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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预控管理在散货物流码头清舱作业环节的应用(15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09 12:15:10 查看人数:97

安全预控管理在散货物流码头清舱作业环节的应用

第1篇 安全预控管理在散货物流码头清舱作业环节的应用

[摘要]在沿江、沿海港口物流建设迅猛发展的同时,开展清舱作业安全的科学管理已经愈加迫切。

本文试用风险管理的理论,结合企业实践经验,对散货物流码头的清舱作业安全管理进行探讨。

[关键词]风险管理应用

经过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沿江、沿海现代化港口企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各种矿产资源的水陆转运量巨大,北煤南运、进口矿石量激增。随之而来,各企业的安全生产压力同比大为增加。

统计全国码头清舱作业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大部分集中在清舱作业的人身伤害事故。故散货码头企业的清舱作业已经越来越为各级管理人员所重视。

为抓好散货码头清舱作业的安全管理,杜绝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迫切需要应用项目风险管理原理、引入危险源辨识和风险管理机制,实施清舱作业的科学管理。

一、散货物料的清舱作业过程:

在海轮卸载并减载至具备清舱条件后,开始清舱作业。清舱主要有二个步骤:一为机动清舱,二为人力清舱,人力清舱在机动清舱到一定程度后进行。

机动清舱:由推扒机司机驾驶车辆行驶至码头面,司机检查并取用吊具,指挥卸船机配合起吊推扒机至舱内;司机至舱内解吊具作业。单个舱清舱结束后,卸船机司机吊好吊具至舱内,由推扒机司机挂好吊具后吊出舱,直至整船清舱结束。

人力清舱:清舱作业人员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提前在码头候工室待命,上船,码头面甲板撒煤清理,吊入清舱工具,挂设安全用具,下舱,开展人力清舱作业直至本舱清舱结束,吊出清舱工具。

二、危险源辨识:

开展危险源辨识,是组织建立ohsas18001的基础,同时也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危险源辨识的组织一般由码头企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发起,码头生产分管领导直接组织,分级实施。理论上,危险源辨识的方法有很多,如现场访谈/观察、头脑风暴等。

在实际应用中,清舱作业的危险源辨识,按清舱作业工序进行;再则,由于清舱作业活动周边环境的不确定性和清舱作业人员结构特点,需要充分、全面发动、不断完善。

三、危险源辨识的应用:

江苏利港电力集团现有#1/3输煤码头,设计年通过能力分别为360万吨、600万吨,分别于1992、2006年开始启用。

公司结合兄弟电厂清舱作业的经验,引入风险管理机制,不断规范码头清舱作业的安全管理。在开展清舱作业危险源辨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经验。

1. 根据清舱作业流程,组织对清舱作业过程进行危险源辨识,形成下表:

活动危险源可能导致的事故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风险级别
lecd
机动清舱
1推扒机行至码头面经过作业区,有高空落物人员被落物击伤6631083
人员上下车辆跌落人员跌、扭伤16161
车上移动物件高空落物砸伤码头面人员0.2633.61
2吊具吊具受损车辆高空脱落,坠至码头面0.56391
吊具安装不牢固车辆高空脱落,砸向码头面0.56391
3车辆吊运撞击卸船机车辆部件撞击脱落坠至码头面163181
4车辆至舱内车辆停放不稳车辆滑移、侧翻163181
5司机下至船舱舱内楼梯上积煤人员站立不稳,高空滑跌1615903
6舱内作业卸船机抓斗作业交叉作业,安全距离不够,砸伤司机1615903
人力清舱作业交叉作业,安全距离不够,伤害人力清舱工36152704
舱内作业co浓度高人员窒息0.50.5153.751
舱内高温人员中暑631181
7推扒机吊运出舱吊具安装不牢固车辆高空脱落,砸向码头面0.56391
撞击卸船机车辆部件撞击脱落坠至码头面0.56391
人力清舱
1人员到达人员身体和精神状态不适合清舱作业人身伤害363542
劳动防护用具佩戴不齐人身伤害361181
职业健康危害361181
2清舱工器具不携带使用人身伤害363542
不合格失灵,导致人身伤害10.531.51
3上船舷梯上掉落落水、溺水1615903
4甲板撒煤清理卸船机小车正投影区域物料抛洒高空落物打击6631083
特殊船型舱盖板临边作业高空坠落3115452
5吊入清舱工具吊绳断裂,工具下坠砸坏舱内车辆和砸伤司机363542
6挂设安全用具挂设不当、被剪断防坠器下落,砸伤使用者167422
7下舱舱内楼梯平台缺失、老损或积煤过多人员高空坠落、防坠器高度不足661362
人员滑跌,超出防坠器工作范围661362
8人力清舱作业与卸船机抓斗安全距离不足或清舱作业人员对卸船机司机夜间缺少人员定位标志机械伤害36152704
与清舱推扒机安全距离不足或清舱作业人员对推扒机司机夜间缺少人员定位标志机械伤害36152704
卸船机主小车部件坠落高空落物砸伤下部清舱作业人员0.5615452
9吊出清舱用具在舱口的临边作业高空坠落1615903
备注:由于各个码头企业实际管理基础情况不同,上表中各项的得分情况不同。

通过对危险源的辨识,发现:

1.1影响清舱作业安全风险最大的因素:人力清舱工在舱内与卸船机抓斗或车辆的安全距离不足。

1.2影响清舱作业安全风险较大的因素:

1.2.1高空落物。

1.2.2高空坠落。包括下舱和出舱过程、上下船和从船上坠落入江及相关临边作业。

2.采取对策:

根据危险源辨识的结果,我们采取以下措施:

2.1人力清舱工在舱内的安全作业距离:

措施内容目的
1上岗前严格要求。对清舱作业人员的年龄、身体条件有严格的要求。人员符合清舱职业禁忌要求和体能要求
2设立清舱指挥手。全面负责对清舱作业人员的管理,负责清舱作业中卸船机、推扒机与人力清舱工的协调;引入设备点检w检测点的理念,对清舱重要节点的现场检查、确认与验收。清舱指挥手下到舱内作业,跟踪整个过程
3开展清舱作业前的危险点预控。针对不同船型和清舱作业环境,针对清舱作业存在不同的安全风险,提出对应的危险点控制要求;通过开展当班每位清舱作业工参与的危险点预控活动,提振参加清舱作业全体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和教育
4配备对讲机。根据清舱作业环境的特点,为卸船机司机、清舱推扒机司机和清舱指挥手配合对讲机,保证通讯质量。确保指令清晰和完整
5重视外部照明。通过完善卸船机前桥架照明,保障卸船机司机、清舱推扒机司机和人力清舱工的作业条件。另外,统一了清舱作业工的服饰,使之具备夜间荧光条件。保证作业所需的外部条件

2.2防止高空落物:

措施内容目的
1规范卸船机运行、设备管理和检修。推行设备点检制,强化运行、设备管理人员对设备的维护和操作。防止卸船机抓斗撒料、防止卸船机小车部件掉落
2每班清舱作业前,开展危险点预控工作清舱前提醒和再次检查
3规范劳动防护。为防止高空落物,坚决执行“进入生产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的要求,并将人力清舱工的安全帽统一管理。规范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规范现场标志。卸船机作业期间,所有人员走在码头面划出的专用人行通道;在码头入口侧关闭隔离墩;在海轮陆侧甲板处使用警戒绳隔离等。隔离高空落物风险

2.3防止高空坠落:

措施内容目的
1危险点预控。每班清舱作业前,开展危险点预控工作。现场提醒和安全措施检查
2规范劳动防护。为防止高空落物,坚决执行“进入生产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的要求,并将人力清舱工的安全帽统一管理。规范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配备和规范清舱工器具的管理。

配备清舱专用工器具。如供清舱作业工上下船舱用的防坠器;临边作业所用的围栏。

在每次下舱前,对所使用的清舱工器具进行再次检查和试验。

确保清舱工器具在受控状态
4重视海轮上下船舷梯安全网的铺设。船体随潮水变化,容易引起舷体悬空;舷体摇晃时,人员可能掉落江中,在海轮靠泊后,沿舷体四周及与码头的连接处挂设安全网。防止人员在舷体上摇晃落江
5特殊船型滑跌。部分船型艉舱有较大的斜坡,可采取二次清理等方式,降低人工在斜坡上跌落的风险。降低风险

2.4其他:

措施内容目的
1安全职责分工明确。对清舱相关各岗位的安全职责每年进行修订和完善。责任明确
2完善清舱作业安全补充规定。根据清舱作业的经验和变化的环境,及时补充和完善清舱作业安全规定,制订出相应的应对管理措施。规范清舱作业行为,规避相应的风险
3加强清舱作业现场监管。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形成管理层对现场清舱安全监管随时进行的局面。建立长效安全监管机制
4规范对船体安全信息的收集。注重船体自身如直爬梯等安全符合性的评估,在每次清舱结束后,对相关信息进行登记,作为下次清舱的变动风险。动态执行预控管理

三、结论

散货物料码头清舱具有24小时连续作业、清舱工作量大、现场清舱作业安全风险高的特点。近年来,人力清舱作业工又表现出流动性强、人员自律能力有所下降等实际情况,各码头企业急需进一步提高清舱作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散货码头企业应用风险控制理论,开展清舱作业安全的预控管理,可以比较全面、系统地分析出清舱作业各环节存在的主要风险,便于制订有针对性的措施,符合科学发展观,对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能力十分有益。

第2篇 焊接及气瓶管理安全风险辨识及预控措施

危险点

防范类型

预控措施

气瓶直接受热

容器爆炸

火灾

1、气瓶避免阳光曝晒,须远离明火或热源。

2、氧气瓶着火时应迅速关闭阀门。

3、乙炔瓶应储存在通风良好的库房里,必须直立放置;周围设立防火防爆标志,并配备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禁止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4、乙炔瓶不能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防止曝晒,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m,严禁用火烘烤。搬运时的温度要保证在40℃以下,乙炔瓶表面温度不能超过40℃。

5、使用乙炔瓶时必须装有减压阀和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不要超过一圈半,一般情况宜开启3/4转。

气瓶受剧烈震动或撞击

容器爆炸

火灾

容器爆炸

火灾

1、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避免气瓶剧烈震动和碰撞,防止脆裂爆炸,氧气瓶要有瓶帽和防震圈。

2、禁止敲击和碰撞,气瓶使用时应采取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放气过快产生静电火花

1、氧气瓶不应放空,气瓶内必须留有0.1~ 0.2mpa表压余气。

2、乙炔瓶剩余压力应符合:0~15℃时不低于0.1mpa;15~25℃时不低于0.2mpa。使用时乙炔工作压力禁止超过0.147mpa。

气瓶超期未做检验

容器爆炸

火灾

1、应按规定每3年定期进行技术检查,使用期满和送检未合格气瓶均不准使用。

2、乙炔瓶的瓶阀,易熔塞等处用肥皂水检验。

3、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气瓶中混入可燃气体

容器爆炸

火灾

1、禁止把氧气瓶与乙炔瓶或其他可燃气瓶、可燃物同车运输。

2、严禁滥用气瓶。

氧气瓶粘附油脂

严禁粘有油脂的手套、棉纱或工具等同氧气瓶、瓶阀降压器及管路接触。

乙炔气瓶的多孔性填料下沉形成净空间

火灾

乙炔瓶不能受剧烈震动和下墩,以免填料下沉形成空间。

乙炔瓶卧放或大量使用乙炔时丙酮随同流出

容器爆炸

火灾

乙炔瓶搬运、装卸、使用时应直立放稳,严禁在地面上卧放并直接使用,一旦使用已卧放的乙炔瓶,必须直立后静置20分钟再连接乙炔减压器后使用。

氧气乙炔胶管制造质量不符合要求

火灾

1、应使用正式厂家合格产品,胶管应具有足够的抗压强度和阻燃特性。

2、在保存、运输和使用时必须注意维护,保持胶管的清洁和不受损坏。

由于磨损、重压硬伤,腐蚀或保管维护不善致使胶管老化,强度降低或漏气

火灾

新胶管在使用前,必须先把胶管内壁滑石粉吹除干净,防止割、焊炬的通道被堵塞,在使用中避免受外界挤压和机械损伤,不得与酸、碱、油类物质接触,不得将管身折叠。

胶管里形成乙炔与氧气或乙炔与空气的混合气

火灾

氧气与乙炔胶管不得互相混用和代用,不得用氧气吹除乙炔管内的堵塞物,同时应随时检查和消除割、焊炬的漏气或堵塞等缺陷,防止在胶管内形成氧气与乙炔的混合气体。

产生回火

容器爆炸

火灾

气割操作需要巨大的氧气输出量,因此与氧气表高压端连接的气瓶阀门应全打开,以保证提供足够的流量和稳定压力,防止低压表虽已表示工作压力,但使用时压力突然下降,导致发生回火并可能倒燃进入氧气胶管而引起爆炸。

气焊、气割作业烧伤或发生爆炸

容器爆炸

火灾

灼伤

1、焊炬、割炬点火前应检查各连接处及胶带的严密性。

2、严禁用氧气吹扫衣物,不得将点燃的焊炬、割炬作照明。

3、气割时应有防止割件倾倒、坠落的措施。

4、气瓶不得与带电体接触,气瓶内气体不得全部用尽。

5、乙炔瓶应直立使用,氧、乙炔瓶的最小安全距离为5m。

第3篇 施工管理安全风险辨识预控措施

危险点

防范类型

预控措施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懂安全防护和安全操作知识

起重伤害

高处坠落

触电等

1、认真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

2、严格安全考试制度,禁止弄虚作假。

3、明确安全职责及必要的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操作技能培训。

无安全技术措施或未交底施工

起重伤害

高处坠落

触电等

1、分部工程及重要、危险性作业均应编制安全措施,并经交底、履行全员签字手续后方可施工。

2、施工人员对无安措或未交底有权拒绝施工。

3、严格按经审批的方案和安全措施施工,若对方案或措施有疑问时,应征询审批人的意见。

安全技术措施不严密或不完善,有疏漏

起重伤害

高处坠落

触电等

1、编制人要有高度责任感,有严谨科学的工作态度,技术措施编制前应认真进行调查研究,明确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审批人要仔细认真,把好审批关。

3、未经审批严禁实施。

违章指挥

起重伤害

高处坠落

触电等

1、严禁违章指挥。

2、对违章指挥现象任何人都有责任、有权力制止。

3、施工人员遇有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施工。

违章违纪作业,违反安全交底要求

起重伤害

高处坠落

触电等

1、遵章守纪,按规程作业,施工中严禁打闹、抛物等违章违纪行为。

2、严格按技术交底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3、强化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进入现场不戴或不正确佩戴安全帽

物体打击

1、进入施工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帽带要系紧。

2、严禁坐、踏安全帽或把安全帽挪作他用。

高处作业不系或未正确系安全带

高处坠落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且宜使用全方位防冲击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拴在牢固的构件上,并不得低挂高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安全带是否拴牢。

2、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 安全带(绳)断股、霉变、虫蛀、损伤或铁环有裂纹、挂钩变形、接口缝线脱开等严禁使用。

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其他伤害

禁止酒后进入作业现场、严禁酒后作业。

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

起重伤害

高处坠落

触电等

1、各级工作人员工作中要精力集中,尽职尽责。

2、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制度。

3、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

违反规定,派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

起重伤害

高处坠落

触电等

1、严格身体检查制度,禁止职业禁忌者或其他不合要求者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严禁无证作业,无证驾驶。

危险作业项目不办安全施工作业票

起重伤害

高处坠落

触电等

1、所有输变电作业项目均要执行安全工作票制度。

2、所有工作人员应清楚作业票内容,且带票施工。

机械设备未按计划检修,带病作业

机械伤害

1、施工机具要求工况良好,严禁带病作业。

2、严格执行机械管理制度,定期检修、维护和保养。

野兽、深沟暗洞等伤害

其他伤害

1、在有毒蛇、野兽、毒蜂、干蚂蟥的地区施工或外出时,应携带必要的保卫器械、防护用具及药品。

2、在深山密林中施工应防止误踩深沟、陷井;施工人员不得单独远离作业场所;作业完毕,施工负责人应清点人数。

3、在人烟稀少、有野兽活动的大山区施工时,应取得当地群众的配合,并采取防范措施。

第4篇 安全事故有效预控管理办法

一是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等;收集、整理、归档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公司安全培训体制和法律知识援助平台,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把应急救援与日常管理齐抓共管。只有我们制定出严谨的各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和有效控制事故发生的安全保障体系,才能使我们的安全事故控制在安全状态下,公司的各项工作才能安全、稳步运行。

二是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切实整改治理隐患,有效控制安全事故发生。安全隐患就是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健康受损及环境破坏的根源和状态的事故,与安全状态不符合的项目。排除安全隐患需要分析事故的特性,事故的七种特性为:1、因果性—事故是一系列原因作用的结果。2、偶然性—相同条件下,事故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相同事故的后果有巨大的差异。3、必然性—只要存在着发生的条件,事故终究要发生。4、规律性—事故是一种客观现象,其内部各因素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5、潜在性—事故发生的条件往往隐藏在许多表面现象之下。6、再现性—同样的事故可以不断反复发生。7、预测性—对未来的某段时间里、某个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可能性的大小已能有法预测。

三是加强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有效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 物的不安全状态;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有:管理的缺陷、技术的不完善、教育不到位、身体不健康、精神不集中等。

人的不安全行为:高处作业往地面任意扔物件;违反起重“十不吊”;开动无卷扬限位器的起重设备工作;货梯载人运行;非岗位人员任意在危险、要害、动力站房区域内逗留;焊接未经完全清洗和充分通风的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封闭容器和管道;禁火区抽烟或动火;使用未经审批的临时电源线或使用时不挂临时线牌;检修高压线路或电器,不停电、不验电、不跨接地线;使用非安全电压灯具作业;带负荷运行时断开回路配电闸刀或总开关;潮湿地面、容器内或金属构架内使用非双重绝缘的电动工具工作;容器内作业时不使用通风设备;设备传动部分防护罩(栏)缺损或未关好就开车操作;检修带电设备时在配电开关处不断电或不挂警示牌;进入机械设备内检修运转部件不设人监护或未采取重复断开动力源措施;任意开动非本工种设备;特种作业非持证者独立进行操作;超限(如载荷、速度、压力、温度、期限等)使用设备;非特种作业者从事特种作业;设备上有安全装置,而开车操作时不用;开动被查封设备;危险作业无人监护或未经安技部门审批;任意拆除设备上的安全、照明、信号、防火、防爆装置和警示标志、显示仪器;物件堆放超高、不稳妥就结束工作;开动情况不明的电源或动力源开关、闸、阀;其它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长发者不戴工作帽进入生产区域;高处作业或在有高处作业、有机械化运输设备下面工作而不戴安全帽的;进入现场穿高跟鞋的;高处作业不穿防滑鞋的;电气作业不穿绝缘鞋的;带电作业(检修)不带绝缘手套的;旋转机床切削时戴手套操作的;高处作业不使用安全带的;操作旋转设备或进行检修试车时散开衣襟、戴围巾、头巾或穿裙子、系领带操作的。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温作业场所穿化纤料服装操作的;其它违反防护用品使用规定的。

物的不安全状态:厂址——从厂址的工程地质、地形、自然灾害、周围环境、气象条件、资源交通、抢险救灾支持条件等方面进行分析;厂区平面布局总图——功能分区(生产、管理、辅助生产、生活区)布置;高温、有害物质、噪声、辐射、易燃、易爆、危险品设施布置;工艺流程布置、建筑物、构筑物布置;风向、安全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等;厂区平面布局:运输线路及码头——厂区道路、厂区铁路、危险品装卸区、厂区码头等。建(构)筑物——结构、防火、防爆、朝向、采光、运输、操作、安全、运输等通道、开门,生产卫生设施等;生产工艺过程——物料(毒性、腐蚀性、燃爆性、有害性)温度、压力、速度、纯度、作业及控制条件,事故及失控状态;机械设备:运动零部件和工件、操作条件、检修作业、误运转和误操作;电气设备:断电、触电、火灾、爆炸、误运转和误操作,静电、雷电;化工设备、装置:高温、低温、腐蚀、高压、振动、关键部位的备用设备、控制、操作、检修和故障、失误时的紧急异常情况;危险性较大设备、高处作业设备;特殊单体设备、装置:锅炉房、乙炔站、氧气站、石油库、危险品库等;粉尘、毒物、噪声、振动、强光、辐射、高温、低温、等有害作业部位;仪器、仪表、工具、工位器具、工卡量具等;管理设施、事故应急抢救设施、和辅助生产、生活卫生设施等;进入管辖范围的其它设备、设施、物资等。

四是建立一套完整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减轻不可抗拒事故或突发事故的损失。安全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即:一案三制一保障,并完善五项基本内容。一案三制一保障即每一项应急救援预案必须有组织机制、运作机制、法制基础(制度基础)和保障系统。释义为安全生产组织机制需要建立完整的应急救援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的指挥中心,应急救援管理机构由各级功能部门和专业的救援队伍组成。组织机制建好后,完善运作机制,出现险情时,救援要以属地为主统一指挥,分级响应。依照各项法律为基础,制定出应急救援的救援措施和技术标准。集中救援的人力资源、物资装备和救援经费,全力以赴保障救援体系顺利进行。建立了完整的应急救援体系后,还得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五项基本内容:应急诊断方案、应急处置方案、应急操作方案、应急装备方案、应急组织指挥方案。

第5篇 电网工程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策略

风险是一个非常古老的概念,自古人类就有了对危机的恐慌和对安全的渴求。电力行业是一个高危险性行业,据有关资料统计,电力工程安全危险程度在高危行业中列第八位。安全与风险是两个对立面,风险程度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安全工作的“可控、在控、能控”,安全管理实际上是风险管理。如何直面风险,将先进的管理方法切实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真正作到“见之于未萌,防患于未然”,切实规避、控制和降低风险,是当前电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一、电网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现状

我国电网企业在上世纪末开始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风险评估方面作了积极的探索,并逐步形成了比较系统的风险管理理论体系和较完整的风险控制措施。但是,在电网企业基层单位,电力工程风险管理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远远落后于企业管理的要求。一是部分单位工程管理人员结构不合理,素质有待提高,安全风险意识不强,对风险管理的流程和规范知识知之甚少,“只要现场不出事,安全工作就做到了位”的被动安全管理思想根深蒂固。二是施工现场人员大部分都是农民工,学历普遍较低,自身知识掌握不足,新知识接受能力有限,一定程度增加了安全管理的风险。三是风险管理流程不清,《风险评估规范》的运用及成果使用还未开展。随着企业的做大做强,电网覆盖面不断扩大、电压等级不断提高,新产品、新工艺更新速度加快,对工程安全管理,尤其是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强化安全风险管理策略,提高预控风险能力

笔者认为,在新的形势下,安全管理工作要与时俱进,着力在发现异常因数、事故诱因——即安全风险源上下功夫,摒弃“轻视事前管理,注重事后处理”的开环管理模式,把事后管理转变为超前控制。

策略之一: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注重培训实效,打造一支安全风险决策、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安全教育培训是公司安全管理的基础,是提高人员素质的重要措施。经过多年的培训实践,安全生产管理和一线工作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流程、防范事故能力都得到较大提高,但培训依然存在形式主义,针对性不强、培训形式单一,培训质量不高,培训效果分析还未执行,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安全生产前进的步伐,不能满足持续发展的需要。教育培训应“不拘一格育人才”,有针对性地选择培训内容。大致可分为三大培训模块:一是决策层安全培训模块。侧重于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法律法规及组织措施等方面的知识,着力打造一支法制观念强、指挥机构完善、指挥信息通畅的安全指挥体系;二是管理人员培训模块。管理人员是安全风险管理的主体,在管理过程中起到核心作用。在教育培训方面应着重在工程基础理论、施工及验收标准、安全生产规程规定、安全性评价、风险评估规范等方面,突击安全管理业务水平,提升安全风险防范能力;三是施工人员培训模块。重点在安全与作业规程、施工技术标准、危险防范措施等方面,侧重于“三防十要”和“四不伤害”的技术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等方面。培训要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多采用案例、影像、现场等形式,适时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提升突发事故的应对能力。

策略之二:细化风险辨识,量化评估数据,简化控制措施。风险辨识、评估、控制是安全风险管理的核心,通过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等过程综合、合理运用各种科学方法来实现目标的过程,是大闭环管理中的小闭环。

在风险辨识方面,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各司其职,依据《安全风险管理手册》、《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和《供电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规范》等相关管理制度对管理流程、人员素质、设备条件、作业环境和工器具等开展系统的识别。安全管理人员(安监人员)可以根据工程性质、工程量大小、施工难易程度建立辨识小分册,做到针对性强、方便携带,以降低辨识劳动强度,提高辨识效率。对辨识结果要及时录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数据库,做到时时更新。

在风险评估方面,评估对象为组织管理、设备和工器具、人员、作业环境等。评估主体为安全监察部门或特派安全员。评估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确定事件导致风险发生的范围;第二阶段为确定事件导致风险发生的概率及严重程度;第三阶段为确定风险程度,确定风险程度由两个要素决定,即不希望发生事件的发生概率和结果的严重程度。通常由专业人员对采集到的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及管理组织与制度中风险数据做定量或定性分析,评价风险等级,遵循客观性、导向性、可测性的原则对评估对象赋予不同的权重,估测风险程度,编排风险等级风险等级分为五级:风险很低、风险较低、风险中等、风险较高、风险很高。

在风险控制方面,一是创新工作机制,整合内部资源,规范工作流程,采用简便方法控制作业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从而有效降低作业安全风险;二是依照《标准化作业辅助系统》深入开展标准化作业。现场监护人要对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中所列危险点分析及安全措施进行仔细分析,保证充分安全措施后方能进行工作。三是加大现场安全监督与反违章力度。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尤其是专职安全员要深入一线,深入安全风险程度高的工作点进行重点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安全作业流程和行为,对违章尤其是习惯性违章要加大处理力度,并将记录在案,作为风险评估的数据来源之一。

在风险应急反应方面,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和工程管理单位要根据风险级别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预案级别应分为abc三个等级(级别过多操作难度加大,工作冗繁,降低效率),将风险评估中的风险很低与较低归类为c级,将风险中等与较高归类为b级,将风险评估中的风险很高归类为a级。级别分类的目的是根据不同级别来启动不同层面的应急预案,合理配置资源,增强可操作性。针对风险程度为a级的项目要求立即停产整顿,对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实施行政处罚;针对风险程度为b级的项目要求黄牌警告,对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并督促立即整改;针对风险程度为c级的项目要求对项目管理及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提醒。通过检查、评估、预警等,及时实施干预手段,以提高风险应急反应能力。

策略之三:强化工程保险意识,依法转移与降低企业风险。安全风险存在于生产的点点滴滴,即使再完善的制度与管理都不能完全避免事故的发生,因此要正确看待风险存在的客观性和导致安全事故的不确定性。为了将安全风险降到最低,除了加强管理,还要加大保险力度,合理转移与降低企业风险。近年出现部分承包工程的施工队伍没有办理施工资质证,实行的都是挂靠资质。他们打着大施工企业的招牌,根本不具备管理、施工能力,连起码的机具及技术人员有时都是临时拼凑的,这些是目前工程安全管理中最大的风险源。因此,为了合理规避风险应着重抓好以下几点:(一)严格审查资质证,将工程发包给有施工资质证的单位。如遇委托,务必核对委托书的真伪,并对施工单位实施安全风险金管理制度。(二)向保险公司投相应的保险,尤其是施工人员意外伤害险,做到不测时减轻企业风险。(三)依法签订承包合同。合同是规避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因此务必将合同管理作为工程管理中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应尽快推广使用国网公司下发的合同范本,依法将风险转嫁到承包单位。

安全生产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基石。“善避风险者胜”,各工程项目管理单位要通过建立安全风险管理机制,完善风险管理手段,实行计划、实施、监督、改进的闭环管理流程,及时对安全生产偏离正常状态实行风险警告,并对风险进行干预,避免风险加大和事故的发生,充分发挥各类媒介的作用,大力倡导“相互关爱,共保平安”的安全理念,为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第6篇 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范本

1、直接对安委会负责,根据安委会对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工作的要求,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和推进措施,并组织检查落实。

2、负责制定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方针、目标规划、阶段性计划,及时报批安委会同意后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做好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知识培训,定期开展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知识培训活动,提高公司职工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水平。

4、负责编制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文件,制定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标准与措施、安全风险管理手册及相关程序、制度,组织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的定期内审与年度管理评审。

5、负责制定、更新和修改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工作任务、流程、职责、行为规范、规章制度等,总结、创新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内容,不断提高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水平。

6、负责依据集团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考核评分标准》要求,制定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考核评分标准,负责对各单位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进行定期、定性和定量评审,做出评审结论,编制安全评审报告。

7、负责定期提请安委会召开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例会,研究解决工作安排,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传达会议精神。

8、负责编制月度安全风险预控工作简报,定期发布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工作信息。

9、承办安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和工作。

第7篇 安全管理科主管技术员主管风险预控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环保责任制

第一条 负责管理矿风险预控安全管理体系信息系统运行,规范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协助副科长做好信息的收集和定向传递。各类文件,原始凭证、统计报表等基础资料;对各科室及基层单位的风险预控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第二条 配合主管副科长组织全矿风险预控安全管理体系达标及质量标准化检查。

第三条 监督检查风险预控安全管理体系及质量标准化检查问题的整改。

第四条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各单位风险预控安全管理体系 在生产现场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处理和整改。

第四条 负责矿井安全隐患档案管理工作及科室环境管理体系建设。

第五条 参加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会审工作并监督 现场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安监员贯彻作业规程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第六条 承担未履行本责任制所产生后果的责任。

第8篇 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直接对安委会负责,根据安委会对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工作的要求,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和推进措施,并组织检查落实。

2、负责制定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方针、目标规划、阶段性计划,及时报批安委会同意后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做好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知识培训,定期开展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知识培训活动,提高公司职工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水平。

4、负责编制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文件,制定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标准与措施、安全风险管理手册及相关程序、制度,组织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的定期内审与年度管理评审。

5、负责制定、更新和修改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工作任务、流程、职责、行为规范、规章制度等,总结、创新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内容,不断提高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水平。

6、负责依据集团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考核评分标准》要求,制定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考核评分标准,负责对各单位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进行定期、定性和定量评审,做出评审结论,编制安全评审报告。

7、负责定期提请安委会召开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例会,研究解决工作安排,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传达会议精神。

8、负责编制月度安全风险预控工作简报,定期发布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工作信息。

9、承办安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和工作。

第9篇 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范本

1、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及上级各部门有关建立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精神,并督促公司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2、领导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推行工作,研究分析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工作形势,及时提出具体的实施办法。

3、负责组织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工作机制,保证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的人、财、物等各种资源的配置。

4、负责审定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阶段工作目标,对集团公司下达的控制目标进行分解与细化,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总结。

5、负责审核公司各单位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文件、标准和措施,批准并组织实施。

6、负责定期召开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工作例会,研究解决阶段性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

7、负责对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工作推行情况进行动态检查,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本单位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集团公司请求解决。

8、负责审定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绩效考核方案,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有效的奖励或惩罚,督促和监督各相关部门制定相应改进措施。

9、负责定期向上级各部门汇报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提供安全生产信息。

第10篇 安全风险预控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运行操作或检修作业(下文统称为:现场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现场作业过程中的人员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对现场作业分级到位监督的基本职责是监督现场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纠正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协调研究解决现场的各类问题,严禁违章指挥。

第三条  现场作业要严格执行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各岗位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其职责不因各级领导到现场而改变。

第四条  作业部门的安全员及专业主管(点检员)每日根据工作任务,对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等可能引发的电网、人身、设备事故的可能性进行风险辨识,确定风险等级。根据现场风险管控要求通知相关管理人员,汇报相关领导到现场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 管理规定

第五条 作业安全风险分级

(一)低风险作业:包括非本厂职工进入生产现场参观、实习、服务的工作;运行设备巡检;在生产厂房、设备区域外,道路、办公场所等,从事生产系统以外的一般修维和施工作业;电力生产厂房设备的卫生保洁;生产区域运输货物,无需进入厂房、设备区域的工作。

(二)中等风险作业:包括一般的日常设备保养、消缺、维护工作,如转动设备给油脂;低压电气回路检查、更换备件;高度在1.5米以下管道阀门操作、检查;照明回路消缺;各种插件更换;蓄电池维护;单个设备的投停;单个低压设备停送电操作等工作。

(三)较高风险作业:包括机组大(小)修工作;在1.5米以上8米以下并且需要多人共同参与的高处作业;箱体和罐体内的清理、防腐等工作(如烟、风道内的工作,煤仓、灰库的清理检修等);制氢站、油区等重点防火部位的动火作业;集水井、排水井、排水池、暗沟的内部工作;特殊环境气候下作业(如:在雨雪天气时斗轮机的使用或检修);变电站设备(线路保护、测量回路)检修和高处作业;使用大型特种机具进行的作业(如:挖掘机、起重机作业);设备的吊装作业(如主变、空冷风机的吊装等);低温低压系统治理泄漏工作;单个系统的投停操作;高压设备的停送电操作;柴油发电机联锁试验、汽机真空泵(抽汽器)切换试验、机组重要辅机启动(吸风机、送风机、磨煤机、一次风机、给水泵、凝结水泵、循环水泵、润滑油泵、高加、低加)、机组燃油系统卸油工作、抗燃油、润滑油系统投退油工作;燃油区消防系统试验;发电机气体置换;化学有毒物品装卸;有塌方危险地段的工作;专业管理人员认定的其他工作等。

(四)高风险作业:包括重大技改项目或重要辅机的检修作业(如运行中的捞渣机检修);重大运行操作(如机组启动并网或机组停运;);在8米以上且需要多人共同参与的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使用特种设备(如:使用检修平台和吊蓝,进行锅炉炉膛内的检修工作,或钢结构防腐等);高温、高压运行系统治理泄漏工作;使用高压水设备对设备清垢的工作(如:空预器的高压水冲洗);电气高压系统的倒闸操作和检修(如6kv系统的停电检修);重要主辅设备的抢修作业;热控保护、deh系统的技术改造后试验及机炉主保护回路消缺等;变电设备、继电保护、励磁系统等技术改造后试验;大型设备(如:转子、缸体、受热面、变压器芯、线路穿墙套管等)的吊装;临时检修平台的搭设验收;其它由专业管理人员认定的存在可能造成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风险的作业。

第六条 各等级安全风险作业的工作要求

(一)任何风险的作业均必须办理工作票或操作票后方可工作,机务系统的操作应遵守运行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

(二)设备大修时必须编制作业指导书或检修项目验收卡,经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执行。

(三)高风险作业必须编制“三措一案”(即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和施工方案),确保各个环节可控在控。

第七条 各类风险作业的分级预控规定

(一) 低风险作业由班组级和相关责任人负责人身安全监督管理。班长必须到位检查,履行作业现场监督责任。作业部门安全员应对相关人员的到位到岗情况进行监督,安监部做好抽查和监督工作。

(二) 中等风险作业由部门级负责安全监督管理。班长必须履行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责任,部门安全员必须履行作业现场的监督责任,作业部门领导必须履行作业现场的领导责任,对重要作业必须到位监督。部门安全员要对一般作业实施抽查,对重要作业必须到位对危险环节全程监督,对现场的违章进行纠正、考核。作业部门专业主管、专业点检员应到位进行指导、检查和安全监督。分厂安监部安全专工对工作负责人、班长、部门安全员、专工履职情况实施抽查,对现场的违章进行纠正、考核。

(三) 较高风险及高作业由分厂级负责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到位履行现场管理责任;班长和部门安全员、设备部专业点检长、安监部安全专工必须到位履行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责任;主管部门领导、安监部部长、分厂领导必须履行作业现场的领导责任,对重点作业程序和时段,分厂领导要到位进行检查、指导。需要全程监护的工作,安监部根据大监督的原则安排安监人员跟班轮换进行连续监督。安监部负责人要对相关部门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责的人员落实考核。

(四)各级领导干部及专业管理人员掌握作业项目和作业风险等级情况后,要严格按照到位管理规定,深入作业现场,开展检查、监督和指导,切实做到安全责任落实、作业管理规范、风险控制到位,不断降低和努力化解人身安全风险。

第八条 各类人员到岗到位风险预控管理要求

(一)各类管理人员风险预控到位监督的主要职责

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履行现场管理责任:工作前(班组长协助)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教育,开展“三讲一落实”活动,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负责检查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操作项目)是否正确,工作班人员安排是否合适,工器具材料等准备是否充足,是否正确安全地按照施工方案作业等。工作中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各项安全规程;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等。

2、当值值长(或班长)必须履行的现场管理责任:组织重大操作或作业人员进行事前交底会,确保重大操作或作业人员熟悉安全、技术、应急预案和工期等措施,掌握重大操作或作业任务、步骤、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按照已制定好的方案,负责正确组织重大操作或作业;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讨论、解决重大操作或作业遇到的问题;记录有关试验情况;填报因特殊原因不能进行作业的原因。

3、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许可人、班长(值长)必须履行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责任,对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办理了工作票(操作票)、工作负责人责任是否认真落实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问题要果断纠正。

4、发电部部长负责本部门较高及以上风险作业的到位管理;负责本部门参加人员制定各种重大操作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应急处理方案的审核;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重大试验操作项目处理意见,制定并落实对策;组织重大操作前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工作。

5、设备部(维护部)部长负责本部门较高及以上风险作业的到位管理;负责本部门人员制定各种重大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应急处理方案的审核;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重大作业项目的解决方案,制定并落实对策;组织重大作业前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工作。

6、安监部部长负责监督较高及以上风险作业的到位情况,负责审核各种重大操作(或作业)的安全方案和应急处理方案;负责对本部门监督人员安全措施的事先交底、到位监督等工作。

(二)各级监督人员到位到岗监督的重点内容:

1、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许可人、班长主要对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办理了工作票、工作负责人责任是否到位,是否违章作业进行监督把关。

2、部门安全员重点检查是否办理了工作票、工作负责人是否在现场、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有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方案、作业人员是否根据作业内容配备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各类安全工器具,班长是否履行了监督责任等,及时发现并指出作业现场存在的问题,监督落实整改,发现违章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考核,并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台帐,做好记录。

3、部门领导对工作负责人、班长、部门安全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现场的安全作业情况和作业技术方案进行检查指导。

4、安监部安全专工按照责任划分,对相关部门工作负责人、班长、车间安全员和部门领导的履职情况实施监督,纠正现场违章,落实考核,做好安全监督检查记录。

第三章 罚  则

第九条 现场风险预控到位监督的内部考核

(一)现场管理、监督、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出现违章现象对相关责任人考核。

(二)部门在现场发现违章,按照内部管理、监督责任落实考核,直至责任班组和责任人。

(三)安监部在现场发现违章,按照部门责任、责任人的连带关系落实考核。

(四)厂领导现场发现违章,按照部门责任、管理责任、责任人逐级落实考核。

第十条 作业现场发生生产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追究

(一)本厂员工发生生产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追究

按照“谁带班,谁负责”、“谁监护,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触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

1、发生生产人身死亡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分,对责任单位的考核按照经济责任制条款执行。

(1)由于检修、消缺工作导致的人身死亡事故。因死者本人违章导致死亡的,对现场工作负责人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一年处分;非死者本人原因导致死亡的,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二年处分,对现场工作负责人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一年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班长(技术员)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安全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专责工程师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主任(经理)和副主任(副经理)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责任专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处长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公司经理、书记和分管副经理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2)由于设备缺陷和技术监控不到位等设备不安全状态或检修技改施工方案不完善导致的人身死亡事故,对设备部责任点检员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二年处分;对设备部责任正、副点检长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设备部安全专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设备部部长、书记和主管副部长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3)由于运行误操作导致的人身死亡事故,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二年处分;对责任单位机组长(辅控长、直属班组技术员)和单元长(辅控值长、直属班组班长)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一年处分;对责任单位主控正、副值长(辅控车间正、副主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发电部责任专工(主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发电部安全专工(辅控车间安全专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发电部部长、书记和主管副部长(部长助理)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4) 由于违反工作许可规定而导致的人身死亡事故,对工作许可人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二年处分;对责任单位机组长(辅控长、直属班组技术员)和单元长(辅控值长、直属班组班长)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一年处分;对责任单位主控正、副值长(辅控车间正、副主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发电部责任专工(主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发电部安全专工(辅控车间安全专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发电部部长、书记和主管副部长(部长助理)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5)发生前款人身死亡事故,对安监部责任专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安监部部长和主管副部长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2、发生生产人身重伤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分,对责任单位的考核按照经济责任制条款执行。

(1)由于检修、消缺工作导致的人身重伤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现场工作负责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班长(技术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安全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专责工程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车间)的主任和副主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专工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处长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书记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经理和主管副经理给予行政记过直至降级处分。

(2)由于设备缺陷和技术监控不到位等设备不安全状态或检修、技改施工方案不完善导致的人身重伤事故,对设备部责任点检员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设备部责任正、副点检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设备部安全专工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设备部部长、书记和主管副部长给予行政记过直至降级处分。

(3)由于运行误操作导致的人身重伤事故,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责任单位机组长(辅控长、直属班组技术员)和单元长(辅控值长、直属班组班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责任单位主控正、副值长(辅控车间正、副主任)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对发电部责任专工(主管)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发电部安全专工(辅控车间安全专工)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发电部部长、书记和主管副部长(部长助理)给予行政记过直至降级处分。

(4)由于违反工作许可规定而导致人身重伤事故,对工作许可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责任单位机组长(辅控长、直属班组技术员)和单元长(辅控值长、直属班组班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责任单位主控正、副值长(辅控车间正、副主任)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对发电部责任专工(主管)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发电部安全专工(辅控车间安全专工)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发电部部长、书记和主管副部长(部长助理)给予行政记过直至降级处分。

(5)发生前款人身重伤事故,对安监部责任专工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安监部部长和主管副部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3、发生生产人身轻伤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分,对责任单位的考核按照经济责任制条款执行:

(1)由于检修、消缺工作导致的人身轻伤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现场工作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班长(技术员)给予内部下岗三个月处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专责工程师给予内部下岗二个月处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安全员给予内部下岗一个月处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主任(经理)和副主任(副经理)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专工给予内部下岗一个月处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处长通报批评;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经理(副经理)给予通报批评。

(2)由于设备缺陷和技术监控不到位等设备不安全状态或检修、技改施工方案不完善导致的人身轻伤事故,对设备部责任点检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设备部责任正、副点检长给予行政内部下岗一个月处理;对设备部安全专工给予内部下岗一个月处理;对设备部部长、书记给予通报批评。

(3)由于运行误操作导致的人身轻伤事故,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责任单位机组长(辅控长、直属班组技术员)和单元长(辅控值长、直属班组班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责任单位主控正、副值长(辅控车间正、副主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发电部安全专工(辅控车间安全专工)给予内部下岗一个月处理;对发电部部长、书记给予通报批评。

(4)由于违反工作许可规定而导致的人身轻伤事故,对工作许可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责任单位机组长(辅控长、直属班组技术员)和单元长(辅控值长、直属班组班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责任单位主控正、副值长(辅控车间正、副主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发电部安全专工(辅控车间安全专工)给予内部下岗一个月处理;对发电部部长、书记给予通报批评。

(5)发生前款人身轻伤事故,对安监部责任专工给予内部下岗一个月处理;对安监部部长给予通报批评。

(二)本厂员工出外承揽工程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追究

按照“谁承包,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

1、发生己方责任人身死亡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分。因死者本人违章导致死亡的,对现场工作负责人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一年处分;非死者本人原因导致死亡的,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二年处分,对现场工作负责人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一年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班组带班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承揽项目的安全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相应专业的专责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主任(经理)和副主任(副经理)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工程处处长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承揽项目的安全负责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处长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经理、书记和主管副经理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2、发生己方责任人身重伤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分。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现场工作负责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班组带班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承揽项目的安全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车间)的主任(副主任)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对相应专业的专责工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工程处处长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对承揽项目的安全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处长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所属公司经理和主管副经理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三)承包单位施工人员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追究

按照“谁发包,谁负责”、“谁准入,谁负责”、“谁监护,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连带机制,进行责任追究。

1、发生生产人身死亡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分,对责任单位的考核按照经济责任制条款执行。

(1)厂发包的项目。对项目责任单位监护人(使用人)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一年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安全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主任(经理)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专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处长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所属公司经理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对发包部门责任人给予行政记过直至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一年处分;对发包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降级直至行政撤职处分;对厂安监部责任专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厂安监部部长和主管副部长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2)检修(实业)公司发包的项目。对项目责任单位监护人(使用人)给予开除厂籍留厂查看一年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安全员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主任(经理)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工程处责任专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工程处处长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责任专工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所属公司安监处处长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项目责任单位所属公司经理和主管副经理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厂安监部责任专工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厂安监部部长和主管副部长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2、发生生产人身重伤、轻伤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的处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各部门。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考核办法

为加快推进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以下简称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管理基础,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基建)矿井。

二、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体系建设考核领导小组,陈培任组长,毕昌虎任副组长,公司相关高管及部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安监局下设体系建设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负责日常工作。各矿应成立相应的考核组织机构,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三、考评的方式及内容

1.考评方式:动态检查与定期评价相结合。

2.考评的主要内容:领导重视程度,工作标准编制与执行,责任制编制与执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和预控管理,人的不安全因素控制,隐患排查与整改,应急预案管理,事故防范,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培训,职业健康管理,安全文化建设,信息系统建设等。

3.等级评定采用综合得分作为评价指标。采用过程评价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根据体系推进的快慢、实施的效果,对应计划、实施、检查、处置环节,按照《国投新集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考核,综合评判相应得分。

四、对生产、基建矿井的评级办法

考评分为三个等级,即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划分标准见下表。

“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等级划分标准表

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综合得分s

良好

s>85

合格

70≤s≤85

不合格

s<70

1.日常动态检查存在的问题与季度验收考核评级挂钩。考评结果与矿井月度考核工资相挂多,考评等级为“良好”的单位,比标准每增加1分,奖励矿井月度考核工资的0.1%;考评等级为“合格”的单位,不奖不罚;考评等级为“不合格”的单位,比标准每少1分,扣减矿井月度考核工资0.1%。

2.各矿应按体系建设有关规定内容开展工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按公司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1)高度重视体系建立及运行工作,凡对体系建设工作不重视、懈怠或不配合的。

(2)未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建立、完成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的。

(3)未成立专职机构、配置专职工作人员,或无固定办公场所的。

(4)未建立体系培训、考核机制,未组织对矿井全体员工进行培训、考核的,或所制定的体系培训计划内容不全面、无针对性、培训记录不完善的。

(5)未对危险源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和风险评估,辨识范围未覆盖本单位的所有活动及区域的,辨识过程未全员参与、自下而上逐级辨识的。

(6)未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或未按工作计划实施的。

(7)体系建设规章制度、工作标准未执行的。

(8)体系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管理标准、管理措施不健全的。

(9)体系文件发布后未按要求进行贯彻、培训的,没有建立运行记录的,或不按照体系运行计划实施的。

(10)图纸、台帐、报表、记录等原始资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

(11)报送体系建立所需资料时,出现资料不符合、缺项的,或未按要求及时报送的。

第12篇 以人为本创新安全管理实现安全风险预控

安全生产是企业经营发展的基础,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电力市场供需矛盾突出,电力供需缺口大,各发电企业的发电机组被迫长周期大负荷运行,安全生产面临着空前的压力,因此,如何创新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安全风险预控就显得十分重要。

电力企业的特殊性要求企业构建科学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保障体系,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行风险预控管理,建立健全有效的电力安全应急机制和应急救援体系。因此,电力企业的安全管理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在企业经营发展中的极端重要性。正确处理电力安全生产与电力发展、电力安全与电力改革、电力安全与企业效益的关系。如何创新安全管理,实现风险预控,笔者以为安全管理要不断学习国际国内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和理念,积极主动探索安全管理的新途径和新方法。以加强管理为基础,完善技术措施为手段,以有效的制度和标准体系为保障,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一、以人为本,建设企业安全文化

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安全管理人性化的体现和结果。电力企业要以人为本,建设公司尊重员工、关爱员工、珍惜生命,为员工提供安全保障的企业安全文化。形成“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很安全”的安全文化氛围。在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安全管理最具人本主义色彩。电力生产是分工明确、高度专业化的大工业生产,任何机器设备都由员工操作,任何生产作业都是由人来完成,员工的生产作业活动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最积极主动、最活跃的因素,安全生产的关键因素是人的因素。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是安全文化的本质,有关安全的生产规程、规章制度是安全文化的载体,是安全文化的凝炼和积淀。提倡和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就是要从人类共同价值取向出发,从道义的高度规范安全管理,树立安全就是生产力、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理念。建设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机制和规章制度体系。推进企业安全文化行为建设,广泛开展员工业务技能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员工自身业务技术素质和安全防护能力。贯彻“三不伤害”原则,增强员工保护自我、保护他人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能力,培养和增强员工按规律办事,按制度办事的自觉性,将遵章守纪化为员工的自觉行动,将员工的言行融入企业安全的整体氛围中。

二、创新安全管理新体制和新机制

当前,电网缺电形势日益加剧,确保发电生产安全稳定,确保机组长周期大负荷稳定运行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关系电力企业经营发展的成败兴衰。安全管理压力特别巨大,责任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一定要适应新体制、新形势的要求,创新安全管理的体制和机制,改革和扬弃发输配垂直一体化体制下形成的粗放型安全管理模式,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三个转变”,即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超前分析、控制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防患于未然;安全生产工作从突出检查式向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管理转变,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安全生产工作从事后查处向强化基础转变。建立以人为本的、覆盖电力生产各个环节、各个领域的、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实行动态管理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企业行政领导者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安全生产工作要聚精会神,艰苦努力,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做到每个岗位、每一项具体操作和技术措施任务清晰、责任明确,真正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和班组,强化对生产一线的管理和监督,实现安全生产的可控、在控。

三、做好安全性评价工作

安全性评价是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方法和途径,它通过“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估、风险控制”这种动态的闭环管理办法,实现生产安全的可控和在控。实践证明,安全性评价工作是符合电力生产特点的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电力企业要通过安全性评价动态管理,建立安全管理的长效、动态机制。要认真做好安全性评价的自查和查评工作,对查出的问题通过各类检修加以整改。

四、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机制

要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机制,加快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要制定完成应对重大生产事故、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积极创造条件制定和完善应急措施、应急手段。做到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预控。

五、认真开展危险点预控

电力企业要认真总结危险点预控管理经验。研究制定统一规范的危险点预控管理办法。认真完善危险点汇编,不断提高预知预控危险,防范事故的安全意识。

六、积极推广“三标一体”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基础管理

电力企业要继续积极推行《安全生产健康环境质量管理体系》。“三标一体”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在国际上兴起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它将生产过程中人、工作环境诸要素视作一个相互关联、有机结合的整体,体现了全方位、统筹管理安全生产的特点,对传统安全管理思想具有革命性意义。电力企业建立、认证和持续改进三大管理体系是企业管理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标志,对电力企业实现生产工作标准化、确保生产安全稳定同样具有革命性意义。电力企业要以创新的精神,积极推广“三标一体”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基础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以人为本,打造电力企业安全文化,真正形成“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很安全”的文化氛围。

第13篇 工务段生产安全风险预控体系运行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改进安全总体绩效,确保生产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以下简称体系)的规范运行,根据上级体系考核标准、奖罚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工务段对于体系的日常运行管理要求与考核奖罚事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务段所属各区段、工区、机关各科室及委外单位。

第四条 体系运行管理和考核工作坚持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实时控制、实事求是、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五条 关键名词术语解释

风险预控:在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预先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生产安全风险的过程。

持续改进:为改进安全总体绩效,根据体系安全生产方针,完善生产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过程。持续改进活动对于整个体系和体系中的每个要素、每项工作都适用。

不符合:不满足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标准、国务院部门规章、体系文件、体系要求及考核标准。不符合依据其性质分为两类,一类是一般不符合,指的是对于体系要素或体系文件的要求而言,存在个别、偶然、孤立或轻微的问题;第二类是严重不符合,指的是对于体系要素或体系文件的要求而言,存在以下任一情况:系统性失效,区域性失效,体系运行后仍然存在严重的安全危害。

体系文件:对段辖各级组织和个人在安全生产全过程中的管理、作业等活动作出的书面规范。体系文件应经过审核并正式下发,包括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风险管理手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制度、作业标准、作业办法、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等。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 工务段成立体系运行管理及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段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段领导担任,成员由机关各科室、车队、区段正职组成。

工务段体系运行管理及考核领导小组职责:

(一)为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

(二)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级、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制定并定期审核段风险预控安全生产方针、目标、指标。

(四)编制、完善段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标准等体系文件。

(五)批准年度管理方案,审定安全目标、指标,督促、检查段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

(六)编制并实施段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七)编制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故障现场处置方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故障。

(八)做出有关奖惩决定。

第七条 段体系运行管理及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科科长担任,配备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体系的日常运行管理与考核工作。

第八条 段体系运行管理及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负责体系日常运行管理与考核工作。工作组包括党政办公室、经营管理科、生产技术科、安全监察科、职工教育科及车队。工作组组长由分管生产安全副段长担任,工作组副组长由各科室、车队负责人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副组长指派。

工作组职责:

(一)协调配合做好段安全生产工作,并按规定安排部署月度动态检查,组织或参与段体系定期考核。

(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与生产安全有关规章制度、标准和操作规程的立、改、废工作。

(三)按规定对设备设施、工器具、材料、安全防护装备、劳动保护用品等进行选型、购置、验收接管、检测、检验及鉴定,建立健全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和统计报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和有关证照等,并负责督查、考核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四)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开展年度和持续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制定、落实预防与纠正措施。掌握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危险源及其管控措施,对分管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体系年度管理方案中明确的高风险任务、高风险场所、消防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督查。

(五)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复查验证工作质量负责,对隐患进行原因分析、责任追究并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重大隐患的排查、整治、复查验证、原因分析和责任追究进行重点督查并积极协调整改事宜。

(六)负责对段制定的、上级制定在段内转发执行的与生产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等,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合规性评价,整改不符合或提出纠正不符合的建议与意见。

(七)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业务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分管业务内的安全工作,并定期召开包括安全生产工作内容的业务会议,总结部署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 运行管理与检查考核

第九条 段体系运行管理及考核领导小组应严格按照体系考核标准、体系文件、年度管理方案和其他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体系运行管理与考核工作;体系运行管理及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定期汇总、统计分析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体系管理与考核工作,并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

第十条 段对体系实行二级运行管理和检查考核。即段对区段、班组,班组对个人。

第十一条 体系检查考核对象及方式。

(一)段检查考核分为定期和动态两种方式,并按权重计算综合得分:

1.定期检查考核:机关各科室、车队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考核,季度覆盖率达到100%。

2.动态检查考核:机关各科室按照分工,每月自行组织不少于一次检查考核,每次检查考核区段数不少于2个、班组不少于15个,季度覆盖率达到100%。

第十二条 体系检查考核实施组织。

(一)科室、车队及工区负责人负责组织月度动态检查考核。

(二)生产安全副段长负责组织定期检查考核。

(三)防洪、防寒、防火等专项检查或春秋季安全大检查等综合检查由分管段领导牵头组织。

第十三条 事故及相关指标扣分标准。

(一)考核季度内发生责任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负全部责任的,在季度总分中扣30分。

(二)考核季度内发生责任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负全部责任的,在季度总分中扣15分。

(三)考核季度内发生责任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负全部责任的,在季度总分中扣10分。

(四)考核季度内发生责任非伤亡一般a类事故,每发生一起,负全部责任的,在季度总分中扣15分。

(五)考核季度内发生责任非伤亡一般b类事故,每发生一起,负全部责任的,在季度总分中扣10分。

(六)考核季度内发生责任非伤亡一般c类事故,每发生一起,负全部责任的,在季度总分中扣8分。

(七)考核年度内事故件数未突破考核指标的,每发生一起,负全部责任的,在年度总分中扣6分。

(八)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道路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根据承担事故责任的大小,比照伤亡事故或非伤亡事故扣分标准进行扣分。

(九)考核年度内设备故障指标完成情况未达到年初考核目标的,在年度总分中扣1~5分。

(十)考核年度内事故件数突破考核指标的,超出一件在年度总分中扣5分,再每超出一件翻倍扣分。

(十一)自检每少一次,或自检工作开展不认真、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在季度总分中扣5分。

(十二)对于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无客观理由未在计划期限内完成整改的,每条在年度总分中扣2分。

(十三)安全信息资料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每次在季度总分中扣1分。

以上(一)至(七)项和第(十)项,负主要责任的,按全部责任的50%扣分;负重要责任的,按全部责任的30%扣分;负次要责任的,按全部责任的20%扣分;负同等责任的,扣同等分值。

第十四条 考核中重复发现、无故未整改的,在季度总分中按标准分值的二倍进行扣分。

第十五条 年度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年度评级资格:

(一)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神华、准能集团公司责令停产整顿两次及以上的。

(二)瞒报、谎报、迟报、漏报重伤及以上伤亡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以上事故的。

(三)发生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的环境事件的。

第十六条 季度及年度考核评分计算方式:

(一)季度考核:满分为100分,季度考核得分=定期检查考核得分+动态检查考核得分-事故及相关指标扣分值。

(二)年度考核得分为全年四个季度考核得分的平均数-年度事故及相关指标扣分值。

第十七条 体系达标分为四个等级,评级标准如下:

一级:考核年度内得分在90分及以上,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考核年度内,不发生责任死亡事故、责任重伤事故。

(二)考核年度内,不发生一般c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

(三)安全生产周期1000天及以上。

二级:考核年度内得分在80分及以上至90分,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考核年度内,不发生责任重伤及以上事故。

(二)考核年度内,不发生一般c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

(三)安全生产周期500天及以上。

三级:考核年度内得分在70分及以上至80分,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考核年度内,不发生责任重伤及以上事故。

(二)考核年度内,不发生一般b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

四级:考核年度内得分在60分及以上至70分,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考核年度内,不发生责任重伤及以上事故。

(二)考核年度内,不发生一般b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工务段安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工务段生产本质安全体系运行管理与考核规定(试行)》(大准铁工字〔2022〕15号)同时废止。

第14篇 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及上级各部门有关建立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精神,并督促公司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2、领导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推行工作,研究分析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工作形势,及时提出具体的实施办法。

3、负责组织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工作机制,保证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的人、财、物等各种资源的配置。

4、负责审定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阶段工作目标,对集团公司下达的控制目标进行分解与细化,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总结。

5、负责审核公司各单位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文件、标准和措施,批准并组织实施。

6、负责定期召开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工作例会,研究解决阶段性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

7、负责对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工作推行情况进行动态检查,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本单位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集团公司请求解决。

8、负责审定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绩效考核方案,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有效的奖励或惩罚,督促和监督各相关部门制定相应改进措施。

9、负责定期向上级各部门汇报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提供安全生产信息。

第15篇 消防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管理办法

消防工程

9.1

现场作业准备及布置

现场作业前准备及资源配置

触电机械伤害

物体打击

18

1

(1)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签字。

(2)在施工作业前,作业人员应配备齐全安全防护用品。

(3)在施工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将施工工器具准备齐全,并确保其状态良好。

(4)现场作业前应将作业区域用栏杆、分隔网进行隔离,并设置明显标志,严禁非作业人员及车辆进入现场。

9.2

消防管道管网施工

9.2.1管道的土方开挖

坍塌触电

54

2

(1)人工挖土方应根据消防管道设计深度和土质情况采取放坡。

(2)深度超过2m的消防沟道,应视情况采取防护措施。

(3)土质松动的位置和靠近建筑物附近挖沟时,要设置挡土板,并设专人监护,防止土方倒塌。

(4)支撑的木方材料应具有满足支撑力的截面积。

(5)对进入出现边坡开裂、疏松和支撑松动的地方,应立即采取措施,严禁施工人员进人。

(6)施工人员不得在支撑和沟坡脚下休息。

(7)不得使用冲击振动较大的工具施工。

(8)围栏距沟道不得少于0.8m,夜间设红色警示灯,夜间施工应保证足够的照明,并设专人监护。

(9)沟道中出现地下水时,要进行排水作业,排水可采用潜水泵抽水。

(10)抽水之前检查潜水泵绝缘是否良好,应测试电气绝缘,引出排水管应远离沟道,潜水泵电源应独立控制并装设漏电保护器,检查无误后方可排水。

(11)电工应跟班作业。排水期间施工人员严禁在坑内作业,排水人员应穿绝缘靴。

(12)挖管道土方时,残土应堆放距坑边1m以上,高度不超过1.5m,且为管道敷设留出一定的作业距离。

(13)挖土方时两人间距以不碰撞为准,施工人员的施工作业工具应完整牢固,防止发生碰撞和器具脱落伤人。

9.2.2管道的下料、敷设与焊接

机械伤害

触电

27

2

(1)管材到货后堆放合理,有防止滚动措施。

(2)使用切割机械应检查设备可靠性,应设独立电源箱和漏电保护器,设备电源线应无破损。

(3)打磨坡口时使用的砂轮机应绝缘良好,施工人员应戴防护镜,穿绝缘鞋,开关应设在附近。

(4)人工调整管道时应在管道下方塞填木方,防止管材滚动伤人。

(5)在潮湿场地焊接时,作业人员应做好绝缘措施。

(6)用刨锤去焊渣时,施工人员应佩戴防护镜,防止焊渣崩眼。

9.2.3管道连接和支架安装

高处坠落

物体打击

27

2

(1)地面以上管道宜采用法兰连接,连接时作业人员动作要协调,手不得放在法兰接合处。

(2)托架支架作业时应搭设安全可靠的脚手架。

(3)在高处安装喷头和管道时要系好安全带,下面设专人监护。

(4)上下递送材料时应采用手(传递)绳,严禁上下抛物递送材料。

(5)管道应按设计做好地网连接。

9.2.4管道系统的水压试验

物体打击

9

1

(1)水压试验的管道应做好接地。

(2)试压过程中应有专人监护,不得带压修理,施工人员不得面对出水口,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试验区域。

9.3

消防设备和控制设备安装

9.3.1消防设备安装

高处坠落

物体打击

27

2

(1)施工现场应整洁无杂物、道路平坦。

(2)安装施工应由专人指挥,搬运和移动设备之前,应对搬运用的钢丝绳进行选择和检查。

(3)消防设备在人力搬运过程中,注意抬扛的承重范围,不可超限使用抬扛和绳索,搬运中无关人员不得停留和通过。

(4)设备就位时作业人员应防止挤手和砸脚。

(5)在室内顶棚安装火灾报警器探头时,宜使用人字梯。

(6)安装探头和接线中应使用工具袋,严禁上下抛物。

9.3.2消防控制设备的安装

其他伤害

27

2

(1)施工时应按设计位置安装固定牢固。

(2)施工中要保证设备完好,轻抬轻放。

9.3.3热敏电缆敷设

高处坠落

其他伤害

27

2

(1)变压器器身和油枕上热敏电缆敷设时,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并设专人监护。

(2)施工后应清点工器具,防止工具及材料遗落在变压器上,做到场清、料尽。

9.4

报警与消防水系统联合调试

9.4.1火灾报警系统单体调试

触电其他伤害

45

2

(1)扩建变电站设备安装调试应填写安全作业票,并有专人监护。

(2)调试人员在调试中对变电站运行设备应明晰,施工人员不得触碰运行设备。

9.4.2消防系统的联合调试

触电其他伤害

45

2

(1)通电之前应检查下列工作:

①通道出口畅通,照明、通信条件完善。

②各种设备标识清楚,设备功能标识应醒目。带电的控制设备应挂警示标牌

③操作程序符合设计要求。

④电源可靠,有保护措施和备用电源。电气设备绝缘和接地良好、电气开关均处于断开位置,并有明显的电源指示,电机正反转标识明晰,相序正确。

⑤水源已达到设计标准,管道气体排空。在变压器处和消火栓处应安排专人值守。

⑥电源处有专人值守,并应设置通信联络工具,明确就地紧急操作措施。

(2)参加调试人员应明确带电设备状况,与带电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操作控制设备的调试人员应着工作装和绝缘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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