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压生产员工安全管理办法
目的:保护员工身体不受意外伤害
范围:冲压生产
一、具体措施:
1、 进入工作场地工作前必须认真穿戴好劳保用品(包含工作服、劳保鞋、劳保手套、劳保护腕、劳保护颈、安全帽六种劳保用品)。
2、 毛刺钳工工作时,必须戴护目镜。
3、 手套划破时应及时更换,禁止戴破手套操作。
4、 模修人员从事电焊作业时,必须使用护目罩。
5、 模修人员从事车、铣、钻机加作业时,严禁戴手套。
6、 工作场地禁止有积油、积水产生。
7、 禁止非小冲人员和大冲班长以下人员操作电瓶叉车。
8、 行车工发现模具吊绳钢丝断裂有10根以上时,应及时更换。
9、 必须有效使用光电保护装置。
10、 小冲操作人员尽量使用镊子和吸附钳等二类工具,只有在条料落料工序时,在手不伸入模区条件下,在使用光电保护器不能操作时,经组长同意,方可关掉光电保护器生产。
11、 吊运材料时,人员严禁站在材料无约束方向,以避免材料滑出伤人。
12、 大冲操作人员禁止用手抓边料,必须用废料抓钩,清理工作台及模具上的边料。
13、 滑块在下行过程中 ,禁止将手伸入模区纠正工件位置。
14、 取放零件时,必须轻拿轻放,禁止抛甩。
15、 吊运模具离开工作台时,应先检查确认螺栓是否拆出完毕。
16、 模具吊运到存放区域时,需重叠的应当重叠平稳,重叠数量不能超过3层,只能小模具重在大模具上,避免中心偏移而造成模具滑倒。
17、 模具吊上工作台定位时,使用的模具定位键必须有手柄。
18、 吊运模具一次只能吊运一副,禁止2副以上重叠吊运。
19、 必须严格按作业标准书设置参数,禁止私自更改作业参数。
20、 严禁酒后上机操作。
21、 严禁疲劳上班。
二、检查方式
1、 日常检查:组长、安全员负责检查,并将检查到的问题报告课长。
2、 专职检查:由制造厂谭克宇负责检查出问题并报告相关课长及制造厂。
3、 不定期抽查:由冲压课课长和助理负责。
三、处罚方式:
1、 安全员、组长查出的违章由组长提出处理意见(只处罚当事人),报课长。
2、 课长及助理抽查出的违章,当事人和所在班组的班组长和机长一并受罚。
3、 公司、工厂检查出的违章,课长、班组长、机长和当事人一并受罚。
4、 凡是安全违章,一律公布在冲压课安全违章曝光栏中。
四、处罚金额
1、 不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者,一项一次罚50元。
2、 要求使用而未使用光电保护器者,一次罚50元。
3、 私自更改作业参数者,一次罚50元。
4、 违章操作造成的伤害,自己承担30%医疗费用。
5、 野蛮操作伤害他人,承担50%医疗费用。
6、 相关责任人,按逐级减半原则进行处罚。
7、 凡是违章直接责任人,每次扣2分,作为薪资调整考核减分依据。
本办法如与公司安全管理条例有抵触,以公司安全管理条例为准.
冲压工厂
20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