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应急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秉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规范仓库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的防范能力和处置能力,保障仓库管理的物资、国家财产以及员工、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纪律及风险防控规范,以及《**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应急管理工作应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属地为主,部门联动、综合协调,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等原则,强化公司系统上下贯通和地方部门多方联动。重点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提升安全意识,立足防和控,全体人员有权制止违规指挥、违章作业;切实做好日常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迅速处置”。
第三条 应急管理体系纳入仓库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应急队伍建设、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应急培训和演练、应急物资器材保障、事故应急响应处置以及后续管理等。
第四条 仓库成立以库主任为组长,副主任、总会计师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立应急管理办公室在仓库安办(保卫科),负责应急事务日常管理,制定工作职责和各项规范,并督促落实。应急工作人员为仓库安办主任和安全员、现场作业保管员、装卸公司安全员、保安巡查员及视频监控系统工作员等。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明确相关工作纪律和要求,严格考核奖惩;并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确保应急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第五条 仓库成立全员兼职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明确队伍的工作纪律和要求。人员由仓库领导及各部门员工组成,并将外包及协作作业工作人员加入,明确各成员在事故应急抢险组织机构或抢险救援队中的职务、职责及履职要求;落实奖惩措施促进自身加强学习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
第六条 仓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仓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含事故现场处置方案,以下统称应急预案)的全面管理。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组织实施等工作。仓库编制的应急预案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2),在***总公司的集团应急预案框架下,协调地方相关机构,结合仓库实际进行编制,至少每三年修订完善一次;若有关主要事项发生变化也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须通过地方安监部门的形式审查和评价备案后,报上级总公司备存,其相关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规范;
(二)全覆盖仓库库区所有环节,包括外包作业和协作作业,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与**市**区(以及**镇)政府,以及相关管理部门、环节的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加强联动协调,避免单打独斗,发挥协同效应;
(四)保证应急处置能力与事故风险担当相适应,避免自身无力控制的局面出现而不寻求外部支援;
(五)指挥、抢险相关组织机构的分工明确,人员及责任落实;
(六)应急响应程序、处置和保障措施科学适用,清晰具体,操作性强;
(七)体系内的综合预案与分项处置方案相互衔接,要素完整,危险性分析准确,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明确、要点突出、文字简洁便于掌握;
(八)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准确有效。
第七条 采取有效形式开展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宣传和培训教育,增强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树立科学救援、安全救援的理念,普及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全员的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 仓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强化员工的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处置能力;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做好演练记录、总结并向应急预案备案部门提交评估报告,落实改进提升的措施。
第九条 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保证经费和物资供应,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医疗品、通讯系统等的保障工作,并对应急救援装备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应急使用时发挥作用;使用后必须及时修复及补充完善。
第十条 加强应急值守。仓库实行24小时不间断应急值守值班制度,明确值守电话为***-*******。结合生产工作实际加强管理,仓库领导带班,落实精干员工驻库值守,节日及重要活动节点期间的值班安排上报分公司和地方安全管理相关部门。值班人员负责督促安全保卫、作业点人员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及流程规范,做好巡查监测预警,接受相关情况报告,发现问题、隐患,准确记录、及时上报带班领导,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并规范处置,执行相关指令和协调相关应急事项,做好上传下达。
第十一条 做好预判与预警。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完善预警预测机制,建立预警预测系统,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估,着力提高安全风险辨识和防范水平,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做好隐患及事故的统计分析,加强内网信息、文件、会议、通讯、库务公开及现场告示等形式的预警。应急值班人员要充分预测事态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熟练应急报警方式、方法,掌握应急控制警示的手段。结合仓库智能化视频监控、安全巡查,采取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手段,提升应急预警能力。
第十二条 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参与仓库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抢险,降低损失。与地方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加强沟通与协调,与上级总公司,以及地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消防、防汛等部门加强联系,配套地方各级相关应急预案及专业应急组织,与周边具有事故抢险能力的企业、应急组织机构相互衔接好,确保应急响应的有效互动。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可与相关救援中心签订救护协议,一旦发生仓库自身不能高效、安全处置的事故,请求救援中心快速予以支援。
第十三条 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抢险指挥部立即采取应急响应措施或启动应急预案,首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并做好安置工作;严控无关人员进入事故区域问询、摄像,阻碍抢险救援;严格组织纪律规范信息发布,只能经授权后才能接受媒体采访,控制不实宣传。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后,接受地方安监部门组织的应急预案执行情况评估,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规范处理。
第十四条 应急管理费用纳入仓库安全生产费用进行管理,由仓库主任负责审批,纳入预算管理体系予以保障。
第十五条 应急管理规范建立在仓库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区管控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加强预防管理,强化作业工单制度控制,要在网格化全覆盖并落实责任人开展日常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下,切实做好突发事故的防范和应对处置。
第十六条 应急管理主要为安全生产事故,包括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也包括突发社会公共事件、群体性治安和涉及企业稳定性事件,其应对管理更加强调政治纪律规范、统一指挥,做好预判,规范信访工作,协调地方政府、公安派出等机构,严格组织程序参与事态的控制,减少影响,防止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七条 严格奖惩,促进责任落实。对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或不切实履行职责造成损失的,严格从严治企的相关纪律、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并通报;管理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相应表彰和奖励。相关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扣发相应绩效工资;受到上级公司及地方管理部门通报的,加重处罚。不及时报告和规范处置相关应急事项的,预警不及时的,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由于管理人员脱岗,违规未能担负责任防止事态扩大,或没有按照规范进行有效处置的,严格组织纪律和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罚,情节轻微的,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情节较重的,加重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仓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