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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建议(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35

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建议

第1篇 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建议

第一部分:质量安全管理经验介绍

一、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1、抢抓“双基工作”,强化安全意识

基础管理达标是搞好安全工作的保障。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因此,分公司工程管理线以抓基础、抓基层为着力点,以抓环节、抓程序、抓标准为突破口,不断加强“双基”工作,创新管理思维,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管理措施,在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分公司全体员工树立了“天天讲安全,时时重安全”的思想,各项目以预控为主,安全生产工作意识超前,落实各工种、作业面、特殊机械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对班组操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技术、安全交底,专职、兼职安全员全过程监督落实情况,对违章者严格处罚,确保了安全生产目标、方针的贯彻落实,有效提升了安全水平,促进了安全工作。

2、夯实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质量目标实现

工程质量是施工企业生存的生命线,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基石。在质量、技术管理方面,分公司始终将质量、技术工作放在首位,建立科技攻关小组,围绕质量管理方针和目标,把重点放在了行动落实上,在施工现场积极进行质量预控、过程控制和结果反馈。严格执行“三检”验收制度,以抓好质量为己任,积极开展科研课题立项和科技论文编写工作。同时,分公司建立了组织保证、制度保证、措施保证、教育培训保证、过程保证、技术保证为主体的质量控制体系,将项目质量控制责任到人,签订责任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确保了施工质量目标的实现。

二、举办质量安全管理培训,制定考核办法

1、举行管理人员培训

分公司技术部积极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召开质量、安全相关专题培训活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同时,要求各项目部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原则,在现场施工的主要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坚持教育到位、责任到位、检查到位、措施到位的制度。

2、开展项目质量安全检查活动

由分公司分管领导牵头,坚持进行“安全、质量、文明”大检查,对工地及施工作业队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限期要求项目部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回复分公司技术部,由技术部进行复查,验证整改是否达到内控制度和分公司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加强了分公司对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控制。

3、实施项目经理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由技术部制定了项目经理行为管理办法,针对各个项目经理进行考评。根据公司项目经理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技术部每月对各项目部进行质量、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项目经理记分行为,分公司各部门通过各种途径收集与项目部有关的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新闻媒体处罚、曝光和投诉以及有关表彰奖励等信息,及时传递给技术部,作为对项目经理的扣分或奖分的依据。

三、严格管理,抓好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落实

1、加强人、材、机的管理

施工人员、材料、施工机械不仅对工程质量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而且也是生产安全的重要影响因素,为了保证施工的质量与安全,各项目部严格劳务人员和施工机械准入制度,并加强对进场材料的管理,坚决将无证、达不到操作要求的人员、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材料清除场外,将质量、安全隐患杜绝在源头。

2、严格施工程序,确保施工质量与安全

分公司通过技术部门下文,要求各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务必按照工程施工的正常程序进行,确保了施工的质量,避免了不按程序施工出现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

四、质量安全管理存在的不足

1、基础管理有待落实

分公司项目管理力量和基础管理工作有待加强,面对在质量、安全、技术管控力度和组织机构的配置上的不足,还需从各项目质量、安全、技术线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入手,充分调动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加强管控能力和管理手段,强化人员行为教育,加大落实整改力度,采用多种形式及时解决好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内业资料管理。

第二部分:2023年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安排

2023年,分公司的技术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将紧紧围绕“精细管理,狠抓落实”这一主题开展,依安全施工促发展,靠质量精品拓市场。分公司2023年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为“大力推行标化管理”、“狠抓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的落实”。

2023年,分公司工程管理线将以标准化管理和质量、安全、技术为主线,进一步强化自身的使命感和紧迫感,以“务实”的工作作风,“ 与时俱进 ”的管理手段,管好在建项目,抓好进度、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为实现分公司立足南京市场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强化管理,促进质量目标、安全目标顺利实现

2023年分公司安全目标为: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负伤率控制在3‰以下。质量目标为:创优创新工程1项;重大质量事故为零,质量投诉为零。

1、强化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落实各项工程建设基本制度

以国家工程建设的基本法律、法规、制度、强制标准为准绳,落实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及施工安全管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把安全生产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同时贯彻“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施工指导思想,狠抓施工质量管理,以工程质量立品牌、树口碑、拓市场。

2、制定措施、狠抓落实

我分公司将按照总公司下达的指标,编制好分公司的生产计划、分解指标,编排好各项目的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专人与各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进行督导,并报公司生产与安全部备案。各项目部对照各自指标计划,将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分部分项工程或节点工程的施工队伍,明确责任人,签订军令状,做到指标有人扛、责任有人担、奖罚能兑现。分公司技术部、工程部通过建立工期履约重点监控项目的挂牌督办制度,定期对各项目进行检查,组织开好月度项目检查及生产例会,对于项目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集中力量,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及时解决,确保生产进度跟上计划的同时,保证施工的质量与安全。

3、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推行质量、安全责任制

(1)、强化质量管理,突出治理质量通病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也直接关系到公司形象。今年,分公司要建立好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搞好质量创优工作,以抓“项目质量”为主线,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做好质量管理与控制,严格执行公司推行质量控制目标责任管理制度。

(2)、推行质量控制目标责任管理

量化项目总工程师质量责任,严格执行公司将推出的10大指标,即“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专项施工方案报批、质量实施策划和质量控制要点台帐、每周工程质量例会、技术质量交底、工序影像资料、检测实验台帐、实体质量、检测设备、样板引路、奖罚兑现是否及时”为基础。

(3)、落实安全监督管理

在安全监督管理上,应在临边防护、施工脚手架搭设、临时用电上加强培训教育,及时调整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对危险源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高风险工点加强监控措施,经常组织联合检查、验收,将高危险源落实相应专项方案上,实行方案交底制度、做好劳务人员进场验证工作,尤其是杜绝特种作业人员人证不符的情况在各项目出现。

(4)、强化在建工程质量、安全责任

认真吸取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教训,加大监管力度,做到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一是要坚决破除利用“负公差”来进行商务运作的观念。“负公差是用来控制质量的,而不是用来节约成本的”,利用“负公差”来进行商务运作就是偷工减料。二是要切实做到以施工工艺来保证质量,以规范检查来控制质量。三是要抓好两个评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技术方案),提升分公司层面的预控能力。四是召开反面典型现场会,促进质量安全管理的落实。五是要规范内业资料管理,禁止内业资料外包。

二、推进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

分公司今年计划打造2个及以上标准化工地,并不少于1个样板示范工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项目管理标准化,不断向精细化迈进,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与安全。因为我司质量安全管理现场标准化推进还处在起步阶段,相对于其他公司还有一定差距。为实现这一目标,工程管理线将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1、走出去和请进来

要做好质量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建设,光凭自己是远远不够的,要通过学习先进的质量控制措施、安全管理经验,不断提高、充实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我们将组织分公司以及各项目技术质量、生产与安全线的管理人员到先进分公司进行学习,到他们的标准化示范工程项目观摩;另外,邀请标准化推进好的公司的专家来给我们做现场标准化建设的培训和交流。

2、加强标准化手册学习

组织生产管理线的管理人员对局标准化系列丛书生产技术类的标准进行学习,对现场标准化手册进行详细解读、交底和现场指导,同时组织标准化学习和培训,保证各项目对手册的理解和执行不走样,将局、公司对以往管理成果的总结和提炼尽快吸收。

3、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保证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

今年将进一步加强驻地标准化、施工标准化管理和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通过样板引路的方式引导提升各项目的标准化管理水平。制定详细实施计划,按月对质量安全标准化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抓出实效”,促进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管控,切实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1、生产安全与质量管理工作思路

2023年分公司生产安全工作总的思路是:

推进生产安全工作从人治向法治转变,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的制度建设;

推进生产安全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点管理转变;

推进生产安全从集中整治向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转变;

推进生产安全工作从事后查处向强化基础转变;

推进生产安全工作从控制伤亡事故为主向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转变。

2023年分公司项目质量管理工作总的思路是:

在确保无重大质量事故及无质量事故投诉的前提下,积极努力打造更多的有影响力的优良工程项目。

分公司全体员工要在认真学习领会局、公司安全生产、质量控制方面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和“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指导思想,深刻理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内涵,把职工的利益放在首位,把工程质量控制落到实处,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质量控制工作。

2、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

(1)确保目标:

a、四大事故(人员、设备、火灾、交通)为零,消灭死亡事故。

b、千人负伤率控制在3‰以下。

c、千人重伤率控制在0.5‰以下。

(2)争取达到的管理目标:

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积极推行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职工教育培训率、危险源点控制率、重大隐患整改率、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率等达到100%;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合格率达到90%以上。

(3)主要措施:

为完成上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为此分公司要求各项目在2023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中要建立一个“模式”,夯实“双基”建设,搞好三个“坚持”,落实六个“加强”。

1)建立人性化的安全管理模式。

安全管理工作的对象主要是人,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必须树立人性化理念,具体体现是“以人为本”的思想。

2)夯实基层管理和基础建设,健全落实责任制和一系列规章制度。

2023年,各项目将重点抓好项目安全生产向班组、生产一线转移的工作,把工作重点“下潜”,把安全“关口”前移。要从强化基层管理和基础建设着手,夯实“双基”建设工作,努力构筑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模式。这是今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点。

3)坚持加大对项目安全生产必需的资源投入。

根据项目大小,分公司将增加为达到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源投入,如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以及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的资金投入等,对各项目的安全生产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继续增加对安全生产的资源投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标准和规范来满足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求,这项工作要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

4)坚持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

2023年分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局及总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和规定,对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5)坚持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的有效手段,这项工作要长期坚持下去。要做到定期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综合与专项检查相结合,重点与一般检查相结合。发现隐患要按照定时间、定措施、定人员的“三定”原则落实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做好记录。

6)加强安全生产技术进步工作。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也是推动安全工作的强大动力。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必须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基础上。各项目要通过制定安全技术创新规定,督导项目真正建立健全技术创新体系和运行机制,把安全科技工作摆到长远战略位置上来。要加强队伍建设,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加强技术开发力量和资金投入,通过“产、学、研”结合,搞好安全科技攻关,解决安全生产中的技术难题。积极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增强项目综合安全防御能力。

今年,项目要加强项目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技术研究;典型作业环境粉尘危害治理及防护技术研究;毒物排放,防止环境污染的技术研究;电焊机空载降压保护技术的引进和推广等工作,努力使分公司的安全生产技术进步工作提升到较高的水平。

7)加强和提高处理事故的应急能力。

目前,各项目基本上制定了紧急救援预案,但有必要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应根据本项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应包括救援组织及其分工、通讯联络、救援设备及器材、现场保护、伤员救治应急措施、事故报告等内容。应急预案要告之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并上报业主、监理备案。同时,各项目还要进行必要的演练,确保一旦遇有事故,救援工作有条不紊,加强和提高处理事故的应急能力。

8)加强法制观念,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凡发生轻伤、重伤、死亡等各类生产性伤亡事故以及重大设备、火灾、交通事故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及时上报,并应按规定建立符合要求的工伤事故档案和事故报告制度,即使没有发生伤亡事故,也应如实、按时填报总局要求的伤亡事故月报表。对事故的处理,各项目及部门要加强法制观念,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处理事故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要通过事故的处理,提高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做到“春夏秋冬安全在我心中,时时处处严防生产事故。”

9)严格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执行工作。

公司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是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标本兼治,进行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建立现代项目制度,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提高项目竞争力的重要内容。该体系突出强调了项目班子的承诺和责任及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的原则,因此严格执行公司《体系》的执行工作,对消除、降低和避免各类与工作相关的伤害、疾病和死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全体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大有益处。

10)加强临时用电管理,作好隐患整改工作。

临时用电隐患给项目安全生产造成严重威胁,对这方面的问题,应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各项目要认真对照临时用电的“五大隐患”,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查问题,找隐患,定措施,进行认真整改。

3、2023年技术质量工作安排

质量是企业和项目的生命,也是企业、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源泉。2023年分公司的项目在局、公司和分公司领导的重视下,建设项目未发生大的质量事故,总体形势还是不错的。2023年分公司项目质量管理的工作,应在打造更多的有影响的优良工程项目上努力。分公司2023年项目技术质量管理要求如下:

(1)、技术研发

应用推广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方法保障安全、降低成本、提升基础设施的施工能力,变劳动密集管理为技术密集管理,促进分公司持续发展。

(2)、质量管理原则

对分公司每个项目而言,质量控制和管理要确保合同、规范所规定的质量标准,采取的一系列检测、监控措施、手段和方法实现项目的质量管理目标。在进行项目质量控制管理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几点原则:

1)坚持 “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筑产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使用年限较长,是 “百年大计”,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所以,工程项目在施工中应自始至终地把 “质量第一、用户至上”作为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

2)以人为核心,人是质量的创造者,质量控制必须 “以人为核心”,把人作为控制的动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人的责任感,树立 “质量第一”观念,提高人的素质,避免人的失误,以人的工作质量保工序质量、保工程质量。

3)以“以预防为主”,就是要从对质量检查把关,转向对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从对产品质量的检查,转向对工作质量的检查、对工序质量的检查、对中间产品质量的检查。这是确保施工项目的有效措施。

4)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检查,一切用数据说话。质量标准是评价产品质量的尺度,数据是质量控制的基础和依据。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必须通过严格检查,用数据说话。

5)贯彻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规范。各级质量管理人员,在处理质量问题过程中,应尊重客观事实,尊重科学、正直、 公正,不持偏见;遵纪、守法,杜绝不正之风;既要坚持原则,严格要求,秉公办事,又要谦虚谨慎,实事求是,以理服人,热情帮助。

(3)、质量管理重点

1)加强材料构配件的质量管理

材料的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材料质量不合要求,工程质量就不可能符合标准。所以加强材料的质量控制.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2023年分公司及各项目将加强材料及构配件的质量管理工作,管理的重点是:

掌握所有需供材料的信息,优选供货厂家;

合理组织材料供应,确保施工正常进行;

合理组织材料使用,减少材料的损失;

加强材料的验收,来严把材料质量关。

分公司要从材料的的质量标准,材料性能,材料的取样,试验方法材料的适应范围和施工要求等方面对项目材料进行有力的监控和管理.

2)加强施工方案的质量控制

施工方案的正确与否,是直接影响施工项目质量、进度和成本的关键。往往由于施工方案考虑不周而影响工程质量。为此,各项目在制定施工方案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从技术组织管理经济等方面分析综合考虑,以确保施工方案在技术上可行,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施工方案的制定不只是项目总工一个人的事,项目班子成员在大的施工方案制定时,要发扬一定的民主,发挥团队精神,提出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还要采纳施工员、分包队伍的建议和意见。以确保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3)加强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

任何工程项目都是由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所组成,而工程项目的建设,则是通过一道道工序来完成。所以,分公司项目施工质量管理控制要从工序质量到分项工程质量、分部工程质量、单位工程质量的进行系统的过程控制。

(4)、重大质量事故目标

坚持开展专项质量排查,对工程质量重点控制内容及关键点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和隐患排查。并通过作业指导书、过程验收标准等形式转化为具体操作规定,同时将规定的相关要求纳入分包合同和各级交底、考核内容中。抓好项目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控制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率0%。

六查:“查质量职责落实、查规范标准执行、查技术方案实施、查工程实体质量、查计量检测试验、查质量事故损失”;

五防:“防偷工减料、防空鼓开裂、防渗水漏水、防蜂窝麻面、防尺寸偏差”。

(5)、顾客满意度

建立和完善供方准入、履约综合评定与奖惩体系,将供应商管理升级为供应链管理,提高供方素质,提升资源组织、管理能力。从而提高项目的履约能力,确保顾客满意度达到85分以上。

第2篇 项目部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1. 为了满足社会和企业不断发展的需要,系统深入地完善工程项目的管理,以进一步提高企业整体的施工管理水平,杜绝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减少、规避工程风险,保障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程项目监督管理规定

2. 所有要签订的合同,工程部将按照国家、行业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合同内的商务条款(如付款方式、结算条款和罚款条列)进行制定,由工程部审查,审批后符合要求的报公司上级领导批准并签订合同。

3. 合同签订后,项目负责人须与质安部签订安全责任书并执行公司相关工程项目管理规定、技术要求。

4. 公司质安部负责对工程项目根据国家规范、公司管理要求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检查内容见有关表格与规定。

5. 项目负责人在工程项目开工后3天内向工程部、质安部提交《项目管理人员通讯录》及《相关单位信息表》(见附表1、2)一份。表中如实填写有关人员的详细信息和联系方式,以便对工程情况的跟踪管理和服务。

6. 在工程项目开工后一周内向工程部、质安部提交本工程项目的《劳动分包协议》、《施工人员花名册》一份。

7. 在工程项目开工后,项目负责人以电子邮件、传真形式、公司oa系统向工程部提交《工程进度周报和月报》(见附表3)、《监理例会会议纪要》一份及能如实反映工程进度情况的现场照片,便于公司随时掌握工程项目动态情况,并便于公司为工程项目提供更好的支持和配合。

8. 质安部将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劳务用工等情况检查。项目负责人有义务对检查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与安全隐患,项目负责人应责令项目部施工人员按照质安部的整改通知及时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回复,经复检整改后的项目应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相关规范、标准。

9. 参与工程直接施工管理人员的费用进入项目成本,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三、工程保险管理规定

由于工程项目具有复杂性、流动性、多样性,因此建筑装修施工复杂而且变数大,不安全因数多,特别是在生产高峰季节、高峰时间更易发生事故,再加上施工人员流动分散、项目工期不固定,比较容易形成临时观念,从而存在侥幸心理,不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故存在安全事故的隐患。根据《建筑法》有关规定,公司要求项目负责人:

1.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工程项目施工人员购买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险,若施工合同条款中要求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也必须购买;工程开工后15天内,项目负责人必须向公司提供已购买的保险单据原件。

四、工程项目章管理规定

1.工程合同签定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项目负责人可申请项目部印章一枚,由公司办公室主任负责提供并在公司备案,印章刻制费用由项目部承担。

2. 项目负责人在领用项目部印章时,须填写《项目部印章使用申请表》。3. 工程竣工验收并结算完毕后,项目负责人必须将领用的项目部印章归还公司办公室,由办公室注销。4.公章保管不严而被偷盖的,罚保管人200元,偷盖印章造成损失的,罚偷盖人400元,损失部分的20%由保管人赔偿,损失部分的80%由偷盖人赔偿,并追究偷盖人责任。5.对私刻,伪造公司印章者,罚款10000元,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因公章管理不当,对公司造成荣誉或经济损失的,追究公章管理人员和当事人责任。

五、工程进度款审批管理规定

1. 工程项目的工程款到帐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资金审批表》,注明款项用途、金额,由工程部根据合约、工程进度的完成情况对可付额度进行审批,并上报公司,财务部根据项目资金到款情况扣缴相应税费后,报公司领导批准。

2. 对于未能及时向公司提交工程项目相关资料,导致公司无法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的工程项目,工程部有权对工程进度款暂缓审批,待上述资料补齐后方可审批。

3. 对项目发生劳务、材料商投诉和经济纠纷的,在问题解决前,工程部有权在进度款中扣除相应款项直至问题得到解决为止。

六、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

为了满足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日益规范的工程项目竣工资料档案管理要求,同时为了建立健全企业工程档案平台,决定对所有工程项目须按规定做好工程项目竣工资料档案管理,并实行工程项目竣工资料档案责任人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 该工程竣工后,项目负责人根据公司《工程项目竣工资料》档案目录的要求向工程部提交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竣工资料档案原件一套。

2. 未按规定要求提交《工程项目竣工资料》档案的,因《工程项目竣工资料》档案不完备而未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所产生的责任,由项目经理(负责人)承担。

3. 《工程项目竣工资料》档案要求见附表4。

七、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奖罚规定

1. 在质量、安全的例行检查或市级以上质量、安全大检查中被要求整改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积极按要求整改,一旦被记入了企业不良行为,并且在网上公示、扣分的,公司将追究项目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并对项目负责人按10万元/分不等的经济进行处罚,罚金从绩效或工资以及必要的工程款当中扣除。

2. 经公司质安部检查,发现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不符要求,质安部将发出整改通知要求项目负责人对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不符要求的质安部将对项目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罚款将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直至整改符合要求。同时工程部有权对工程进度款暂缓审批,待整改完成符合要求后方可审批。

3. 涉及经济法律纠纷或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项目,在该事件未按公司规定得到妥善处理前,质安部有权对该项目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4. 在质量安全检查评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将参加公司年度的项目评优活动,并对在年终项目评比活动中获得优秀的项目部给予奖励。

八、工程创优评奖管理规定

为建立完善、全面的企业业绩平台,从而更好的满足各项目部的需求,经公司研究决定建立工程创优评奖管理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 对纳入公司工程创优评奖工程范围的工程项目,公司相关部门将进行重点跟踪,并根据工程参评奖项向该项目负责人下达《工程项目创优评奖施工资料要求》(附具体要求),项目负责人有义务组织工程管理人员按照要求进行工程档案编制和整理并及时上交,公司相关部门将提供积极的配合支持。

2. 对获得工程创优奖项的项目,公司将根据所获奖项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见公司相关规定。

九、工程应急救援管理规定

9.1 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消防安全和施工安全负有责任。必须保证做好工地现场文明施工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严格施工现场安全防火规定,健全和落实消防组织和岗位责任制,在项目部形成防火安全管理网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项目部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员工劳动安全教育,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强化安全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的相关内容对照自己的工作,杜绝一切安全隐患。不与从业人员签订任何旨在免除或减轻本人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合同。

9.2 项目部要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上报公司审核批准。如果出现安全事故,项目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做好善后处理,不得擅离职守,并及时将事故情况通知公司,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如因此使公司承担责任及政府部门处罚、遭受经济利益损失以及社会名誉地位受到影响的,公司有权向项目负责人追偿。

第3篇 建筑企业项目工程质量管理部主任安全工作标准

建筑公司项目工程(质量)管理部主任安全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项目工程(质量)管理部主任的任职资格、安全职责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15498-2003 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

公司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公司岗位说明书

3 任职资格

本岗位人员应符合公司人力资源部岗位任职要求。

4 安全职责与要求

4.1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重大危险源、施工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

4.2组织制定各级安全技术交底规定并监督落实。负责开展安全技术及安全设施的科技创新,在推广使用新技术负责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及时组织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教育和培训操作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

4.3负责对外协(劳务)队伍在环境治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督。

4.4制定本部门专项专业安全检查计划,负责检查项目部、分包队伍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的保证能力,排查治理因工程质量问题可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并将检查后的处理意见和整改结果及时报项目领导及安全部门备案。

4.5对工程项目物资设备采购过程中,满足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符合性进行督促检查。

4.6参加由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4.7协助有关部门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参加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 检查与考核

5.1由主管部门按照本标准进行检查。

第4篇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和奖罚条例

一、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一)管理机构

1、公司设立质安部,分公司设立质安科,其主要组织开展iso9002质量体系管理工作,组织督促各项目部的工程质量,贯彻落实公司的有关质量管理和各项管理措施,完成公司预定的年度创优目标,并对各项目部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技术指导。

2、项目部设立专职质安员,其主要组织各施工班组贯彻落实公司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组织班组开展自检、互检活动,严格按施工规范、规定及设计要求施工,把好工程质量验收关,杜绝不合格产品的产生,确保工程质量。

(二)管理职责

质安部职责:

1、主要负责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以及分项工程的质量抽查和单位工程初验。

2、主要分部工程质量为:人防、基础、主体、装饰屋面验收,关键分项工程为:地基验槽、桩基,结构吊装以及专业分项等。

3、负责检查各分公司项目部质量保证体系配备、运转情况、质量管理人员到位情况。

4、对工程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开出整改通知单,并做好跟踪检查,同时要做好书面检查。

5、执行公司制订的《工程质量检查处罚实施细则》,对在检查中违反操作规程和存在质量隐患,要及时作出处罚决定。

6、组织开展各种质量管理检查活动,对创优工程要及时做好跟踪、检查和管理。

7、负责本公司(上海)各工程项目的质量巡查和抽检、检验,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分项工程应及时开具整改单,指令项目部组织人员整改,并做好跟踪检查工作。

8、负责公司每季度组织的工程质安大检查,并落实检查中的不符合情况的验收。

分公司、项目部质量职责:

1、负责分公司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2、按照公司下达的质量标准和目标要求、实施质量管理工作。

3、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质量目标要求订立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保证措施。

4、严格把好原材料进货质量验收关,特别对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必须做到先复试后使用。

5、遵守样板引路制度,督促每个分项作业能制订样板,明确施工工艺和验收要求,经有关部门的验收认可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6、遵守施工挂牌制度,对完成的产品标明管理者,施工日期及检验结果。

7、遵守成品保护制度,对完成的产品采取有效保护,保证产品免受质量损失恶化交付时的完整性。

8、遵守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如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应立即向公司质安部报告事故情况,并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协助上级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9、对上级各部门检查出来的质量问题,要组织人员积极整改,做好'三定'措施,并把整改情况用书面形式报检查部门。

10、负责各分项工程施工前的质量交底,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施工后的质量验收。

(三)检验流程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1、分项工程完成后,应在施工班组自检、互检的基础上,由施工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核定等级签字。

2、分部工程所含有的分项工程已全部完成后,由项目部施工员根据所含的分项工程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填写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上报公司质安部。质安部在收到质安科、项目部分部工程质量内部核验申请表后,会同分公司、项目部有关人员对该分部工程进行质量核查评定,符合要求后,在建设工程质量内部核验申请表上核定质量等级,并签字、盖章。(附样张)

3、质安部接到项目部通知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地基验槽、桩基、基础、中间结构、结构吊装、专业分项的质量进行质量检查。符合要求后,即评定等级,并签字、盖章。

4、项目部联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在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表及质量证明单或装饰工程中间验收单签字盖章,并要求监理单位及时提供书面评估报告。

5、项目部在建设工程质量内部核验申请表、及质量验收证明单,监理评估报告等资料手续办理齐全后,可向受监质监站报验。

单位工程竣工核验评定

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分项工程已全部完成,由项目部填写建设工程质量内部核验申请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的有关内容,但不评定结论。

2、质安部在收到以上资料后,即组织有关人员(观感评定三人以上)到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查、工程资料检查,符合要求后,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核定后由项目经理签字。

3、项目部联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在核验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并要求监理单位提供书面评估报告等所有资料方可向有关单位提出报验。

(四)管理要求

1、根据总公司制订的质量方针目标,各级质量管理部门要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分公司质安科每月组织一次质量检查,平时实行督促检查指导。并作出书面报告,但分公司的各级管理机构必须设立齐全有效。

2、主要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项目部必须提前通知分公司质安科,未经质安科预验评定,该工程质量评定表上不予盖章,重新核验合格后,方可上报。

3、未经检查评定分项工程质量等级,未达到合格要求,不准进入下道工程的施工。

4、基础未经质量监督站核验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准进行回填土。

5、基础未经核验,需继续上部结构施工,须取得上级主管部门和质监站的同意。高层建筑有地下室(人防)的上部结构控制在2-3层完成前,基础核验必须完成,否则不得继续结构施工。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有特殊要求除外。

6、主体结构未经质监站核验或核验未达到合格标准,不准进行装饰施工。

7、未通过质监站进行装饰工程中间验收的平顶、隔断不得封板,未通过质监中间验收的玻璃幕墙结构,不得安装框扇或玻璃。

8、项目部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的隐蔽工程验收,由项目部质量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分公司质安科负责对隐蔽工程的抽查。

9、单位工程质量核验必须达到一次合格,凡达不到合格标准,不得向上级报验。各项目部在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及时上报质安科,及公司质安部和技术部,由质安部会同技术有关部门提出方案进行整改。

10、由分承包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核验。纳入公司正常的质量管理范围和核验程序,其技术资料、质量保证资料必须达到有关规定要求。

11、项目部、质安科质量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工程质量的验收、核定,认真按质监站颁发的各项'工程质量核验要求'和'工程质量核验标准化程序'检查、验收,核定工程质量等级,做好质监核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资料管理

1、严格按照公司的iso9002标准和上级有关部门对施工技术资料的规定、要求,做好工程技术资料。

2、各类资料必须真实及时反映,工程各阶段的质量情况。

3、各项目部都应落实专人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管理。

4、各类表式应认真填写,不留空格、无涂改,字迹清楚。

5、各类资料的收集应与工程进度同步,对各种原材料要及时收集质量保证书、合格证。部分材料还须收集准用证,以及主材如钢材、水泥等材料的试验和化验报告。

6、各类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班组自检、互检记录,由各级质量员技术员按实测结果,真实记录填写。严格杜绝后补、伪造的质量记录。

7、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前,项目部专职资料员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整理汇总全部工程资料,按标准分类装订成册,以便质监站核查。

8、竣工图的编制须严格按公司iso9002标准和各地区城市建设档案馆关于竣工图的编制要求认真如实地编制。

9、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装订成册的资料、竣工图分别移交公司技术科和业主存档。

(六)回访维修

为贯彻落实各地区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和质量监督部门有关对竣工住宅工程一年一次质量大检查的要求,结合公司质量手册程序的标准,特制定以下规定:

1、项目部负责按保修合同规定进行日常维修工作。

2、保修期内的日常维修回访(住宅工程以第一户居民入住日开始,其他工程以建设单位签署竣工验收证明交付钥匙后开始)。

3、项目部在工程竣工交付后,即由专人负责对已进户的用户进行跟踪回访。对用户提出的质量问题以最短时间内回访落实,组织专业维修班子以最快速度进行维修,填写好维修记录,修理完毕后须由顾客(用户)签字验收。

4、保修期间对维修、回访及用户投诉中反映的质量问题,应作好记录和分析,为创建'用户满意住宅工程'打下基础。

5、分公司质安科在年初制订回访计划上,会期项目部开展回访工作。回访单送公司质安部保存。

二、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1、公司总经理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执行'管生产必须先管安全'原则。

2、公司设置'质安部'在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分公司设置质安科,在分公司主管领导下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公司所属各项目部经理为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下设安全组,具体工作受分公司'质安科'督促指导。

4、各管理部门和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项目工程责任制要落实到具体管理人员。

(二)工程开工前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文明施工的硬件设施

1、项目工程开工前必须认真做好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方案,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相

应的、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防范措施。

2、项目工程开工前必须做到文明施工的硬件设施到位,如食堂、厕所、宿舍、大门、围墙必须达到公司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实施要求。

3、钻孔灌注桩基工程必须做到硬地皮施工,沉淀池和泥浆槽必须砌筑规范。

4、工地必须做到围档封闭施工,设置公司统一的七牌二图和安全警示标志。

5、各项目工程正式开工前必须将上述内容的实施情况书面报告公司质安科备案,不具备条件的不准开工。

(三)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

1、公司、分公司和所属项目部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项目部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做到三级安全教育后,新工人进场教育,方能进入施工现场,并做好安全知识测试记录备案。

3、特种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和考核取得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书后方能上岗作业。

4、项目工程的各班组必须开展安全学习和安全活动,以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第三年必须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管理继续教育,有利于重视安全生产管理。

6、分公司质安科在工程施工前,向项目部进行安全技术总交底,由项目工程师或项目技术员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四)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公司质安部对下属项目部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隐患签发整改通知单,对存在重大隐患或整改不得力的项目部有权责令停工整改。

2、公司质安部对下属项目工程基础、主体、装饰阶段三次检查和大型机械设备、特种脚手架验收必须到位,由项目部预查合格后上报质安部核查评语。

3、分公司质安科组织各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对所有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并作出评价总结。

4、各项目部必须制订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每月三次,严格落实执行,并有记录备案。

(五)安保体系

项目部必须有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策划,落实好职能人员,配备足够的资源,确保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

(六)防台防汛工作

1、各分公司各项目部在台风、雨季、汛季期必须把防台、防汛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防台防汛领导小组。设立防台、防汛联络电话,安排值班负责人员,组织抢灾抢险队伍,配备抢救灾火器材,设置专用工具、仓库等。

2、各项目部必须将上述情况书面报告工程所在地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备案。

(七)消防工作

1、各项目工程部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工作条例'的规定,制订'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在施工现场配备灭火器材,并设专管人员,规模较大,工期较长的工地要组织业余消防队,并开展有计划的训练,做到防患于未然。

2、各项目工程部必须坚持做到三级动火审批制度,明火作业要安排监护人员和灭火措施。

3、氧气、乙炔瓶必须严格执行使用和储存的规定。

4、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要设立吸烟区域。

5、油库、油漆间、木工间和易燃易爆物品储藏室必须设立专用仓库,按规定设置和配备灭火器材,设立专人管理,要有醒目标志。

(八)施工用电

1、各项目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部颁发的《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施工。

2、各项目部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和手持移动工具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3、各项目工程必须做到用电三相五线制和接地保护系统,电缆架空和电线架空敷设必须有绝缘绑扎,埋地电缆线必须设保护管。

4、各项目部使用的电箱必须符合标准,移动拖箱做到一机、一闸、一箱。

5、大型机械、塔吊、升降机、高层钢管脚手架、井架必须要有可靠有效的避雷接地措施。

6、各项目工程施工用电必须建立档案(用电组织设计、计算书、用电分布图、检查)。

(九)大型施工机械

1、各项目工程部必须抓好大型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凡是租赁的大型机械设备必须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2、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必须经过劳动局和建筑业测试部门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大型施工机械必须定岗定员持证操作,同时做好例保检修工作,不得带病运转,不得违章作业,设立资料管理。

4、大型施工机械拆装前,各项目工程部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手续,同时必须有专项方案上报分公司质安科。

(十)文明工作

1、各项目部工程材料堆放必须归档堆放整齐,道路畅通,排水系统良好。

2、工地食堂必须清洁,设置消毒、灭蝇、防尘措施,做到二级沉淀方能排放污水,炊事员必须经过当地防疫部门体检合格方能上岗。食堂必须配备冰箱,做到生熟分开,生熟容器不混用,做好留样登记,严禁向无证摊贩购买饭菜。

3、工地厕所必须隔距食堂30公尺,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厕所保持水源冲洗,制定管理制度,设专人负责,高层建筑每隔二层设临时便桶。

4、茶水桶应上锁,设立消毒盒,严禁饮用生水。

5、有条件的工地应设医务室,无条件的应配备急救医药箱,配备各类应急药品。

6、生活处应设立垃圾桶,垃圾桶要加盖,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不得混堆。

7、临时宿舍必须做到通风明亮,衣物用品要堆放整齐,制定宿舍管理制度和保洁制度。

(十一)工伤事故处理

1、项目工程部一旦发生事故,所属单位必须在4小时内报告公司质安科,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重大伤亡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书面上报,并同时上报工程所在地区的劳动局、公安和安监站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

2、重大伤亡事故由公司质安科赴现场进行调查,协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处理。

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项目工程部必须配合公司质安科,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方便,同时要妥善处理好伤亡者家属的安抚和善后工作。

4、未尽事宜由公司质安部门负责处理,并上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备案。

三、奖罚条例

(一)经营管理奖罚办法

1、经营行为大检查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表扬奖8000元,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评罚8000元。

2、建设工程项目若先开工施工,后办理合同签订和项目施工登记卡的,处以3000元罚款。

3、开工前未办理质监、安监、劳动局开工报告和建管所登记手续,每项处以5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补办。

4、未经批准,擅自分包部分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处以1000-5000元罚款。

5、将分包工程发包给不符合工程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的,处以5000-20000元罚款。

6、未经许可,擅自与他人签订工程合同、分包合同处以5000元罚款。

7、招用和聘用劳动力,没有办理《用工合同或协议》,责令其改正,并处以一个劳动力500元的罚款。

8、无上岗证的施工人员,每人处以20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培训上岗。

9、工地进场施工,未将详细地址、邮编、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报公司办公室、财务科的处以500元罚款。

10、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未将工程交付单交公司经营科存档的,处以项目部1000元的经济处罚,并责令其限时上交。

11、材料合同未通过经营部、科认可及盖章的,处以合同价10%的罚款,并责令其限期补办手续。

(二)创优工程奖罚办法

1、上海市'白玉兰'优质工程奖按10元/

第5篇 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对项目部的规定

一、总则

1. 为了满足社会和企业不断发展的需要,系统深入地完善工程项目的管理,以进一步提高企业整体的施工管理水平,杜绝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减少、规避工程风险,保障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程项目监督管理规定

2. 所有要签订的合同,工程部将按照国家、行业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合同内的商务条款(如付款方式、结算条款和罚款条列)进行制定,由工程部审查,审批后符合要求的报公司上级领导批准并签订合同。

3. 合同签订后,项目负责人须与质安部签订安全责任书并执行公司相关工程项目管理规定、技术要求。

4. 公司质安部负责对工程项目根据国家规范、公司管理要求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检查内容见有关表格与规定。

5.  项目负责人在工程项目开工后3天内向工程部、质安部提交《项目管理人员通讯录》及《相关单位信息表》(见附表1、2)一份。表中如实填写有关人员的详细信息和联系方式,以便对工程情况的跟踪管理和服务。

6.  在工程项目开工后一周内向工程部、质安部提交本工程项目的《劳动分包协议》、《施工人员花名册》一份。

7. 在工程项目开工后,项目负责人以电子邮件、传真形式、公司oa系统向工程部提交《工程进度周报和月报》(见附表3)、《监理例会会议纪要》一份及能如实反映工程进度情况的现场照片,便于公司随时掌握工程项目动态情况,并便于公司为工程项目提供更好的支持和配合。

8. 质安部将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劳务用工等情况检查。项目负责人有义务对检查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与安全隐患,项目负责人应责令项目部施工人员按照质安部的整改通知及时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回复,经复检整改后的项目应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相关规范、标准。

9. 参与工程直接施工管理人员的费用进入项目成本,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三、工程保险管理规定

由于工程项目具有复杂性、流动性、多样性,因此建筑装修施工复杂而且变数大,不安全因数多,特别是在生产高峰季节、高峰时间更易发生事故,再加上施工人员流动分散、项目工期不固定,比较容易形成临时观念,从而存在侥幸心理,不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故存在安全事故的隐患。根据《建筑法》有关规定,公司要求项目负责人:

1.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工程项目施工人员购买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险,若施工合同条款中要求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也必须购买;工程开工后15天内,项目负责人必须向公司提供已购买的保险单据原件。

四、工程项目章管理规定

1.工程合同签定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项目负责人可申请项目部印章一枚,由公司办公室主任负责提供并在公司备案,印章刻制费用由项目部承担。

2. 项目负责人在领用项目部印章时,须填写《项目部印章使用申请表》。3.  工程竣工验收并结算完毕后,项目负责人必须将领用的项目部印章归还公司办公室,由办公室注销。4.公章保管不严而被偷盖的,罚保管人200元,偷盖印章造成损失的,罚偷盖人400元,损失部分的20%由保管人赔偿,损失部分的80%由偷盖人赔偿,并追究偷盖人责任。5.对私刻,伪造公司印章者,罚款10000元,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因公章管理不当,对公司造成荣誉或经济损失的,追究公章管理人员和当事人责任。

五、工程进度款审批管理规定

1.  工程项目的工程款到帐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资金审批表》,注明款项用途、金额,由工程部根据合约、工程进度的完成情况对可付额度进行审批,并上报公司,财务部根据项目资金到款情况扣缴相应税费后,报公司领导批准。

2.  对于未能及时向公司提交工程项目相关资料,导致公司无法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的工程项目,工程部有权对工程进度款暂缓审批,待上述资料补齐后方可审批。

3.  对项目发生劳务、材料商投诉和经济纠纷的,在问题解决前,工程部有权在进度款中扣除相应款项直至问题得到解决为止。

第6篇 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破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核心,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工程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我司项目部制定以下质量安全管理措施:

一、 检查重点

1. 工程建设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施工企业对工程项目管理及领导带班情况,安全生产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

2. 建筑施工模板工程和外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预拌砼和现浇砼结构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落实情况。

3. 企业标准化创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情况、落实按照规范、标准及标准化示范图集施工,提升标准化施工水平情况。

4. “打非治违”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情况。

5.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主要包括:临边防护、临时设施及场容场貌、施工用电、起重机械、外脚手架、、模板支撑、消防设施、砂土污染等。

6. 渣土运输车辆资质及进出施工现场管理情况。

二、 严把施工安全准入关

1. 项目部要严格合同管理。加强对从业单位进场人员从业资格的审查,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满足合同要求。

2.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严格执行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3. 严格机械设备的进场验收制度。塔吊、龙门吊、架桥机、电梯等特种机械须造册登记,各种特种设备进场须有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按相关要求组织验收,经监理单位核准后方可使用。

三、 加强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 用电安全保证措施

⑴配备两个以上专职的持证上岗用电管理人员,对每天用电量进行计算、管理现场用电设施、用电安全教育等;

⑵ 电工组对施工设备应定期检查,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施工器具,坚决不准使用;

⑶ 开关、配电箱应有漏电保护,门锁及防雨设施,电箱进出线、电源开关、保险装置要符合要求,老化破皮不合要求的电线不许使用,电线必须架设在绝缘体上。

⑷ 工地的用电线路设计,必须经有关技术人员审定,安装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⑸ 电气和机械设备必须设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及有防雷设施。

⑹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点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电器防火措施;

⑺ 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箱,复合绝缘要求,禁止用木板等易烯材料制作,并按规定安装在适宜的位置,箱内接线要整齐,导线进出口应设在箱体底面,箱内应装漏电开关,箱门加销,并由电工负责管理;

⑻ 电器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禁止用同一天关直接控制两台以上的电器设备,保险丝因按负荷要求由要求由电工安装,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⑼ 各种机具必须按容量选用电缆线,严禁用花线代替电缆;

⑽ 施工照明线路使用花线时应悬空架设,不准拖地,不得预金属器械相碰,各种线路一律由电工接线,严禁其他人员乱拉乱接;

⑾ 配电箱、开关箱及各种用电场所,应挂上明显的标志牌和操作牌;

⑿ 电工上岗操作时,应穿绝缘胶鞋,戴绝缘手套。

2. 机械安全保证措施

机械由专人专管,机械旁必须挂安全警示牌,一机一闸,各机械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

3. 消防安全保证措施

备有足够的消防设备,现场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消防设施、水源要有明显标志,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消防器材,施工现场禁止烟火。

4. 高空作业及立体交叉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高空作业须搭设的操作平台必须有围护,人员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帽;如平台下有人员工作的,平台上还须密布安全网。

5. 防灾防暴保护措施

易燃易爆材料隔离堆放,并在堆放处及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严禁在现场抽烟、使用明火。

6. 预防自然灾害措施

所有用电器材均须有效接地,人员住宿、材料堆放处均要开挖排水沟。现场配备一些常备药品。

7. 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⑴ 强化装饰现场安全施工检查工作,杜绝事故发生。

⑵ 各级管理人员要从教育入手,做好操作人员的入场教育,作到人人讲安全,人人懂安全,违章操作要制止。

⑶ 实行安全生产负责制,现场施工安全工作由项目经理负责,各施工队组的安全工作由工长负责。

⑷ 加强安全防护: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加设安全的护栏,悬挂“注意安全”等警告标志。

⑸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遵纪守法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8. 为保证安全、文明措施的有效执行,配套我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

⑴ 各项目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职责。项目经理为现场施工的第一责任人。

⑵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⑶ 遵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项目组必须制定各级管理人员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所有现场人员必须遵守各项有关安全规则。

⑷现场的临时用电敷设必须要由专业电工操作,并由工程材料部验收备案。对有高空作业的项目,施工单位必须提交相应的安全措施交监理批准。

⑸ 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⑹ 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做好工作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⑺ 认真落实施工组织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和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⑻ 生产必须服从安全,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得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施工人员均有权拒绝和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⑼ 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⑽ 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逐级汇报。对事故本着“三不放过”原则处理(三不放过是: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⑾ 做好各项安全检查的记录及各有关安全管理的资料。

⑿ 对典型位置的建筑孔洞口除了做好防护措施外,更要加强对工人队伍的教育,还要落实专门的人员每日进行检查。

9.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⑴ 建筑垃圾按环卫部门规定倾倒,保持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文明整洁。

⑵不定期对现场进行环保和文明施工管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⑶ 施工单位应协调好各队组与其它单位关系,防止队组间发生打架事件。

四、 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项目部应结合本项目实际,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有针对性地进行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及时应对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及财产的损失。

五、 目标

1. 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本管理措施的要求和工作布置,确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发生施工安全事故。

2. 要精心安排部署,开展多项宣传教育活动,求真务实地开展 “安全生产整治”活动;

3. 要紧紧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主题,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课题研究,积极营造“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施工氛围。

4. 项目部要全面进行安全文明排查治理,对涉及安全生产行为要及时整改到位。要突出工作实效,不留死角和盲区。

第一码头公交枢纽站管理站房工程项目部

福建固安工程有限公司

第7篇 房地产项目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管理

1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目标

1.1工程质量管理目标

(注:--应以量化指标说明,如有效投诉率等)

1.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1.3 质量与安全管理奖罚措施

例,仅供参考

1)质量目标奖罚措施

2栋多层住宅需达到区优质结构标准,否则罚款10万元;单体工程质量达到市优质结构标准,则奖励5万元;单体工程被评为金牛奖,则奖励10万元。

2)文明施工的目标处罚措施

工程必须获得区文明工地称号,否则罚款10万元;工程若获得市级文明工地的称号,则奖励10万元。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和监理每周对总包进行综合评分。周得分低于70分,罚1000元。月平均得分低于70分,罚10000元。月平均得分高于90分,每月奖励10000元。

2质量与安全管理指导思想

2.1优选队伍,杜绝多层转包

1)选择承包方时,要考察承包方的成本构成、管理组织架构是否适应我们的成本控制目标是有必要的。

2)杜绝层层转包是我们选择承包商的重要指标。优选选择高效、重信誉、管理组织扁平化、管理成本低的工程公司。

3)提高自身管理能力。在一个项目按专业分工、适当拆分分包,增加甲供比例,广泛进行社会资源的整合。

4)每次投标的投标方应有足够合格的数量,保证每次投标的竞争性是很有必要的。

2.2强化过程监督

1)承建商的质量保证体系、管理模式、管理水平、上级公司的支持等对工程质量影响很大。

2)强调过程监管,加强对监理公司的管理,通过监理公司实施对承建商严格质量控制。

3)重点监管工程承包商的管理体系是否足够并有效运作,协调各方的关系,关注承建商的成本控制,评价供方的表现。

2.3利用监理的力量,强化质量及安全控制

1)监理单位是现场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管理和施工单位间协调的主要责任单位,并协助项目部进行成本控制,项目部依据监理合同(包括招标文件、投标书)、经批准的监理规划、现行的法规和规范,对监理单位进行有效管理和监控是一项特别重要的工作,是保证项目管理正常进行的重要保证。

2)现场工程师要经常与监理人员进行有效沟通,使其了解公司的管理思路、工作方式,尽快与项目部合拍。

3)现场工程师要树立监理单位的威信,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作用,为监理单位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4沟通与支持

1)沟通活动:与主要承建商,特别是其领导层建立正确的关系,工程应获得其公司层面的支持。

2)管理与技术支持:

*设计交底;

*施工节点与细部交底;

*技术标准交底;

*施工工艺交底;

*施工组织与配合交底;

*质量控制点交底;

*样板验收交底。

3)财务支持:目前,工程承包方的注册资金都很少,通常的承包模式都是:工程先干后付款,工程承包方的资金压力是很大的,同时妨碍工程承包方组织优秀的社会资源。我们应按合同(同时合同支付条款也不要太苛刻)及时支付。

3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3.1 图纸审查制度

施工图出图前,由设计部组织,项目部配合,对施工图纸进行详细的审查,重点检查其与设计指导书、设计任务书的符合性,施工做法的合理性,销售承诺的落实,对图纸上出现的问题,形成审查文件,转设计院修改后重新出图。

开工前,由项目部组织,总承包商、设计院、监理公司参加,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并形成图纸会审纪要。对设计图纸中容易忽略、容易出现错误的地方进行专项审查。

3.1.1 建筑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

1)房屋的开间、进深、层高、平面布局等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建筑说明和装修材料表是否有错漏或交待不清。

3)平面图中分尺寸与总尺寸是否吻合,各隔间尺寸的标注及每间平面的布局,平面相互交叉关系尺寸是否交待清楚;注意轴线与柱子、墙体的关系尺寸;核查立面图中每层标高、门窗位置与平面图是否相符;注意核查剖面图中各层标高,特别是交叉层的标高以及交叉层的处理;立面图中应标明门窗的标高;结构梁、柱、板的表示等。

4)校对上电梯机房和上屋面的标高尺寸;上屋面处的平台标高要略高于屋面最上层面层标高,防止雨水倒泛;标准层以上电梯机房或屋面注意横梁是否碰头,标高要核准。

5)楼梯踏步的高宽、平台宽度不宜小于梯段宽度;封闭式剪刀楼梯两面开门;如利用剪刀楼梯间作为排烟时,必须有对外的窗户等。

6)屋面上防水、隔热、泛水等设计是否符合规范或《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要求。

7)配合设备专业,必须在建筑图上表示的开洞和预埋件是否有遗漏。尤其注意对空调留洞及冷凝水管的处理。

8)门窗表中的数量、尺寸、型号必须与平面图核对,有否遗漏或差错。

9)如有地下车库,需注意汽车入库道与自行车入库道的不同,同时要设有避免雨水进库的集水坑。

10)外阳台和卫生间的地坪比室内要低。

11)屋顶避雷装置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

12)图纸必须交待的节点有无遗漏。

13)图纸中采用的标准图集,一律要注明标准图集的型号。

14)建筑节点作法是否与《现行建筑施工规范》中的规定有冲突。

3.1.2结构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

1)结构总说明(核对地质勘察报告),校对基础部分的设计。

2)复核各类结构的尺寸是否齐全,用料设计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和抗震要求。

3)校核所有平面中各项分尺寸和外包总尺寸以及每层结构平面的标高。

4)校对所有结构构件的设计钢筋和构造钢筋以及洞口加固钢筋,主次梁交接处须加箍或吊筋,柱与墙、扶手与墙的联接筋等是否表示完整。

5)如有悬挑构件,悬挑构件的主筋应设置在上部;悬挑构件的端头如有集中力时,悬挑主筋应下弯钩住集中力作用构件的钢筋。

6)电梯井内埋件、牛腿、缓冲器及机房的丧计是否符合制造厂提供的电梯资料。

7)各设备专业所提出的洞孔、埋件、埋管、吊钩、平台等是否表示无误。

8)楼面和梁面有高低差时,要注意高低差的尺寸与钢筋的搭接。

9)所有必须绘制的构件详图,节点详图以及特殊结构的详图有否遗漏。

10)防潮层的设置,女儿墙的压顶,砖砌阳台栏杆转角的小柱与压顶等是否设计完善。

11)构件尺寸、钢筋用料、混凝土强度等级比计算需要值超过太多时,要提出合理化建议;反之用料不足的要提出增补。

12)凡选用的标准构件,必须注明标准图集的型号。

13)避雷接地的设计是否符合构造及规范要求。

3.1.3给排水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

1)校对设计说明和材料明细表,是否有错、漏。

2)校对用户提供的数据和设计供水总量是否符合规范。

3)进水管的直径应按最大用水量和扬程的高度进行设计,但要考虑人员的增多以及其他的特殊情况。

4)核对水泵房的大小以及水泵的台数是否符合工艺和规范的要求。

5)检查各层平面布置图,是否有遗漏,如卫生间和盥洗的龙头除三件套外,应加设计洗衣机和淋浴器二个头子。而厨房龙头除了生活、污水外再加过滤水的头子。

6)校对所有系统图的管径尺寸和标高。

7)校对泵房间的设计和水箱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排水管的直径按照排放量而定。校对排水管的直径、尺寸、标高及坡度;排进市政集水井的坡度不小于0.3%。

9)校对各层平面图和排水系统图,特别是位置、数量、管径、标高是否符合规范。须设置地漏的地面是否做坡度。

10)凡有穿孔及预埋套管处都须在图中表明。

11)屋面排水斗的设计和排水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2)注意变压器室下面,是否须要设置隔油池。

13)化粪池的型号和数量按排放量定。

3.1.4 煤气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

1)煤气设计量与实际使用及煤气公司的供量三者之间是否符合要求。

2)煤气管道是否设计到厨房及浴室。

3)校对煤气管道的平面图和系统图。

4)对煤气管道特殊要求的说明是否遗漏。

5)设计应考虑煤气加热器的排气管。

3.1.5 强电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

1)校对说明书与材料表,是否有遗漏或须补充。

2)校对用户总耗电量和设计总电量是否符合,并须所在区供电局批准。

3)进户线的方位应该离供电局距离最短的方向,节省用户的电线、电缆。

4)根据总的用电量是否要设配电间还是变电所应按规范进行设计。

5)检查每层分项的电表或配电箱的设计有否。

6)动力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

7)校对每户需用电气设备的布局(如照明、空调、电视)以及高标准装修所提出的要求是否都有设计。

8)校对所有平面图的设计。

9)校对高压及低压的配电系统图。

10)电缆沟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

11)防雷系统的设计是否遗漏。

12)对建筑所须开洞、预埋的都须在图中交待清楚,并要注明标高和尺寸。

3.1.6弱电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

1)是否设总机房,根据电话门数而定。总机房必须木地板。

2)进每户的电话线除特殊要求外,每户进一路线,设二~三个分线盒。

3)卫生间应设置一电话分线盒。

4)校对消防系统图、电话系统图、安防系统图、有线电视共用天线系统图。

3.2 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

总承包商在开工前,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和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并上报项目部和监理公司。项目部协助监理公司审查其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主要工程施工方案选择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并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总承包商进行修改。

3.3 设备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对于工程中甲供材料、甲定乙购材料,施工前,项目部必须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其规格、型号、施工工艺、节点处理、成品保护方式,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封样。

不论是甲供材料设备、还是承包商供应的材料设备,进场时,都由总包按照国家规范、合同要求和样板进行检验,影响结构和使用功能的,还要按照要求进行见证取样试验。

未经检验合格,任何材料不得使用在工程上。

对检验不合格者,应将该设备材料做上标志,进行隔离,并尽快作退场处理。

3.4 战前培训制度

3.4.1战前培训对象

战前培训是指在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之前,由项目部工程组内部组织的关于该项工程施工管理要点的培训、学习制度。培训由项目部的工程经理负责组织,整个项目的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全体参加。

需进行培训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土方工程、挡土支护工程、桩基基础工程、钢筋混凝工程、砌体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楼地面工程、门窗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样板房及精装修工程、室外环境及绿化工程、验楼及入伙,以及其他有必要进行培训的工程。

第8篇 房地产项目工程质量安全文明管理

1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目标

1.1工程质量管理目标

(注:--应以量化指标说明,如有效投诉率等)

1.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1.3 质量与安全管理奖罚措施

例,仅供参考

1)质量目标奖罚措施

2栋多层住宅需达到区优质结构标准,否则罚款10万元;单体工程质量达到市优质结构标准,则奖励5万元;单体工程被评为金牛奖,则奖励10万元。

2)文明施工的目标处罚措施

工程必须获得区文明工地称号,否则罚款10万元;工程若获得市级文明工地的称号,则奖励10万元。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和监理每周对总包进行综合评分。周得分低于70分,罚1000元。月平均得分低于70分,罚10000元。月平均得分高于90分,每月奖励10000元。

2质量与安全管理指导思想

2.1优选队伍,杜绝多层转包

1)选择承包方时,要考察承包方的成本构成、管理组织架构是否适应我们的成本控制目标是有必要的。

2)杜绝层层转包是我们选择承包商的重要指标。优选选择高效、重信誉、管理组织扁平化、管理成本低的工程公司。

3)提高自身管理能力。在一个项目按专业分工、适当拆分分包,增加甲供比例,广泛进行社会资源的整合。

4)每次投标的投标方应有足够合格的数量,保证每次投标的竞争性是很有必要的。

2.2强化过程监督

1)承建商的质量保证体系、管理模式、管理水平、上级公司的支持等对工程质量影响很大。

2)强调过程监管,加强对监理公司的管理,通过监理公司实施对承建商严格质量控制。

3)重点监管工程承包商的管理体系是否足够并有效运作,协调各方的关系,关注承建商的成本控制,评价供方的表现。

2.3利用监理的力量,强化质量及安全控制

1)监理单位是现场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管理和施工单位间协调的主要责任单位,并协助项目部进行成本控制,项目部依据监理合同(包括招标文件、投标书)、经批准的监理规划、现行的法规和规范,对监理单位进行有效管理和监控是一项特别重要的工作,是保证项目管理正常进行的重要保证。

2)现场工程师要经常与监理人员进行有效沟通,使其了解公司的管理思路、工作方式,尽快与项目部合拍。

3)现场工程师要树立监理单位的威信,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作用,为监理单位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4沟通与支持

1)沟通活动:与主要承建商,特别是其领导层建立正确的关系,工程应获得其公司层面的支持。

2)管理与技术支持:

*设计交底;

*施工节点与细部交底;

*技术标准交底;

*施工工艺交底;

*施工组织与配合交底;

*质量控制点交底;

*样板验收交底。

3)财务支持:目前,工程承包方的注册资金都很少,通常的承包模式都是:工程先干后付款,工程承包方的资金压力是很大的,同时妨碍工程承包方组织优秀的社会资源。我们应按合同(同时合同支付条款也不要太苛刻)及时支付。

3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3.1 图纸审查制度

施工图出图前,由设计部组织,项目部配合,对施工图纸进行详细的审查,重点检查其与设计指导书、设计任务书的符合性,施工做法的合理性,销售承诺的落实,对图纸上出现的问题,形成审查文件,转设计院修改后重新出图。

开工前,由项目部组织,总承包商、设计院、监理公司参加,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并形成图纸会审纪要。对设计图纸中容易忽略、容易出现错误的地方进行专项审查。

3.1.1 建筑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

1)房屋的开间、进深、层高、平面布局等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建筑说明和装修材料表是否有错漏或交待不清。

3)平面图中分尺寸与总尺寸是否吻合,各隔间尺寸的标注及每间平面的布局,平面相互交叉关系尺寸是否交待清楚;注意轴线与柱子、墙体的关系尺寸;核查立面图中每层标高、门窗位置与平面图是否相符;注意核查剖面图中各层标高,特别是交叉层的标高以及交叉层的处理;立面图中应标明门窗的标高;结构梁、柱、板的表示等。

4)校对上电梯机房和上屋面的标高尺寸;上屋面处的平台标高要略高于屋面最上层面层标高,防止雨水倒泛;标准层以上电梯机房或屋面注意横梁是否碰头,标高要核准。

5)楼梯踏步的高宽、平台宽度不宜小于梯段宽度;封闭式剪刀楼梯两面开门;如利用剪刀楼梯间作为排烟时,必须有对外的窗户等。

6)屋面上防水、隔热、泛水等设计是否符合规范或《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要求。

7)配合设备专业,必须在建筑图上表示的开洞和预埋件是否有遗漏。尤其注意对空调留洞及冷凝水管的处理。

8)门窗表中的数量、尺寸、型号必须与平面图核对,有否遗漏或差错。

9)如有地下车库,需注意汽车入库道与自行车入库道的不同,同时要设有避免雨水进库的集水坑。

10)外阳台和卫生间的地坪比室内要低。

11)屋顶避雷装置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

12)图纸必须交待的节点有无遗漏。

13)图纸中采用的标准图集,一律要注明标准图集的型号。

14)建筑节点作法是否与《现行建筑施工规范》中的规定有冲突。

3.1.2结构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

1)结构总说明(核对地质勘察报告),校对基础部分的设计。

2)复核各类结构的尺寸是否齐全,用料设计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和抗震要求。

3)校核所有平面中各项分尺寸和外包总尺寸以及每层结构平面的标高。

4)校对所有结构构件的设计钢筋和构造钢筋以及洞口加固钢筋,主次梁交接处须加箍或吊筋,柱与墙、扶手与墙的联接筋等是否表示完整。

5)如有悬挑构件,悬挑构件的主筋应设置在上部;悬挑构件的端头如有集中力时,悬挑主筋应下弯钩住集中力作用构件的钢筋。

6)电梯井内埋件、牛腿、缓冲器及机房的丧计是否符合制造厂提供的电梯资料。

7)各设备专业所提出的洞孔、埋件、埋管、吊钩、平台等是否表示无误。

8)楼面和梁面有高低差时,要注意高低差的尺寸与钢筋的搭接。

9)所有必须绘制的构件详图,节点详图以及特殊结构的详图有否遗漏。

10)防潮层的设置,女儿墙的压顶,砖砌阳台栏杆转角的小柱与压顶等是否设计完善。

11)构件尺寸、钢筋用料、混凝土强度等级比计算需要值超过太多时,要提出合理化建议;反之用料不足的要提出增补。

12)凡选用的标准构件,必须注明标准图集的型号。

13)避雷接地的设计是否符合构造及规范要求。

3.1.3给排水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

1)校对设计说明和材料明细表,是否有错、漏。

2)校对用户提供的数据和设计供水总量是否符合规范。

3)进水管的直径应按最大用水量和扬程的高度进行设计,但要考虑人员的增多以及其他的特殊情况。

4)核对水泵房的大小以及水泵的台数是否符合工艺和规范的要求。

5)检查各层平面布置图,是否有遗漏,如卫生间和盥洗的龙头除三件套外,应加设计洗衣机和淋浴器二个头子。而厨房龙头除了生活、污水外再加过滤水的头子。

6)校对所有系统图的管径尺寸和标高。

7)校对泵房间的设计和水箱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排水管的直径按照排放量而定。校对排水管的直径、尺寸、标高及坡度;排进市政集水井的坡度不小于0.3%。

9)校对各层平面图和排水系统图,特别是位置、数量、管径、标高是否符合规范。须设置地漏的地面是否做坡度。

10)凡有穿孔及预埋套管处都须在图中表明。

11)屋面排水斗的设计和排水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2)注意变压器室下面,是否须要设置隔油池。

13)化粪池的型号和数量按排放量定。

3.1.4 煤气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

1)煤气设计量与实际使用及煤气公司的供量三者之间是否符合要求。

2)煤气管道是否设计到厨房及浴室。

3)校对煤气管道的平面图和系统图。

4)对煤气管道特殊要求的说明是否遗漏。

5)设计应考虑煤气加热器的排气管。

3.1.5 强电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

1)校对说明书与材料表,是否有遗漏或须补充。

2)校对用户总耗电量和设计总电量是否符合,并须所在区供电局批准。

3)进户线的方位应该离供电局距离最短的方向,节省用户的电线、电缆。

4)根据总的用电量是否要设配电间还是变电所应按规范进行设计。

5)检查每层分项的电表或配电箱的设计有否。

6)动力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

7)校对每户需用电气设备的布局(如照明、空调、电视)以及高标准装修所提出的要求是否都有设计。

8)校对所有平面图的设计。

9)校对高压及低压的配电系统图。

10)电缆沟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

11)防雷系统的设计是否遗漏。

12)对建筑所须开洞、预埋的都须在图中交待清楚,并要注明标高和尺寸。

3.1.6弱电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

1)是否设总机房,根据电话门数而定。总机房必须木地板。

2)进每户的电话线除特殊要求外,每户进一路线,设二~三个分线盒。

3)卫生间应设置一电话分线盒。

4)校对消防系统图、电话系统图、安防系统图、有线电视共用天线系统图。

3.2 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

总承包商在开工前,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和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并上报项目部和监理公司。项目部协助监理公司审查其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主要工程施工方案选择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并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总承包商进行修改。

3.3 设备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对于工程中甲供材料、甲定乙购材料,施工前,项目部必须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其规格、型号、施工工艺、节点处理、成品保护方式,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封样。

不论是甲供材料设备、还是承包商供应的材料设备,进场时,都由总包按照国家规范、合同要求和样板进行检验,影响结构和使用功能的,还要按照要求进行见证取样试验。

未经检验合格,任何材料不得使用在工程上。

对检验不合格者,应将该设备材料做上标志,进行隔离,并尽快作退场处理。

3.4 战前培训制度

3.4.1战前培训对象

战前培训是指在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之前,由项目部工程组内部组织的关于该项工程施工管理要点的培训、学习制度。培训由项目部的工程经理负责组织,整个项目的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全体参加。

需进行培训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土方工程、挡土支护工程、桩基基础工程、钢筋混凝工程、砌体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楼地面工程、门窗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样板房及精装修工程、室外环境及绿化工程、验楼及入伙,以及其他有必要进行培训的工程。

3.4.2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各分部分项工程开始实施前一周。

3.4.3培训制度要求

1)项目工程经理在培训开始前三天知会负责讲评的工程师做好讲评的准备工作。该工程师必须认真熟悉图纸,针对该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流程,质量控制要点难点进行详细的准备,以保证培训工作能够顺利完成;

2)培训时首先由负责此次讲评的现场工程师进行讲评,讲评的重点主要是该分项工程的施工流程和质量控制要点,难点,以及作为甲方的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把握的事项。还可以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讲一下在该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或质量控制中的一些优秀做法和宝贵心得;

3)讲评结束后,所有参会人员针对自己不懂的地方进行提问,负责讲评的工程师应该给予详细的解释,务求使每位参会人员都能很好的理解该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流程和控制要点。特别是要让负责其他分项的工程师也很好的理解该分项工程,使他们能够更好的配合该分部分项工程工作的开展。对于该分项工程质量控制中的难点问题大家一起进行讨论,最后拿出一个有效的控制手段;

4)会议结束后整理成会议纪要(格式附后),由项目工程主管副总签发;

5)会议纪要每位参会的工程师都应仔细阅读,务求在该分部分项工程实施之前消化吸收。

3.5 样板验收制度

3.1样板验收对象

应作施工样板的施工项目包括:支护锚杆、桩基工程(试桩)、钢筋工程、砌体工程、抹灰工程、饰面砖粘贴工程、铝合金窗安装、木门安装、栏杆工程、防水工程、保温工程、电梯大堂装修工程、油漆工程、转换层施工,以及其他有必要作施工样板的工程。

对于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也要先做样板,报监理公司及项目部,通过试验和鉴定后,才可应用的工程上。

3.2样板验收时间要求

样板验收应在该项工程大面积施工前15天组织进行(特殊项目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前),最迟提前一周完成。

3.3样板验收工作程序

1)项目工程经理负责项目各项样板验收组织工作,甲方工程管理人员、监理机构、承建单位协同实施。

2)各分部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15天,由项目工程经理组织甲方工程管理人员、监理机构、施工单位,讨论确定该项工程施工作业方法和施工工艺,明确质量要求,由施工单位组织作施工样板。

3)施工样板完成后,由监理组织进行样板验收,甲方项目工程经理、工程师、监理机构项目总监及专业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业施工员、施工班组长参加。验收首先由施工单位施工班组长和施工员介绍该样板工程作业方法和施工工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总结表述,然后参与验收各方分析该样板工程质量情况,并由甲方工程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进一步讲述该项工程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要点,明确施工质量要求,同时阐述该项工程管理流程,最后由工程经理进行验收总结。

4)样板验收应形成验收纪要,详细记录验收过程,清晰表述该项工程施工工艺、控制要点、质量要求,验收纪要由项目主管工程副总签发,项目分管工程师应跟踪保证纪要分发至施工班组,并跟踪参与施工班组交底会议。

3.6项目质量管理要点

根据本工程项目的设计特点,结合工程管理要求,拟将以下项目部位作为本工程的管理要点,施工中应加强管理:

例,仅供参考

1)定位放线

2)桩基施工

3)铝合金门窗安装

4)单元门、入户门安装

5)栏杆扶手安装

6)地下室、屋面防水施工

7)卫生间防水涂膜施工

8)水暖电管线预留预埋

9)配电箱、配电柜安装

10)室外配套工程

11)会所钢结构、玻璃幕墙工程

12)会所泳池设备安装工程

13)会所中央空调安装工程

14)会所电梯安装工程

15)外墙装饰工程

16)外墙外保温体系施工;

17)内街铺贴工程

18)精装修工程

3.7技术方案先行制度

总承包商和各分包商在施工前,应编制各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并报监理公司和项目部审批,审批通过后,才能进行施工。未报施工方案的,一律不得施工。

项目中拟审批的施工方案包括:(例,仅供参考,可作相应的补充或调整)

1)施工组织设计

2)测量方案

3)雨季施工方案

4)冬季施工方案

5)桩基施工方案

6)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7)地下防水施工方案

8)混凝土施工方案

9)钢筋施工方案

10)模板施工方案

11)砌筑施工方案

12)脚手架施工方案

13)屋面工程施工方案

14)装修施工组织设计

15)成品保护施工方案

16)外墙外保温施工方案

17)设备专业施工组织设计

18)会所钢结构施工方案

19)会所玻璃幕墙施工方案

3.8质量通病处理

针对经常出现、易引起业主投诉的墙面开裂、厨厕间漏水、窗台渗漏水、出顶间外墙墙面开裂,以及防水设计不合理、空调洞倒水、门窗质量问题、结构施工洞和施工缝留设不合理、以及在施工中暴露出的管理问题,由项目部组织、设计院、监理公司、承包商参加,召开专门的技术讨论会,制定有效的措施,有条件的可以作样板,以提高工程质量。

3.9日常质量管理

项目部协助监理公司,对承包商的日常施工进行管理,严格施工工艺和工作流程,对重要的部位和工艺进行旁站。

每周监理例会,总承包商负责将上周的工程质量实施情况作总结汇报,就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监理公司协助总承包商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杜绝在后续工程在类似问题重复出现。

3.10设计协调问题

对于在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项目部配合设计部,以设计指导书的形式向有关设计单位提出要求,明确设计要求和节点做法,确保设计图纸的深度和质量。

3.11质量事故处理

对严重的质量事故,由总承包商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公司和项目部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对于一般的质量事故,由总承包商按技术处理方案处理后,重新检查验收。

3.12分户验收――把握竣工验收最后防线

工程完工验收、分户竣工验收是最后防线,严格验收,不放行任何不合格的产品,将从政府的抽样验收提高到100%的验收。

3.13入住前质量检查和维修

根据完工后内部检查的流程和方法,项目部与物业公司一起,对主体空间尺寸、观感质量、门窗质量等进行详尽的检查,并对厨房和卫生间做渗水试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总承包商进行维修,确保业主入住交接的顺利进行。

3.13成品保护措施

1)铝合金门窗:

运输时应妥善捆扎,幢与幢之间用非金属软质材料隔垫开,吊装时选择牢靠固定的着力点,防止窗体互相磨损、挤压、扭曲变形、损坏附件。

进入施工现场后应在室内竖直排放,产品不能接触地面,底部用枕木垫高10厘米,室内保持清洁、干燥、通风。

禁止人员踩踏,不得在其上面安放脚手架,悬挂重物。

在清洁时,保护胶纸要妥善剥离,注意不得划伤,刮花表面。

门窗在安装过程中及验收前,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不得污损。已安装的门窗框洞口不得作为运料通道。

严禁在门窗框上、扇上安装脚手架、悬挂重物。外脚手架不得压在门窗框上,并严禁瞪踩窗框、窗扇或窗撑。应防止利器划伤门窗表面;防止电、焊花烧伤或烫伤面层。

门窗框的上槛及两侧用胶带纸、薄膜保护好,下槛用九夹板制成马蹄形盖板保护。

在玻璃安装后,应在玻璃上贴上保护膜,并贴上明显提醒标志。

2)入户门:

运输时应放在托架上,并妥善捆扎,起吊时不得将抬杠插入框内抬运。

进入施工现场后应进专门仓库保存,竖直排放,产品不能接触地面,底部用枕木垫高10厘米,室内保持清洁、干燥、通风。

进入现场后安装前应测量其对角线的长度和平平整度,并采用可靠的保护措施。

对选用门洞口作运输材料的出入口或进出频繁的门洞口,应在门框边加设防护板,以防碰伤撞坏框体;如果长期作上料口时应采取预留门洞开的方法,作后塞口。

施工中严禁在门框上搭设脚手扳和悬挂重物。应防止利器划伤门窗表面;防止电、焊花烧伤或烫伤面层。

3)防水层

基层砂浆必须进行养护,可用蓄水养护或用草包、纸袋覆盖后浇水养护。养护期间必须保持覆盖层材料湿润并禁止闲人上层面踏踩火灾说明继续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流向,避免过早上人走动。

已铺贴的防水层,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操作人员不得穿戴钉鞋作业。

穿过地面、墙面等处的管道根部、地漏等不得碰损、变形,以免铺好后更换。

地漏、排水、变形缝等处应保持畅通,施工中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基层积水或污染而影响防水层的施工质量。

4)涂料与油漆

在涂刷涂料前,预先清理基层表面;涂料干燥前,应防止尘土污染和热空气的侵蚀。

将门窗用风钩或用木锲固定,防止扇框粘结涂层,影响质量和美观,同时防止门窗玻璃损坏。

涂料施工完毕,尚未干燥前,设置标志牌,防止触摸。

5)地坪

安装施工有铁爬梯或有钢管等铁制品等接触地坪时,必须事先垫好麻袋或夹板,以防划伤地面

粉刷施工手推车运输材料时,不得随意碰磕地坪,同时粉刷时应在墙面附近的地坪上垫好夹板或麻袋,防止砂浆污染地坪。

6)地砖

急促砂浆尚未达到强度前,其他各种不得进入同一施工区操作。

不得使用铁制爬梯,以防破坏地砖

其他各种施工时,应尽量避免尖利物品直接作用于瓷砖表面。

施工时,人员应穿软包底鞋,并不准其他人员走入;铺设完毕以后,要做好围档,禁止人行;待砂浆达到设计强度后,上面覆盖纸板后,方可允许人员行走,但仍需防止后道工序施工时有重物压砸、拖拉。

7)电梯

电梯安装完毕后内部及门框用夹板包裹,防止污染及损坏。

调试运行后一般不作施工运输用除特别需要征得同意后方可使用。

电梯在使用过程中派有证书的专人开启,并定期进行保养。

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4.1安全文明施工控制要点

1)在工程施工前,项目部应组织学习国家安全法律和规章制度及地方性安全法律法规,对施工图纸中影响施工安全的因素提出改进建议,以及对施工场地环境安全隐患提出纠正措施,并审查施工总平面图中办公室、宿舍、食堂、仓库等临时设施的布置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和文明施工要求。

2)项目部应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机械设备供应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审查各相关单位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情况。

3)项目部要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健全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证体系,要求施工单位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检查人员。检查项目经理、工长、安全检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4)项目部要审查承包商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否符合工程所在地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并应对台风、雷暴、高温、雨期等季节性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

5)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专业工程师要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每周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现场安全进行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表。

6)项目部专业工程师要对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爆破工程等进行专项工程安全控制技术措施审查,并对该专项工程的安全工作进行旁站监督检查,做好记录。

7)项目部应每月检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安全生产考核、培训记录。

8)监督承包单位按审定后的安全技术措施规定搭设安全防护设施、起重机械和施工电梯等。

9)项目部应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各种作业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施工单位施行情况。

10)项目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对红线区地下管网(水、电、气)及红线围墙周界作好安全防护措施

11)项目部专业工程师每月检查承包单位三宝、四口、临边防护、安全用电情况,督促总包单位及时整理现场安全管理资料。

12)项目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及防火管理制度,并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

13)项目部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使用前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报审。施工时应按审定后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控制。。

14)项目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开盘前加强营销售楼通道的安全管理、并于开盘前两周对营销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形成《看楼人员安全注意事项》发给营销部。

15)项目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制度及出入证管理制度。

16)项目部在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积极跟踪事故的处理结果。弄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并督促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4.2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4.2.1安全文明巡检及周检制度

监理公司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巡视工作,检查承包商现场各种材料是否按规定分类堆放整齐、临时道路是否畅通清洁、各种设备标识是否完整准备、现场垃圾是否分类存于固定的垃圾站、基坑边是否按规定作了安全防护、脚手架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得力、现场夜间照明是否足够、易燃易爆品是否存放于专门的库房内。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求承包商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整改后报监理公司进行复查。

监理公司对场地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以周报形式报送项目部;每月底组织一次对进场施工单位的检查、评比工作。

4.2.2安区文明月检制度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状况每月例行大检查一次,由监理单位组织,项目部及各施工单位参加。

*检查依据包括:

(1)国家、地方相关文明施工和安全检查的规范、规定;

(2)施工单位申报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3)工程设计文件。

*检查内容包括:

(1)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情况;

(2)施工单位安全自检记录和文件资料管理情况;

(3)工地文明施工和安全技术交底和会议纪要;

(4)上月检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

*检查方法:

(1)现场实物检查;

(2)相关资料抽查。

*检查结论

(1)检查结果现场开会讲评;

(2)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项目部负责监督监理、施工单位落实;

(3)形成检查记录表(统一采用监理规范表格)及会议纪要备案。

第9篇 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指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的健康发展,保障装配式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二条 本工作指引所称装配式建筑工程,指采用工厂预制生产的构件在施工现场装配而成的建筑,“预制构件”包括混凝土构件和钢结构构件。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有关活动及监督管理。

第四条 装配式建筑工程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尚无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的相关依据,对不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行业专家进行专项技术论证;对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经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开展技术论证,并制定相应团体标准。相关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编制时充分考虑论证结果的意见,审图、方案审批时应严格审查论证意见的采纳情况 。

第五条 建设单位对装配式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 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单位或epc总承包单位根据装配式建筑工程的特点,负责全面协调工作。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应承担装配式建筑设计、预制构件生产、施工等各方之间的综合管理协调责任,促进各方之间的紧密协作。

第六条 装配式建筑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以及施工图审查、预制构件及建筑部品生产等与工程质量安全相关的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依法对工程质量安全负责。

第七条 装配式建筑中现浇混凝土施工管理应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 质量安全责任

第八条 建设单位质量安全责任

(一)建设单位应将装配式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并根据装配式建筑的特点和要求,对相应单位的资质、能力、经验进行审查。

(二)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督促epc工程总承包企业履行合同义务。建设单位根据自身资源和能力,可以自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也可以委托项目管理单位,依照合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图纸审查制度,保证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和施工符合技术规范、标准,并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认定规则》(下简称《规则》)和项目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下简称“实施方案”)。

1.工程设计阶段,应按照《规则》编制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并进行认定。

2.施工图审查时,应当将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抗震超限审查文件、装配式建筑认定意见、实施方案等作为审查内容;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规则》要求。

3、施工图设计文件有涉及装配式建筑认定、结构安全、使用性能的重要变更时,必须送审图机构重新审查确认。

(四)建设单位应根据装配式建筑施工特点,在工程造价中按规定确保足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装配式建筑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缺乏定额等计价依据时,建设单位在招投标、合同清单中应根据实际情况确保合理的费用。

(五)当工程实体结构质量监督抽检结果不符合要求时,检测单位须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并上报质监机构。建设单位须组织相关单位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5.0.6条的规定处理。

(六)建设单位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立预制构件验收制度并参与首次验收。

1.对每种类型的样板预制构件,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生产单位等参建各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生产。

首批预制构件验收内容包括:

(1)预制构件外观、尺寸符合规范要求;

(2)预留钢筋定位、规格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施工要求;

(3)混凝土水洗面符合规范要求;

(4)各种预埋件、预埋套管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施工要求;

(5)预埋管线、线盒符合设计要求;

(6)预埋窗框或钢附框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施工要求;

(7)预制构件、预埋窗框成品保护措施完善;

2.建设单位应协调监理、施工单位建立预制构件出厂检验和进场验收制度。

预制构件出厂、进场验收,应按相关规范和合同要求执行,监理和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职责。

(七)建设单位应建立装配式模板验收制度

铝模板等装配式模板在工厂生产完成后,须进行整层试拼装,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才能运到现场安装。

(八)建设单位应建立装配式建筑工程验收制度。

1.首个装配式标准层结构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对下部结构的预留、预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标准层结构施工。

2.首个装配式标准层结构浇筑混凝土之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构件生产单位等参建各方进行工程验收,重点检查预制构件安装和连接节点、工具式模板安装等。

3.首个装配式标准层结构拆模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构件生产单位等参建各方进行结构验收,对工程设计、施工进行阶段性总结和改进,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4.装配式结构、装配式内墙板、机电安装、装饰装修等分部分项工程,建设单位应协调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建立样板先行制度。

5.建设单位应根据装配式建筑施工特点,在首层结构验收、样板先行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制度,及时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工程验收。

6.装配式建筑单位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第九条 设计单位质量安全责任

(一)设计单位在装配式建筑设计时应遵循“结构安全、设计合理、生产施工可行”的原则,完善本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根据装配式建筑的特点进行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明确装配式建筑的结构类型、预制率和装配率、预制构件种类、装配式构造节点做法等关键内容,并编制装配式建筑设计说明专篇,对构件图深化要求以及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提出专项设计要求,装配式构造节点做法应安全可靠并满足建筑相关性能要求,前期设计应充分考虑构件生产、运输、安装的可行性和便利性。

(二)设计单位应加强协调建筑、结构、电气、设备、装饰装修等各专业之间的沟通协作,装配式建筑设计应考虑预制构件的模具制作、生产、运输、吊装以及安装施工等相关要求。

(三)设计单位应就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向监理、施工、预制构件生产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参与装配式建筑专项施工方案的讨论,并对方案提供专业意见,确保设计原则准确落实。

设计单位应核实预制构件深化图与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符合性,确保满足结构安全和建筑性能的要求,未经核实通过严禁进行预制构件生产加工。

(四)设计单位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预制构件、装配式结构、施工样板质量验收,对构件生产和装配式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进行检查。

设计单位需特别关注首批预制构件验收、首层装配式构件安装、装配式模板验收等关键节点的质量验收工作。

(五)设计单位应提出对装配式建筑施工过程安全管理的要求,包括重要施工节点如起重吊运、安装就位等过程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质量安全责任

(一)施工图审查机构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对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对预制构件布置、节点连接设计、保温隔热设计、防水设计、防雷设计、构件深化要求、预制率、装配率等装配式建筑涉及结构安全和建筑功能的关键环节进行重点审查,并出具明确的审查意见。后期设计修改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预制率、装配率等重要变更的内容必须重新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查意见。

(三)预制构件深化图应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质量安全责任

(一)监理单位应根据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标准,编制装配式建筑监理实施工作指引,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实施工作指引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经审批后实施。

装配式建筑监理实施工作指引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装配式建筑工程特点、装配式建筑监理工作流程、装配式建筑监理工作要点、装配式建筑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二)监理单位应对施工、预制构件生产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审核,对预制构件生产单位编制的预制构件制作方案及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装配式建筑施工方案进行审批。

(三)监理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预制构件的生产制作全过程进行监理:

1.实施预制构件生产制作全过程的驻厂监理,预制构件生产前,对预制构件原材料进行质量检查、见证送检,对预制构件生产过程的隐蔽工程和检验批进行质量验收,对需要进行结构性能检验的预制构件见证送检。

2.当采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工艺时,监理单位应根据灌浆套筒厂家提供的型式检验报告审查所使用的灌浆料与套筒的匹配性,并在预制构件制作前和现场灌浆操作前,监督操作人员进行接头强度工艺性检验。

3.预制构件进场时应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明书、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原材料检验报告及其他重要检验报告等。

(四)监理单位应对预制构件的施工安装过程进行监理:

1.组织施工单位、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预制构件进行质量验收。

2.核查施工管理人员及安装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

3.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并应及时记录旁站情况;安排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巡查,巡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按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2)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施工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到位。

(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对预制构件施工安装过程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应给予签认;对验收不合格的应拒绝签认,同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指定的时间内整改并重新报验。

(五)监理单位必须逐层核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装配式建筑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按要求进行施工时,监理单位应签发监理通知书,责令其限时整改,拒不整改则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六)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同步收集整理工程监理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质量安全责任

(一)施工单位应根据装配式建筑施工的特点,建立健全本单位和各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合理设置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二)施工单位应充分配合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及时提供塔吊和施工机械布置方案、脚手架布置方案、工具式模板施工方案、预制构件安装方案、机电施工方案、装配式内墙板施工方案、装修深化图等,以保证装配式建筑设计与施工协调一致。

(三)对于采用装配式模板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进行装配式模板深化设计,提前完成模拟安装,并编制装配式模板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批后实施。

施工单位应加强模板工程质量安全控制,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计算,并在现场设工具式模板拼装样板。

(四)施工单位应对预制构件生产单位编制的预制构件生产、运输方案进行审核确认,并配合监理单位实施预制构件生产过程的驻厂监理。

施工单位在预制构件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巡视检查,对构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随机抽检。

(五)施工单位应对预制构件的场内运输、存放、安装,以及外围护接缝处密封防水、机电管线安装、装配式内墙板安装、集成式卫生间安装、装修施工、穿插流水施工工序等关键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请监理审批,并严格按照施工图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装配式专项施工方案应制定有针对性的质量安全控制措施。质量控制措施应包括构件进场检查、吊装、定位校准、节点连接、防水、混凝土现浇、机具设备配置、首件样板验收等方面的要求;安全控制措施应包括预制构件堆放、吊装、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作业辅助设施的搭设、构件安装的临时支撑体系的搭设等方面的要求。

(六)施工单位应对预制构件的质量负主要监督责任,建立健全预制构件施工安装过程质量检验制度:

1.会同预制构件生产单位、监理单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预制构件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应包含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资料、成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外观质量等,未经进场验收或进场验收不合格的预制构件,严禁使用。

施工单位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每批预制构件全数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构件外观质量、尺寸偏差以及套筒、预埋件、插筋和预留孔洞等的预留预埋,同时还须复核预制构件产品质量保证文件,包括预制构件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检验报告、灌浆套筒型式检验报告、连接接头抗拉强度检验报告、预制构件性能检验报告、吊点的隐蔽验收记录等相关内容。

2.对预制构件钢筋连接灌浆作业进行全过程质量管控,保证灌浆质量,并形成可追溯的文档记录资料及影像记录资料。

施工单位应安排质检员对灌浆作业全过程进行旁站监管,确保按施工方案实施,并在记录资料上签字确认。

3.对预制构件施工安装过程的隐蔽工程和检验批进行自检、评定,合格后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隐蔽工程和检验批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七)装配式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及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规范、标准、规定,司机、指挥、司索均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预制构件安装、灌浆、预埋等作业人员须经施工单位培训上岗。

施工单位应对构件吊装进行施工验算,每次吊装前安全员均应检查吊装钢丝绳、吊具、吊装预埋件,发现问题立即更换。非吊装作业人员应撤离吊装区域,并配备足够的吊装作业指挥人员,在项目经理签发吊装令后方可吊装。正式吊装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正式吊装作业。

(八)装配式建筑工程实施前,应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方案及与其配套的专项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并按有关规定报送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技术论证,符合要求后方可实施。

第十三条 预制构件生产单位质量安全责任

(一)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与施工、监理单位一起配合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深化设计,保证预制构件生产和安装质量。

(二)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编制预制构件生产方案,明确技术质量保障措施,包括生产计划、材料要求、生产工艺、质量安全保障措施、运输方案及成品保护措施等内容,报施工单位确认,再经监理审批后实施,报施工单位确认,再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并配合施工单位完成预制构件吊装施工方案。

(三)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保证预制构件生产、堆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并根据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定进行检验。

(四)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对检查合格的预制构件进行标识,标识不全的预制构件不得出厂,出厂的预制构件应提供相应的、完整的质量证明文件。

(五)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配合驻厂监理和施工监理的各项工作。

(六)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交材料检验报告、生产过程验收资料、预制构件合格证明等相关质量保证资料。

(七)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编制预制构件生产过程中的专项安全保证措施。生产吊运设备应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并定期复检,且做好防滑移和防倾覆措施。同时,预制构件存放和吊运应采取防倾覆措施,并报施工单位确认,再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

第三章 工程验收

第十四条 装配式建筑主体结构验收可根据装配式建筑施工特点分段分层进行,分段分层内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可进行机电设备安装和装饰装修。

采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施工前,需对灌浆料的强度、微膨胀性、流动度等指标进行检测。钢筋连接套筒灌浆实施过程中,同一规格每1000个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且不超过3个自然层,应采用预制构件厂提供的灌浆端未进行连接的3个套筒,按照现场所采用的灌浆工艺流程,在施工现场制作3个钢筋对中连接接头平行试件,进行抗拉强度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第3.2.2条的相关规定。施工中检查套筒中连接钢筋的位置和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加强全过程质量监控,灌浆施工过程应留存影像资料。

预制构件尺寸偏差检验数量:同一类型的构件,不超过100个为一批,每批应抽查构件数量的5%,且不应少于3个。

装配式结构施工后,预制构件位置、尺寸偏差检测数量: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应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层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应少于3面。

第十五条 装配式建筑工程验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技术规程》(dbj 15-107)等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进行验收。

第十六条 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进行。分部(子分部)工程中分项工程划分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当预制构件生产单位与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在不同地区时,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可就近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材料送检和预制构件性能试验。

第十八条 装配式内墙板工程验收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执行。

第十九条 整体卫浴按工程产品进行验收,由生产厂家出具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对产品质量和防水负责。整体卫浴必须采用整体防水底盘和配套的给排水系统,卫生间地面、墙面可不进行附加防水层设计和施工。集成式卫生间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闭水试验,确保无渗漏。

第二十条 当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处理。

第四章 执法监督

第二十一条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机构应根据装配式建筑的特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据监督检查结果,对各方责任主体及有关单位的质量安全行为实施执法监督,将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有关监督检查情况应当形成书面监督记录,并在项目验收阶段对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情况出具意见。

第二十二条 对于装配式建筑工程现场使用的原材料和构件实体质量应进行监督抽检,抽检重点是涉及工程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的实体部位所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以及实体结构检验。

对于现场使用的原材料如注浆料、套筒、外墙密封胶、连接件等,每个项目监督抽检应不少于一次;对于装配式构件实体结构质量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钢结构焊缝等,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有相应资质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质监机构应对检测报告进行核查。

第二十三条 对于装配式建筑所使用的影响施工安全的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查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要求监理及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停止装配式安装施工,将相关建筑材料配件进行补缺或更换,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后续安装施工。

对于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和施工安全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要求监理及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分析原因,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一步扩大检查检测范围;对于经确认检查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监理及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依法处理。

第10篇 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为深刻吸取“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教训,切实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施工管理混乱和监管缺失等问题,加强各类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现就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 全面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

(一)集中整治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全市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落实责任,针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用一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建筑市场的整治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堵住质量安全管理漏洞,完善管理措施,进一步形成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的建筑市场管理长效机制,推进上海建筑行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二)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审批程序。本市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包括房屋修缮项目中的改扩建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大修工程)必须按照建设程序规定,严格履行项目立项、项目报建、环境影响评价、规划许可、征地拆迁、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等审批和备案程序。各级建设交通、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公安(消防)、环保、安全监管、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等部门要根据项目的规模和性质,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完善建设管理流程,不得越权审批、不得擅自改变和减少审批环节。对严重违反建设程序的建设项目,要依法停止项目施工,使用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停止资金拨付,并严肃查处违反建设程序的有关部门责任人和企业法人代表。

(三)全面排查建筑企业质量安全隐患。建筑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对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等情况,以及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开展全面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安全隐患要及时改正,防止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建设管理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建筑企业的动态监管,对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停业整顿、限期改正,经整改仍未达到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对有出借企业资质证书、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规定等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依法从严查处,追究单位法人代表、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 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源头控制

(四)建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对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重大问题,要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进行专门分析,并提出方案,预留费用。工程初步设计必须达到规定深度要求,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措施和费用。建设单位要组织有关单位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安全重大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结论作为确定设计和施工方案的重要依据。

(五)科学确定并严格执行合理的工程建设周期。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充分评估、论证,科学确定合理的施工工期。在工程招标投标时,要将合理的施工工期安排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压缩合理的施工工期;确需作出调整的,必须经过充分论证,并采取相应措施,增加技术措施费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六)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预算中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单独列支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理费、检测费等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并在招标文件或者合同中予以明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专项经费,施工单位不得挪作他用。

三、 严格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

(七)严格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各类建设工程的承发包活动必须依法进行。除依法可以不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外,其他建设工程一律公开招标,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招投标管理部门要从严审核,严格规范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招投标中有虚假招标、串通投标和挂靠借用资质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中标一律无效。同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规定依法从严处罚,并依据情节轻重,取消相关单位一年至三年参加投标的资格,取消评标专家担任评标委员会委员资格,并予以公告。要进一步完善招标评标办法,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理费不作为评标条件;将施工招标中必须由注册建造师担任关键岗位列为评标条件;质量员、安全员的数量和人选作为合同约定内容。

(八)坚决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中标工程,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的部分再分包的,劳务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作业再分包的,分包无效;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责令停业整顿,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法人代表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必须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建立本市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单位数据库,推行分包合同备案制度,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将相关合同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开展定期检查,发现实际分包单位和合同备案信息不符合的,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顿,并按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分包单位在申请资质升级、增项时,需提交经备案的工程业绩;未经备案的分包工程,不得作为资质审批的条件。对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违法行为,管理部门在依法处罚的同时,要将处罚信息记入诚信手册,并在本市建筑建材业管理信息平台上予以公示。

四、 切实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

(九)加强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和安全负总责,分包单位(含专业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不服从管理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总承包单位应当编制与承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施工方案,并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指导现场施工,根据投标方案和合同确立的人员名单派驻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与本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合同备案时应包括项目管理机构和人员,总承包单位不得擅自变更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工程施工时,项目经理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实施现场管理和监督。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对所承揽工程的质量安全负责,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施工规范、施工方案明确的顺序进行施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要求,认真落实设计方案中提出的专项质量安全防护措施。对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工序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十)加强勘察设计现场服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和设计,防止因勘察、设计不合理导致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设计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以及使用建筑材料的性能等要依规定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质量安全事故提出建议。勘察、设计单位要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现场服务,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说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意图,解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指导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对施工不符合设计的可以要求施工单位予以纠正。勘察、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后果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依法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

(十一)严格建筑材料质量管理。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质量负责,保证建筑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严禁使用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加强建筑材料检测管理,健全和完善建设工程检测信息化管理系统,检测单位的检测数据应当自动录入信息系统,检测完成后,通过信息系统出具检测报告,确保工程检测数据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建筑材料供应商承担建筑材料施工的,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对生产和提供不合格以及假冒伪劣建筑材料的,建设管理部门应当将其列入不良名单,禁止其产品在本市建设工程中使用,并联合质量技监、工商等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十二)落实建设工程中介服务机构责任。工程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开展服务,对所承担业务对应的工程质量安全负责,对编制虚假检测报告的、施工图审查意见重大失误和弄虚作假的中介服务机构,暂停其承接新的业务,并依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降低或者吊销资质(对审图机构取消认定或者不予再次认定)。

五、 切实落实监理责任

(十三)完善工程监理招投标制度。依法必须进行监理招标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监理单位。工程监理招标以监理大纲、人员、设施配备、单位业绩、社会信誉、企业诚信和服务承诺等作为评标的主要内容,投标文件应当明确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监理人员。工程监理费按国家收费规定,以工程概算中建安工程费等为计费基数,按基准费率上浮20%计费。政府投资项目监理费实行国库直拨。招投标监管部门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核验监理取费标准。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四)提高工程监理现场控制能力。监理单位应当切实落实施工现场的监理责任,选派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实行总监理工程师现场负责制,监理日志和监理提出的整改通知书,必须有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其委托的监理人员签字。工程监理应当加强施工现场巡查,现场有施工时,必须有符合规定的监理人员到现场实施监理。监理应当对分包企业资质和人员到岗情况实施检查,对于施工现场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对质量安全隐患,监理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顿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制止无效时,应当及时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理未履行对重大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和报告责任的,依法予以处罚。本市建设工程实行监理向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定期报告制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通过监理管理信息平台,按照管理部门规定的内容,定期向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送施工现场监理情况的报告。

六、 加强工程建设从业人员管理

(十五)加强对企业法人代表和注册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筑企业法人代表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依法对本单位的质量安全工作负总责,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企业制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有关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法人代表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培训,加强对注册执业人员的管理。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由注册执业人员担任,并实行严格的岗位负责制。注册执业人员参加法律法规和专业培训情况,要记入个人执业记录,未按规定参加培训的注册执业人员不得延期注册。建设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注册人员出借证章、重复注册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注册人员的诚信记录,作为单位参加投标的条件。建设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实现企业、人员信息的共享。

(十六)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管理。规范建筑施工用工行为,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在市、县区两级财政安排的教育费中应当单独列支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经费。总承包单位对劳务分包企业的施工现场管理、劳务作业和用工情况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各用工单位使用劳务人员,应当是有劳动合同关系或者劳务合同关系的人员,并实行实名制登记和发放人员信息卡。中心城区的建设工地实行工人刷卡上下班制度。建设、施工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和安全培训,尤其要做好新入工地非专业人员上岗、转岗前的培训,全面提高其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监管、建设交通、质量技监和公安(消防)部门应当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管理。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根据安全生产的规定持证上岗,一经发现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使用无证人员施工的,要立即责令停工整顿。建立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多层次培训体系,营造职业技能等级与劳动报酬挂钩的市场环境,逐步实现关键岗位技术工人经培训持证上岗。

七、 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十七)加快建设工程基本制度建设。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按照加快完善本市建设工程法规规章体系的要求,抓紧制定和修订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建筑市场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并加快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监理、检测等方面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认真梳理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补充和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所亟需的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标准、规范体系。

(十八)加强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健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将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调整充实为独立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并赋予建筑市场稽查职能。各级政府要根据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和工程建设的规模,保证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并保证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的经费,以及开展建材质量专项抽检的经费。市建设交通委应当制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管行为,加强考核,建设一支责权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的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对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九)加大对工程建设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必须加强对建筑活动参与各方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改善检查手段,加强明查暗访,实施有效监督。各专业管理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对建筑市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责令停工整顿,直至吊销从业资质证书。依法加强对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对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企业,实行社会公告的制度,并向本市投资管理部门通报,限定新增项目的审批,向银行金融机构通报,限定其新的项目融资。

(二十) 运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建筑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建立全市统一的建筑建材业管理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项目立项、规划许可、工程招标、企业及注册人员情况、施工许可、合同备案、竣工验收等各类信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执法评查、质量考核、满意度测评等工作,促进建筑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对建筑企业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以及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拖欠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在建筑建材业管理信息平台上公示。进一步完善市区(县)共享、部门共享的数据库,各级建设交通、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国土资源、环保、安全监管、公安(消防)和质量技监部门要依托信息系统,实现管理协同、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要提高建设工地管理的信息技术水平,强化对建设工程主要环节、现场信息和险情预兆的监控,完善及时发现和应急处置机制。

八、 加强领导,确保建筑市场整治取得实效

(二十一)转变职能,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改革。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转变职能,严格区分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经营的职能,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改革。各区县隶属建设部门的建筑企业要立即清理,限期脱钩。要坚决改变建设工程管理和建筑市场中存在的区域封闭、内部循环、暗箱操作等现象。有关管理部门要着力开展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能动作用,共同营造统一开放、法制健全、公平竞争和有序运转的建筑市场,为建筑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制订部署本地区、本行业开展建筑市场整治的实施办法和具体措施,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建筑市场整治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市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区县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区县政府要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履行起本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同时,各区县政府要加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地区特点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确保小型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有关管理部门要加强整治建筑市场的协同配合,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全面提高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第11篇 工程质量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通过开展质量、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为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订本办法。

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质量、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

第3条 本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能力、培训和意识控制程序》、《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等。

第4条 主要职责。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拟定年度质安培训计划、配合组织实施计划、资料汇总与下发、总结。

2.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培训计划的审批和培训的组织。

3.区域公司: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与质安培训,收集培训效果反馈单并上报;负责组织本区域内的质安培训,并将培训总结上报集团。

4.项目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培训、填写培训效果反馈单。

第二章 培训计划制定

第5条 集团工程管理中心根据需要每年年底向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上报次年度安全、质量教育培训计划,填报《培训需求表》(《能力、培训和意识控制程序》附表)。

第6条 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对申报的培训需求表进行审批。

第7条 审批过程中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可以和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协商调整培训计划,待双方确定后,计划审批通过。

第8条 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可根据客观实际需要或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要求,向人力资源中心提出调整培训计划,填写《培训需求表》,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通过后实施。

第三章 培训计划实现

第9条 计划审批通过后,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发布培训计划通知,并组织区域公司和项目部的相关人员实施培训计划,工程管理中心进行协助。

第10条 区域公司和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培训。

第11条 培训完成后,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将培训用到的资料汇总后下发给区域公司和项目部。

第12条 区域公司和项目部参与培训的人员对培训效果进行反馈,填写《培训效果反馈单》,区域公司汇总后上传给集团工程管理中心。

第四章 总结

第13条 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培训效果反馈单》进行总结,填写《总结记录表》,同时存档,并将《总结记录表》交给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备案,再根据反馈的情况,可以与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协商调整后续的培训计划。

第14条 培训过程的详细指导可参看《能力、培训和意识控制程序》(出自《管理体系程序汇编》)、《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出自《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第五章 附则

第15条 本办法由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起草、修订、监督执行及解释。

第16条 本办法经集团高层经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7条 附件:(1)培训需求表;(2)培训效果反馈单;(3)培训总结记录表。

第12篇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一)质量管理体系

建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体系(见附图2),形成质量管理网络,落实各级管理人员的质量职责,实施施工全过程质量监控。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负全责。

在本项目加固施工中,要求全体施工人员都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信誉为本、用户至上”的企业宗旨,严格执行“自检、专检和交接检”三检制度,以“精心施工、严格要求、事前控制、杜绝返工”为指导思想,确保每道施工工序、施工环节的施工质量,保证一次性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二)质量保证措施

1、组织措施

1)安全质量部每旬组织一次质量检查,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一次质量检查,召开一次工程质量总结分析会。项目经理部组织每月质量检查评审,奖优罚劣。整个施工过程中,做到施工操作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贯穿“工前有交底、工中有检查、工后有验收”的操作管理方法。配备数名专职质检员,负责本工程的日常质量检查工作。

2)强化质量教育,增强全员创优意识

利用现场质量标语、板报、上质量课、现场分析会、观摩会等多种宣传教育形式,不断强化全员质量意识,使大家认识到质量第一、保证优质工程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需要,从而牢固树立“质量第一、信誉为本、用户至上”的观点,调动每个职工创优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3)加强组织建设,严格质量管理制度

健全组织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经理亲自挂帅。建立质量创优领导小组,下属施工队也设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各作业班组设兼职质检员,形成自上而下的质量管理网络。明确各级质检人员实现质量创优目标的任务、责任和权限,并赋予他们验工计价质量签证否决权。

4)坚持标准化管理,严格质量控制

施工中,做到事事有标准,事事依标准;规范施工,对标检查,按标奖罚,用标准规范作业行为。把好技术交底关,各分项工程均实行书面技术交底,做到按设计图纸、规范、规程和标准施工。把好操作程序和工序交接关,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工序交接检查要按标准进行。把好质量评定关,质量检查评定达不到标准的工程,坚决返工,直到达标为止。

5)坚持工艺试验制度

本标段拟采用的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设备等在第一次实施前,均安排试验单元进行工艺试验。坚持“一切经过试验、一切用数据说话”的原则,优选施工参数,优化资源配置。

6)坚持工艺过程三检制度

每道工序均严格进行自检、专检和交接检;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接收。

7)坚持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

凡隐蔽工程项目,在内部三检合格后,按规定报请监理工程师复检,检查结果填写表格,双方签字。

8)坚持“四不施工”“三不交接”

“四不施工”即:未进行技术交底不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不清楚不施工;测量控制标志和资料未换手复核不施工;上道工序未进行三检不施工。“三不交接”即:三检无记录不交接;技术人员未签字不交接;施工记录不全不交接。

9)主动做好施工中的协调配合工作

与业主真诚合作,共同把好质量关,在施工过程中,教育所有施工人员尊重和服从现场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指导。

10)做好各种试验、检测记录,为施工提供可行的数据,按业主要求及时编制准确齐全的竣工资料。

2、技术措施

1)工程开工前组织技术人员对设计图纸进行学习,充分了解设计要求及意图,召开开工动员大会,使所有施工者了解工程概况,施工内容,质量目标。

2)认真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选择最优施工工艺。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施工过程中,经常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落实情况,确保施工生产正常进行。

3)加强对进场原材料的控制,按要求进行质检,确保材料质量满足施工要求,保证施工质量。

4)植筋、粘贴纤维布、粘贴钢板等特种工艺由熟练的专业特种施工人员完成,确保施工质量。

5)质量奖罚

发现违反施工程序,不按设计图纸、规范、规程施工,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材料、成品和设备时,各级质检人员有权制止,必要时暂停施工进行整顿。制定严格、细致的质量奖罚制度,完善工程质量的激励约束机制。

六、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一)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见附图3),由项目经理全权负责,项目副经理具体分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安全措施的制订落实;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施工作业队设兼职安全员,将安全生产落实到人,保证项目安全目标顺利实施。

(二)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组织措施

1)建立安全文明管理体系,在施工现场挂置安全文明生产宣传标牌,安全文明操作规程。

2)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施工现场由专职安全负责人在施工期间全天候负责所有安全事务,下设若干安全员,负责现场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现场安全负责人直接对项目安全领导小组负责。

3)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对现场进行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落实整改措施,所有工人进场施工前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提高工人安全防范意识。

4) 经常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关键部位时常予以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确保施工安全。

5)生产作业区,生活区应合理布置,有条不紊,现场材料堆放有序,施工中做到落手清,工完物洁,道路畅通。

6)加强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进出道路的卫生管理工作,使员工有一个干净整洁的工作生活环境。

2、技术措施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坚持安全文明施工,上岗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各类机械设备使用前,先对安全性能进行检查,电器设备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2)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教育管理,提高其自身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观念。

3)施工现场设置围护和施工标牌,安全标记及安全负责人姓名挂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十大规定”。

4)加强现场保卫,严格执行机械安全操作规格,各种固定设备都要设置操作规程标牌,并有接地和有效的防护装置。

5)严格执行施工用电规程,电气线路、开关箱以及各种配件都必须符合规定,按规定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并经常组织检查和维护,防止漏电,每天完工后要关闭电源,配电箱上锁。

6)对于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或上岗证后才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参与工程特殊工种的施工。

7)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操作与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8)脚手架搭设前应严格进行钢管的筛选,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裂变的杆件不宜采用。严重锈蚀、变形、裂缝、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宜采用。不宜采用承插式钢管做底步立杆交错使用。禁止钢竹、钢木混用;禁止扣件、绳索、铁丝混用。设置防护网确保施工及下方行人安全。拆除脚手架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应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拆除时严禁碰撞脚手架附近电源线,以防发生事故。

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建议(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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