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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检修安全管理要点(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61

设备检修安全管理要点

第1篇 设备检修安全管理要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设备检修活动中相关各方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要点。

第二条 本要点适用于公司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职责划分

1、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职责

负责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要求,对检修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

2、设备处职责

负责按照检修安全管理要求,对检修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

3、检修中心职责

(1)、接受点检方组织的项目现场安全交底(技术交底见设备检修管理办法),认真填写《安全确认票》(见附件二)、《检修工程安全联络票》(见附件三)。

(2)、组织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纠正违章行为,考核违章员工。

4、生产厂职责

(1)、成立检修期间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管理网络;明确检修施工各相关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2)、负责审核施工方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3)、开展安全检查,制止违章行为。

(4)、负责危险源点的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第二章流程

第四条 设备检修安全管理流程见附件一。

第三章操作要点

第五条检修项目确定后,点检员根据检修项目填写《检修工程安全联络票》(见附件三)后交施工班组,施工班组按照《检修工程安全联络票》的要求办理各种安全作业手续和准备工作;检修前半小时,点检人员组织生产方、检修方三方进行现场安全确认,并填写《安全确认票》(见附件二)。

第六条没有进行安全交底检修方有权拒绝进入工地,误工责任由点检方负责;没有履行安全作业手续和准备工作的,误工责任由检修方负责。

第七条对现场交叉作业、起重机械、设备电源、煤气等危险源点要有明确的交接。

第八条对于夜间发生紧急检修项目,生产方调度既是抢修组织者又是安全责任人,生产方调度代替点检人员会同岗位人员、检修人员三方口头安全确认后,检修人员方可进入检修现场。

第九条生产方、检修方均应严格遵守“三牌(检修牌、操作牌、停送电牌)、两票(安全确认票、检修工程安全联络票)”安全管理制度。检修方在分解检修任务时,必须明确安全监护人,检修任务与安全工作同时安排。

第十条检修前和检修实施过程中,生产操作人员必须确保设备处于停止和安全锁定状态,并对此负有责任。

第十一条在禁火区域或设备上动用明火作业,施工单位必须办理动火证,动火证办理按照《动火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要建立联系制度、实施可靠的防护措施,并由专人统一指挥进行工作。

第十三条因检修需要而临时拆下的安全防护装置,检修完毕后,检修方必须按规定恢复,安装的临时线路,用完后及时拆除。

第十四条对易燃易爆的设备及压力容器进行检修,必须遵守相应的安全规定。

第十五条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向下抛掷物件。

第十六条禁止检修中悬挂和起吊没有系牢的物件。

第十七条电焊线,氧气、乙炔气带跨越路面、道口时,必须用绝缘物盖好或有其它防护措施方能进行工作。

第十八条气焊的风带,钢丝绳,电焊机的进线,电焊线不准混绞在一起。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放置在离明火10米以上安全地点,两者间距在5米以外(如不能保证安全距离,中间必须有安全隔离保护措施)

第十九条检修完毕后,检修方必须进行现场清扫、整理,岗位、点检、检修三方试车,并对检修后安全事项确认后,签署竣工证;安全确认票留存点检作业区。

第四章附 则

第2篇 化工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检修前的准备

1 设备检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

2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3 检修项目负责人须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任务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4 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5 设备检修如须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须按hg 23011、hg 23012、hg 23013、hg 23014、hg 23015、hg 23016、hg 23017的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6 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1 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 安全教育内容

2.1 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2.2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2.3 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2.4 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

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1 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2 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3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 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篦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5 对检修用的盲板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6 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必须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7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须备有冲洗用水源。

8 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9 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10 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11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 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 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要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3 电气设备检修作业须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4 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人要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必须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

5 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6 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1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2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3 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篦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要恢复正常。

4 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5 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6 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

7 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1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工厂机动部门负责管理。

2 设备所在单位提出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3 检修项目负责单位提出施工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4 设备所在单位、检修施工单位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5 工厂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终审审批。

6 检修项目负责单位应将办理好的《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自留一份后,分别交机动部门、设备所在单位各一份。

第3篇 供、用电设备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供、用电设备检修安全管理,保证职工在检修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公司电网和设备的正常运行,为公司生产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消除电力伤害人身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自下发之日起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2、适应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唐山氯碱有限责任公司供电设备、用电设备和拖动设备检修的安全措施和停送电管理。

3、管理规定

3.1在变电所和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必须熟知和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每年对电气工作人员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一次,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值班电工做安全措施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完成。

3.2在电气设备上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执行,检修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做好安全措施经专人确认后许可检修时,检修人员才进行检修作业,要求值班电工必须现场监督,检修电工在本班组管辖的电气设备上检修作业时也认真执行,检修工作人员检修完工将工作票交回后方可允许送电。

3.3所有用电的机械设备停止运转检修时,检修负责人必须到提供电源的变电所和变电站办理停电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做好检修安全工作措施允许检修后方能检修,检修前通知设备所在化工岗位操作工,把转换开关转到停止位,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设备,并现场监督检修,检修工作完成后,要清理完现场,检修负责人才能将工作票交回,才允许送电。

3.4检修电工要检修正在运转设备的电动机和电气设备时,要经调度室和岗位工同意停车后,检修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办理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许可检修时方能检修,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现场设备,值班电工指定要检修的变电所(站)设备,并分别监督检修。

3.5检修电工要检修停止运转处于备用状态设备的电动机和电气设备时要经调度室和岗位工同意后,检修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签发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许可检修时方能检修,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设备,并现场监督检修。

3.6检修工作票除正常签发人签字外还要有电气值班人员、检修设备岗位班长和检修负责人签字,并分别由电气值班室、操作岗位值班室和检修负责人留存,检修完工后检修负责人将检修工作票交回后方可撤安全措施送电。

3.7所有停用或暂时不使用的用电设备(不处于热备用的设备),设备使用单位要即时到供电变电所办理停电手续,电工接到停电要求立即办理停电,并做好安全措施。

第4篇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1 目的

为了加强施工、检维修作业的hse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程序,强化施工作业的全过程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

中海油烟台港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3 编制依据

3.1 《中海油烟台港石化仓储有限公司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制度》,hse-01,2022。

3.2 《中海油烟台港石化仓储有限公司承包商hse管理办法》,hse-01-10,2022。

4 职责分工

4.1 生产部负责油库、管道日常运行中的检维修项目计划、审批与施工组织实施。

4.2 hse部负责对施工人员的hse教育培训和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5 管理要求

5.1 程序流程图

见附件1。

5.2 确定作业任务、内容、地点和期限

公司立项完成后,生产部明确施工作业任务、内容、地点和期限,对重大工程和检维修项目可分若干阶段分别进行hse管理。如重大检维修项目可分为停工(准备)、检修(施工)和开车(投用)三个阶段。

5.3 施工管理组织

公司成立项目实施管理小组,指定各小组负责人及成员。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计划、审批以及项目控制管理。

5.4 制定施工项目的技术方案(或技术规格书)

生产部应制定(或委托设计)相应的《技术方案》(见附件2)(在方案中明确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项目的内容、要求、主要步骤与危害识别与分析以及防范措施)。项目《技术方案》需召开技术审查会会审,最终版报公司相应的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核、会签与批准。项目《技术方案》需在完成公司审查与批准流程。

5.5 选择施工单位、承包商和供应商

项目在完成前期工作与技术方案审查后,申请招标程序,在合格承包商中,择优选择邀标单位,通过招投标确定本工程的承包商。需采购供应的物料和设备,需从中海油供应商名册中选择。各承包商资料需报hse部进行资质审查。

5.6 制定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承包商)应根据技术方案或技术规格书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见附件3)报生产部,通过生产部组织审查,并经相关部门审核、会签和批准等后方可实施。《施工方案》内容至少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组织机构及职责、施工准备、施工程序和方法、交工文件。参照《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管理程序》和《环境因素识别和影响评价管理程序》对其施工作业任务进行危害识别、风险评估和环境因素评价,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与应急预案。

5.7 组织项目施工交底与hse教育培训

项目实施管理小组召开由施工人员与现场管理人员参加的技术交底会。交清楚《技术方案》的内容与要求,并到现场实地检查施工条件等。并组织对所有现场管理人员以及监护人员开展hse教育培训,包括常规性的安全制度和项目实施中要求的各项安全措施与要求。如一、二级动火、吊装等特殊关键作业必须由生产部到现场后方可实施。

对参加教育培训人员进行考核,合格后给施工人员发放《施工作业临时出入证》。施工所在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hse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环境和健康保护方面的责任。《hse协议》要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检查考核的奖惩条款。

针对检维修项目,一般由长期合同的运保单位承担,生产部每次下达检维修任务后,编制检维修方案(明确维修内容、工艺要求与安全措施等),须生产部管理人员派人到施工单位进行交底。实施过程由施工单位现场监护,并最终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确认后方可施工。

5.8 确认施工条件

5.8.1 由项目实施管理小组管理人员填写《施工条件确认表》(见附件4),生产部与hse部会同施工单位到现场,对施工条件进行确认。对存在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或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并再次确认,直到全部合格。

5.8.2 无特殊作业的情况下,开具《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许可证》。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检查、签字确认后生效。

5.8.3 在生产区域内进行特殊作业,如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起重、破土等作业,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特殊作业的监护由公司管理部门到现场。

5.9 施工过程中的监护与隐蔽工程的验收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明确现场监护人,对施工单位违反安全规定的,公司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停工,开据《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整改,根据考核办法开具罚款单交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对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完成后需提出申请中间验收,生产部按规定组织进行。验收人员应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并签字。

5.10 施工过程中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内容、部位、施工程序、工艺等变更时,必须向生产部提出申请,对变更的设施、设备和作业活动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策划并落实相关控制措施。

5.11 验收

生产部应按有关管理规定组织项目的中交和竣工验收工作。

5.12 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事故,立即上报,立即停止现场施工作业,按程序由hse部组织调查处理,避免类似事故、事件再次发生。

5.13 记录及反馈

为准确、有效地反映施工作业管理中的hse绩效,并为考核承包商、供应商提供客观依据,施工单位按项目管理的要求做好施工作业全过程的hse记录,并按规定归档。

6 附则

本细则行政部组织解释。

第5篇 化工设备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设备的计划大、中、小修、故障检修及抢修工作。检修工作主管部门为公司生产设备部,安全环保部协助管理检修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2、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还应提供有关安全认证资料和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资格证,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3、本规定同样适用于本公司动力车间维修班或设备使用车间自行承担的检修工作。

4、按照“谁负责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落实检修施工作业的安全责任,对外来施工单位应在安全管理协议中有明确条款。

5、设备检修计划由车间编制。生产设备部组织平�,报分管副总批准后下达。检修计划提出时,应同时提出备品配件、材料、工器具计划。

二、检修准备安全要求

1、检修施工单位应与设备使用车间一起,对设备本身及安装地点周围进行“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2、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书面《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车间审核。检修方案中应包括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3、检修前,设备使用车间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⑴作业地点和作业对象的主要危险因素及注意事项;

⑵施工作业应遵守的安全规定;

⑶易发生泄漏、跑冒物料、着火、爆炸、中毒的部位及防范措施;

⑷生产装置消防报警设施、防护救护设施的摆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⑸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理的方法。

4、检修现场应由施工单位和设备使用车间一起划定施工区域,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5、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

6、检修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

7、设备使用车间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清洗后,必须由质检部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达到标准。清洗置换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进入设备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气含量在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有关规定,其他可燃性气体低于其爆炸下限浓度的20%以下。

8、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的设备、管线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盲板。检修设备、管线与生产中所需的设备、管线连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隔离。

9、生产车间对移交检修的设备,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清洗置换分析情况,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10、检修负责人应与设备使用车间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

11、应对检修作业作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工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做到“一器、一闸、一保护”。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12、对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有专业电工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

13、对检修作业作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

14、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15、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16、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17、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18、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三、检修作业安全规定

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外来检修施工单位人员应办理并佩戴出入证件,所有参加检修人员不得携带香烟、打火机、火柴和含酒精饮料进入现场,所有进入检修现场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戴安全帽。

2、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3、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所有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 “四不施工”: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做到“四不拆”:设备带压不拆;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折;设备高温过冷不拆;工具不合格不拆。

5、检修使用临时行灯必须采用36伏安全电压。进入金属容器、贮罐、沟道、潮湿场所要用12伏安全电压,绝缘要良好,或使用防爆手电筒。

6、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7、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特种作业时,应执行公司相关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必须由生产车间办理审批《用火作业许可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等特种作业许可证,持证作业。

8、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四、检修完工安全验收

1、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2、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3、检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悬挂的各种“警告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

4、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签字后方可撤除悬挂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认为有电,有物料,检修生产单位不得进入设备以及检查传动装置。

5、设备检修要有完整的检修记录;大修要有完整的交工资料,并记入设备档案。各车间每月必须做好设备检修执行情况报生产设备部存档。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6篇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定义

设备

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

2 检修前的准备

2.1 设备检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

2.2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2.3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2.4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2.5 设备检修如需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应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2.6 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3 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3.1 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2 安全教育内容:

3.2.1 检修作业必须遵守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3.2.2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3.2.3 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3.2.4 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

4 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4.1 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4.2 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4.3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4 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箅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4.5 对检修用的盲板应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4.6 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7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查场所应备有冲洗用水源。

4.8 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4.9 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4.10 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4.11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5 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5.1 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2 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5.3 电气设备检修作业应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5.4 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

5.5 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5.6 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6 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6.1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6.2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6.3 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正常。

6.4 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进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6.5 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6.6 检修单位应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在有关部门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

6.7 检修单位应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7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7.1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7.2 设备所在单位应提出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7.3 检修项目负责单位应提出施工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7.4 设备所在单位、检修施工单位应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7.5 办公室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终审审批。

7.6 检修项目负责单位应将办理好的《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自留一份后,交安全生产科一份。

第7篇 设备检修安全管理

一、检修组织

1、较大项目检修,公司必须成立项目检修小组,并指定检修项目负责人,同时需有安全管理人员参加。

2、检修前编制好检修计划,检修计划由车间(部门)提出,然后由检修部门制定检修方案(重点说明检修任务、检修的安全措施、各自的安全职责等),安全管理人员对检修安全措施进行审核,然后报总经理批准。

3、检修计划编制,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生产部门、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二、检修准备

1、设备、设施检修前需对参加检修人员交代检修任务、安全注意事项。

2、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3、设备检修如需动火作业还必须检查电焊、气割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4、检查作业场所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的物质,如有需要进行清理,以防发生火灾事故。

5、电气设备检修前,需拉闸断电。

6、带电检修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还必须遵守《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三、检修安全规定

1、检修任务实施时,检修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对检修过程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操作或存在隐患时,必须立即制止。

2、检修过程中各工种必须遵守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3、作业过程中出现新的隐患时必须立即停止检修,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

4、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和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5、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

6、凡对机电传动部份的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7、检修使用临时行灯必须采用安全电压(36伏、24伏、12伏、6.3伏)。贮罐、设施、沟道、潮湿场所要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可靠接地。

8、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 “四不施工”:

(1)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

(2)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3)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

(4)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9、做到“四不拆”:

(1)设备带压不拆;

(2)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拆;

(3)设备高温过冷不拆;

(4)工具不合格不拆。

10、从事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11、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四、检修过程安全要求

(一)、电气焊安全作业规定

1、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2、在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表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个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压5个大气压。

3、乙炔器和焊枪之间,必须装有阻火器。

4、乙炔瓶、氧气瓶、动火点三者应有10米距离,否则要采取隔离措施。

5、高压线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6、电弧焊接工具设备要符合以下标准:

(1)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2)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且易辨认,绝缘要良好,一次线的长度不应超过5m。

(4)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7、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8、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工地、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9、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10、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眼睛;

11、焊线应双线并行至现场作业点,禁止使用厂房钢结构、设备作焊接回路使用;

(二)、受限空间作业

1、进入各类槽、罐、塔、管道、容器以及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为设备内作业,必须办理危险作业审批表。

2、受限空间内作业必须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络。

3、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受限空间内作业时,必须穿戴适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毒器具。

4、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须对其进行强制通风。

5、严禁在作业设备内外投掷工具及器料,禁止用氧气或富氧空气吹风。

6、 在设备内动火作业,除执行中有关动火的规定外,动焊人员离开时,不得将焊(割)具留在设备内。

7、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无误,并由检修负责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进行共同验收合格后,检修人员方可清理现场。

(三)、高处作业

1、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必须按照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要求执行。

2、高处作业前,必须办理“危险作业审批表”,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凡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吊蓝、吊架、手拉葫芦等,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吊装升降机严禁载人。

5、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随身携带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

6、高处作业一般不应交叉进行,因工序原因必须在同一垂直线下方工作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防范措施。

7、遇六级以上的风力或其它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四)、拆除工作

1、拆除工作应制订拆除方案。

2、施工前要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实行统一指挥、监督。

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准上下抛掷,及时清理运走。

4、拆除石棉瓦必须铺设跳板。

(五)、带电作业要求

1、低压带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工作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

2、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绝缘隔离措施。

3、在低压带电裸导线的线路上工作时,工作人员在没有采取绝缘措施的情况下,不得穿越其线路。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绝缘措施。也应防止人体同时触及两根带电体或一根带电体与一根接地体。

4、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地线。搭接导线时,顺序应相反。

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

5、严禁在雷、雨、雪以及有六级以上大风的户外带电作业。有雷电时,还应禁止在室内带电作业。禁止在潮湿或潮气过大的室内带电作业,禁止在工作位置过于狭窄的场所带电作业。

6、安全防护用具

(1)绝缘手套内外表面应无针孔、裂纹、砂眼。

(2)绝缘服、袖套、披肩、绝缘手套、绝缘靴在20kv工频电压(3min)下应无击穿、无闪络、无发热。

(3)各种专用遮蔽罩、绝缘毯、隔板在30kv工频电压(1min)下应无击穿、无闪络、无发热。

7、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如设备突然停电,作业人员应视设备仍然带电。工作负责人应尽快与调度联系,调度未与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前不得强送电。

五、检修完工安全验收

检修结束后,检修部门要清理好场地,对搭设的作业架台、接设的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实净,场地清后,方可办理移交验收。

第8篇 宣钢有限公司设备检修与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为了保护职工在设备检修期间的生产、维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作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参加设备检修的所有单位(包括外来单位)和个人都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等。

3、组织生产、施工、作业的各级领导及生产施工管理人员,必须贯彻“管施工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

4、各施工单位、生产单位、各职能部门(或人员)都应对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实现安全施工负责。

5、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设备检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安全管理。

6、各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是组织生产施工作业安全的第一人,应承担生产、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责任。

7、各施工、生产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安全员,制订出各项安全职责、例会制度、班组活动。奖惩考核及做好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工作,并检查督促生产、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交叉作业,特殊环境等造成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确保生产施工中的安全。

8、各生产、施工单位所使用的机具、设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安全可靠,严禁擅自操作,施工区域内的其他设备、机具(特别是性能不熟悉的)严禁乱拉乱接电线、电缆,确因需要必须请专业人员认可、确认后方可实施。电焊机地线要规范(地线一定要接到直接焊接的部位,防止将其他设备损害),电焊、气割(焊)工作完成后,一定要检查现场,消灭火种,防止死灰复燃。

9、各生产、施工单位,必须要求从业人员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特殊区域的特殊保护用品等,遵守《安全生产法》及各项规程。

10、各生产、施工单位必须维护创造好现场的安全作业环境。施工中的沟、坑,交叉作业等危险区域及特殊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及警戒。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11、各施工单位,必须教育好本单位职工,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术技能,熟悉设备性能,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过好班组安全活动。

12、各生产、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网络,一级管理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负责,层层办理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能得到落实。

13、各生产、施工单位必须坚持参加安全例会。

14、各生产、施工单位要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增强环境保护法制观念,自觉爱护环境,保护环境。

15、各生产、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环保制度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注意施工现场及周围的环境,以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16、各生产、施工单位,要保持作业现场的清洁与卫生,杜绝油污遍地及垃圾乱扔现象。

17、各生产、施工单位,在厂区内不允许焚烧工业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18、各生产、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环保的要求,对废油及其他含有有毒物质的废液要集中收集、集中处理,不允许随意排放和偷排到排污沟内。

19、生产设备部的项目负责人应对其项目的外委参修人员的安全交底负责。

20、检查与考核

〈1〉、各生产、施工单位在作业前,必须制定单项工程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定《安全协议》,经由设备技术部认可签章和生产安环部审核批准后方可作业。违者停止其在我厂的作业,并据此考核相关科室并对检修单位罚款500元。

〈2〉、各生产、施工单位,在办理安措的同时,自带安全押金交生产安环部,用于施工、检修期间安全管理处罚,押金据工程大小工期长短定人民币500—1000元,处罚依据公司安全考核制度及本规定。

〈3〉、在我公司进行的其他作业的外来人员,用工单位负责其安全管理,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杜绝违章违制;公司对用工单位依据安全管理考核制度进行考核。

〈4〉、各生产、施工单位,发生人身险肇、火灾、人身伤害事故,据其原因处罚责任单位500—5000元,损失不够部分责任单位立即补齐,否则停其工程。

〈5〉、各生产、施工单位必须派员参加检修期间每周隔天的安全例会,一次不参加的罚款50元。

〈6〉、进入作业现场不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一次罚款100元/人。

〈7〉、严禁班前(有酒气味)、班中饮酒,违者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并立即停止其作业。

〈8〉、高处作业(离基准面2米以上)须戴好安全带。违者处以200元罚款。

〈9〉、危险作业(煤气作业、爆破作业、禁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进入有毒有害场所作业等),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违者处以300元以上罚款。

〈10〉、焊接作业,必须有良好的接地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由于焊接问题对电器设备造成损坏。

〈11〉、违反停送电制度,未造成后果的罚款500元,造成后果的根据严重程度另行处理,造成设备损坏的按价赔偿。

〈12〉、电器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电焊机、水轮机、潜水泵等)缺少防护罩、盖或发现有防护设施损坏的,一起罚款100元。

〈13〉、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违者或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200元。

〈14〉、氧气瓶、乙炔瓶放置安全距离不够或氧气表、乙炔表接头泄漏,一处罚款100元,表损坏一只罚款200元。

〈15〉、不得擅自动用他人操作的设备,违者罚款100元,造成后果视后果严重程度另行处理。

〈16〉、起重机械卷扬机钢丝绳、钩头损坏超标及安全装置失灵,一处不合格罚款100元。

〈17〉、挂钩人员,行车工、起重工要严格执行“十不吊”违者罚款100元。

〈18〉、因施工检修出现的坑、沟、池、走台、升降台,应有符合安全规定的围栏或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一处不合格罚款100元。

〈19〉、立体交叉作业无现场监护,没拉安全警戒线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元。

〈20〉、高处作业时不得上下抛掷物件,下方设置警戒线区并有专人监护安全,违者罚款200元。

〈21〉、安全警示标志牌、警示灯、警示音响信号必须完好,出现故障应立即修复,违者罚款200元。

〈22〉、凡对违章违制隐瞒、庇护者,与违章者同等处罚。

〈23〉、本制度没有例举的违章违制行为,检查中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24〉、施工、检修、作业安全管理所罚款,实行专款专用,用于鼓励在施工检修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设备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给予100-500元一次性奖励。

〈25〉、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环保部。

第9篇 水电站机组设备检修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规定了耶涯水电站机组及其附属设备检修现场管理内容、方法与检查等内容。

第二条 本规定仅适用于参与耶涯水电站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的单位及个人。

第二章 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三条 机组检修前,水电八局耶涯电站检修项目部成立了安全监督组,负责做好整个检修期间的现场安全监督工作。

第四条 参加检修的工作人员应各负其责;必须熟悉和熟练掌握机组检修的作业指导书内容、检修网络图和有关的安全技术,并对整个检修工作负有安全责任。

第五条 机组检修前,各专业要根据所修项目准备,检修工作内容、计划检修时间、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工器具和材料的准备、检修后的验收内容、危险点分析和防范措施、后勤保障等。各工作负责人应按相关要求办好各类工作票,对工作班人员进行明确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危险点分析工作,制定预防控制措施,同时对所有工作班组人员交待清楚有关安全措施的布置情况、设备带电部位或临近带电设备位置、危险点和注意事项。

第六条 对短时参加检修的外协工、临时工在进入检修现场前,必须严格按照水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要求,对外协工、临时工进行有关的安全知识、厂纪厂规教育;并对参加检修的临时工办理进入检修现场的手续。进入厂房工作的临时工必须佩证上岗,并纳入所在工作的部门、班组管理、考核。

第七条 为了保证机组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检修期间一般不接待参观人员,特殊情况需经项目部领导同意。

第八条 机组停机检修时,发电机、水轮机、调速机等,与运行系统无关联的部分可各分别开一张总的工作票。在机组检修开始第一天必须到电厂办理开工手续。

第九条 现场各种工作票的办理,必须严格按耶涯水电站有关工作票的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条 在检修期间,每日开工前应由工作负责人检查工作现场,核对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是否与现场的安全措施相符。凡是与运行系统有关联的机械检修工作面,需要运行值班人员配合操作、试验及工作,必须另开单项工作票。其次,要认真执行现场安全交底制度,向工作班成员交待清楚当日的工作内容、人员分工、检修现场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带电设备的位置、现场危险点分析情况和有关注意事项。

第十一条 工作负责人要履行好监护职责,不要随意直接参与工作,以保证集中精力不间断地进行监护。

第十二条 检修现场必须保持四个合格,即:合格的工作票、合格的工作负责人、合格的现场安全措施、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发生(即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检修期间,检修设备有关的交、直流电源需断开、合上时,必须由工作票负责人与运行当班值长联系,征得同意后由运行值班人员进行操作。

第十四条 检修期间所用的临时电源,必须装有漏电保护器,导线绝缘良好,导线安放整齐,严禁乱拉乱放,在检修现场禁止使用裸露导线和不合格的电源闸刀。

第十五条 对参加检修的外协工、临时工,除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在检修现场工作前仍需由工作负责人交代清楚现场的安全措施和有关注意事项,做好班前5分钟记录。工作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护。禁止在没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临时工单独工作或从事有危险的工作。

第十六条 进入检修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作时,工作人员必须穿着规定的工作服,不得穿高跟鞋;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第十七条 工作现场的油污、泥污、积水应及时清除;油污严重的地方清理后,应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人员摔跌受伤事故。

第十八条 上、下交叉作业,必须做好防护隔层或可靠的安全措施。

第十九条 检修期间,参加检修的工作人员,工作前一律不准饮酒。

第二十条 在潮湿或周围均是金属的地方(蜗壳、尾水管、引水钢管等),必须使用36v及以下电压的行灯,行灯变压器应放在干燥处与容器外,其外壳应接地。使用手持电动工器具工作,必须符合原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工作时要戴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垫上。

第二十一条 桥机大、小车及起重用具、钢丝绳、葫芦等使用前应经严格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二十二条 起吊大件的起重操作人员应相对固定,未经培训取得起重设备操作证人员不得擅自操作起重设备,不允许起重人员操作与操作证规定内容不符的起重设备。

第二十三条 起吊大件前,应制定具体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检查起吊设备的制动装置应安全可靠。起吊操作与指挥应由有经验的起重专业人员负责,并只能由一个人指挥。

第二十四条 禁止任何人员在吊物下行走或站立。

第二十五条 在低压配电盘、低压线路、仪表、保护、压力容器、蜗壳、尾水管、引水钢管内工作不得少于两人。

第二十六条 检修期间,对原设置的安全围栏、遮栏因工作需要拆除的,检修人员应装设临时遮栏,其高度不得低于1.2米,并悬挂标示牌。各临时打开的盖板、洞孔应及时装设围栏,悬挂标示牌,防止人员跌落。

第二十七条 现场使用电动工器具前,应检查电源线是否完好,有无保护接地,风动工器具应检查各绑扎头是否紧固,防止绑扎头松动,管头脱落飞起伤人。电焊、氧割、切割、打磨等作业,要按规定使用合格的防护面罩和防护眼镜。

第二十八条 使用碘钨灯作加热或照明时,必须事先做好防漏电和防火措施。

第二十九条 现场需配置一个工具房,房内要放置检修用的工器具和图纸、策划书等与检修相关的资料。

第三十条 周转工具、材料要按区定置摆放,如道木、钢丝绳、手推车等,用后及时清理、收回,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道路畅通。

第三十一条 检修现场拆下的设备部件、管道及其它物品,应定置管理、规范摆放,杂物要及时清走,检修现场要设置围栏,要防止堵塞通道、绊跤或坠落伤人等事件发生。

第三十二条 工作完后必须对周边的卫生进行清理和清扫,保持地面清洁,检修区域内内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

第三十三条 禁止在检修现场存放易燃易爆品,如氧气、乙炔、汽油、酒精、润滑油等。使用上述物品时,做好防止火灾事故措施。

第三十四条 严禁在检修现场吸烟;检修工作中使用过的布料、毛料品,应放在专门地点,每天工作结束前应有专人进行清理。

第三十五条 检修现场应配置充足合格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不得作为冷却设备使用,安全监督组对现场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和试验。

第三十六条 电焊、气割作业时,工作前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工作后要对工作范围仔细检查,防止遗留火种引起火灾。在地面焊接时,对可燃、易燃物要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或用阻燃材料隔开。在高空焊接时,下面的脚手架或蹬高台应用阻燃的隔板(如铁皮、铁板等)遮盖并在阻燃隔板上铺石棉布,严防焊割起火。

第三十七条 凡是进入机组内部的人员都必须进行登记,带入机组内部的工具和材料也必须登记,其余无关物品严禁带入。

第三章 检查与考核

第三十八条 安全监督组必须定期检查现场安全设施是否正常、完备、完善,现场检修区域内工器具、拆下的设备是否定置管理,现场工作负责人是否认真执行现场安全措施交底的规定,对不按规定做的人员应严肃批评和考核。

本规定解释权最终归水电八局耶涯水电站检修项目部。

2023年3月6日

水电八局耶涯水电站检修项目部

第10篇 浅析施工设备检修安全管理

0 引言

目前为了满足各方面的需求,我国的电力行业正处于蓬勃发展的阶段,因而电力设备施工检修普遍存在工期紧、任务重的特点,此外电力检修施工现场危险点颇多,而且作业环境也经常变化,其生产设施也多为临时性的,因而在电力设备施工检修的施工过程中存在大量的安全隐患。那些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带给我们的是惨痛的教训,如何在电力设备施工检修施工过程中抓住安全生产的核心,如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电力设备施工检修中的安全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是我们这些从事电力工作人员所必须面对和予以解决的问题。

1 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现状

图1为为电力施工设备精益检修的实施流程图,以下将就相关施工安全管理进行简要的分析。

1.1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

最近几年,在电力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频繁发生,虽然各个安全事故都存在很多不同的客观原因,然而其也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没有很好的落实。很多的安全管理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只是浮在表面,没有将安全工作做细,对于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工作规程等落实也很不到位。他们工作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消除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而是为了做给上级领导看或者是为了应付各种各样的检查,其工作只是流于形式,对于安全事故的避免起不到任何的作用。许多安全管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还存在浮躁的思想,对于安全生产的意识薄弱,平时也不注重深入到施工现场实地的考察和分析,在工作中瞎指挥、走过程的现象普遍存在。

1.2管理体制和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安全生产是企业良好发展的基本保证,一个好的安全管理体系有助于安全管理人员提前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然而现阶段在电力设备施工检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体系却没有与电力事业的发展保持相同的步调,其很难与飞速发展的电力事业相互匹配,与实际情况存在很大的差距。此外众所周知管理队伍素质的高低是管理质量的决定性因数,当前在电力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一个重要因素便是管理队伍的素质整体不高。电力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人员很多都不能接受和学习掌握最新的专业安全知识(例如对电力安全风险评估管理系统的学习和掌握),在工作过程他们所依赖的就是他们过往的工作经验,缺乏理论知识和系统平台的支撑,因而导致在实际的工作过程存在不少的问题。

1.3对一线职工在施工检修现场的安全培训力度不够

虽然频繁发生的安全事故使我们很重视平时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但是我们的很多管理人员却忽视了对一线职工在施工检修现场的安全培训。因为不在检修施工现场的安全学习和培训比较抽象,没有具体的针对性,职工们学习后往往印象不深。而只有在检修施工现场结合现场实际电力检修设备进行的安全学习教育和安全培训才能让人印象深刻,只有熟知自己所处的安全环境、学习和熟悉检修现场的安全措施的布置,才能更好的实现电力设备检修施工现场的安全。

2提高电力工程施工过程安全性的措施

2.1加大投入,充分认识安全权利的重要性

提高管理人员对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是消除安全隐患的基本保证,同时也是为了保护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基本要求,是电力事业持续、高效发展的重要保障。然而现在在很多企业中,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在安全设施方面偷工减料,这样做的后果不仅使得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受到极大的威胁,而且使得企业得不偿失。例如20o8年某电力工程,整个工程预计需要650万,工期预计为半年,而按照要求需要在安全方面投入30多万,这样才能保证各种安全设施齐全,各类安全管理人员和教育培训到位,然而公司为了减少项目的开支提高利润,只在安全方面投入了10多万,并且安全员也有质检员代替。由于在安全设施的投入过少,很多安全设施没有达到相关的要求,一名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造成重伤。事故的直接原因就是三层脚手板没有铺满,从而导致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并最终导致了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后该项目不仅被停工,而且施工人员的医疗费用加赔偿一共40多万元,远远的超过了当时的安全预算。

2.2完善体制、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制是电力工程安全施工的基本保证。为了消除各种各样的安全隐患,企业必须要建立和完善各种安全管理体制。例如企业可以举行安全管理例会,建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将安全管理的任务落实到每个人身上,安全委员会每天都要向公司的相关部门做当天的报告,总结当天的工作。此外为了全面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企业还必须要对所有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在入职前,企业应当组织好岗前培训,只有在他们完全熟悉了自己的工作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才能给他们发放项目部上岗证,才能进入施工现场。

2.3加大惩罚力度

现在对于安全事故的惩罚力度不够导致其不能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这也是目前安全事故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加大惩罚力度不仅仅是政府部门应当严惩那些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企业内部也要对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组织和个人严厉处罚,从而在企业内部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提高企业内部人员的安全意识。对此政府部门或者企业应当给于安检部门和安监人员足够的权利,加大在日常工作中的监管力度安监部门和安监人员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的通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此外企业和政府还应当增强相关的的责任,对于中所有的安全事故必须要找出引发事故的原因,对相关的企业或单位要严厉惩罚,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3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安全生产规律受到了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虽然目前我国电力事业的发展取得了突出的成就,然而我国电力行业中现有的安全安全管理水平与西方的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想要我国电事业持续稳定的发展,减少在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是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要高度重视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要对各种安全隐患足够的重视,并不断地优化现有的安全管理系统,共同促进我国电力事业的发展。

第11篇 供电恢复及设备检修、排水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况

根据矿总体工作安排,由我区负责对5304工作面启封前的外围供电恢复及设备检修、排水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化施工。为保证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二.准备工作

(一)地面准备

1、qbz80开关4台,37kw排水泵4台,3×10mm2的电缆150m2根。φ51mm高压胶管10m.

2、矿车2辆。

三.施工工序

(一)施工工作量

1.对接好两巷排水管路具备两巷正常排水。

2. 5304轨顺、运顺各敷设一路3×10mm2的电缆150m,安装2台37kw排水泵对两顺槽低洼点进行排水。

3.在轨顺移动电站前头安装一部22kw绞车为运输移动电站做准备。

4.轨顺低洼点积水排尽后,整理移动电站轨道,为运输移动电站设备做准备。

5.运顺排尽积水后整理皮带设备.

(二)施工方法及顺序

1、施工方法:

开启第一道密闭前,在5304轨顺、运顺两巷各敷设一路3×10mm2的电缆150m,搭好开关和排水泵并具备正常开启。开启第一道密闭后,正常通风后,把两巷的排水泵运到低洼点,对低洼点进行排水。低洼点积水排尽后,轨顺整理移动电站轨道,运顺整理皮带设备。

2、施工顺序

2.1在5304轨顺、运顺两顺槽第一道密闭外,分别敷设一路3×25mm2的电缆150m,搭好2台开关和2台37kw的排水泵,供电后备用。

2.2第一道密闭开启后,根据现场条件,如果两顺槽低洼点积水多,分别把搭好的排水泵停电后运到低洼点后供电排水。

2.3轨顺积水排尽后,整理移动电站轨道。

2.4运顺积水排尽后,整理皮带设备。

2.5每班工程结束后,材料、工具码放整齐,保持文明生产动态达标。

四、技术要求

1. 移动电站轨道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轨距误差不大于5mm,不小于2mm,轨道接头间隙不超过5mm,内错差、高低差不大于2mm,水平误差不大于5mm,轨枕间距不大于700m。扣件齐全完好、紧固有效并与轨型相符,轨枕无浮离,悬空现象。

2.皮带设备安装调试严格按照《5304-2综放面安装要求》执行。

3.两巷排水泵供电后备用,符合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4.排水时由外向里逐级排水,及时延伸排水管路。

五、施工劳动组织

本工程采用“四六”制作业方式,各班工长或跟班领导是现场安全负责人,各班副工长是施工负责人。

六、避灾路线

若施工地点发生水、火、瓦斯、煤尘等灾害时,施工人员应按如下路线进行撤离并熟悉各避灾路线:

1.发生火灾时人员撤离路线

5304轨道顺槽-→5304-15304轨顺联-→1305联络巷-→北翼轨道大巷-→-430m井底车场-→副井-→地面

5304输道顺槽-→5304-15304运顺联络巷-→1305联络巷-→北翼轨道大巷-→-430m井底车场-→副井-→地面

2.发生水灾时人员撤离路线

5304-15304轨道顺槽-→5304-15304轨顺联络巷-→五采边界临时回风上山-→五采新总回-→北风井-→地面

5304-15304运输顺槽-→5304-15304运顺联络巷-→五采边界临时回风上山-→五采新总回-→北风井-→地面

七、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凡参加本工程施工的所有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2011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及考核评价办法》和本措施规定,各岗点持证上岗,规范操作,同时做好班前对安全“不放心人”的排查,对不放心人严禁下井上岗作业,搞好文明生产和工程质量。为保证本工程的安全施工,提出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准备

1.工程开工前,必须对所有参与工程施工的人员认真传达本施工措施及涉及的所有有关条文(原文),并进行学习签字。凡不签字学习者不准参与工程的施工,所有施工地点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杜绝无证作业。

2.工程开工前,必须将风、水、电等准备好,施工后路的各种材料、安全设施以及工业卫生等要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的标准要求整理好,达到动态达标要求,否则不准开工。

3.开工前必须由带班副工长对施工环境、设备及后路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所有安全设施齐全、完好、有效、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认检查无隐患后,由现场施工负责人填写安全开工牌板,才准开工。

4.施工过程中应时刻检查后路支护情况,发现顶板有下沉、冒落、底鼓、开裂、压力增大等安全隐患时,必须停止作业,撤除全部人员,由外向里按“顶肩帮底”的顺序进行处理,处理不完不得向前继续施工。

5.当班发现存在或造成的安全隐患,当班要处理完毕;处理不完的安全隐患,由带班工长及时汇报工区值班人员,安排下班处理,且带班工长要组织全组人员现场把隐患交接清楚。接班后要首先组织处理隐患,确认安全后再进行工作。

6.施工中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参加,必须做到“五清”,即安全交接清、工程质量交接清、工程进度交接清、材料使用交接清、工具设备交接清。

7.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循“检查上道工序、保证本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的三工序控制原则,认真搞好每一道工序的施工及操作,确保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

(二) 顶板管理

1.加强顶板管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和临时支护制度,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找顶人员站于支护完好的安全地点利用专用找顶工具及时找净施工地点及后路巷道帮顶的活矸危岩,然后利用长钎子、风镐将其逐渐破除掉。严禁空顶空帮作业。进行此项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视巷道顶帮活动情况。敲帮问顶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此项工作应有2名有经验的人员担任,一人监护一人用长柄工具按“由外向里,先顶后帮”的工作顺序找掉顶帮活矸危岩。找顶人应站在安全地点,观察人应站在找顶人的侧后面,并保证退路畅通。

(2) 找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用长柄工具找顶时,应防止煤矸顺杆而下伤人。

2.施工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所有受威胁的人员,并及时向矿调度室及有关单位汇报:

(1) 顶板来压,支护变形速度骤增。

(2) 瓦斯等有害气体超限,温度骤增骤减时。

(三)通防管理

1.灾害预防:井下所有机电设备严禁失爆,消灭火源,避免电气设备、电缆发火。加强瓦检工作及洒水降尘等,杜绝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2.瓦斯管理:

(1) 带班工长或组长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悬挂于施工地点巷道上方,在施工过程中要随时观测现场瓦斯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除人员,并通知向调度室汇报,不排除隐患不能进行工作。

(2) 在工作中发现有害气体超限,应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除人员,进行处理。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3.防灭火:

(1) 加强机电设备管理,杜绝失爆,防止外因火灾的发生。

(2) 因电气设备造成的火灾,必须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

(3) 严禁设备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及时揩净设备外部表面的油液和油脂,电工维修用过的废旧棉纱不准乱丢乱放,要及时装车上井。

(4)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施工地点的避灾路线,当施工地点发生火灾时,要按规定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并尽力组织灭火,火情威胁生命安全时,按避灾路线及时撤离。

4.防治水:

(1) 施工地点遇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底鼓、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产生裂隙渗水、顶板岩石压力骤增破碎、支护变形、温度骤增骤减突变者,瓦斯超限或其它异状之一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报告矿井调度室。

(2) 所有现场人员必须熟悉施工地点的避灾路线,当施工地点发生透水预兆,情况危机时,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按避灾路线撤除所有受水灾威胁地点的人员。

(四)运输管理

<一>;小绞车运输

1.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岗位人员不得同时身兼二职,即绞车司机不得兼把钩工,把钩工不得兼绞车司机。严格按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制定的《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下)》 第二篇“辅助运输”中的有关规定、鲍煤发〔2005〕129号文《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鲍店煤矿关于转发<鲁西监察分局辖区煤矿斜巷运输管理规定>;》、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矿井辅助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若干规定》、兖煤股生发[2005]107号文《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发<矿井辅助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执行。

2.提升运输前必须由现场负责人派专人认真做好如下工作:认真检查运输区间的轨道质量以及道路畅通完好情况;认真检查使用机械设备、工具的使用状况及完好情况;认真检查上下山各种辅助运输安全设施、信号的使用状况及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准带隐患进行提升运输。在提升运输过程中,每个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操作,不准违章作业。

3.上下山运输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不作业,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4.把钩工及上下信号工在提升运输期间严禁脱岗。把钩工进行工作时,要等车停稳后再摘挂钩,并且头、脚、身不准伸入两车之间,工作完毕迅速进入安全峒躲避。

5.小绞车在运行中,严禁用手或脚拨动运行中的钢丝绳和检查处理机器的运转部位。

6.上、下山提升运输,必须带电松车,不准放大滑,严禁有余绳松车,严禁蹬钩随行。

7.绞车运输其绳索、钩环、保险绳、挡车器、不倒翁、吊梁、声光信号、绞车制动、安全装置以及保护罩等,必须安全完好、灵活可靠,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保正常使用。上下勾环处有绳皮保护,钩头插接长度为钢丝绳绳径的20倍。钢丝绳因断丝,磨损需要更换时,按《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零二条执行。

8.把钩工要认真负责,忠于职守,严禁超挂车。

9.由上向下松车时,上车场把钩工打点通知下部把钩工,下部把钩工回清信号后方可松车。且把钩工要在安全峒进行躲避。在执行上述各项运输规定的同时,还必须严格执行鲍煤发[2003]16号《鲍店煤矿运输管理若干规定》中及《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相关规定。

10.斜巷运输中途需停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绞车司机必须精力集中,刹紧闸把,坚守岗位,防止矿车下滑。严格按信号开车,听不清信号不准开车。

(2)装卸人员将车掩好,用绳套系在轨道上或在车的下方用道板打设“十”字码才能装卸,否则不准装卸。提升的材料、设备、工具等要系牢,以防下滑。矿车下方(下山方向)严禁有人。

(3)上提或下松车辆时,必须有可靠的信号联系,不得用口令传递信号,待人员全部躲到附近安全地点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11.小绞车运输必须做到“三好、四有、二落实”。三好:绞车设备完好.巷道规格及支护好.轨道质量好;四有:有可靠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有托绳辊.有信号及躲避峒室,有声光兼备信号;二落实:岗位责任制落实.检查维修维护制度落实。

12.小绞车司机上岗必须做到“六不开”。即: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打结断丝或磨损超限不开、安全设施及信号设施不齐全不开、超挂车不开、信号不清不开、“四超”车辆无运输措施不开。

13.把钩工上岗必须做到“六不挂”。即:安全设施不齐全可靠不挂、信号联系不通不挂、“四超”车辆无运输措施不挂、重车装车不标准不挂、连接装置不合格不挂、斜巷有行人不挂。发信号前必须对车辆的连接和保险绳等全面检查,确认连接正常、绞车无余绳后方可发信号开车。

14.斜巷运输严禁蹬钩,行车时严禁行人。人员上下时必须经把钩工同意并发出停车信号、绞车停止运行后方可上下;斜巷上下车场和各甩道口必须安设与绞车联动的声光报警装置。

15.斜巷运送“四超”车辆时,必须捆绑稳固,分提分运,重心不偏,必须用专用的多链环连接器连接。如果采用其它物品代替,必须有措施并经分管领导批准。

16.车辆掉道复轨安全措施。

(1)一般规定

①严禁用电瓶车.绞车等机动设备牵引复轨(用复轨器除外)。

②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处理事故前,必须布置好现场操作人员的退路,并做好安全防护。

③进行复轨前,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检查巷道支护情况,支护不牢或有片帮危险时,必须先行处理后方可进行复轨作业。

④两个或两个以上车辆掉道时,必须逐个进行复轨,严禁同时复轨。

⑤超高、超长、超宽的车辆或重心高.重心偏有倾倒危险的车辆复轨时,必须首先采取可靠的防止车辆歪斜措施后方可复轨。

⑥采用复轨器复轨时,复轨器要垂直放置,底部必须用木料垫实、垫牢、垫平。

⑦采用人力杠杆复轨时,杠杆必须牢固定位,严防杠杆转动或滑脱;一次撬抬高度不得超过150mm;撬起车轮垫木料时,垫料人不得将头或身体的任何部位放在两车之间及没有采取防歪措施的车辆一侧。

⑧矿井运输车辆掉道确须起吊复轨时,必须根据巷道支护形式及支护强度,制定特殊复轨安全措施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措施中必须明确规定各种巷道起吊生根的方法和支护要求。必须设专人观察顶板。使用手拉葫芦起吊时,起吊重量不得大于手拉葫芦的额定重量。人员必须站在有退路的地方操作手拉葫芦。

⑨锚喷或锚索支护的巷道,不得用支护锚杆或锚索作生根点。特殊地点确需起吊时,必须编制专门措施,经分管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不得用矿车销子上的把手环作起吊点。

(2)平巷车辆掉道复轨规定

①平巷车辆掉道复轨应严格执行复轨一般规定。

②平巷运输车辆掉道后,现场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在掉道区域前后4 0米的地点设置警示标志和车挡,防止其他机车、车辆闯入作业区域。

③平巷列车掉道复轨时,必须把未掉道的车辆与掉道车辆摘开并掩好。牵引机车掉道一般用千斤顶或液压复轨器复轨。矿车掉道时,有条件的应采用复轨器进行复轨。没有千斤顶和复轨器时,可采用垫拉或翘抬的方法复轨。

④矿车(材料车)掉道,必须单个矿车进行复轨。采用垫拉方式上道时,使用硬质长木料牢固地填入掉道车轮下部,连好车,人员离开掉道车辆后,方可向机车司机发出开车信号。严禁作业人员随车扶料而行。一次高度不到位时可以重复进行,待车轮轮缘高出轨道后,拨正矿车上道。司机开车必须精力集中,慢起稳拉,不得强拉硬拽;采用翘抬方式上道时,必须使用硬质木料或木楔将另一头掩牢。用撬杠将掉道的一头撬起,用木料逐级垫起车轮,待车轮轮缘高出轨道后,拨正车轮使踏面与轨顶重合,然后撤除垫木,放下车体。

⑤采用翘抬方式上道时,支撑物必须放置可靠,起撬点必须牢固,按压撬杠时,人员不得满把抓杠,必须躲开双脚。

⑥特殊运输车辆掉道复轨时,必须首先检查车辆装载重心及封车固定情况,必须采取防止装载物品滑脱或车辆歪斜的安全措施。

⑦双轨线路出现掉道时,必须两股线路同时禁止通行。特殊情况确需通行时,必须在满足安全间隙的前提下,停止复轨工作方可允许另一线路车辆通过。

(3)斜巷车辆掉道复轨规定

①斜巷车辆掉道复轨必须严格执行复轨一般规定。

②斜巷串车车辆掉道时,斜巷各车场信号把钩工应立即关闭斜巷各车场的阻车器和挡车器。

③斜巷串车车辆掉道后,必须先由上把钩工下行进行检查,并首先用道木在掉道串车车辆下方支设木马掩挡后,方可让下把钩工上行参加复轨工作。

④绞车司机在掉道矿车没得到稳车处理前,不松开绞车制动闸,不得离开司机岗位。复轨过程中必须刹紧制动

⑤斜巷串车车辆掉道复轨前,上中下各车场入口处,都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禁止其他人员进入斜巷。

⑥斜巷串车车辆掉道复轨前,必须对串车所有车辆实施可靠的稳车固定,然后才能将掉道车辆和没掉道车辆摘开进行上道。稳车的方法视车辆掉道的情况而定。

⑦斜巷稳车材料应选择不小于φ16mm的钢丝绳及相匹配的绳卡或用不小于40t的刮板链及相匹配的联接卡。

⑧斜巷稳车的方法:

a.用钢丝绳套或刮板链锁好未掉道的车辆。最下方车辆掉道,先锁牢上方车辆;最上方车辆掉道,先锁牢下方车辆;中间的车辆掉道,应锁牢上下方所有车辆。

b.锁定的方法应采用绕轨道底下和矿车轮轴进行固定。钢丝绳缠绕不得少于2圈,绳卡不得少于2付。

c.四个车轮掉道时,一端复轨后,要重新固定另一端方可上道。多个矿车掉道必须逐个固定。

d.斜巷复轨时,不得摘掉钩头、连接器、保险绳;提升钢丝绳严禁有余绳。

e斜巷复轨过程中,工作人员需要穿越轨道时,必须从车辆的上方通过,严禁从矿车的下方穿越。

f.复轨完成后,解除矿车的掩锁必须严格按由上而下顺序进行。

(4)连续牵引车及所牵引车辆掉道复轨规定

①连续牵引车及所牵引车辆掉道复轨必须严格执行复轨一般规定和平巷、斜巷车辆掉道复轨的有关规定。

②连续牵引车及所牵引车辆掉道复轨时,必须先反向点动绞车使牵引钢丝绳缓解张力后方可复轨。

③连续牵引车在斜巷段下行时车辆掉道,必须反向点动绞车使处于斜巷上方的牵引钢丝绳拉紧,不得留有余绳。

④确需使用连续牵引车牵引复轨时,必须有可靠的通讯信号。司机开车必须点动。严禁强拉硬拽。

17.运送长物料时,必须将车刹紧封牢,以防物料在斜巷段捅车。

18.在执行上述规定的同时还必须严格按照车辆复轨严格按照鲍煤字(2000)第201号关于转发集团公司《矿井窄轨运输车辆掉道复轨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执行。

(五)机电管理

<一>;一般规定

1.所有井下机电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检修,定期维护保养”的制度。

2.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修理和调整工作,必须由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专职电工担任。

3.电气维修工必须熟悉本工作地点的供电系统,清楚本职范围内的电压等级及线路的带负荷情况,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电气》部分的各条规定。

4.容易碰到的裸露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位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

5.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可靠,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检修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约时、约信号停送电。

6.井下供电要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定期维护保养设备,完好率达到上级规定要求。

7.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装置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整定值符合要求。

8.在停电没有闭锁的情况下,禁止任何人将手、脚、身伸入转动体内。

9.机电设备检修或停用时开关必须停电闭锁。

<二>;停送电的规定

1.停送电必须坚持停电申请制度。

2.停送电必须坚持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严格按设备的停送电程序操作开关。

3.停电后,检查瓦斯浓度低于1.0%,应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应合格的验电笔验电,再进行接地放电,验放电后,把负荷侧电缆三相电源扭缠在一起,压接在接地极上短路接地。

4.不论高压电低压电,停电后必须挂牌、加锁或派专人看管开关,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非执行该项工作的人员不得摘牌送电。检修完后,认真清点参加检修人员,查看现场,确认安全,方可送电,严禁约时、约信号停送电。

5.供电严格按照兖煤股机电发【2012】261号兖州没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加强供用电安全管理八项硬性规定》的通知内容执行。

(六)管路连接

1.连接管路前,必须关掉上级阀门,安排专人看守,并把阀门前的管路卸压,严禁使用工具敲击法处理漏风漏水。

2.施工地点连接管路工艺流程:停高压上级阀门→安排专人看守阀门→打开末端阀门卸压→管托固定→检查准用管路、卡栏完好情况→管路上托→连接卡栏→固定管路与卡栏的连接螺丝。

3.新接管路连接完毕后,跟班工长或现场施工负责人清除新安装管路范围内的原管路2m内所有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安排专人开启阀门,开阀门时应缓慢打开,15min后(加压不小于10min)远距离(2m)检查管路的安装合格情况,如果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必须按原程序再次停止上一级的截止阀门卸压后进行处理,不允许管路带压进行再处理。严禁使用大锤直接敲击漏水的卡栏部位。

4.延接管路后,开阀门时要放慢,做到开开、停停,尽量保持高压风水匀压进入刚接好的管路内,严禁将阀门一次拧到位。

5.平时管路维护:

(1)沿途路线上发现管路有跑、冒、滴、漏现象时,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处理方法同上。

(2)每班必须有专人对沿途管路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汇报和或及时处理。

(3)因检修或其它原因或由矿调度通知的停风水计划,必须严格控制停送风水时间,在送风水期间,人员躲入附近安全峒。管路承载压力后,至少观察15min后方准进行其它工作。

(4)进入工作地点的各种管路,必须采用高压软管快速接头连接,并使用配套“u”型销连接,严禁使用铁丝代替“u”型销,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发现磨损及时更换。

八、“三位一体”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

1.“三位一体”安全确认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制度,在作业现场开工前、停工前(包括临时中断作业前、复工前),由班组长对检查内容进行手指、口述,跟班区队管理人员记录,安监员负责监督,联合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环境和工程质量进行安全评估。安全环境和工程质量符合规定,具备开工、停工条件的,不具备条件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达到标准规定,重新确认并签字后方可开工、停工。没有执行安全确认的,一律不得开工、停工。记录内容由区队、安监处和现场各保存1份。

2.“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制度是在生产作业前(包括中断作业前、重新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对设备、设施、工艺程序及岗位、作业环境等,按照“三大规程”的标准及岗位危险源辨识的要点和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手指要从事的工作对象,口述对安全作业的要求及应采取的安全行动,达到辨识危险因素,处置危险因素,规范作业行为,保证安全生产的目的。从而实行脑想、眼看、手指、口述的“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实现工作前、工作中对安全状况的确认、提醒和警示。实现加深应知应会记忆,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现场中不执行安全确认的,一律不得作业。

3.本工程所涉及的“手指口述”内容如下:

确认人动作规范:

身体直立,双腿分立与肩同宽,面向工作空间或设备物体,伸出右手与身体呈45°夹角,右手食指指向被确认的工作空间或设备物体,声音宏亮,呼号确认。

执行说明:本确认法每循环执行一次。

(1) 入井前准备及大巷行走:

矿灯、自救器、安全帽、毛巾已全部戴好,没有穿化纤衣服,可以入井,确认完毕。

(2) 井下行走:

① 架空线下行走:

携带物料(工具)无触及架空线及人员危险,确认完毕。

② 特殊情况下行走:

1) 横穿轨道时:左右无行车,可以通过,确认完毕。

2) 过风门后:风门已关闭完好,确认完毕。

3) 前方(后方)来车时:已进入躲避硐(安全区域),确认完毕。

4) 上下山行走时:绿灯已亮,可以通行,确认完毕。

5) 巷道内遇异常情形时:前方遇××,注意安全,小心通行,确认完毕。

(3) 辅助运输:

① 斜巷信号把钩工:

1) 声光信号装置灵敏可靠,钩头、保险绳完好,确认完毕。

2) 钢丝绳没有余绳,运行范围内没有行人,确认完毕。

3) 轨道、道岔完好,确认完毕。

4) 安全设施齐全完好,确认完毕。

5) 钩头、保险绳已连好,确认完毕。

6) 车辆已停稳,可以摘挂钩,确认完毕。

7) 小车完好,确认完毕(连续牵引车)。

② 绞车(连续牵引车)司机:

1) 闸、离合器完好,声光信号正常,确认完毕。

2) 绞车固定可靠,确认完毕。

3) 钢丝绳完好,确认完毕。

4) 钢丝绳张紧适中,限位装置完好,确认完毕(连续牵引车)。

③处理车辆掉道:

1) 斜巷处理车辆掉道:

a 上下把钩已站岗警戒,确认完毕。

b 司机已刹紧闸把坚守岗位,确认完毕。

c 车辆已掩(锁)好,确认完毕。

d 斜巷无行人,跟班领导已到位,可以复道,确认完毕。

e 人员站位正确,确认完毕。

2) 平巷处理车辆掉道:

a 架空线已停电,接地极挂好,专人看管,确认完毕。

b 两端已警戒,确认完毕。

c 掉道车辆两侧10米已打好木马,没有行车,确认完毕。

d 人员站位安全,确认完毕。

④人力推车:

1) 轨道畅通,确认完毕。

2) 推车区域内人员站位安全,确认完毕。

3) 车已停稳,位置正确,阻车设施完好,确认完毕。

4) 同向推车间距符合要求,确认完毕。

⑤装卸车作业:

1) 巷道支护可靠,周围无障碍物,确认完毕。

2) 车辆已掩(锁)好,确认完毕。

3) 绞车司机已刹紧闸把坚守岗位,确认完毕。

4) 物料码放牢固可靠,安全间隙符合要求,确认完毕。

5) 人员站位正确,确认完毕。

6) 架空线停电,接地极挂好,两端警戒,确认完毕。

7) 装封车符合要求,确认完毕。

(4) 延接管路:

① 延接管路前:

1) 阀门已关闭,确认完毕。

2) 管路已卸压,确认完毕。

3) 管路固定件安设完好,确认完毕。

② 延接管路后:

1) 管路接好,确认完毕。

2) 管路固定牢固可靠,确认完毕。

3) 人员躲至安全地点,可以试压,确认完毕。

(5) 找顶维护:

① 找顶前:

1) 顶帮开裂,需要找顶,确认完毕。

2) 外围支护完好,巷道通风良好,顶帮无冒落危险,确认完毕。

3) 电缆管路无严重挤压,后路畅通无阻,可以找顶,确认完毕。

② 维护前:

1) 巷道已敲帮问顶,无活矸危岩,临时支护可靠,后路畅通,确认完毕。

2) 支护材料到位,符合施工要求,确认完毕。

3) 施工工具齐全,人员齐全到位,可以施工,确认完毕。

第12篇 炼钢厂设备检修通用安全管理要求

一、总则

1、设备系统的检修或生产系统的配合检修均实行“首席负责制”。 即生产主任负责检修转生产及生产配合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设备主任负责检修过程及检修转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2、设备系统的检修或生产系统的配合检修均实行“现场负责制”。 即生产方、点检方和检修方必须明确现场负责人。

3、设备系统的检修或生产系统的配合检修均实行“现场监护制”,即每一个作业项目必须指明现场监护人,严禁单人作业。

4、设备系统的检修或生产系统的配合检修必须对动力介质实施断能锁定。基本原则是:根部断能、可靠隔断、有效锁定,其中二级停电优先选用。即检修电气、液压驱动设备和介质设施必须先切断或关闭相应设备主电源、主液压泵,介质阀门(必要时加盲板)并挂牌,禁止只切断或关闭控制电源、气动、液压控制装置。如所检修的设备既可以电力驱动又可以气动、液压驱动时必须同时停该设备主控电源、主液压泵,气源,并同时挂牌。行车及地面有轨车辆检修在实施电气断能相关措施的同时,必须执行机械断能措施(增设铁鞋、垫块、挡板等)

车间要减少一级停电部位,除特殊情况下,选用一级停电外,都要实施二级停电,一、二级停电挂牌明细表中要增加责任人一栏。

5、设备系统的检修或生产系统的配合检修均实行“安全联络挂牌”,即检修方执行“检修挂牌制”;生产方和点检方执行“确认挂牌制”。 基本原则是:谁检修、谁挂牌;谁确认,谁挂牌;谁挂牌,谁摘牌。

6、设备系统的检修或生产系统的配合检修均实行《停电挂牌清单》、《停(送)电确认单》和《检修作业安全指导书》。即非计划性检修(含临时故障处理),执行《停电挂牌清单》。计划性检修:设备由生产状态转为检修状态时,执行《停电确认单》;设备由检修状态转为生产状态时,实行《送电确认单》;整个检修作业过程实现《检修作业安全指导书》。

7、主控室(含现场操作盘)一级停电操作和揭示板换牌操作,必须由生产岗位人员完成,严禁检修方和点检方代为执行。

8、主电室二级停电操作和揭示板换牌操作,必须由主电室值守人员完成(无人值守主电室由协力维保单位电工完成),严禁检修方和点检方代为执行。

9、如检修作业跨班次的,交班和接班人员必须对所有一、二级停电部位进行交接,确认并签字后,摘牌和送电操作可由接班人员完成。

10、检修完毕后试车前执行“试车联系确认制”,即检修方、点检方和生产方必须现场确认安全装置及防护措施恢复、不能对周边作业人员构成威胁后,共同在生产岗位建立的“设备检修试车及恢复生产联系确认单”中签字后方可试车。

11、检修恢复生产前实行“确认清点制”。即恢复生产前做好参检人员的清点,实行逐级“确认清点制”参检人员不齐全和在没有得到检修方、点检方和生产方现场负责人 “确认信息”反馈时,无论任何情况下,任何人不得下令恢复生产。

12、设备系统的检修或生产系统的配合检修均实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即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危险介质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无证作业、超范围作业。

13、高压电气设备检维修作业必须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执行两种工作票制度,低压电器设备检修作业按机动科下发的《本钢炼钢厂供、配电系统停、送电操作联系、确认制度》执行。

14、设备系统的检修或生产系统的配合检修均实行“持卡作业”。即计划性检修必须执行《检修作业安全指导书》和《检修作业安全标准化作业卡》;非计划性检修(含临时故障处理)必须执行《检修作业安全标准化作业卡》。

15、设备系统的检修或生产系统的配合检修均实行“通信管制”。即在检修或配合检修作业过程中(包括行走),严禁拨打(接听)手机,如需工作联系沟通时,必须停止正在作业项目,并对周围环境确认安全的条件下,方可使用。

16、设备系统的检修或生产系统的配合检修均实行“区域管制”。即依据检修作业项目,划分检修作业区域并与生产区域隔离,任何非检修作业人员严禁进入检修作业区域。必须进入的,需经检修方、点检方和生产方现场负责人同意。

二、检修挂(摘)牌通用流程

(一)挂牌流程:

1、点检方针对检修项目,分别向主控室、主电室和检修单位下达《一级停(送)电通知(确认)单》、《二级停(送)电通知(确认)单》和《检修作业安全指导书》。

2、主控室生产岗位按《一级停(送)电通知(确认)单》实施一级停电操作,挂“停电确认牌”;点检方验收,挂“检修确认牌”;双方在《一级停(送)电通知(确认)单》上签字确认,一级停电部位锁定。

3、主电室值守人员按《二级停(送)电通知(确认)单》实施二级停电操作,挂“运行停电牌”;点检方验收,挂“检修确认牌”,双方在《二级停(送)电通知(确认)单》上签字确认,二级停电部位锁定。

无人值守的主电室二级停电操作,由协力维保电工按《二级停(送)电通知(确认)单》实施停电操作,挂“停电确认牌”,点检方验收,挂“检修确认牌”,双方在《二级停(送)电通知(确认)单》上签字确认,二级停电部位进入锁定状态。

4、检修方持《检修作业安全指导书》,依据检修项目,分别到主控室和主电室进行揭示板换牌,并在《主控室或主电室换牌登记本上》签字确认。

5、检修方对一、二级停电部位进行确认,挂“检修停电牌”,生产方、点检方和检修方共同确认后,在《主控室或主电室停电登记本》上签字。

6、生产方、点检方和检修方共同对《检修作业安全指导书》安全条件确认并签字,检修开始。

(二)摘牌流程:

1、检修结束,检修方对一级或二级停电部位进行摘牌(检修停电牌),并签字确认。

2、检修方对主控室或主电室揭示板换牌,并签字确认。

3,点检方按照《一级停(送)电通知(确认)单》对一级停电部位进行摘牌(检修确认牌);生产方按照《一级停(送)电通知(确认)单》,对一级停电部位进行摘牌(停电确认牌),双方签字确认,一级停电部位解锁。

4,点检方按照《二级停(送)电通知(确认)单》对二级停电部位进行摘牌(检修确认牌);值守人员按照《二级停(送)电通知(确认)单》对二级停电部位进行摘牌(运行停电牌),双方签字确认,二级停电部位解锁。

5、确认具备试车条件。

(三)相关方配合生产、检修进行清渣或设备本体、周边卫生清理,涉及停电挂牌确认的按上述停电、挂牌程序执行。由相关方负责人及生产方负责人共同完成。

三、 特殊条件下的检修挂牌监护确认制度

1、非计划性检修(含临时故障处理),由生产岗位当班班长按照《停电挂牌清单》,下达一级停电挂牌指令,由生产岗位执行并挂“停电确认牌”,检修方挂“设备检修停电牌”,双方确认并在《主控室停电登记本》上签字。或由生产岗位当班大班长(或调度)按照《停电挂牌清单》,下达二级停电挂牌指令,由主电室值守人员执行并挂“设备运行停电牌”,检修方挂“设备检修停电牌”,双方确认并在《主电室停电登记本》上签字。

2、因检修需要随时调试调整等原因,不能停电、停泵时,必须设专人在相应操作盘处看守监护(如需上厕所等原因离开时必须由工段长安排人员替班),只能接受检修方指定的专人下达的调试操作指令进行操作,其他人员无权下达操作指令,指令下达人必须在进行现场安全确认后下达指令

3、如有不能停电停车还需抢修的作业项目时,必须在作业前与岗位人员搞好联系确认,双方制订落实安全可靠的防范措施,在双方共同设专人监护并确认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方可进行作业。

4、检修高压电器(1千伏及以上),必须严格执行高压电气检修规程,穿戴好高压绝缘劳保用品,在相关部门办理好停电手续后,严格按照停电、验电、放电、验电、挂接地线(短路线)的程序后方可进行检修,检修后送电按相关规程执行。

四、气压、液压设备的检修规定

1、气、液压设备检修前,设备应停于检修位置或处于检修状态,有保险装置的设备(如设有止动保险销等)必须落实保险;由于设备故障或检修需要,设备不能停于检修位置或处于检修稳定状态时,必须采用支撑物,做到可靠的支撑固定,防止设备发生动作。

2、气、液压设备检修时,必须根据安全需要做到系统卸压(包括蓄能器的能量释放),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业技术措施,并经现场检查三方确认签字后,作业人员方可进入检修作业点;由于设备故障或因检修需要,不能卸压或不能完全卸压时,必须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气、液伤人。

3、当检修设备气、液压设备系统完全卸压后,在检修时,无压仍作有压对待。

4、检修施工时,作业人员不能站在气、液压设备的缸体与被驱动部件之间或气、液设备动作范围之内;如因受作业环境的限制,只能站于气、液设备缸体与被驱动部件之间时,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防止设备误动伤人。

5、禁止采取点动气、液压设备方式去实现调整设备拆、装间隙或部件距离;特殊情况下如因受设备结构或安装位置的限制,只能依靠点动校正时,检修人员必须站在安全部位,必须设专人监护,并明确联络规定。

6、严禁启动生产线上的气、液压设备代替起重机械作起重动力。

拆卸气、液压动力管道上的螺栓或元件时,作业人员不能正面对着被拆螺栓和元件。

7、在检修中需动火时,必须确认设备无压,相关人员撤至安全地点,严格执行监护制度。

8、气、液压设备试车时,现场人员必须全部撤离设备活动范围,并派人检查、清除设备活动范围内杂物。

9、试车中发生故障需排除时,仍应严格执行三方确认挂牌制度。

五、交叉作业安全管理

(一)转炉区域交叉作业安全管理

1、以转炉定检计划申报为依据,明确回收等相关车间的主从配合关系。主体单位检修项目安排优先,从属单位检修项目不得干扰和影响主体单位检修项目的施工条件、施工时间及作业安全。

2、 检修作业前,由检修主体单位负责对检修从属单位,通报内部检修项目内容,重点对交叉作业需从属单位满足的检修安全条件(停电挂牌部位),进行专项技术交底。同时,检修从属单位对检修主体单位提出的检修安全条件必须给予满足。

3、 参战相关车间的点检组,应设专人总体协调和组织本单位的检修作业,生产工段及检修单位应分别安排专人予以协助配合,形成现场组织领导机构。重点对主控室、主电室及现场停电、挂牌、签字、确认环节进行二次检查和确任。并对交叉作业项目的安全条件确认实施会签。

4、 所有检维修作业项目的停电、挂牌及摘牌、送电操作,必须通过设备产权单位生产岗位人员(或电气室值守人员),严禁检修单位(或其他单位)人员擅自实施。无人值守电气室的停电操作,可由协力单位电工在点检员监护下完成。

5、 所有检维修作业项目的停电、挂牌及摘牌、送电操作的签字确认工作,必须由检修作业人员、点检员和生产岗位人员共同完成,缺一不可。

6、 转炉定检过程中,由生产工段自行安排的设备积渣清理或其他配合检修项目的作业,必须执行停电、挂牌和签字制度。严禁用检修单位的停电牌代替。

7、 转炉定检过程中,对操作控制系统揭示板上无法实施停电挂牌操作的设备,必须对现场(或机旁)动力驱动介质实施断能锁定并挂牌。

8、 转炉定检过程中,对于需动态调整而无法实施停电挂牌操作的设备,不得安排与其关联的其他检修作业项目。同时在设备动态调整过程中,现场必须设专人监护。

9、 转炉定检过程中,严禁在停电不挂牌,挂牌不停电,停电不联系,联系不确认,确认不落实、落实不签字的情况下,从事任何检维修作业或相互关联作业。

(二)其他区域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要求参照转炉区域执行。

六、附件

1、检维修持牌责任人清单

2、检维修停(送)电责任人清单

3、检维修停电挂牌清单

4、一级停(送)电通知(确认)单

6、二级停(送)电通知(确认)单

7、设备检修试车及恢复生产联系确认单

设备检修安全管理要点(十二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明确设备检修活动中相关各方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要点。第二条 本要点适用于公司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工作。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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