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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装饰公司:提成管理办法 第2篇工程项目成本节余提成管理办法
第1篇 装饰公司:提成管理办法
装饰公司提成管理办法
1、业务人员实行底薪津贴加提成。不享受工程津贴和奖金分配。
2、各业务员累计三个月完成不了50万元的工程合同,从第四个月起底薪减半支付,累计五个月完成不了100万元的工程合同,不发原欠工资。
3、各业务员联系业务已签订了施工合同,按工程预算总值及毛利润提成,提成比例按兼职中介提成比例减1%。提成后该工程不再支付中介费。业务员提成中包括中介费、交通、通讯费、招待费、差旅费等内容。公司按ci标准提供资料、名片、资料证书等。
4、兼职或者外部门人员联系介绍工程,且已洽谈签订了施工合同,按毛利润比例中介费提成。
其中:毛利润=预算总造价 -(材料费+人工费)
毛利润40%以上提成4%
毛利润30―40%以上提成3%
毛利润20―30%以上提成2%
毛利润20%以下的工程,不洽谈、不承接。(特殊情况除外)
第2篇 工程项目成本节余提成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成本节余提成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项目经理责任制,进一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确保项目成本控制,鼓励项目管理人员提高管理水平,降低项目成本,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项目特点,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除尘工程事业部负责执行的设计、采购、施工及现场管理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 项目成本节余提成的原则是'目标控制、节余奖励、超支受罚'。
第四条 基本要求
项目部应在达到下列要求的基础上实现目标成本控制:
(一)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二)根据双方签订的项目经理责任书,项目部完成了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其他责任指标;
(三)项目考核结果平均分达到85分以上;
(四)公司对项目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五条 目标成本的确定
公司签订工程项目合同后,计划经营部应根据标后预算,向除尘工程事业部下达目标成本。
(五)目标成本包括:设计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分包费、其他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六)目标成本不包括投标风险和市场风险,但必须包括管理风险和技术风险;
(七)当市场整体价格水平发生重大变更时,由计划经营部对目标成本进行统一调整。
第六条 项目成本节余的确认
项目竣工后,项目部应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申请项目审计,公司按照《重大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的规定,由财务审计部组织进行项目审计,按照审计结果对实际成本和成本降低额进行确认。
第七条 项目成本节余的计算
项目成本节余=成本降低额=目标成本×(1+a%)-实际成本
其中,目标成本由计划经营部确认并下达;
a%为目标成本预计误差幅度,一般为-3%~0,与目标成本一并下达;
实际成本由项目决算审计确认。
第八条 项目成本节余提成的计算
项目成本节余提成=项目成本节余×(a%+b%+c%)
其中,a%为公司发展留存的比例,b%为除尘工程事业部成本节余基金的提取比例,c%为项目部所获成本节余奖的提取比例,1=a%+b%+c%;
a、b、c根据项目成本节余所占目标成本的比例实行分段浮动:
1、当项目成本节余/目标成本≤2%,a%=20%,b%=20%,c%=60%;
2、当2%<项目成本节余/目标成本≤5%,该区间提成比例为a%=25%,b%=20%,c%=55%;
3、当5%<项目成本节余/目标成本, 该区间提成比例为a%=30%,b%=20%,c%=50%;
当项目部所获成本节余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