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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一)管理组织
1.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现场应建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到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并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3、施工现场必须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凯里市有关规定配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安装总造价: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 1亿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劳务分包企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每50人必须设1名专职安全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班组长必须承担兼职安全员职责,每个作业班组必须设1名以上的群众监督员(人数较多的班组每10人配备1名群众监督员)
(二)现场岗位责任制度
1.项目经理
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项目部组织结构,确保配备必要的资源(人力、基础设施、环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项目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将管理目标分解、落实,责任到人,制定各级职能人员的管理职责,确保目标的实现。
对工程项目进行施工组织策划,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组织对现场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教育。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对监督部门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三违”现象进行监督。组织编制项目部级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项目安全负责人
具体负责本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对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等工作,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当进度与质量、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首先保证安全。监督各项技术、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抓好安全生产、搞好文明施工。每周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工作会议或安全专项检查,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并有会议记录或纪要。每月组织2次(含)以上各专业联合检查,检查要有记录或纪要等文件。参加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处理,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及时反馈信息。
3、项目技术负责人
对本项目安全技术负直接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编制本项目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方案和专项方案,负责向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特殊或关键部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实施。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
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从事特殊过程施工的人员组织培训。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4.专职安全员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项目经理搞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工作,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每周召开安全例会,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上级检查提出的问题负责复查。监督施工现场各种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收集、分类、归档。专职安全员上岗期间,佩戴统一的红底黄字“专职安全监督员”袖标。
5.群众监督员
负责监督施工现场落实建筑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保护制度情况,对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阻挠或打击报复群众监督员履行安全职责的行为,有权向上级工会或政府有关部门举报和投诉。有权对班组农民工进行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和工人劳动保护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对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发现并劝止施工现场各种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劝止无效,应及时向现场专职安全员反映。发现施工场所内有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主要生产安全设施及环境异常,应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汇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时, 有权命令所有人员停止作业、撤离现场,并应协助做好疏导工作。
群众监督员上岗期间,佩戴统一的黄底红字“安全群众监督员”袖标。实行班组安全生产台帐制度,认真做好班组安全情况记录。
(三)对分包队伍的管理
劳务分包队伍和专业分包队伍应在企业评价确定的合格分包方中选用,进入施工现场后查验该分包队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原件并留存复印件;签定分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四)对设备租赁、使用的管理
施工现场施工机械、起重机械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凯里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凯里市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租赁、使用、安装、拆卸、检测等活动。
第2篇 浅谈电力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1 概 述
随着电力工程建设施工的进行,对电力施工安全的要求在不断加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不仅是保护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需要,是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需要;也是国家法制的需要,是为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的需要。因此,客观上都要求我们必须对电力建设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认真的思考和研究。通过对一些安全事故的深入了解和认识,就以最基本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为着眼点,来探讨电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2 电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要点及措施
2.1 加强制度建设和安全保证体系
(1)在安全组织机构方面,项目施工班子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以现场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施工班组长为成员的项目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2)在制度方面,要根据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制订安全岗位责任制,从管理层到工作层,层层签定安全责任状。项目经理要定期组织项目成员对岗位责任制进行学习、落实。同时形成安全值班、检查、例会等制度,检查、记录现场隐患,研究安全生产对策。
(3)项目部要根据工程的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目标,确定现场管理要达到的标准,主要内容包括安全伤亡目标、安全经费投入目标、文明施工目标、创建国家及省市安全文明工地目标等,使现场安全管理有一个明确的工作方向,同时对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人。
(4)安全保证体系十分重要的一环是生产决策指挥系统。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组织安排各项工作时,要坚持谁主管、谁主办,谁对这项工作安全负责的原则。也就是说在组织进行某项工作时,不仅提出任务和工作质量要求,且必须有保证工作安全的各项安全措施,并对工作的安全负责,不要形成生产决策指挥系统只管布置工作任务,工作安全靠监督体系去监督检查的局面。
2.2 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1)具有针对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针对单位工程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根据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和标准,在管理和技术方面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确保施工生产过程中不发生人身伤亡或机械事故,从而为企业风险经营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每个工程项目无论是构筑物设计,还是施工组织设计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设备以及建设场地的自然条件和场界条件,均具有其自身特点。 因此编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须针对电建项目的自身特点和条件,从安全管理、施工方法与作业环境、劳动组织、临边防护、“三宝”和“四口”防护,大型设备的安装使用及拆除、临时用电、架设工具等方面,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一般化和口号化,从而达到预防为主,消除施工安全隐患,保障施工安全的目的。
(2)体现全面性。在编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时,首先要明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管理程序、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和形式、安全考核奖惩制度及安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等,其次要针对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自身特点和条件,规划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制定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如根据基坑深度和地质资料等,制定保证土石方边坡稳定的技术措施;“三宝”、“四口”防护,高空作业安全要求,临边防护措施;编制大型机械设备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使用、拆除方案;制定中小型机械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使用防护措施;制定防火、防毒、防爆、防雷及职业卫生安全方案和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方案,以及季节性施工作业安全措施; 现场周围通行道路及居民防护隔离等措施;只有从安全组织管理和安全技术管理两个方面,全面具体地分析其不安全因素,制定全面安全防范措施,才能真正预防事故的发生。
(3)符合规范性。国家规范、各省市规范、行业规范等陆续颁布实施,同时对“三宝”、“四口”防护、临边防护、职业卫生等方面也提出了安全技术标准,规范了安全技术管理,为此,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严格遵循这些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等要求,制定规范化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报主管部门审查,安监、监理等部门监督落实。
2.3 强化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位,企业的安全目标和其它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要通过班组来落实,因此搞好班组的安全管理对企业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社会信誉都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班组负责人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指导安全作业,班前对所使用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施工工地及班组应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记录。 班组负责人安排施工生产任务时要进行安全措施交底与遵章守纪教育,检查进行安全自查与工序交接互检,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第3篇 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管理
1、 施工现场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应根据工特点进行安全分析、评价、设计、制定对策、按照内外不同要求组织实施。
2、 室外作业主要组织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其内容:
(1) 检查作业部门和班组人员是否按照该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 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如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模板、塔吊、安全网、施工用电、监边洞口等搭设及其防护设施必须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3) 施工完毕后,必须按照拆除方案和有关拆除工程规定进行现场派员安全监护,设立警告标志。
3、 室内作业主要对进行技术分析、决策和信息反馈的研究处理,以及对收集安全技术管理基础资料的检查。其内容:
(1)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含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网络。
(2) 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3) 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 安全设施安装任务单及安全设施的验收书。
(5) 现场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教育记录。
(6) 项目经理、特种作业人员的特证情况和验证记录(复印件)。
(7)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和事故隐患整改材料。
(8)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安全技术交底书和安全操作规定。
(9) 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月报表和事故奖罚与处理记录。
(10)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11) 基础资料的管理必须真实、标准、完善。每份资料要明确时间、地点、填报人,工程完结后合并于工程技术资料。
第4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办法违章处罚
第一条、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部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处罚500-3000元。
2、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未按责任制执行,处罚项目承包人2000元。
3、分包工程中无安全生产指标,处罚分包责任人2000元。
4、项目部未按规定在施工现场悬挂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处罚项目承包人1000元。
5、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处罚项目承包人1000元。
6、项目部管理人员对安全工作不作为,处罚500元。
7、 施工现场未建立13本台帐的罚款2000元;建立不全和填写不及时的罚款500元。
以上条文如违反除接受处罚外,并责令项目部立即整改完善。
第二条、目标管理:
1、项目部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事故指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处罚2000元。
2、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或无责任目标考核规定,处罚项目部1000元。
3、考核办法未落实或抓落实力度不够,处罚项目部500元。
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
1、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预防措施、文明施工和环保措施的,处罚项目部2000元。
2、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无人签字或代签字,处罚按相应管理制度文件处理。
3、按规定就编制专项安全方案而未编制,处罚项目部2000元。
4、应编制的应急预案,而未编制的,处罚项目部1000元。
5、应急预案未作演练、培训的,处罚项目部500元。
第四条、安全技术交底:
1、项目无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的,处罚2000元。
2、交底针对性不强、不全面、未履行签字手续的,处罚500-1000元。
第五条、安全检查:
1、项目部无安全检查制度,处罚2000元。
2、安全检查无记录处罚1000元。
3、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处罚1000元。
4、对重大危险隐患已书面提出而未如期完成,处罚2000元。
以上条文如有违反必须执行处罚,并责令现场立即整改。
第六条、安全教育:
1、无安全教育制度,入场工人未进行安全教育,处罚2000元。
2、无具体教育内容或变换工种时而未进行安全教育的,处罚200-1000元。
3、无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的,处罚200元。
4、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操作证上岗的,处罚100元。
5、工伤档案未建立的,处罚200元。
第5篇 线路跨越停复电施工中监理现场安全控制管理办法
2007年5月31日在500kv七厂线改造工程中发生了一起“带接地线投运”的性质恶劣的施工人员责任事故。为避免此类问题的重复发生,现制定线路跨越停复电施工中监理现场安全控制管理办法,要求各项目监理部严格按此办法执行。
一、停电前准备阶段及停电后检查
线路工程中凡施工线路需停电跨越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的,项目监理部在此施工过程中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要求承包单位在停电前一个月内报项目监理部本工程的线路停电跨越计划安排,计划中应包括需停电跨越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的停电施工时间、地点、被跨越线路名称、复电时间等。
2、要求承包单位在施工前,报《停电线路安全措施设置检查申请单》(见附件1)至项目监理部,并附本次停电施工的《配合基建工程停电申请》和经运行单位工作许可人批准的《线路工作第一种工作票》的复印件。
3、项目监理部接到上述文件后,必须进行严格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停电线路安全措施设置检查申请单》中所述的内容与《配合基建工程停电申请》、《线路工作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内容是否一致;停电范围是否一致;停复电时间是否一致;本次停电施工的安全措施是否一致;安全措施的措施计划是否可靠、合理和可行。
4、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按《停电线路安全措施设置检查申请单》中计划的时间安排现场监理人员至施工地点,检查在停电后、正式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已严格执行完毕(具体检查内容见《停电线路安全措施设置检查申请单》监理意见栏),在检查后填写《停电线路安全措施设置检查申请单》监理意见栏,明确现场监理人员的意见和结论。
二、停电后复电前的正式施工阶段
进入正式施工后,现场监理人员应对跨越部分施工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承包单位提出,在口头通知无效的情况下,必须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进行书面通知。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三、复电前阶段
1、要求承包单位在复电前提前使用《停电线路安全措施拆除检查申请单》(见附件2)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对复电前施工准备情况进行检查。
2、总监理工程师安排现场监理人员按计划时间至现场对复电前的施工准备情况进行严格、认真地检查(检查内容见《停电线路安全措施拆除检查申请单》监理意见栏)。
3、监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允许承包单位的工作负责人向运行单位的工作许可人提出复电申请。
第6篇 引水隧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l)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生产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生产工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有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等参加的安个三严管理小组,并组成安全管理网络。(见图9-l安全管组织结构图)
(3)建立由工地领导参加的包括施工员、安全员在内的轮流值班制度,检查监督施工现场及班组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并做好安全值日记录。
(4)项目部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其具体的管理程序见图9-2安全生产管理程序框图。
(5)所有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方能上岗。
(6)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进行专门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并以考核合格,取得作业资格证后方能上岗工作。实习期间的特种作业人员,不能进行独立操作,必须由持证人员带领。
图9-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7)所有机械设备及其他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齐全有效。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安全防护设施,对已获准而临时拆除、挪动的安全设施,工作结束后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恢复。
(8)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严禁酒后上班。
(9)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志牌、规程牌、警示牌。
(10)不准使用压缩空气和氧气吹扫衣服、皮肤,不准使用氧气代替压缩空气使用,以免引起伤害或造成火灾与爆炸危险。
(11)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保证其安全有效。
(12)施工现场须配备急救药箱及必备药品。
第7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十不准内容
施工现场“十不准”
一、不戴安全帽,不准进现场。
二、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现场。
三、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
四、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五、模板及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作业时不准打闹。
六、电源开关不准一闸多用,未经训练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
七、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八、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站人。
九、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
十、施工现场各种材料应分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第8篇 生产现场钢丝绳及部分易损小工具安全检验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确保船舶及海工(以下简称船舶)建造生产现场钢丝绳及一些易损且会产生一定危险性的小工具或工装(如:电焊钳、氧乙炔割炬;手持电动工具;白综绳、卸扣、环链、千斤顶、手拉葫芦、吊耳、卷扬机等,以下简称“小工具”)的使用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船舶建造生产现场。
3 管理内容
3.1 钢丝绳及小工具实施定期检验制度,检验周期为每月。
3.2 钢丝绳及小工具要有专人管理、定期检验,建立工具管理档案。
3.3 钢丝绳及小工具发现损坏须停止使用,修理后须重新检验合格方可使用;无法修复的须进行报废处理。
3.4 钢丝绳及小工具的检验使用色标制度:
3.4.1 钢丝绳及小工具每月检验一次并作好必要的保养工作,必要时钢丝绳应涂刷防锈油。经检验合格后的钢丝绳必须在顶端涂刷属于该月的安全色标,小工具检验合格后须在醒目位置涂刷属于该月的安全色标。
3.4.2 当月25日开始自查并涂刷属于次月的安全色标,至次月5日前全部完成。
3.4.3 每月的安全色标安排如下:
l第1、4、7、10月为红色
l第2、5、8、11月为黄色
l第3、6、9、12月为绿色
3.5 色标牌的要求
3.5.1 车间大门颜色各公司统一为海蓝色,在大门上固定月安全标色牌。
3.5.2 月安全标色
1 4 7 10 红色
2 5 8 11 黄色
3 6 9 12 绿色
本月标色
80cm
100cm
月安全标色牌按样:
标牌底色为白色,“1、4、7、10”和“红色”字用红颜色,“2、5、8、11”和“黄色”字用黄颜色,“3、6、9、12”和“绿色”字用绿颜色,“本月标色”字用黑颜色,方格内用于插入颜色牌。
3.6 未标有属于该月安全色标的钢丝绳及小工具不得使用,否则作违章处理。
3.7 钢丝绳及小工具的检验应保存检验记录,并有检验负责人的签字。
3.8 手拉葫芦在检验时应做拉力试验,试验负荷为额定负荷。严禁把卸扣直接扔摔在地上或其他硬物上。
3.9 库存的钢丝绳及小工具对检验、待检和已检应做好分类,分区存放。
3.10企业应建立需检验的小工具的明细及检验标准,按计划有序实施。
3.11钢丝绳、及一些易损且会产生一定危险性的小工具或工装要妥善保存,做好防潮防雨措施,严禁在水中浸泡。
4 各施工单位自己编插的短小钢丝绳使用前要经过所属部门检验和登记,各施工单位每月都要检查和安全色标,所属部门作好监督抽查工作,报废钢丝绳要到所属部门登记,公司定期组织专项安全检查。
5 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第9篇 配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十条
1. 责任明确:现场必须公示各参建责任单位。
2. 围蔽标准:施工现场围蔽符合规范要求。
3. 标牌齐全:施工警示标牌、标识和标线设置规范齐全。
4. 施工环保:严控施工噪音和污水排放,禁止粉尘飞扬。
5. 物料整齐:分类、整齐堆放物料;标牌清楚,走道畅通。
6. 用电可靠:施工用电机具和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且可靠接地。
7. 操作规范:按规范和流程施工,严禁违章作业。
8. 防护有效:安全防护用品配置齐全并正确使用。
9. 消防安全:现场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现场严禁吸烟。
10.现场清洁:严禁直接在路面砂浆搅拌,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投诉电话:95598
第10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的整理
在现代化建筑施工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建筑企业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为了使建筑施工的现场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水平,以期获得最好的经济效益,其中施工现场的内业资料管理是重要内容之一。内业资料是直接指导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施工现场全面管理的具体体现。
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程序是根据工程特点进行安全分析、评价、设计、制定对策,组织实施。实施中要收集信息反馈,进行必要的技术调整或巩固安技效果。安全技术资料是建筑施工内业管理的重要工作,它不仅是施工安全技术的指令性文件,实施的依据和记录,而且是提供安全动态分析的信息流。
为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检查评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国家建设部制定了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它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施工机具十项检查评分表。其中“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是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评价,主要有: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和安全标志十项内容。
《标准》jgj59-99自1999年5月1日起实行,经过一年多的学习、实践,我集团公司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资料基本上已符合规范要求。现就我集团公司的经验,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的整理逐一说明。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公司应建立各级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同时项目部也应建立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责任制的内容要详细、要全面、要有针对性,要具体落实到各部门及个人。
我集团公司由于内部的组织机构进行了撤并、重组,在2000年10月重新修订了《岗位责任制》,其中包括了从集团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各领导到集团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分公司各部门,直到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有项目经理部责任制、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技术负责人责任制、施工员管理职责、材料员管理职责、质量员管理职责、安全员管理职责、资料员管理职责、试验员管理职责等,还应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制定各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各部门应根据各自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做好每项工作。
(2).项目部要与分公司签订经济承包合同,同时还应与各班组签订经济承包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在承包期内要实现的安全生产指标、文明施工目标、工伤事故频率、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教育培训及施工不扰民措施、防粉尘防噪音措施等问题,内容要全面、具体、目标要明确。
(3).项目部应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参考(80)建工劳字第24号《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针对性地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我集团公司在1988年6月翻印了国家建筑工程总局的《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公司内部发行使用,下属各项目部根据这本书及工程特点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制定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并按时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目标管理
在工程项目开工时,项目部根据公司确定的本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总目标及伤亡控制指标的要求及本工程的特点,确定该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对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将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具体分解到各个班组,纳入各班组的经济承包合同中,制定责任目标考核规定,按时对各班组进行考核。
我集团公司的年轻伤控制指标为≤24‰,安全达标100%,文明施工优良率为80%,分解到项目部,月轻伤控制指标≤1‰,班组级每月≤1‰,再具体分解到各个班组,如土方班每月≤0.2‰,木工班每月≤0.3‰,钢筋班每月≤0.3‰等,重大伤亡事故为0,重大经济损失为0;项目部安全达标目标为优良,具体分解到各个班组,如土方班基坑开挖、木工班模板制作拆卸、钢筋班钢筋制作绑扎等符合施工规范要求,安全达标率均为优良;项目部文明施工目标达到优良,具体分解到每个班组要求做到工完场清、宿舍卫生、防火达到优良等。然后按照责任目标考核规定,逐月对进场施工的每一个班组进行考核,力争达到所定目标。
3、施工组织设计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该项目的工程特点、所处施工地点、施工条件、施工工艺、机械设备、施工期间的季节特点、环保卫生等综合因素进行综合考查,从而制定全面、具体、可操作性强、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以保证方案能指导施工。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桩基础、基坑支护、地下室施工、模板及支撑体系、外脚手架工程、文明施工、施工临时用电、物料提升机、施工外用电梯、塔吊、重型构件吊装、幕墙工程、给排水安装、通风空调安装、电器安装、电梯安装等,均应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所有施工组织设计需经总公司技术质量、生产安全、机电设备等部门联合审批后方可实施。方案一经审批实施后,必须按方案施工,严禁随意改动。如在施工期间有所变动,需办理补充方案并上报审批。
我集团公司要求各项目部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包括上述几个施工组织设计外,另需制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防火、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施工组织设计。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员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结合具体的施工方法及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制定出全面、具体、可操作性强、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根据施工进度、施工部位分阶段多次对班组工人进行交底,不允许提前或事后补办。交底应履行签字手续,要求被交底人亲自在交底书上签名,绝不允许代签。如果工程的施工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大、作业条件危险,应重复多次对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以引起操作工人的高度重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11篇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
(一)开挖土方前,必须掌握地质和地下设施等情况,并由技术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在安全员监督下方可开挖施工,地下各种管线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以防挖坏;
(二)爆破、吊装、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否则不得开工。安全技术交底资料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
(三)在进行拆除工程时,必须要制定操作规程和采取安全措施,拆除范围大、危险程度高的要指派专人指挥和安全监护,并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告标志;
(四)深槽和较深沟坑施工须进行专项设计和支护,坑槽周边不得堆放物料和施工机械,如施工机械确须在坑槽边作业时,应对机械作业范围内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
第12篇 现场电工和机械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实施上级颁发的关于机、电安全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令,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深入工地掌握每台工地机械电源的动态,做好机电设备日维修记录,保证做好不漏电,及时排除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3、对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者,有权提出批评并加以制止,教育工人或开机人员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
4、参加机电引起的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报告。
第13篇 施工现场群体塔吊安全管理方案
施工现场群体塔吊安全管理方案
元洪锦江ii期工程项目位于福州市台江区步行街,工程总建筑面积11.8万m2,由5座17层至30层不等高度的高层建筑和一系列造景组团及附属设施组成。其中:1#、3#楼为28层,层面标高92.0m;2#楼为17层,层面标高59.5m;4#、5#楼为30层,层面标高104.0m。建筑群东西向长166m,南北向长81.74m。根据工程施工垂直运输工作的需要,在1#、2#、3#楼北立面分别安装一台qt80a(北京)、qtz63(南方)、qtz63(省建机)塔吊;在4#、5#楼南立面分别安装一台qtz125(张家港)、qtz125(江麓)塔吊。并且每座楼均安装一台scd200/200施工电梯。由于工程周边繁华喧闹、车水马龙,设备的安全运行面临一个严峻的考验;再者5台塔吊臂幅两两相互交叉重叠,如何保证5台塔吊“错落有致,互不干涉”更是一个安全技术难题。在施工现场的安全运行中,我们主要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确保在塔吊安全、高效运行的同时,满足了工程施工的需要。
一、塔吊位置的合理布置和高度平衡协调
群体塔吊集中布置,交叉作业为近年来工作少见。元洪锦江ii期工程特点是规模大、工期短、作业量大(商品砼采用塔吊垂直运输),工程位处闹市。为此,我们首先制订了塔吊平面布置方案和高度平衡协调方案。
1、塔吊的平面布置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使塔吊吊运范围尽可能覆盖整个施工面,不产生或少产生盲区,相邻塔吊间保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本工程塔吊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2、要避开塔吊回转幅度范围内临近建筑物与构筑物(如高压电线等)
3、要保证塔吊说明书中规定范围内建筑物有可靠锚固位置(阳台、中部结构改变与位置应避开)。
4、保证工程竣工后,仍有充足空间,便于拆卸并将部件运出施工现场。
5、多台塔吊同时作业,在水平面上可能相互交叉作业,为防止塔吊吊臂发生碰撞事故,塔吊的安装高度上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规定互相错开。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多台塔吊作业中固定式塔吊:低位塔臂端部与高位塔身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m,高位塔钩与低位塔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6、多台塔吊同时作业,应周密考虑锚固前后塔吊的高度差和锚固的时间差,保证主体结构施工全过程保持各塔吊间的高度差。如遇特殊情况或与方案有冲突,应适时调整。本工程各塔吊锚固分布情况如附表。
二、科学管理,正确使用
塔吊在现代工程建设的施工活动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并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安全使用并充分发挥其效能,是建筑施工企业塔吊管理的基本任务,也是努力追求的工作目标。在现场管理中最重要的是预防事故发生,降低设备故障率,提高塔吊利用率。一般来说,事故之所以发生直接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因此,为消除隐患、杜绝事故发生,我们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与项目部的沟通
因施工现场所有材料的垂直运输依靠塔吊,所以塔吊在本工程施工中将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塔吊使用过程中,根据项目施工的进度计划,及时与项目部施工人员沟通,合理安排各台塔吊的顶升和维修时间,随时掌握结构施工进度,及时设置预埋件,避免因错埋、漏埋引起材料运输中断或者停工;协调塔吊在交叉覆盖区范围内作业时相互避让,协调操作工与信号员和班组之间的关系。
2、加强对现场特种工作人员的管理
现场塔吊的安装维修工(包括机械工和电工)、操作工等必须由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信号指挥员采用对讲机与司机联系指挥,每台塔吊专设频道,严禁串台互相干扰。司机应定人定机,严禁私自调整岗位。因本工程的特殊性,管理人员设定人定点指挥与协调,每天现场均安排2名机械维修工和1名电工值守,现场人员,各就各位,随时可取得联系,塔吊故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修复,保证工程施工的连续性。
3、加强塔吊的维护保养
(1)塔吊进场应严格质量把关,安装后应按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维护与保养。日常的维护与保养是不可缺少的,只用不养必将加速设备的磨损与消耗,不正确的维护保养也将会埋下隐患,威胁安全,阻碍其效能的发挥。我们同时进行保养,正确维护与保养的方法、材料工具、时间、执行人员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形成有章可循的制度,确保维护与保养不间断的穿插进行。
(3)检查与修理工作。贯穿于设备管理与使用的全过程。每台塔吊要求司机做好班前、班后检查,周检,月检;维修人员除日常修理外,每月安排一次巡检,分公司组织月检、季度检查等,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禁设备带病运转,不留任何隐患。
4、加强现场使用安全管理
(1)要求塔吊司机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2)吊物时严禁起重臂从周边街道上空经过。
(3)运行中,如遇到起升机构制动器突然失灵事故时,应立即将吊臂转至无人安全部位,同时改用低速下降使重物落地。如突然停电,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开关,把控制器回到零位,警告现场人员勿在吊臂和重物下逗留。通过人工盘动回转电动机使吊臂转至无人的安全部位,然后松开机构制动器,使重物慢慢落地,待安排就绪后立即作出处理措施。
(4)如遇台风等恶劣天气,塔吊严禁使用,必要时应进行加固。
(5)塔吊交叉作业,服从统一指挥,防止忙中出乱。
(6)严格按照方案预定的标高进行预埋、锚固、顶升。
(7)临街作业,塔吊上从事顶升、维修等作业必须做好防护,严禁高空坠物伤人。
(8)做好防雷接地,塔顶和两臂安装红色障碍灯,保证夜间作业有足够的照明。
(9)每台塔吊定时进行沉降观测和垂直度测量。
(10)及时整理内业资料,各类记录归类存档。
(11)编制切实可靠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消除隐患,杜绝事故
随着施工现场塔吊的普遍运用,大大解放了劳动力,加速现代建设速度、创造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塔机事故也随之频频发生,给用户埋下了很大的隐患。
事故的发生除了塔机本身设计缺陷原因外,大多是由于误操作和隐患故障引起的。作为管理人员,除熟悉设备状况外,更应对现场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加以总结或进一步更新。
(1)在本工程中,我们每月对设备故障进行分类,技术人员各抒己见提出了预防和解决方法,认真比较,加以总结。
(2)对疑难问题进行科学分析,采用最佳解决办法。本工程4#、5#两
台qtz125塔吊在使用过程中曾出现吊物失控下坠情况,各种原因排除外最终锁定为电磁离合器电源缺陷:离合器电源电压按要求为24v,而实际经线路压降后只有15.8v,后经线路增设变压器后正常使用,排除事故隐患。
(3)面对现场特殊情况,应积极探索、沉着应对。本工程施工过程因2#施工进度较慢、当施工到14层时出现1#、3#建筑物挡住2#qtz63塔吊回转行程,使施工无法进行。经我们周密考虑后,利用主卷扬卸后臂配重1块,利用1#qt80a塔吊高空拆掉前臂1节(5m),使2#施工在短时间内得以继续。
(4)在工程施工中,虽然有可行的方案和严格的管理,多塔交叉作业仍存在一定的隐患,偶尔会出现低塔臂架碰到高塔主卷扬钢丝绳等情况,为此我们拟在今后增设电子防止互撞系统或电子作业区域限制器(单机限制禁区)。
四、结束语
第14篇 施工现场hse管理赛科项目安全培训-4
secco的培训主要分;基本培训、具体岗位培训、监督培训、专业培训。
基本安全培训主要包括工人入厂的基本安全教育培训。施工现场所有雇员在进入现场前都要通过一个正式的现场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为:
a) 介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
b)介绍应急程序;
c)事故报告及处理;
d)安全报告的要求介绍。
安全教育有一套专门的流程,必须按照“入场培训和现场准入证申请程序”来申请,
接受培训的人员包括:第一次进入赛科现场的人员;经常进入赛科现场或在赛科现场工作的人员。对于已经在赛科现场并且在此之前已经经过赛科入场培训而准入证丢失的人员,只需重新申请现场准入证即可。
具体岗位培训主要指技能培训,以及与具体岗位工作相关的安全规定、法规和程序等的培训。secco根据需要为各承包商及其分包商提供相关技能及专项作业程序的hse培训,主要包括:临时用电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挖掘作业、车辆管理和检查、起重机械作业、脚手架安全作业、电气焊作业、缆索吊装作业、能源控制,等等。每个专项都有专门的程序文件管理规定,都要有针对性地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各承包商和分包商对其施工队伍的人员也必须进行hse专业知识的正规培训,并要求每周安全培训不得少于1小时,培训工作在安全经理的指导下由现场安全委员会正式批准。培训包括现场安全讲解、现场外培训、对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的任务分析培训和对施工队伍进行的特种技能培训。应保存培训记录,以备secco检查。
第15篇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现场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了认真贯彻建设部发行的国家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工作的标准化、 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全省建设工程实际,贯彻《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和实施意见的要求,特制定《文明施工标准化现场管理规定》。
2、本规定作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配套使用。全公司各级分公司、工程处及项目部在指导、检查和评价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时必须结合本规定执行。
3、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各项目部应正确使用合格的钢管、扣件及密目式安全网、三相五线制和型钢式井字架、型钢挑架。凡新开工工地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文明施工“三类”管理(省级标化为a类、市级标化为b类、区级标化为c类),未按公司规定及 “三类”管理要求的,不得申报标化工地。
4、本规定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规定执行。
5、本规定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6、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安全管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公司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还应挂墙。
2、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项目部均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工程各项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3、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齐全,装订成册。
4、施工现场凡职工人数超过50人的,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必须设置2—3名专职安全员;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地,要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5、建立公司和项目部各级、各部门和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考核有书面记录。公司各级部门、人员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公司质安部每半年考核一次,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和各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项目部每季度考核—次。
(二)目标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2、项目部与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班组与职工必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以责任书形式把工地总的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项目部制定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规定,责任到人,每月考核,记录在册。
3、项目部各级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应明确安全生产指标、双方责任、工作措施和考核及奖惩内容。
(三)施工组织设计
1、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较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
2、工程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打桩、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支拆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临时施工用电、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均要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3、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要有针对性,根据工程实际编写,能有效地指导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公司工程部审核,总工程师审查批准,签名盖公章后方可实施。
5、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严格督促落实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的,必须经原审批人员同意并形成书面方案。
(四)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l、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按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或定期进行交底。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2、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3、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五)安全检查
1、公司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检查次数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每半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每星期不少于一次。
2、各种安全检查(包括被检)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有复查情况记录。被检的必须如期整改并上报检查部门,现场应有整改回执单。
3、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必须如期完成,并上报公司有关部门。
(六)安全教育
1、建立公司和施工现场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档案,明确教育岗位、教育人员、教育内容。
2、建立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新进场工人须进行公司(15学时)、项目部(15学时)、班组(20学时)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3、安全教育内容必须具体,有针对性。
4、公司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其中变换工种的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教育。
5、公司职工每年度接受安全培训,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40学时,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20学时,可由公司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培训;其他管理人员不少于20学时。
6、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公司进行年度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七)班前安全活动
1、施工现场应建立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2、班组应开展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查,每月开展安全讲评活动。
3、班组班前活动和检查、讲评活动等应有记录并有考核措施。
(八)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l、施工现场必须按工程实际情况配备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操作工,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操作工花名册。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应按规定年限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3、大、中、小型机械操作工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小型机械公司可自行组织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由公司总经办负责实施。大中型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培训并考核发证。
4、特种作业人员变换工作单位的,必须有调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九)工伤事故处理
l、施工现场实行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建立事故档案,每月要填写伤亡事故报表,无伤亡事故的需填写说明,伤亡事故报表由公司质安部盖章认可。
2、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告,并认真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十)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
2、安全标志应按图挂设,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均应挂设相关的安全标志。
3、施工机械设备应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4、各种安全标志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志》(gb2894—82)的规定,制作美观、统一。
三、文明施工
(一)现场围档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式施工,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档。围档材料要求坚固、稳定、统一、整洁、美观,宜采用硬质材料。如砖块或空心砖或彩钢板等,不得采用彩条布、竹芭等。采用砖块和空心砖作围档材料的要求压顶,美化墙面。
2、市区主要路段和其他涉及市容景观路段的工地设置围档的高度不低于2.5m。
(二)封闭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设置进出口大门,制定门卫制度,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场登记制度(并登记交底),门卫值班室应设在进出大门一侧。
2、门头应有公司的“形象标志”,大门宜采用硬质材料,力求美观、大方并能上锁,不得采用竹芭片等易损、易破材料。
3、进入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工作卡。
(三)施工场地
1、施工现场应积极推行硬地坪施工,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地面必须用一定厚度的砼硬化,场内其他次道路地面也应硬化处理。
2、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
3、施工现场设置排水系统,排水畅通,不积水。
4、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
5、施工现场适当地方设置吸烟处,作业区内禁止随意吸烟。
6、积极美化施工现场环境,根据季节变化,适当进行绿化布置。
(四)材料堆放
1、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必须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合理。
2、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必须做到安全、整齐堆放(存放),不得超高。堆料分门别类,悬挂标牌,标牌应统一制作,标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等。
3、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仓库、工具间材料堆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堆放,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4、施工现场建立清扫制度,落实到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车辆进出场应有防泥带出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临时存放现场的也应集中堆放整齐、悬挂标牌。不用施工机具和设备应及时出场。
(五)现场住宿
1、施工现场根据作业需要设置职工宿舍。宿舍应集中统一布置,严禁在厨房、作业区内住人。
2、施工现场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必须明显划分。确因场地狭窄不能划分的,要有可靠的隔离栏护措施。
3、宿舍内应有保暖、消暑、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
4、宿舍应确保主体结构安全,设施完好,禁止用钢管、毛竹及竹片等搭设的简易工棚作宿舍,活动房搭设不宜超过二层。
5、宿舍建立室长卫生管理制度,且和宿舍人员名单一起上墙。宿舍内宜设置统一床铺和储物柜,室内保持通风、整洁,生活用品整齐堆放,禁止摆放作业工具。
6、宿舍内(包括值班室)严禁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器具。
7、宿舍周围环境应保持整洁、安全。
(六)现场防火
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消防防火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并成立领导小组,配备足够、合适的消防器材及义务消防人员。
2、施工现场必须有消防平面布置图。
3、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高层建筑(30m及以上)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2寸立管,设加压泵,留消防水源接口),配备足够灭火器,放置位置正确、固定可靠。
4、现场动用明火必须有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人员。
5、易燃易爆物品堆放间、木工间、油漆间等消防防火重点部位要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
(七)治安综合治理
1、施工现场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并落实到人,采取措施严防盗窃、斗殴、赌博等事件发生。
2、施工现场因地制宜,积极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丰富职工业余生活,注重精神文明建设。
(八)施工现场标牌
1、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标牌规格统一、位置合理、字迹端正、线条清晰、表示明确。并固定在现场内主要进出口处。严禁将“五牌一图”挂在外脚手架上。
2、施工现场应合理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牌,标牌悬挂牢固可靠,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以及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有针对性地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3、施工现场应合理地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营造安全气氛。
(九)生活设施
1、施工现场应设置食堂和茶水棚(亭)。食堂应有良好的通风和洁卫措施,保持卫生整洁。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食堂内应功能分隔,特别是灶前灶后、仓储间、生熟食间应分开。积极使用燃油、电热灶具,不宜用柴灶。
2、施工现场应设固定的男、女简易淋浴室和厕所,并要保证结构稳定、牢固和防风雨。厕所天棚、墙面刷白,高1.5m墙裙、便槽贴面砖,地面用水泥砂浆或地砖,宜采用水冲式,并实行专人管理、及时清扫,保持整洁,要有灭蚊蝇和防止蚊蝇孽生措施。高层建筑应每层设置临时便溺设施,多层建筑应每二层设置,便溺设施应尽量做到文明,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3、建立现场卫生责任制,设卫生保洁员,生活垃圾必须盛放在容器内并做到及时清理。
(十)保健急救
1、施工现场必须备有保健药箱(箱内配备—些工地常用的药品)和急救器材。
2、施工现场配备的急救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培训,应掌握常用的“人工呼吸”、“固定绑扎”、“止血”等急救措施、并会使用简单的急救器材。
3、施工现场应经常性地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
(十一)社区服务
1、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效地控制粉尘、噪声、固体废弃物、泥浆、强光等对环境污染和危害。
2、制定落实爱民制度和不扰民措施。
3、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4、夜间施工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四、脚手架
落地式脚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根据工程实际编制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有针对性,能有效地指导施工,明确安全技术措施。
2、搭设高度在24m以下的外架应有搭拆方案,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详图、现场杆件立面和平面布置图。
3、搭设高度超过24m且不足50m的外架.应有设计计算书及采取双钢管立杆或缩小间距等加强措施,除应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详图、现场杆件立面、平面布置图外,还应说明脚手架基础做法。
4、搭设高度超过50m的外架,应有设计计算书及卸荷方法详图,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详图、现场杆件立面、平面布置图,并说明脚手架基础做法。
5、外架专项施工方案包括计算书及卸荷方法等必须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并签字盖章。
(二)立杆基础
1、钢管脚手架基础平整夯实,砼硬化,落地立杆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砼地坪、砼预制块上,设纵横相连扫地杆。
2、立杆基础外侧设置截面不小于20 * 20cm的排水沟,并在外侧设80cm宽以上砼路面。
3、外脚手架不宜支在屋面、雨棚、阳台等处,确因工程需要搭设的脚手架,要分别对外架和屋面、雨棚、阳台等部位的结构稳定性进行计算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其设计计算书和安全措施须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
(三)架体与建筑物拉结
1、脚手架与建筑物,小于50m的采用三步三跨,大于50米的采用二步三跨拉结点。拉结点在转角和顶部处加密,即在转角1m以内范围按垂直方向50米以内不大于三步,50米以上不大于二步设一拉结点,顶部80cm以内范围按水平方向加密设置。
2、钢管外架拉结点应刚性拉结,结点应保证牢固,防止其移动变形,且尽量设置在外架大、小横杆接点处。
3、外墙装饰阶段拉结点也须满足要求,确因施工需要需除去原拉结点时,必须重新补设可靠、有效的临时拉结,以确保外架安全可靠。
4、拉结点或临时拉结点必须画出制作详图。
(四)立杆间距与剪刀撑
1、钢管脚手架步距底部高度不大于2m,其余不大于1.8m,立杆纵距不大于1.8m,横距不大于1.5m。如搭设高度超过25m须采用双立杆或缩小间距的方法搭设,超过50m应进行专门设计计算。
2、架子转角处立杆间距应符合搭设要求。
3、脚手架外侧设置剪刀撑,由脚手架端头开始按水平距离不超过9m设置一排剪刀撑,剪刀撑杆件与地面成45°~60°角,自下而上、左右连续设置。设置时与其他杆件的交叉点应互相连接(绑扎),并应延伸到顶部大横杆以上。
4、严禁搭设单排脚手架。
(五)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1、建筑物的外脚手架各层均应满铺脚手片。
2、满铺层脚手片必须垂直墙面横向铺设,满铺到位,不留空位,不能满铺处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3、脚手片须用不细于18#铅丝双股并联绑扎不少于4点,要求绑扎牢固,交接处平整,无探头板。脚手片完好无损,破损的要及时更换。
4、脚手架外侧必须用建设主管部门认证的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且应将安全网固定在脚手架外立杆里侧,不宜将网围在各杆件的外侧。安全网应用不小于18#铅丝张挂严密。
5、脚手架外侧自第二步起必须设1.2m高同材质的防护栏杆和30cm高踢脚杆,顶排防护栏杆不少于2道,高度分别为0.9m和1.3m脚手架内侧形成临边的(如遇大开间门窗洞等),在脚手架内侧设1.2m高的防护栏杆和30cm高踢脚杆。
6、脚手架的高度,里立杆低于檐口50cm,平屋面外立杆高于檐口1.5m,坡屋面高于1.8m以上。
(六)交底和验收
1、脚手架搭设前应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要有针对性,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2、脚手架搭设后先由项目部自检合格后,报公司质安部组织分段验收(一般不超过3步架),办理验收手续。验收表中应写明验收的部位,内容量化,验收人员履行验收签字手续。验收不合格的,应在整改完毕后重新填写验收表。脚手架验收合格并挂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3、脚手架应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并按要求填写检查表,检查内容量化,履行检查签字手续。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整改,项目部每半月至少检查一次。
(七)小横杆设置
l、外架子按立杆与大横杆交点处设置小横杆,两端固定在立杆,确保安全受力。
2、小横杆应设置在大横杆的下方。
3、小横杆两端各伸出立杆净长度不少于10cm并应尽量保持一致。
(八)杆件搭接
l、钢管脚手架立杆必须采用对接,大横杆可以对接和搭接,剪刀撑和其他杆件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100cm,且不少于三只扣件紧固。
2、相邻杆件搭接、对接必须错开一个档距,同一平面上的接头不得超过50%。
(九)架体内封闭
l、脚手架的架体里立杆距墙体净距一般不大于20cm,如大于20cm的必须铺设站人片,站人片设置平整牢固。
2、脚手架施工层里立杆与建筑物之间应进行封闭。
3、施工层以下外架每隔3步以及底部应用密目网或其他措施进行封闭。
(十)脚手架材质
l、钢管脚手架应选用48mm,壁厚3.5mm的a3钢管,表面平整光滑,无锈蚀、裂纹、分层、压痕、划道和硬弯,新用钢管有出厂合格证。搭设架子前应进行保养、除锈并统一涂色,颜色应力求环境美观。
2、钢管脚手架搭设使用的扣件应符合建设部《钢管脚手扣件标准》要求,有扣件生产许可证,规格与钢管匹配,采用可锻铸铁。不得有裂纹、气孔、缩松、砂眼等锻造缺陷,贴和面应平整,活动部位灵活,夹紧钢管时开口处最小距离不小于5mm。
3、底排立杆及扫地杆均漆红白相间色。
(十一)通道
1、外脚手架应设置上下走人斜道,附着搭设在脚手架的外侧,不得悬挑。斜道的设置应为来回上折形,坡度不大于1:3,宽度不小于1m,转角处平台面积不小于3m2。斜道立杆应单独设置,不得借用脚手架立杆,并应在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每隔一步或一个纵距设—连接。
2、斜道两侧及转角平台外围均应设1.2m高防护栏杆和30cm高踢脚杆,并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3、斜道侧面及平台外侧应设置剪刀撑。
4、斜道脚手片应采用横铺,每隔20—30cm设一防滑条,防滑条宜采用40×60mm方木,并多道铅丝绑扎牢固。
5、外架与各楼层之间应设置进出通道、坡度不大于1:3,宽度不小于1m,通道宜采用木板铺设,两边设1.2m高防护栏杆和30cm高踢脚杆,并固定牢固。
6、斜道和进出通道的栏杆、踢脚杆统一漆红白相间色。
(十二)卸料平台
l、外脚手架吊物卸料平台和井架卸料平台应有单独的设计计算书和搭设方案。
2、吊物卸料平台、井架卸料平台应按照设计方案搭设,应与脚手架、井架断开,有单独的支撑系统。
3、卸料平台要求采用厚4cm以上木板统一铺设,并设有防滑条。外架吊物卸料平台应采用型钢做支撑,预埋在建筑物内,不得采用钢管搭设。井架卸料平台可以由钢管从基础上搭设,但基础必须采用砼,地立杆垫型钢或木板。
4、吊物卸料平台必须设置限载牌。
5、卸料平台临边防护到位,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30mm踢脚杆,四周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悬挑式脚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悬挑式脚手架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应有设计计算书(包括对架体整体稳定性、文撑杆件的受力计算),有针对性较强的、较具体的搭设拆卸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画出平面、立面图以及不同节点详图。
2、专项施工方案包括设计计算书必须经公司工程部审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施工。
(二)悬挑梁及架体稳定
1、挑架外挑梁或悬挑架必须采用型钢或定型桁架。
2、悬挑型钢或悬挑架通过预埋与建筑结构固定,安装符合设计要求。
3、挑架立杆与悬挑型钢连接必须固定,防止滑移。
4、架体与建筑结构进行刚性拉结,按水平方向三跨、垂直方向等于层高设一拉结点,架体边缘及转角处1m范围内必须设拉结点。
(三)脚手板
挑架层层满铺脚手片,脚手片须用不细于18#铅丝双股并联绑扎不少于4点,要求牢固,交接处平整,无探头板;不留空隙,脚手片应保证完好无损,破损的及时更换。
(四)荷载
施工荷载均匀堆放,并不超过2.7kn/m2。建筑垃圾或不用的物料必须及时清除。
(五)交底与验收
1、挑架必须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和设计要求搭设。实际搭设与方案不同的,必须经原方案审批部门同意并及时做好方案的变更工作。
2、挑架搭拆前必须进行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交底,每搭一段挑架均需交底一次,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3、每段挑架搭设后,由公司组织验收,内容量化,合格后挂合格牌方可投入使用。验收人员须在验收单上签字,资料存档。
(六)杆件间距
挑架步距不得大于1.8m,横向立杆间距不大于1m,纵向间距不大于1.5m。
(七)架体防护
1、挑架外侧必须用建设主管部门认证的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围护,安全网用不小于18#铅丝张挂严密。且应将安全网挂在挑架立杆里侧,不得将网围在各杆件外侧。
2、挑架与建筑物间距大于20cm处,铺设站人片。除挑架外侧、施工层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18cm高踢脚杆外,挑架里侧遇到临边时(如大开间窗、门洞等)时,也应进行相应的防护。
(八)层间防护
挑架作业层和底层应用合格的安全网或采取其他措施进行分段封闭式防护。
(九)脚手架材质
1、钢管脚手架应选用外径48mm,壁厚3.5mm的a3钢管,表面平整光滑,无锈蚀、裂纹、分层、压痕、划道和硬弯,新用钢管有出厂合格证。搭设架子前应进行保养、除锈并统一涂色,颜色应力求环境美观。
2、钢管脚手架搭设使用的扣件应符合建设部《钢管脚手扣件标准》要求,有扣件生产许可证,规格与钢管匹配,采用可锻铸铁,不得有裂纹、气孔、缩松、砂眼等锻造缺陷,贴和面应平整,活动部位灵活,夹紧钢管时开口处最小距离不小于5mm。
3、型钢宜采用a3号槽钢或工字钢。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一)使用条件
l、必须经建设部组织鉴定和发放的生产和使用证,且经当地市(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颁发准用证方可搭设。
2、必须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搭拆方案),并经搭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总包单位总工程师审批、认可。
3、制定并严格执行各工种操作规程。
(二)设计计算
1、有单独的设计计算书,并经生产单位的上级技术部门审批。
2、有完整的制作安装图。
3、主框架、支撑桁架各节点的各杆件轴线应交汇于一点。
4、架体设计荷载按承重架3.0kn/m2。装饰架2.0kn/m2,升降状态0.5kn/m2取值。
5、架子压杆长细比不大于150,受拉杆件的长细比不得大于300。
(三)架体构造
1、架体应由主框架和支撑桁架构成,主框架必须是定型的(焊接或螺栓联接)架体,相邻两主框架之间的架体为定型的(焊接或螺栓联接)支撑桁架(桁条)。支撑衍架支在主框架上,施工荷载通过脚手架立杆传递到支撑桁架,再由支撑衍架将力通过主框架传递到建筑物上。
2、架体必须按支座安装图和有关规定及构造进行搭设,架体上部悬臂部分不得超过架体高度的1/3或4.2m。
(四)附着支撑
1、主框架必须按方案要求与每个楼层设置螺栓式连接点。
2、钢挑架与预埋钢筋环连接必须牢固,钢挑架上的螺栓与墙体连接也必须牢固或符合规定。
3、螺栓式钢挑架的焊接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五)升降装置
1、必须安装同步升降装置且确保能达到同步升降要求。升降用索具、吊具的安全系数必须大于6。
2、当有两个节点升降时,应采用电动式升降,严禁使用手拉葫芦式(导链)。升降时架体至少有两个附着装置,且架体上严禁站人。
3、非升降状态时,索具、吊具应呈放松状态。
(六)防坠落、导向防倾斜装置
架体必须两处以上设置灵敏有效的防坠落装置,设置垂直导向和防止左右、前后倾斜的防倾斜装置。严禁将防坠落装置设置在架体升降的同一个附着支撑装置上。
(七)分段验收
1、首次搭设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人员和部门签字盖章,做好验收手续。
2、每次提升前,均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点立即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提升,同时做好检查记录。
3、每次提升后、使用前必须进行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4、首次搭设后、每次使用前提升后的验收和每次提升前的检查,均应由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组织进行。
(八)脚手片
1、挑架层层满铺脚手片,脚手片须用不细于18#铅丝双股并联绑扎不少于4点,要求牢固,交接处平整,无探头板,不留空隙,脚手片应保证完好无损,破损的及时更换。
2、架体每步离墙空隙均应安全可靠地封闭。
(九)防护
1、架体外侧用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式围护,将安全网固定在脚手架外立杆的里侧,不得将网围在各杆件的外侧。
2、架体操作层、外侧以及遇到大开间窗洞处的里立杆均应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30cm踢脚杆。
3、除每层满铺脚手片外,架体作业层和底层下方还应围设安全网或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十)操作
1、架体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规定进行搭设。
2、搭设和每次升降等操作前必须对现场技术人员和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架体操作人员先培训,再持证定岗上岗。
4、安装、升降、拆除架体时必须注明现场的安全警戒线,并派专人监护。
5、架体上荷载堆放均匀,升降时架体上不得有重量超过2kn的物体。
吊篮脚手架
(一)施工方案
1、必须使用厂家生产的定型产品,有生产许可证、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书,并有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准用证,严禁使用无证土制吊篮脚手架。
2、吊篮脚手架施工必须有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应包括吊篮和挑梁锚固、配重等抗倾覆装置的设计计算以及挑梁的锚固施工详图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施工方案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能够指导现场施工,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二)制作组装
1、挑梁锚固或配重等抗倾覆装置符合要求。吊篮组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吊篮使用前必须进行荷载试验,填写试验记录。
3、电动(手板)葫芦等辅助动力设备必须使用检验合格的产品。
(三)安全装置
1、吊篮必须有2根直径为12.5mm以上的钢丝绳作保险绳,升降葫芦必须有保险卡,吊钩必须有防止吊物滑脱的保险装置。所有保险装置必须安全有效。
2、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挂在上方可靠、牢固的地方,严禁挂在吊篮升降用的钢丝绳上。
(四)升降操作
1、吊篮升降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
2、严禁在保险绳不起作用的情况下提升(或下降)。
3、升降作业时其他人员不得在吊篮内停留。
4、两个吊篮连在一起同步升降时必须要有安全可靠的同步装置。
(五)交底与验收
1、制作组装、每次提升(或下降)和上人作业前必须对有关技术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齐全、要有针对性,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2、制作组装、每次提升(或下降)后公司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验收应认真填写验收记录,验收责任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六)防护
吊篮四周应有高度不低于1.5m的封闭护板。
(七)荷载
施工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要求和说明书的规定,并应均匀堆放。
(八)电气安全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零和漏电保护,有可靠的避雷接地措施。
五、基坑支护
(一)施工方案
1、基础施工前必须进行地质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线情况。根据土质情况和基础深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实际相符,能指导实际施工。其内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护结构设计、机械类型选择、开挖顺序和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坑边荷载、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对重要的地下管线应采取相应措施。
2、基础施工应进行支护,基坑深度超过5m的对基坑支护结构必须按有关标准进行设计计算,有设计计算书和施工图纸。
3、施工方案必须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二)临边防护
1、基坑施工必须进行临边防护。深度不超过2m的临边可采用1.2m高栏杆式防护,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还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封闭式防护。
2、临边防护栏杆离基坑边口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
(三)坑壁支护
l、坑槽开挖时设置的边坡符合安全要求。坑壁支护的做法以及对重要地下管线的加固措施必须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和基坑支护结构设计方案的要求。
2、支护设施产生局部变形,应会同设计人员提出方案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加固。
(四)排水措施
l、基坑施工应根据施工方案设置有效的排水、降水措施。
2、深基坑施工采用坑外降水的,必须有防止临近建筑物危险沉降的措施。
(五)坑边荷载
1、基坑边堆土、料具堆放的数量和距基坑边距离等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2、机械设备施工与基坑(槽)边距离不符合有关要求时,应根据施工方案对机械施工作业范围内的基坑壁护、地面等采取有效措施。
(六)上下通道
l、基坑施工必须有专用通道供作业人员上下。
2、设置的通道,在结构上必须牢固可靠,数量、位置满足施工要求并符合有关安全防护规定。
(七)土方开挖
1、施工机械应由公司质安部门验收后进场作业,并有验收记录。
2、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施工作业时,应按施工方案和规程挖土,不得超挖、破坏底土层的结构。
4、机械作业位置应稳定、安全,在挖土机作业半径范围内严禁人员进入。
(八)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基坑支护结构应按照方案进行变形监测,并有监测记录。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道路应进行沉降观测,并有观测记录。
(九)作业环境
1、基坑内作业人员应有稳定、安全的立足处。
2、垂直、交叉作业时应设置安全隔离防护措施。
3、夜间或光线较暗的施工应设置足够的照明不得在一个作业场所只装设局部照明
六、模板工程
(一)施工方案
1、模板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公司工程部审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2、施工方案内容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及拆除等施工工序、方法及根据砼输送方法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二)支撑系统
1、现浇混凝土模板的支撑系统必须进行设计计算。设计计算书应绘制细部构造的大样图,对材料规格尺寸、接头方法、间距及剪刀撑设置等均应详细注明。
2、支撑系统必须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三)立柱稳定
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间距和剪刀撑、纵横向支撑设置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立柱底部应有垫板。其中立杆间距不大于2m,按高度不超过2m设置纵横水平支撑,支撑系统两端设置剪刀撑。
(四)施工荷载
模板上材料应堆放均匀并不得超过施工方案的规定。
(五)模板存放
各种模板堆放整齐、安全,高度不得超过2m,大模板存放要有防倾倒措施。
(六)支拆模板
1、支拆模板时,2m以上高处作业必须有可靠的立足点,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拆除模板时,应设置临时警戒线并派专人监护。
3、不得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
(七)模板验收
l、支拆模板前必须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2、模板搭设后应组织验收工作,认真填写验收单,内容要量化。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并做好验收记录存档工作。
3、模板拆除前必须办理拆模审批手续,经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拆除。
(八)混凝土强度
模板拆除前必须有混凝土强度报告,强度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进行拆模审批和模板拆除工作。
(九)运输道路
在模板上运输混凝土必须有专用运输道(铺设走道垫板),运输道应平稳牢固
(十)作业环境
模板作业面的须留孔洞和临边应进行安全防护,垂直作业采取上下隔离防护。安全防护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七、“三宝”“四口”防护
(一)安全帽
1、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区者必须戴好安全帽。施工现场安全帽宜分色佩戴。
2、应正确使用安全帽,扣好帽带,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
3、安全帽符合gb2811—81标准。
(二)安全网
1、施上现场必须积极使用密日式安全网,架子外侧、楼层临边、井架等处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栏护。安全网宜放在杆件的里侧。
2、密目式安全网必须满足2000目/10cm×10cm,做耐贯穿试验不穿透,6×1.8m的单张网重量应在3.0kg以上,并应尽量满足环境效果要求。
3、安全网必须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合格证以及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准用证等,严禁使用无证不合格的产品。
4、安全网应绷紧、扎牢、拼接严密,不得使用破损的安全网。
(三)安全带
1、施工现场搭架、支模等高处作业均应系安全带。安全带应符合gb6095—85标准并有合格证书,生产厂家经劳动部门批准,并做好定期检验。积极推广使用可卷式安全带。
2、安全带高挂低用,挂在牢固可靠处,不准将绳打结使用。安全带使用后有专人负责,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
(四)楼梯口、电梯井口防护
1、楼梯口、边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30cm高踢脚杆。杆件里侧挂密目式安全网。
2、电梯井口设置1.5m高防护栅门,其中底部20cm为踢脚板。
3、电梯井内自二层楼而起不超过二层(不大于10m)拉设一道安全平网。
4、电梯井口、楼梯口边的防护设施应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牢固可靠,防护栏杆漆刷红白相间色。
(五)预留洞口、坑井防护
l、1.5m2以内的预留洞门、坑井用固定盖板防护;1.5m2以上的洞口,四周设20cm高踢脚杆和0.6m、1.2m两道水平杆,栏杆里侧用密目式安全网围护,洞口处张挂水平安全网。
2、洞口、坑井防护设施应定型化、工具化,不得采用竹片式防护。
(六)通道口防护
1、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机进口处、外用升降机进口处等均应搭设防护棚。棚宽大于道口,两端各长出1m,垂直长度2m,棚顶搭设二层(采取脚手片的,铺设方向应互相垂直),间距大于30cm。
2、场地内、外道路中心线与建筑物(或外架)边缘距离分别小于5m和7.5m的,应搭设通道防护棚,棚顶搭设二层(采取脚手片的,铺设方向应互相垂直),间距大于30cm,并且底层下方张挂安全网。
3、砂浆机、拌和机和钢筋加工场地等应搭设操作简易防护棚。
4、各类防护棚应有单独的支撑体系,固定可靠安全,严禁用毛竹搭设且不得悬挑在外架上。
5、底层非进入建筑物通道口的地方应采取禁止出入(通行)措施和设置禁行标志。
(七)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
l、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应设置1.2m、0.6m、0.1m三道水平杆,并在立杆里侧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防护栏杆漆红白相间色。
2、防护栏杆等设施与建筑物固定拉结,确保防护设施安全可靠。
八、施工用电
(一)外电防护
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应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路电压1kv 以下1-10kv35-110kv154-220kv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681015
2、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路电压1kv 以下1-10kv35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677
3、对达不到上表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编制外电线路防护方案,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防护屏障应采用绝缘材料搭设。
4、外电线路与遮拦、屏障等防护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小于下表所列数值时,必须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解决,采取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强行施工。
外电线路电压(kv)1-36103560110220330500
线路边线至遮拦的安全距离(m)0.950.950.951.151.351.752.654.5
线路边线至网状防护的安全距离(m)0.30.30.30.50.71.11.92.75
5、脚手架的上下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二)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l、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2、施工现场每一处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且不得少于3处(即总配电箱、线路的中间和末端处),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地电阻每季度公司至少复测一次,现场每月检测一次。
3、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二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作电气连接。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材。
4、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得装设任何开关与熔断器。保护零线应接至每一台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包括配电箱)。
5、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并使用统一标志的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不得将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的绝缘多股铜线。
6、保护零线与电气设备连接应采用铜鼻子等可靠连接,不得采用铰接,电气设备接线柱应镀锌或涂防腐油脂;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在配电箱内应通过端子板连接,其中保护零线在其他地方不得有接头。
7、同一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不得一部分作保护接零、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三)配电箱、开关箱
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屏)、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2、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
3、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开关箱内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4、所有配电箱内应在电源侧装设有明显断点的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分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在50—75ma,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干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均应小于0.1s。
5、配电箱进、出线应在箱底进出,并分路成束加pvc套管保护;配电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排列整齐,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箱内应设置铜质的保护零线端子板和工作零线端子板。
6、固定式配电箱安装高度底口距地面应大于1.3m,小于1.5m,安装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安装高度底口距地面应大于0.6m,小于1.5m,有固定支架。
7、配电箱必须采用铁板制作,铁板厚度应大于1.5mm;配电箱应编号,表明其名称、用途、维修电工姓名,箱内应有配电系统图,标明电器元件参数及分路名称。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8、配电箱门应配锁,有防雨、防砸措施;箱内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杂物。
9、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维修一次。
(四)现场照明
1、施工现场照明用电应单独设置照明配电箱、箱内应设置隔离开关、熔断器和漏电保护器,熔断器的熔断电流不得大于15a,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30ma,动作时间小于0.1s。
2、施工现场照明器具金属外壳需要保护接零必须使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缠绑在脚手架等设施构架上。
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作保护接零。
4、室外灯具的安装高度应大于3m,室内灯具应大于2.4m,大功率的金属卤化灯和钠灯应大于5m。
5、在下列情况下应现场照明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1)室内线路和灯具安装低于2.4m的;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工作场所;
(3)使用手持照明灯具的。
6、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五)配电线路
1、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电杆应采用混凝土或木杆,不得采用竹杆。木杆梢径应不小于130mm。
2、架空线路应装设横担、绝缘子并采用绝缘导线。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16mm,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mm。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3m,横担间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得小于0.6m。
3、架空线的相序排列为:和保护零线在同—横担架设时: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n、l2、l3、pe;动力、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下分别架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l2、l3,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l2、l3)、n、pe。
4、配线应分色(包括配电箱内连线,相线l1为黄色,l2为绿色,l3为红色,工作零线n为黑色,保护零线pe为绿/黄双色。
5、施工现场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随地拖拉或绑架在脚手架上。
6、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得小于0.6m,并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的细砂然后覆盖硬质保护层,电缆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7、电缆穿越建筑物、道路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必须采取加设防护套管等进行线路过路保护。
8、严禁采用四芯或三芯电缆外加一根电线代替五芯或四芯电缆。
9、电线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禁止使用老化电线,破皮的应进行包扎或更换。
(六)电器装置
l、设备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必须采用加设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不得采用手动电器直接控制。
2、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3、熔丝应与设备容量相匹配,不得用多根熔丝绞接代替一根熔丝,每根熔丝的规格应一致,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4、配电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得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七)变配电装置
1、配电室内配电屏的正面操作通道宽度不小于1.5m,前面及两侧操作通道不小于1m,配电室的高度不小于3m。
2、配电屏(盘)应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电流、电压表,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标明用途标记。
3、配电室内应有电工值班、维修制度,禁令标志牌,停送电必须有专人负责。
4、应设置砂箱等绝缘灭火材料。
(八)用电档案
l、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的,必须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下的,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2、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用电负荷计算书、确定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负荷计算书、用电平面图和系统图,电气防火措施。
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公司(公司级)技术负责人审批,有关部门批准盖章后实施;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原编制者、审批者和批准部门同意后实施,并补充有关资料图纸。
4、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者必须参加临时用电的验收工作。
5、临时用电技术档案应有专人负责,各项验收、检查、测试、维修记录内容真实,填写详细,数据量化。
6、建立现场用电定期检查制度,做到施工现场每月检查一次,基层公司每季度检查一次。对检查、检测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九、物料提升机
(一)架体制作
l、使用建设主管部门鉴定或认可的定型产品。产品使用前必须经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认可。
2、物料提升机应悬挂验收合格牌、最大起重量牌和安全警告标志。
3、施工现场物料提升机应安全可靠,应使用型钢式架体。
(二)限位保险装置
l、物料提升机必须有断绳保护装置、安全停靠装置、上极限限位装置,30m以上高架提升机还必须有下极限限位装置、缓冲器和超载限制器。
2、井字架断绳保护装置宜采用夹轨式,安全停靠装置应使用方便并宜与吊笼安全门联动,上下极限限位装置宜采用机械式,吊笼的越程应不小于3m,所有保险装置必须安全可靠。
3、在便于司机操作的位置必须设置紧急断电开关,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及时切断提升机的总控制电源。当提升机总电源被切断时,工作照明不应断电。
(三)架体稳定
(1)缆风绳
1、采用缆风绳固定架体的,缆风绳必须采用直径大于9.3mm的圆股钢丝绳,提升机架体高度在20m以下时设一组(四根),20—30m设二组。
2、缆风绳应在架体四角同一水平面上对称设置,与地面夹角在45度一60度,其下端应采用与钢丝绳拉力相适应的花篮螺丝与地锚拉紧连接,不得栓在树木、电杆等其他物体上。
3、地锚应采用不少于2根钢管(φ48—53)并排设置(与钢丝绳受力方向垂直),间距不小于0.5m,打入深度不小于1.7m,桩顶部应有缆风绳防滑措施。
4、缆风绳不得有接头。端部应设置保险环并用不少于4个与绳径匹配的绳卡固定,绳卡间距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绳卡滑鞍应放在受力绳一侧,不得正反交错设置绳卡。
(2)与建筑结构连接
1、高架提升机必须使用连墙杆稳定架体,低架提升机宜采用连墙杆稳定架体。
2、连墙杆间距不得大于9m,且在建筑物的顶层必须设置1组,提升机架体顶部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
3、连墙杆与架体及建筑物之间均应采用焊接(建筑结构内预放预埋件),连接牢固并形成稳定结构,不得连在脚手架上。连墙杆的材质应与架体相同,具体做法应进行设计并有相关图纸。
(四)钢丝绳
1、提升钢丝绳不得有毛刺、断股、变形、缺油锈蚀现象,规格应满足额定重量的提升要求。
2、钢丝绳必须有过路保护装置,不得拖地,不得与其他部位摩擦;钢丝绳过道应设置钢丝绳检查孔。
3、提升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端部应设置保险环并用不少于4个与绳径匹配的绳卡固定,绳卡间距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绳卡滑鞍应放在受力绳一侧,不得正反交错设置绳卡。
4、钢丝绳应符合国家标准,并有合格证。严格执行钢丝绳报废标准。
(五)楼层卸科平台防护
l、卸料平台两侧应有高于1.2m防护栏杆和0.3m高踢脚杆并用密目网全封闭,平台板采用4cm厚木板或防滑钢板,铺设严密。
2、各楼层卸料平台必须设置防护门,防护门要定型化、工具化,操作方便并有防止外开的措施。
3、地面进料口必须有自落式防护门,上方搭设防护棚,防护棚应在架体三面设置(除进料面外),宽度:低架提升机不小于3m,高架提升机不小于5m;防护棚应设置两层,上下间距不小于60cm,采用脚手片的,上下层应垂直铺设。
(六)吊笼
1、提升机吊笼的各杆件应选用型钢,其底板材料应采用5cm厚木板或防滑钢板,两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m安全挡板或挡网,上部应有防护顶板,其强度应能防止上部物体穿透。
2、吊笼应装设防止物料在运行过程中从吊笼内滚落的安全门,安全门应定型化、工具化。
3、吊笼必须采用滚轮导靴,导轨每侧为两根。吊笼提升必须使用动滑轮。
4、吊笼与提升机架体的颜色应有明显的区别。
5、严禁人员违章乘坐吊笼上下。
(七)安装验收
1、提升机安装后由项目部自检,公司质安部检查合格后挂牌使用。
2、所有搭设、检查、验收责任人员划立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验收单中对各项检查项目均应存结论,数据量化。
3、提升机每月应定期检查一次,由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日常检查由作业司机在班前进行,在确认提升机正常时,方可投入使用。
4、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记录在案。
(八)架体
1、架体安装、拆卸要有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2、高架提升机的基础应进行设计计算,有设计计算书和图纸;低架提升机的基础土层承载力不小于80kpa,面层为厚30cm的c20混凝土,表面应平整,偏差不大于10mm。基础应有排水措施。
3、架体的垂直度不得超过高度的3‰,并不得超过200mm;导轨接点错位不得大于1.5mm,吊笼与架体的间隙不得超过150mm。
4、提升机不得装设摇臂把杆。
5、提升机的架体,在与各楼层通道相连的开口处,应采取加强措施。架体外侧应采用合格的安全网进行全封闭。
6、提升机架体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外脚手架相连。
(九)传动系统
1、提升机必须采用可逆式卷扬机,不得采用摩擦式卷扬机。
2、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干燥的位置上,远离危险作业区且视线良好。并应分别在卷扬机前后设置夹桩和拖桩,锚桩采用脚手钢管(φ48—53),打人地面深度不小于2.0m。因施工条件限制安装位置靠近作业区时,应搭设双层防护棚。
3、卷扬机卷筒边缘必须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的防护装置,卷筒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应不小于30。
4、卷筒上钢丝绳应缠绕整齐,当吊笼处于工作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少于3圈。
5、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架体底部的导向滑轮应与卷筒轴心垂直。从卷筒中心到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20倍。
6、滑轮组的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低架提升机应不小于25;高架提升机应不小于30。滑轮应采用滚动轴承支撑,滑轮组与架体(包括吊笼)必须采用刚性连接。滑轮应转动灵活,翼缘不得破损。
(十)联络信号
1、卷扬机操作棚与提升机卸料平台之间视线应良好,司机应能清楚地看见吊笼内和卸料平台上的情况,高架提升机必须采用提升机电视监控系统,防止误操作。架体外侧应有明显的层次标志。
2、提升机装设合理、准确的信号装置,方便卷扬机司机与各楼层之间可靠联络,高架提升机还应有通讯装置。
(十一)卷扬机操作棚
1、提升机必须搭设卷扬机操作棚,操作棚高度不小于2.5m,并有安全防护和防雨的双重防护。
2、操作棚应能保证正常操作的要求。
(十二)避雷
1、当提升机高度超出相邻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时,应安装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l0ω。
2、提升机避雷针高度应为l—2m,引下线应单独铺设并保证电气连接,不得借用提升机立杆作引下线。
3、避雷接地装置要求同“施工用电”中接地装置。
十、外用电梯(人货两用梯)
(一)安全装置
1、吊笼应设有断绳保护装置和限速器等安全装量,安全后应进行试验。确保灵敏有效。当悬挂或支撑装置在工作时失去作用或吊笼失控、超速的情况下,安全装置能够将吊笼制停。
2、吊笼门应有电气或机械式连锁装置,只有当吊笼门完全关闭后,吊笼才能启动。
3、安全装置每二年必须经生产厂家或具有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
(二)安全防护
l、卸料平台两侧应有1.2m高的防护栏杆并用密目网全封闭,平台板必须厚实牢固、铺设严密,宜采用4cm厚木板或防滑钢板。
2、各楼层调料平台必须设置防护门,防护门要定型化、工具化,操作方便并有肋lal开的措施。非工作状态时,应关闭防护门。
3、地面进料口必须有自落式防护门,上方搭设规范牢固的防护棚,防护棚应沿架体三面设置(除出料面外),宽度:高度低于30m的电梯不小于3m,高度大于30m的不小于5m;应搭设两层,上下间距不小于60cm,若采用脚手片的,上下层应垂直铺设。
(三)司机
1、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2、每班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试车。
3、应建立司机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记录。
(四)荷载
1、应设音起重量限制器.当重量或人数超过规定时,起重量限制器动作自动停止提升。
2、载人外用电梯必须设置平衡重,严禁未加配重载人。
(五)安装与拆卸。
1、外用电梯必须制定详细的安装拆卸方案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基础应有设计计算书并有施工详图。
2、安装拆卸队伍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取得资格证书。
(六)安装验收
1、电梯安装拆卸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2、电梯安装后必须组织验收,填写验收记录,验收人员签字。验收记录中有关数据量化。
(七)架体稳定
l、架体的垂直度应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内。
2、架体与建筑结构的附着装置应符合说明书或施工方案的要求。
3、架体附着装置不得与脚手架连接。
(八)联络信号
外用电梯必须有可靠准确的的上下联络信号,启动或制动前必须鸣音示意。
(九)电气安全
1、外用电梯的控制箱、电器线路、电气设备、绝缘状况等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2、控制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3、电梯金属结构、设备外壳必须做好保护接零,架体重复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十)避雷
l、当外用电梯超出相邻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时,应安装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2、避雷针高度应为1—2m,引下线应单独铺设并保证电气连接,不得借用外用电梯立杆作引下线。
3、避雷接地装置要求同“施工用电”中接地装置。
十一、塔吊
(一)力矩限制器
塔吊应安装灵敏可靠的起重力矩限制器。当达到额定起重力矩时,限制器应发出报警信号;当起重力矩超过额定值的8%时,限制器应切断上升和增幅电源,但塔吊可做下降和减幅运动。
(二)限位器
塔吊根据不同型号应装设行程限位(包括小车和驾驶室)、起重臂变幅限位和起升起高限位,各限位装置灵敏司靠。
(三)保险装置
l、塔吊吊钩应设置防止吊物滑脱的保险装置。
2、卷扬机卷筒应设置防止钢丝绳滑出的防护保险装置。
3、当爬梯高度超过5m时,从2.5m处开始应设置直径0.65—0.8m,间距为0.5—o.7m的护圈;当爬梯设于结构内部并且与结构的距离小于1.2m时,可不设护圈。
(四)附墙装置与夹轨器
1、塔吊高度超过说明书规定的自由高度时必须安装附墙装置,附墙装置应符合说明书要求。
2、行走式塔吊必须安装防风夹轨器,保证塔吊在非工作力作用下保持静止。
(五)安装与拆卸
1、塔吊安装拆卸必须有专项施工方案,能够指导现场施工,塔吊基础要有设计计算书和施工详图。施工方案必须经拆装单位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
2、拆装方案编制和拆装作业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浙江省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许可证》等级证书,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浙江省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证书)。
(六)塔吊指挥
1、塔吊指挥、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2、塔吊指挥应使用旗语或对讲机。
(七)路基与轨道
l、路基应坚实、平整,两侧或中间应设排水沟,路基无积水。固定式塔机基础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枕木铺设符合要求,枕木之间应填满碎石,不得松动。道钉坚固,道轨接头螺栓齐全,接头下垫枕木。
3、道轨轨距误差不大于1/1000,并不得超过±6mm,平整度误差不超过1/1000,接头空隙不大于4mm,高差不大于2mm。
4、道轨应设置极限位置阻挡器。
(八)电气安全
1、行走式塔吊必须设置有效的卷线器。
2、塔吊上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应保持安全距离: 1kv以下垂直1.5m,水平1m;1-15kv垂直3m,水平1.5m。小于安全距离的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3、塔吊除做好保护接零外,还必须做重复接地(兼避雷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九)多塔作业
处于低位的塔吊臂架端部与另一台塔吊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m的安全距离,处于高位的塔吊(吊钩升至最高点)与低位塔吊的垂直距离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小于2m。
(十)安装验收
1、塔吊使用前必须按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内容中数据必须量化,验收责任人员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2、验收资料中必须包括拆装单位《浙江省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许可证》、作业人员《浙江省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证书》及其身份证的复印件。
十二、起重吊装
(一)施工方案
l、起重吊装作业必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实施。
2、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起重机型号选择,平面布置,吊装工艺及招硼6安全技术措施。
(二)起重机械
①起重机
1、起重机必须取得准用证,进场安装后必须办理验收手续,合格后方可使用。
2、起重机必须设置可靠有效的超高和力矩限制器,吊钩有保险装置。
②起重杠杆
1、起重扒杆必须进行设计计算并经公司工程部审批。
2、起重扒杆必须按照设计进行安装,作业前进行试吊,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做好书面记录。
(三)钢丝绳与地锚
1、起重钢丝绳必须符合有关要求,磨损、断丝不得超标。
2、缆风绳安全系数必须大干3.5。
3、滑轮、地锚的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或施工方案的要求。
(四)吊点
起重吊点符合设计规定,所用的家具、钢丝绳规格型号、绳径倍数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要求。
(五)司机、指挥
1、司机、指挥必须持证上岗起重机械必须由本机型的司机操作。
2、高处作业必须有可靠的信号传递措施。
(六)地耐力
起重机作业路面的地耐力必须符合说明书要求,否则应采取相应的铺垫加强措施。
(七)起重作业
1、每次作业前均应进行试吊,正常后才能作业。
2、被吊物体应明确重量,不得不明吊重或超载作业。
(八)高处作业
1、吊装作业必须设置防坠落措施、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并悬挂在牢固可靠的地方。
2、应设量人员上下专用斜道、爬梯,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九)作业平台
1、起重吊装人员必须有可靠的立足点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作业平台应坚实、牢固,单独支撑,且宜采用4cm厚以上木板或防滑钢板铺设严密,临边防护符合“三宝四口”中有关要求。
(十)构件堆放
1、构件堆放整齐,楼板堆放不得超过1.6m,其他构件堆放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2、大型构件堆放应有稳定措施。
(十一)警戒
吊装作业时应设置警戒线,悬挂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监护。
(十二)操作工
起重工、电焊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十三、施工机具
进场施工机具安装后必须经公司质安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机具。
(一)平刨
1、平刨防护装置应设防护罩,刨刀设护手装置。刨厚度小于30mm或长度小于400mm的木料时,应用压板、棍推进。
2、平刨金属外壳应接零保护并设单机漏电保护器。
3、无人操作时应切断电源。
4、不得使用平刨、圆盘锯合用一台电机的多功能木工机械。
(二)圆盘锯
1、锯片应设防护罩,上方设防护挡板,传动部位设防护罩,锯料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2、圆盘锯金属外壳应接零保护并设单机漏电保护器。
3、无人操作时应切断电源。
(三)手持电动工具
1、i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并装设漏电保护器。
2、在潮湿和金属构架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严禁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
3、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不得随意接长电源线和更换插头。
(四)钢筋机械
1、钢筋机械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并装设单机漏电保护器。
2、钢筋冷拉作业区和对焊作业区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3、钢筋机械的传动部位应装设防护罩。
(五)电焊机
1、电焊机应做好保护接零并装设漏电保护器、有二次侧的还应装设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
2、一次电源线长度不得超过5m,二次线长度不得超过30m,一、二次线接线柱与外壳绝缘良好,并设有防护罩。
3、不得使用手动电源开关,应使用自动开关。
4、焊把线应使用橡皮电缆,老化、破皮或接头超过三处的应及时更换。
5、电焊机应有防雨设施。
(六)搅拌机
l、搅拌机应做好保护接零并装设单机漏电保护器。
2、离合器、制动器保持正常状态,钢丝绳断丝不超过标准。
3、操作手柄应设保险装量,以防误动作。
4、搅拌机应搭设防雨、防落物的防护棚,操作台应平整、有足够的空间。
5、料斗保险钩齐全有效,料斗升起不用时应挂好保险钩并使其处于受力状态。
6、搅拌机的传动部位应设有防护罩。
(七)气瓶
1、各种气瓶应有标准色标或明显标志。
2、各气瓶间距应大于5m,距明火应大于10m,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
3、气瓶使用和存放时均不得平放。
4、各种气瓶应分别存放,不得在强烈的阳光下曝晒。
5、气瓶必须装有防震围和安全防护帽。
(八)翻斗车
1、翻斗车应有准用证。
2、翻斗车的制动装置(包括手制动)应保证灵敏有效。
3、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4、不得违章行驶,料斗内不得乘人。
(九)潜水泵
潜水泵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并设动作电流小于15ma的漏电保护器,电缆线及密封完好,作业时30m以内水面不准有人进入。
(十)打桩机械
1、打桩机械应取得准用证。
2、打桩机应装设超高限位装置。
3、行走路线地耐力不符合说明书要求时应铺设厚度30mm以上的钢板。
4、打桩作业应有详细、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
5、打桩作业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