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设备管理员
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指令、要求,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机电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全面开展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对全矿设备管理工作负责。
二、负责对全矿机电设备、高低压电缆、小型电气的统一编号、建账建卡、建立图牌板等工作,定期进行设备清查。
三、参加机电设备安装、检修工程的质量验收,负责设备入井、升井、检修合格证的办理。
四、汇总编制年、季、月设备大修、增置计划及年度设备维简计划,并监督落实。
五、负责机电设备的配件管理,汇总编制年、季、月机电设备配件计划。
六、负责机电设备年、季、月完好率,事故率报表的编制及图板的填写,全面掌握全矿设备安全使用状况。
七、定期召开机电设备网员会议,学习上级文件,研究设备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参加每月三次的设备质量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处理,并根据“机电设备管理规定”严格兑现奖罚。
八、编制好设备的验收、移交、调拔、使用、封存、启用、移装改造、事故报废等记录。
九、经常深入井下了解机电设备运行状况,检查各工区设备使用状况,发现机电设备存在重大缺陷危及安全,要及时汇报,并积极参加隐患消除工作。
十、参加矿、科生产会议和上级组织的各种机电安全检查工作。
第2篇 发电厂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管理和维护
摘要:近年来,我国电力行业的稳健发展对于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特别是人们追求更高生活质量的同时,电力行业面临的挑战也越来越大,发电厂的电气设备也在不断更新、增加,这在大大提高电力行业发展的同时,也给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的管理和维护带来了一些问题。本文主要对发电厂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管理和维护进行初步的探讨分析,仅供相关人士参考。
关键词:发电厂;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维护
随着我国电力行业发展的加快,加强电气设备的创新和与时俱进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人们的正常生产生活需要的必经之路,电气设备的管理与维护是保证电厂正常运转的重要部分,也是提高电厂经济效益的支撑,因此,发电厂必须要切实认识到电气设备管理维护中存在的问题,并且采取有效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将问题予以解决。
一、 加强发电厂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维护的意义
一方面,发电厂的电气设备数量众多,各个设备的结构复杂,同时,一些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容易出现故障、新采购电气设备的安装和验收等等工作是确保电气设备性能稳定和工作状态正常的重要基础,也是保证稳定发电、正常发电的前提;另一方面,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工业的全速推进,可以说跟电离不开,同时电力行业的也是我国国民经济收入的一个重要增长点,对各行各业影响非常巨大。因此,发电厂必须要加强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确保电气设备运行中的稳定、可靠,从而使得电气设备处于最佳的工作状态,保证整个发电过程的安全与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 我国发电厂电气设备安全运行中管理和维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 电厂的设备管理体系不健全,管理层对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缺乏重视。
笔者在对我国的几家电厂的考察工作中发现,一些电厂没有形成健全的设备管理体系,管理层缺乏对电气设备安全管理与维护的重视。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相关电气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未形成,一些设备管理人员根本就不明确管理电气设备的具体工序和内容[1];电气设备管理和维修的相关工具不完全,在一些故障设备需要维修的时候缺乏维修工具;管理层过于看重发电厂带来的经济效益,从思想没有提高对电气设备管理和维修的重视,认为管理和维修造成的损失远不及电厂发电产生的效益。
(二) 电气设备管理人员和维修技术人员综合素养相对不高
在对电气设备进行管理和维修工作中,管理人员和维修技术工作人员作为工作中的主体,对于保持电气设备稳定正常运行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在考察工作中发现,一些设备管理人员综合素养低下,对于电气设备的管理责任意识不强,片面的认为管理工作仅仅是照看电气设备并对发生故障的设备进行上报,缺乏对电厂所有电气设备全面性的检查和管理,同时,一些管理人员缺乏对相关电气设备基本情况和知识的掌握;一些电气设备技术人员的维修技术相对滞后,跟目前各种创新性比较强的设备维修技术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未能够制定好符合电厂实际情况的检修计划,此外一些电厂技术人员未能够将检修工作落实,根据电器设备的运行状况来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缺陷,这样一来,等到缺陷导致的故障出现的时候,电厂不得不花费更多的精力和资金来进行 电气设备的维修工作,此外,检修人员对电气设备的缺陷故障信息未能够进行系统性的记录和分析,不利于电气设备管理工作的开展[2]。
(三)在电气设备采购环节缺乏前瞻性
由于电气设备的管理跟维修工作系统性比较繁杂,涉及到的环节和各种因素较多。在电气设备的采购环节中,采购工作人员仅仅只是针对电厂出现故障的设备进行采购,未能够考虑电气设备性能参数之间的不同才进行采购。同时,电厂未能够针对电气设备的采购形成电气设备性能数据库,对不同工序的电气设备的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和分析,通过分析来明确的将电气设备可能存在的缺陷跟容易发生的缺陷反映出来,这样一来,电厂采购的时候缺乏有效的精准的相关信息为指导,在采购工作中可能会采购到跟以往容易出现故障问题的设备类似的电气设备,这样一来,不仅不能够有效解决电气设备容易发生故障的问题,也会给电厂增加不必要的资金支出。
三、 加强电气设备安全运行中管理和维护工作的措施
要加强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保障电厂正常稳定的运行,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着手:
(一) 健全和完善相关的管理体系,电厂整体上要加大对电气设备管理和维护工作的重视
在这个环节中,电厂一方面要健全和完善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体系,明确电气设备管理部门管理工作的内容,将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到各个部门甚至每一个工作人员,根据国家关于电气设备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电厂电气设备的实际情况,来合理的制定管理制度,使得管理工作责任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要加大对管理工作和维修工作的重视,从电厂管理层到电厂工作人员都要加大对管理和维修工作的重视,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电气设备的使用规则来操作相关的设备,减少对电气设备的损坏,此外,电厂还应该针对各种设备可能存在的障碍情况来完善各种维修工具,以便能够及时对故障情况予以排除[3]。
(二) 强化电气设备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综合素养
考虑到电气设备管理和维修工作中管理主体和维修主体的重要性,在实际工作中,一方面管理工作人员需要加强对电气设备相关的诸如设备的保养、设备的使用、设备的参数情况等内容的学习和掌握,强化工作责任意识,在工作中不仅需要对正在运行中的设备进行全方面的监控,随时了解电气设备的工作运行状态,还需要对休整的电气设备进行了解,并做好先关的记录工作;另一方面,电厂要加强对维修工作人员进行最先进应用最广泛的相关设备维修技术方面的培训与学习,坚持持证上岗工作制度,将电气设备维修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维修技术人员,同时,维修技术人员要加强工作责任意识,根据自己的工作内容,结合电厂的实际运营状况,制定出合理的检修方案和计划,及时发现电气设备中潜在隐藏的故障,最大程度的将隐患消除在萌芽中。
(三)完善电气设备采购机制
对于电厂而言,电厂要根据电厂实际配备的电气设备进行设立相关的性能数据库,对不同工序的电气设备的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和分析,从而通过分析来明确的将电气设备可能存在的缺陷跟容易发生的缺陷反映出来,这样一来,采购部门能够根据这些信息来进行有目的性的采购;另一方面,对于采购部门而言,采购部门要加强跟管理部门以及维修部门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深入了解各种电器设备的相关参数以及质量、稳定情况,按照适合电厂、稳定性能优良、质量合格的标准来采购电气设备。
结束语
本文主要通过对我国发电厂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管理和维护中存在的问题和应该采取的措施进行探讨。在电厂电气设备的管理和维修过程中,需要从管理体系、人员综合素养以及采购体制三个方面来进行优化和完善,才能够有针对性的解决好电气设备管理维修中存在的问题,推动电厂经济效益的增长。
结束语
[1]王诗然.发电厂厂用电电气监控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应用[j].华北电力大学,2012,23(78):120-121.
[2]郝艳丽.浅谈火力发电厂低压电气供配电和设备安全运行[j].山东工业技术,2015,02(89):226-226.
[3]李怀洋.火力发电厂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及故障防范研究[j].机电技术,2015,04(02):156-157.
第3篇 电气设备安全检修管理办法
1目的和范围
为了规范电气设备的检修作业,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化工生产的稳定运行,制定本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电气设备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
2职责
2.1 安全环保部负责电气设备检修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2.2 电仪分厂电气车间负责做好电气设备检修作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3管理程序
3.1 一般规定
3.1.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3.1.2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安全作业证,才能从事电气作业。
3.1.3 上岗人员应根据作业内容,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
3.1.4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工作间断、转移、终结制度,认真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3.1.5 在进行电气作业时,必须由2人以上进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工作。
3.1.6 带电设备或线路在未经验电确认前,一律视为有电,任何人不得触及。
3.1.7 凡属电气设备和线路的一切检修作业,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
3.1.8 作业时严禁使用自己不熟悉的电气工具或设备。
3.1.9 作业现场要准备好安全应急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3.1.10 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时,须办好登高作业证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3.1.11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 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保持完好,且每年定期检测。
3.2安全技术措施
3.2.1 在全部停电和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采取下列措施:
1.将设备断开电源;
2.验电;
3.装设绝缘板和临时接地线;
4.悬挂警告牌和装设遮栏。
3.2.2 在检修工作地点,必须断开电源的导电部分:
3.2.3 断开检修设备电源时,必须将各个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禁止在只经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必须拉开刀闸。变压器、互感器停电,应从高、低压侧断开,联络线路应从线路两端断开,防止向施工设备反送电。
3.2.4 停电的程序:先停低压,后停高压。停电后,必须取下主开关的控制保险,操作把手必须可靠地锁住。
3.2.5 验电器是检验有无电压的依据,其他表计、信号只能作为参考。
3.2.6 验电时,必须使用电压等级适合、而且是合格的验电器在施工设备两侧各相分别验电。验电前必须在有电的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是否良好。
3.2.7 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由2人进行。
3.2.8 接地线必须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裸体软铜线,禁止用其他电线代替。
3.2.9 装设接地线必须在验明无电压后进行,装设时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时顺序相反。装拆接地线必须戴绝缘手套。
3.2.10 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或产生感应电压的各个方面,都要装设接地线。
3.2.11 检修10米以上长的母线,至少应在母线两端装设接地线;10米以下的,可在靠近电源侧装一组接地线。
3.2.12 检修部分若分为几个电气上不相连的部分,则各段应分别验电,并分别在靠近电源的部分接地短路。
3.2.13 接地线应装设在工作点明显看得见的地方。
3.2.14 每组接地线均应编号,装拆接地线时应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必须交待清楚。
3.2.15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检修设备的刀闸开关操作把手上,均须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3.2.16 对部分停电工作,当安全距离不足的未停电设备,应设临时遮栏(禁止使用金属材料作遮栏)。临时遮栏与导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下表的规定:
电压等级(千伏)
3.3~6.6
10~35
60~110
220
安全距离(米)
0.35
0.6
1.5
3
3.2.17 室内高压设备上有人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间隔和对面间隔的遮栏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警告牌。
3.2.18 在室外高压设备上有人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用绳子拉设围栏,并挂“止步,高压危险!”警告牌。
安全组织措施
3.3.1 无论高压或低压,所有在电气设备上或在导电电气设备附近的工作,均需办理工作票。
3.3.2 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时间为限,在预定时间内检修工作尚未完成,应由检修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
3.3.3 在预定检修时间内,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仍需继续工作,而其他部分有条件提前送电,则在送电前办理工作终结手续,按现场实际情况重新办理新的工作票后,方可继续工作。
3.3.4 值班负责人负责审查、批准工作票。
3.3.5 值班员必须按工作票完成各项安全措施,并向检修人员交待现场情况,指明检修设备位置及邻近带电设备和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3.3.6 检修工作开始后,任何人不准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值班员不得变更有关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如果特殊情况下需要变更时,必须事先取得检修负责人同意,重新办理工作票。
3.3.7 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检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向全体检修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及邻近带电设备和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3.3.8 负责安全监护的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检修现场,若因故需要离开时,必须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
3.3.9 因工作需要分几组同时进行检修,而每组之间相互看不见时,每组必须设一个安全监护人。
3.3.10 工作间断时,检修人员应从现场全部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间断期间,监护人不在现场,检修人员不得提前进行工作。
3.3.11 检修间断后复工,检修负责人、安全(监护)负责人必须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
3.3.12 工作票终结手续未办理前,任何人不得改变安全措施,不得向施工设备合闸送电。因紧急情况需要送电时,必须收回工作票,通知工作负责人和全体检修人员撤出现场,值班员拆除安全措施,测量绝缘合格后方可送电。
3.3.13 检修工作全部结束后,检修人员应清扫整理现场,与值班人员对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3.3.14 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结束,并得到有关负责人的许可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电气运行安全
3.4.1 变、配电所必须制定运行规程、巡回检查制度,明确巡回检查路线,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规程制度中明确规定。
3.4.2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检修安全距离要求。
3.4.3 雷雨天气巡视室外设备时,巡视人员必须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3.4.4 进行有关电气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必须复诵,核对无误后方可操作,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及联系人姓名记录在案。
3.4.5 在低压配电系统中,必须正确选择、安装、使用电流动作型漏电保护器,其运行管理从其规定。
3.5电气检修安全
3.5.1 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并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3.5.2 原则上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拆下熔断器,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任何人不准随意拿下标示牌或送电。工作完毕并经复查无误后,由工作负责人将检修情况与运行值班人员做好交接后方可摘牌送电。
3.5.3 带电检修安全要求。
1.必须带电作业时应在良好的天气进行。如遇雷、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带电作业。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在恶劣天气条件下作业,应组织有关人员制定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2.500伏以下可按一般带电工作要求进行。500伏以上必须是受过高压带电作业专门训练经考试合格的人员进行操作。操作时应使用专用的工具和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具,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严禁利用事故停电间隙进行检修工作。在同一线路设备上进行不同项目工作时,应分别挂停电牌。
3.5.4 在停电线路或设备上装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并在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工作地段线路的分支线挂接地线。
3.5.5 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3.5.6 对外线杆、塔、电缆检修时,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作业。
1.变、配电所出入口处或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临近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的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做好标志,设专人监护,防止误登杆塔。
2.对于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防止误送电。
3.对于地下直埋或隧道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采取措施,防止伤及邻近电缆。
4.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5.登杆、塔检修作业时,每根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
3.5.7 检修变压器及油开关时禁止使用火炉、喷灯等工具,其他部位使用明火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10千伏以下不小于1.5米;10千伏以上不小于3米。
3.5.8 不准随意拉设临时线路。确因需要拉临时线路的,必须办理“临时用电申请手续”。其导线应用橡套绝缘电缆,线路应架空敷设,并采取防机械损伤的保护措施。380伏绝缘良好的橡皮临时线悬空架设距地面:室内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米。其它临时用电具体规定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3.5.9 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3.5.10 电气试验应由两人进行,并按照带电作业有关要求采取安全措施。
3.5.11 在有腐蚀、易燃、易爆等场所应采用适当的线缆及采取相应的敷设方式,禁止明敷设。
3.5.12 电缆在下列地点敷设应采取穿管保护措施。
1.电缆引入、引出建筑物,穿过楼板;
2.从沟道引出自电杆或墙面敷设的电缆,距地面高度2米以下部分;
3.其它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的地方;每根电力电缆应单独穿在一根管内,但交流单芯电力电缆不得单独穿入钢管内。
3.6接地装置的规定:
3.6.1 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地装置(500a以下)为10欧姆。
3.6.2 变电室露天部分的单位独立避雷针为10欧姆。
3.6.3 装有避雷线线路上的金属及水泥电杆为10欧姆。
3.6.4 装在架空线路引至变电所进线上管型避雷器为10欧姆。
3.6.5 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的避雷器为4欧姆。
3.6.6 易燃易爆场所、库房及车间的避雷针为4欧姆。
3.6.7 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3.6.8 静电接地:
1.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10欧姆。
2.露天放设的管道(液体、气体等)每隔20~25米应设感应雷接地,每处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3.贮罐的四周应设闭合环型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罐体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小于30米。
3.6.9 防雷接地:
1.为保护建筑物不受雷击,应针对雷电的危害,分别对直击雷、感应雷和架空线引进高电压等采取防雷措施。
2.避雷装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线。
3.为防止感应雷,应把屋内一切导体、金属管道等可靠接地,减小电阻使感应电荷迅速流入地中。
4.避雷针应由三部分组成: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
5.避雷针接地极的多少,应视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每极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应保持3米,接地极应为带状接地。
6.为避免跨步电压对人体的危害,接地极应埋在人员很少通过的地方,且距被保护物应大于3米。
7.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禁止与防雷接地合用。
8.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来决定安装避雷针的高度和数目。
9.独立避雷针,避雷线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3.7 监督考核
安全环保部定期组织对电气设备的检修作业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并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细则》的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给予考核。
4相关记录
4.1 电气工作票
4.2 安全检查台账
第4篇 设备管理部靠性、技术监控与科技专责安全责任制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xx发电有限公司设备管理部靠性、技术监控与科技专责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xx发电有限公司设备管理部靠性、技术监控与科技专责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xx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在公司设备管理部正、副主任的领导下,对设备管理部科技创一流主管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3.2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把与科技安全生产有关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编制科技发展规划,经主任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纠正设备管理部科技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 协助正、副主任编制和修订公司设备可靠性管理制度、标准,编制和修订公司技术监控网络和公司年度设备可靠性计划、总结。
3.4 编制公司年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总结。与技术监控承包单位进行勾通,参与拟订技术监控合同,对技术监督承包单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并及时反馈实施情况。
3.5 按照公司技术管理标准要求,按期与各专业组技术监督员了解公司各系统的技术监督状态,对异常状态及时发现并制定技术处理方案,监督实施。
3.6 及时收集、上报各类设备可靠性和技术监控数据。组织开展设备可靠性分析,并实施可靠性指标和技术监控指标的监督与考核。
3.7 针对安全生产、施工技术难题,组织专题攻关或综合分析研究,使科技工作走在生产、施工的前边,不断增加安全工作上的科技含量。
3.8 不断完善公司现场各项技术标准,并认真宣传贯彻,形成有利于安全生产施工的安全工作机制,做到事事有章可循,事事有考评标准。
3.9 把安全生产、施工列为开展靠性、技术监控、科技情报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先进经验和科学方法要及时组织交流,以提高公司整体安全工作水平。
3.10 负责向公司有关领导建议改进人员和设备安全方面的技术装备、技术改造等工作。
3.11 遵守《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负责公司科技计划、科技技术的保密工作。确保公司科技秘密的安全。
3.12 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技术业务培训,指导安全技术管理,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难题。。
3.13 对安全生产、施工中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要作为科技工作的长期课题,进行研究。
3.14 参与本专业的事故或经济损失的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设备管理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xx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xx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设备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xx
xx
xx
第5篇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规定
一、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包括安全网、洞口盖板、护栏、防护罩、各种限制保险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因施工确需移动时,应经过项目部责任部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设施,才能移动。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危险部位还应悬挂反光标牌。
2、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不定期对项目部安全防护设施状况进行检查,其检查内容是:
施工队/施工段应按照已审批的施工组织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各项安全设施,如:脚手架、井字架、模板、塔吊、安全网、临边等搭设及其防护装置经责任部门验收,确认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在使用的过程中应经常性地检查与维修;
各施工作业完成后,安全设施、其他防护装置确认不需要时,经过批准后方能按规定的方案进行拆除,并派安全员监护,必要时对危险地带设立警示标志。
3、检查中,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或责令责任部门/人员进行整改。
二、施工现场交通管理规定
.1、场内道路应经常维护并保持畅通;载重车辆通过较多的道路弯度与宽度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急转弯、陡坡地段应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靠近河流和陡坡处的道路,应设置护栏和明显警告标示。
2、机动车装载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要求。
3、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设专人指挥交通;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的设施/设备,在低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
4、机材部/综合部按工作职责范围负责对驾驶员、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制订车辆安全管理措施。
5、驾驶员负责对本人驾驶的车辆情况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
6、发生场内的交通事故的处理:
如发生场内交通事故,按长大公司的《事故处理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三、消防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配置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对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的存放位置进行标示,以便发生火灾时能及时找到。
3、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和易于取用的地方,对消防器材建立档案、对消防器材的配置的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情况进行登记,填写〈消防器材登记表〉。
4、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消火栓,不得占用消防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5、对使用的消防器材必须由综合部统一管理和保养,制定消防器材分布网络图。对使用的消防器材由专人负责管理和保养。冬季要采取防冻措施,夏季要采取防晒措施,并经常检查喷嘴是否堵塞。
6、干粉灭火器应存放在温度在-10~45度之间,每年检查灭火器的压力是否达标,如果超过规定的范围,应及时补充。
7、消防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是消防专用器材,不得挪作他用。要经常检查消防栓的阀门是否完好,使之处于良好的战斗状态。
8、项目综合管理部门每月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设施检查。
四、压力容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1、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对压力容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压力容器、危险化学品在采购、运输、储存、使用过程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3、项目部机材部门负责对压力容器、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过程的具体控制。
4、种类
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所指危险化学物品系指国家标准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7大类,而我公司项目部目前使用的是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及汽油、柴油、氧气、乙炔、液化气、环氧树脂、油漆、天那水等;使用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5、采购
项目部机材部门必须根据工程部门提供的需用计划,制定采购计划,按其规格数量等要求,选择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予以采购,产品必须具有“三证一票”。
6、运输
按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选用合适的装卸工具;要选择具有《化学危险品准运证》的供应商承运;轻拿轻放,不能撞击,严禁抛、拖、掷等野蛮装卸,物品要固定牢靠,防止倾倒和掉落;禁止混合装运和人货混载。
7、储存
1)、危险化学物品的储存,必须建立入库验收、发货检查、收发流水台帐和三联领料单、出入库登记制度。
2)、设置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消防规定。并根据物体种类、性质,设置具有防燃、防爆、防热、防晒、防潮的“五防措施”的仓库;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乙炔瓶和氧气瓶不准同库存放。
3)、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破损、残缺、渗漏变形的物品,严禁出入库。
4)、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经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对所保管的物品经常检查,及时发现物品的变化情况,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4)、仓库内不能超量储存,要求物品与梁、柱、屋顶距离不少于0.3米,与墙、灯的距离不少于0.5米,物品之间不少于1米,底距不少于0.1米。
5)、库房周边严禁明火作业,不得将物品露天存放及曝晒,在库区设置适当的消防器材,保证消防用水水压充足。库房安装固定的防爆照明灯具,不得使用移动的灯具作照明。
6)、对储存场所的安全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做到几个坚持:
(1)坚持加强对危险化学物品安全工作的领导;
(2)坚持教育员工自觉做好安全工作;
(3)坚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企业制定的操作规程、岗位安全责任制;
(4)坚持严格管理火源、电源;
(5)坚持加强储存场所的防火、防爆工作;
(6)坚持对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进行科学管理;
(7)坚持对储存的物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8)坚持用经济办法进行管理;
(9)坚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
7)、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因事入库人员应交出火种(如:bb机、手提电话、对讲机等)。严禁在库内吸烟。库区外要张挂警示标志。每天工作结束后须进行安全检查,关闭门窗、切断电源、人员离开仓内。库房仓间内不准住人。
8、使用
1)、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如特殊工种操作证),并应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中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2)、乙炔气瓶
(1)、禁止震动撞击瓶体。
(2)、禁止接近高温、明火和电器设备。与明火作业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3)、禁止气瓶卧放,装运时不能横向装运。
(4)、使用时,必须要装回火停止装置,其气流速度不得超过1.5-2.0米3/小时瓶,使用压力不超过0.15兆帕。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其剩余压力不低于0.15兆帕。
(5)、不准与氧气瓶混合和运载。
(6)、气瓶仪表必须完好无缺,并装置回火阀。
3)、液化石油气瓶
使用液化石油气时,储气瓶必须直立,严禁卧放或倒放。
4)、氧气瓶
(1)、不准放在烈日下曝晒,不准接近高温、不准与乙炔(或石油液化气)气瓶放在一起,间距不少于5米、离明火距离不少于10米。氧气瓶禁止卧放。
(2)、不准全部用完瓶内气体,必须留有0.15兆帕压力。
(3)、气瓶上尤其在钢瓶阀门处严禁沾有油脂。
(4)、开关阀门不能太快。氧气流速不能过快,以防止产生静电火花。
(5)、焊距点火时先开可燃气体阀,着火后才开氧气阀;熄火时先关氧气阀,后关可燃气体阀;使用完毕应将焊炬挂在安全的地方,并关闭所有的阀门。
(6)、乙炔气瓶、液化石油气瓶、氧气瓶均是压力容器,使用前要经有关技术部门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并定期检验。
9、对违反本规定的有关人员,由有关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五、施工机械设备/设施管理
1、施工项目部机材部门负责落实对本项目施工现场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和日常维修保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施工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对周围环境造成废气、废液、废渣及噪声污染。
2、机械设备的大、中修管理
1)、公司机材部负责汇总分公司报送的机械设备大、中修计划,并据此编制公司大中型施工机械年度大、中修计划,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下达分公司实施,并负责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2)、分公司机材部根据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编制本分公司的年度大、中修计划,并报送公司机材部审批。
3)、分公司机材部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施工机械大、中修计划,负责机械设备的大、中修组织工作,确保机械设备大、中修质量。
3、施工机械设备/设施的验收
1)、由公司统一采购的机械设备,一般设备由使用分公司组织验收并向公司机材部提供相关的原始验收资料,公司机材部办理入帐手续;大中型机械设备的验收由公司机材部主持,分公司参与验收。
2)、施工机械设备进入项目施工现场后,由项目部机材部门对施工设备/设施的配套完好情况进行验收,包括施工机械设备的机容机貌及全机完好状况、随机的“使用说明书”、“检测合格证”、“安全操作规程”及其它相关资料的复印件等,并组织操作手等相关人员对施工机械设 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转。
4)、项目部机材部门负责组织本项目所使用机械设备的管理。
5)、专用/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和拆卸,须在机械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由专业操作人员负责,非专业操作人员不得从事专用/特种设备的安装和拆卸作业。
6)、公司/分公司机材部参与主要施工机械的大、中修竣工的验收,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修理厂出具的大修项目详细资料、准予出厂合格证明书、双方签署的修理竣工验收文件等,竣工验收文件和修理技术资料等原件送公司/分公司机材部存档备案。
4、施工设备/设施的使用和操作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使用前必须由分公司机材部会同施工项目部共同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表。
2)、施工项目部根据项目施工情况,负责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岗前教育和技术交底,落实对项目部所用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保证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达到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
3)、在施工机械设备/设施旁或其附近,要悬挂该机的“机械操作规程”,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施工项目部机材部门进行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
4)、施工项目部机材部门按照维修保养计划,负责对项目部使用的施工机械进行维修保养,保证机械设备处于正常和安全的状态。
5)、施工机械在维修保养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渣、废油要进行回收、集中处理,不能随意排放造成环境污染。
6)、专用/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局部故障或损坏,为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应停止运行,不得带病作业,并及时报告分公司机材部组织维修人员修复,必要时要报告公司/分公司机材部审核维修方案。
7)、严禁机械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作业。
8)、使用专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按照《公路筑养路机械保修规程》做好日常各项例行保养工作,确保机械设备处于正常、安全的使用状态,逐日填写机械使用记录。
9)、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实行“定机、定人、定岗”的机械操作“三定”制度。
10)、多人操作、多班作业的施工机械设备应设固定机长,实行机长负责制。
5、机械操作人员上岗条件
1)、主要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国家劳动培训部门特种作业项目技能的操作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后方能上机操作。
2)、小型施工机械设备、手提电动机具的新操作人员,应在熟练操作人员的带领或指导下才能上岗操作。
6、施工机械设备/设施的检查
1)、公司项目部机材部门按照本规定的要求监督、检查分承包方的机械设备配置是否能满足施工安全、质量和环保的要求,设备是否处于可用状态。监督检查应留下记录。
2)、分公司机材部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和起重提升机械设备、压力设施容器等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并向公司机材部报备上述设备/设施的相关质量检验资料。
3)、分公司机材部每半年组织一次对所属施工项目使用机械设备的大检查。
4)、公司机材部每年组织一次施工机械设备大检查,并对一年来的机械管理作出总结。
5)、项目机材部每月组织一次对项目使用机械设备的大检查。
广东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广清高速扩建工程流溪河项目部
2023年11月20日
第6篇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职责
1.认真执行有关特种设备安全和其它有关消防法规,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奋斗目标,并负责实施建立健全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档案资料。
3.经常对单位职工进行特种设备和消防常识宣传教育,组织义务消防人员开展业务训练,使其具有自防、自卫和扑救初级火灾的能力。
4.定期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安全检查,督促公司各部门的火险隐患整改工作,消除各种火险隐患。
5.加强业务知识,专业技术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6.掌握公司建筑结构耐火等级,用火部位压力容器与动力电器及电梯设备的存放和使用的位置。
7.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了解其性能,全面掌握消防设施的保管使用情况,定期检查和维修。
8.加强对安全管理员的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各级安全管理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做好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7篇 加强施工升降机的安全管理杜绝施工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随着我国基本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筑施工的机械化程度日益提高建筑施工技术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垂直运输设备,尤其是施工升降机在建筑施工中得到了普遍的使用。近年来施工升降机的恶性事故时有发生,其根本原因在于管理措施不到位,缺乏科学性指导,安全检查工作中应列为重点检查的内容。我站根据以往发生的事故案例和现场检查中经常发现的问题,总结出施工升降机应该重点检查的关键部位和内容,现简述如下,供大家参考。
2、关键检查项目
(1)架体结构
检查架体结构,应查看基础及标准节连接螺栓紧固情况,螺栓按规定设置双螺帽或弹簧垫,各部件焊缝完好无裂纹;附着杆件应按照说明书要求的材质、规格设置,不应任意更改。附着杆间距应符合说明书要求,一般为6m一道;附着杆的连接方式及紧固方式应按说明书要求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用铁丝和钢筋代替螺栓或销轴的现象。这种做法是非常危险。
(2)围栏门
围栏门应装有机械联锁装置,使吊笼只有位于底部规定位置时围栏门才能打开,且在门开启后,吊笼不能启动。有相当多施工升降机,在吊笼接近围栏门时,吊笼底部压住一根横梁向下运动,通过换向滑轮钢丝绳带动围栏门向上开启,这是不允许的,很容易给围栏外附近的人造成伤害。
(3)停层
施工升降机各停靠层应设置停靠安全防护门。很明显如果不按要求设置,在高处等候的施工人员很容易发生坠落事故。在设置停靠安全防护门时,应保证安全防护门的高度不小于1.8m,且层门应有联锁装置,在吊笼未到停层位置,防护门无法打开,保证作业人员安全。而目前施工现场普遍存在着等候施工电梯的人员随时可以打开安全防护门,这是很危险的,应引起重视。
(4)钢丝绳端部固结
很多施工现场由于安全意识淡薄,采用绳卡固定时,绳卡数量、卡距、绳间设置、尾端长度等随心所欲,不按标准,致使本来只有80%~85%固接强度的接头打折扣,留下安全隐患。
(5)传动系统
升降机的机械传动系统可分为封闭式和开启式两部分。它的变速部分(涡轮、蜗杆减速箱)和锥鼓式显示器的离心制动部分,是封闭式的。其它部分是开启式的。封闭部分不易检查,现场只能看一下变速箱是否漏油,开启部分的检查与检测不同,应安全检查涉及的点多面广。第一要检查各传动部位的间隙不能过大,一般控制在0.2-0.5mm左右,齿轮与齿条啮合时齿底的间隙为2mm左右。啮合间隙过大或齿轮齿条磨损严重都是很危险的,升降机的运行和制动力都要通过齿轮齿条传递,啮合深度不够、磨损严重或轴向错位过大,都会使啮合面积减小而造成齿轮齿条强度降低,发生断齿事故。在实际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升降机的齿轮齿条只挂住齿尖,啮合面连1/3都达不到,这是非常危险的。啮合间隙的调整主要靠齿条导轮和导轨滚轮的正确定位。检查过程中应注意导轮与齿轮的间隙不应太大,一般为0.2-0.5mm,滚轮与导轨的间隙也要控制在0.2-0.5mm。电梯运行应该平稳,无异响,无明显的震动。
(6)安全开关
升降机的安全开关都是根据安全需要有围栏门限位、吊笼门限位、极限位开关、上下限位开关、对重防断绳保护开关等。在一些工地上为了省事将一些限位开关人为取消和短接或损坏后不及时修复,就等于取消了这几道安全防线,埋下了事故隐患。例如吊笼要装载长东西,吊笼内放不下需伸出吊笼外,因而人为取消门限位或顶门限位,在上述安全设施不完善或不完好的情况下,照样载人载物,这种违章作业是拿人的生命开玩笑,为了避免事故隐患的发生,希望使用单位领导加强管理,严格要求升降机维护和操作人员定期检查各种安全开关的安全可靠性,杜绝事故的发生。
(7)吊笼顶部控制盒
吊笼顶部应设有检修或拆除时使用的控制盒,对变速升降机只允许吊笼以低速运行。在使用吊笼顶部控制盒时,其它操作装置均不起作用,但吊笼的安全装置仍起保护作用,控制盒安装非自动复位的急停开关。这一条主要针对sc型施工升降机。很少企业的产品能同时满足五项规定:包括一些有名的设计单位设计的产品。不满足这五项规定,有什么坏处呢?有可能由于安装、维护人员的误操作,而造成安全事故。希望有关使用单位对施工升降机进行对照检查,尤其是老产品,如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改造。
(8)电路保护
电路应设有断错相保护装置及过载短路、漏电保护器。过压、欠压、错断相保护装置是在当电压降、过电压、电气线路出现错相和断相故障时,保护装置动作,施工升降机停止运行。有些工地上施工升降机维修人员,不及时排除引起过欠压错相保护装置动作的故障,而是把保护装置取消或短接,使其不起作用,给设备留下事故隐患,有一些早期产品根本没有该保护装置,建议应予以配备,施工升降机应在过欠压、错断相保护装置可靠有效的情况下方可载人运物。
(9)防坠安全器
防坠安全器是施工升降机上重要的一个部件,要依靠它来消除吊笼坠落事故的发生,保证乘员的生命安全。因此防坠安全器出厂试验非常严格的,出厂前由法定的检验单位对它进行转矩的测量,临界转速时测量,弹簧压缩量的测量,每台都附有测试报告,组装到施工升降机上后进行额定载荷下的坠落试验,在工地上使用中的升降机都必须每三个月就要进行一次坠落试验。对出厂两年的防坠安全器(防坠安全器上出厂日期),还必须送到法定的检验单位进行检测试验,以后每年检测一次。到目前为止很少有人送检,有些工地甚至连每三个月检测一次坠落试验都不做,都认为自己的防坠安全器没有问题,可是一旦出了事故就后悔莫及。为什么不按制度定期试验和送检呢?使用单位盲目认为不坏就算好。实际上防坠安全器的好坏只能通过试验和送检才能判断好坏,日常运行中是无法确定其是否好坏的,对那些超过期限的防坠安全器,建议还是早些送检和定期试验为好,只有做到心中有数,才能将恶性事故防患于未然。
3、结束语
建筑施工升降机是较大型的垂直运输设备,以往的事故案例和血的教训是很深刻的。
第8篇 氧气乙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1、运输、储存和使用气瓶时避免激烈振动和碰撞冲击,防止气瓶直接受热。
2、严禁氧气瓶与乙炔瓶等易燃气瓶混装运输。搬运气瓶要旋紧瓶帽,轻装轻卸,用推车运送,严禁肩扛、拖拉、抛滑或其他易碰撞跌的搬运方法。
3、氧气瓶与乙炔瓶距离明火不少于10米,气瓶间距离保持5米以上。不准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可燃、助燃气体。
4、开启瓶阀时,用力要平稳,操作者应位于出气口侧以防受气体冲击,使用减压器时应检查气瓶丝口是否完好、紧固,防止高压冲掉。
5、严禁将瓶内气体用尽,须留有余压以防空气倒灌和用于检查。
6、使用时,必须用专用减压阀和回火防止器,要直立放置,防止倾倒,严禁卧放。必须按规定连接气带与气瓶,严禁乱接胶管,以防事故,且氧气、乙炔胶管长度以20-30米为宜。
7、焊割时发现回火或有倒吸声音,应立即关闭割炬上的乙炔阀门,再关闭氧气阀门,稍停后开启氧气阀门把割炬内灰尘吹掉,恢复正常使用。
8、在输气胶管或减压器发生爆炸、燃烧时,应立即关闭瓶阀。
9、若发现瓶阀易熔塞或瓶体等部位有漏气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把气瓶转移到安全地点妥善处理且附近不得有火源。
10、当气瓶瓶阀易熔塞或其它部位因漏气而着火时应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同时用水冷却瓶壁以防发生更大危险。
11、若发现瓶壁温度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用大量冷水喷淋以防燃烧和爆炸事故。
12、氧气瓶、乙炔瓶严禁混吊,运输过程中必须先撤去减压器,气瓶上必须有防振胶圈,气带不得漏气。
13、工作地点不固定,频繁换动时,应将气瓶装在小车上,不得将乙炔瓶和氧气瓶放在一起。
14、使用结束时,须将气瓶阀门关闭,收好气带,并将气瓶放回规定位置,收拾作业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15、使用后的空瓶应立即退回仓库,不得留在现场。
16、氧气、乙炔焊割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焊割作业特种作业证,持证上岗。
第9篇 调度室大型设备配件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指示、指令、三大规程和矿各项规章制度。
2、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3、协助主任综合平衡矿井生产材料的供给,对分管范围内的材料供给负责。
4、熟悉各单位生产作业计划、材料消耗情况,跟踪管理,保证材料审批不失控,避免材料的浪费和积压,加快材料的周转,严格执行材料奖罚制度。
5、建立健全各单位主要材料的领用、移交、回收台帐,并深入现场,实现现场管理,月结月清,每月考核一次。
6、矿月度计划下达后,根据生产需要,下达设备配件、小电器及大型材料的月度检修计划。
7、矿月度计划下达后,汇总各单位设备配件、小电器及大型材料的使用计划,根据生产需要,合理调配,科学安排,做月度生产需求计划。
8、辅助做好矿井小电、设备配件的收发和材料交旧领新工作。
9、负责升井材料及矸石山废料场的管理。
10、负责井下损坏管路、信号电缆等材料的修复利用工作。
11、材料分配调整时,优先做好生产材料、支护材料及设备配件的现场交接工作。
12、辅助做好全矿支护材料的调配、监督检查、现场清点工作。
13、负责矿井小电器、刮板输送机(除电机、减速机外)配件、胶带输送机(除电机、减速机外)配件的检查、现场调配工作。
14、负责检查矿井文明生产卫生工作。
15、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16、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10篇 生产处设备管理方面安全职责
1、负责机械、电气、动力设备、工艺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等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2、组织对工业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机具、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装置、热力管道、采暖、制冷、通排风等设备的定期检查、校验、检测工作;
3、负责制定和审查有关设备制造、改造、维护、检修的各项管理制度;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编制装置大检修安全组织措施计划和下达安全检修任务书;
4、按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并对采购的设备、配件质量负责,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
5、新增、改造、超期运行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时应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组织机动设备专业检查,对机动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须及时组织力量整改;
7、负责机动设备事故、检修质量事故和基建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参加
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组织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并按期完成;负责本部门外雇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按合同协议办理;
9、参加基建项目的审查和施工,并使其符合国家关于安全、防火、工业卫生要求,并保证其同时施工、竣工、验收;
10、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必须按国家规定和交接程序办理交接手续;
11、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它有关安全规定;
12、制定审查各项工程的安全防范措施;
13、负责对外来的基建施工队伍、民工等的安全教育,督促施工队伍签订《外来施工安全合同》。
第11篇 安全责任制:设备管理部综合副主任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发电有限公司设备管理部综合副主任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发电有限公司设备管理部综合副主任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在公司副总经理(生产)的领导下,对设备管理部的安全工作和公司发供电设备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副主任对正主任负责。
3.2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把与综合生产有关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经副总经理(生产)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纠正设备管理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 负责编制设备管理部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和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3.4 组织编制和修订现场运行、检修规程及技术质量标准、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对技术组织措施,负责审核工作。
3.5 组织编制“反措”计划和设备安全大检查方案,参加安全大检查和督促全公司的反事故演习。
3.6 加强对金属、化学、绝缘、仪表、过电压和继电保护等一十四项有关技术监督和定期检查与试验工作。根据季节特点,及时做好季节性事故预防工作,做到超前控制,科学防范。
3.7 认真做好主设备大小修、技改工程、新建工程等工程项目的开竣工报告,做好新设备及新建工程的审查、验收工作。
3.8 组织编制事故备品备件储备计划,负责备品备件的供应和鉴定。
3.9 组织科技攻关活动,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负责组织可靠性数据的收集、统计、分析、报送、汇编工作。
3.10 经常深入现场,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和主要设备缺陷,并督促和指导及时消除。定期组织运行分析工作,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增加安全生产的科技含量。
3.11 指导设备事故处理,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制定防止事故对策,并组织落实。对本公司所发生的事故负相应的领导责任。
3.12 参与公司安全性评价工作和各种安全活动。
3.13 负责组织设备管理部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3.14 组织检修质量分析与评价,从制度执行、材料备品、费用控制、设备可靠性、检修质量、设备消缺等各方面,分析检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措施整改。
3.15审查备品备件及材料消耗情况及价格,控制检修消缺费用、大小修及更新改造费用。
3.16协助主任组织技术监督的指导,实施设备消缺督办与考核;严把各种技术方案审核关、备品备件及材料计划审查关,对技改、检修工艺实行过程监控。
3.17组织开展可靠性管理,采集可靠性数据,进行可靠性统计分析,并实施可靠性指标监督与考核。
3.18协助主任组织管理生产设备外委施工项目,参加各专业设备的招投标、评标工作。
3.19协助主任组织管理生产设备外委施工项目,参加各专业设备的招投标、评标工作。
3.20按制度规定组织生产设备的各项试验;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生产设备重要设备的大修后首次投运监控。
3.21按照设备消缺、技改和检修管理制度,跟踪监督设备消缺、检修、技改、大小修等项目,落实质量三级验收制度。
3.22组织落实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检查工作票执行情况和制定 “双措”计划,组织设备事故处理、调查、分析。
3.23按职能分工对其他部门的工作质量和相关专项工作提出考核意见。
3.24协助主任检查班组建设工作;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设备管理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设备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
**
第12篇 设备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机具设备完好有效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因此,设备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也负有重要责任,主要安全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标准及本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2.定期组织检查各种机械、电气设备,保证其处于安全状态,各种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并与主体设备同样管理。
3.企业自制或自行改造过的设备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规定,并在投产前组织编制设备操作规程。
4.购置新设备时,优先选购附有必要安全装置的设备,或另行配齐必要的安全装置。
5.新型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编制设备操作规程,做好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6.负责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交接班制度,定期检查制度,确保安全运转。建立设备台帐。
7.安排好设备大、中、小修和日常维护,设备大修时,缺少的安全装置应配备齐全,修理时临时拆除的装置必须恢复。
8.负责组织编制特种设备(塔吊、电梯、物料提升机等)装拆方案,并对装拆队伍审查,没有资质资格的队伍不可装拆设备。
9.参与技术部门组织的技术改造,机械设备革新及鉴定工作。
10.参与有关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提出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