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业公司公务车管理办法
门业制造公司公务车管理办法
第一条 用车和派车
一、公司行政部是公务车的管理部门,各级员工因公使用公务车,均须由行政部统一安排派车。
三、各职能部门公务用车,必须填写派车登记表,经用车部门领导批准后,由行政部统筹安排。原则上各职能部门用车须提前壹天申请。用车部门若超过核定派车起始时间20分钟未出车,该车将另行安排。
四、外单位借用公司公务专用车辆,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统一安排。
五、在职员工因重大公务用车,在没有车辆安排又无法改期办理的情况下,经报备行政部后可乘坐公共汽车或出租车。事务完成后,须在一天内将票据送交行政部签注报备方可予以报销,逾期则以无效论处。
十二、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在一天工作结束时,应全部进入指定的停车场地停放,未经批准私自将公务车停放至非该车指定地点停放的,追究专职司机的责任,如发生意外事故的,由该车专职司机承担。
第二条 车辆的保养、维修、年检
一、公务车辆送修,由该公务车辆之专职司机填写送修申请单,送修项目经审核批准后,定点送修。修理期间专职司机除另有任务外,必须到送修点监修。
二、修理结束后,专职司机必须将修理项目清单送行政部备档,检修更换下的配件,必须交由行政部专人核验后统一处理。
三、公务车辆年检时,由该公务车辆之专职司机或由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年检结束后负责办理人须及时将相关票据核销。
第三条 行车油耗考核
各车辆的行车公里数按以下办法考核:
(一)规定的专项任务按核定的公里数考核。
(二)公司公务专用车辆,以《车辆行驶表单》和派车登记表考核公里数。
第四条 其他
一、公务车所发生的检修、保养、停车费用,在该事项结束或收车后,由专车司机把有关票据送交行政部确认。
二、公务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及其他各类规费统一由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办理。
三、财务部设立单车台帐,对检修项目及有关费用进行单车考核。
四、公务车辆的车籍档案、每月各种费用统计表由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
五、公务车辆之安全参见《公务专用车辆驾驶员职责》。
附相关表单:
1、公务车辆保险费、养路费一览表;
2、公务车辆费用月份统计表;
3、派车登记表;
4、车辆行驶表单;
5、公务车出车情况登记表;
6、车籍档案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