须完好,制动闸、照明灯齐全。(2)工作结束司机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关闭操作台。(3)对电缆必须严加保护。(4)安装、拆除时必须编制专项措施。
(六)提升运输安全设施管理
1、斜井提升时必须设置“一坡三档”并保证完好可靠。
2、工作面阻车装置必须灵敏可靠便于操作。
3、箕斗必须有安全保护绳。
4、钢丝绳必须按要求每年进行一次检测,每班对钢丝绳与箕斗连接处进行检查。
5、井筒内钢丝绳托绳轮必须完好可靠。
6、天轮架至绞车房钢丝绳必须有钢丝绳支架,防止钢丝绳过度摆动。
7、提升机综合保护装置必须可靠齐全。
(七)提升信号管理
1、斜井提升,必须安设灯光信号或语音信号。
2、施工单位必须对提升信号做出明确规定,信号工要熟练掌握打点信号。
3、斜井甩车场位置必须悬挂“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醒目标志并设置灯光信号。
(八)井下爆破管理
1、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2、爆破工必须严格按照爆破作业图表布置炮眼。
3、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破材料箱内并加锁。
4、炸药箱和雷管箱必须放置在巷道顶板完好,避开机械、电器设备的地点。
5、装配起爆药卷时,雷管必须由药卷顶部装入,管体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绑在药卷上。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7、炮眼深度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炮眼深度超过2.5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米。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的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米。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材料做炮泥。
8、爆破工作必须执行“一炮三检” 制度,放炮前必须设置爆破警戒线。
9、发炮器的钥匙必须由专职爆破员携带。
10、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爆破作业。
11、严禁边打眼边装药。
12、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在当班处理完毕。
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在拒爆炮眼0.3米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13、 二次装药爆破后,要寻找拒爆的雷管和炸药,收藏拒爆的雷管和炸药,并交回库房后待处理。
第四部分安全、质量、进度管理处罚办法
(一)通风
1、擅自停开局扇,罚款200元。
2、局扇停止运转不撤人、罚有关责任人员200元。
3、局扇安装不符合规程要求,罚款200元。
4、风筒距工作面距离不符合要求,罚款20元,风筒吊挂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0元。
5、无风或微风作业的,罚款500。
6、风筒破口大于5厘米不及时粘补、风筒接口不严密每处罚50元。
(二)瓦斯
1、瓦检员空班漏检、假检或伪造数据,罚款500元。
2、瓦检员不执行巡回检查,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瓦斯浓度、一氧化碳浓度超限未及时报告处理,罚款500元。
4、出现盲巷未封闭或不设栅栏、不挂警示牌,罚款500元。
5、井下局扇安装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必须挂牌管理,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6、掘进工作面停风后,恢复生产前未进行通风和检查瓦斯,罚款200元。
(三)防尘、防火
1、井下发现抽烟者一次罚款1000元。
2、携带烟或点火物品入井罚款1000元;
3、在井口20米附近范围内吸烟者罚款100元。
4、井口检身发现有人酒后入井或携带烟火物品入井不制止,罚检身工300元。
5、未采用湿式凿岩的处罚施工单位200元。
6、未按规定设置喷雾降尘装置的,罚款200元。
7、放炮前后不洒水降尘的,罚款100元。
(四)机电
1、井下电气设备失爆的,每台罚款100元。
2、井下供电线路,出现一处明接头的罚款100元。
3、井下带电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的,罚款100元。
4、电气设备未上架摆放不整齐的,每台罚款100元。
5、电器设备无接地保护装置的,罚款100元。
6、电缆未悬挂一处落地的,罚款50元。
7、线路无接线盒的一处,罚款100元。
8、耙矸机停机不做防滑处理的,罚款300元。
(五)提升运输、提升信号
1、往井下放大件设备、材料无安全措施的罚有关责任人员400元。
2、提升司机未取得特种资格证上岗的,对施工单位罚款200元。
3、乘坐箕斗上下井人员,罚款1000元。
4、工作面不设置阻车栏的,罚款200元。
5、提升声光语音信号不完善的,罚款200元。
(六)爆破
1、放炮母线悬挂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罚款500元。
2、爆炸材料的运送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罚款1000元。3、放炮作业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其它相关规定的,罚款1000元。
班组长不按规定派人设置警戒或警戒人员失职的,责任人罚款1000元。。
炮、残炮、当班未处理完,又未向下班次交待清楚的,罚款1000元。
完药后脚线不及时扭结的,罚款400元。
运送爆破材料时,炸药和雷管箱必须分开运送,否则罚款1000元。
火工品必须专人专管,非爆破人员领取火工品的对施工单位处罚1000元。
放炮工须把炸药、雷管分开存放,炸药入箱、雷管入箱并加锁,严禁乱放、乱扔,必须放至在避开电器设备和放炮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否则罚款1500元。
严禁一边打眼一边装药,否则罚款500元。
10、严禁放明炮和糊炮,否则罚款500元。
11、封泥必须使用粘土炮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代替,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否则罚款200元。
12、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联锁”制度,否则罚款500元。
13、火工品不回收入库的,每发雷管罚款1000元。
(七)质量
施工单位入井的支护材料必须具有相关产品合格证或产品检验证,经监理验收签证,未经检验擅自入井的,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井下使用不合格锚索、锚杆、钢筋网、或失效锚固剂的,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
掘进过程中没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保护电缆、管路、机电设备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间排距达不到设计规范要求规定的,每处罚款200元。
锚杆的抗拔力试验、锚索拉拔力检查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罚款5000元。
锚杆矩力、锚索预紧力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罚款200元。
锚杆支护工作面距离超过规定的,罚款500元。
锚杆使用数量少于作业规程规定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锚杆、锚索外露长度超过规定的每根罚款100元。
锚杆、锚索间排距超过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
按设计缺失锚杆的,每缺少一根罚款200元。
锚网未按要求搭接和压茬的,每处罚款100元。
12、巷道断面成型差,超、欠挖、中心或腰线偏差超过规定的,每处罚款500元。
13、巷道施工中出现片帮、冒顶未及时进行处理,罚款1000元。
14、顶板破碎松软处、有淋水处、交叉口处未按安全技术措施采取加强支护的,每处罚款1000元。
15、喷浆厚度及巷道表面平整度不符合设计规定的,每处罚款500元。
16、隐蔽工程;所有的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和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则责令停工整改,并对施工单位罚款500-1000元。
17、u型钢棚架的锁紧螺栓的扭矩力达不到150n.m,每处罚款100元。
(八)进度
1、根据对施工单位制定的每月掘进计划(指成巷),每月未完成掘进计划的施工单位,每差一米罚款壹仟元(1000元),超额完成任务的施工单位,每超一米奖励贰仟元(2000元)。
2、由于甲方原因,影响进尺的按每天计划进尺折减。
3、无故停工或者作业人数不够,交接班不及时,影响施工进度的,每次罚款500元。
4、设计变更: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如工作面地质条件发生变化,与设计不符或其他原因需要变更设计时,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和监理部呈报工程变更申请单,经监理部、建设单位和设计研究院确认同意后,下达工程变更通知单,方可付诸实施。否则将责令停工,并对施工单位罚款50000-100000元。在责令停工期间,一切责任及材料费由施工单位承担,每天按1000-2000元罚款,所耽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九)其它
掘进工作面没有采取临时支护空顶作业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巷道贯通时未按安全技术实施的,罚款1000元。
职工上岗作业前必须接受规定的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上岗和特殊工种无证上岗的,对施工单位处罚200元。
对项目部提出的安全隐患排查不按期进行处理,每条罚款100元。
无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沿用和套用老规程、老措施,遇到特殊情况不及时编写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罚款500元罚款并立即停止作业。
井下斜坡道、上下山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否则罚款100元。
工作时间在岗打架斗殴者,罚款500元。
谩骂、殴打安全监督检查和执行公务的人员,罚款1000元,并做出辞退。
施工单位必须填写施工日志并上报项目部备案、否则罚款100元。
10、施工单位必须每月绘制完成工程量地质素描图,并上报监理和项目部备案。否则罚款500元。
每月验收前巷道腰线(巷道两边)必须标设至验收位置,否则罚款500元。
11、未按规定标校各种监测仪器、仪表的,罚款200元。
12、监控系统传感器位置不符合规定的,罚款100元。
13、监控线未悬挂而落地的罚款,100元。
14、传感器失效不及时维修或更换的,罚款200元。
15、施工单位不组织班前会的发现一次处罚100元。
16、施工单位主管领导无故不参加每周安全大检查和参加监理例会的一次处罚100元。
17、施工单位领导无故不参加晨会的,罚款100元。
18、施工单位领导不下井带班的,每班罚款100元。
19、巷道掘进超过30米不做锚杆拉力试验的,每次罚款500元。
20、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规范齐全的安全台帐,并做好以下各种记录。
①安全生产会议记录。②安全检查记录。③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记录。
④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⑤ 事故分析记录。⑥特种作业人员登记。
如以上安全台帐不规范或记录部真实、不及时,每次罚款100元
22、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文明施工管理,保护周边环境,彻底杜绝脏乱差现象发生,否则给予施工单位100-500元。
23、施工单位施工期间,要认真了解,切实尊重当地群众的宗教信仰和民俗习惯,尊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积极主动搞好民族团结。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赔偿有施工单位承担。
第五部分解释权
本管理考核办法适用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七师努肯泥沃特格煤矿煤矿井巷工程建设,主、副、风井施工单位,解释权归新疆兵团生产建设农七师努肯泥沃特格煤矿。此办法发现不足之处立即修改补发。
第8篇 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检查处罚实施细则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质量责任制,严肃查处施工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预防安全、质量事故发生,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制订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各项目部。
第二条 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法律法规,造成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构成犯罪的,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违反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依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 本细则制订和实施的依据
1、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条例、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范。
3、华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标准汇编(修订本)》。
4、凡涉及基础管理有关内容的,一律以现场记录资料为准。
第四条 工程管理部为实施本细则的职能管理部门。依照本细则履行日常检查和对违章行为处理的职能。
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和项目部履行日常检查时,可参照本细则实施处罚。
公司质安巡查组例行检查中可参照本细则实施处罚。
第五条 对违反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的行为,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控告的权利。
二、 处罚形式
第六条 由工程管理部开具罚单报总公司审批后,递交公司财务直接扣款或转帐的形式收缴。
三、处罚标准
第七条 安全管理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00~100000元:
1、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未按要求配备管理人员,或管理人员无证上岗; 2、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经公司教育、督促后,仍未履行管理职责的;
3、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在工程开工前与项目部未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综合治理及文明施工协议书;
4、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对大型机械设备未按要求验收合格后使用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
5、施工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处理不及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6、在部、省、市及县级进行安全大检查中,安全未达标准要求,被停工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的;
7、工程结束,安全生产等级被当地安全监督部门评为“不合格”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0~50000 1、在区、站级安全大检查中,安全不合格,被停工整改的;
2、公司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中被内部通报批评的;
3、按规定需搭设钢管架,而用毛竹搭设的;
4、施工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伤且性质严重的;
5、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技术规范中强制性条文的;
6、开工前直属项目部未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治安管理及计划生育协议书的;
7、项目部未按要求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综合治理及文明施工协议书的;
8、有分包工程的项目,项目部未及时通知公司与分包单位签定分包合同、安全管理责任书的。
(三)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2000~5000元:
1、在安全中间验收时,安全达不到标准要求,不能一次性通过,通过整改后才符合要求的;
2、未按规定配置足量专职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专职安全员无上岗资格的(按人数计);
3、未经公司工程管理部同意,项目部私自请上级安全监督部门进行安全中验的;被公司停工整改的项目,未经公司复查合格,擅自开工的;
4、开工前甲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而项目部擅自开工的;
5、开工前3日内未办理安全登记、保险或备案的;
6、未按规定编制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开工前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未报公司审批的、未报监理履行报监手续的;
7、按规定要求进行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要求进行专家论证、未履行审批报验手续就进行施工的或不按审批方案进行施工的;
8、未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应急救援预案的;
9、对公司出具的安全整改通知书内容拒不整改的;
10、对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和安全会议,无特殊理由未参加的。 11、由公司组织的起重机械设备验收两次(含两次)以上仍未验收合格的(按设备台数计);
12、未制订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无责任目标考核规定的;
13、项目部对分包单位未进行有效的安全监督管理的;
14、钢管、扣件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未采取加强措施仍在使用的。
(四)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元:
1、未按要求配备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者冒名顶替、无证上岗的(按人数计);
2、在开工前对施工人员未按要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者及被教育者没有本人签名或三级安全教育不符要求的;
3、安全台帐资料未及时记载或内容与实际不相符的;
4、对公司出具的安全整改通知书内容未按时整改完毕的;
5、出现工伤事故不及时上报公司或不采取紧急应对措施,而导致事故扩大的;
6、施工现场无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不强、不全面,双方未履行签字手续的;
7、由公司组织的起重机械设备验收不能一次性通过的(按设备台数计);
8、未对施工现场危险品设置单独存放场所,且未进行有效管理的;
9、未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10、起重机械设备在装、拆前未按要求报工程项目所在地政府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按设备台数计);
11、项目部施工管理用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未配备或配备不齐全的。
(五)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元:
1、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未落实或落实不好;
2、现场未按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的;
3、安全生产责任制及项目部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未按要求上墙;
4、项目部未按要求对管理人员进行责任制及目标考核的,或考核无记录;
5、公司检查时出具的整改通知书未按时书面回复的。
第八条 文明施工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2000元:
1、施工现场围挡高度、材质不符合要求的或围档不符合要求; 2、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3、无消防措施、制度或无灭火器材的;
4、无消防水源(高层建筑)或不能满足消防要求的;
5、不能保证供应卫生饮水的;
6、食堂不符合卫生要求,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
7、未制订施工现场保健急救措施,未配备足量急救药品、器材的;
8、夜间未办理施工手续,擅自组织施工的;
9、未按公司vi手册布置施工现场企业形象的;
10、高空抛撒建筑垃圾的; 1
1、用毛竹搭设临时设施或工棚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1000元:
1、车辆进出大门未进行冲洗,门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的;
2、作业区与生活区没有进行分隔的,作业区与生活区的主干道没有进行砼硬化的;
3、现场不平整、排水不畅的,无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堵塞排水通道措施的;
4、现场道路不畅,材料堆放混乱的,危险品未分类存放的;
5、宿舍卫生脏乱,不符合要求的;
6、在木工间及易燃易爆场所吸烟的,或动用明火没有经过审批的;
7、灭火器材配置位置不合理、数量不足的;
8、宿舍无防暑降温、保暖、防蚊虫叮咬措施的;
7、施工现场未按公司vi手册布置或布置不全的;
8、现场无大门或无门卫值班室的;
9、食堂、小卖店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的;
10、高层建筑未按要求设置便溺设施的;
11、生活区未给工人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的;
12、未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未分解到人的;
13、治安防范措施不利,常发生失盗事件的;
14、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资的;
15、无防尘、防噪音措施的;
16、未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300元:
1、施工管理人员没有佩戴胸卡的;
2、现场厕所、浴室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3、施工现场无防尘、防噪音措施,现场焚烧垃圾的;
4、现场物料堆放未设标识牌的;施工过程未做到工完场清的;
5、现场没有卫生保健药箱,无急救人员,未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的;
6、生活垃圾不及时清理,未设置专用容器的。
(三)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300元:
1、大门不符合要求或门头无企业“形象标志”的;
2、现场没有安全生产标志牌,或标志牌悬挂无针对性的;
3、现场没有安全标语牌的;
4、厕所没有贴面砖、没有水冲式水箱,无人打扫卫生的;
5、宿舍内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煲、热得快等电气设备的(按个计) 6、宿舍无卫生制度和值日牌的; 7、无门卫值日制度的;
8、现场没有设宣传栏、阅报栏、黑板报的;
9、施工场地内随地大、小便的(按处计)。
第九条 基坑支护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2000元:
1、深度超过4米的基坑(槽)或深度未超过4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开挖、支护、运土方案不能指导施工的;
2、高切坡(岩质边坡超过30或土质边坡超过15米)施工方案不能指导施工的;
3、开挖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无临边防护措施的;
4、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的或深基础施工采用坑外降水,无防止临近建筑危险沉降措施的;
5、坑边堆土、料具堆放高度或距坑边距离不符合规定的;
6、施工机械、机具工作位置与槽边距离不符合要求,又无措施的;
7、坑槽开挖设置边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8、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又未采取措施调整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1000元:
1、基坑临边及其他防护不符合要求的;
2、基坑无人员上下专用通道的;
3、挖土司机无证上岗或未按规定程序挖土、超挖的;
4、挖机作业位置不牢、不安全或挖机作业半径内有人员进入的;
5、未按规定对基坑支护变形及毗邻建筑物、重要管线、道路沉降进行监测的;
6、基坑内作业人员无安全立足点,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的。
(三)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300元:
1、挖土机进场未经项目部管理人员验收的;
2、人员上下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3、光线不足未设置足够照明的。
第十条 模板工程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 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2000元:
1、模板支撑系统立柱间距不符合专项方案要求的;
2、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规定的;
3、模板支撑系统不符合专项方案要求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1000元:
1、支、拆模板时,
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立足点的;
2、使用商砼时,未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法制订有针对性安全措施的;
3、模板支撑系统立柱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立柱底部无垫板、用砖垫高或不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的;
4、模板上材料堆放不均匀,模板存放不符合要求的;
5、作业面孔洞及临边无防护措施的或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的。 (三)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300元:
1、项目部未配备钢管、扣件检测工具的;(力矩扳手、游标卡尺、电子秤,缺一件罚100元);
2、模板拆除前未进行申请、审批、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
3、模板拆除区域未设置警戒线且无人监护的;
4、模板拆除后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的;
5、浇混凝土无走道垫板的;
6、拆模前无砼强度报告或砼强度未到提前拆模的。
第十二条 “三宝”“四口”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2000元:
1、购买、使用无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la认证的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元:
1、现场未戴安全帽的(按违规人数每人罚款50元);
第9篇 分析化验、质量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制订化验人员采样、分析项目及使用设备、仪器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对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易燃、易爆物料分析及有毒、有害物料分析应及时准确。
3、负责有关动火分析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检测分析,并提出分析数据报告。
4、负责事故分析时的检测和数据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