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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安全管理通则(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97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通则

第1篇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通则

一、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独立操作

二、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技术、性能、内部结构、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及处理简单的故障。做到会使用、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三、酒后、精神不集中或患病人员严禁操作机械,非机械操作人员严禁操作机械

四、操作时,现场必须清理干净,操作须集中精力,严禁吸烟、吃食物、说笑逗闹,在机械运转中,不得在机械上清理刨花、木屑

五、人员在操作时,不得远离岗位,需要离开时,必须停机断电。不准将机械交给非指定人员操作

六、机械设备应有班组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严格遵守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认真做好各级维护保养,应合理使用,正确操作,保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七、凡是新安装的机械或经大修、改装或搬迁拆卸后重新安装好的设备,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鉴定和试运转合格后,方准投产使用,并应严格按照大、中、小修期限的规定及时进行维修,以延长使用寿命

八、机械设备的传动和刀具部分,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罩,并应随时检查,保持其灵活有效

九、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衣袖卷到肘部以上或纽扣扣起

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进行安装和检修,严禁带电修理设备,用电设备应接地良好,不得有漏电现象

十、电动机械设备,严禁在低压或不稳定电压下操作,机械启动后,应检查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正常后,方可正式进行工作。在工作中如发现电源不足设备的额定电压时,应立即停机断电

十一、工作中,如果遇到停电,应将电闸关闭,以防来电后,机械自行运转

十二、机械设备严禁“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或向主管提出报修意见

十三、机械设备运转中,不得进行维修、保养、润滑和紧固工作,如发现发热、异音、机件松动或损坏等故障时,应先停车断电,后检查修理

十四、对使用的刀具,应勤修勤磨,不得勉强使用。安装刀具必须停车断电后,方可进行,必须按照该机械的规定要求安装牢固,拧紧螺栓,不得有任何松动现象

十五、工作完毕停机断电后,必须清理机械,进行保养,关(锁)好闸箱

十六、吸尘器布袋里的木灰不能满过袋子的4/5,过满易造成电机烧毁

十七、一切机械在进行维修或换刀具时,必须挂起“此设备正在检修中,严禁使用“标示牌”。

第2篇 项目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成简快速路第四标段项目部(以下简称第四项目部)设备安全管理,保障机械设备的正确、安全使用,发挥机械效能,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第四项目部所属各工区/标段项目部必须遵照执行本规定和其他有关设备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三条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保养遵照《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实行。

第四条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内容:以防患于未然的科学态度,查找事故隐患,并制定对策和措施,及时排除。

第五条设备安全管理应坚持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健全管理网络,加强班组安全建设。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第四项目部、各工区/标段项目部应设置设备管理部门作为设备安全管理业务部门。

第七条第四项目部材料设备部主要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

二、监督、检查第四项目部所属各工区/标段项目部遵照国家有关法规和项目部相关机械设备管理办法管理本单位的设备。

三、参加第四项目部安全大检查和主持机电设备安全检查,组织涉及机电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针对事故原因提出预防技术措施。

四、制定机电设备管理办法,组织审查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保养计划和交接班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五、确保采购的机电设备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法规的要求。

六、新的和大修后的大型设备、第四项目部材料设备部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进行检查鉴定、试运转和验收。

七、会同相关部门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合格者发证,不合格者不准上岗操作。对使用新设备、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按“五懂”、“三会”要求随时考核从业人员。

第八条各工区/标段项目部行政副职负责设备管理主要职责:

一、建立、健全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设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三、确保设备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设备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设备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设备生产安全事故。

第九条工区/标段项目部设备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领导建立、健全本工区/标段项目部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制定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制定设备维护检修和检查制度,并对这些制度和规程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三、保证机械设备安全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四、严禁机械设备带病或超负荷运转。

五、会同相关部门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五懂”、“三会”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合格者发证,不合格者不准上岗操作。新的和大修后的大型设备,确保按走合期规定进行走合、保养。

六、进行现场检查,解决设备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事故隐患发出整改指令,遇到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先停止作业,再向有关领导汇报。

七、总结和推广设备安全生产及管理的先进经验,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实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八、负责宣传贯彻现代安全管理知识,指导班组、队安全小组和班组全员的工作。

九、组织并参加涉及机电、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进行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针对事故原因提出预防事故技术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实施,建立事故档案。

十、审查设备改造方案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参加设备验收和试运行工作,进行安全评审。

十一、协助工区/标段项目部负责人,编制好设备保养计划,安排好机械设备的保养工作。

第三章管 理

第十条设备的安全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十一条 项目部所属各工区/标段项目部遵照国家有关规定、设备操作手册制定工使用的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责任的“三定”制度及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多班作业的交接班制度。

第十二条 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操作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单独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 项目部所属工区/标段项目部因需要购置的机电设备、物质、配件等属于强制性3c产品认证要求,应购买通过3c认证的产品。

第十四条 大型及主要大型设备第四项目部材料设备部应建立技术档案或机械设备履历表。

第十五条 在设备租赁开始和结束时,双方均应对设备共同进行技术鉴定和办理交接手续,不得将设备租赁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六条 设备的改装或自制应注重安全可靠性,填报《机械设备改装申请表》、《自制设备申请表》,并附设计图纸,经相关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汽车的改装应遵照国家相关规定。

第四章使 用

第十七条 设备的使用管理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们责任。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大型设备内部调动时,机长和主要操作人员原则上应随机调动。

第十八条 设备操作人员应做到:

一、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

二、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三、认真做好设备的日常保养,保持附属装置、随机工具完好齐全;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机械设备和操作者的安全。

四、及时、准确地填写设备《机械设备台班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并及时准确上报。设备运行记录和交接班制度的执行情况应作为操作人员日常考核的依据之一。

五、努力钻研技术,提高操作技能。达到五懂(构造、原理、性能、用途、用油常识),三会(正确操作、日常保养、排除故障)。

六、参与机械事故的分析与处理。

七、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正确指挥,精心操作;对于施工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八、设备操作人员应配合维修人员做好设备进厂维修、保养的检查、鉴定工作,并参加维修、保养设备的出厂验收工作。

第十九条 各种机械设备都应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新设备在试运转和使用前,必须将有关技术文件,构造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有关人员交底,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培训,掌握正确的操作技术,并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方能正式上机操作。

第二十条 新的或经过大修、改装、重新安装的大型起重设备必须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检查、鉴定,空载试运行,负荷试运行及试运行后检查和安全检查,并按走合期规定进行走合和保养。

第二十一条设备管理部门要检查监督本单位合理使用机械设备,做到设备安全运行。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特殊情况需超负荷作业时,要经有关技术负责人或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相应的有效保护措施。当工作条件有碍安全运转或设备严重失保失修或超负荷作业,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时,现场指挥和设备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使用,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

第二十二条使用设备应具备适宜的安全工作条件。如道路、工作面布置、装卸位置、动力供应、照明设施等,均应经过周密布置和安排。

在施工现场的设备停置地点也必须认真考究,以防止设备被窃或停置地点崩塌,或被水淹没等事故。

第二十三条设备使用必须按照设备技术文件正确合理的选用和管理油料,建立或贯彻上级制订的燃油、润滑油料工作的各项制度,设备使用的燃油,润滑油(脂),液压、液力传动油,制动液,清洗液及冷却液应按规定油号、油量进行及时更换和加注。不同品种的油料,不得掺混。油料的保管,要符合“油品保管和安全知识”中规定的要求,并应制定和检查油料在储运、加注时防止污染、混杂的措施。

第二十四条设备由于使用、维修、保管不当和自然灾害等原因,而引起非正常性损坏或损失,均为机械事故。发生机械事故,应按规定及时填报《机械事故报告表》并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部设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交通事故按属地交警部门处理意见执行。若有发生人员伤亡,应按项目部安全管理办法事故上报程序进行上报。

机械事故按下列规定划分等级:

1.一般事故: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1000-10000元以内者;

2.大事故: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10000-50000元以内者;

3.重大事故: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50000元以上者。

大事故、重大事故应在48小时内报第四项目部材料设备部和安全监督部,并在20天内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报第四项目部材料设备部和安全监督部。

一般事故由各工区/标段项目部设备部门制定的有关办法自行处理,并于次月5日前报第四项目部材料设备部备案。

第五章维修和保养

第二十五条第四项目部所属各工区/标段项目部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设备报废处理遵照《项目部设备管理办法)》实行。

第二十六条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必须坚持“预防为主,质量第一”的原则;实行生产维修保养制度,重点设备进行预防性保养,而对一般设备进行事后维修的两种制度相结合。

第二十七条要严格执行设备的例行保养、定期保养、换季保养和库存保养制度,新的或经大修、改装的设备,使用时要执行走合期保养。严格按照规定的保养范围、作业内容,指定的附加小修项目和技术要求进行保养,确保保养质量。不得漏项、失修,也不得随意扩大拆卸零件范围。特别是现场使用的大型起重机械的转运前的拆装应着重做到及时保养。

第二十八条维修和保养要严格执行设备技术标准或规程,贯彻进保前检查,过程检验和保养后验收的三检制度。维修和保养要有明确记录,以便备查。

第二十九条必须建立和健全质量管理机构与制度,认真实行自检、专职检验和出厂检验的“三检”制度,不断改革维修工艺,推行现代化检修技术,提高检修质量。

第三十条 国家有规定须实行设备年检制度(如车辆)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年检制。

第三十一条设备大修由第四项目部材料设备部根据上年度大修执行情况、设备状况,设备使用计划等因素,并征求使用单位的意见,编制《施工机械设备大修年度计划表》,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第三十二条设备入厂维修,由送修、承修单位共同填报《施工机械设备修理入厂检验表》,按修理合同、设备技术文件验收合格后,双方负责人共同填报《大(中)修理竣工验收单》,大(中)修后的设备按规定进行走合期走合、保养。

第六章奖励惩罚

第三十三条对设备管理、使用、维修等方面成绩优异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以及岗位练兵,红旗设备竞赛优胜者应予以物质、精神上表扬和奖励。

第三十四条对玩忽职守、瞎指挥,拼设备而违反操作、使用、维修规程,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造成设备损坏和经济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人员,发生重大设备事故,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第四项目部将根据事故情节轻重,分别对当事人和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及分管领导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设备事故当事人经济赔偿遵照《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设备管理办法)》实行。

一、一般事故:按事故第一责任者赔偿事故直接损失费的15-20%赔偿。

二、大事故:按事故第一责任者赔偿事故直接损失费的10-15%赔偿。

三、重大事故:按事故第一责任者赔偿事故直接损失费的5-15%赔偿。

四、事故当事人赔偿总额一般不超过10000元,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领导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七章附 则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未尽条款,在试行中逐步加以修改完善。

第三十七条本条例由第四项目部材料设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若本办法所规定的条款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和上级规定为准。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成简快速路第四标段项目部

2023年3月24日

第3篇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1、各种机械设备规定定期检修、保养,提高设备作业率和完好率,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2、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停机处理。

3、设备防护装置要完善:

⑴机械设备中的转动齿轮,传动皮带,传动链条,砂轮及接近地面的联节轴、转轴,皮带轮、滑轮等,必须装有牢固的防护罩;经常开启的防护罩应与机械设备起动的电器开关构成联锁,即开启防护罩时,设备不能开动。

⑵机械设备的制动器、离合器、限位器及互锁装置等,应灵敏可靠。

⑶每台机床应有单独的电气开关,以便随时切断电源。

⑷机床工作灯和钳工台照明灯的电压不得高于36伏。

⑸干磨和削铸等产生粉尘的工作应有吸尘装置;用油冷却和电火花机床应有吸雾装置。

4、有裂纹,裂痕或强度不够的砂轮,禁止使用,安装或更换砂轮时,不能用锤敲,以免砂轮发生裂纹,安装时砂轮夹紧法兰盘不能小于直径的1/2或大于1/2,法兰盘与砂轮间要垫一毫米的厚纸皮。

5、起重设备:

⑴起重设备必须建立齐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⑵作业前和作业时,必须做到“四检查”和“二不准”。

“四检查”即:

⑴检查行车、葫芦刹车的可靠性。

⑵检查行车各部件或三脚架是否牢靠。

⑶检查钢丝绳有否损坏,钢绳卡具是否紧固。

⑷检查起重物件绑挂是否牢靠。

作业“二不准”即:

⑴起重物不准跨越人和设备上空。

⑵起重物不准超过葫芦和行车的设备吨位。

第4篇 施工机械设备 安全管理指导书

1目的

充分发挥机械效率、降低消耗,实现安全生产,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使施工机械为施工现场保质、保量、保安全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提供可靠的保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

3机械设备购置

3.1由使用单位或设材部根据需要提出设备购置计划报主管经理审批,进行设备的购置。

3.2施工机械的选型原则

3.2.1施工机械产品在结构原理上科技含量高;

3.2.2在环境保护方面考虑周全,真正做到节能、低耗、低噪音、无污染或少污染;

3.2.3在安全上限位、报警、保险,制动装置齐全、合理、有效、可靠;符合社会发展潮流、与企业当前管理、操作、维修水平和投资能力相适应。

3.2.4施工机械的选型绝不仅仅是更新,即同种、同类产品在数量上的简单增加,要优先考虑换代的可能。

3.2.5选型产品要与企业现有施工机械统型或成龙配套,从而能尽快形成专项机械化施工能力。

3.2.6新增的施工机械能填补企业生产方式或生产能力的空白,能大幅度提高生产效率或产品质量。

3.2.7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施工机械产品以及假冒伪劣、无厂家、无铭牌、无型号、无生产合格证的产品,严禁进入选型范围。

3.3设备供应商选择与评价

3.3.2由设材部及相关人员对设备供应商按照以上选择原则进行评价。评价合格的供应商,填写设备供应商评价表,报主管经理审批,建立施工机械合格供(租)方名册。

3.3.3经批准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可向其进行设备采购。

3.4机械供(租)方的选择与评价

3.4.1机械设备租赁是经常行为,对长期合作供(租)方应在总评价以往长期合作的机械供(租)方设备能力、对安全环境的影响、服务水平、管理水平、租赁价格的基础上选择确定。

3.4.2首次合作的设备供(租)方应参照设备供应商选择原则、经过考察确定。

3.5施工机械的验收

3.5.1外观验收

施工机械进场后应由设材部会同厂方人员共同按合同有关条款和机械装箱单的内容,对施工机械外观、型号、规格、数量、随机零、附、配件及附属装置、随机工具的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逐项验收清点,一一核对。查验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在上述确认无误后,方可签署入库验收单。

3.5.2施工机械的试运转

施工机械进场外观验收结束后,双方应按规定首先对下列项目进行检查:

⑴发动机底壳、变速箱、减速箱、分动箱、前后桥减速箱、方向机、油箱、水箱、液压油箱中的加注量是否规范、标号是否正确。

⑵蓄电瓶电解液面高低是否合适、电量是否充足、桩头与导线连接是否牢固。

在上述项目检查无误的基础上,启动机械,进行试运转。试运转应按建设部jb34—1986《建筑机械技术验收规程》相关内容由设材部组织进行。对机械设备在运转中的下列情况进行观察判断:

⑴发动机、各部传动及支撑有无异响、过热及异味;

⑵各部连接及防护装置是否牢固、可靠;

⑶制动、离合装置结合是否可靠、分离是否彻底;

⑷安全、防护、限位、保险、警报装置是否按规定安装齐全,是否灵活、准确、可靠、有效;

⑸内燃机尾气排放量是否达标、内燃机在高、中、底速时机油压力是否满足要求;

3.5.3固定资产登记建账

财务部在接到设材部的入库单后,即可按合同规定付款、结算。按财务管理程序将新购机械设备列入固定资产账。

4.机械设备的管理

4.1公司内部机械设备租用按公司设备租赁办法执行。

4.1.1施工 机械的计划修理、强制保养及日常维修的原则为“润滑、坚固、调整、清洁、防腐”的十字作业方针。以达到:

保证施工机械自身各部配合规范;

调整适当;

出力符合规范;限位、保险、制动等安全保险装置灵活、有效、可靠;

正常运转无噪声或低噪声;

无油、水、电、气的跑、冒、滴、漏不良现象;

无腐蚀、无污染;

能源消耗在标准以内。

4.1.2施工机械的计划修理

4.1.2.1单台施工机械应根据其自新购入或上一次大修后实际运转台时的累计数、“机械设备运转台时记录”及该机种的大、中修理规范的间隔进行比较,预测出今后单位时间内可能发生的台时(里程)数,结合该台施工机械当前的实际机况,科学地按时间段安排出该台机械在今后单位时间内的计划大、中修理日期,并据此综合出全部施工机械的修理计划。

4.1.2.2租赁公司负责设备的保养大修,项目部负责施工现场中、小型施工机械的保养。

4.1.2.3按计划修理的施工机械必须明确注明修理类别、保修项目、验收标准。

4.1.2.4施工机械修竣后,必须进行验收和试运转。验收和试运转遵照建设部“建筑机械技术验收规程”。记录如实填写在“机械设备修理任务书”及“机械设备试运转记录”上。

4.1.2.5入库机械设备必须是经过修理、验收的完好机械。入库机械设备必须挂牌标识,标明完好,刚退库未经验收、未经修理的机械设备不得入库,只能作为待验、待修设备单独存放。

4.2施工机械的强制保养

4.2.1施工机械的强制保养可分为例行(每班)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计四个等级的保养。

4.2.2强制保养计划由设材部制定。

4.2.3施工机械的日常维修

施工机械的日常维修由使用单位负责,各项目部机管员签字验收,并存入单机技术档案中。

4.3施工现场施工机械的评价、确认、验收

4.3.1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需用计划由项目部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实际制定,并报设材部。

4.3.2设备出库前,项目部机管员与租赁公司在库房共同对拟用施工机械进行验收与试运转(内容与方法同新机购入后的验收与试运转)、并共同签署“机械设备出库验收单”。

4.3.3施工机械进入施工现场经安装调试,具备了按规范使用的条件后,由设材部、项目部机管员、安全员共同对施工机械进行一次全面的验收和试运转。试运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单,方可正式使用。

4.3.4验收合格的施工机械,使用前由项目部机械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4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

4.4.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具备机械操作的资质,持证上岗。

4.4.2在机械旁,要悬挂或张贴机械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由机管员进行监督检查。

4.4.3机械使用前,机械工必须对机械的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第5篇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设备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施工企业设备管理规定》,以加强设备的综合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现将以下若干规定颁发各项目部及施工现场,希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 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各级动力设备部门应负责机构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各级安全部门应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企业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应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对认真执行本规定成绩突出者应给予奖励。

第二章 关于施工机械使用管理办法

第四条 施工的基础实施:

1、公司工程部按设备的技术说明书要求,提供设备的基础图纸,由施工现场(项目部)实施。

2、各土建施工现场(项目部)按基础图和要求如有各类锚固,底脚螺丝、螺栓等铁器加工,应提前委托加工,交提交加工图纸,加工完毕按图纸复验查收。

3、基础浇捣完毕后,应有必要的养护期,并对基础端面进行水平测量,设备底脚螺栓的位置正确性必须复核后进行基础验收,详细填写验收单,经验收合格后各方签字方可交付安装。

第五条 施工机械的安装实施:

1、施工项目部应在机械安装的附近设备电箱一只,并要求具有单独100a空气断路及yc3×35+1×10mm3电缆线供使用。另外还对安装该机的接地打地极接线,然后进行测试表测试,要求不大于4欧姆规范。

2、安装人员应严格按机械技术说明书的装拆顺序进行,不得递章装拆。

3、安装塔式起重臂长度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长度进行安装。

第六条 施工机械调试实施

在机械安装完毕以后,应对设备的电器限位装置,部运转进行全面的检查调试,并按说明书的各机种技术性能规范要求进行。

第七条 施工机械的验收实施:

1、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由施工项目部牵头通知公司动力安全科共同进行设备正式使用前的验收工程。

2、验收按设备的验收规范进行,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验收达到规范要求,并经四方在验收鉴定表中签证认可,市劳动局和市建委有关部门通过检测合格后方能正式使用。

3、验收按如下三方面进行:

⑴外部验收:主要零部件、各种仪表及整个外观无短缺;

⑵空运转试验:检查操纵系统的质量,应按动力倍递次序总成及部件工作情况;

⑶带负荷检验:必要时测定设备的技术性能和使用是否符合技术说明书的规定。

第八条 施工机械升节工作实施

1、升节的顺序及方法应严格按设备出厂的使用说明书中规定要求进行,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规定高度。

2、升节过程中有专人负责,统一步骤听指挥,并有专人监护应注意的关键事项。

第九条施工机械的扶墙工作实施:

1、应按设备的扶墙技术要求进行扶墙,其中扶墙过程中涉及到的扶墙接点预埋件和标准墙杆的图纸按说明书要求由项目部提供,公司总工负责审核。

2、如果工程项目特殊,其标准扶墙杆不能使用,需要放长或缩短时,施工项目部应提出技术要求说明和草图,经公司总工审核同意,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 机械设备保养制度

第十条 定期保养的目的和要求:

1、机械设备定期保养应实行单级或多级的保养结构,其目的在于保证正常运转,延长使用寿命,防止不应有的损坏,从而达到下列目的:

⑴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充分发挥其效能;

⑵在合理使用的条件下,不致因意外损坏而引起事故影响施工进度:

⑶在使用过程中,可以保持燃、润滑油料的正常消耗,提高经济效益;

⑷延长修理周期和使用寿命。

2、定期保养制是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作业内容主要是:清洁、润滑、紧围、防腐、调整、安全,作业项自按周期长短分级,定期执行。

第十一条 定期保养的分级和内容

1、定期保养分为:每日班前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四级保养五级。

⑴每日班前保养又分为例行保养,是操作人员或设备使用人员上班前和交接班时间进行的保养工作,重点是检查、清洁、润滑。

⑵一级保养以润滑、紧围为中心,通过检查,紧圈外部紧固件,并按润滑周期表加注润滑脂、加添润滑油、清洗滤清器或更换过滤蕊。

⑶二级保养以紧固,调整为中心。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项目外,还须调整发动机、电器设备、操作、传动、制动行走等工作机构的状况,以及紧围内外所有的紧固件。

⑷三、四级保养以清除隐患为目的,作业内容除执行一、二级保养作业项目外,可对部分总成进行解体检查,可酌情更换一些零件,并对机身进行必要的除锈、补漆等作业。

2、保养的时间周期

⑴一级保养:周期不超过100小时进行一次。

⑵二级保养:周期不超过300小时进行一次。塔吊起板、安装必须进行一次。

⑶三级保养:周期不超过800小时进行一次。

⑷四级保养周期不超过1600小时进行一次。

3、例行保养与一级保养由操作工自行做,二、三、四级保养由专业保养工或机修工进行。

第四章 关于做好台风季节起重设备防强台风措施及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 塔式起重机

1、塔机必须有完好的接地设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遇有雷雨,严禁人员在塔机附近走动。

2、如遇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吊运安装工作,遇四级以下大风时,塔机不得顶升加节、并紧固连接螺栓,遇有雷雨,一律停止工作。

3、塔机遇台风在停止使用时间,不仅吊机的主开关要切断,而且电源开头也要切断。

4、如遇台风在塔机停止使用期间、操纵室、机械室的门应全部关好。

5、大雨时所有室内的电器装置均要盖好,防雨渗入。

6、在台风期间,为了减轻吊臂的风荷载,防止倾翻,变形等,要打开回转刹车,吊臂以风力的作用可自由转动。(吊臂转动时,要确保在它回转范围内及有可能接触的建筑物和障碍等)。

7、禁止塔机开到距离轨道终端3米以内的地段。

8、塔机必须在轨道上紧固夹轨器,上旋转水平臂及拆臂式平�移动至近塔身中心的规定位置,起重吊钩也必须放至臂架头部规定的部位,臂架位置应顺着风向,以减轻塔身不平�力矩的影响。下旋转式,动臂式塔吊要求将起重臂放下,机身配用撑头撑牢。

9、如遇台风警报风力达8级以上,塔身四角须加缆风固定塔身,以防倾倒。

10、塔机基础周围必须设童临时排水系统以及各有水泵等设备,以保证地基不浸水。

第五章 机械设备施工各级安全生产及岗位责任制

第十三条 机械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塔机驾驶员及指挥人员、人货梯司机

1、机械设备操作工应经过技术培训、审证及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方能上岗操作,挂好上岗牌,严禁无证操作。

2 必须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现场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机操工应熟悉所操作机械的性能,在配合施工,要正确使用机槭,发现有异常现象及障碍,要设法排除,严禁机械带病运转。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定(如无法排除请报修,立即抢修),保证现场塔机“五限位”正常,即高度、水平、圆转、力矩、重量限位。“三保险”即吊钩、绳筒、桥厢二(上旋式)完好有效。

5、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操作工及指挥人员有权拒绝声音作业。

6、每天班前做好例行工作,认真填写例保卡、原始记录卡,做好所操作机械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安全十二字作业法。

7、每周一必须组织机组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及班前讲话,认真执行交接班工作。

8、停机休息,下班后要关、锁好门窗,以防雨水侵入电箱和闲人打开电气控制箱。

第十四条 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与接班人在交接时必须准时到位,接班人未到位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

2、当班人在位作业过程中,对机械的运转情况及其他有关情况反映于接班人,必须清楚、明白。

3、对机械的故障情况,保养项目,修理项目必须清楚与了解。

4、交搂班记录表填写时,必须字迹清楚、正确,在交班时填好,不得提前与延期填写,每月按时交项目机管人员。

第十五条 机长岗位责任制

1、机长要听从现场施工员的安排,贯彻作业任务到机组内每位机操工,协助施工作业的各项工作。

2、带头做好本机的机械保养、例保工作,特别要做好机械的清洁保养工作。

3、坚持“十不吊”原则,做好与现场项目的配合工作。

4、负责做好本机的交接放工作,交接班记录内容清楚。

5、负责本机组机械故障报修及安全整改工作。

第十六条 电梯(人货梯)安全操作规程

1、跑梯司机必须身体健康,能胜任高空作业。

2、司机要受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才能操作运行。

3、接班第一次开车,满载将梯笼开至离地面一米外,停车检查电梯是否自动下滑,如发生下滑现象,必须调整磨擦片,制动轮的间隙。

4、司机开车时要集中思想,严禁与他人闲谈。

5、严禁超载运行,载重量根据各机型规定严格控制,严禁货物伸出吊笼运行,必须平均装载,防止偏重。

6、随时注意情况,遇事故和危险时,必须立即停车。

7、电梯在0℃以下温度工作,需特别注意,小心工作。

8、视野很差,大雾、雷雨天气,滑道结冰或秋稻和危险条件时严禁开车。

9、合闸总起动后司机不准离开梯笼,必须在取走电锁钥匙后,方能离开梯笼。

10、200型电磁制动器,锥鼓形限速器失灵时,或无涡流电流时,严禁开车。

11、大风条件下应注意安全,当风力达到7级或7级以上时,不准开车,并将电梯降到最低处。

12、梯笼在无平衡铁向下运行时,应靠梯笼自重分段下行,使梯笼每下降二节标准节距离停车一次,分段驶行,以免发生梯笼超速现象。

13、下班后,必须打扫梯笼,作好当班记录,关闭电源,锁好控制箱和底笼门。

14、严禁闲人开车。

第6篇 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安全交底

一、机械设备审批资料:

1、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和出厂合格证;

2、安装单位资质证和上岗人员安装施工证;

3、安装单位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4、机械设备基础施工方案及技术资料;

5、机械设备安装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

6、建筑物、施工作业区、生活区及机械设备平面布置图;

7、安装、拆卸、租赁合同书和大型机械设备安拆、安全管理协定;

二、机械设备检验后,须交公司备案资料:

1、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和出厂合格证;

2、机械设备检验报告书和使用合格证书;

三、机械设备管理与使用:

1、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督促安装单位进行自查、自检,报经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检验,取得合格证书,才能投入使用。

2、起重机械设备应使用单独的供电系统,并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规定,漏保形成极差,使用小型机械电动工具,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3、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具有可靠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中小型机械设备需搭双层防护棚,明显部位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性能及其它安全标牌,做好防水措施,严防机械伤人的安全事故发生。

4、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的基础沉降,标准节垂直度及连接螺栓,并做好检查记录。

5、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定人、定机、定岗,塔吊使用过程中不得违反“十不吊”原则;

6、建立完善的运行使用、维修保养和常规检查记录,起重设备顶升时认真仔细填好标准节顶升检查记录;

7、机械必须按照出厂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及使用条件,进行正确操作,严禁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8、起重设备经常性的检查绳索,吊具及其它起吊部件有无超标的损伤。

9、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安全限位装置是否灵敏。

10、日常检查动力装置、传动机构和制动器,有无异常的振动和噪音及润滑是否足够。

11、检查电气设备、控制电路与电气元件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经常检查电缆、电线有无破损,电气设备是否漏电,有无危险和妨碍作业的因素。

12、机械设备经受了可能影响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再次使用前应当对其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必须消除安居乐业全隐患后,方可以投入使用。

13、机械设备一旦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必须立即起动紧急预案,防止灾害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机构报告,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4、用制度形式规定机具维护保养措施,每天施工完毕,各类机具必须及时清理,做好定期加油和设备保洁工作。

第二部分起重机械使用技术交底

起重机械是现代工业生产中不可缺少的设备,被广泛地应用各种物料的起重、运输、装卸、安装和人员输送等作业中,从而大大的减轻体力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有些机械设备还能在生产过程中进行某些特殊的工艺操作,使生产过程中,实现机械化和自动化。

起重机械是以间歇、重复的工作方法,通过起重吊钩及其它吊具起升、下降,或升降与移动物料的机械设备。它在搬运物料时,经历上料、运输、卸料及返回原处的过程,工作范围大,危险因素较多。电梯和施工升降机是在垂直方向上沿着导轨运行,是用轿箱或吊笼输送人员和物料的起重运输设备。

起重机械使用具有以下特点:

1、施工机械通常具有庞大的结构和比较复杂的机构。

2、吊起的、运输的物品多种多样、载荷是变化的。

3、大多数的机械设备,需要在大的范围内运行。

4、有些机械设备需要直接载人运动,其可靠性直接影响人身安全。

5、暴露的、活动的零件比较多,有时候作业人员要直接接触,这样潜在许多偶发的危险因素。

6、作业环境复杂,作业场所通常遇到高温、高压、易燃易爆、输电线路和其它的影响,对设备和作业人员形成威胁。

7、工作中有时需要多人配合,协调工作、互相照应,相互之间有一个联接不上,就会造成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如何预防材料机械设备安全事故,下面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阐述。

二、机械设备的构造

1、主要组成部分:

a、钢结构:整个机械设备的构造部分;

b、工作部分:起升机构、回转机构、变幅机构、垂直运动;

c、液压系统:顶升机构、油箱、油缸、油管、机油;

d、电气设备:配电箱、配电柜、线路安全;

e、安全装置:机械限位、电气限位、机电联锁;

f、固定基础:塔吊基础、施工升降机基础、物料提升机基础;

2、机械设备整体结构:

a、塔吊:

1、塔吊基础 2、塔身(标准节)3、塔臂 4、塔帽

5、平行臂 6、爬升架7、上下支座

8、行走架9、变幅小车 10、驾驶室11、起升机构

b、施工升降机:1、齿轮条:通过齿轮运转

2、钢丝绳式:通过钢丝绳提升

施工升降机组成:1、施工基础 2、围栏3、标准节

4、操作5、钢丝绳及滑轮(齿轮及齿条)6、安全装置

c、物料提升机:龙门吊、井字架、边栏吊、一柱双篮吊

1、井架(标准节)2、横梁(上、下横梁) 3、吊笼4、钢丝绳

5、卷扬机构6、滑轮

三、接地与防雷

在建筑工地上,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施工。在高、低压线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机具、材料和其它杂物。

有些施工设备,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如增设屏障、围栏及保护网,并悬挂警告标记。

正常情况下,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1、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2、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分;

3、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4、室内、室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的部分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5、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拉线的钢索、起重机轨道、滑升拉板金属操作平台等。

6、安装在电力线路杆(铁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特别强调几点:

a)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线和地下接线。

b)垂直接地体采用角钢,钢管及园钢,不能采用螺纹钢材。

c)土质地阻率低于200欧姆每米,处不设防雷接地。

d)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接闪口)长度1~2米。

e)施工现场必须执行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1、为工作接地2、为重复接地

3、电气设备外露导电部分:l1l2l3—相线n—工作零线 pe—保护零线

四、钢丝绳

钢丝绳是起重机械中应用最广泛的挠性构件,也是起重安全生产的三大重要机构(制动器、钢丝绳和吊钩)之一。

1、构造:钢丝绳是用许多一定直径的单根钢丝按一定排列方式经机械加工,将钢丝绳绞捻在一起形成绳股,再将几根绳股加一根绳芯绞捻而成。

2、分类:1)按钢丝绳绳芯来分有:麻芯、棉芯、石棉芯、钢丝芯等。

2)按钢丝绳捻绕次数分有:单捻、双捻。

起重机的起升、变幅和捆绑(吊装)都采用双捻。

3)按钢丝绳股的捻向有:右向捻和左向捻。

钢丝绳的标记:d—6*19+1一12—155—甲一镀—右同—gb1102—74

d:表示点接触型钢丝绳。

6:表示6股。

19:每股钢丝绳由19根钢丝组成。

1:表示钢丝绳的韧性较好。

12:表示钢丝绳的直径;

155:表示钢丝绳的公称抗拉强度,单位是kg/m2;

甲:表示钢丝绳可在严重腐蚀条件下使用;

镀:表示钢丝绳有镀层,一般的镀层为镀锌;

右同:表示钢丝绳股捻制方向是右旋的;

gb1102—74:表示国家标准;

3、钢丝绳的报废标准;

1)钢丝绳直径减少7%时。

2)不管哪一部分,哪一股断了;

3)钢丝绳有明显的内部腐蚀时;

4)局部钢丝绳伸长有“笼”状畸形时。

5)钢丝绳纤维芯的直径增大较严重时;

6)钢丝绳发生捏结,塑型变形,麻芯脱出,受电弧高温灼伤,影响钢丝绳指标时。

4.钢丝绳的连结安全要求:

钢丝绳的连结常采用 :编结法,卡接法;

(1)、编接法:用特定的工具将钢丝绳编成一定的形状。

(2)、卡结法:要求卡子数不少于3个,且卡板压在长头一边,卡间距离不应小于绳径的8倍,最好间距为150mm左右之间

钢丝绳直径(mm)

7--16

19--27

28--37

38--45

绳卡数量(个)

3

4

5

6

五、取物装置(吊钩)

吊钩是起重机械上的重要部件,为确保作业安全,吊钩装置必须工作可靠,操作简便。

吊钩分为三种:

1、用于成件货物的——吊钩,扎具夹钳等

2、用于散装物的——料斗,抓斗,起重电磁铁

3、用于液态物品的——筒罐,特种容器等

吊钩根据用途不同,可制成工字形断面,丁字型断面和梯形断面,我们建筑工地一般使用梯形断面较多。根据制造方法可分为锻造钩和板钩。锻造钩一般采用20#钢,经过锻造和冲压,退火处理,再进行机械加工。热处理后要求表面硬度为hb95~135。吊钩的几个危险面:

ⅰ—ⅰ:受剪切应力最大。

ⅱ—ⅱ:受弯曲应力最大

ⅲ—ⅲ:受拉力最大

1吊钩的安全装置:为了防止脱钩,发生意外事故,吊钩必须装安全装置。

2怎样检查吊钩:(1)用20倍的放大镜看有没有裂纹;(2)用超声波探伤仪

3怎样检查报废:(1)是否有裂纹

(2)钩槽磨损不超过厚度10%

(3)吊钩有裂纹和破损不能补焊

4起重机械十不吊:1)视线不清不吊

2)捆绑不牢不吊

3)吊钩上有人不吊

4)超载不吊

5)物体埋在地下不吊

6)信号不明不吊

7)易燃易爆物无专用吊具不吊

8)物体过高过大没有采取防护措施不吊

9)斜拉不吊

10)对钢丝绳有棱角、缺口、无防护装置不吊

六、制动器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中规定:动力驱动的起重机械,其起升、变幅、运行、旋转机构都必须装设制动器。制动装置主要用来阻止悬吊重物下落,实现停车以及某些特殊情况下,按工作需要实现降低或调节机械运动速度。因此只有具备了可靠的制动器后,各机械动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才有保障,所以制动器既是工作装置又是安全装置;

一、制动器的类型与结构:

起重机上采用的制动器的种类多,按不同的方法可分为不同类型:

1、制动器按构造分为:

a、块式制动器:构造简单、制造、安装和调整都比较方便,被广泛应用于起重机各机构上。

b、带式制动器:由制动轮、制动带和扛杆组成,制动作用通过紧张制动带,在制动轮上产生压力和磨擦阻力。

c、盘式制动器:制动时,在弹簧力的作用下,制动钳将制动盘夹紧,产生压力和磨擦阻力。

2、制动器按操作分为:

a、常闭式制动器:制动器在机构不工作时是常闭的,要使机构工作,要操纵制动器解除制动,机构才能运行。起重机械上多采用常闭式,特别是起升、变幅机构必须采用常闭式。

b、常开式制动器:经常处于松弛状态,只有在需要是制动,易造成人为失误,安全程度不如常闭式。

c、综合式制动器:是常开、常闭两种综合体,兼有常闭安全可靠及常开操纵方便优点。

制动器结构如图:

1、电磁铁制动器 2、液压推杆制动器

二、制动器的安全技术:

制动器要经常检查(每班一次),关键是全部构件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卡塞现象,闸块是否贴在制动轮上,制动轮表面是否良好,调整螺栓是否紧固。

每次起吊时,先将吊物吊离地面150mm后制机,检查制动器是否可靠,确认制动器灵活、可靠后,方能进行施工起吊。

其它安全检查:

1、闸瓦的磨檫衬垫厚度磨损达50%时,必须更换新的磨檫衬垫。

2、制动轮表面经过淬火处理,硬度为hb400~500,磨损厚度与表面凹凸平行厚度达1.5毫米,应该重新车制,表面淬火处理。制动轮出现裂纹时,应报废更新。

3、通过电磁铁的杠杆系统的“空行程”不应超过电磁铁冲程的10%。

4、 松闸时,制动轮与磨擦衬垫间隙要均匀一致,闸块不应超过1毫米,紧闸时接触面积不应小于理论面积70%,否则要对制动器进行调整。

5、杠杆发现裂纹要更换,弹簧发现裂纹、塑性变形要及时更换。

6、电磁铁铁芯的起始行程不要超过额定行程的一半,以备由于磨损衬垫后,制动器能自动补偿和调整用。

制动器发生的事故较多,主要原因有:控制电器失灵,构件磨损失效,紧固开口销和螺帽脱落而造成的销轴脱出使制动电磁铁等坠落击伤事故。如在起吊过程中偶然发生制动器失灵,切不可惊慌。如果是电器原因失灵,则将车开到安全位置,拉闸断电,必要时用人工轻轻松动电磁铁,实现松闸,慢慢放下重物;如果是机械原因不能刹车时,一边反复升降,一边旋转起重臂和变辐小车到安全位置放下重物,拉闸后修理。

七滑轮与卷筒

起升机的起升机构中,滑轮与卷筒分别起着省力、穿绕、卷绕和安放钢丝绳的作用,正确的选用和保养滑轮与卷筒对增加钢丝绳的使用寿命,防止钢丝绳的损坏有着重要意义。

一、 滑轮的安全要求

滑轮根据中心轴是否运动可分为:

1、动滑轮:可以省力

2、定滑轮:可以改变力的方向

3、均衡滑轮:可以均衡两支钢丝绳的拉力

4、导向滑轮:可以改变力的方向

滑轮根据制造方法有:铸铁滑轮、铸钢滑轮、焊接滑轮、尼龙滑轮。滑轮的直径对钢丝绳使用寿命有直接影响,滑轮直径愈小,钢丝绳弯曲得愈严重,钢丝绳愈易损坏,因此要求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d有合理的比例,即d。/d≤h2。

h2是与工作级别和钢丝绳有关系数:

系数h表:

机构工作级别

m1—m3

m4

m5

m6

m7

m8

h1(卷筒)

14

16

18

20

22、4

25

h2(滑轮)

16

18

20

22、4

25

28

例:起升机构工作级别为m7的桥式起重机,滑轮的直径(d。)为500mm,所用钢丝绳直径(d)为17.5m,滑轮直径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解:查表h系数:h2=25 dο≥h2、d=25*17、5=437、5(mm)

可见dο为500mm符合要求

滑轮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

1、裂纹

2、轮槽壁厚磨损量超过20%

3、轮槽不均匀磨损达3mm

4、因磨损使轮槽底部直径减少量达钢丝绳直径的50%;

5、其它损害钢丝绳的缺陷;

滑轮的安全使用及保养:

1、轮槽应光洁平滑,不能有损害钢丝绳的缺陷;

2、轮轴、夹板、吊钩等各部分不得有裂纹和其它损伤;

3、滑轮轴应经常保持清洁,涂上润滑油转动应灵活;

4、在可能使钢丝绳脱槽的滑轮上,设防脱槽装置;

5、施工作业时严禁歪拉斜吊,防止定滑轮轮缘破坏;

二、卷筒的安全要求

卷筒是用来卷绕钢丝绳,并把电动机的驱动力传递给钢丝绳,同时还将电动机的旋转运动变为直线运动。为保证有足够的强度和提高钢丝绳使用寿命,卷筒的尺寸和结构与滑轮一样已经标准化。当用于起升、变幅机构的卷筒,采用筒体内无贯通支承轴结构时,卷筒体宜采用钢材制造。

1、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固定:

a、压把法:1)、将钢丝绳端用缧钉压板法固定在卷筒外面。

2)、将钢丝绳未端穿入卷筒的槽内,用缧钉压板压紧。

b、楔块法:这种方法适用于直径比较细的钢丝绳的钢丝,楔块的斜度一般在1:5范围内。

2、卷筒的安全使用:

1、卷筒受钢丝绳卷的挤压和拉力作用,而产生的弯矩和扭矩力易使卷筒产生裂纹,根据受力情况,如发现裂纹不许焊补修复使用,应立即报废更换。

2、卷筒支承轴受弯曲和剪切作用,如轴上出现裂纹要将轴及时报废更换,否则就有可能发生断轴事故。

3、卷筒的筒壁磨损量达原壁厚20%时卷筒报废更换。

4、多层缭绕的卷筒端部应有凸缘,凸缘应比最外层钢丝绳高出2倍的钢丝绳直径。单层缭绕也应满足上述要求。

5、卷筒上钢丝绳端的固定装置,应有防松和自紧的性能。

6、钢丝绳在卷筒上卷绕时不应脱槽跑偏。跳槽,跑偏时会造成钢丝绳磨损、切伤,甚至切断。

7、新换钢丝绳,如在木滚上的卷扭劲没有放松,也会使钢丝绳跳槽,甚至使滑轮组与吊钩的几根钢丝绳绞在一起。为了防止这类情况发生,必须先逐渐放开拉直,使扭劲完全消除。

八、安全装置

为了确保起重机械安全生产,在起重设备上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虽然起重机械上不装备这些装置,也能进行吊运作业。但是安全防护装置能起到保证起重机械设备安全运行,避免人身伤亡事故和重要作用。国家规定起重机械必须安装超载限位器,力矩限制器,上升、下降、变幅等多种极限限制安全装置。常用起重安全装置有:制动器、限位器、安全联销开头、缓冲器、超载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夹轨器、信号装置、滑线装置、安全挡板及轨道止档口。

对于起重机械外露,有伤人的活动零件:如开式齿轮联轴器、传动器、链轮、链条,传动带、皮带轮等等,均应设防护罩,露天工作的起重机械及电气设备应设防雨罩。

九、塔式起重机

塔式起重机由于适用范围广,回转半径大,起升高度较高,效率高,操作简便,安装和拆卸都比较方便等特点,是工业与民用建筑结构及设备安装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

塔式起重机除具有塔身和起重臂、平行臂外,还有起升、回转、变幅(行走)等机构,旋转支承装置和平衡重块等结构部分以及电气控制和安全保护装置。

国家颁布的“塔式起重机型式基本参数系列”中,将起重力矩作为确定与衡量塔式起重机的主要参数。

一、塔式起重机的类型:

按结构与性能特点,主要分为:一般塔式起重机与自升塔式起重机;

a)一般塔式起重机

按回转方式分:上旋式与下旋式塔式起重机

按变幅方式分:动臂变幅试、小车变幅式和综合变幅式

按行走装置分:轨道式、轮胎式及履带式起重机

b)自升式起重机

按塔身高度变化方式分为:塔身自升式和内爬式

按起重量分:0.5~~~3t为轻型3t~~~15t为中型20t~~~40t为重型

二、塔式起重机的安全防护装置

起重量限制器:又称超载限制器,是为解决起重机超载防护而设计的

起重力矩限制器:用来限制起重机在起吊重物时所产生的最大力矩不超越该塔机所允许的重大起重力矩。

起升高度限位器:防止吊钩起升过度而碰坏起重臂的安全装置

幅度限位器:切断小车牵引机构的电路,防止小车前、后越位造成安全事故

另外还有行走限位、夹轨钳、缓冲器、幅度指示器等限位装置。

三、塔式起重机的作用与维护

塔式起重机的操作维护方法与要求不尽相同,以下仅对共同的方面作简要介绍:

a、操作使用

(1)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了解机械的构造,熟知保养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

(2)设备安装后,必须做各部位运转试验,掌握该塔吊的使用性能;

(3)起重机须有可靠接地,电气设备的外罩应与机体妥善连结,良好的照明;

(4)必须按规定加重的配重,不得任意减轻;

(5)每班工作日前,检查各操作的部位是否合适,安全装置灵敏可靠,钢丝绳有无超标的损伤等其它工作部件,确认安全,方能投入使用;

(6)操作人员必须按信号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按电铃发出信号;

(7)操纵控制器时,应从零位逐挡加速或减速,不得越挡和未到零位,而直接变换机构的运动方向;

(8)起吊中,吊钩距起重臂不得小于1m,变幅时不得超过最大和最小幅度值;

(9)停机时,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大臂按顺风方向摆好,小车开到塔吊尾部,吊钩升到离大臂2m处停好,控制器应置于零位,切断电源开关;

b、维护保养

(1)检查并添加各工作机械器的油量;

(2)检查配电箱及电源各接头是否牢固,电源线是否擦伤和损坏;

(3)检查各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挡位控制器按到工作位置时,继电器接触均应灵敏可靠。检查各限位开关的动作是否良好;

(4)检查并紧固各连接螺栓,检查钢丝绳的磨损及断丝情况;

(5)检查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各连结部位不得有歪斜、卡死现象,弹簧电力液压推杆、活塞等作用良好,不得有漏油现象,检查并调整制动带,制动瓦块与制动轮之间的间隙;

(6)按润滑规定作好润滑工作;

(7)工作后应清扫驾驶室,清除机身下部电动机及各传动机构的灰尘和油污;

十、驾驶室

1、驾驶室必须有良好的视野,其结构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2、驾驶室内应有绝缘地板和消防器材。

3、驾驶室内明显部位应有起重力矩特性曲线表及安全操作规程;

4、所有手柄、按钮及踏板的附件处,应有表示用途和操作方向的醒目标志;

5、驾驶室应保持整洁、文明、卫生,不得乱接电源,摆放杂物及其它不符合文明生产行为;

6、操作员在操作起重机械的过程中五项基本要求:稳、准、快、安全、合理;

十一、物 料 提 升 机

物料提升机以地面卷扬机为动力,额定起重量在2000公斤以下,沿着导轨做垂直运动。提升高度30m以下(含30m)为低架,31m-150m为高架;物料提升机的设计、制作符合安全要求和在施工得到正确使用外,还必须保证施工及人身安全。安装和使用要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做到定期维护、保养,才能使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发挥较大的作用,提高经济效益。

一、 物料提升机应符合以下规定

1、提升机应有设计方案、图纸、计算书和质量保证措施。

2、提升机应有产品标牌,标明额定起重量、最大提升速度、最大架设高度、制造单位、厂品编号及出厂日期;

3、提升机吊篮与架体涂色明显区别;

4、提升机出厂前,应按规定进行检验,并附有出厂合格证。

5、安装单位与人员,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资质证书和上岗证;

6、提升机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正式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7、使用单位应根据设备类型制定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检修制度,并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二、提升机构

1、卷扬机的选用,应满足额定起重量、提升高度、提升速度等参数的要求;

2、提升机宜选逆式卷扬机、高架提升机不得选用摩擦式卷扬机;

3、卷筒与钢丝绳直径比值应不小于30,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比值(底架提升不应小于25,高架提升比应小于30);

4、采用螺栓连接的构件,不得采用m10以下的螺栓,每一杆件的节点及接头一边,螺栓数量不得少于2个;

5、提升机架体顶部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

6、吊蓝两侧面,应设高度不小于1.2m的安全挡板或挡网;

7、绳卡与绳径匹配,其数量不得少于3个,间距是绳径6~8倍,不得正反交错设置;

8、提升机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按顺序整齐排列,当吊篮处于工作最低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少于3圈;

9、把杆臂长一般不大于6m,起重量不超过600公斤;

三、 安全装置

1、安全停靠装置:吊篮运行到位时,停靠装置将吊篮定位。该装置应能可靠地承担吊篮自重,额定载荷及运料人员和装卸物料时的工作载荷;

2、断绳保护装置:当吊篮悬挂或运行中发生断绳时,应能可靠地将其停住并固定在架体上,其滑落行程,在吊篮满载时不得超过1m;

3、安全防护门:a、吊篮的进料口处应设自落式安全门。升降机运动时,安全门自动封闭或开启吊篮进料口;b、吊篮上的安全门不得随意拆除,防止物料从吊篮中滚落。

4、楼层口停靠门(栏杆):各楼层的通道口处,应常设常闭的门(栏杆);

5、超高限位装置:该装置应安装在吊篮允许提升的最高工作位置,吊篮的越程应不小于3m;

6、紧急断电开关:紧急断电开关应设在便于司机操作的位置,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及时切断提升机总控制电源;

7、进料口防护棚:防护棚应设在提升机架体地面进料口上方,应双层搭设,上下层间距60cm为宜,上下层满铺脚手板,向上翻120cm-------150cm的栏杆并用绿网围护。其宽度大于提升机最外部尺寸(低架应大于3m,高架应大于5m);

8、信号装置:该装置是由司机控制的一种音响装置,其音响量能使各楼层使用提升机装卸人员清晰听见;

9、钢丝绳的过路绳段不得外露,应采用挖沟、盖板等保护措施;

10、禁止使用倒顺开关作为卷扬机的控制开关;

11、提升机的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12、卸料台应满铺脚手板,两头应用镀锌铁丝绑扎牢固或相应长度的圆钉钉牢;

13、卸料台两侧必须设置防护栏杆,上栏杆离地100cm—120cm,下栏杆离地50cm--60cm。

四、基础、附墙架、缆风绳及地锚

1、低架提升机基础无设计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土层压实后的承载力,应不小于8kpa;

(2)浇筑c25混凝土,厚度300mm;

(3)基础表面应平整,水平偏差不大于10mm;

(4)基础应有排水措施;

(5)高架提升机的基础应进行设计,应能可靠的承受作用上的全部荷载;

2、附墙架(连墙杆):

a、连墙杆应按八字型4点搭设,其间距不宜大于9m,且在建筑物顶层必须设置一组。

b、连墙杆与架体及建筑物之间,均应采用钢性连结,并形成稳定结构,不得与脚手架相连,严禁采用铅丝绑扎。

c、连墙杆的材质与架体的材质相同,不得采用木杆、竹杆等做连墙杆与金属体连结。

d、无规定设计时,可采用以下3种方法:

(1)型钢制作的连墙杆与建筑物结构的连结,可预埋专用铁件用螺栓连结;

(2)用钢管制作的连墙杆与建筑物的连结,可预埋与连墙杆规格相同的短管,用扣件连结;

(3)当墙体有足够的强度时,可将扣件钢管伸入墙内用扣件加横管夹住。

3、缆风绳与地锚:

1、提升架受到条件无法设置连墙杆时,应用缆风绳稳固架体,高架提升机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采用缆风绳;

2、缆风绳应选用圆股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9.3m/m,缆风绳与地面夹角不应大于600c,其下端应与地锚连结,不得栓在树木、电线杆或堆放构件物体上;

3、钢丝绳与地锚之间,应采用与钢丝绳拉力相适应的花盘螺栓拉紧;缆风绳垂直度不大于0.01l(l为长度);

4、地锚的位置应满足对缆风绳的设置要求;

5、缆风绳的地锚一般采用水平;当土质坚实地锚受力小于15kn时,也可以采用桩式地锚;

6、桩式地锚:

(1)采用木桩时,圆木直径不小于200mm,埋深不小于1.7m,并在木桩的前上方和后下方设两根横挡木。

(2)采用钢管(φ48)或角钢(l75*6)时,不少于2根,间距不小于0.5 m,埋深不小于1.7m,桩顶部应有防滑措施。

第7篇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规定

要保证机械设备不发生工伤事故,不仅机械设备本身要符合安全要求,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求操作者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当然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因其种类不同而内容各异,但其基本安全守则为:

(1)必须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该穿戴的必须穿戴,不该穿戴的就一定不要穿戴。例好机械加工时要求女工带护帽,如果不带就可能将头发搅进去,同时要求不得戴手套,如果戴了,机械的旋转部分就可能将手套搅进去,将手搅伤。

(2)操作前要对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而且要空车运转一下,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3)机械设备在运行中也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对坚固的物件看看是否由于振动而松动,以便重新紧固。

(4)机械设备严禁带故障运行,千万不能凑合使用,以防出事故。

(5)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不准将其拆掉不使用。

(6)机械设备使用的刀具、工夹具以及加工的零件等一定要装卡牢固、不得松动。

(7)机械设备在运转时,严禁用手调整;也不得用手测量零件,或进行润滑、清扫杂物等。如必须进行时,则应首先关停机械设备。

(8)机械设备运转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以防发生问题时,无人处置。

(9)工作结束后,应关闭开关,把刀具和工件从工作位置退出,并清理好工作场地,将零件、工夹具等摆放整齐,打扫好机械设备的卫生。

第8篇 建筑施工企业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探讨

机械设备事故重在预防,必须消除或控制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全面加强机械设备从选型购置、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报废和更新等全过程的管理,以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结合企业施工项目实际情况和工作经验,导致机械设备事故和机械设备伤人事故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人、物和施工环境三大因素,这三大因素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1、建筑施工企业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设备选型购置应充分考虑技术的先进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

由于工程项目规模对机械设备有着巨大、直接影响,许多项目在设备选型时,仅考虑的是设备在该项目的施工要求和使用情况,对今后一定时期的发展趋势,设备资产结构的调整,工程项目上的变化趋势等缺乏关注,对所购机械设备的通用性、投资后的持续性、安全性和机械设备的外部市场缺乏了解,导致项目完工后部分机械设备由于自身技术落后或使用费用成本高而闲置停用,增加企业施工成本的投入。

1.2施工任务繁重,工作环境恶劣造成机械设备磨损加快

工程项目施工周期要求短、工作量大,不少项目为了降低施工成本,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数量并不多,完全靠少数机械设备的加班作业来完成施工任务,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机械设备的超负荷运转,有些时候甚至带病作业,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使用寿命,加速了机械设备的老化。另一方面,受天气影响,阴雨天气时候到处是泥泞,晴朗天气时候也到处是施工产生的粉尘或灰尘;受作业场地的限制,地面不够平整;部分机械设备之间的布局、机械与固定建筑物之间不能保持安全距离;隧道施工过程通风、温度、湿度均超出机械设备本身的工作环境要求等等一系列的问题,造成了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工作环境恶劣。

1.3忽视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加大设备维修成本

由于传统观念的束缚,施工现场不少施工人员与指挥人员为完成生产任务、追求施工进度,对作业的机械设备只注重使用,而对其维护保养工作极少关注,这就造成了作业人员为了完成施工指挥人员指定的工作任务,没有时间对所操作的机械设备及时进行保养的可能,长期以来,经常带着小毛病作业,忽视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等到出现大的问题进行修理时,不得不进行大范围修理工作,不少时候还需要更换,既浪费大量的时间,无形之中又提高了设备的修理成本。

1.4人员素质不高,培训少,技术水平落后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作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许多作业人员本身文化层次较低又加之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就直接上岗,先上岗作业一段时间,再去补办一个作业证的现象时有发生。施工现场也是到了非用不可的时候才去寻求相应的作业人员;为了应急,随意叫一个略懂一二但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来进行机械设备的作业,然后通过某种渠道去搞一本作业证来应付检查。许多作业人员没有接受过正规培训就上岗或者培训工作做得不够及时,专业技术规培工作得不够,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过于形式化,没有针对性和真实性,且千篇一律的现象比较严重,严重影响了设备本身作业要求和维修质量。

第9篇 电力建设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部颁发的《火电送变电施工机械设备管理规定》,《火电、送变电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考评标准》的要求,加强机械设备管理,保证机械设备安全使用,杜绝重大设备人身事故的发生,搞好文明施工,制止各种短期行为,提高经济效益,保值增值,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从事电力建设的施工企业,使用机械设备的施工现场必须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中的技术试验,使用安全和技术保养应遵守电力部颁发的有关规程和规定。

第四条 施工企业的领导和项目经理必须认真贯彻本办法;各级网、省局主管部门应负责检查监督本办法的执行。

第二章 施工设备

第五条 根据工程的性质、规模和装备程度,完善施工企业机械设备指挥系统和管理网络,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相应的机构或人员,建立机械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 施工企业的机械管理部门应参与初步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查,提出机械设备合理组合和配套的方案或意见,做到既能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又能发挥机械效能,降低机械使用成本,避免盲目购置造成积压浪费。

第七条 施工现场需用的机械设备,应提出计划,以内部租赁方式签订租赁合同,不足部分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统筹解决。

第八条 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之前,总包单位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平面图,做好下列施工准备工作,为机械施工创造必要的条件:

(一) 做到施工现场安装机械的场地平整,达到电通、水通、路通(架设到位);

(二) 机械设备使用中所需的辅助设施如移动式起重机的路基和轨道铺设、固定式起重机和施工电梯的混凝土基础等均应符合验收标准;混凝土搅拌机、卷扬机、电焊机以及其它中、小型机械和机械配件的棚、库应事先构筑完成并符合使用和安全要求;

(三) 设有适当的机械修理车间或修理点(包括小型料具库)和操作人员休息室。

第三章 机械使用

第九条 施工现场的机械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第十条 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完好,附件齐全。经安装、技术试验和安全检查合格,由施工现场机械管理人员在进场交接表上签证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应退场更换。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各类起重机的安装、拆除或运输,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持有资格证的人员负责进行,禁止其他人员擅自拆装运输。严格执行原能源部颁发的《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的主要机械设备必须实行“三定”岗位责任制(定人、定机、定岗位)。班组共同使用的机械必须实施班组负责制;多班作业轮流使用的机械必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主要的机械设备应在机械或机身明显部位挂牌,标明机长或机组长姓名、简要的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的机械操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保持作业区整洁和安全的设施的完整,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密切配合施工生产。严格执行“十不吊”,对可能引起事故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

第十五条 施工负责人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项目经理应协调机械使用、保养中出现的矛盾,支持机械操作人员的正确意见,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拼设备等现象的发生。

第十六条 班组或个人使用的小型机械和专用机具,由工地机械管理员管理并对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和保养技术指导以及安全教育;要配备漏电保护器和劳动保护用品;要指定保修人员巡回检查机械使用和保养情况,发现缺陷立即排除。

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的机械管理人员每天至少应对在用的机械设备进行一交巡回检查,发现有违反岗位纪律、机械运转异常、保养不良、事故陷患、记录不全等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排除,并作好巡回检查记录及信息反馈。

第十八条 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时必须保护现场,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按“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严格按“机械事故划分与处理”的有关规定上报和处理)。起重机发生倾复、摔臂、折臂、脱轨、塔帽脱落事故,不论有无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大小,必须按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处理。

第四章 机械维护

第十九条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机械检修班或检修人员,负责机械设备的计划检修和排除故障工作,并应有检修记录。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按照规定的保养分级、间隔周期和作业内容,严格执行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保养及检修作业规定,并做好记录;实行定期检查维修制的机械设备必须认真做好定期检查、维修并作好检查记录。不准漏保、失修和带病使用。

第二十一条 现场机械设备的月度保养计划,由工程处或机械站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现场机械设备的二三级保养作业应由机械检验人员进行竣工检验,合格的签证验收,不合格的返工重验。

第二十三条 现场暂时不用的机械设备(包括封存、报停、退回的)必须完好,并妥善保管,做到上有盖,下有垫,有防晒、防雨、防腐措施。严禁随意堆放,防止附件散失,以备随时应急使用。

第五章 基础工作和其他

第二十四条 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在机体的明显部位喷涂机械统一编号,如属红旗(或优秀)设备应订有金属标牌。

第二十五条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及时填写机械履历书和运转、保养小修、油料消耗和更配件等记录,月末上报机械管理部门汇总、整理,作为机械取费、单机或班组经济核算和操作人员考核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 施工企业应经常组织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检查活动,按照原能源部颁发的《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对起重机械的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要对施工机械的安全使用进行全过程管理,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

第二十七条 施工企业应加强施工现场机械管理人员,操作和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要及时利用施工停歇时间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技术学习,提高有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水平。

(一)机械管理人员自一九九四年起必须经过省局级的岗位职务培训,提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并经考核、考试合格取得岗位职务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 操作人员应做到“四懂三会”,即懂机械原理、构造、性能、用途,会操作、保养、排除故障。

(三) 维修人员工应达到“三懂四会”的水平,即懂维修技术要求、工艺规程、质量标准,会拆检、组装、调试、鉴定。

(四)结构新颖、技术先进、价格昂贵的国产或进口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使用之前,必须按规定慎重选定机长、操作和维修人员,并经培训和实习,使其掌握安全操作要领和保养技能,在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投入操作使用。

1000t.m及以上的塔式起重机、150t及以上的履带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的机长应经公司分管经理批准。

第六章 奖 与 罚

第二十八条 施工企业每年应组织一次红旗(或优秀)设备竞赛活动,重点是施工现场有专人操作使用的机械设备,结合考核评比办法,定期进行检查、总结、评比和奖励,以调动机械操作和修理人员爱护机械设备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第二十九条 施工企业因机械设备管理混乱,现场机械设备漏保、失修和带病运转,致使机械设备遭受严重损坏,或因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造成重大、特大机械事故的,由各级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罚款。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电力工业部建设协调司负责解释,并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10篇 机械设备管理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

机械设备是施工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壮大的根本,随着《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设备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已经引起制造厂家和使用单位的高度重视,各种性能优良,安全可靠的设备已逐步取代了老化、陈旧、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正在取代片面追求短期经济效益的观念,机械设备管理正在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但是,不可忽视的是,部分设备制造企业由于技术陈旧或技术力量不足造成设备本身具有潜在安全隐患,个体挂靠企业的伪劣产品充斥市场,购买在选型、认证方面没有进行充分的安全评价的设备,或是没有对操作,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进行严格、细致规范的培训考核,导致设备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下面就机械设备管理中的几个问题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进行了浅析。

一、安全与危险的关系 安全与危险乃至事故,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即共存于人们的生产、生活和一切活动中,这是不以人们的美好愿望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当用它们的一种近似客观量来表达这种关系时,可以这样用公式描述:s=1-d

式中:s为安全,d为危险

可见安全与危险是相辅相成的,即互为条件,又相互转化,在人们的一切活动中,为了赢得安全,必须要设法把危险减至最低限度,进行设备选型的目的就是认识了解其中的危险并且将危险减至最低限度的综合过程。

二、安全问题的复杂性、严峻性

安全问题存在于各种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已经成为当代经济运行,生产运作的前提条件,安全生产问题在有些重大经济技术决策中成为核心问题。主要问题和原因有:

第一:没有处理好发展经济与安全生产的关系。机械设备管理thldl混乱,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别企业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忽视甚至放弃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形同虚设,没有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安全生产投入不足,企业安全技术装备老化、落后。

第二:企业从业人员违章现象突出。

第三: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导致的结果是伪劣产品充斥市场,安全生产的环境混乱。

三、设备选型的重要性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正是由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复杂性、严峻性,要求设备选型必须持科学发展的态度,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对设备进行系统的、全面的、客观公正的评价,尽可能从机械设备管理的角度提高设备的本质安全,杜绝或降低设备存在的潜在危险。

1 设备的选型认证就是对设备本身的安全评价。所谓安全就是对危险的辨识,大小的估计与有效的对策,否则就是盲目的安全,所以建立在科学的安全评价基础上的安全才是真正的安全。

2 设备选型认证中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片面追求价格,生产效率,成本的思路而忽视或降低安全指标,必然给设备留下难以弥补的安全隐患,这种不安全状态迟早要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3 广泛搜集信息以及相关技术资料是基础。同一性能用途的设备,国内国外必然有很多生产厂家,而各个厂家也都有其所长和不足,只有广泛搜集相关资料和信息,才能拓宽我们的视野,加深技术人员的了解从而进行科学、合理的决策,为保障生产安全奠定良好的基础。

4 建立完善的、合理的选型认证机构进行科学、民主的认证决策是组织保障。领导重视是必要的,但不是充分的,不能搞形式主义,更不能搞一言堂,不能因为领导的好恶而影响选型认证的科学性、合理性、客观性,只有从多角度,多学科集思广益,才可能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得出最佳决策。

机械设备是施工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壮大的根本,随着《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设备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已经引起制造厂家和使用单位的高度重视,各种性能优良,安全可靠的设备已逐步取代了老化、陈旧、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正在取代片面追求短期经济效益的观念,机械设备管理正在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但是,不可忽视的是,部分设备制造企业由於技术陈旧或技术力量不足造成设备本身具有潜在安全隐患,个体挂靠企业的伪劣产品充斥市场,购买在选型、认证方面没有进行充分的安全评价的设备,或是没有对操作,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进行严格、细致规范的培训考核,导致设备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下面就机械设备管理中的几个问题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进行了浅析。

一、安全与危险的关系

安全与危险乃至事故,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即共存於人们的生产、生活和一切活动中,这是不以人们的美好愿望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当用它们的一种近似客观量来表达这种关系时,可以这样用公式描述:s=1-d

式中:s为安全,d为危险

可见安全与危险是相辅相成的,即互为条件,又相互转化,在人们的一切活动中,为了赢得安全,必须要设法把危险减至最低限度,进行设备选型的目的就是认识了解其中的危险并且将危险减至最低限度的综合过程。

二、安全问题的复杂性、严峻性

安全问题存在於各种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已经成为当代经济运行,生产运作的前提条件,安全生产问题在有些重大经济技术决策中成为核心问题。主要问题和原因有:

第一:没有处理好发展经济与安全生产的关系。机械设备管理thldl混乱,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别企业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忽视甚至放弃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形同虚设,没有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安全生产投入不足,企业安全技术装备老化、落後。

第二:企业从业人员违章现象突出。 第三: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导致的结果是伪劣产品充斥市场,安全生产的环境混乱。

三、设备选型的重要性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正是由於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复杂性、严峻性,要求设备选型必须持科学发展的态度,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对设备进行系统的、全面的、客观公正的评价,尽可能从机械设备管理的角度提高设备的本质安全,杜绝或降低设备存在的潜在危险。 1 设备的选型认证就是对设备本身的安全评价。所谓安全就是对危险的辨识,大小的估计与有效的对策,否则就是盲目的安全,所以建立在科学的安全评价基础上的安全才是真正的安全。

2 设备选型认证中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片面追求价格,生产效率,成本的思路而忽视或降低安全指标,必然给设备留下难以弥补的安全隐患,这种不安全状态迟早要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其後果是不堪 设想的

3 广泛搜集信息以及相关技术资料是基础。同一性能用途的设备,国内国外必然有很多生产厂家,而各个厂家也都有其所长和不足,只有广泛搜集相关资料和信息,才能拓宽我们的视野,加深技术人员的了解从而进行科学、合理的决策,为保障生产安全奠定良好的基础。

4 建立完善的、合理的选型认证机构进行科学、民主的认证决策是组织保障。领导重视是必要的,但不是充分的,不能搞形式主义,更不能搞一言堂,不能因为领导的好恶而影响选型认证的科学性、合理性、客观性,只有从多角度,多学科集思广益,才可能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得出最佳决策。

第11篇 项目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的完好率,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及设备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制定并实施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1条 设备的备案

一、设备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工程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

二、设备产权单位负责备案手续,取得备案证和备案牌。备案所需条件包括机械设备的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等等。

三、严禁使用以下情形之一的设备:①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②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设备;③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设备;④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设备。

第2条 设备的使用

一、 设备的选型原则:依据工程建筑面积的大小、工期要求及机械设备性能参数综合考虑。

二、机械设备按照机械设备使用说明书结合施工平面布置图的要求合理布置。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含人货两用电梯)等的安装拆卸工作应由具有安装拆卸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安拆前制定安装与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其审批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规定的要求与设备租赁方签订安全责任书(见附件四)。

三、设备在安装或拆卸前,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安装(拆卸)告知手续。

四、 设备在使用前应经过当地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向市安全站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明后方可使用。

五、 设备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能上岗作业。

六、建立和完善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如下内容:

1. 设备台帐

2. 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3. 设备的定期检验(每年一次)和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的记录;

4. 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 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6. 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第3条 设备的维修保养

一、 机械设备的保养

1. 一级保养:由操作人员实施,主要对机械设备在操作前、运行中、作业后进行“十字作业”保养(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并对一些外部易损部件进行拆洗检查,调整。

2. 二级保养:由维修人员完成,二级保养除一级保养内容外,主要是对机械设备内部各系统进行清洁、润滑和调整,并对可能有问题的部位予以解体进行检查、清洗和调整。

3. 三级保养:指对设备主体进行解体检查和调整,更换达到磨损限度的零部件。同时对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损情况进行测量和鉴定。

4. 停放保养:由操作人员或维修人员完成,主要是清洁、润滑、防腐保养。

二、 机械设备的修理

1. 小修:是一种维修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当,保养失误及使用中发生的临时故障和局部损坏,维护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小修应结合保养进行。

2. 中修:是在两次大修之间和新机械设备第一次大修之前有计划的平衡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总成间损坏出现不平衡的状态,以及可能延长大修间隔期,中修一般由专用维修人员完成。

3. 大修:是对设备的总状态达到极限磨损的程度进行技术鉴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恢复性修理,使性能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延长使用寿命。大修由出租设备方(或生产厂家)专业维修人员完成,经过大修的设备达到或接近出场的技术要求。

第4条 设备的报废及设备事故处理参照公司有关管理规定。

第12篇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及防护措施

一、机械设备的危害因素

一)、机械的危害

1.静止的危险

设备处于静止状态时存在的危险即当人接触或与静止设备作相对运动时可引起的危险。包括:

(l)切削刀具有刀刃。

(2)机械设备突出的较长的部分,如设备表面上的螺栓、吊钩、手柄等。

(3)毛坯、工具、设备边缘锋利和粗糙表面,如未打磨的毛刺、锐角、翘起的铭牌等。

(4)引起滑跌的工作平台,尤其是平台有水或油时更为危险。

2.直线运动的危险

指作直线运动的机械所引起的危险,又可分接近式的危险和经过式的危险。

(l)接近式的危险:这种机械进行往复的直线运动,当人处在机械直线运动的正前方而未及时躲让时将受到运动机械的撞击或挤压。

①纵向运动的构件,如龙门刨床的工作台、牛头刨床的滑枕、外国磨床的往复工作台等。

②横向运动的构件,如升降式铣床的工作台。

(2)经过式的危险指人体经过运动的部件引起的危险。包括:

①单纯作直线运动的部位,如运转中的带键、冲模。

②作直线运动的凸起部分,如运动时的金属接头。

③运动部位和静止部位的组合,如工作台与底座组合,压力机的滑块与模具。

④作直线运动的刃物,如牛头刨床的刨刀、带锯床的带锯。

3.机械旋转运动的危险

指人体或衣服被卷进旋转机械部位引起的危险。

(l)卷进单独旋转运动机械部件中的危险,如主轴、卡盘进给丝杠等单独旋转的机械部件以及磨削砂轮、各种切削刀具,如铣刀、锯片等加工刃具。

(2)卷进旋转运动中两个机械部件间的危险,如朝相反方向旋转的两个轧辊之间,相互啮合的齿轮。

(3)卷进旋转机械部件与固定构件间的危险,如砂轮与砂轮支架之间,有辐条的手轮与机身之间。

(4)卷进旋转机械部件与直线运动部件间的危险,如皮带与皮带轮、链条与链轮、齿条与齿轮、滑轮与绳索间、卷场机绞筒与绞盘等。

(5)旋转运动加工件打击或绞轧的危险,如伸出机床的细长加工件。

(6)旋转运动件上凸出物的打击、如皮带上的金属皮带扣、转轴上的键、定位螺丝、联轴器螺丝等。

(7)孔洞部分有些旋转零部件,由于有孔洞部分而具有更大的危险性。如风扇、叶片,带幅条的滑轮、齿轮和飞轮等。

(8)旋转运动和直线运动引起的复合运动,如凸轮传动机构、连杆和曲轴。

4.机械飞出物击伤的危险

(l)飞出的刀具或机械部件,如未夹紧的刀片、紧固不牢的接头、破碎的砂轮片等。

(2)飞出的切屑或工件,如连续排出或破碎而飞散的切屑、锻造加工中飞出的工件。

二)、非机械的危害

1.电击伤

指采用电气设备作为动力的机械以及机械本身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静电引起的危险。

(l)静电危险如在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有害静电,将引起爆炸、电击伤害事故。

(2)触电危险如机械电气设备绝缘不良,错误地接线或误操作等原因造成的触电事故。

2.灼烫和冷危害

如在热加工作业中被高温金属体和加工件灼烫的危险,或与设备的高温表面接触时被灼烫的危险,在深冷处理或与低温金属表面接触时被冻伤的危险。

3.振动危害

在机械加工过程中使用振动工具或机械本身产生的振动所引起的危害,按振动作用于人体的方式,可分为局部振动和全身振动。

(l)全身振动。由振动源通过身体的支持部分将振动传布全身而引起的振动危害。

(2)局部振动。如在以手接触振动工具的方式进行机械加工时,振动通过振动工具、振动机械或振动工件传向操作者的手和臂,从而给操作者造成振动危害。

4.噪声危害

机械加工过程或机械运转过程所产生的噪声而引起的危害。

机械引起的噪声包括:

(l)机械性噪声。由于机械的撞击、摩擦、转动而产生的噪声,如球磨机、电锯、切削机床在加工过程中发出的噪声。

(2)电磁性噪声。由于电机中交变力相互作用而发生的噪声,如电动机、变压器等在运转过程中发出的噪声。

(3)流体动力性噪声。由于气体压力突变或流体流动而产生的噪声、如液压机械、气压机械设备等在运转过程中发出的噪声。

5.电离辐射危害

指设备内放射性物质、*射线装置、r射线装置等超出国家标准允许剂量的电离辐射危害。

6.非电离辐射危害

非电离辐射是指紫外线、可见光、红外线、激光和射频辐射等,当超出卫生标准规定剂量时引起的危害。如从高频加热装置中产生的高频电磁波或激光加工设备中产生的强激光等非电磁辐射危害。

7.化学物危害

机械设备在加工过程中使用或产生的各种化学物所引起的危害。包括:

(l)易燃易爆物质的灼伤、火灾和爆炸危险。

(2)工业毒物的危害是指机械加工设备在加工过程中使用或产生的各种有毒物质引起的危害。工业毒物可能是原料、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也可能是副产品、废弃物、夹杂物,或其中含有毒成分的其他物质。

(3)酸、碱等化学物质的腐蚀性危害,如在金属的清洗和表面处理时产生的腐蚀性危害。

8.粉尘危害

指机械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粉尘引起的危害。粉尘来源包括:

(l)某些物质加热时产生的蒸汽在空气中凝结或被氧化所形成的粉尘,如熔炼黄铜时,锌蒸汽在空气中冷凝、氧化形成氧化锌烟尘。

(2)固体物质的机械加工或粉碎,如金属的抛光、石墨电极的加工。

(3)铸造加工中,清砂时或在生产中使用的粉末状物质,在混合、过筛、包装、搬运等操作时产生的以及沉积的粉尘,由于振动或气流的影响再次浮游于空气中的粉尘(二次扬尘)。

(4)有机物的不完全燃烧,如木材、焦油、煤炭等燃烧时所产生的烟。

(5)焊接作业中,由于焊药分解,金属蒸发所形成的烟尘。

9.生产环境,指异常的生产环境

(l)照明

工作区照度不足,照度均度不够,亮度分布不当,光或色的对比度不当,以及存在频闪效应、眩光效应。

(2)气温

工作区温度过高、过低或急剧变化。

(3)气流

工作区气流速度过大、过小或急剧变化。

(4)湿度

工作区湿度过大或过小。

二、机械事故发生的直接、间接原因

一)、机械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1.机械的不安全状态

(l)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①无防护

无防护罩,无安全保险装置,无报警装置,无安全标志,无护栏或护栏损坏,设备电气未接地,绝缘不良,噪声大,无限位装置等。

②防护不当

防护罩未在适当位置,防护装置调整不当,安全距离不够,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等。

(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①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设备带“病”运转,超负荷定转等。

②维修、调整不良,设备失修,保养不当,设备失灵,未加润滑油等。

③机械强度不够,绝缘强度不够,起吊重物的绳索不合安全要求等。

④设计不当,结构不合安全要求,制动装置有缺陷,安全间距不够,工件上有锋利毛刺、毛边、设备上有锋利倒棱等。

(3)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如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及面罩、呼吸器官护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

①所用防护用品、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

②无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4)生产场地环境不良

①通风不良

无通风,通风系统效率低等。

②照明光线不良

包括照度不足,作业场所烟雾烟尘弥漫、视物不清,光线过强,有眩光等。

③作业场地杂乱

工具、制品、材料堆放不安全。

④作业场所狭窄。

(5)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交叉作业过多。

(6)地面滑,地面有油或其他液体,有冰雪。地面有易滑物如圆柱形管子、料头、滚珠等。

(7)交通线路的配置不安全。

(8)贮存方法不安全,堆放过高、不稳。

2.操作者的不安全行为

这些不安全行为可能是有意的或无意的。

(l)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包括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忘记关闭设备;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操作错误(如按错按钮、阀门、搬手、把柄的操作方向相反);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机械超速运转;冲压机作业时手伸进冲模;违章驾驶机动车;工件刀具紧固不牢.,用压缩空气吹铁屑等。

(2)使用不安全设备。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如工作梯,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临时拉线不符合安全要求等。

(3)机械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或清扫。

(4)造成安全装置失效。拆除了安全装置,安全装置失去作用。

调整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5)用手代替工具操作。用手代替手动工具,用手清理切屑。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械加工等。

(6)攀、坐危险位置(如平台护栏、吊车吊钩等)。

(7)物体(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

(8)穿不安全装束如在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旁作业时穿着过于肥大、宽松的服装、操纵带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穿高跟鞋、凉鞋或拖鞋进入车间等。

(9)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如未戴各种个人防护用品。

(10)无意或为排除故障而靠近危险部位,如在无防护罩的两个相对运动零部件之间清理卡住物时,可能造成挤伤、夹断、切断、压碎或人的肢体被卷进而造成严重的伤害。

二)、间接原因

几乎所有事故的间接原因都与人的错误有关,尽管与事故直接有关的操作人员并没有出错。这些间接原因可能是由于设计人员、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维护保养等人所犯的错误。间接原因包括:

1.技术和设计上的缺陷

工业构件、建筑物(如室内照明、通风)、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和材料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l)设计错误包括强度计算不准,材料选用不当,设备外观不安全,结构设计不合理,操纵机构不当,未设计安全装置等。即使设计人员选用的操纵器是正确的,如果在控制板上配置的位置不当,也可能使操作人员混淆而发生操作错误,或不适当地增加了操作人员的反应时间而忙中出错。

设计人员还应注意作业环境设计,不适当的操作位置和劳动姿势都可能引起操作人员疲劳或思想紧张而容易出错。

(2)制造错误

即使设计是正确的,如果制造设备时发生错误,也会成为事故隐患。在生产关键性部件和组装时,应特别注意防止发生错误。常见的制造错误有加工方法不当(如用铆接代替焊接),加工精度不够,装配不当,装错或漏装了零件,零件未固定或固定不牢。工件上的划痕、压痕、工具造成的伤痕以及加工粗糙可能造成用力集中而使设备在运行时出现故障。

(3)安装错误

安装时旋转零件不同轴,轴与轴承、齿轮啮合调整不好,过紧过松,设备不水平。地脚螺拧紧,设备内遗留工具、零件、棉纱等,都可能使设备发生故障。

(4)维修错误

没有定时对运动部件加润滑油,在发现零部件出现恶化现象时没有按维修要求更换零部件,都是维修错误。当设备大修重新组装时,可能会发生与新设备最初组装时发生的类似错误。安全装置是维修人员检修的重点之一。安全装置失效而未及时修理,设备超负荷运行而未制止,设备带“病”运转,都属于维修不良。

2.管理缺陷

(l)无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规程不完善。

(2)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有章不循。

(3)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4)劳动制度不合理

(5)缺乏监督。

3.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上岗,操作者业务素质低,缺乏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懂安全操作技术,操作技能不熟练,工作时注意力不集中,工作态度不负责。受外界影响而情绪波动,不遵守操作规程,都是事故的间接原因。

4.对安全工作不重视,组织机构不健全,没有建立或落实现代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调查整改不力。关键是企业领导不重视。

三、机械设备的防范措施

一)、危险性大的设备

根据事故统计。我国规定危险性比较大、事故率比较高的设备有:压力机、冲床、剪床、压正机、压印机、木工刨床、木工锯床、木工造型机、塑料注射成型机、炼胶机、压砖机、农用脱料机、纸页压光机、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备等。

这些设备在出厂前必须配备好安全防护装置。

二)、机械的危险部位

操作人员易于接近的各种可动零、部件都是机械的危险部位,机械加工设备的加工区也是危险部位。

常见的危险零部位件有:

1. 旋转轴。

2. 相对传动部件如啮合的明齿轮。

3.不连续的旋转零件,如风机叶片,成对带齿滚筒。

4. 皮带与皮带轮,链与链轮。

5. 旋转的砂轮。

6.活动板和固定板之间靠近时的压板。

7.往复式冲压工具如冲头和模具。

8.带状切割工具如带锯。

9.蜗轮和蜗杆。

10.高速旋转运动部件的表面如离心机转鼓。

11.联接杆与链环之间的夹子。

12.旋转的刀具刃具。

13.旋转的曲轴和曲柄。

14.旋转运动部件的凸出物,如键、定位螺丝。

15.旋转的搅拌机、搅拌翅。

16.带尖角、锐边或利棱的零部件。

17.锋利的工具。

18.带有危险表面的旋转圆筒如脱粒机。

19.运动皮带上的金属接头(皮带扣)。

20.飞轮。

21.联轴节上的固定螺丝。

22.过热过冷的表面。

23.电动工具的把柄。

24.设备表面上的毛刺、尖角、利棱、凹凸。

25.机械加工设备的工作区。

三)、危险的作业

本身具有较大的危险性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其危险性和事故率比一般作业大。包括:

1.电工作业。

2.压力容器操作。

3.锅炉司炉。

4.高温作业。

5.低温作业。

6.粉尘作业。

7.金属焊接气割作业。

8,起重机械作业。

9.机动车辆驾驶。

10.高处作业等。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现代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四、机械伤害形式

机械伤害的形式可分为8类:

l.咬入和挤压

这种伤害是在两个零部件之间产生的,其中一个或两个是运动零部件,这时人体的四肢被卷进两个部件的接触处。

(l)挤压

这种危险不一定两个部件完全接触,只要距离很近,四肢就可能受挤压。除直线运动部件外,人手还可能在螺旋输送机、塑料注射成型机中受挤压。如果安装距离过近或操作不当,如在转动阀门的平轮或关闭防护罩时也会受挤压。

(2)咬入(咬合)

典型的咬入点(也可叫挤压点)是啮合的明齿轮、皮带与皮带轮、链与链轮,两个相反方向转动的轧辊。一般是两个运动部件直接接触,将人的四肢卷进运转中的咬人点。

2.碰撞和撞击

这种伤害有两种主要形式,一种是比较重的往复运动部件撞人,伤害程度与运动部件的质量和运动速度的乘积即部件的动量有关。另一种是飞来物及落下物的撞击造成的伤害。飞来物主要指高速旋转的零部件、工具、工件、紧固件固定不牢或松脱时,会以高速甩出。虽然这些物体质量很大,但转速很高,而动能与速度的平方成正比,即动能很大。飞来物撞击人体,能使人造成严重的伤害。高速飞出的切屑也能使人受到伤害。

3.接触

当人体接触机械的运动部件或运动部件直接接触人体时都可能造成机械伤害。运动部件一般指具有锐边、尖角、利棱的刀具,有凸出物的表面和摩擦表面;也包括过热、过冷表面和电绝缘不良而导电的静止物体的表面。后者不属于机械伤害。接触伤害有4类:

(l)夹断

当人体伸入两个接触部件中间时,人的肢体可能被夹断。夹断与挤压不同,夹断发生在两个部件的直接接触,挤压不一定完全接触,两个部件不一定是刀刃。其中一个是运动部件或两个都是运动部件都能造成夹断伤害。

(2)剪切

两个具有锐利边刃的部件,在一个或两个部件运动时,能产生剪刀作用。当两者靠近而人的四肢伸入时,刀刃能将四肢切断。

(3)割伤和擦伤

这种伤害可以发生在运动机械和静止设备上。当静止设备上有尖角和锐边,而人体与该设备作相对运动时,能被尖角和锐边割伤。当然有尖角、锐边的部件转动时,对人造成的伤害更大,如人体接触旋转刀具、锯片,都会造成严重的割伤。高速旋转的粗糙面如砂轮能使人擦伤。

(4)卡住或缠住

具有卡住作用的部位是指静止设备表面或运动部件上的尖角或凸出物。这些凸出物能绊住、缠住人宽松的衣服,甚至皮肤。当卡住后,有引向另一种危险,特别是运动部件上的凸出物、皮带接头、车床的转轴、加工件都能将人的手套、衣袖、头发、辫子甚至工作服口袋中擦机器用的绵纱缠住而使人造成严重伤害。

五、机械伤害的结果

机械伤害的后果一般比较严重,轻则损伤皮肉,重则断肢致残,甚至危及生命。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对伤害后果有明确的规定。

gb6441-86规定以损失工作日来划分伤害程度。损失工作日是指被伤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问。

该规定对计算方法有严格的标准,计算损失工作日后即可确定伤害程度。其分类如下:

①轻伤

轻伤是指损失工作日为105-7天的失能伤害。

②重伤

重伤是指相当于现定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③死亡

四、机械设备本质安全措施

一)、本质安全的目的

本质安全化的目的是: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安全科学的成就,从根本上消除能形成事故的主要条件;如果暂时达不到时,则采取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相对安全措施,形成最佳组合的安全体系,达到最大限度的安全。同时尽可能采取完善的防护措施,增强人体对各种危害的抵抗能力。

二)、本质安全化的内容

设备的本质安全措施可以通过设备本身和控制器的安全设计来实现。

l. 本质安全化的基本思路

(l)从根本上消除发生事故的条件。许多机械事故是由于人体接触了危险点、如果将危险操作采用自动控制、用专用工具代替人手操作,实现机械化等都是保证人身安全的有效措施。

(2)设备能自动防止操作失误和设备故障。设备应有自动防范措施,以避免发生事故。这些措施应能达到:即使操作失误,也不会导致设备发生事故.即使出现故障,应能自动排除,切换或安全停机;当设备发生故障时,不论操作人员是否发现,设备应能自动报警,并作出应急反应,更理想的是还能显示设备发生故障的部位。

2.常用的措施

(l)采用机械化、自动化和遥控技术。

(2)采用可靠性设计,提高机械设备的可靠性。详见下一节。

(3)采用安全防护装置。当无法消除危险因素时,采用安全防护装置隔离危险因素是最常用的技术措施。

(4)安装保险装置。保险装置又叫故障保险装置。这种装置的作用与安全防护装置稍有不同。它能在设备产生超压、超温、超速、超载、超位等危险因素时,进行自动控制并消除或减弱上述危险。安全阀、单向阀、超载保护装置、限速器、限位开关、爆破片、熔断器、保险丝、力短限制器、极限位置限制器等都是常用的保险装置。

(5)采用自监测、报警和处理系统。利用现代化仪器仪表对运行中的设备状态参数进行在线监测和故障诊断。

(6)采用冗余技术。冗余技术是可靠性设计常采用的一种技术,即在设计中增加冗余元件或冗余(备用)设备,平时只用其中一个,当发生事故时,冗余设备或冗余元件能自动切换。

(7)采用传感技术。在危险区设置光电式、感应式、压力传感式传感器,当人进入危险区,可立即停机,终止危险运动。

(8)安装紧急停车开关。

(9)向操作者提供机械关键安全功能是否正常(设备的自检功能)的信息。

(10)设计程序联锁开关。设计对出现错误指令时,禁止启动的操纵器。这些关键程序只有在正常操作指令下才能启动机械。

(ll)配备使操作者容易观察的、能显示设备运行状态和故障的显示器。

(12)采用多重安全保障措施。对于危险性大的作业,要求设备运行绝对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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