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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安全生产与管理三要素
(1) 安全'三点':
①坚决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任何企业都要努力提高经济效益,但是必须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要防止一切麻痹松懈的思想和骄傲自满的情绪,特别是电力部门及其企业更要重视安全。
②认真完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且坚决贯彻执行,改变那种纪律松驰、管理不严、有章不循的情况,对责任事故要严肃追查责任者,从严处理。
③提高政治警惕,严防政治破坏,各级政法部门要严厉打击破坏安全生产的犯罪活动,依法从严惩处。
(2) 警言'三句':
①隐患险于明火;
②防范胜于救灾;
③责任重于泰山。
(3) 安全生产的'三要素':
①人;②设备;③管理。
(4) 安全管理与考核的'三级控制':
①个人班组控制违章和异常;
②车间单位控制障碍和轻伤;
③全公司控制重伤和死亡。
(5) 执行工作票中的'三种人':
①工作票签发人;
②工作许可人;
③工作负责人。
(6) 习惯性违章的'三违'现象:
①违章作业;
②违反劳动纪律;
③违章指挥。
(7) 反'三违'的'三铁'手段:
①铁的面孔;
②铁的手腕;
③铁的意志。
(8) '三无'活动:
①无违章;
②无违纪;
③无事故。
(9) '三常'工作:
①常念安全经;
②常吹安全风;
③常敲安全钟。
(10) 正常安全工作的'三会':
①安全生产会;
②月度安全例会;
③事故分析会。
(11) 从事大型检修工作的'三措':
①组织措施;
②安全措施;
③技术措施。
(12) 从事电气工作的'三制':
①工作票制;
②工作许可制;
③工作间断、转移、恢复送电制。
(13) '三级'教育的'三个重要内容':
①安全知识;
②安全规程;
③安全规章制度。
(14) 从事安全工作具体的'三带':
①带安全帽;
②带静电报警表;
③带双控保险绳。
(15) 处理各类事故要求做到的'三不放过':
①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②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③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16) 处理好安全与其它'三个'方面的关系:
①安全与改革发展的关系;
②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③安全与质量和速度的关系。
(17) 对工程要经过的'三级验收':
①中间验收;
②自我验收;
③竣工验收。
(18) 对安全工作的'三查'方式:
①自查;
②互查;
③抽查。
(19) 习惯性违章的'三个'危害:
①习惯养成不易矫正,长此以往,必酿大祸;
②承袭不良的作业传统,侥幸过关,还以为是经验,产生麻痹松懈思想,使本来就很薄弱的安全防线不攻自破,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③习惯性的做法易被人接受,从而使违章面不断扩大,造成恶性循环。
(20) 安全保证体系中的'三级'保护:
①个人保班组;
②班组保车间;
③车间保全局。
(21) 设备缺陷按其严重程度分为'三类':
①一般缺陷(指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可列入年、季度检修计划中消除);
②重大缺陷(指严重程度比较重大,但设备仍可短期继续安全运行的缺陷,但消除前应加强监视);
③紧急缺陷(指严重程度已使设备不能继续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缺陷,必须尽快消除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
(22) 检修人员的'三熟'(应知):
①熟悉设备的系统和基本原理;
②熟悉检修工艺、质量和运行知识;
③熟悉本岗位的规程和制度。
(23) 检修人员的'三能'(应会):
①能熟练地进行本工种的修理工作和排除故障;
②能看懂图纸和绘制简单的加工图;
③能掌握一般的钳工工艺和常用材料的性能。
(24) 安全生产的'三保'原则:
①保电网;
②保人身;
③保设备。
(25)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进行的'三交':
①交任务;
②交技术;
③交安全。
(26) 防断电保护事故的'三误':
①误接线;
②误整定;
③误碰。
(27) 企业发生各类事故结果的'三害':
①害自己;
②害他人;
③害集体和国家。
(28) 检修质量必须做到'三个严格':
①严格执行检修工艺;
②严格执行检修标准;
③严格执行检修质量要求。
(29) 运行值班人员必须做到的'三准':
①准时交接班;
②准点抄表;
③准确记录。
(30) 巡视设备时必须做到'三细':
①细看;
②细听;
③细查。
(31) 运行值班人员的'三严禁':
①严禁班前及当班饮酒;
②严禁生产场所吸游烟;
③严禁当班睡觉。
(32) 运行工人的'三熟':
①熟悉设备、系统和基本原理;
②熟悉操作和事故处理;
③熟悉本岗位的规程和制度。
(33) 运行工人的'三能':
①能正确地进行操作和分析运行状况;
②能及时发现故障和排除故障;
③能掌握一般的维修技能。
(34) 安全管理工作的'三到位':
①思想教育到位;
②组织管理到位;
③制度措施到位。
(35) 安全管理工作控制过程的'三要素':
①确立控制标准;
②衡量偏差信息;
③监定偏差和采取纠偏措施。
(36) 检修现场必须做到'三整齐':
①检修现场拆下的零部件排放整齐;
②检修机具摆放整齐;
③材料、备品备件堆放整齐。
(37) 供电职工的'三字'工作作风:
①严;②细;③实
第2篇 安全生产与管理三字经
近几年来,江苏省兴化市供电公司大力开展安全文明建设,在职工中树立了'没有消除不了的隐患,没有避免不了的事故'的安全理念,在安全生产实践中,归纳出安全生产与管理'三字经'在职工中广泛宣传,从而在全系统形成了'人人事事保安全'的安全氛围。
(1) 安全“三点”:
①坚决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任何企业都要努力提高经济效益,但是必须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要防止一切麻痹松懈的思想和骄傲自满的情绪,特别是电力部门及其企业更要重视安全。
②认真完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且坚决贯彻执行,改变那种纪律松驰、管理不严、有章不循的情况,对责任事故要严肃追查责任者,从严处理。
③提高政治警惕,严防政治破坏,各级政法部门要严厉打击破坏安全生产的犯罪活动,依法从严惩处。
(2) 警言“三句”:
①隐患险于明火;
②防范胜于救灾;
③责任重于泰山。
(3) 安全生产的“三要素”:
①人;②设备;③管理。
(4) 安全管理与考核的“三级控制”:
①个人班组控制违章和异常;
②车间单位控制障碍和轻伤;
③全公司控制重伤和死亡。
(5) 执行工作票中的“三种人”:
①工作票签发人;
②工作许可人;
③工作负责人。
(6) 习惯性违章的“三违”现象:
①违章作业;
②违反劳动纪律;
③违章指挥。
(7) 反“三违”的“三铁”手段:
①铁的面孔;
②铁的手腕;
③铁的意志。
(8) “三无”活动:
①无违章;
②无违纪;
③无事故。
(9) “三常”工作:
①常念安全经;
②常吹安全风;
③常敲安全钟。
(10) 正常安全工作的“三会”:
①安全生产会;
②月度安全例会;
③事故分析会。
(11) 从事大型检修工作的“三措”:
①组织措施;
②安全措施;
③技术措施。
(12) 从事电气工作的“三制”:
①工作票制;
②工作许可制;
③工作间断、转移、恢复送电制。
(13) “三级”教育的“三个重要内容”:
①安全知识;
②安全规程;
③安全规章制度。
(14) 从事安全工作具体的“三带”:
①带安全帽;
②带静电报警表;
③带双控保险绳。
(15) 处理各类事故要求做到的“三不放过”:
①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②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③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16) 处理好安全与其它“三个”方面的关系:
①安全与改革发展的关系;
②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③安全与质量和速度的关系。
(17) 对工程要经过的“三级验收”:
①中间验收;
②自我验收;
③竣工验收。
(18) 对安全工作的“三查”方式:
①自查;
②互查;
③抽查。
(19) 习惯性违章的“三个”危害:
①习惯养成不易矫正,长此以往,必酿大祸;
②承袭不良的作业传统,侥幸过关,还以为是经验,产生麻痹松懈思想,使本来就很薄弱的安全防线不攻自破,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③习惯性的做法易被人接受,从而使违章面不断扩大,造成恶性循环。
(20) 安全保证体系中的“三级”保护:
①个人保班组;
②班组保车间;
③车间保全局。
(21) 设备缺陷按其严重程度分为“三类”:
①一般缺陷(指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可列入年、季度检修计划中消除);
②重大缺陷(指严重程度比较重大,但设备仍可短期继续安全运行的缺陷,但消除前应加强监视);
③紧急缺陷(指严重程度已使设备不能继续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缺陷,必须尽快消除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
(22) 检修人员的“三熟”(应知):
①熟悉设备的系统和基本原理;
②熟悉检修工艺、质量和运行知识;
③熟悉本岗位的规程和制度。
(23) 检修人员的“三能”(应会):
①能熟练地进行本工种的修理工作和排除故障;
②能看懂图纸和绘制简单的加工图;
③能掌握一般的钳工工艺和常用材料的性能。
(24) 安全生产的“三保”原则:
①保电网;
②保人身;
③保设备。
(25)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进行的“三交”:
①交任务;
②交技术;
③交安全。
(26) 防断电保护事故的“三误”:
①误接线;
②误整定;
③误碰。
(27) 企业发生各类事故结果的“三害”:
①害自己;
②害他人;
③害集体和国家。
(28) 检修质量必须做到“三个严格”:
①严格执行检修工艺;
②严格执行检修标准;
③严格执行检修质量要求。
(29) 运行值班人员必须做到的'三准':
①准时交接班;
②准点抄表;
③准确记录。
(30) 巡视设备时必须做到“三细”:
①细看;
②细听;
③细查。
(31) 运行值班人员的“三严禁”:
①严禁班前及当班饮酒;
②严禁生产场所吸游烟;
③严禁当班睡觉。
(32) 运行工人的“三熟”:
①熟悉设备、系统和基本原理;
②熟悉操作和事故处理;
③熟悉本岗位的规程和制度。
(33) 运行工人的“三能”:
①能正确地进行操作和分析运行状况;
②能及时发现故障和排除故障;
③能掌握一般的维修技能。
(34) 安全管理工作的“三到位”:
①思想教育到位;
②组织管理到位;
③制度措施到位。
(35) 安全管理工作控制过程的“三要素”:
①确立控制标准;
②衡量偏差信息;
③监定偏差和采取纠偏措施。
(36) 检修现场必须做到“三整齐”:
①检修现场拆下的零部件排放整齐;
②检修机具摆放整齐;
③材料、备品备件堆放整齐。
(37) 供电职工的“三字”工作作风:
①严;②细;③实。
第3篇 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
小型露天采石场生产条件简陋,安全保障条件差,事故多发,绝大多数开采设计不具有可操作性,开采方法落后。大部分采石场仍然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的非正规开采方法,装备水平低,多数采用手工作业方式;管理方式落后,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素质低,没有基本的安全健康保护措施,存在着种种弊端和严重的安全隐患。
一、采石场主要事故类型及原因
1、物体打击
采石场在爆破作业后不及时对采面上的浮石、险石进行彻底清理,采面上的浮石、险石滚落、坠落击中伤人事故屡屡发生。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一味追求生产进度,或受技术水平的限制及工作疏忽大意等原因,使采面清理不及时、不彻底,仍残留浮石、险石,一旦落下击中采面下作业人员,造成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
2、坍塌
采石场经营者为了提高产量,降低生产成本,追求利益的最大化,采用“一面墙”的开采方式,利用凿岩爆破先掏空下部,以使处于上部的岩面悬空,失去支撑而自由塌落。掏底开采不能将上方岩面全部崩落,会在工作面上形成较大的悬石或伞檐等重大事故隐患,上部岩体受雨水侵蚀和频繁爆破震动的影响,致使岩体坍塌可能酿成重大伤亡事故。
3、高处坠落
部分采石场作业人员不按安全操作规程中的规定作业,在凿石、爆破、清理岩面等高处作业时不系安全带,从而导致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部分采石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冒险蛮干,不采取任何保护措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是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4、爆破伤害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作业单位应当采用台阶式开采,淘汰落后和不安全的开采方式,严禁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等开采方式”。但不少采石场为了减少凿岩量,还能获得更多的产量,仍然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而且为了节省爆破器材用量,采用过短导火索;扩炮时缩短扩炮时间,药包和孔壁发生摩擦撞击、孔内温度过高等原因而早爆酿成事故。另外,扩壶爆破大块率高,许多崩落下来的岩石尺寸过大,必须进行二次爆破,如果爆破作业人员不规范操作,往往产生大量的飞石,造成更多爆破事故的发生。
二、采石场安全开采的对策及措施
(一)安全生产对策及措施
1、严格按照开采设计方案生产
采石场在开采前,必须请有建设主管部门认定资质的设计单位或者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资质的采矿工程技术服务机构编制开采方案,并严格按照开采方案生产,淘汰落后和不安全的开采方式,采用台阶式开采,严禁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等开采方式。不能采用台阶式开采的,应当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
2、采用科学的开采方法
小型露天采石场生产规模小,地形条件千差万别,采石场应根据自身实际采用轻型潜孔钻中深孔爆破简易台阶开采,爆破采用中深孔微差爆破技术。这种开采方法稳定可靠,综合效益高,爆破后多为碎石,且坡面角符合要求,安全性能好,震动波小,飞石少,效率高,作业人员劳动强度低,一般不用二次爆破,节约成本,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对那些确因生产规模、地形条件和开采矿种等因素限制既无法实施正规化台阶分层开采,也不能采用轻型潜孔钻中深孔爆破简易台阶开采技术的采石场,则可以采用浅孔排炮安全小平台开采技术。采石场要立足安全生产的长远发展目标,加快淘汰扩壶爆破和掏底开采,注重安全经费的有效投入,引进科学先进的开采技术,选用合适的穿孔设备完善和优化爆破工艺,改进铲装运输方法,促进采石场科学化、规范化开采技术方法的实施。
3、提高机械装备水平
大多数小型采石场机械装备水平低,采用手工方式,采面下作业人员较为集中,一旦危险出现,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事故。采石场应提高机械化程度,减少人工作业工序,采用机械运输和装载,提高生产效率和产量,改善现场作业安全条件,减少伤亡事故发生。
4、加强劳动保护
劳动保护是作业人员的安全保障,大多数采石场只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却缺少全面的劳动保护措施,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多年不年检、不更换,早已失去了保护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作用。采石场经营者应以人为本,注重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为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帽、手套、防护眼镜、防噪耳塞、防尘面罩、安全带等劳动保护用品,设立和加强机械、电器等方面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卫生健康,减少和降低事故发生时对人员造成的伤害。
(二)安全管理对策及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大部分采石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水平不高、方式落后,缺乏安全管理人员。“管生产必须管安全”,采石场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配备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采石场采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安全管理。
2、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
采石场经营者要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强化落实实施,把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工作点和岗位,严格监督检查,奖优罚劣,杜绝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所导致的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3、加强培训和教育
加强培训和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的有效手段。采石场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都要经过培训,并通过考核持证进行安全管理;采石场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如爆破员、机动车辆驾驶员、电工、焊工等也要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作业。另外,采石场负责人要根据生产进度、新设备的使用、新方法、新技术的应用等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对新从业人员和换岗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和教育。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训和教育,逐步提高从业人员的自身素质和安全意识。
4、注重有效的安全投入
采石场经营者往往只注重经济效益,而不注重安全投入,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加之从业人员以农民工居多,安全意识不强、素质不高,忽视对自身安全采取应有的保障,从而埋下事故隐患。有效的安全投入是安全生产的必要保证,采石场经营者必须依法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方面进行相应的资金投入,在培训教育、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标志、隐患治理、工伤保险、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备更新、新工艺、新方法等方面科学、合理地注入有效的安全生产经费。只有满足了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条件,才能确保安全,为经营者创造出更多、更大的经济效益。
5、建立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采石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采石场要制定出内容详细、完备、操作性强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事故模拟演练,教会从业人员掌握自救互助常识,一旦事故发生,从业人员面对险情能够处险不乱,从容不迫地采取正确的自救、互救措施,正确拨打救助电话,及时向负责人报告,尽最大的可能减少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和完善,并经常实施演练,能够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综合素质,增强事故防范能力,为采石场的安全生产从人员素质上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三、小结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除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低、违章操作等以外,主要原因是采石场经营者违章指挥,仍然采用“一面墙”不分台阶扩壶爆破崩落的开采方式,这是造成露天采石场安全条件差,事故多发原因的本质所在。另外,采石场机械化装备水平低,采面下作业人员密集,矿山层层转包,掠夺性开采等也是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采石场经营者在取得经济利益的同时,必须按正规开采设计方案生产,合理、有效的投入安全资金,逐步使生产现场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要以保护和尊重从业人员生命和健康为己任,坚决杜绝和抵制违规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冒险蛮干等现象,逐步建立起采石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既能在经济利益方面取得长足可观的经济效益,又能在安全生产方面确保长期稳定的生产安全,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双利双赢的目的。
第4篇 电力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的思考
引言
2023年3月初,新疆伊犁地区220kv皇林ⅰ、ⅱ线由于发生雪崩灾害,造成5基铁塔损坏严重,造成伊犁电网与新疆主电网分网运行达两个多月。面对受灾范围广、程度深,损失大的严峻形势,新疆有关电力企业坚决贯彻新疆电力公司的应急部署,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按计划提前完成了恢复重建任务,保障了电网的正常运行,履行了应尽的社会责任。
今天,当我们在不可抗拒的灾难面前,在突如其来的事故面前,在宝贵的生命与社会责任面前,不能不引发我们对安全与应急管理的深层次思考。
1.电力安全与应急处理的关系
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永恒的主题,搞好安全生产,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可靠供电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要想向社会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促进企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就要不断强化电力企业的安全。
任何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但在不可预见的灾难和突如其来的事故面前,我们往往显得无可奈何,束手无策,这就要求我们在建设和谐社会,保证电力生产的过程中,需要尽全力做好在紧急状况下的应急管理。电力企业的应急管理就是企业对突发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管理过程中,通过建立必要的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保证设备安全运行,从而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活动。
2.全面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应急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应急预案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和基本内容。
电力企业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从公司到班组、岗位分别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形成体系,互相衔接,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同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相衔接。应急处置方案应做到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清楚,应急管理责任明确,应对措施正确有效,应急响应及时迅速,应急资源准备充分,要将电力应急体系建设纳入企业总体发展规划,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进电力应急组织体系、指挥平台、监测预警、预案体系、培训演练、物资保障、科技支撑等方面建设,提升电力企业综合应急能力。
2.1必须编制应急预案。制订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规范电力生产的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
2.2编制多少应急预案才能符合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电力企业编制应急预案的数量应当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全部内容,以此来有效地控制各种事故、灾难的发生和发展;与此同时,又要与自身的应急能力相适应,这就要结合电力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编制的数量。
2.3电力企业要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编制一些具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
第5篇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与管理
安全生产事关稳定大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也是每一个工程项目施工企业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公路工程施工涉及专业面广、技术要求高,影响因素多。如何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表述笔者的看法。
一、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以保证公路工程项目建成以后以及施工过程中以安全为目的的标准化、科学化的管理。而公路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尤其重要,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分析和控制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建立安全管理系统,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对企业内部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防止发生事故和职业病,避免、减少有关损失。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特点是由公路工程产品特点、技术特点和施工特点决定的。产品特点包括:公路工程产品的固定性、体形庞大、多样性、易损性、社会性。技术特点包括:线长点多、工种复杂、形式多样、特种作业多、作业技术含量低。施工特点包括:施工流动性大,作业场所不可能永久固定。施工受自然环境和外界干扰的影响大。因此,以上特点决定了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具体细致,安全管理要注重协调性。
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主要控制措施
(一)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安全意识,实现安全观念规范化
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的思想意识体系。现代化安全管理理念认为,生产事故的发生虽然有其突发性和偶然性,但事故是可以预测、预防和控制的。“预防为主”是现代化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提高认识,完善安全管理措施,采取科学的施工技术,我们相信,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通过我们的努力,事故都应当可以预防。
(二)建立健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人
安全是与生产过程中的许多环节和条件发生联系并受其制约的,不考虑这些联系和制约关系,只是孤立地从个别环节或在某一局部范围内分析和研究安全保障,是难以奏效的。制定安全保障技术与管理方案,完善公路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保证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能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能落实到人。明确各级部门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责任制原则。
三)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1.依据施工企业的自身特点,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总则》等指导性安全管理文件,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2.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对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应建立相应的《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监督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有毒有害作业管理制度》、《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厂内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等管理制度。
3.对工伤事故应建立《伤亡事故管理制度》、《伤亡事故责任者处理规定》、《职业病报告处理制度》等制度。
4.在安全教育培训方面,应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日常安全教育和考核制度》和《临时性安全教育》等制度等等。
(四) 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考核
在建立了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机构和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后,安全管理措施所要涉及的内容是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公路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施工现场的一线操作人员,都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对作业人员要加强职业培训、教育,使作业人员具有高度的安全责任心,并且要熟悉相应的业务,有熟练的操作技能,具备有关物料、设备、设施、防止工艺参数变动及泄漏等的危险、危害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在紧急情况下能采取正确的应急方法,事故发生时有自救、互救能力。
(五)安全管理的监督与日常检查
安全管理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安全管理措施的动态表现就是监督与检查。通过监督检查,保证本单位各层面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能正常有效地进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证本单位安全设施、安全技术装备能正常发挥作用。
三、结论
公路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企业的方方面面,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只要我们思想重视、措施得力、评价科学、严格管理,就一定能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6篇 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管理办法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保护员工职业安全健康,有效的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
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各车间、处室的安全卫生管理。
2 主题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了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安全卫生环保检查等管理办法。
3 安全卫生教育培训
3.1 职责
3.1.1人力资源处负责组织新员工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办班培训、考试。
3.1.2制造处负责各种安全卫生教育工作。
3.1.3各用人单位负责本单位受教育人员的组织及协调工作,完成员工及本车间教育。
3.2新员工三级安全卫生教育
3.2.1三级安全卫生教育包括厂级、车间(处室)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3.2.2三级安全卫生教育对象,由人力资源处确认签定合同的新进厂员工和代培实习人员。
3.2.3三级安全卫生教育内容
a厂级教育内容包括: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工厂劳动卫生和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工厂安全卫生管理,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
b车间(处室)级教育内容包括:本单位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c班组级教育内容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中安全注意事项,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劳保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防火防盗安全。
3.2.4三级安全卫生教育组织实施
a工厂新招员工、代培实习人员,由人力资源处在分配工作前将人员组织好,通知制造处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厂级教育。
b新招员工、代培实习人员经工厂级教育后接收单位在接收新员工同时,完成车间(处室)和班组(岗位)两级教育。
3.2.5三级安全卫生教育管理
新进厂员工完成三级安全卫生教育后,按工厂、车间(处室)、班组三级认真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由制造处安全管理部门存档,并作为领取劳保护具的依据。
3.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3.3.1工厂特种作业范围
a电工作业
b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c起重和起重机械作业
d厂内机动车辆驾驶
e锅炉、压力容器作业
g根据特种作业基本定义,由省、直辖市政府部门确定的其他作业
3.3.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复训(按cb5306-85执行)取得有效证件后,由人力资源处、制造处登记备案。
3.4专(兼)职安技员的培训
3.4.1专(兼)职安技员的培训由安全管理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学习。
3.4.2学习上级近期颁发的有关文件、条例、专业技术知识,及工厂安全卫生情况。
3.5复工教育:凡长假人员、下岗人员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接受本单位复工安全卫生教育。
4 安全卫生环保检查
4.1 职责
4.1.1制造处负责国家及工厂颁发的有关安全环保法规、法令和制度的贯彻与组织实施,负责安全环保工作的布置、检查、考核工作。
4.1.2各单位主管领导应直接、具体对安全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全面落实。
4.1.3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制造处进行安全卫生环保综合检查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各自专项检查。
4.2 检查形式及内容
4.2.1工厂综合性安全卫生环保检查
安全卫生环保大检查每年四次,四大节假日各一次。
安全卫生环保大检查由主管领导带队制造处、办公室、综合管理处、设备管理处、保卫处、人力资源处、工会等职能部门参加检查。
4.2.2工厂级综合性安全环保大检查内容
a查思想:各单位主管领导是否树立了“安全第一”的思想,是否以对企业、对员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安全环保工作,是否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环保工作。
b查教育:是否对员工经常进行安全环保教育,班前会是否做到了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
c查制度:各单位是否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环保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工厂规章制度,是否做到“先安全,后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d查隐患整改:对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是否按时落实整改。
e查生产现场:员工是否遵循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卫生规定,是否有“三违”行为,本单位的安全环保设施、作业环境是否进行重点控制。
f查组织形式:安全环保管理组织是否健全完善、职责明确。
4.2.3专业性安全环保检查
a专业性安全环保检查由制造处组织,装备保证车间、保卫处按各自专业负责检查。
b专业性检查的内容包括消防、安全防护装置设施、起重机械、动力管线、环保、工业卫生、锅炉、压力容器等。
c专业性安全环保检查每年冬夏季各进行一次。
4.2.4 日常安全环保检查
a安全环保制度,员工遵章守纪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标准的情况。
b安全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
c各种机械、电器、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
d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运输作业的安全运行情况。
e高处作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运输、储存及安全使用情况。
4.3 隐患整改
4.3.1制造处安全检查发现的各种事故隐患,向责任单位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
4.3.2在检查中若发现或各车间(处室)向制造处报告的重大事故隐患,随时可能给工厂财产和员工生命造成危害,制造处对现场要采取临时措施或派人监护,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4.3.3制造处负责将主管领导签署的整改意见通知责任单位和整改单位负责人,落实整改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督促整改,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4.3.4对事故隐患、各单位应按整改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将整改情况反馈到制造处存档;若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在必须采取临时措施的同时,应向制造处说明原因,并同时作出整改计划,报制造处调整整改期。
5 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
5.1 职责
5.1.1企业领导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讨论年度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及审批。
5.1.2年度安全环保项目由各车间(处室)提出申报计划。
5.1.3制造处负责审查、监督、检查安全环保计划的实施和考核。
5.2 技术措施计划范围和内容
5.2.1 安全技术
以预防工伤事故为目的的一切措施,以保护、保险、信号装置以及安全防爆措施。
5.2.2 工业卫生技术
以改善有害员工健康的劳动条件,防止职业病为目的的一切技术措施,并与企业环境保护措施相结合为防尘、防暑、放毒、防噪音、防震等措施。
5.2.3有关保证生产方面
所需要的设施,指企业部分车间劳动环境与劳动条件较为恶劣的场地,所需的沐浴室、更衣室、消毒间、女工卫生间等。
5.2.4 安全教育、宣传、竞赛等
所需的设施主要是安全技术教育教材、图书、仪器、安全技术培训班等所需要的设施。
5.3 申报安全环保项目的要求
5.3.1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或相关要求,对照安全技术等四个方面的具体内容,结合工厂特点,提出申报项目;也可由制造处根据上年度安全管理状态,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改造项目。
5.3.2安措项目申报时,以正规书面形式(a4纸打印),并附安措项目的图纸及有关资料和材料清单。
5.3.3下一年安措项目申报材料于当年10月底前报到制造处,申报材料必须具备详细的可行论证报告。
5.4 安全环保计划的编制与审批
5.4.1年度安全环保计划由制造处编制,每年12月前制造处应将下一年度安全环保项目草案报送主管领导审批。
5.4.2主管领导每年年底前组织有关部门讨论下年度安全环保项目计划草案。
5.5 安全环保计划的执行
5.5.1安全环保计划按月考核,由制造处负责,各项安全环保项目责任单位应严格执行,特殊情况应在计划完成当月提出具体意见,经制造处同意后修改计划完成时间,否则按未按期完成处理。
5.5.2制造处负责检查督促、协调安全环保计划的实施情况。
5.6临时小型安全环保项目
5.6.1临时小型安全环保项目,主要是指生产过程中临时发生的安全隐患整改项目。
5.6.2小型安措项目各单位提出,经制造处核实、签报工厂领导审批
5.7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的完工验收
5.7.1安全环保项目完工后,由设备管理处、制造处组织验收。
5.7.2凡构成固定资产或固定资产增值的安措项目,由设备管理处主持,生产制造处参与,使用单位向装备保证车间点交,项目的资料、图纸由装备保证车间保存。
6 职业卫生管理
6.1 职责
6.1.1制造处负责制定劳动卫生和职业病档案及统计报表制度,开展专[兼]职安全员的业务培训,劳动卫生教育。
6.1.2制造处负责组织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定期体检、复查、治疗、休养,参与劳动能力鉴定。
6.1.3制造处组织会同设备部门、工会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的工业卫生项目落实,掌握职业危害情况,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和完善劳动保护措施。
6.1.4设备部门负责防尘防毒设备检查,纳入月设备完好考核,制造处负责防尘防毒设备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6.2 工作内容
6.2.1制造处、工会等职能部门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职业卫生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
6.2.2制造处按规定不定期检查有害作业规程,对有害作业坚持隔离操作,封闭作业,选择无毒或低毒原材料。
6.2.3制造处负责督促检查职工应按规定佩带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6.2.4有关职能部门对从国外引进的在生产使用中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应同时引进或配备相应的防护设备进行检查,提出可行意见,供有关部门参考执行。
6.2.5有毒有害作业点应按原《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生产环境尘、毒、物理因素布点监测原则》规定,确定尘、毒、物理因素监测点。
6.2.6建立职业危害因素点定期监测制度,监测周期按《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工业劳动卫生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6.2.7开展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技术效果评定,确保其正常运行。
6.2.8人力资源处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就业前健康检查。
6.2.9凡经工业卫生防治部门确诊有职业过敏或患有器质性疾病不能从事有害作业者,经生产制造处备案,由人力资源处给予安排,经确认鉴定为职业病者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根据职业接触有害因素情况,按《职业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规定的有关内容选择项目定期健康检查。
6.2.10建立健全从事接触有害因素及职业病患者健康档案,并进行动态观察,按规定从六个方面认真填写。
7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包括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穿戴、更换、回收和报废等事项的管理。
7.1 职责
7.1.1 制造处职责
7.1.1.1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每月将次月的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申请表报送采购处。涉及全厂员工工作服等劳保用品的,另报计划。
7.1.1.2 对采购回厂的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经制造处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7.1.1.3 指定专人负责,根据人力资源处的《职工到职通知》确认的工种(职务)和员工的不同劳动条件,按照附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审批发放。
7.1.1.4 制造处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处罚现场违反劳保用品使用、穿戴的行为。
7.1.2 采购处职责
7.1.2.1 按照制造处计划,采购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对所购数量、质量负责。
7.1.2.2 采购处遵循货比三家、控制成本的原则采购。
7.1.3仓储处职责
7.1.3.1对采购回厂的劳动防护用品数量清点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
7.1.3.2按照审批的领料单品种、数量准确发放。
7.1.3.3每月清点库存劳保用品数量,交制造处。
7.1.3.4发现劳保用品有数量、质量问题,及时报告。
7.1.4领用单位职责
7.1.4.1根据生产(工作)量,按照使用期限如实开具领料单经制造处审批后,到仓储处劳保仓库领取。
7.1.4.2负责要求本单位员工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的立即纠正。
7.1.4.3各单位领导应经常向员工宣传正确使用和爱护劳动防护用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7.1.4.4对特护用品和工作服建立发放档案,劳保用品不得挪作他用。
7.1.4.5负责对需回收劳保用品的定期回收。
7.2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原则
在生产现场凡属必须保护职工安全和健康的则配发防护用品,劳动条件相同的同类工种发给相同的防护用品,但工种相同而劳动条件不同则发放防护用品的时间不同(见附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
7.3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
7.3.1 从事复合作业的人员,按人力资源处核定的基本工种发给防护用品;兼职从事其他作业的人员,按工种标准发给必备的防护用品。
7.3.2安全帽、安全带、防毒护具、喷沙衣等防护品的发放均按生产环境的需要配发。
7.3.3凡办理长假、待岗或其他原因连续离岗半年以上者,相应延长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
7.3.4加强对防护用品领用的管理,建立职工个人防护用品领用卡和车间(处室)级个人台帐,职工内部调动其劳动防护用品领用卡跟随调动,并长期保存。
7.4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7.4.1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使用保管,因使用保管不当造成损坏、丢失的由本人负责赔偿。
7.4.2员工在生产作业时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7.4.3凡进入生产作业场所披发、长发,必须戴好工作帽或发网。
7.4.4严禁带手套、敞开衣襟、袖口操作旋转机械。
7.4.5高速切屑磨削或颗粒飞溅的场所必须配戴护眼镜。
7.4.6尘毒作业必须配戴防尘口罩或防毒护具。
7.4.7高处作业、非固定支撑面上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系扣在牢固的结构件上方。
7.5工作服发放、使用穿着、回收管理
工作服,是指长袖衬衣裤、短袖衬衣裤、夹克工作服、防寒服,是为了规范管理、树立工厂形象,发给本厂在岗职工和短期合同工使用的劳保用品。
7.5.1职工工作服的管理
7.5.1.1发放。厂属各单位得到发放工作服的通知后,据实统计姓名、型号、规格、数量,按时报制造处。
7.5.1.2领取。各单位得到领取通知后,开具领料单经制造处审批后,到仓储处劳保仓库领取或由仓储处送到各单位。
7.5.1.3使用穿着。工厂发给职工的工作服,不得转让、出借、出售给他人使用。工作服的穿着应端正、规范。着装时,衣扣必须扣齐,禁止漏扣、不扣、袒胸露怀等现象的发生。
7.5.1.4 定期回收。新发放工作服时,由各单位统一全数收集上一次所发同类工作服,交劳保仓库。
7.5.1.5离厂收回。凡是离厂人员,必须将所领工作服全数交到劳保仓库,缺失的照原价赔偿。赔偿金交到财务处,方可办理离厂手续。工作服被盗的,由保卫处或公安机关出具证实被盗的证明可免交。
7.5.2短期合同工工作服的管理
7.5.2.1领取工作服。由用人单位开具领料单到制造处审批后,到财务处交押金(金额临时通知)。领取工作服时,用人单位同时附“领用人员情况表”(明确领用人姓名、班组、领用时间)一式两份,制造处和财务处各一份。
7.5.2.2财务处按审批数量收取押金,经办人在领料单上签字或加盖现金收讫章。
7.5.2.3仓储处凭财务处签字或加盖现金收讫章后的领料单发放工作服。
7.5.2.4短期合同工工作服的穿着、使用、回收与职工相同。
7.5.2.5短期合同工在企业工作满一年后退还押金;因个人原因或被企业除名、辞退、解除合同离厂的不退还押金。
7.6 建档
由制造处、仓储处和领用人单位建立个人工作服领用、回收台帐。
7.7 处理
回收的工作服各单位不得擅自处理,一律交回仓储处,可用的由仓储处妥善保管,供一线职工换用;不能用的由制造处作报废处理。
7.8处罚
在生产现场没穿戴或没正确穿戴所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的,按照重庆潍柴发动机厂《职工奖励、处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处罚。
8 现场安全管理
8.1 职责
8.1.1各车间(处室)负责各自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8.1.2制造处对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整改,并完成检查记录。
8.2 管理内容及要求
8.2.1劳保用品穿戴
a员工在生产施工中必须按操作规程要求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b凡进入生产作业场所披发、长发,必须戴好工作帽或发网。
c严禁带手套、散开衣襟、袖口操作维修旋转机床或设备。
d高速切屑磨削或颗粒飞溅的场所必须配戴防护眼镜。
e尘毒作业必须配戴防尘口罩或防毒护具。
8.2.2 作业人员
a从事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后独立上岗。
b厂区内非吸烟点严禁吸烟。
c严禁酒后上岗、干私活
d高处作业非固定支撑面上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系扣在牢固的结构件上方,禁止任意扔物。
e禁止在没有防护措施的上、下同一垂直面内同时作业。
8.2.3 指挥人员
a各级现场生产指挥人员应执行工厂安全卫生管理规定,对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应积极采取措施整改。
b严禁违章指挥,无知和蛮干等不安全行为。
c遇有复杂的安全技术问题、危险作业现场,应通知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协商,制定安全措施后作业。
8.2.4 文明作业
a作业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凉鞋和背心短裤。
b严禁嬉戏打闹,离岗和睡觉。
c工件、材料、工具摆放整齐平稳,不占用安全通道,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d生产现场使用的工装、型板、待加工工件等要摆放稳妥,高度不超过1.5米。
8.3 工具、设备
8.3.1手持电动、风动工具。
a防护罩盖或手柄完好无损。
b电动工具开关无失灵、缺损、破裂、插头无破损,规格相符。
c电缆应采用橡胶套软线,无缺损、破裂、接头。
d装夹砂轮应使用专用工具,必须符合要求。
8.3.2起重机械设备
a各种吊索卡具在使用前要详细检查,凡有变形、扭曲或严重磨损等不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b起重吊索具应挂放整齐,无乱仍乱放的现象。
c起重机械各传动机构、制动装置、限位装置可靠灵敏。
8.3.3电气设备
a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具有良好的绝缘,电气设备必须具有可靠的保护接地或接零。
b电网接地系统可靠,接地电阻符合要求,有定期检查测试记录。
c临时电源线路必须选用绝缘良好的导线,敷设高架有明显的标志,地面敷设时穿管保护。
8.3.4电焊机、气割工具、电焊工具
a电焊机必须装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线。
b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电焊机的接线处有屏护罩。
c每台应有单独的开关控制,不得几台共用一个开关,不用时断开电源。
d电焊机应防止潮湿、日晒和雨淋等。
e气割、焊具应完好,无漏气,使用完后关闭气源。
f氧气和乙炔胶管不能混用,氧气为红色胶管。在新胶管使用前应吸除内部的灰尘。
8.3.5 机加设备
a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应保持完好与设备运转联锁。
b操作人员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做到“三好”“四会”严禁超负荷运行。
8.3.6 机动车辆
a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严禁无证驾驶。
b驾驶车辆时必须思想集中,严禁酒后、超速等驾驶。
c进入厂门、车间、库房限速5km/h.
d车辆载物必须平稳、固定牢固,严禁超载运输。
9 工伤事故管理
9.1职责
9.1.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或直接报告制造处和工厂领导。
9.1.2制造处和工厂负责人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上报。
9.1.3发生事故单位应快速组织救护,保护现场。
9.2 工伤认定
9.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9.2.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的事故伤害。
9.2.3 患职业病
9.2.4《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9.3 事故报告和处理原则
9.3.1发生事故由事故单位在24小时内报告制造处,凡重伤以上事故必须立即报告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9.3.2对伤者的救护应及时有效。
9.3.3事故单位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一式两份,制造处和责任单位各留存一份长期保存。
9.3.4重伤以上事故,根据伤者医疗终结由单位和伤者本人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经过报告,报制造处留存。
9.4 事故调查
9.4.1轻伤、轻微伤制造处会同责任单位进行调查,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9.4.2重伤事故由主管领导或指定人员组织制造处、人力资源处、工会、纪委等部门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9.4.3死亡事故由主管领导会同地方有关政府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9.4.4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部门和个人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9.5 调查组成员的条件
9.5.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9.5.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9.6事故调查组职责
9.6.1查明事故原因和防范措施及建议。
9.6.2确定事故责任者。
9.6.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9.6.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9.7事故调查组的工作任务
9.7.1现场物证的收集
a收集现场破损的部件、破片、残留物并贴上标签,注明地点。
b收集的物件必须保护原样,不准冲洗与涂擦。
9.7.2与事故有关材料的收集
a受伤者的年龄、姓名、工种、安全教育情况等。
b出事当天伤者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作业位置等。
c受伤者过去的事故记录
d与事故发生的有关事项的收集。
9.7.3现场材料的收集
a现场目击者的材料。
b事故现场状况(事故现场全貌、事故现场图、现场照片、录像等)。
9.7.4召开调查分析会,查明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提出防范措施。
9.7.5写出调查报告。
9.8 伤亡事故的分析
9.8.1事故调查组将收集到的材料进行整理,逐一排队进行分析。
9.8.2分析范围
a受伤部位
b受伤性质
c事故起因物
d事故致害物
e伤害方式
f不安全状态
g不安全行为
9.8.3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9.8.4分清事故的责任
9.8.5制定防范措施
9.9 事故的处理
9.9.1事故调查组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事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9.9.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发现隐患危险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至造成伤亡事故的,由工厂主管部门或者工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9.3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材料的,按照国家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和直接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够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9.4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在九十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百八十日,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公布处理结果。
10 女工特殊保护
10.1 职责
10.1.1厂医院、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业务指导。
10.1.2工会对整个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10.2 工作内容
10.2.1各单位应对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女职工给予劳动保护,并确定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工作人员。
10.2.2工厂应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加强劳动保护,通过技术改造、工艺改进、设备更新等各种途径改善劳动条件。
10.2.3从事有毒、有害岗位的女职工,在有特殊生理机能变化时应给予适当的照顾,尤其在发现怀孕,应立即调离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直至婴儿断奶后再回原岗位。
10.2.4对孕期和有两次自然流产史又无子女的女职工,应暂时调离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流产的作业岗位。
10.2.5对经期女职工应当给予适当休息,经期不得从事装卸、搬运等重体力劳动或低温、冷水、野外工作等。
10.2.6哺乳不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45分钟,多胞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45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
1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11.1 职责
11.1.1制造处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检查监督。
11.1.2制造处、质量处负责危险化学品贮存管理。
11.1.3使用单位负责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过程管理。
11.2工作内容
11.2.1制造处是危险化学品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实施检查监督。
11.2.2采购生产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应按公安部门的危险化学品审批手续统一归口采购。
11.2.3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应由相关知识的人员押运、交接、验收办理相应手续。
11.2.4剧毒危险化学品应集中存放在一级库内,单独存放,双人双锁保管。
11.2.5各类危险化学品应标明名称、性能、消防方法等应急安全保护措施。
11.2.6易挥发且相互易发生剧烈化学反应的物品,不能同柜或同库存放。
11.2.7贮存单位发放危险化学品必须建立发放记录台帐,记录品名、数量、发放日期、领取人必须签名。
11.2.8剧毒化学危险品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责任制,加强防范措施。对剧毒化学危险品的使用情况要填写原始记录备查。
11.2.9危险化学品库必须有明显的防火标志足够的消防器材,区域内严禁明火,电气设备的开关不得装设在化学危险品库内。
11.2.10危险化学品库保管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库内。
12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12.1职责
12.1.1设备管理处负责起重机械的技术、鉴定、维修、保养、更新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检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存相关技术资料挡案。
12.1.2制造处负责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及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复训、取证工作。
12.1.3各车间(处室)负责起重机的日常管理及维护,解决查出的隐患及问题。
12.2起重机械的购置
12.2.1工厂购置起重机必须在质检部门认可,发给合格证的专业制造厂选购,起重机的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完整,并有产品合格证。
12.2.2在起重机的明显部位应有包括起重机名称、型号、额定起重能力、制造厂名、出厂日期和其他所需参数等内容的固定金属标牌。
12.2.3设备部门必须对各单位使用的起重机械、重要的专用辅具建立包括起重机出厂技术文件、安装后的位置、起用时间、维修、检查和实验等记录。
12.2.4起重机械的性能不得任意改变,使用单位若确需改变其性能,需制定详细的工艺技术方案,提交设备能源处批准后方可施工。完工后经设备能源处进行技术鉴定、认可,方可启用。
12.3起重机械的要求
12.3.1起重机械的电气设备应当符合电气安全的要求,各种电器安全保护装置应符合gb6067--85的设计要求,起重机应设有响铃等信号装置。
12.3.2起重机的卷扬、行车、旋转和变幅等机构必须装有可靠的制动器。
12.3.3各种起重机的梯子、平台、走台和桥式起重机的梁连都应设有不低于1050mm的防护栏杆,各传动装置的危险部位应设有防护罩和防护栏杆。
12.3.4电动起重机必须装有卷扬限制和行程限制器,卷扬限制器应使用滑轮在上升到离卷扬极限300mm以前时自动停止。行程限制器应使起重机在驶近轨道末端或同一轨道上其它起重机靠近时,或在悬臂转到最大角度自动停止。在轨道上转动的电动起重机,都必须在轨道终端设置末端立柱和缓冲器,这种安全限制器禁止当作刹车用。
12.3.5电动起重机的金属构架、轨道以及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或其他不带电的金属部分,都必须有保护性接地。
12.3.6桥式起重机和门式起重机由司机室登上桥架的仓门,应设有联锁保护器。当门打开时起重机联锁断电保护。
12.3.7桥式起重机和其他供电滑线的悬臂起重机,供电主滑线应在非导电接触面涂红色油漆,装设带电的指示灯。
12.3.8起重机的各主要零部件如:吊钩、钢丝绳、卷筒、滑轮、制动器、制动轮等,均应有制造单位的合格证。
12.4 起重机械的操作
12.4.1起重机应由专职司机或使用人,机修人员、专人负责日常检查保养,执行交接班制度。
12.4.2起重司机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行车驾驶起重作业。
12.4.3学徒的实习培训驾驶期为半年,在实习培训期间应当指派正式司机随机教练,不准单独操作。单位新培训行车司机,必须报告人力资源处、制造处备案。
12.4.4每班使用前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检查、试吊等工作。
12.4.5起重机的指挥人员应统一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指挥动作明确,司机听从一名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操作,但任何人发出的停车信号司机都应立即停车。
12.4.6起重机吊运的重物应捆缚吊挂牢固平稳,吊运带有锋口利角的重物时垫好衬垫,吊运时应先吊离地面500mm试吊,证实吊挂牢靠、制动性能良好和起重机平稳后,再继续起吊。
12.4.7起重机在吊物运行过程中,一般应走安全通道,禁止吊物从人头上越过,禁止在吊物上站人,禁止对吊挂着的物体进行加工,不准吊着物体长时间停留,如遇特殊情况时吊物周围应设有明显警示标志,必要时应派专人监护。起重机在吊着物件时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12.4.8当起重机运行时,禁止人员从事检修工作,禁止从一台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起重机上。除停车检修外,禁止在桥式起重机的轨道上站立或行走。
12.4.9悬臂起重机、汽车起重机等工作时,其悬臂所及区域内禁止有人,任何情况下吊臂不得站人。
12.4.10起重机的工作地点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吊运通道应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等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吊运中发生碰撞。
12.4.11起重机使用应建立设备的保养、检查、维修制度。
13 气瓶安全管理
13.1 职责
13.1.1采购处负责生产中使用的气瓶质量、技术状态。
13.1.2制造处对气瓶的安全使用负监督管理责任。
13.1.3现场使用的气瓶、库存气瓶和运输中气瓶的安全,分别由直接使用者、保管者和运输者各自负责。
13.2 气瓶采购
13.2.1采购处根据生产需要进行采购,采购的气瓶应与国家标准的规定相符,安全附件齐全。
13.3气瓶运输
13.3.1汽车运输应有相应的资格,安全标识明显。
13.3.2必须配带好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13.3.3吊装时严禁使用钢绳和链绳直接捆绑吊运。
13.3.4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不得与油脂同车运输。
13.3.5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过车厢高度,且不得超过五层。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13.3.6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暴晒。
13.3.7溶解乙炔瓶不应长途运输。
13.4气瓶储存的一般原则
13.4.1气瓶储存应置于专用仓库,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13.4.2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13.4.3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放置,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和灭火器材。
13.4.4气瓶放置应整齐,配带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且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横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过五层。
13.4.5对于使用乙炔气瓶的现场,储存不得超过三十立方米(相当于5瓶)。严禁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物同室储存,并不得储存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13.5气瓶使用
13.5.1使用前应对钢印标记、颜色标记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不准使用。
13.5.2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距离不小于10米(高空作业时此距离为地面的垂直投影距离)。
13.5.3气瓶使用中直立放置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乙炔气瓶严禁卧放使用。
13.5.4气瓶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或有放射性射线源的场所使用。
13.5.6气瓶严禁敲击、碰撞,严禁在瓶体上引弧,严禁将乙炔气瓶放置在电绝缘体上使用。
13.5.7气瓶应防止暴晒或烘烤。
13.5.8移动作业时应采取小车搬运,气瓶固定牢固,气瓶间应采用木板等非金属材料垫放,防止相互碰撞。
13.5.9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永久气体气瓶和乙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
13.5.10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泄漏应及时处理,严禁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
13.5.11气瓶出口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乙炔气的放气压不得超过0.15mpa。
14 重大危险源管理
14.1 职责
14.1.1制造处负责重大危险管理情况的监督考核。
14.1.2各危险源责任单位负责危险源的日常管理。
14.1.3责任单位负责危险源操作人员培训,以及对危险源的监督检查。
14.2 重大危险源管理
14.2.1重大危险源确定:用定性安全评价法确定危险系数,根据工厂情况确定。
14.2.2被确定为重大危险源的责任单位应明确车间(处室)、班组两级责任人,制定日常管理措施。
14.2.3制造处每月对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考核,提出意见。
14.3 变配电站
14.3.1变配电站的门窗、排风扇洞口等应装设网孔小于10×10mm的金属网。电缆沟、隧道、进户套等应有防小动物和防水措施,应有可靠的避雷装置。
14.3.2各种安全用具应完好可靠,绝缘手套、绝缘靴存放在温度适当无酸、碱、油的地方,绝缘棒等应垂直存放在木架上,不得与墙壁接触,有定期检测资料和检验标记。
14.3.3变配电站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14.3.4非变配电站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出变配电站时,均应填写“进出登记簿”。
14.3.5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时交接人员应详细交清当班电力系统进行状况以及需要说明的情况,接班人员应检查值巡检等工作记录,并清点工作用具。
14.3.6变配电工作人员应遵守《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有关规定。
14.3.7变配电站应配备两组消防器材。
14.4油库安全管理
14.4.1保卫处负责油库防火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
14.4.2油库应有明显的禁火标志,严禁带入火种,严禁在防火间距范围内进行明火作业。
14.4.3库房内的照明线路及电动设备等装置必须符合防爆规定,开关设在室外。
14.4.4储存室应有可靠的避雷装置库内干燥杂草应及时清除。
14.4.5各油罐上的呼吸阀每月检查两次并有记录,各放油阀门随开随关。
14.4.6因工作需要进出油库均需填写“进出登记簿”。
14.4.7油库应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保证可靠性。
14.5木工房安全管理
14.5.1木工房的一切活动应遵守《木工、木模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各种规定、设备的操作管理。
14.5.2保持木工房内通道畅通,支承平稳,圆木要加防滚动楔。
14.5.3铁钉不得散布在生产现场,拆卸的木料堆放要规范,不得有倒立的钉子。
14.5.4定期检查灭火器材设施的有效性。
14.6气体仓库安全管理
14.6.1气体仓库应有明显的禁火标志,严禁带入火种。
14.6.2仓库内照明线路及照明灯具必须符合防爆规定,开关应设在室外。
14.6.3仓库建筑有可靠的避雷装置,室内应保持通风良好。
14.6.4盛装互相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体的气瓶,应分别储存在不同室的单室内。
14.6.5储存氧气、氢气可燃性气体瓶,周围10米以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
14.6.6气瓶应立放整齐,设有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防止跌倒,并留有适当的通道。
15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15.1 职责
15.1.1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与管理。
15.1.2危险作业施工单位负责提出危险作业申请单。
15.2作业范围及审批
15.2.1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品的禁火区进行明火作业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施工单位领导和保卫处审批,并对施工场所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施工。
15.2.2凡在三级(15--30米)及其以上高空作业,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施工单位领导和制造处审批,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15.2.3高处作业按《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15.2.4需安装使用临时线路单位,应向装备保证车间提出申请,经施工单位领导和装备保证车间审核,由持证专业电工按安全用电规程(架空、接地、挂警示标志等),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6 外来人员及外包工程队安全管理
16.1 职责
16.1.1外包工程队的使用单位负责外包工程队的资格审查,负责与工程队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16.1.2使用单位负责工程队及外来人员安全教育、日常安全、环境管理。
16.2工作内容
16.2.1凡进入工厂作业的外包工程队必须经使用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16.2.2工程队及外来人员必须遵守工厂各项安全卫生、环境管理制度。
16.2.3外包工程队人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中对年龄、身体状况、素质的规定,特殊工种人员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16.2.4外包工程队必须参加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16.2.5外包工上岗必须接受用人单位的岗前教育,方可上岗作业。
16.2.6外包工程队应指派专人负责安全、环保工作,50人以上的外包工程队必须设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作业安全环境检查,消除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和纠正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做到“三不伤害”。
16.2.7外包工程队及外来人员应自觉接受工厂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安全、环境隐患。
16.2.8工厂内施工的工程队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污染事故后要保护现场,积极组织抢救和配合调查,任何人员不得破坏现场。
16.2.9与外包工程队的签约记录和其他安全协议由用工单位保存至该工程队结帐离厂时止。
第7篇 煤矿生产与安全管理
煤炭,作为全球战略性能源,在过去和将来相当长的时间内,将始终占据主导地位。近几年来,随着国家、世界范围对煤炭资源需求的增加,小业主、大规模的违法开采,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盲目性作业的结果,为煤炭生产加上了一个不光彩的同义语:矿难。
有关资料显示,中国目前煤炭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死亡率却占全球煤矿的百分之八十。仅2005年3月19日至11月28日的9个月时间里,列入国家重大安全事故目录中的七起重大煤矿事故共造成483人罹难。而大量没有报道出来的,或者暴露出来没有列入重大安全事故目录的,所有这些煤矿事故造成的罹难人数绝对不止千人之多。官商勾结、官官勾结、商商勾结,以及各种利益关系的盘根错节是这些重特大事故不断发生的症结所在。把2005年定为中国的“煤矿事故年”,以警醒那些还在钻营的人们,对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有着极其深远的意义。
相对而言,山东的煤矿安全形势还是受到人们普遍看好的。但零打碎敲事故的发生,也不能不引起煤矿企业、乃至各级管理人员的重视。
2006年,某矿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统计了1976年至2005年矿井典型事故案例19起 (见附表)。
某矿事故典型案例统计表
时 间 | 事故经过 | 事故类型 | 伤亡人数 | 直接原因 | 间接原因 |
1959年02月11日 | 移溜头回柱冒顶 | 顶板 | 4 | 违章回柱 | 支护质量差 |
1959年12月27日 | 上山无照明触电 | 机电 | 1 | 巷道内电缆漏电 | 个人行为不规范 |
1976年12月17日 | 机道支护运输机运行 | 机械 | 1 | 司机无信号启动 | 违规进机道 |
1978年04月15日 | 单人近距回柱冒顶 | 顶板 | 1 | 违背程序,不先支后回 | 无人监护,支护质量差 |
1979年08月07日 | 进入平巷运输机道,冒顶 | 顶板 | 1 | 违章进入运输机 | 人行道不畅通,支护质量差 |
1980年05月15日 | 震顶支柱水平销飞出 | 打击 | 1 | 不按规程支柱 | 无防飞销,支护质量差 |
1984年03月28日 | 攉煤工掉入运输机挤伤 | 机械 | 1 | 冒险蛮干,违章操作 | 运输机违规运行 |
1986年09月14日 | 把钩工摘钩被运行机车挤伤 | 运输 | 1 | 违章摘钩 | 习惯性违章 |
1998年04月27日 | 工作面垮面40米 | 顶板 | 支护强度不足 | 工作面无支护设计 | |
1999年06月14日 | 矿车底弯道掉道挤伤 | 运输 | 1 | 松车速度快 | 违章进入车场 |
1989年09月25日 | 放炮飞矸伤人 | 通防 | 1 | 违章短母线放炮 | 习惯性违章 |
1994年02月16日 | 撞开风门击伤行人 | 运输 | 1 | 违章电瓶车撞风门 | 习惯性违章 |
1999年10月10日 | 采煤机滚筒挤伤检修工 | 机械 | 1 | 不按规定程序检修 | 习惯性违章 |
2000年08月04日 | 给煤机水炭涌出埋人 | 机电 | 1 | 违章进入给煤机下出口 | 不按程序处理煤仓事故 |
2000年12月25日 | 轨道上山人行车辗伤 | 运输 | 1 | 违章扒车 | 习惯性违章 |
2001年06月07日 | 乘坐采区皮带坠入下煤仓 | 运输 | 1 | 违章乘坐采区皮带 | 习惯性违章 |
2002年12月05日 | 处理哑炮片帮矸石坠落 | 顶板 | 1 | 不按程序检查哑炮 | 爆破工联炮质量差 |
2004年02月19日 | 平巷人行车翻车辗伤 | 运输 | 1 | 调度员误操作调车信号 | 违章进入机车运行通道 |
2005年08月16日 | 综采支架护帮板击伤 | 机械 | 1 | 维修工误操作支架 | 自主保安意识差 |
第8篇 安全生产与管理三要素
【摘要】 兴化市供电局为了在职工中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在多年的安全生产实践中,总结出安全生产与管理的'三要素',如安全'三点',警言'三句'等37个方面的'三字经',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关键词】 安全生产 管理 '三要素'
近几年来,江苏省兴化市供电公司大力开展安全文明建设,在职工中树立了'没有消除不了的隐患,没有避免不了的事故'的安全理念,在安全生产实践中,归纳出安全生产与管理'三字经'在职工中广泛宣传,从而在全系统形成了'人人事事保安全'的安全氛围。
(1) 安全'三点':
①坚决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任何企业都要努力提高经济效益,但是必须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要防止一切麻痹松懈的思想和骄傲自满的情绪,特别是电力部门及其企业更要重视安全。
②认真完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且坚决贯彻执行,改变那种纪律松驰、管理不严、有章不循的情况,对责任事故要严肃追查责任者,从严处理。
③提高政治警惕,严防政治破坏,各级政法部门要严厉打击破坏安全生产的犯罪活动,依法从严惩处。
(2) 警言'三句':
①隐患险于明火;
②防范胜于救灾;
③责任重于泰山。
(3) 安全生产的'三要素':
①人;②设备;③管理。
(4) 安全管理与考核的'三级控制':
①个人班组控制违章和异常;
②车间单位控制障碍和轻伤;
③全公司控制重伤和死亡。
(5) 执行工作票中的'三种人':
①工作票签发人;
②工作许可人;
③工作负责人。
(6) 习惯性违章的'三违'现象:
①违章作业;
②违反劳动纪律;
③违章指挥。
(7) 反'三违'的'三铁'手段:
①铁的面孔;
②铁的手腕;
③铁的意志。
(8) '三无'活动:
①无违章;
②无违纪;
③无事故。
(9) '三常'工作:
①常念安全经;
②常吹安全风;
③常敲安全钟。
(10) 正常安全工作的'三会':
①安全生产会;
②月度安全例会;
③事故分析会。
(11) 从事大型检修工作的'三措':
①组织措施;
②安全措施;
③技术措施。
(12) 从事电气工作的'三制':
①工作票制;
②工作许可制;
③工作间断、转移、恢复送电制。
(13) '三级'教育的'三个重要内容':
①安全知识;
②安全规程;
③安全规章制度。
(14) 从事安全工作具体的'三带':
①带安全帽;
②带静电报警表;
③带双控保险绳。
(15) 处理各类事故要求做到的'三不放过':
①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②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③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16) 处理好安全与其它'三个'方面的关系:
①安全与改革发展的关系;
②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③安全与质量和速度的关系。
(17) 对工程要经过的'三级验收':
①中间验收;
②自我验收;
③竣工验收。
(18) 对安全工作的'三查'方式:
①自查;
②互查;
③抽查。
(19) 习惯性违章的'三个'危害:
①习惯养成不易矫正,长此以往,必酿大祸;
②承袭不良的作业传统,侥幸过关,还以为是经验,产生麻痹松懈思想,使本来就很薄弱的安全防线不攻自破,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③习惯性的做法易被人接受,从而使违章面不断扩大,造成恶性循环。
(20) 安全保证体系中的'三级'保护:
①个人保班组;
②班组保车间;
③车间保全局。
(21) 设备缺陷按其严重程度分为'三类':
①一般缺陷(指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可列入年、季度检修计划中消除);
②重大缺陷(指严重程度比较重大,但设备仍可短期继续安全运行的缺陷,但消除前应加强监视);
③紧急缺陷(指严重程度已使设备不能继续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缺陷,必须尽快消除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
(22) 检修人员的'三熟'(应知):
①熟悉设备的系统和基本原理;
②熟悉检修工艺、质量和运行知识;
③熟悉本岗位的规程和制度。
(23) 检修人员的'三能'(应会):
①能熟练地进行本工种的修理工作和排除故障;
②能看懂图纸和绘制简单的加工图;
③能掌握一般的钳工工艺和常用材料的性能。
(24) 安全生产的'三保'原则:
①保电网;
②保人身;
③保设备。
(25)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进行的'三交':
①交任务;
②交技术;
③交安全。
(26) 防断电保护事故的'三误':
①误接线;
②误整定;
③误碰。
(27) 企业发生各类事故结果的'三害':
①害自己;
②害他人;
③害集体和国家。
(28) 检修质量必须做到'三个严格':
①严格执行检修工艺;
②严格执行检修标准;
③严格执行检修质量要求。
(29) 运行值班人员必须做到的'三准':
①准时交接班;
②准点抄表;
③准确记录。
(30) 巡视设备时必须做到'三细':
①细看;
②细听;
③细查。
(31) 运行值班人员的'三严禁':
①严禁班前及当班饮酒;
②严禁生产场所吸游烟;
③严禁当班睡觉。
(32) 运行工人的'三熟':
①熟悉设备、系统和基本原理;
②熟悉操作和事故处理;
③熟悉本岗位的规程和制度。
(33) 运行工人的'三能':
①能正确地进行操作和分析运行状况;
②能及时发现故障和排除故障;
③能掌握一般的维修技能。
(34) 安全管理工作的'三到位':
①思想教育到位;
②组织管理到位;
③制度措施到位。
(35) 安全管理工作控制过程的'三要素':
①确立控制标准;
②衡量偏差信息;
③监定偏差和采取纠偏措施。
(36) 检修现场必须做到'三整齐':
①检修现场拆下的零部件排放整齐;
②检修机具摆放整齐;
③材料、备品备件堆放整齐。
(37) 供电职工的'三字'工作作风:
①严;②细;③实。
第9篇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管理办法
为了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规范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管理工作,消除和减少职业伤害,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依据公司《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的制订必须按照国家颁发的劳动保护法令和行业部门发布的劳动保护规定或标准为依据;应在危险因素辨识、评价的基础上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可行、先进科学的原则,必须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危害因素的种类、数量和危害程度的大小作为编制内容,注重措施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各项目总工是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编制的责任人,工程技术部门为安全技术编制、管理的责任单位。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编制依据: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施工环境资料、设计文件、安全及环保防护设施标准、施工技术规程、安全(环保)技术规程。
在编写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时,首先应对危险因素、环境因素进行辨识,在辨识评价的基础上,对人、机、料、法、环五个环节可能造成安全、环境和职业危害事故的相应因素采取技术手段进行控制。
符合性和充分性原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必须符合现行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必须以满足安全环保管理工作需要为前提。
必要性和可行性原则:必要性就是要在对施工项目进行风险评价的基础上确定出重大危险因素、环境因素的风险程度,为减少和防止风险而应采取的相应安全环保技术措施。
可行性就是在满足安全环保管理工作需要的前提下,结合现有的施工能力、施工机械、人员素质情况制定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
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就是要做到安全环保技术措施的对象明确、目的清楚、简单明了、易于操作。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各项目在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措施的同时,应编制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简介:简要介绍安全技术措施要解决的对象;
2.编制依据:技术文件、标准、合同;
3.技术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方法、工作流程和资源配置。
4.注意事项: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5.检查、验收标准。
第七条 下列单项工程施工(作业)时,必须单独编制安全(环保)技术措施:
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项目
1.水上水下工程施工;
2.高处临空、临水施工工程,高边坡施工工程;
3.两层以上交叉作业、系统性电气作业、起重吊装作业;
4.大型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运输、大型施工设备安装与拆除工程;
5.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使用;
6.预防自然灾害(防泥石流、防台风、防雷击、防地震、防暑降温、防冻、防寒、防滑等)的措施;
7.其它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程项目。
上述工程施工(作业)编制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必须报分局技术质量部审核备案。
编制前的准备工作
1.收集施工项目所处的施工环境资料、工程图纸、设计文件、合同文件等,并开展查勘现场。
2.收集有关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工艺、同类技术文件。
3.开展危险因素辨识、确定评价资料。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1.根据工程情况、工期要求、现场环境开展平面规划。对具有危险性的临时设施按有关规定进行布置并明确标识。
2.现场勘察,确定影响作业安全的环境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危险因素。
第10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与管理知识巩固和提高
第一节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要求
一、 化工生产安全操作管理要求
(一)生产岗位安全操作管理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工艺技术规程,遵守工艺纪律,做到“平稳运行”。
2、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控制溢料和漏料,严防“跑、冒、滴、漏”。
4、不得随便拆除安全附件和安全连锁装置,不准随意切断声、光报警等信号。
5、正确穿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6、严格安全纪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动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
7、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应先处理后报告。
二、开车安全操作管理要求
1、正常开车执行岗位操作法。
2、较大系统开车必须编制开车方案(包括应急事故救援预案),并严格执行。
3、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装置开车,相关部门人员应到现场。消防车、救护车处于备防状态;
4、开车过程应严格按照开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严格遵守升降温、升降压和减负荷的幅度要求;
5、开车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艺的变化和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应终止开车,严禁强行开车。
6、开车过程中应保持与有关岗位和部门之间的联络。
7、必要时停止一切检修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开车现场。
三、停车安全操作管理要求:
1、正常停车按岗位操作法执行。
2、较大系统停车必须编制停车方案,并严格按方案中的步骤执行。
3、系统降压、降温必须按要求的幅度并按先高压后低压的顺序进行。
4、大型传动设备的停车,必须先停主机,后停辅机。
5、设备卸压时,应对周围环境进行检查确认,要注意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化品的排放和扩散,防止造成事故。
6、冬季停车后,要采取防冻保温措施,注意低位、死角及水、蒸汽管线、阀门、疏水器和保温伴管的情况,防止冻坏设备。
四、紧急处理管理要求
1、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必须先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避免人员伤亡,并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
2、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步骤紧急停车。
3、发生停电、停水、停汽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系统超温、超压、跑料及机电设备的损坏。
4、发生爆炸、着火、大量泄漏等事故时,应首先切断气(物料)源,同时迅速通知相关岗位采取措施,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二、关键装置安全管理要求
目的:为了避免发生重大、特大生产事故,保障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
要求:1、制定管理制度,原则是对其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和监控。
2、在进行全面安全评价的基础上,确定关进装置要害部位、并建档、备案。
3、按其危险程度分级管理和监控。
4、职能部门的监控要求。定期进行专业安全检查。
1)各项工艺指标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和“工艺卡片”的要求,不得“三超”。
2)各类动、净设备必须达到完好标准,静密封点泄漏率小于规定指标。
3)仪表管理符合有关规定,完好率、使用率及自控率均达到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执行“联锁摘除规定”
4)各类安全设施、消防设备等按照规定配备齐全,灵敏好用,符合有关规程的要求;消防通道保持畅通。
5、关键装置所在车间应确定关键部位的安全监控危险点,必要时,应绘制危险危险点分布图。
6、班组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应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
7、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8、设置关键装置专职安全工程师。
9、必须制定和完善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各种应急处理预案,并及时修订、补充在有关操作规程中。定期进行处理预案的实际演练。
三、生产要害岗位管理要求
1、易燃易爆、危险性较大的岗位,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的仓库;贵重机械、精密仪器场所,以及生产过程中具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岗位,都属于生产要害岗位。
2、要害岗位应由保卫(防火)、安全和生产技术部门共同认定,经厂长(主任)审批,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3、要害岗位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安全意识和较好的技术素质。
4、编制要害岗位毒物信息卡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习,提高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
5、应建立健全严格的要害岗位管理制度。
6、要害岗位施工、检修时必须编制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到安全部门备案。施工、检修现场要设监护人,做好安全监护工作。
四、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检修安全要求包括检修前、检修作业中、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1、检修前:
1)外来施工单位应有国家规定的资质;
2)签订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3)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明确安全技术措施,检修项目负责人。
4)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安全规章制度;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5)现场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6)进行检修方案交底;
7)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
8)涉及高处、动火、冻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办理作业证。
9)办理临时用电手续;
10)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交出;
11)检修负责人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
12)检修作用用的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点保护装置。
13)被检修设备电器电源要断电,并在开关处设置安全标志牌或加锁;
14)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要安排专人检查,保证完好;
15)梯子、栏杆、平台、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16)有腐蚀性介质的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17)对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18)清理干净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
19)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20)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2、检修中:
1)参加人员按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
2)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4)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6)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职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作业。
3、检修结束后:
1)拆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实施引刚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2)所用的工器具、临时电源、照明设施应及时撤离现场;
3)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第二节 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包装及废弃物处理安全管理要求
一、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管理要求:
1、国家: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实行审批制度;
2、危化品储存企业应当具备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规划和布局的要求;
2)符合国家标准的作业场所、设施设备或者储存方式;
3)储存设施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规定;
4)有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5)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条件;
3、储存企业应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4、危化品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场所与相关居住区域的距离符合国家规定;
5、新建、改建、扩建储存危化品的项目应当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评价;
6、储存单位应当根据危化品的种类、性质在储存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并按国家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7、企业应选择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的单位,对本单位的储存装置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
8、储存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保证其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9、储存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剧毒物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是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以防被盗、丢失或误售、误用;否则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10、危化品储存方式、方法与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并由专人管理。
11、危化品专用仓库应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并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定期检测、检验。
12、储存危化品的企业转、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的有效措施,不得留有事故隐患。
13、公众发现无主危化品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或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二、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要求;
1、运输实行许可制度;
2、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对驾驶员、押运员等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并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3、运输车辆的安全技术条件应符合国家标准及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测检验,悬挂或者喷涂警示标志。
4、运输、装卸时应根据危化品危险特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5、通过道路运输的,托运人应依法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
6、运输车辆严禁超装、超载。
7、配备押运人员,保证处于监管状态;
8、托运人应向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9、在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押运人员、驾驶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
10、内河、水域运输的,应依法取得运输资质的水运企业承运,并办理相关手续,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11、托运人应向承运人说明危化品的品名、数量、危险特性、应急措施等情况,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的标志标记;
1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邮寄或邮件内夹带危化品。
13、通过铁路、航空运输的,依照有关铁路、航空运输的规定执行。
三、危化品包装安全管理要求:
1、运输包装应结构合理,并具有足够强度,防护性能好。
2、运输包装应质量良好。
3、包装与内装物直接接触部门,必要时应有内涂层或进行防护处理;
4、内容器应予固定。
5、盛装液体的容器,应能经受在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
6、包装封口应采用严密封口,液密封口或气密封口;
7、盛装需浸湿或加有稳定剂的物质是,容器封闭形式应能有效地保证内装液体的百分比。
8、有降压装置时,其排气设置不应造成危险和环境污染;
9、复合包装的内容器和外包装应紧密贴合。
10、盛装爆炸品包装的附加要求:
11、危险货物包装产品出厂前必须通过性能试验,各项指标符合相应标准。
12、常用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的组合型式、代号、限制质量扥工业应符合该标准的规定;
13、质检部门应当对危化品的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进行定期的或者不定期的检查。
四、处置废弃危化品安全管理要求:
1、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大量销毁易燃易爆化学品时,应当征得所在地公安消防部门的同意;
3、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登记;
4、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
5、禁止在危险品储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6、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设对危险废物进行集中处理的设施。
7、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
8、危化品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故留有事隐患。
第三节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标准化管理要求
1、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
2、完善和严格履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完善和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规范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制机制;
5、加强全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6、加强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
7、加强危化品企业应急管理工作;
8、认真吸取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事件教训;
9、有关中央企业总部要组织所属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第四节 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要点
危化品生产单位要建立健全定期隐患排查制度,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
排查要点有:
1)企业证照是否齐全,证照是否过期。
2)新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安全设施审核情况,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6)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
7)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保用品情况;
8)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三级安全教育)
9)应急管理情况;
10)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
11)工艺技术管理制度、仪表联锁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订和执行情况;
12)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于执行情况;
13)检修、维修作业中,八大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14)防雷电防静电、防汛措施落实情况;
15)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水处理)污染的措施落实情况;
16)岗位操作工熟练掌握和熟悉本岗位职责等情况;
17)企业周边相邻设施和建筑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8)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实情况;
19)危化品储存的安全距离、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
20)危化品道路运输企业是否取得运输资质,驾驶员和押运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