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大学物业管理中心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大学物业管理中心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使中心物资采购制度化,结合本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中心所有物资的采购均依本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一、物资采购员由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各使用部门应根据现有物资的供应能力和工作任务,提出物资购置计划,采购计划经主任审批后由指定的人员实施采购。
二、物资采购一般应由两人组成采购小组,采购小组由采购员和使用部门负责人组成,使用部门负责人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三、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真正采购价廉物美、质量可靠、经久耐用的物品。
四、使用部门在采购前应对所需物资提出详细技术要求。物资到货后,应按照技术要求及有关规定验收。验收后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处理质量和其他有关问题,避免经济上不应有的损失。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一定经济责任。
五、物资采购后须先进入中心库房,物资的验收、保管及使用发放严格按《物业管理中心仓库管理制度》和《库房管理员岗位职责》有关规定执行。
六、固定资产报废应按照规定的年限执行,库房管理员根据相关规定确认固定资产的报废。报废后的固定资产由中心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违反本采购管理办法规定,未给中心造成损失的,限期整改;造成损失的,报中心办公会议作出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