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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组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62

设备管理组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篇 设备管理组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负责设备管理的全面工作,执行矿上有关设备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 负责固定设备及综机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编制设备计划、技术规范等,协调物资公司的到货日期、质量反馈,做好各设备生产厂家、维修厂家的售后联系。

第四条 负责编制年度安全、维简、技改设备计划,编制年度设备报废计划,并负责每季度安全、维简、技改费用的落实。

第五条 监督设备管理组其它成员的工作,负责对小组成员的考核。

第六条 参与编制审批各种机电规划、计划、工程设计及技术安全措施。

第七条 负责推广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开展设备的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工作,以及参与审查设备改造的合理化建议等。

第八条 负责设备管理组周、月工作总结,对组内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计划。

第2篇 市用电户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广东清远市用电户电气设备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用电户电气设备安全管理,防止人身触电伤亡、设备损坏以及影响电网安全运行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和《供电营业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清远电网供电范围内经专用变压器供电的用户(以下简称用户)。

第三条供电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用户进行用电检查、督促和帮助用户搞好安全用电管理,用户应当自觉接受检查并为用电检查提供方便。

第二章安全用电管理

第四条用户配电房应建立以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一)配电房值班和定期巡视检查制度。(二)配电房设备运行日记制度。(三)配电房设备档案管理及设备缺陷处理记录制度。

(四)工作票、操作票制度。

(五)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制度。第五条用户配电房应悬挂高低压电气设备一次系统结线图,结线图设备技术参数标注与编号应与实际相一致。

第六条用户配电房高低压开关柜应实行双重称号,除有开关名称外,还须有开关编号,并做到标志清晰、字迹工整。

第七条用户配电房应配备必要的器具,包括:绝缘棒、验电笔、绝缘靴、绝缘手套、绝缘垫、消防灭火器、应急灯等。并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试验合格方可使用。

第八条用户在高低压电气设备上进行检修、试验、倒闸操作应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严格执行倒闸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

第九条双(多)电源用户与电网系统联络的开关操作,必须向当地供电运行单位申请并经当地电力调度部门同意后方可操作。

第十条用户使用的自备发电机,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一条用户应建立工作票签发、许可制度。工作票签发人可由熟悉电气设备和电气技术的主管担任,许可人可由当值持证电工担任。

第十二条外请施工检修单位到用户电气设备上工作,工作票必须执行双签发制度。并按以下流程执行:

外请施工检修单位签发———用户相关主管双签发———用户当值持证电工许可(并负责监护)———开始工作。

第三章电工配备及管理

第十三条用户配电房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电工专业技能的培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许可证》(电工专业),并持有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证》方准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配电房管理电工人数一般用户不得少于2人,双(多)电源用户不得少于4人,装变容量在5000kva及以上、双电源供电、专线供电的用户应配备电气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供电企业对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证》人员从事进网电工作业,或从事电工作业与证件规定作业范围不符的,应责令当事人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可不给予查验接电或暂停供电。

第十六条《电工进网作业证》每年应送供电部门核查,并参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进行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考核。

第四章电气设备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电气设备安全责任按产权划分,用户应对所属产权的电气设备的安全负责。

第十八条对新装、增容用户必须委托具有由国家电监委颁发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的并经当地供电部门备案的企业进行安装,竣工后用户负责对所属产权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由承装企业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书,并承担安全责任。

第十九条用户的电气设备在投运前应通知供电企业进行竣工检查,隐蔽工程还应通知供电企业进行中间查验,并做好中间查验记录。供电企业查验范围为10kv线路(环网柜)t接点或变电站的10kv出线柜起至专用变配电房0.4kv配电屏(包括配电屏)止,必要时可延伸至用电末端。

第二十条电气设备验收合格具备送电条件的,用户应向供电部门提交送电申请并附电气设备验收(试验)报告和竣工图纸等有关资料,由供电部门审验合格后按规定程序送电。

第二十一条用户电气设备投运后应按有关电气技术规程规定的周期进行预防性试验。对试验不合格的设备必须进行及时维修或更换。未按规定进行预防性定期试验的,供电部门可向用户发出限期试验通知书。对设备运行异常,危及电网安全的,供电部门可按规定暂停供电。

第二十二条用户应确保用电功率因数符合电网要求,保证无功补偿装置的正常运行,对于损坏的电容装置或开关装置应及时更换和维修。

第二十三条用户配电房应符合通风、防火、防鼠害、防小动物及防潮要求,夏季变压器应有通风和降温措施。并保持通道畅通,严禁在配电房四周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无关物品。

第二十四条用户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电气设备代管代维的,应与代管代维单位签订有关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并报送供电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供电部门用电检查人员应定期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用户电气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用户发出整改通知书,并督促用户进行整改。电气设备缺陷严重危及电网安全的,供电部门可按规定程序暂停供电,直至缺陷消除。

第五章事故处理

第二十六条用户电气设备火灾,电气设备损坏以及发生人身触电等事故时,应马上断开相关电源开关,确保事故点与供电电网隔离和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向供电部门报告。供电部门用电检查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参加对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二十七条电气事故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的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及有关人员没有受过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提出反事故措施,并按有关规定填写事故报告。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3篇 设备部本质安全管理理念范本

设备部本质安全围绕源头管理、过程控制、应急处置、持续改进四个环节,针对人员、设备、环境、管理四个要素,从全员安全生产理念的培养、制度的建设、管理的严密、设备的健康、系统的完善、技术的支持、人员的保障、环境的和谐等同步开展工作,真正转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

(一)建立本质安全型企业管理体系,实现管理无漏洞。通过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达到“目标明确、标准完善、流程清晰、偏差控制、绩效评价、持续改进”的要求,实现管理无漏洞的目标。

(二)建立管控平台,对工作动态监控、绩效评价。遵循“管理制度化、制度标准化、标准表格化、表格信息化、流程轨道化、信息实时化”的工作思路,从规范各生产管理要素的基本台账、记录、定期例行工作入手,把“三大标准”、四个责任,与体系要素的流程、节点控制有机结合,做到“四个凡事”。通过对要素管理流程的轨道化设计,实现管理过程的偏差控制,实现精细管理、精确定位、精准考核。

(三)组织对维护单位员工进行培训,从技术角度上控制安全,从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岗位技能培训入手,规范员工的作业行为,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推动企业安全文化的落地生根,实现人员无伤害,本质大安全。

(四)定期开展安全学习活动,目前的班组安全学习比较常见的是周安全活动日的学习,主要是学习安全简报或事故通报等,照本宣科,单调乏味,这种学习多数是流于形式,并不能真正起到安全教育的作用。设备部要求改变现有的学习方式,彻底摆脱纸上谈兵、脱离生产实际的学习模式,首先要形成讲安全的风气,营造企业的安全文化氛围,同时把安全教育工作与职工的切身利益相结合,促使职工自觉遵守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对于事故通报、安全简报、安全指示的学习,不能形而上学,不为学习而学习,一定要联系职工的思想实际和本岗位的生产实际,进行举一反三的讨论分析这样才能使安全学习真正起到提高员工素质的作用,通过安全学习剖析问题所在,通过安全学习的个人发言,激发人员思考安全问题,从而达到我要安全。

(五)深入开展“缺陷分析”活动,建立问题库、裂化分析库、隐患库等一系列控制措施,实现设备无缺陷、系统无故障。从设备、系统的设计、选型开始,切实提高设备、系统的完整性、协调性、可靠性;进一步深化点检定修、标准化检修,切实推动岗位分析、专业分析和异常分析活动,规范dcs报警点管理、开展sis点检,从劣化趋势和倾向管理入手,把设备缺陷彻底消除。实施科技兴安,不断提高技术监控水平,为实现设备无缺陷、系统无障碍奠定基础。

(六)深入开展“文明生产上水平”活动,实现“人机环境和谐统一”。通过体系的正常运行,不断提高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落实安全设施标准化,不断改善劳动作业环境,消除现场影响人身安全与健康的因素,为员工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实现人机环境的和谐统一。

(七)通过安全学习树立自我保护意识,不安全行为在工作中多表现为冒险、蛮干、思想麻痹、习惯性违章等,很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对于生产电这种高危特殊产品的行业,应该靠不断强化安全教育来实现安全意识的转变,完善自我保护意识。在现场作业中,老员工应指导和教育年轻的员工注意并避开方方面面的危险点,保证自身的安全。做任何工作之前,应先检查是否存在危险,三思而后行。从习惯性安全检查到反习惯性违章作业,持之以恒,久而久之,安全意识便能根深蒂固,得到永久的巩固并提高,从而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八)推动安全文化建设,为本质安全型企业创建工作提供精神动力。围绕集团公司“务实和谐、同心跨越”的企业精神,“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文化理念,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以“规范化管理、标准化作业”作为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的切入点,为本质安全型企业的创建工作提供思想保障和精神动力。

(九)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可以有效地防止日常生产中的危险,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方针的重要方法之一,加强对日常生产工作中的安全性进行度量和预测,确认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相应的整改和控制措施,达到预防、控制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要求职工对现有的安全工作进行诊断,做到心中有数,是提高安全管理整体水平的有效途径。职工根据自己的责任范围,科学地、客观地按照自查项目表逐项进行,对配电设施、生产设备、安全工器具进行查评、填表,并对查评结果进行总结,对总结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以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做到预先发现各种隐患,达到减少和消灭事故的目的。

(十)严格工作票管理,工作票是检修作业的生命票,任何检修作业都必须办理工作票,对于检修人员来说,办理工作票还是一种自我保护,可是很多检修作业人员无法认识到这一点,总是急着干活,认为办理工作票很麻烦,心里想着本来在半小时就能完成的工作通过办理工作票而需要1.5小时,这种理念直接导致了安全问题发生,给安全管理带来了严重的隐患。为扭转现状,点检员作为工作票签发人和责备的主人,现场检查的第一要务就是工作票、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第4篇 机械设备操作过程安全管理措施

一、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要明了它的构造,性能及用途,熟悉它的操作,驾驶和技术保养。

二、不允许酒后驾驶和操作,不允许无证驾驶和操作,不允许串岗驾驶和操作。

三、工作时必须集中精力,不允许在操作室内放置易燃易爆等物品,禁止烟火的地方,不允许吸烟。

四、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将机械交给非指定人员驾驶。

五、机械设备应由机组或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明确责任制,做到爱护机械设备,合理使用,正确操作,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六、机械人员在工作前应按规定对各部件加注润滑剂,机械在工作时禁止维修,保养,润滑,紧固,工作时如发现不正常应先停车后检查。

七、机械设备不得带病或超负荷作业,如发现有异常及温度过高应及时停车检查。

八、用内燃及蒸汽作动力的机械,在冬季,每日工作完毕或长期停用时,应放尽机体内和其它规定部位的存水,柴油内燃机,如须明火烤油底壳预热时,必须有专人看管,汽油内燃机,则严禁明火加温,以防火灾。

九、机械的转动部位应加装防护罩,女工应戴工作帽,长发不得外落 ,操作人员和配合人员必须使用合乎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具和用品。

十、凡新的机械设备和经过大修,改造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须按照机械设备技术试验规程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鉴定和试运转,以防机械设备早期损坏。

十一、夜间作业时,作业区和驾驶室内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灯具要安全好用。

十二、工作完毕后,必须按每班保养规定进行保养,将机械停靠后方可离开。

十三、重型机械和特种车辆行走或拖运时,应事先了解道路及桥涵的承载能力,方可通过以免发生事故。

十四、机械设备的驾驶人员和操作人员除遵守本规定外,还必须遵守各自操作的机械设备和配套机械的一般和具体规定及制造厂的使用说明 。

第5篇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汕尾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汕尾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管辖范围内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001-202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

yc/t 384.1-2022 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第1部分 基础管理规范

yc/t 384.2-2022 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第2部分 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

gb 10060-2022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ts/ gt 5001-2009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gb/t 3787-2006 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t 18831-2010 机械安全 带防护装置的联锁装置设计和选择原则

gb 16754-2008 机械安全 急停 设计原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28001、aq/t 9006、yc/t 384.1、yc/t 384.2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安全生产标准化

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aq/t 9006—2010,定义3.1]

3.2

生产设备

在企业中直接参加生产过程或直接为生产服务的机器设备,主要包括机械、动力及传导设备等。

3.3

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国务院令第549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二条]

4 管理要求

4.1 设备管理的基本要求

4.1.1 管理机构与职责

4.1.1.1 汕尾市局(公司)各类设备设施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设备设施的管理。其管理职责:

1) 明确设备购入、验收、使用、维护保养、检修、报废的职责和规定,对设备实施监督管理。

2) 组织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台账、资料档案。

3) 组织新购设备安全性能的评审、到货的验收,以及设备的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工作。

4) 定期检查设备的有关管理记录(原始资料)、运行记录以及维护保养是否完整。

5) 定期检查设备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保养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6) 参与设备设施事故的调查、处理以及设备报废的鉴定工作。

7) 组织制定设备设施维修计划,报市局(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4.1.1.2 物流配送中心负责对本部门使用的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与管理。其管理职责:

1) 执行市局(公司)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管理与使用职责。

2) 负责生产设备使用、日常维护、保养、清扫和故障处理。

3) 制定本部门设备维修计划,报行政管理处汇总。

4) 参与新购设备安全性能的评审、到货的验收,以及新购设备安装、调试、竣工验收。

5) 对设备维修的验收、设备事故处理和报废的鉴定。

4.1.1.3 安全保卫科是设备设施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其管理职责

1) 参与新购设备安全性能的评审。

2) 定期对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装置、安全操作及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3) 对设备安全隐患提出治理建议。

4.1.1.4 设备操作人员的职责

1) 遵守“定人定机”、“凭证操作”制度。

2)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操作与精心维护设备,使用结束及时清扫、擦拭、涂油。

3) 坚守岗位,设备运行时监督与巡查设备性能状况,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4) 严禁超性能、超负荷使用设备及不正确的操作方法。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5) 当设备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持现场,及时向现场主管负责人报告。

6)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指令。

4.1.1.5 设备使用三好的要求

1) 管好设备:坚持定人定机制度,设备操作经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设备,操作人员应负责保管好自己使用的设备,未经领导同意,他人不得操作使用。

2) 用好设备:严格遵循操作规程和维护规程,不带病运转、不超负荷使用设备,精心操作,力求防止事故发生。

3) 修好设备:设备操作人员掌握一般修理技术,能独立排除设备的小故障,按计划检修设备。

4.1.1.6 设备操作人员四会的要求

1) 会使用:应熟悉设备结构,掌握设备的技术性能和操作方法,做到正确使用设备。

2) 会保养:认真清扫设备,保持设备内外清洁,无油垢,无锈蚀,达到“漆见本色铁见光”,做好日常保养。

3) 会检查:做好日常点检,熟悉检查的项目、标准和方法,按规定要求进行日常点检。

4) 会排除故障:能对不正常的声音、运转情况进行分析,发现设备的异常状态,能采取措施,排除一般故障。

4.1.1.7 设备操作的五项原则

1) 实行定人定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 经常保持设备清洁,按规定加油润滑,保证合理润滑。

3) 填好设备运行记录。

4) 管好工具和附件,不得遗失。

5) 不准在设备运行时离开岗位,发现故障应立即停车,自己不能处理的,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检查处理。

4.1.1.8 设备维护保养的四项要求

1) 整齐:各种标牌应完整清晰;各管路、电气线路安装整齐、安全、可靠。

2) 清洁:设备内外清洁,无油垢、锈蚀,无杂物;设备周围地面经常保持清洁,无积油、积水和杂物。

3) 润滑:按时按量加注润滑油和换油,保持油位、清洁;保持油路畅通,各部位润滑良好。

4) 安全:熟悉设备性能,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凭设备操作证操作设备;电器线路接地可靠,绝缘良好,限位开关安全可靠,仪表灵敏。

4.1.2 生产设备管理

4.1.2.1 设备设施使用部门应制定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4.1.2.2 设备设施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台账、档案:

1) 设备设施台账:

——设备设施名称;

——规格型号;

——购入时间;

——制造厂家;

——管理部门;

——适用地点;

——使用人;

——以及其他内容。

2) 设备安全装置台帐(包括安全联锁装置、安全报警装置):

——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安装设备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检验周期;

——检验部门;

——检验时间;

——有效期;

——其他内容。

3) 设备档案资料:

——设备档案卡(履历簿);

——主体设备技术特性;

——附属设备技术特性;

——设备易损件清单。

4.1.2.3 设备管理记录:

1) 设备运行记录。

2) 安全检查记录。

3) 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4) 设备检修(修理)记录(含事故)。

4.1.2.4 设备设施使用部门应制定相关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应包括操作程序、操作要求、设备的危险因素、防护措施以及处置方法。

4.1.3 特种设备管理

4.1.3.1 汕尾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的特种设备包括电梯(包括货梯)、空气压缩系统储气罐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设备。

4.1.3.2 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4.1.3.3 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包括操作程序、操作要求、设备的危险因素、防护措施以及处置方法。并在特种设备明显位置悬挂或张贴。

4.1.3.4 空气压缩气使用部门应绘制压缩气管道布置图,在空气压缩机房张贴。

布置图应包括:空气压缩气管道规格、压缩气体走向标识、阀门位置、辅助设施位置等。

4.1.3.5 管理职责

1) 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管理职责:

——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

——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督促、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

——制定并实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及时、如实报告特种设备发生的事故。

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操作职责:

——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其他事情;

——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定期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敏、可靠性、发现不正常现象及时处理;

——保持设备的安全和清洁,不随意拆除安全保护装置;

——做好所操作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特种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立刻处理,并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或安全管理员报告;

——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抵制违章指挥的指令。

4.1.3.6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任职资格

1) 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 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3) 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4) 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5) 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6) 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7)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经汕尾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培训机构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8)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4年复审1次。

4.1.3.7 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台账和档案资料。

4.1.3.8 特种设备台帐

1) 特种设备管理台账: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主要技术参数;

——使用单位;

——使用地点;

——数量;

——检验周期;

——检验时间;

——其他需登记内容等。

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台帐:

——所属部门;

——作业工种;

——姓名、年龄;

——证件名称;

——证件编号;

——取证日期;

——证件复审周期;

——本次复审日期;

——其他需登记内容。

4.1.3.9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

1)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包括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 产品产地检验机构出具的《监督检验合格证明书》。

3) 所在地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报告或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及整改情况。

4)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5)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和日常运行状况纪录。

6) 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7) 特种设备运行故障、事故记录和特种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演练纪录。

4.1.3.10 特种设备记录管理

1) 设备运行记录。

2) 维护保养记录(包括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附属仪器仪表保养记录)。

3) 安全检查记录(包括日巡检、月检、年检记录)。

4) 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2 设备购置管理

4.2.1 设备购置申请

4.2.1.1 物流配送中心需购置生产设备(包括特种设备)应填写申请表,经市局(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采购。

4.2.1.2 设备设施使用部门按照市局(公司)设备采购管理办法办理购置手续。

4.2.2 设备购置评审与采购管理

4.2.2.1 设备使用部门针对申请表(包括特种设备)所提的采购需求,对采购设备的安全性能的组织评审。

4.2.2.2 设备使用部门按照市局(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按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程序办理。

4.2.2.3 安全保卫科参与新购设备的安全性能的评审。

4.2.2.4 特种设备的选型与购置应选有相关资质的厂家安全、合格的产品。严禁采购低劣或淘汰的产品。

4.2.2.5 设备的选型应符合法规、国家标准、先进技术、经济适用的要求。并且符合安全性、可靠性、节能与环保的要求。

4.2.2.6 设备到货后,由设备管理部门或使用安装部门按照合同的约定,对设备的名称、型号是否相符,外观是否有损坏,数量及配件是否完备。

4.2.2.7 特种设备的安装、保养应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安装与保养,并保持其所有资质材料。

4.2.3 设备安装验收管理

4.2.3.1 设备设施(包括特种设备)安装完毕竣工前,由设备安装施工负责人向主管部门提出交验申请,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试验、测试验收。

4.2.3.2 设备验收依据合同内容、技术参数、安全性能、节能与环保等内容逐项进行验收。对于技术性、安全防护系统和自动化程度较高的设备可聘请有资质的专业人员参与验收。

4.2.3.3 设备验收后填写验收单一式三份,主管部门、财务管理中心及使用部门各存一份归档。

4.2.3.4 所有参加验收人员需签字确认,交付单位及接收单位必须在验收单内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4.2.3.5 设备交验后使用部门建立设备台账,纳入设备日常管理。

4.2.3.6 设备使用部门组织制定操作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

4.2.3.7 设备使用部门负责对设备交验时安全性能的验收。

4.2.4 特种设备验收

4.2.4.1 新进特种设备由设备使用部门组织会同特种设备供应厂商进行验收。供应厂商提供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设备使用部门应当仔细核对是否有上述文件。验收合格的特种设备交付使用部门使用。验收完毕填写验收单。

4.2.4.2 特种设备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汕尾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将登记标志粘贴在设备明显位置。

4.3 生产设备安全管理

4.3.1 操作人员的要求

4.3.1.1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对设备的结构性能、安全操作、维护要求等方面的技术知识、实际操作的培训。

4.3.1.2 经过实际操作、维护保养、处理故障知识培训的操作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相应的设备。

4.3.1.3 使用设备实行定人定机制,确保正确使用设备和落实日常维护工作。

4.3.2 设备台账与记录

4.3.2.1 设备使用部门应建立设备操作人员台账,包含操作人员所属岗位、工种、姓名、年龄、设备名称、备注等。

4.3.2.2 设备运行时,设备操作者应填写《设备运行记录》,记录设备使用日期、起止时间、运行状况、故障停机时间,并在记录内签字。

4.3.2.3 设备使用部门主管人员每周对设备安全运行、设备安全状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控制系统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并在记录内签字。

4.3.3 设备设施及安全装置维护保养、维修检修

设备设施使用单位或部门应建立设备设施保养制度,保养制度应规定设备安全装置定期检修的要求。

4.3.3.1 设备设施及安全装置保养、维修的要求:

1) 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由设备操作人员负责按设备保养要求,对使用的设备进行日常保养,包括每日的清扫、整理、清理、整顿的维护及注油润滑的保养;

2) 设备维护与保养应填写《设备维修(检修)保养记录》;

3) 设备故障停机维修处理停机检修前应填写《设备维修单》,向设备主管部门负责人提报,由设备主管人员联系维修人处理,并填写《设备维修(检修)保养记录》。

4.3.3.2 设备设施及安全装置维护、检修的要求:

1) 设备设施及安全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应由设备操作人员按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或技术规程的指导图进行;

2) 各类生产设备设施及安全装置每日由操作人员进行点检,重点对润滑部分、转动部位、连接部位、电器设施、链条部位等进行日点检,并填写《设备设施日点检卡》;

3) 设备设施及安全装置的定期检修与保养,应由设备检修人员按周期、范围、内容进行,检修或保养后,应填写《设备维修(检修)保养记录》。

4.3.4 生产设备检修(大修)

4.3.4.1 设备检修(大修)计划的编制

1) 设备年度检修(大修)应包括安全装置,检修(大修)计划由设备使用单位每年初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提交,经市局(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2) 设备使用单位根据年度检修(大修)计划的安排,制定季度检修(大修)计划,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实施。

3) 生产设备检修(大修)计划的内容包括:检修项目、开工时间、完成时间、负责单位(包括委外检修单位)、负责人。

4) 生产设备检修(大修)计划的制订依据生产设备的检修周期、实际运行状况及变化趋势确定。

4.3.4.2 设备检修(大修)计划审批

1) 年度检修(大修)计划在每年1月10日前报送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2) 季度检修(大修)计划在前季度末月的20日前报单位或部门主管领导审批。

4.3.4.3 设备检修(大修)计划实施

1) 设备使用单位或部门根据季度检修(大修)计划的项目组织生产,设备按计划停机提交检修。

2) 设备需委外检修(大修)时,设备使用部门根据设备的特点及性能委托相应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检修(大修),并保存检修单位的相关资质资料和检修记录。

3) 检修(大修)完毕应进行验收,检查设备包括安全装置检修(大修)的效果,经设备使用单位或部门有关人员确认,并在验收报告中列出设备包括安全装置验收结论。并启机试运转检查包括安全装置是否符合运行要求,确认符合要求时在《设备检修(大修)记录》内签字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4.3.5 安全警示标志

1) 设备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参见《安全标识管理规定》中4.4.2的有关要求。

2) 设备设施的安全标识应完好,清晰,不被遮拦。

3) 外文安全标识应翻译后张贴中文标识。

4) 根据设备设施风险程度,结合实际需要应增加相应的安全标识。

4.4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4.4.1 操作人员管理

4.4.1.1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要求,参见本部分4.1.3.5 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职责”的有关要求。

4.4.1.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应按本部分4.1.3.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任职资格”的有关要求执行。

4.4.1.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熟悉并掌握所操作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操作规程,在操作时必须执行具体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4.4.1.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将证件复印件放置在作业现场。

4.4.1.5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4.4.2 日常维护、保养与记录管理

4.4.2.1 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对在用的电梯(包括货梯)、空气压缩机与储气罐以及其他特种设备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4.4.2.2 电梯的维护保养应由有资质的维护保养单位进行。维护保养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行政管理处及各部门主管部门保存维保记录。

1) 电梯应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2) 电梯的维护保养,维保单位按ts/gt 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附件a1、a2、a3、a4执行。

4.4.2.3 其他特种设备按有关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1) 各部门电瓶叉车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填写相关维护保养记录。

2) 其他特种设备按要求进行检查与维护保养,并保持相关记录。

3) 特种设备使用部门按规定对在用特种设备至少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4) 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对在用特种设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5) 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4.4.3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管理

4.4.3.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部门应在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日期查看检验报告、安全检验合格证)。

4.4.3.2 特种设备检验合格后,携带使用证、检验合格标志、检验报告、保养合同、保养单位的保养资质到质监部门办理年审换证手续。

4.4.3.3 电梯(包括货梯)每年至少经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一次检验。经检验合格后保存检验资料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4.4.3.4 空气压缩机储气罐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经校验合格后,压力表及安全阀体应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保存校验有关资料和合格证。

4.4.4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管理

4.4.4.1 电梯(包括货梯)

4.4.4.1.1 选购、安装

1) 电梯的选型与购置应选有制造资质厂家的安全、合格产品。严禁采购低劣或淘汰的产品。

2) 电梯选型应符合法规、国家标准、先进技术、经济适用的要求。并且符合安全性、可靠性、节能与环保的要求。

3) 电梯的安装由取得国家规定资格的单位承担,办公室对安装过程进行监督,保证安装的电梯符合gb/t 10060-2022《电梯安装验收规范》的要求。

4) 办公室保存电梯制造厂家提供的资料和文件。厂家提供的资料和文件应符合gb/t 10060-2022《电梯安装验收规范》4.2.1的要求,其中包括:

——整机产品出厂合格证;

——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复印件;

——安全部件(包括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和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型式试验合格证书复印件,限速器与渐进式安全钳调试证书复印件;

——曳引机、控制柜、悬挂绳端接装置(即绳头组合)、导轨、层门耐火性能(如果需要)和玻璃门或玻璃轿壁(如果需要)等主要部件型式试验合格证书复印件;

——井道、机器设备区间(含机房)和滑轮间布置图;

——安装说明书;

——主要部件现场安装之意图;

——动力电路和安全回路电气原理图及电气接线图;

——使用维护说明书(含紧急救援操作说明书)。

4.4.4.1.2 电梯轿箱的安全要求:

1) 在电梯轿厢显著位置粘贴有效“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2) 在明显位置粘贴警示说明或安全注意事项。

3) 装有紧急报警装置和应有应急照明。

4) 行程大于30 m的电梯,轿厢和机房之间设置对讲系统或类似装置。

4.4.4.1.3 轿厢门及安全装置的安全要求:

1) 轿厢门停层保护装置完好有效,保证空载或满载的轿厢能可靠地停靠在站层。

2) 轿箱门开启灵敏,防挤夹安全装置良好有效。

3) 层门、轿门的门扇之间,门扇与门套之间,门扇与地坎之门的间隙不大于6 mm。

4.4.4.1.4 电梯机房的安全要求:

1) 机房内应通风、屏护良好,无杂物;设有温度计,温度应保持在5 oc ~40oc。

2) 机房内应配置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

3) 机房门张贴闲人免进的提示标志,无人时应加锁,非操作人员进入时应登记。

4) 通向机房、滑轮间和底坑的通道应畅通,应有永久性照明设施。

5) 控制柜(屏)前和检查与维修人员操作的部件前,应有不小于0.6 m×0.5 m的空间。

6) 曳引机、限速器等旋转部位应设置防护罩。

7) 运行中的钢丝绳与楼板不应有摩擦。

8) 通向井道的孔洞四周应筑有高50mm以上的台阶。

9) 机房中每台电梯应单独装设主电源开关,并有易于识别(应与曳引机和控制柜相对应)的标志,该开关位置应能从机房入口处迅速开启或关闭。

4.4.4.1.5 运行安全的要求:

1) 有人操作的电梯厅门和轿厢门关好后方能开动行驶,严禁使用应急开关、门电开关或限位开关来开动电梯(紧急情况下除外)。

2) 有人操作的电梯停驶时,应须停在最底层,搬出所有载重物件,门关闭锁好后,切断控制电源,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电梯驾驶员每班要做好运行记录。

3) 客梯严禁载货、货梯载货时严禁载客,严禁客货混载。

4) 电梯检修时,应切断电源,并将电梯落到底层,在厅门上挂严禁开动的警示牌。

第6篇 建筑施工企业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探讨

机械设备事故重在预防,必须消除或控制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全面加强机械设备从选型购置、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报废和更新等全过程的管理,以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结合企业施工项目实际情况和工作经验,导致机械设备事故和机械设备伤人事故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人、物和施工环境三大因素,这三大因素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1、建筑施工企业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设备选型购置应充分考虑技术的先进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

由于工程项目规模对机械设备有着巨大、直接影响,许多项目在设备选型时,仅考虑的是设备在该项目的施工要求和使用情况,对今后一定时期的发展趋势,设备资产结构的调整,工程项目上的变化趋势等缺乏关注,对所购机械设备的通用性、投资后的持续性、安全性和机械设备的外部市场缺乏了解,导致项目完工后部分机械设备由于自身技术落后或使用费用成本高而闲置停用,增加企业施工成本的投入。

1.2施工任务繁重,工作环境恶劣造成机械设备磨损加快

工程项目施工周期要求短、工作量大,不少项目为了降低施工成本,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数量并不多,完全靠少数机械设备的加班作业来完成施工任务,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机械设备的超负荷运转,有些时候甚至带病作业,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使用寿命,加速了机械设备的老化。另一方面,受天气影响,阴雨天气时候到处是泥泞,晴朗天气时候也到处是施工产生的粉尘或灰尘;受作业场地的限制,地面不够平整;部分机械设备之间的布局、机械与固定建筑物之间不能保持安全距离;隧道施工过程通风、温度、湿度均超出机械设备本身的工作环境要求等等一系列的问题,造成了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工作环境恶劣。

1.3忽视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加大设备维修成本

由于传统观念的束缚,施工现场不少施工人员与指挥人员为完成生产任务、追求施工进度,对作业的机械设备只注重使用,而对其维护保养工作极少关注,这就造成了作业人员为了完成施工指挥人员指定的工作任务,没有时间对所操作的机械设备及时进行保养的可能,长期以来,经常带着小毛病作业,忽视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等到出现大的问题进行修理时,不得不进行大范围修理工作,不少时候还需要更换,既浪费大量的时间,无形之中又提高了设备的修理成本。

1.4人员素质不高,培训少,技术水平落后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作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许多作业人员本身文化层次较低又加之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就直接上岗,先上岗作业一段时间,再去补办一个作业证的现象时有发生。施工现场也是到了非用不可的时候才去寻求相应的作业人员;为了应急,随意叫一个略懂一二但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来进行机械设备的作业,然后通过某种渠道去搞一本作业证来应付检查。许多作业人员没有接受过正规培训就上岗或者培训工作做得不够及时,专业技术规培工作得不够,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过于形式化,没有针对性和真实性,且千篇一律的现象比较严重,严重影响了设备本身作业要求和维修质量。

第7篇 起重机械设备一般安全管理

一、起重机械设备的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1 .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所称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是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汽车、履带、轨道和轮胎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吊蓝、物料提升机等。建筑施工企业制造、租赁、安装、使用、维修、检验检测应当遵守本规定。 3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使用、维修、检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核准审批安装资质,培训考核操作人员,办理登记使用手续。 4 .起重机械的租赁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租赁单位和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负责。

二、起重机械的租赁

1 .从事起重机械租赁的单位,应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租赁单位出租起重机械应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并与承租单位签订设备使用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2 .租赁单位不得购置、出租: ① 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 ② 属国家明令淘汰,规定不准再使用的;③ 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和维修价值和经检验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3 .租赁单位起重机械档案内容主要有: ① 相应的监督检验证明、质量合格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 ② 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③ 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④ 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⑤ 维修和技术改造资料; ⑥ 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与累计运转记录。

三、起重机械的安装

1 .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安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装业务。 2 .安装单位安装前应具备的资料和手续; ① 安装单位的资质证、安装人员的资格证; ② 生产 ( 制造 ) 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 ③ 安装方案、安全保证措施; ④ 安装合同协议书及各方的安全责任; ⑤ 应急救援预案; ⑥ 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规定和其它要求;以上资料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审查、工程监理单位,审批并告知施工现场各有关单位后方可进行安装。在安装过程中应当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落实有关安全防护措施。 3 .安装单位在安装与拆除起重机械前,由安装拆除方案编制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向建筑工地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由专业技术人员监督实施,统一指挥。安装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划出警戒区,由专人进行监护。安装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将有关安装工程资料移交使用单位和租赁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资料档案中。4 .验收和定期检验。起重机械安装结束后,安装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技术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自检和调试,自检合格后申请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检验,未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械不得投入使用。起重机械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其周期为两年 ( 施工升降机为一年 ) 。包括新设备首次启用;经大修、改造的;若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重大机械事故,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起重机械,应在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使用

1 .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不得将未经安全认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投入使用;自行购置的起重机械应建立安全技术档案,首次安装投入使用前,必须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2 .使用中要加强管理,明确责任人,认真落实安全使用制度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 3 .起重机械的安装、操作、拆除等工作都必须取得主管部门相应的资格的单位和人员完成,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4 .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建筑工地起重机械首次启用,使用单位应当在验收合格之日起 30 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登记备案时应出具有关资料。 5 .事故处理。起重机械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及时报告当地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五、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的有关安全技术管理

1 .塔吊 1.1 塔吊安装与拆卸方案 1.1.1 安装与拆卸方案的编制依据:《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5144—1994 《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 gb / t9426—1999 《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 (1) 国家有关塔式起重机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规程; (2) 随机的使用、拆装说明书,整机、部件的装配图,电气原理及接线图等; (3) 已有的拆装工艺及过去拆装作业中积累的技术资料; (4) 其他单位的拆装工艺或有关资料。 (5) 安装与拆卸方案的审批会签表。 (6) 安装拆卸前的安全技术交底书。安装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资料: (7) 安装单位资质证,安装人员资格证; (8) 生产 ( 制造 ) 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 (9) 安装方案,安全保障措施; (10) 安装合同协议及各方安全责任; (11) 应急救援预案; (12) 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规定的其它要求。 1.2 塔吊的安装与拆卸

1.2.1 安装前的准备工作安装作业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以防止任何隐患存在,确保安全作业。 (1) 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遵守拆装工序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与拆装作业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 (2) 对所拆装塔式起重机的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器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 对自升塔式起重机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挂靴爬爪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换。 (5) 拆装作业中的辅助机械,如起重机、运输汽车等必须性能良好,技术要求能保证拆装作业需要。 (6) 检查电源闸箱及供电线路,保证电力正常供应。 (7) 检查作业现场有关情况,如作业场地、运输道路是否已具备拆装作业条件。 (8) 拆装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不得自行其事,应防止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 (9) 安全措施应符合要求。

1.2.2 拆装作业中的安全技术 (1) 塔式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必须在白天进行,如需要加快进度,可在具备良好的照明条件的夜间作一些拼装工作。不得在大风、浓雾和雨、雪天进行。 (2) 在拆装作业的全过程,必须保持现场的整洁和秩序。周围不得堆放杂物,以免妨碍作业并影响安全。对放置起重机金属结构的下面必须垫放枋子,防止损坏结构或造成结构变形。 (3) 安装架设用的钢丝绳及其连接和固定,必须符合标准和满足安装上的要求。 (4) 在进行逐件组成和部件安装之前,必须对部件各部分的完好情况、连接情况和钢丝绳穿绕情况、电器线路等进行全面检查。 (5) 在装起重臂和平衡臂时,要始终保持起重机的平衡,禁止只拆装一个臂就中断作业。 (6) 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如突然发生停电、机械故障、天气骤变等情况不能继续作业,或作业时间已到需要停休时,必须使起重机已安装、拆卸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已锁固牢靠,所有结构件已连接牢固,塔顶的重心线处于塔底支承四边中心线处,再经过检查确认妥善后,方可停止作业。(7) 安装时应按安全要求使用规定的螺栓、销、轴等连接件,螺栓紧固时应符合规定的预紧力,螺栓、销、轴都要有可靠的防松或保护装置。 (8) 在安装起重机时,必须将大车行走限位装置和限位器碰块安装牢固可靠。并应将各部位的栏杆、平台、护链、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装齐。 (9) 安装作业的程序,辅助设备、索具、工具以及地锚构筑等,均应遵照该机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或参照标准安装工艺执行。

1.2.3 顶升作业的安全技术 (1) 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并调整好顶升套架导向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2) 顶升作业必须在专人指挥下操作,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 1 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3) 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作业。如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加大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使上下塔身连接牢固。 (4) 顶升时,必须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回转起重臂和其他作业,顶升中如果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止顶升进行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如短时间内不能排除故障,应将顶升套架降到原位,并及时将各连接螺栓紧固。 (5) 在拆除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连接螺栓 ( 销子 ) 时,如出现最后一处螺栓拆装困难,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 ( 销子 ) 。 (6) 顶升时,必须确认顶升撑角稳妥就位后,方可继续下一个动作。(7) 顶升工作中,随时注意液压系统压力变化,如有异常反应及时检查调整。还要有专人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 (8) 顶升到规定高度后,必须先将塔身附在建筑物上,方可继续顶升。 (9) 拆卸过程顶升时,其注意事项同上。但锚固装置决不允许提前拆卸,只有降到附着节时方可拆除。 (10) 安装和拆卸工作的顶升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预紧力紧固,顶升套架导向滚轮与塔身吻合良好,液压系统的左右操作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的电源。

1.2.4 附着锚固作业的安全技术 (1) 建筑物预埋附着支座处的受力强度,必须经过验算,能满足塔式起重机在工作或非工作状态下的载荷。 (2) 应根据建筑施工的总高度、建筑结构特点以及施工进度要求等情况,确定附着方案。 (3) 在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时,要通过调整附着杆的距离,保证塔身的垂直度。 (4) 附着框架应尽可能设置在塔身标准节的节点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应设斜撑加固。 (5) 随着塔身的顶升接高而增设的附着装置应及时附着于建筑物,附着装置以上的塔身自由高度按照塔吊说明书执行。 (6) 布设附着支座处必须加配钢筋并适当的提高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7) 拆卸塔式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除相应的附着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除附着装置。 (8) 遇到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拆除附着装置。 (9) 附着装置的安装、拆除、检查及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并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1.2.5 内爬升作业的安全技术 (1) 爬升作业应在白天进行。风力超过五级时,应停止作业。 (2) 爬升时应加强上部楼层与下部楼层之间的联系,遇有故障及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故障未经排除,不得继续爬升。 (3) 爬升过程中,禁止进行起重机的起升、回转、变幅等各项动作。 (4) 起重机爬升到指定楼层后,应立即拔除塔身底座的支承梁和支腿,并通过爬升框架固定在楼板上,同时要顶紧导向装置或用楔块塞紧,使起重机能承受垂直和水平载荷。 (5) 内爬升塔式起重机的固定间隔一般不得小于 3 个楼层。 (6) 凡置有固定爬升框架的楼层的在楼板下面应增设支柱做临时加固应搁置起重机底座支承梁的楼层下方两层楼板,也应设置支柱做临时加固。 (7) 每次爬升完毕后,楼板上遗留下来的开孔,必须立即用钢筋混凝土封闭。 (8) 起重机完成内爬式作业后,必须检查各部位是否固定牢固,爬升框架是否固定,底座支承梁是否紧固,楼板临时支撑是否妥善等,确认无遗留问题存在,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1.3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3.1 起重机的轨道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路基承载能力:轻型 ( 起重量 30kn 以下 ) 应 60 ~ 100kpa ,中型 ( 起重量 31 ~ 150kn) 应为 101 ~ 200kpa ,重型 ( 起重量 150kn 以上 ) 应为 200kpa 以上; (2) 每间隔 6m 应设一个轨距拉杆,轨距允许偏差为公称值的 1/ 1000 ,且不超过 ± 3mm ; (3) 在纵横方向上,钢轨顶面的倾斜度不得大于 1 / 1000 ; (4) 钢轨接头间隙不得大于 4mm ,并应与另一侧钢轨接头错开,错开距离不得小于 1.5m ,接头处应架在轨枕上,两轨顶高度差不得大于 2mm ; (5) 距轨道终端 lm 处必须设置缓冲止挡器,其高度不应小于行走轮的半径。在距轨道终端 2m 处必须设置限位开关碰块; (6) 鱼尾板连接螺栓应紧固,垫板应固定牢靠。

1.3.2 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小于 c35 ; (2) 基础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 1 / 1000 ; (3) 埋设件的位置、标高和垂直度以及施工工艺符合出厂说明书要求。

1.3.3 起重机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应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轨道基础两旁、混凝土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应与基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3.4 起重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4ω 。

1.3.5 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起重机,塔身上禁止悬挂标语牌。

1.3.6 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应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断开电源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1.3.7 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修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1.3.8 在拆装上回转、小车变幅的起重臂时,应根据出厂说明书的拆装要求进行,并应保持起重机的平衡。 1.3.9 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结构,应使用原厂制造的连接螺栓,自制螺栓应有质量合格的试验证明,否则不得使用。连接螺栓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

1.3.10 在寒冷季节,对停用起重机的电动机、电器柜、变阻器箱、制动器等,应严密遮盖。

1.3.11 在拆除因损坏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起重机时,必须按照技术部门批准的安全拆卸方案进行。

1.3.12 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荷载情况下,塔身的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 4 / 1000 ,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验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1.3.13 装有上、下两套操作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1.3.14 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1.3.15 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或缓就位速度作业。

1.3.16 作业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不应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1.3.17 起重机塔身升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升降作业过程中,必须由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作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2) 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线,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3) 升降时,必须调嘶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必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 ( 销子 ) 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 ( 销子 ) ; (4) 升降时,顶升撑脚 ( 爬爪 ) 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5) 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作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1.3.18 起重机的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2) 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 2 / 1000 。 (3) 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 10 0 。 (4) 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加固; (5) 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规定; (6) 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7) 拆卸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8) 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有专人负责; (9) 轨道式起重机附着式使用时,应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并应设置阻挡行走轮移动的支座。

1.3.19 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 2 ~ 3m 处。

1.3.20 每月或连续大雨后,应及时对轨道基础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轨道偏差,钢轨顶面的倾斜度,钢轨基础的弹性沉陷,钢轨的不直度及轨道的通过性能等。对混凝土基础,应检查其是否有不均匀的沉降。

1.3.21 应保持起重机上所有安全装置灵敏有效,如发现失灵的安全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所有安全装置调整后,应加封( 火漆或铅封 ) 固定,严禁擅自调整。

1.3.22 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电源电路中应装设错相及断相保护装置及紧急断电并关,电缆卷筒应灵活有效,不得拖缆。

1.3.23 起重机在无线电台、电视台或其他强电磁波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与吊钩接触的作业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并应在吊钩上挂接临时放电装置。

1.3.24 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基础平直无沉陷,鱼尾板连接螺栓及道钉无松动,并应清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1.3.25 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作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1.3.26 使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 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 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 各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 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 供电电缆无破损。

1.3.27 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连接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1.3.28 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正常运转,有无噪音及异晌,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3.29 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1.3.30 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 ( 零点 ) 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1.3.31 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 ( 吊钩不得小于 1m ,行走轮不得小于 2m ) 。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1.3.32 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 90 %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1.3.33 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3.34 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 0.5m 以上。

1.3.35 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2 .物料提升机 ( 龙门架、井字架 ) 。

2.1 物料提升机 ( 龙门架、井字架 ) 安装拆除方案

2.1.1 安装拆除方案的编制依据:《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起重机械设计规程》 gb / t3811-83 《建筑卷扬机》 gb / t1995 《起重机械规程》 gb6067-85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的使用说明书

2.1.2 安装拆除方案的内容: (1) 工程概况作业条件 (2) 安装前的准备: ① 合理确定安装位置 ② 安装材料准备 ③ 做好安装人员的组织工作 ④ 按照说明书基础图 ( 设计 ) 制作基础 (3) 安装前的检查:基础、附墙架、缆风绳、地锚。安全保护装置:安全停靠装置、断绳保护装置、上极限限位器、下极限限位器、吊笼安全门、缓冲器、通讯信号装置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4) 安装、拆除的程序方法和要求;井架物料提升机的安装程序是;将底架按要求就位 → 将第一节标准节安装于标准节底架上 → 提升抱杆 → 安装卷扬机 → 利用卷扬机和抱杆安装标准节 → 安装导轨架 → 安装吊笼 → 穿绕起升钢丝绳 → 安装安全装置。物料提升机的拆卸按安装架设的反程序进行。 (5) 安全技术措施

2.1.3 方案的审批会签表

2.1.4 安装、拆卸安全技术交底书

2.1.5 安装使用和使用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应具备的资料: (1) 安装单位资质证、安装人员资格证 (2) 生产 ( 制造 ) 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 (3) 安装方案、安全保证措施 (4) 安装合同及各方安全责任 (5)应急救援预案 (6) 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规定的其他要求。

2.1.6 安装后自检验收表

2.1.7 甲乙双方互检检查验收表

2.1.8 报主管部门后的检查验收记录

2.1.9 主管部门核发的准用证和有关资料

2.1.10 定期检查的记录表

2.2 物料提升机 ( 龙门架 ) 安装与拆卸升降机的安装位置要视现场条件及设备情况而定,要尽量远离架空线路并保持在规定的安全距离以外。升降机运行时险情较多,应避开施工现场人员活动频繁的场所。

2.2.1 龙门架的安装顺序 (1) 将底盘放置在基础上与基础预埋螺栓紧固,吊篮放置在底盘中央。 (2) 安装方柱底节,每安装两个标准节 ( 一般不大于 8m ) 要做临时固定,采用临时缆风绳要使用钢丝绳,节点及支承点要用螺栓联结,不能用铅丝绑扎。 (3) 两边立柱安装应交替进行。节点螺栓规格必须按孔径选配,不得漏装,发现孔径位置不当时,不能随意扩孔,更不能以铅丝绑扎代替,以免节点松动变形。 (4) 安装标准节时应注意导轨的垂直度,导轨相接处不能出现折线和过大间隙,防止运行中产生撞击。 (5) 立柱组装到预定高度时,安装天梁。 (6) 施工现场条件许可时,可在地面组装,然后整体吊起,以减少高处作业。由于设计架体时,只考虑施工时的受力情况,所以在整体搬起之前,应对两立柱及架体做临时加固,以增强节点和立柱的抗弯能力。(7) 整体吊装之前要在架体顶部系好缆风绳。选择吊点时应按照原图纸规定位置,起吊过程中注意观察立柱的弯曲变形,防止节点损坏。 (8) 龙门架吊起后要进行初步校正垂直度,并紧固底脚螺栓和缆风绳,待一切工作就绪后,才能放松起吊索具摘除吊钩。

2.2.2 拆除架体。 (1) 架体拆除前,必须察看施工现场环境,包括架空线路、外脚手架、地面的设施等各类障碍物、地锚、缆风绳、连墙杆以及被拆除架体各节点、附件、电器装置情况,凡能提前拆除的尽量拆除掉。 (2) 制定拆除方案,确定指挥人员,工作开始前应划定危险作业区域。 (3) 分节拆除架体工作应注意两点:第一,被拆除构件不能乱扔,防止伤人;第二,拆除后架体的稳定性不被破坏。如附墙杆在拆除前,应加设临时支撑防止变形;拆除各标准节时,应防止失稳。 (4) 整体拆除前,应对龙门架立柱及架体进行加固 ( 方法同整体安装 ) ,将吊钩挂在拉紧索具,使索具及吊钩钢丝绳成垂直位置 ( 防止起吊时架体位移 ) ,再将底盘连接螺栓松开,最后将缆风绳与地锚连接处松开,拆掉附墙杆件,慢慢放倒架体。

2.2.3 稳固卷扬机 (1) 选型卷扬机的牵引力应满足升降机额定起重量的要求。尽量选用正反转卷扬机,吊篮的上下运行,皆靠动力控制,这种卷扬机使用安全,设备磨损小,架体晃动小。 (2) 位置卷扬机的位置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要选择视线良好的、远离危险作业的区域,一般低架升降机,卷扬机距第一导向轮 ( 地轮 ) 的水平距离约在15m 左右,按规程要求 “ 从卷扬筒中心线到第一导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 15 倍,无槽卷筒应大于 20 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心垂直 ” 。以上规定其主要目的是以满足钢丝绳可以自动在卷筒上按顺序排列,不致造成错叠和脱离卷筒。 (3) 固定一般卷扬机除在后面埋设地锚与卷扬机底座用钢丝绳拴牢外,还应在底座前面打桩,防止卷扬机位移或因后面单点受力而发生机座转动。 (4) 钢丝绳一端固定在天梁上,另一端固定在卷筒上,天梁处必须用三个绳卡卡牢,钢丝绳的长度应按吊篮在最低的位置时卷筒上保留 3 ~ 5 圈。 (5) 其他装置高架升降机和利用室内井道作为架体的升降机,应按照设计说明书要求安装,保证司机操作室的各种信号装置、通讯装置灵敏可靠。

2.2.4 安全使用 (1) 升降机应由专业机构和专职人员管理。 (2) 组装后应进行验收,并进行空载、动载和超载试验。空载试验:即不加荷载,只将吊篮按施工中各种动作反复进行,并试验限位灵敏程度。动载试验:即按说明书中规定的最大载荷进行动作运行。超载试验:一般只在第一次使用前,或经大修后按额定载荷的 125 %逐渐加荷进行。 (3) 专职司机操作。升降司机应经专门培训,人员要相对稳定,每班开机前,应对卷扬机、钢丝绳、地锚、缆风绳进行检验,进行空车运行,合格后方可使用。 (4) 升降机主要是运送物料,在安全装置可靠的情况下,装卸料人员才能进入到吊篮内工作,严禁各类人员乘吊篮升降。严禁超载运行。5) 禁止攀登架体和从架体下面穿越。 (6) 要设置灵敏可靠的联系信息装置,做到各操作层均可同司机联系。 (7) 缆风绳不得随意拆除。凡需临时拆除的,应先进行加固,待恢复缆风绳后,方可使用升降机;如果缆风绳改变位置,要重新埋设地锚,待新缆风绳拴好后,原来的缆风绳方可拆除。 (8) 保养设备必须在停机后进行。禁止在设备运行中擦洗、注油等工作。需重新在卷筒上缠绳时,必须两人操作,一人开机一人扶绳,相互配合。司机在操作中要经常注意传动机构的磨损,发现磨绳、滑轮磨偏等问题,要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立即解决。 (9) 架体机轨道发生变形必须及时纠正。 (10) 司机离开,应降下吊篮,并切断电源。

3 .施工电梯 ( 人货两用电梯 )

3.1 施工电梯 ( 人货两用电梯 ) 安装拆除方案。

3.1.1 安装拆卸方案的编制依据:《施工升降机监督检验规程》《施工升降机检验规则》 gb10053—1996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gb1005—1996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

3.1.2 安装拆卸方案的编制内容: (1) 工程概况作业条件 (2) 人员组成及职责 (3) 安装起重机械的选择 (4) 安装拆卸的程序方法和要求 (5) 安全技术措施

3.2 外用电梯安装与拆卸

3.2.1 安装前的准备工作施工升降机在安装和拆除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由有相应资质的队伍来施工。安装施工升降机前的准备工作:(1) 必须有熟悉施工升降机产品的特种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熟练的操作技术和一般故障的能力,清楚了解升降机的安装工作。 (2) 认真阅读全部随机技术文件。通过阅读技术文件清楚了解升降机的型号、主要参数尺寸,搞清安装平面布置图、电气安装接线图,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下列工作: ① 核对基础的宽度、平面度、楼层高度、基础深度,并做好记录。 ② 核对预埋件的位置和尺寸,确定附墙架等的位置。 ③ 核对和确定限位开关装置、限速器装置、电缆架、限位开关碰铁的位置。 ④ 核对电源线位置和容量。确定电源箱位置和极限开关的位置,并做好施工升降机安全接地方案。 (3) 按照施工方案,编制施工进度。 (4) 清查或购置安装工具和必要的设备和材料。

3.2.2 安装拆卸安全技术安装与拆卸时应注意如下的安全事项: (1) 操作人员必须按高处作业要求,在安装时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并将安全带系好在立柱节上。 (2) 安装过程中必须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 (3) 升降机在运行过程中绝对不允许乘人。 (4) 每个吊笼顶平台作业人数不得超过 2 人,顶部承载总重量不得超过 650kg (5) 吊杆额定起重量为 180kg ,不允许超载,并且只允许用来安装或拆卸升降机零部件,不得作其他用途。 (6) 遇有雨、雪、雾及风速超过 13m / s 的恶劣天气不得进行安装和拆卸作业。

3.3 外用施工电梯的安装与拆除

3.3.1 电梯的安装与拆除 (1) 电梯立柱的纵向中心至建筑物的距离,应按照说明书并视现场的施工条件确定,优先选择较小距离,以利整机的稳定。一般地耐力应不小于 10t / m 2 ,浇 200 号混凝土基础。 (2) 安装和拆卸要有专人统一指挥,并熟悉图纸、安装程序及检查要点。 (3) 装上两节立柱后,要在其两个方向调整垂直度,并把平衡重、梯笼就位。 (4) 调试梯笼。调试导向滚轮与导轨间隙,以电梯不能自动下滑为限,并在离地面 10m 高度以内,做上下试验 (5) 随立柱的高度,必须按规定进行附臂连接,第一道附臂杆距地面位 10m 左右,以后每隔 6m ( 或按说明书规定 ) 做一道附臂连接,连接件必须紧固,随紧固调整立柱的垂直度,每 10m 偏差不大于 5mm 。顶部悬臂部分,不得超过说明书规定的高度。 (6) 在立柱加节安装时,梯笼内可以载两名安装工人和必要工具运行使用,因为此时尚未安装上限位保险,所以必须控制梯笼的上滚轮,升至离齿条顶端 50cm 处;另外因梯笼处于无配置运行,工作时还必须用钢丝绳做保险,把梯笼顶部与钢丝绳牢固连接在立柱上,向下运行时,梯笼靠自身重量分段逐节下滑,每下滑一个标准节,停车一次,以免超速刹车发热。 (7) 立柱接至全高后,装上天轮组,将梯笼升高到离天轮 1.5m 左右,钢丝绳绕过天轮,其下端与平衡重用卡子 ( 绳夹 ) 固定,钢丝绳直径为 18.5mm ,应使用 y6-20 型号的卡子,不少于 4 个,间距按100 ~ 120mm 。当配重碰到下面缓冲弹簧时,梯笼顶离天轮架的距离不小于 300mm 。 (8) 安装完毕后,进行整机运行调试,荷载试验按《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9) 在拆除平衡重之前,必须对升降机及附臂杆、制动器的间隙、主传动机构的运行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拆除。 (10) 梯笼升至柱顶,使平衡铁落地,然后再点动慢慢上升 50cm 左右,梯笼不发生下滑,即可开始按顺序拆除。 (11) 先把平衡铁拆下放平,拆下钢丝绳及天轮组。 (12) 梯笼升至接近柱顶处,拆除立柱标准节,此时梯笼处于无平衡运行,应按第 (6) 条中的措施进行,每拆除两个标准节,随之把附臂支撑架同时拆下,拆下的附件装入梯笼时,其吊重不能超载,因无配重载重量应折减。 (13) 安装拆除附臂杆以及各层通道架设辅板时,梯笼应随之停置在作业层的高度,不能在拆除过中,梯笼同时上下运行。 (14) 安装和拆除人员必须按高处作业要求,挂好安全带。 (15) 单驱动器的外用电梯,在安装和拆除时,危险很大,因为在无配重情况下,起升梯笼困难,更不能按第 (10) 条中实行点动,当开始起升梯笼时,因无配重,由梯笼自重造成初始下滑,待电机克服惯性后,梯笼方可上升。梯笼因负荷加大,长时间使用产生过热,给安装和拆除工作带来危险,易发生事故。

3.3.2 电梯的安全注意事项 (1) 电梯应按规定单独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装置。 (2) 电梯底笼周围 2.5 弧范围内,必须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停靠层的过桥和运输通道应平整牢固,出入口的栏杆应安全可靠。 (3) 限速器、制动器等安全装置必须由专人管理,并按规定进行调试检查,保持灵敏可靠。 (4) 必须经考核取证后的专职电梯司机操作。 (5) 电梯每班首次运行应分别作空载及满载试运行,将梯笼升高离地面 0.5m 左右停车,检查制动灵敏性,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6) 梯笼乘人、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使用。 (7) 电梯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应按操作按钮操作,严禁以碰撞行程限位来实现停车。 (8) 在电梯切断总电源开关前,司机不能离开操纵岗位,作业后,将梯笼停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闸门和梯门。 (9) 风力达六级以上,应停止使用,并将梯笼降至底层。 (10) 多层施工交叉作业同时使用电梯。要明确联络信号。 (11) 电梯安装完毕正式投入使用之前,应在首层高度的地方架设防护棚 ( 搭设要求参见高处作业章节 ) 。 (12) 各停靠层的通道口处,应安装栏杆或安全门,其他周边各处,应用栏杆和立网等材料封闭。 (13) 应严格控制载运重量,在无平衡重时 ( 安装及拆除时 ) ,其载重量应折减 50 %。

3.3.3 电梯的安全操作规程 (1) 施工升降机应为人货两用电梯,其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负责,并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的专员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 (2) 地基应浇制混凝土基础,其承载能力应大于 150kpa ,地基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 10mm ,并应有排水设施。 (3) 应保证升降机的整体稳定性,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心线至建筑物外墙面的距离宜选用较小的安装尺寸。 (4) 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升降机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其高度的 5 / 10000 。 (5) 导轨架顶端自由高度、导轨架与附臂距离、导轨架的两附臂连接点间距离和最低附臂点高度均不得超过出厂规定。 (6) 升降机的专用开关箱应设在底架附近便于操作的位置,馈电容量应满足升降机直接启动的要求,箱内必须设短路、过载、相序、断相及零位保护等设置。升降机所有电气装置均应执行本规程。 (7) 升降机梯笼周围 2.5m 范围内应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和防护棚,全行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运行的障碍物。 (8) 升降机安装在建筑物内部井道中间时,应在全行程范围井壁四周搭设封闭屏障。装设在阴暗处或夜班作业的升降机,应在全行程上装设足够的照明和明亮的楼层编号标识灯。 (9) 升降机安装后,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和附臂支架以及升降机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技术试验 ( 包括坠落试验 ) ,经试验合格签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10) 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检调整,需要拆检调整时或每满 1 年后,均应有生产厂或指定的认可单位进行调整、检修或鉴定。 (11) 新安装或转移工地重新安装以及经过大修后的升降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升降机在使用前中每隔 3 个月,应进行一次坠落试验。试验程序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当试验中梯笼坠落超过 1.2m 制动距离时,应查明原因,并应调整防坠安全器,切实保证不超过 1.2m 制动距离。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坠安全器进行复位。 (12) 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各部结构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 ② 齿条与齿轮、导向轮与导轨均接合正常; ③ 各部钢丝绳固定良好,无异常磨损; ④ 运行范围内无障碍。 (13) 启动前,应检查并确认电缆、接地线完整无损,控制开关在零位。电源接通后,应检查并确认各限位装置、梯笼、围护门等处的电器联锁装置良好可靠,电器仪表灵敏有效。启动后,应进行空载升降试验,测定各传动机构制动器的效能,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作业。 (14) 升降机在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当梯笼升离地面 1— 2m 时,应停机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当发现制动效果不良时,应调整或修复后方可运行。 (15) 梯笼内乘人或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不得偏重。严禁超载运行。 (16) 操作人员应根据指挥信号操作。作业前应鸣声示意。在升降机未切断总电源开关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17) 当升降机运行中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并采用有效措施将梯笼降至底层,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在运行中发现电气失控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得打开急停按钮。 (18) 升降机在大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以及导轨架、电缆等结冰时,必须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至底层,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升降机各有关安全装置进行一次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19) 升降机运行到最上层或最下层时,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20) 当升降机在运行中由于断电或其他原因而中途停止时,可进行手动下降,将电动机尾端制动电磁铁手动释放拉手缓缓向外拉出,使梯笼缓慢的向下滑行。梯笼下滑时,不得超过额定运行速度,手动下降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操作。作业后,应将梯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拨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闭锁梯笼门和围护门。

3.4 外用电梯安全管理资料

3.4.1 外用电梯安装拆卸方案

3.4.2 安装与拆卸方案的审批会签表。

3.4.3 安装拆卸前的安全技术交底书。

3.4.4 安装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资料: (1) 安装单位资质证,安装人员资格证; (2) 生产 ( 制造 ) 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 (3) 安装方案,安全保障措施; (4) 安装合同协议及各方安全责任; (5) 应急救援预案; (6) 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规定的其它要求。上述资料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审查,工程监理单位审批并告知施工现场各有关单位后方可进行设备安装。 ① 安装单位自检验收表; ② 甲乙双方互检交检验收表; ③ 报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验收纪录; ④ 定期检查纪录; ⑤ 核发的准用证和有关资料; ⑥ 每班作业前的试车纪录; ⑦ 司机交接班纪录; ⑧ 外用电梯载人控制措施。

第8篇 校园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1.总务处是学校校园建筑物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总务主任和生活老师是负责校园硬件安全管理的责任人。要定期检查、监督、管理、维修校园“楼房、堂、馆、舍”和消防设施、体育器械、电器设备线路、水暖器材、通讯设备、办公用品、学具教具、花草树木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2.对校园内的重点部位、安全事故易发设施,值周人员要做好日常的巡查工作。每次检查要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维修、排除;不能立即解决的,要第一时间上报总务主任或校长,以便采取措施。

3. 师生要自觉维护安全的校园环境,要爱护公共财物。不随意私拿、乱放、玩弄、破坏公物;对自己负责的公物要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出现正常损耗或故障时,及时上报相关领导或教师,及时主动找工人维修,不得擅自拆卸修理,以免发生危险,造成伤害。

4.学校微机室、电教室、理化生实验室及药品仪器库、图书阅览室、卫生保健室、体育器材库等管理员是其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定期、认真、仔细做好日常安检工作,注意防火、防电、防毒、防腐,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或上报,不得瞒报、漏报,以免发生教学安全事故。

5.班级任课教师要时刻注意教室及周围环境的安全,一旦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在上课及组织学生活动期间,一旦发现学生周围校舍、设施有异常情况,立即组织学生疏散撤离,并报告分管领导。

第9篇 厨房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条例范本

1、 上班前后应检查各炉灶所使用的有关元件,是否开关灵活(如水开关、油开关、风门开关、油嘴是否有堵塞等),严防有水或油渗漏现象,若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维修;

2、 炉灶鼓风机、排风扇等,在开机时应缌聆听是否运转正常,如发现不能转动或有火、烟、臭味时,应立即断开电源开关,以免有烧坏电机现象或是着火现象发生,并急报工程部人员检修好后,方可再次通电使用;

3、 蒸柜灶的使用保养到责任人,定期清洗。一般时间为每10天用草酸浸泡5个钟头以上,清洗干净,彻底除去胆内结垢。每天检查自动补水系统、蒸汽通汽管开关等,是否完好,若有开关堵塞或余漏,要维修好才能使用,以免因蒸汽流失而影响使用效果或堵塞产生爆炸事故;

4、 炉灶开始使用后及关炉后尚有热气时,不能用水淋进炉芯,否则会引起炉芯爆破和损坏;

5、 炉头外表周围若发现有烧黑或漏火现象时,应及时报修,防止炉灶严重烧坏;

6、 清洁卫生进行时,严禁用水淋进炉芯、鼓风机、供电系统,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及事故;

7、 厨房内所有使用的开关使用后要盖好或关紧门盖,防止油烟受潮损坏或引起触电事故的发生;

8、 面点房设备、卤水加热设备等,严禁用水或湿布擦拭,防止引起漏电事故;

9、 厨房用煤气的炉灶、高压锅等设备要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使用时绝对不能离开岗位,小心使用;

10、 清洁卫生时严禁用消防用水管清洗,消防水管的高水压会冲坏有关用电设备或毁坏消防设备。

以上管理条例请各操作人员严格执行!

第10篇 zz商城设备安全管理及应急措施方案

设备在运行中常常会因为某些非正常因素造成设备的停用、功能丧失或效能下降。这些原因会危害设备的正常使用,还会危害设备操作或使用人员的生命安全,如果处理不及时,将会造成业主资产和个人不可挽回的损失。只有建立积极有效的管理预防措施,杜绝事故发生。对于发生的设备事故要及时维修,认真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避免再发生。

1设备故障处理

1.1故障分类:

设备在运行中,凡由于人为或非人为因素造成不能提供正常服务的情况均定义为故障,凡故障发生时,均应视情况分为重大故障和一般故障两级处理。

重大故障:人身伤亡事故、设备故障导致经济损失超过万元以上。因故障引起商城停水、停电、发生火灾等。

一般故障:除以上重大故障外,其他均为一般故障

1.2故障处理细则

*设备发生故障,值班人员根据要求判断事故类别。如为重大事故,立刻上报经理及设备的保修、保养专业单位。及时通知业主。并按要求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经理接到报告后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故障处理;如为一般故障。及时与设备的保修、保养专业单位联系。并协助处理

*值班人员应根据设备检测、设备的参数及设备外部特征,判断故障的情况,尽快限制故障的发展。迅速排除危害人员及设备的因素。作好安全防范措施。并记录检测设备的信号显示及操作时间、故障现象。

*值班人员配合有关人员进行故障处理时应迅速、果断、正确、镇静。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故障处理完毕后,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实际对故障原因进行分析取证,查明故障产生的原因、形成机理及规律并做好预防措施。

*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及教育,制定防范措施。

*事故处理完毕后,将故障的全过程及处理意见详实记录,以文件形式上报经理及业主,并作好相关的档案。

2各机电设备设施抢修、应急处理方案

2.1停电应急处理措施

zz国际商城配电系统设计了发电机作为突发停电的应急备用电源。平常发电机设定为自动工作状态,一旦商城发生高压环网柜或高压变电站故障、检修,发电应急备用电源启动。

突发性市电停电后,自动设计状态的发电机会在6秒钟内起动运行提供备用电源。如发电机不起动,值班员应即时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查明故障原因,根据具体情况启动备用供电设备,并积极组织人员抢修故障供电设备,及时恢复供电,尽量缩小停电影响范围。

*查发电机主控制箱上选择开关的设置是否正确,如打在'停'或'手动'位置,应按日常检查程序进行检查,情况正常将选择开关拧到'自动'位置。

*如选择开关位置正常,则检查切换柜择位开关,如有错,即刻纠正将其打在'自动'位置。

*若以上两项都正确,则应检查主控制箱和切换柜控制回路的熔断器。如熔断器烧毁,则应先断开主回路开关,分回路断路器,更换后恢复合闸。在故障处理过程中,应先断开'市电、备用'电源切换柜,并即刻通知监控中心值班员、电梯值班员等做好应急准备等事项。

*检查各设备机房、楼梯、通道、地下车库等出口地方的应急灯是否起用,并保证动作正常,作人员疏散照明之用。

*如当班值班员无法短时间内消除故障,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通知业主做好应急准备。

*事故处理完毕作好工作记录,工作总结。上报管理处经理及业主领导。

停电处理应急流程图:

2.2给排水系统应急处理方案

市政供水计划性停水,管理处提前通知业主,说明停水原因、停水时限等,做好水池蓄水工作。

市政供水管网故障造成突发性停水,来不及通知业主时,管理处设法满足业主用水要求,事后向业主说明原因。

由于供水设备故障造成突发事故,按下列程序执行:

*接到事故报警后,机电运行维修组人员应在5分钟内赶现场控制事态发展。查出事故原因,及时抢修,不能及时处理的迅速向公司汇报,请求支援。

*加压泵出现故障停止运转时,值班员应及时将该泵控制电源分闸,挂指示牌匾,并及时将备用泵投入使用,即时通知相关负责人组织抢修。

*主管网漏水或爆管时,应即时停泵,关闭进水阀门,分管网漏水或爆管时,应即时关闭分管网阀门,并及时进行抢修。

*事故不能在2小时处理的,管理处经理签发停水通知单,并附上处理方案告知业主。

排水部分突发事故:

*排水主管爆裂或堵塞时,应及时与市政排水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并组织抢修。

*污水井、雨水井管网爆裂或堵塞时,应及时组织抢修。

*地下停车场集水坑排水不良时,应即时用潜水泵将水排除,并对排污泵、管网作检查、抢修。

*设备、物资等受到排水影响引发不良后果现象的,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并通知相关人员到现场及时抢修。

给排水系统应急处理流程图

2.3电梯应急处理方案

无论是停电或电梯自身发生故障造成意外停梯,还是因为消防系统报火警引起电梯迫降,都给乘梯人员带来极大不便,甚至使乘客按以下程序执行,保证乘客人身安全。

*当消防系统报火警引起停梯时,消防值班人员应沉着冷静,迅速查清报警点位置和数量,电话通知保安值班人员急赴现场查看,同时用对讲电话提醒乘客保持镇静。现场确认发生火灾时,必须立即通知管理处组织人员灭火救灾;同时根据火灾轻重程度不同,对设有可作消防专用的电梯,将乘客运送到安全层站。通知司机或管理人员尽快在安全楼层停车,把乘客运送到安全层站。轿厢开到安全的楼层,在乘客确已完全撤出后切断电源,把各层厅门关闭,防止向其他楼层延烧。若系统误报。尽快排除故障,恢复电梯、扶梯正常运行。

*突发性停电或电梯自身故障引起电梯停止运行,值班人员应通过对讲电话告诉乘客不要惊慌失措,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位探出轿厢外,然后立即通知电梯管理人员,根据楼层指示灯或小心开启外门察看,确定轿厢所在位置,在解救被困人员离开轿厢前,应先切断故障电梯电源,视情况依下列步骤放被因乘客:

停于接近候梯厅门口的位置,且高于或低于楼面不超过0.5米时,用专用外门钥匙开启外门,同时用力缓慢打开轿厢门,协助乘客安全离开轿厢,然后重新将外门关好。

轿厢停于远离侯梯厅门口的位置,如果轿厢门处于半关闭状态,应先将其完全关闭或开启,然后通过手动盘车使轿厢就近平层,用专用外门钥匙打开轿厢门解救出被困人员,然后重新将外门关好。

手动盘车时,至少两人进行,一人双抓牢盘车轮,另一人撬开抱闸,每松开抱闸一次,盘车一次,进行

间断操作。若轿厢停于候梯厅门口以上或以下位置时(以高于或低于楼面不超过0.5米为准),应松开报闸的同时把握紧盘车轮,用人力盘车使轿厢向正确方向移动,严禁松闸后让轿厢自行移动。

*电梯自身发生故障时,解救出被困人员后立即组织人员检修,查事故原因,消除隐患,如不能自修,必须尽快通知电梯维修专业人员排除故障,恢复电梯正常运行,并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交管理处及业主。

电梯应急处理流程图

2.4消防系统应急措施

监控中心24小时对各区域实时监控,同时认真落实巡逻制度,保安、清洁、机电人员要勤于检查、巡视,保证在自己的责任区内及时发现火灾隐患,真正做到火灾早发现、早扑灭、少损失。一旦发生火灾,保证火灾能初期在短时间扑灭,消除火灾对人员疏散的威胁,减少火灾损失,确保商城人员生命安全,按以下规定进行:

发生火灾时,监控中心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进入火灾应急状态,并启动义务消防员、保安员等进入着火区域抢险,争取在火灾发生初期,利用大楼内自有的消防器材灭火。

若火势迅猛,管理处无能力灭火。应尽量控制火灾曼延,立即向'119'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根据着火区域的地点和火情的变化,作出相应的灭火方法和步骤:

*消防人员引导消防车和消防人员并组织突击队员进入火场。

*监控中心人员开启消防广播,通知引导人群迅速撤离火区。首先通知着火层人员立即疏散。接着通知临近着火层人员。然后通知火灾有可能蔓延的楼层人员进行有序、有效的疏散。并告之人员保持镇静,按指挥进行自救、疏散。

*配电管理人员应切断火场内所有电源。确保火势不因电器设备引起曼延。同时随时做好备用电源的转送工作。

*给排水管理人员迅速启动水泵,保证消防水压正常,有足够水量灭火,

*电梯管理人员按照电梯应急管理规定,利用消防梯进行疏散,并将客梯全部降至底层锁好,禁止使用。

火灾消灭后,相关人员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清理损失,作好善后处理工作后。将整理后以报告形式上报业主。

第11篇 如何提高煤矿机电设备管理促进安全生产

1.概述

机电设备在煤矿生产安全中占据着越来越重的位置,贯穿于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遍布于矿井上、下各个生产角落,涉及范围广,技术性强。同时由于煤矿生产条件和生产环节的复杂性,给机电设备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传统的机电设备管理方法已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因此,大力加强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对提高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的现状

2.1 机电设备存在隐患较多,很多煤矿的机电设备老、旧、杂,带病运转,安全设施和保护装置不全,距《煤矿安全规程》需求差距较大。很多煤矿中老绞车、老的防爆高压开关、未更换的旧阻燃带、老主扇等数量很多。这些设备中,主提升单线制动,高压开关保护不全,主扇满足不了矿井风量负压的要求,存在隐患很多,加之这些年对设备的技术测定不及时,测试手段落后,对存在的问题难以发现,事故隐患不少。

2.2 机电技术力量薄弱,煤矿因自然条件差,不安全因素较多,因而一些技术水平较高的人员不愿进入煤矿企业。加上大部分煤矿认为机电属于辅助性职业,不加重视,不提待遇,造成机电人员思想情绪波动较大,一些技术人才纷纷跳槽,人才极为缺乏,特别是近几年经过资源整合后并入国有集团公司的原地方煤矿。

2.3管理理念落后。现在很多煤矿领导对机电设备重视不够,只注重产量,没有突出机电设备作为现代化煤矿生产的重要性,把机电管理部门看作是一个辅助性生产工区,淡化部门职责,管理制度不完善,有时落实不到位,机电管理人员无实际职权,仅应付当前的生产。

2.4没有充分发挥机电管理职能部门的作用,尽管现在煤矿一般都设置了机电管理部门,但大多数矿井机电设备科却承担两种职能:一是机电管理,另一是机电生产。机电科管理人员的主要精力放

在应付生产上,管理职能没有能充分发挥。甚至有些煤矿机电管理机构大量压缩机电人员,造成管理人员不足,机电管理职能作用淡化。

2.5 机电监察力度和深度不够,在专业性很强的机电安全监察中,又由于专业监察人员少,而机电运输系统战线长,范围广,安全监察普遍采用抽查式,监察的随机性大,缺乏全面性和主动性,而现行的执行标准有时又无详细的操作说明,甚至有的还有一定的回旋余地,没有十分准确又清晰的界限,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监察过程中有时难以把握。

3.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应采取的措施

3.1增加投入,优化机电设备水平,先进的科技装备是煤矿企业实现可靠性作业条件,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是避免事故发生的重要保证和支撑。首先要增大装备资金的投入力度,该提的相关资金足额提取,保持设备的新度系数持续上升。改造不合理的机电系统,打通瓶颈阻滞环节,提高主系统设备的可靠度,发挥生产能力,高度重视采区流动设备的升级换代,淘汰高耗低效、不合理、不安全的工艺装备,杜绝设备拼装、改造、合用现象,老化该报废、停用的坚决不再使用,其次要按照“科技保障,灵敏可靠”要求追逐并大力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来改造传统的设备,对保护装置不齐的设备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完善保护或加以更换。

3.2努力提高矿井机电管理和职工的技术素质,要管好、用好、修好机电设备,必须有掌握先进专业技术知识的人才,才能发挥先进设备的优势,业务技术培训是机电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受培训人员,既要学习基础知识,又要学习当前管理,使用和修理设备应需要的专业技术知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设备管理工作取得较好的效益。

3.3完善机电专业管理组织,矿井要按照新的煤矿机电管理质量标准,完善规章制度。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完善各种管理规章制度;二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严格落实生产责任制,工种岗位责任制,事故责任追究制,做到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人人有专责;三要全面协调好机电与生产关系,严格机电管理制度,使矿井机电管理有章可循,要把机电部门真正作为一个全矿机电管理职能部门看待,赋予一定权利,让机电管理人员充分发挥作用,搞好机电管理工作;四要完善机电管理队伍,合理配置专业管理人员,减少一人兼数职的现象,保持队伍的稳定,以便开展工作,发挥好职能。

3.4加强设备的现场管理与合理维修,要抓好机电设备的现场管理,首先要发挥机电科生产与管理的双重职能,配好企管、安监部门,切实做好检查和考核工作,制定机电经营管理标准化检查评分办法,严格干部跟班上岗制,防爆设备入井检验制,设备维修制,使现场管理有章可循,其次,要严格监察检查考核,各生产职能科室应充分发挥自身的管理职能,坚持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严把检验考核关,使机电设备满负荷,高效率地服务矿井生产。同时我们要针对生产实际,生产单位要制订机电设备日常检查,检修管理办法,并确定每日检查、检修时间。

4.结束语

机电管理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始终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煤矿的机电设备管理必须从基础工作做起,以提高矿井机电设备安全可靠性为中心,以经济杠杆为手段,扎扎实实地搞好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消灭机电事故隐患,确保矿井机电系统安全可靠高效生产,从而推动煤矿生产安全健康持续的发展。

第12篇 电力变压器等电力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对策建议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高速发展的大好时期,对、特种变压器、配电变压器等电力需求十分迫切;与此同时,我国电力工业体制正处在改革的关键时期,电力生产安全显得尤为重要。

一、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中常见的4个问题

(一)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

目前,各变压器厂家等电力生产企业大部分都已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制度,也明确了安全生产职责,但也有一些单位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只停留在开会讲话,只作一般性、原则性的动员和要求水平上。很少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或没有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专业人员对电力安全生产没有真正做到心中有数,没有熟练掌握必要的规程制度,不能很好地指导基层班组的工作。

(二)习惯性违章

习惯性违章是指定安全生产工作中经常发生的习以为常的违章行为。它包括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如某配电修理人员,在没有填写修理票的情况下开始进行修理工作,导致了一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有些需要停电的作业,在没有停电、验电、挂地线情况下,就开始工作。如一些人身死亡事故,就是在处理二次刀闸接触不良故障时,没有对变台停电、验电,未挂地线,严重违章作业而酿成的。

(三)安全工器具管理混乱

一些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质量尤其是基层农村供电所或供电营业所的登高作业器具和小型起重器材等安全器具的质量合格率不高。同时,对安全器具的定期检测意识淡薄,报废管理流于形式。许多已明显损坏的工器具仍在超期使用,该淘汰的没有被淘汰。

(四)管理工作不到位

一些电力企业重视大型作业的管理,轻视日常管理。近几年发生的事故,多数是在进行小型、分散作业时发生的。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是部分领导仍然习惯于靠搞运动的形式抓经济建设,抓企业管理,不注重研究事物的客观规律,不注意通过规章制度管理,不注重通过抓事前控制来预防事故。同时,设备的检修记录、试验报告、设备档案记录也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保管不认真。

二、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的5点对策及建议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强化安全意识

电源制造企业要树立“管理就是责任,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好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安全网络。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了解每一个员工的思想状态和喜怒衰乐,既严格要求他们,又热忱关心他们。这是因为,电力生产一线的职工日常工作单调、重复、枯燥,要应对随时发生的电力事故,心理承受着很大的压力。此外,我们还要对全体人员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体职工自保、互保意识。

(二)坚持理论、制度、机制、科技创新,是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

安全生产管理也要根据形势的发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与要求。继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要开展多层次的员工职业道德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管理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以适应电力体制改革与发展的要求。

(三)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现场管理是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关键,必须从严要求,养成良好的习惯。在一些电力安全事故中,往往是由于现场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疏忽大意,酿成了事故。

(四)加强安全工器具的质量管理

其一,要求严格工器具的报废制度。到期的,己损坏的和定期试用中检查到不合格的工器具一律要强制报废并破坏至不能使用。要禁止以任何形式将己报废的工器具转售(租)给其他企业或个人使用。其二,要严格外包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制度。发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认真行使安全监督职能。其三,要制定并落实安全工器具检修管理标准化制度。对使用的工器具,需要的材料,修试记录、验收记录都应做出具体详细的规定,做到有据可查,责任落实。

(五)加强安全性评价工作

开展安全性评价是实现安全生产的管理创新并与国际安全生产管理先进水平接轨的重要体现。安全性评价是应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和手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推动安全生产全员、全方位、全过程闭环管理的方法。开展安全性评价是对现有的安全工作进行诊断,做到心中有数,也是提高安全管理整体水平的有效途径。

总之,只有不断加大安全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严格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努力提高电力生产的科学管理的水平,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设备管理组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十二篇)

第一条 负责设备管理的全面工作,执行矿上有关设备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第二条 负责固定设备及综机设备的管理工作。第三条 编制设备计划、技术规范等,协调物资公司的到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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