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防火安全管理
施工防火安全管理
为了预防火灾的危害,保障工程的顺利施工,根据《消防条例》、《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和有关规定,结合工程施工中的特点,特制定以下几点防火措施:
1、工地成立以工程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火领导小组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防火巡察并建立有施工班组长参加的义务消防队,负责贯彻执行消防法规,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组织抢救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调查火警事故,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2、在禁火区(工棚、仓库、办公室)设有明显防火标志,项目部设置消防器具。
3、施工作业面合理布置,库房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品,易燃物品要隔离单独堆放(如油类)。
4、电气焊作业时,应做好防火措施,施工员应做好安全交底手续工作,严禁在焊割作业场所贮放油类及其它易燃物品。
5、不准乱拉搭电线,仓库只能使用40w以下灯泡,严禁使用电炉, 明火作业与架空电线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明火作业应批准后施工。
6、各种电动机要经常注意维修保养,不要空载运行,作业后要随手切断电源,以免电机部件长时间摩擦发生高热起火。
第2篇 某工程施工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在施工中要针对火警隐患,严格控制火源和执行动火过程中的安全焊接措施。
⑴从事电焊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掌握焊接的安全技术、操作
规程,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操作。操作时应持证上岗。徒工学习期间,不能单独操作,必须在师傅的监护下进行操作;
⑵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程序和制度。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申请手续,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和消防保卫或安全技术部门检查批准,领取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操作;
⑶进行电焊前,应由施工员或班组长向操作、看火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
术措施交底,任何领导不能以任何借口纵容焊工进行冒险操作;
⑷装过或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的容器、管道各设备,在未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接;
⑸遇有五级以上大风气候时,施工现场的高空各露天焊接作业应停止;
⑹领导及生产技术人员,要合理安排工艺和编排施工进度程序,在有可燃材料保温的部位,不准进行焊割接作业。必要时,应在工艺安排各施工方法上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焊接作业不准与油漆、喷漆、脱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
⑺焊接结束或离开操作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赤热的焊嘴、焊钳以及焊条头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燃物品和可燃物上;
⑻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接工具设备。电焊的导线不能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能与气焊的软管或气体的导管放在一起。焊把线各气焊的软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
⑼焊接现场、临时库房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危险性较大的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⑽看火(监护)人员作业指导书:
a、焊接部位附近的易燃、可燃物品;对不能清除的易燃、可燃物品要用水浇湿或盖上石棉布等非燃材料,以隔绝火星;
b、要坚守岗位,不能兼顾其它工作,要与电焊工密切配合,随时注视焊接周围的情况,一旦起火及时扑救;
c、在高空焊接时,要用非燃材料做成接火盘和风档(即接火斗),以接住和控制火花的溅落;
d、在焊接过程中,要随时进行检查,操作结束后,要对焊接地点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离开。在隐蔽场所或部位焊接操作完毕后,0.5至4小时内要反复检查,以防引燃起火;
e、要根据情况,备好适用的灭火器材和防火设备(石棉布、接火盘、风档等)、做好灭火准备;
f、发现电焊操作人员违反电焊防火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或动火部位有火灾、爆炸危险时,有权责令停止操作,收回动火许可证及操作证,并及时向领导或保卫部门汇报
⑾电焊工的操作作业指导书:
a、焊工在操作前,要严格检查所用工具(包括电焊机设备、线路敷设、电缆线的接点等),使用的工具均应符合标准,保持完好状态;
b、电焊机应有单独开关,装在防火、防雨的闸箱内,电焊机应设防雨棚(罩)。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倍,保险丝不准用铜丝或铁丝代替;
c、焊接部位必须与氧气瓶、乙炔瓶、乙炔发生器及各种易燃、可燃材料隔离,二瓶之间不得小于5m,与明火之间不得小于10m;
⑿电焊机必须设有专用接地线,直接放在焊件上,接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避雷引下线和金属架上借路使用,防止接触火花,造成起火事故;
⒀电焊机一、二次线应用线鼻子压接牢固,同时应加装防护罩,防止松动、短路放弧,引燃可燃物;
⒁严格执行防火规定和操作规程,操作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与看火人员密切配合,防止引起火灾。
第3篇 施工防火防爆防毒安全文明管理措施
b、仓库
工地仓库根据材料分别设置物资仓库、易燃易爆材料专库及有毒材料专库。
保证仓库的干燥通风,做好防鼠工作,重点防止仓库内材料自燃与电气起火。仓库内严禁明火与吸烟,并设置禁令标牌;按要求配置灭火器。定时检验、换药。
c、易燃易爆材料管理
制定《易燃易爆材料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及《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布置示意图》。
a)、气瓶
各种气瓶应有明显标和震圈,并不得在露天曝晒。
乙炔表和氧气表应经标准计量所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乙炔气瓶和氧气瓶距离应大于5m。
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后持有效上岗证操作。
专门设气瓶房,放在偏僻地方,加门上锁,专人管理。
b)其它防火防爆管理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需进行审批,动火场所设置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指定专人作业与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审批有效期为7天。
钢材电焊气割场地周围设置防护设施,防止火星乱溅,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并设置消防器材。
木材堆放在木工棚内,设专人管理,分厚度堆放整齐,离木工房10m内不得有明火,并设置灭火器与“严禁烟火”的警告牌。
做好电气防火防爆工作。在总配电室中,设置干粉灭火器与干砂备用;在使用过程中应保证线路的完好,严禁使用破皮老化的电线或电缆;应保证漏电保护器的完好,严禁以铜丝代替保险丝。
c)、工地吸烟处
项目部在施工场所禁止吸烟,在建筑物内楼梯附近每三层设置吸烟处,并配置烟灰盒,防止烟蒂乱扔而失火。在吸烟处设置木椅以方便职工的稍微歇息。
d)、生活区防火
1)职工宿舍
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等电器,如使用燃气灶等应经项目部审批后设专用厨房方可使用;严禁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破皮老化的电线,防止电气失火;冬季采暖严禁在宿舍内烧火。
2)食堂防火工作重点做好木柴的防火。木柴堆放要有隔离措施,并配置消防器材。
e)、有毒材料
有专门库房堆放,专人保管,建立保管制度。有明显的有毒标志。材料使用、移放有专人管理。需要通风有的毒材料库房应设在生活区、办公区的下风口带。
第4篇 施工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为了预防火灾的危害,保障工程的顺利施工,根据《消防条例》、《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和有关规定,结合工程施工中的特点,特制定以下几点防火措施:
1、工地成立以工程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火领导小组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防火巡察并建立有施工班组长参加的义务消防队,负责贯彻执行消防法规,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组织抢救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调查火警事故,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2、在禁火区(工棚、仓库、办公室)设有明显防火标志,项目部设置消防器具。
3、施工作业面合理布置,库房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品,易燃物品要隔离单独堆放(如油类)。
4、电气焊作业时,应做好防火措施,施工员应做好安全交底手续工作,严禁在焊割作业场所贮放油类及其它易燃物品。
5、不准乱拉搭电线,仓库只能使用40w以下灯泡,严禁使用电炉, 明火作业与架空电线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明火作业应批准后施工。
6、各种电动机要经常注意维修保养,不要空载运行,作业后要随手切断电源,以免电机部件长时间摩擦发生高热起火。
第5篇 幕墙工程施工防火安全管理规程
幕墙工程施工防火安全管理
在施工中要针对火警隐患,严格控制 火源和执行动火过程中的安全焊接措施。
⑴ 从事电焊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掌握焊接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操作。操作时应持证上岗。徒工学习期间,不能单独操作,必须在师傅的监护下进行操作;
⑵ 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程序和制度。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申请手续,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和消防保卫或安全技术部门检查批准,领取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操作;
⑶ 进行电焊前,应由施工员或班组长向操作、看火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所有交、直流电的金属外壳,都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属设备、结构本身要接地;任何领导不能以任何借口纵容焊工进行冒险操作,焊接时,必须设接火斗,防火看护人;
⑷ 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的容器、管道各设备,在未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接;
⑸ 遇有五级以上大风气候时,施工现场的高空各露天焊接作业应停止,雨雪天后应先清除施工地点的积水、积雪后方可施焊;
⑹ 领导及生产技术人员,要合理安排工艺和编排施工进度程序,在有可燃材料保温的部位,不准进行焊割接作业。必要时,应在工艺安排各施工方法上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焊接作业不准与油漆、喷漆、脱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
⑺ 焊接结束或离开操作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赤热的焊嘴、焊钳以及焊条头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燃物品和可燃物上;
⑻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接工具设备。各种用电设备、照明设备在露天使用时时必须设有防水防雨设施,各种设备的防护罩必须齐全。电焊的导线不能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能与气焊的软管或气体的导管放在一起。焊把线各气焊的软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
⑼ 焊接现场、临时库房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危险性较大的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⑽ 看火(监护)人员作业指导书:
a、 清理焊接部位附近的易燃、可燃物品;对不能清除的易燃、可燃物品要用水浇湿或盖上石棉布等非燃材料,以隔绝火星;
b、 要坚守岗位,不能兼顾其它工作,要与电焊工密切配合,随时注视焊接周围的情况,一旦起火及时扑救;
c、 在高空焊接时,要用非燃材料做成接火盘和风档(即接火斗),以接住和控制火花的溅落;
d、 在焊接过程中,要随时进行检查,操作结束后,要对焊接地点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离开。在隐蔽场所或部位焊接操作完毕后,0.5至4小时内要反复检查,以防阴燃起火;
e、 要根据情况,备好适用的灭火器材和防火设备(石棉布、接火盘、风档等)、做好灭火准备;
f、 发现电焊操作人员违反电焊防火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或动火部位有火灾、爆炸危险时,有权责令停止操作,收回动火许可证及操作证,并及时向领导或保卫部门汇报;
g、 无名、牌的电气设备不得随意接通电源,各种电气设备的出厂证、合格证应齐全;
h、 手电钻、冲击钻、电动改锥等电动工具须作绝缘电压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i、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j、 五级风以上禁止动电气焊。
⑾ 电焊工的操作作业指导书:
a、 焊工在操作前,要严格检查所用工具(包括电焊机设备、线路敷设、电缆线的接点等),使用的工具均应符合标准,保持完好状态;
b、 电焊机应有单独开关,装在防火、防雨的闸箱内,电焊机应设防雨棚(罩)。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倍,保险丝不准用铜丝或铁丝代替;
c、 焊接部位必须与氧气瓶、乙炔瓶、乙炔发生器及各种易燃、可燃材料隔离,二瓶之间不得小于5m,与明火之间不得小于10m;
⑿ 电焊机必须设有专用接地线,直接放在焊件上,接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避雷引下线和金属架上借路使用,防止接触火花,造成起火事故;
⒀ 电焊机一、二次线应用线鼻子压接牢固,同时应加装防护罩,防止松动、短路放弧,引燃可燃物;
⒁ 严格执行防火规定和操作规程,操作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与看火人员密切配合,防止引起火灾。
⒂ 人身安全防护措施:
a.安装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安全帽。要选择合格产品,有检验部门批量验证和工厂检验合格证;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检查安全帽是否损坏,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施工人员带安全帽时必须系好下额带,以防发生高处坠落,帽飞人落的现象。
b. 高空施工操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选用合格产品,有厂家永久字样的商标及合格证。进入现场必须检`查安全带是否完好,安全带必须挂在牢固结实的地方。
c. 施工人员应配置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工具用后放入工具袋、工具箱内。施工中待用物料放置时距洞口及楼板沿水平距离1米以上。收工后,做到工完场清。
d. 在高层建筑幕墙与上部结构施工交叉作业时,结构施工层下方须挑出3米以上的防护装置,如果架设安全网有困难,可采用其他有效方法,保证安全施工。
第6篇 施工防火安全管理
为了预防火灾的危害,保障工程的顺利施工,根据《消防条例》、《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和有关规定,结合工程施工中的特点,特制定以下几点防火措施:
1、工地成立以工程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火领导小组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防火巡察并建立有施工班组长参加的义务消防队,负责贯彻执行消防法规,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组织抢救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调查火警事故,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2、在禁火区(工棚、仓库、办公室)设有明显防火标志,项目部设置消防器具。
3、施工作业面合理布置,库房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品,易燃物品要隔离单独堆放(如油类)。
4、电气焊作业时,应做好防火措施,施工员应做好安全交底手续工作,严禁在焊割作业场所贮放油类及其它易燃物品。
5、不准乱拉搭电线,仓库只能使用40w以下灯泡,严禁使用电炉, 明火作业与架空电线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明火作业应批准后施工。
6、各种电动机要经常注意维修保养,不要空载运行,作业后要随手切断电源,以免电机部件长时间摩擦发生高热起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