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企业目标管理实施办法
企业(公司)目标管理实施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经营水平,促进管理现代化,激发广大公司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本公司实施目标管理,并制定本办法条例。
第前。
2、 单位目标 每年前
四、 执行
第前)定案。
第送检查部门,另送一份副本给企划资料处参考。单位目标跟踪卡经检查审核,做出结论及改进意见呈总经理核准后,交给有关部门经理,另送一份副本交企划资料处备查。
第前填写上期或两期单位目标执行检查表,报送企划资料处后,连同该期总目标执行检查表一并呈报本公司每半年一次的业务会议,进行综合检查评核,商讨改进策略。
六、 考评
第前,各级个别目标执行人应自下而上,利用目标管理卡的考评栏逐级自我考评,并呈直接主管评核绩效。
第前报送检查部门审核后,呈送总经理核定绩效,并将一份影印本送企划资料处备考。
第二十九条 应把各级目标成果的考评结果,列为各级目标执行人年度工作考绩的重要项目。目标考评除用来衡量成果外,还应着重检查各项目标执行情况并用以建议下年度的改革事项。
第三十条 当目标执行人对直接主管的考评有异议时,应请求上一级的间接主管予以解决。
第2篇 供水企业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供水公司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1、目的
为进一步深化企业绩效考核制度改革,全面调动各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高职工工作业绩,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机关各部室及生产部门、收费部门、维修服务部门、稽查、安全保卫、安装公司、水表检测等基层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内容及要求。
3、职责
企管部是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汇总,各专业部室负责对项专业技术指标的考核。
4、考核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注重实效,程序简捷、结果客观公正。
5、考核依据
5.1对机关部室的考核:以《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责》《公司值班管理制度》、《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公司病事假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为依据。
5.2对营销单位的考核以《市自来水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市自来水公司目标责任状》及相关规章制度为依据。
5.3对生产、维修、水质监测、稽查、安全保卫、安装公司、水表检测等单位的考核以《市自来水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相关规章制度为依据;
6、考核程序
6.1对机关各部室的考评程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及工作态度由主管副总进行客观评价;每月25日由办公室对各部室的出勤、环境卫生、值班值宿综合情况进行评价;企管部汇总上报。
6.2对生产、营销、维修等基层单位的考核程序:由企管部组织各专业部室对各类报表、计算机记录及对各基层单位当月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审核,并深入现场实地考核(或择机抽查),再由企管部对考核结果进行整理、汇总,报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批准后兑现奖罚,最后由企管部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意见。
6.3对特殊情况的考核程序:当有严重影响到被考核者达成定量考核指标的单位或个人时,被考核者须及时主动以书面形式将问题及受影响程度阐述清楚,并由主管领导与影响考核指标实现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沟通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总经理判定结果并确认。否则,视为被考核者之责任。
6.3.1生产、维修部门在汛期和桃花水及紧急事故处理、节假日期间对出厂水质、电耗、费用等考核指标有特殊要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领导研究后确定。
6.3.2如遇计划调整时,以调整后的计划为准。
7、考核方式
7.1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中考核、年终考核等四种考核方式。
7.1.1月度考核时以各类报表、计算机提供的数据为重点,采取择机抽查的方式进行考核;
7.1.2季度、年中、年终的考核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深入到各基层单位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
8、奖罚标准
8.1奖励标准
8.1.1各单位(部室)能够按计划完成生产经营指标及各项重点工作,且没有违规违章现象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
8.1.2在义务劳动中表现突出的,可根据其具体表现给予个人50.00元-100.00元的奖励。
8.1.3生产、维修单位在一年的工作中,没有发生安全生产、安全保卫等责任事故,给予单位500.00元-1000.00元的奖励。
8.1.4对节能降耗、小改小革及合理化建议等工作的奖励,由总工办组织评定,视情况给予奖励。
8.1.5对在完成临时性、突发性工作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视情况给予相应奖励。
8.2处罚标准
8.2.1机关员工有违规违纪现象,一次扣罚绩效工资50.00元-100.00元,累计三次以上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8.2.2对各基层单位的考核,采取百分制。经考核,达到95(含本数)分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低于95分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罚单位200.00元绩效工资。
8.2.3水厂以《市自来水公司年度生产部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为依据。
8.2.4维修公司以《市自来水公司年度维修公司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为依据。
8.2.5水质监测中心以《市自来水公司年度水质监测中心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为依据。
8.2.6水表检测中心以《二
第3篇 公司企业目标管理实施办法
企业(公司)目标管理实施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经营水平,促进管理现代化,激发广大公司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本公司实施目标管理,并制定本办法条例。
第二条 本公司推行目标管理的原则:
1、建立以公司人员为中心以及人人参与的管理制度。
2、促进公司人员的利益与公司利益的一致。
3、激励公司人员努力工作,并以此作为实施领导的基础。
4、以协议商方式订立各级目标,并实行分层负责。
5、通过目标管理促进上下沟通和各级之间的意见交流,协调工作。
6、采用目标自我考察制,培养公司人员的负责精神。
第三条 本公司目标管理实施年度,一律以会计年度为准,每一年度为一期;分级检察制度、年度计划以及总目标均应密切配合制订。
二、组织
第四条 本公司目标管理的推行,由企划资料处负责统筹规划并予实施、推行。
第五条 本公司所属各厂、矿、处、室等单位实施目标管理,除各处、室应指定一人主管此项工作及各厂、矿应指定一个部门负责这项实施工作外,且应指定一位单位副主管予以协助;必要时须在科级单位指派一人负责帮助该科级单位的实施工作。
第六条 公司各层次的目标执行人,是指该年度纳入目标体系,实施目标管理的人员,包括单位执行人和各级个别目标执行人。
第七条 各年度实施目标管理的对象与层次范围,由企划资料处拟定,呈送总经理核定后实施。
第八条 本公司单位目标的检查,由秘书室检查部门负责;个别目标的检查,则由各级个别目标自行人按期自行检查,并由直接主管予以考评。
三、目标及目标管理卡的分类:
第九条本公司各层次目标的分类:
总目标:指全公司年度经营急需完成或亟待改进的重点项目。总目标应在年度开始前,由总经理会同有关人员及处、室等单位主管开会协商决定。
单位目标:指本公司所属各级单位主管(含副主管)的目标。由各级主管根据总目标及本单位的职责与任务,并配合有关单位,经与总经理协商制定,
个别目标:指科长级以下各级人员的目标。由各级目标执行人依据工作性质与任务,配合直接主管的目标工作计划,与直接主管协商制订。
第十条 本公司目标管理卡分类:
单位目标管理卡:指本公司各级单位主管为目标执行人填写的目标管理卡,统称为个别目标管理卡。
第十一条 各层次制定的目标,应针对年度实际的工作需要。制定的目标,应具有挑战性、积极性、创造性的特点;同时,要兼顾目标的可行性,如产品技术和生产费用,销售量和营业收入等,须符合经济效益原则及以提高绩效为出发点。
第十二条 各级人员所选定的目标数目,以三到五项为准。若需增减,须根据实际需要,由目标执行人与其主管商定。
第十三条 制定各层次的目标,应遵循上一层次目标的工作计划是下一层次的目标的原则,自上而下逐级商定。而有关目标的内容与数值,可以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级商定。
第十四条 各层级制定的目标,必须是直接隶属关系的上下级共同商定的结果。
第十五条 为便于�量与评价成果,所制定的目标内容应简明扼要,并辅有具体的数值、时限、及预期绩效。
第十六条 各层级实施目标管理的执行人,每一年度都应填写目标管理卡;并于该年度开始前,按照公司公布的作业时限,按期完成填卡作业。
第十七条 凡同一单位职位相同,且工作目标完全相同的人员,须共同填写一张目标管理卡,共同成为目标执行人。
第十八条 对于因故调动的,各层级目标执行人应在目标管理卡上注明,由继任人员继续完成目标工作;如因缺员,无人继任时,相应目标工作应由部门主管重新分配、调整,以保证目标的顺利完成。
第十九条 各层级第二年度的目标草案,应在当年度按下列期限分别制订,并应编制科级及单位目标体系。但各年度具体的目标制定的期限,则遵从该年度公司颁布的目标管理整体作业进度表所订时限办理。
1、总目标年元月十五日前。
2、单位目标 每年二月五日前
3、个别目标 每年二月二十八日前
四、执行
第二十条 为便于各层级目标执行人在年度开始时,按照既定的目标工作计划和进度开展工作,各层级的目标均应在该年度开始前十五日(即每年元月十五日前)定案。
第二十一条 单位目标管理卡经总经理审核定案后,一份呈总经理,一份由单位执行人保存,另外把副本各一份送企划资料处和检查部门,用以检查评定。
第二十二条 单位目标管理卡审核定案后,各级个别目标管理卡可据此修正并确定下来,目标执行人和其直接主管各留一份,作为执行与检查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各级目标执行过程中,凡出现目标执行困难问题时,视问题的严重性和影响程度,按下列原则酌情处理:
1、若目标执行困难,问题仅是个别性而不会影响总目标和单位目标的完成时,应由目标执行人同其直接主管或间接主管商定。
2、若目标执行困难,问题影响到总目标和单位目标的实现,目标执行人先填写目标执行困难报告呈报直接主管或公司有关部门请求解决,若无法解决,单位目标执行人应填写目标修正卡,报送企划资料处,经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并呈总经理核准后,修正单位目标和有关的各级个别目标,并将目标修正卡影印本一份交检查部门备查。
五、跟踪与检查
第二十四条 单位目标的跟踪,由各单位目标执行人以每三个月为一期自行跟踪,并填写单位目标跟踪卡,在执行期限届满(每年一、四、七、十月)的下月十日送检查部门,另送一份副本给企划资料处参考。单位目标跟踪卡经检查审核,做出结论及改进意见呈总经理核准后,交给有关部门经理,另送一份副本交企划资料处备查。
第二十五条 单位目标的跟踪,以每三个月为一期,由各层级目标执行人自我跟踪,考查目标执行结果一次,并将有关结果扼要填写在本人保存的目标管理卡的检查栏内,于该期届满的下月五日前报送直接主管审定。
第二十六条 总目标和单位目标每年度应分上下两期(每半年一期)作一次核查。上期的检查仅就该年度前六个月的实际执行进度填报;下期的检查则应就该年度的两期实际执行进度填报。总目标的执行检查由各单位目标执行人在当年元月及七月十五日前填写上期或两期单位目标执行检查表,报送企划资料处后,连同该期总目标执行检查表一并呈报本公司每半年一次的业务会议,进行综合检查评核,商讨改进策略。
六、考评
第二十七条 各层级目标的考评,一律采用自我评核制,在各该年度届满的下一月(每年七月)十日前,各级个别目标执行人应自下而上,利用目标管理卡的考评栏逐级自我考评,并呈直接主管评核绩效。
第二十八条 自我考评后,目标管理卡于年度届满的下一月十五日前报送检查部门审核后,呈送总经理核定绩效,并将一份影印本送企划资料处备考。
第二十九条 应把各级目标成果的考评结果,列为各级目标执行人年度工作考绩的重要项目。目标考评除用来�量成果外,还应着重检查各项目标执行情况并用以建议下年度的改革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