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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公司薪资管理办法
公司薪资管理办法
*公司薪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本中心为贯彻同工同酬、劳资两利的原则,以达到实行公平合理、简单确切的工资管理办法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薪资原则
员工薪金是以社会经济水平、公司支薪能力以及个人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工龄、学历等作为依据发放。凡本中心员工的工资待遇,除有特殊情况之外,均应依照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薪资构成(建议分类:岗位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住房、工龄》/奖金《全勤奖、年终双薪、年终奖金》/加班《非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
员工薪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工资占月工资的70%,绩效工资占月工资的30%。
1.基本工资是根据“职务价值”确定给付的范围,在此范围内再依“个人职能”核给固定工资。
2.绩效工资是根据“职务价值”确定给付标准,再依个人工作绩效核给变动工资。
第四条 薪资形态
员工工资以月薪制度为标准。
第五条 薪资结算日
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的计算期间以月底最后一天为结算日。
第六条 薪资支付日
1. 薪资之给付原则在每月的15日支付,工资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例假日时,则提早于前一日发放,但若遇连续两日以上的休假时,则在销假上班后第一日发放。
2. 中心因不得已的理由而无法按期支付工资时,应于支付日的前五日早上公告通知员工。
第七条 薪资之扣除
除依据法令之扣除额外,其住宿方面之相关费用也由薪资中扣除。
第二章 工资等级标准
管理、技术、行政部分(建议分管理、技术两类,管理包含行政)
第一条初任工资
1.新进,原则上以进入公司时员工的最高学历来定级,其薪资等级按下列标准执行:
学历
工龄
职务
薪资等级
月薪
研究生
0
0
2b
2,180
大学本科
0
0
1b
1,728
大学专科
0
0
1e
1,214
2. 非,则需综合考虑其所担任的职务,来公司以前的工作经历、能力、工龄(相关岗位工龄)等因素后确定。
第二条 职务工资
1. 中心工资按职务分四个层次九个等,每等有五个级,等级标准如下:
级别
职务
基本工资(70%)
绩效工资(30%)
月薪
年薪
备注
高级
9a
部长
8,274
3,546
11,820
141,840
9b
6,895
2,955
9,850
118,200
9c
5,516
2,364
7,880
94,560
9d
4,137
1,773
5,910
70,920
9e
2,758
1,182
3,940
47,280
中高级
8a
副部长
6,665
2,856
9,521
114,252
8b
5,630
2,413
8,043
96,516
8c
4,596
1,970
6,566
78,792
8d
3,555
1,524
5,079
60,948
8e
2,521
1,080
3,601
43,212
7a
经理
5,363
2,298
7,661
91,932
7b
4,597
1,970
6,567
78,804
7c
3,830
1,642
5,472
65,664
9%
7d
3,064
1,313
4,377
52,524
7e
2,298
985
3,283
39,396
中级
6a
副经理
4,309
1,847
6,156
73,872
6b
3,751
1,607
5,358
64,296
6c
3,192
1,368
4,560
54,720
8%
6d
2,633
1,129
3,762
45,144
6e
2,075
889
2,964
35,568
5a
主管
3,458
1,482
4,940
59,280
5b
3,059
1,311
4,370
52,440
5c
2,660
1,140
3,800
45,600
7%
5d
2,261
969
3,230
38,760
5e
1,862
798
2,660
31,920
初级
4a
高级主办
2,724
1,167
3,891
46,692
4b
2,426
1,040
3,466
41,592
4c
2,128
912
3,040
36,480
4d
1,830
784
2,614
31,368
4e
1,532
657
2,189
26,268
3a
中级主办
2,145
919
3,064
36,768
3b
1,924
824
2,748
32,976
3c
1,702
730
2,432
29,184
3d
1,481
635
2,116
25,392
3e
1,260
540
1,800
21,600
2a
初级主办
1,689
724
2,413
28,956
2b
1,526
654
2,180
26,160
2c
1,362
584
1,946
23,352
2d
1,198
514
1,712
20,544
2e
1,035
444
1,479
17,748
1a
1,330
570
1,900
22,800
1b
1,210
518
1,728
20,736
1c
1,090
467
1,557
18,684
1d
970
416
1,386
16,632
1e
850
364
1,214
14,568
第三条 上表工资不包括补贴及奖金
第四条 职位提升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原支给工资额
销售部分
第一条 中心根据各销售员的销售能力、工作业绩、出勤状况、工作态度等要素,将销售人员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等级划分首先由销售经理考核,再呈报公司总经理确定。
一级:能够协助上级工作,对其他员工能起指导、监督作用的,具备优秀品格的模范员工。一级销售人员要有三年以上从事销售工作的经验,并且在近半年的销售工作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二级:有一年以上销售工作经验,工作努力,经验丰富,勇于承担责任的业务骨干。
三级:经过短期培训的其他员工。
第二条销售人员薪资由基本工资(具体多少要列出来)+绩效工资+提成三部分构成
第三条薪资的支付时间和方法(见)
第三章 岗位工资定级、转岗与调薪
第一条公司视员工的工作表现于每年12月31日起实施提薪,原则上若无特别需要时,则不会监时提薪。以下三种情况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1) 因试用期合格后转为正式员工的工资定级;
2) 因工作变动试用期后工资调整的;
3) 对公司发展有突出贡献经总经理批准的。
第二条提薪可分为二类:晋升提薪、年终提薪
第三条新进员工试用期按该岗位工资的最低工资起薪,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则执行该岗位工资的上一档或二档工资,不合格则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第四条新进员工试用期如果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需要提前结束试用期的,由主管部门上交书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负责审定汇总,交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五条岗位异动动人员,由现部门提交有调动原因及原部门签署意见的书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负责审核汇总。调动核准程序按()文件灰顶执行。
第六条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丧失提薪资格:
1.录用不满一年;
2.因公之外的原因而缺勤合计数达45天以上者;
3.该年度受惩戒处分者;
4.正在提退职(含辞退、辞职、开除、自动离职)申请者;
5.其他经人事行政科评定认为不具备提薪资格者。
第四条 提薪标准
第四章 薪资保密管理
第一条 本中心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且能为中心盈利与发展积极作贡献,实施以贡献、工作能力论酬的薪资制度,为培养以贡献争取高薪的风气,以及避免优秀人员遭嫉妒,特推行薪资保密管理办法。
第二条 各级领导应要求所属人员不探询他人薪资,不评论他人薪资,以工作表现争取高薪。
第三条 各级人员的薪资除人事行政科主办核薪人员、发薪人员和各级直属领导外,一律保密,如有违反,处罚如下:
1. 主办核薪及发薪人员,非经批准,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资,如有泄漏事件,另调他职;
2. 探询他人薪资者,扣发当月1/3绩效工资;
3. 吐露本身薪资或评论他人薪资者,扣发当月2/3绩效工资,如因而招惹是非者视情节严重性扣发当月奖金或予以停职处分。
第四条薪资计算如有不明之处,报经直属主管向人事行政科查明处理,不得自行理论。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细则与国家有关法律不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实施,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人事行政科负责解释。
第2篇 物业管理公司薪资管理办法-13
物业管理公司薪资管理办法(十三)
1.薪资结构:
薪资=基本工资+(全勤+加班费)+奖金+提成(限售楼部门)--扣款
基本工资的计算方法:底薪/30天×全勤天数
加班费计算方法:时薪(底薪/30/8小时)×加班时数
请假扣薪计算办法:底薪/30天×请假天数
2.加班费申请规定:
2.1 正班时间之外延长工作之加班费。
2.2 法定假日上班且不能补休之加班费。
2.3 如法定假日上班但已安排补休或其它加班时间后另有安排补休者则不支付加班费。
3.奖金种类:
3.1 年终奖(视当年盈利情况考虑)
3.2 绩效奖(视考核方案定)
4.薪资规则(待定)
5.薪资的调整方式:
5.1 加薪:晋级与晋职。
5.2 降薪:降薪与降职。
6.薪资调整程序
6.1 填写《调职调薪审批表》,提出调薪申请,经部门主管及部门最高主管
初步审议,再交行政主管复审,并附考核意见呈总经理核决后,行政部通知当事人签名确认,由行政部执行并存档;
6.2 公司所有人员的薪资均实行保密原则,任何人不得随意泄露他人薪资。
7.薪资的发放:每月10日发放上月工资,保安部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
8.应用表单
8.1《调职调薪审批表》
第3篇 z物业公司薪资管理办法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员工积极性,提高员工凝聚力,更好地体现出公司福利和条件的优越性,促进人力资源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1、凡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试用(或实习)员工,在试用期间,必须接受公司的考察,根据相应的试用职务或工种,享受相应的级别工资待遇。
2、凡属试用合格的员工,经公司转正审批转正后,可享相应转正的工资待遇。
3、员工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住房补贴+超时工资+浮动工资;员工个人每月的工资单分为一式两联,即个人领取一联、办公室存根一联。
4、凡属试用或转正的员工,每月交纳个人所得税的标准为:(基本工资金额+岗位工资+房屋补贴)-1200元=应纳税所得金额(再按比率等级扣除)。
5、凡属转正的员工,每月购买社保的标准为:(基本工资金额+超时工资+岗位工资)×8%。
6、员工在正常工作8小时以外的时间,属公司或部门经理(主管)要求在岗完成某项额外的工作,可视为加班性质,加班时间超过1小时(含1小时)方可计发加班费(超时工资),计发前由办公室负责审核。加班工资的标准定为:基本工资金额÷30天×加班天数(或每小时工资值×加班时数)。
7、员工浮动工资,定为绩效工资,每月可先预发,每季度按绩效考核的标准和效果进行审核、颁发或扣发下季度工资。
8、办公室和财务部的工作人员按总公司规定休息除外(正常每月7天),根据服务行业需要,其它部门员工每月休息4天,加班工资天数统一定为3天。
9、凡属我司保安人员,服务满期1年者,可享15天的有薪假期,其它的法定假日如“春节、五一、国庆”假日上岗者,加班工资一律按普通加班性质计发。
10、员工每月的“交通补助”及“电话补贴”,须凭相应的发票交到办公室审核后,方可领取相关补贴。
11、凡属享受公司住房补贴的对象,若在公司住宿或在公司内部享受福利购房者,在每月工资发放中,按相应的级别扣除住房补贴。
12、凡属享受公司用餐福利的员工(保安),只有上岗才享有用餐的资格;公司不以现金形式兑换饭卡(饭票);享受年假或休息者,没有相应的饭卡(饭票)发放或餐费的补贴。
以上办法,从2003年6月份开始试行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签发: 2003年5月27日
抄 报:方总裁、郑副总裁、总公司行政人事部 各1份
第4篇 物业公司薪资管理办法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员工积极性,提高员工凝聚力,更好地体现出公司福利和条件的优越性,促进人力资源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1、凡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试用(或实习)员工,在试用期间,必须接受公司的考察,根据相应的试用职务或工种,享受相应的级别工资待遇。
2、凡属试用合格的员工,经公司转正审批转正后,可享相应转正的工资待遇。
3、员工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住房补贴+超时工资+浮动工资;
员工个人每月的工资单分为一式两联,即个人领取一联、办公室存根一联。
4、凡属试用或转正的员工,每月交纳个人所得税的标准为:(基本工资金额+岗位工资+房屋补贴)-1200元=应纳税所得金额(再按比率等级扣除)。
5、凡属转正的员工,每月购买社保的标准为:(基本工资金额+超时工资+岗位工资)__8%。
6、员工在正常工作8小时以外的时间,属公司或部门经理(主管)要求在岗完成某项额外的工作,可视为加班性质,加班时间超过1小时(含1小时)方可计发加班费(超时工资),计发前由办公室负责审核。
加班工资的标准定为:基本工资金额÷30天__加班天数(或每小时工资值__加班时数)。
7、员工浮动工资,定为绩效工资,每月可先预发,每季度按绩效考核的标准和效果进行审核、颁发或扣发下季度工资。
8、办公室和财务部的工作人员按总公司规定休息除外(正常每月7天),根据服务行业需要,其它部门员工每月休息4天,加班工资天数统一定为3天。
9、凡属我司保安人员,服务满期1年者,可享15天的有薪假期,其它的法定假日如“春节、五一、国庆”假日上岗者,加班工资一律按普通加班性质计发。
10、员工每月的“交通补助”及“电话补贴”,须凭相应的发票交到办公室审核后,方可领取相关补贴。
11、凡属享受公司住房补贴的对象,若在公司住宿或在公司内部享受福利购房者,在每月工资发放中,按相应的级别扣除住房补贴。
12、凡属享受公司用餐福利的员工(保安),只有上岗才享有用餐的资格;
公司不以现金形式兑换饭卡(饭票);
享受年假或休息者,没有相应的饭卡(饭票)发放或餐费的补贴。
以上办法,从2023年6月份开始试行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签发: 2023年5月27日
抄 报:方总裁、郑副总裁、总公司行政人事部 各1份
第5篇 物业管理公司薪资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公司薪资管理办法(讨论稿)
为了加强工资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资管理遵循的原则:
1、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关于工资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
2、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并兼顾公平的三项基本原则;
3、严格考核,赋予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考核权及一定的分配权。
二、试用期工资:
员工进入公司后应有一至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长短视工作能力及表现而定。员工试用期工资如下:
1、中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
2、业务技术骨干:工程部技术骨干、项目负责人、保安队长试用期工资为元/月。
3、普通管理人员试用期工资为800元/月。
4、一般工作人员试用期工资为500元/月。
三、工资结构:
正式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工资及考核工资四部分组成,其中前三部分标准确定后为固定工资,而考核工资则按考核办法对员工进行考评后确定,为浮动工资,详细说明如下:
1、基本工资:指员工履行了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义务后应得到的基本生活费。员工休国家规定的假日,没能出勤,只享受基本工资。
2、岗位工资:员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后应得的报酬,岗位工资标准确定的因素有职务的高低、技术技能的高低、责任的大小、在公司工作时间的长短,具体划分如下:
高级: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董事、总经理
一级: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财务副总经理;
二级:中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
三级:业务技术骨干:工程部技术骨干、保安队长、项目负责人;
四级:普通管理人员:各部门、管理处一般管理人员;
五级:一般工作人员:维修工、保洁员、保安员
岗位工资标准参见《固定工资标准一览表》。
3、津贴工资: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误餐补贴。
津贴工资标准详见《固定工资标准一览表》
4、考核工资:依据本公司制定的员工考核办法定。
《固定工资标准一览表》附后
固定工资标准一览表
级说明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工资合 计
交通通讯误餐
高级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工资由董事会定
一级副总经理级常务副总经理、财务副总经理工资由总经理定
二级中层管理人员1200-2500200-300150
三级业务技术骨干900-2000200-300150
四级普通管理人员700-
五级工程维修工650-900150
秩序维护员550-800200
保洁工450-700150
绿化工500-800150
第6篇 a公司薪资管理办法
*公司薪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本中心为贯彻同工同酬、劳资两利的原则,以达到实行公平合理、简单确切的工资管理办法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薪资原则
员工薪金是以社会经济水平、公司支薪能力以及个人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工龄、学历等作为依据发放。凡本中心员工的工资待遇,除有特殊情况之外,均应依照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薪资构成(建议分类:岗位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住房、工龄》/奖金《全勤奖、年终双薪、年终奖金》/加班《非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
员工薪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工资占月工资的70%,绩效工资占月工资的30%。
1.基本工资是根据“职务价值”确定给付的范围,在此范围内再依“个人职能”核给固定工资。
2.绩效工资是根据“职务价值”确定给付标准,再依个人工作绩效核给变动工资。
第四条 薪资形态
员工工资以月薪制度为标准。
第五条 薪资结算日
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的计算期间以月底最后一天为结算日。
第六条 薪资支付日
1. 薪资之给付原则在每月的15日支付,工资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例假日时,则提早于前一日发放,但若遇连续两日以上的休假时,则在销假上班后第一日发放。
2. 中心因不得已的理由而无法按期支付工资时,应于支付日的前五日早上公告通知员工。
第七条 薪资之扣除
除依据法令之扣除额外,其住宿方面之相关费用也由薪资中扣除。
第二章 工资等级标准
管理、技术、行政部分(建议分管理、技术两类,管理包含行政)
第一条初任工资
1.新进,原则上以进入公司时员工的最高学历来定级,其薪资等级按下列标准执行:
学历
工龄
职务
薪资等级
月薪
研究生
0
0
2b
2,180
大学本科
0
0
1b
1,728
大学专科
0
0
1e
1,214
2. 非,则需综合考虑其所担任的职务,来公司以前的工作经历、能力、工龄(相关岗位工龄)等因素后确定。
第二条 职务工资
1. 中心工资按职务分四个层次九个等,每等有五个级,等级标准如下:
级别
职务
基本工资(70%)
绩效工资(30%)
月薪
年薪
备注
高级
9a
部长
8,274
3,546
11,820
141,840
9b
6,895
2,955
9,850
118,200
9c
5,516
2,364
7,880
94,560
9d
4,137
1,773
5,910
70,920
9e
2,758
1,182
3,940
47,280
中高级
8a
副部长
6,665
2,856
9,521
114,252
8b
5,630
2,413
8,043
96,516
8c
4,596
1,970
6,566
78,792
8d
3,555
1,524
5,079
60,948
8e
2,521
1,080
3,601
43,212
7a
经理
5,363
2,298
7,661
91,932
7b
4,597
1,970
6,567
78,804
7c
3,830
1,642
5,472
65,664
9%
7d
3,064
1,313
4,377
52,524
7e
2,298
985
3,283
39,396
中级
6a
副经理
4,309
1,847
6,156
73,872
6b
3,751
1,607
5,358
64,296
6c
3,192
1,368
4,560
54,720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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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3
1,129
3,762
45,144
6e
2,075
889
2,964
35,568
5a
主管
3,458
1,482
4,940
59,280
5b
3,059
1,311
4,370
52,440
5c
2,660
1,140
3,800
45,600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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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1
969
3,230
38,760
5e
1,862
798
2,660
31,920
初级
4a
高级主办
2,724
1,167
3,891
46,692
4b
2,426
1,040
3,466
41,592
4c
2,128
912
3,040
36,480
4d
1,830
784
2,614
31,368
4e
1,532
657
2,189
26,268
3a
中级主办
2,145
919
3,064
36,768
3b
1,924
824
2,748
32,976
3c
1,702
730
2,432
29,184
3d
1,481
635
2,116
25,392
3e
1,260
540
1,800
21,600
2a
初级主办
1,689
724
2,413
28,956
2b
1,526
654
2,180
26,160
2c
1,362
584
1,946
23,352
2d
1,198
514
1,712
20,544
2e
1,035
444
1,479
17,748
1a
1,330
570
1,900
22,800
1b
1,210
518
1,728
20,736
1c
1,090
467
1,557
18,684
1d
970
416
1,386
16,632
1e
850
364
1,214
14,568
第三条 上表工资不包括补贴及奖金
第四条 职位提升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原支给工资额
销售部分
第一条 中心根据各销售员的销售能力、工作业绩、出勤状况、工作态度等要素,将销售人员划分为一级、二级、*三个等级。等级划分首先由销售经理考核,再呈报公司总经理确定。
一级:能够协助上级工作,对其他员工能起指导、监督作用的,具备优秀品格的模范员工。一级销售人员要有三年以上从事销售工作的经验,并且在近半年的销售工作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二级:有一年以上销售工作经验,工作努力,经验丰富,勇于承担责任的业务骨干。
*:经过短期培训的其他员工。
第二条销售人员薪资由基本工资(具体多少要列出来)+绩效工资+提成三部分构成
第三条薪资的支付时间和方法(见)
第三章 岗位工资定级、转岗与调薪
第一条公司视员工的工作表现于每年12月31日起实施提薪,原则上若无特别需要时,则不会监时提薪。以下三种情况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1) 因试用期合格后转为正式员工的工资定级;
2) 因工作变动试用期后工资调整的;
3) 对公司发展有突出贡献经总经理批准的。
第二条提薪可分为二类:晋升提薪、年终提薪
第三条新进员工试用期按该岗位工资的最低工资起薪,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则执行该岗位工资的上一档或二档工资,不合格则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第四条新进员工试用期如果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需要提前结束试用期的,由主管部门上交书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负责审定汇总,交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五条岗位异动动人员,由现部门提交有调动原因及原部门签署意见的书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负责审核汇总。调动核准程序按()文件灰顶执行。
第六条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丧失提薪资格:
1.录用不满一年;
2.因公之外的原因而缺勤合计数达45天以上者;
3.该年度受惩戒处分者;
4.正在提退职(含辞退、辞职、开除、自动离职)申请者;
5.其他经人事行政科评定认为不具备提薪资格者。
第四条 提薪标准
第四章 薪资保密管理
第一条 本中心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且能为中心盈利与发展积极作贡献,实施以贡献、工作能力论酬的薪资制度,为培养以贡献争取高薪的风气,以及避免优秀人员遭嫉妒,特推行薪资保密管理办法。
第二条 各级领导应要求所属人员不探询他人薪资,不评论他人薪资,以工作表现争取高薪。
第三条 各级人员的薪资除人事行政科主办核薪人员、发薪人员和各级直属领导外,一律保密,如有违反,处罚如下:
1. 主办核薪及发薪人员,非经批准,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资,如有泄漏事件,另调他职;
2. 探询他人薪资者,扣发当月1/3绩效工资;
3. 吐露本身薪资或评论他人薪资者,扣发当月2/3绩效工资,如因而招惹是非者视情节严重性扣发当月奖金或予以停职处分。
第四条薪资计算如有不明之处,报经直属主管向人事行政科查明处理,不得自行理论。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细则与国家有关法律不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实施,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人事行政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