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性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一、工程概况
广珠铁路位于珠江三角洲西翼,纵贯佛山、江门、珠海三市。线路自京广线上的江村编组站(京广上行线)dk0+000南端引出,折向西跨广清高速、白坭河,沿佛山北一环向西,经里水、官窑,沿珠二环折向南,经走马营、跨北江(东平水道),经丹灶、西樵向南,我五项目部主要施工范围在丹灶、白坭、西樵桩号为dk52+780.10~dk59+400段,线路正线长度6619.9m。范围内包括改移道路、路基、桥涵(不含预制梁制架)、车站工程。
二、安全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杜绝重大机械事故,杜绝爆炸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杜绝一般事故的发生。消灭一切责任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害。员工轻伤控制在3‰,职业病发生率控制在0.3‰。施工作业环境达标,创建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三、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1.保证本项目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实现广珠铁路sg-2标段第五项目部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决定成立中铁十二局集团广珠铁路sg-2标段工程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邓胜兵;副组长:亢强
成 员:陈典勇、于永丰、王安宁、王军、梁以奎、肖前、杨克强、潘蕊
2.项目部设置安质环保土,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队配专职安全员,班组配义务安全员。
四、安全管理细则
安全管理总体要求是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实施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根据项目部特点,确定机构设备、汽车运输、防火、施工用电,高空作业、边坡防坠为事故易发点。
1.机械设备
(1)非专业司机及无证者不准操作机械。
(2)各种机械严禁带病超负荷运转。
(3)机械搬运时,必须捆扎牢固,检查合格后方可启动。
(4)推土机上坡坡度不准超过25度,下坡坡度不准超过35度,横坡度不准超过10度。
(5)推土机、装载机上坡和下坡时严格脱档滑行。
(6)装载机运转时斗子不能位于最高位,伸臂不能向前伸出,运转速度不能过快,卸料时要适当注意高度,不能过高。轮胎式装载机未经责任区领导批示不能随意离开作业现场。
(7)严禁在斗臂运转半径内观察或行走。
(8)砼搅拌站料斗升起时,严禁人员在料斗下行走。
(9)不准用工具伸到转动中的搅拌筒内扒浆和出料。
(10)拉接临时电力线时,应从机具引向电源,断电时应先接除电源并拆除。
(11)重要设备的电机,采用交流电接触器及磁力启动器。
(12)电动机合闸后如不能正常运转,应立即拉闸,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启动。
2.汽车运输
(1)驾驶员出车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车证以及当地政府的有效证件。
(2)不准驾驶与准驾车辆不相符合的车辆。
(3)严禁非驾驶员开车,酒后开车、带病开车;严禁开“疲劳车、英雄车、冒险车、莽撞车、风头车、赌气车”;严禁开车时饮食、闲谈或有其妨碍安全行车行为。
(4)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5)不准驾驶装载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不允许超装、超高、超宽、超长装载必须均衡平衡。
(6)货车不允许人货混载、自卸车的翻斗内严禁搭乘人员。
(7)油罐车应配齐消防器材,并应加装拖地铁链。
(8)驾驶员必须遵守行车、停车、超车、倒车、回车以及各种路况下限速的规定,必须遵守城市交通管理规定。
(9)实习驾驶员不准单独驾车。
(10)车辆保养、修理必须按计划统一进行。
3.防火
(1)施工现场要设立明显的防火责任区及负责人揭示牌。
(2)易燃物与民房、高压、低压线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一般小于30米。
(3)严禁驾驶员修理机械时吸烟。
(4)严禁职工和民工上山时吸烟、玩火。
(5)施工前路基、桥涵位置表层树木杂木杂草严禁燃烧处理。
(6)危险区、易燃区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池、黄沙池、灭火器等。
4.施工用电
(1)施工用电线路架设和设备安装必须符合供电部门的规定。
(2)现场安装变压器应设护栏,设置“高压危险,切勿接近”警示牌。
(3)抢修电器设备时,必须停电作业。
(4)现场架设的低压电线路,不得用裸导线。
(5)临时铺设电线不得缠挂在钢筋、模板脚架、树木等物体上。
(6)生活照明不得擅自拉线、接灯、装插座等,严禁私自烧电炉和使用其他电器设备。
(7)停电使用的电器设备,应拆除电源线和开关。
(8)电气装置跳闸时,严禁在未查明原因,拆除故障前合闸,严禁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9)严禁非电工进行电工作业。
(10)用电设备应安装触电保护器。
5.现场保护
(1)高空作业防护要采用安全网,作业人员要系安全带,戴安全帽。
(2)深坑、桩口防护要采用四周防护栏杆,行人坡道须设扶手及防滑措施。
(3)垂直运输设备防护;脚手架注意材质、不得钢竹混搭,离杆底部回填土坚实平整。按规定设置拉接撑点、剪刀撑,接头搭不小于40cm.
(4)机具防护拌和机必须有防雨棚;排水必须顺畅,设有排水沟和沉淀池。
五、实施性安全措施
1.桥梁施工
(1)基坑周围设立明显醒目标志,防止人员、车辆坠入。
(2)水中围堰材料、堰顶高程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满足冲刷、防渗。
(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按规定配戴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用具。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高跟鞋、硬底易滑鞋。
(4)严禁酒后上岗。
(5)施工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精神集中,不得嬉闹。
(6)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
(7)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立杆间距、杆件联系、剪刀撑安设要按规定执行,立杆底设垫块并设置安全网,栏杆挡板,并经有关技术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脚手架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人员。各种脚手架在大风、大雨过后,必须进行检查,发现倾斜、下沉、崩扣、松扣现象时,应及时修复。各种脚手架的脚手板必须铺平铺严,严禁有探头板。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应绑防护栏杆和挡脚板,或挂防护立网。
(8)安全网应保持完好,使用宽度不小于3m,长度不小于6m,网眼不小于100mm的维纶、锦纶、尼龙等材料编织的标准安全网。每块网应能承受不小于1600n的冲击荷载。
(9)雨天和冬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强风、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得从事高处作业。强风暴雨过后,应对高处作业设施逐一进行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10)施工机械专机专人使用,作业时统一指挥,信号准确,机械应按照施工部平面图规定的位置设置,不得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安装后需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
2.梁施工
(1)架梁:装梁前检查拖车的承载力是否符合要求。钢丝绳是否安全可靠,装梁时现场要有专人进行指挥,装完后检查是否牢固平稳。
(2)运梁行走:出发前检查行走路线是否平整,最大倾斜度不能超过10度,拐弯处是否可以扭转,拖车是否可以在各种线路下穿行,行走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监控安全到达。
(3)架梁前检查吊车支架是否吃劲、受力,钢丝绳有无破损,并由现场指挥员与吊车司机交换意见,做到专人指挥,协调一致,吊梁时除指挥员、安全员外其余人员全部离开施工现场50米以外。
(4)对位时等梁稳固,吊车保险后方可进行,作业时施工人员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
(5)对位作业时梁不能随意摆动,以防挤伤或碰撞施工人员。
(6)遇有风雨雾等恶劣天气时禁止作业。
3.用电、有害气体的控制及劳动保护措施
(1)照明安全
为保证照明安全,必须在各施工区、道路及生活区设置足够的照明系统。施工现场就有足够的照明,不得有黑暗死角。配电系统按施工组织安全设计要求设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分级配电。开关箔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应符合j259-2003标准的要求。严禁乱拉乱接,高压配电处设置明确标志,防止触电事故。配电盘要防止雨淋日晒。
(2)接地及避雷装置
为保证用电安全,对凡可能漏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设备建筑物均应设置接地或避雷装置,并制定检查检修制度,定期、定时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
(4)劳动保护措施
现场工作人员要配齐劳保用品,并按照有关规定发给有关人员劳动津贴和营养补助。
4.工程防洪度汛措施
(1)由调度室负责每天向地方气象局等有关部门获取有关气象、汛情、台风等情报资料,并做出科学的预测、分析,为防洪工作的决策、实施提供充分依据。
(2)合理安排工序,防止汛期洪水影响施工安全。
(3)修渠筑坝,浆砌防护,合理布局,消除事故隐患。在建筑物、生产房屋周围修建畅通的排水渠道,做好洞口边坡挡护及防洪挡水堰,讲水池及抽水站建在较高位置上。
(4)建立安全防汛领导小组,做好防汛预案,组建抢险队,配置必须的抢险器材,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随时应急处理突发事件。
(5)健全通讯系统,保证与各工点之间联络畅通,在事故易发点设专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雨季来临前,对水泥、仓库等要进行重点加固并做好防潮处理。
5.防火灾措施
(1)消除一切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根源,严格控制火源、易燃物和助燃物的贮放。
(2)生活区及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同当地消防部门联系,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3)施工期间特别做好防火工作,组建义务消防队,密切配合当地护林部门做好周围山区林木的防火工作,配备护林人员,在林区设置防火标志,加强平时警戒巡逻。
(4)在生活区及工地重要电器设施周围,要设置按地或避雷装置,防止雷击起火引起火灾。
(5)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杜绝职工燃电炉,乱扔烟头的不良习俗。
(6)对工地及生活区的照明系统设专人定期检查维修养护,防止漏电失火引起火灾。
六、安全教育
1.项目部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对上岗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自带民工)要普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及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各工种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工程特点及该工程的危险源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于从事电器、起重、高空作业、焊接、机动车驾驶、张拉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
2.加强对各级干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搞好安全生产关键在管理,管理在干部,干部在作风。因此,各级干部要克服好人主义,不能弄虚作假,凡发生事故,都要本着“三不放过“即原因不明不放过;责任者和单位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无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从严、从重、从速处理。
3.确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通过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推动施工现场安全教育日常化,群众化和制度化。
4.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宣传。桥涵等重难点项目必须设立醒目的安全标语口号,施工现场要设立安全措施牌,危险区、要设立安全标志,标志要规范醒目。
七、安全检查
1.开工前的安全检查验收。工程开工前由项目安全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对将开工的项目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方案是否进行交底,施工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是否有应急预案等。
2.安全检查制度,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部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全体职工与安质科随时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并对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将视情节给予单位或个人罚款。
3.建立定期安全综合检查制度,每月二十日至三十日进行考核评分奖罚。
八、奖罚措施
1.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部全体人员参与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全体职工与安质科随时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并对违章者违反安全管理细节的视情节给予个人50--200元经济处罚。
2.项目部例会制度,每周六晚上7:30分要求各队队长必须来项目部会议室开会,本人有特殊情况例行请假制度,得到批准后本人可以不参加,但必须有代表参加会议,参加会议必须有书面的上周完成及下周的计划、工程安全、质量情况的描述,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若无故矿会一次或不例行请假制度将按200元/次,项目部人员罚50元/次,会谈结束后开罚单。
3.建立日常安全检查制度,项目部安全员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其按要求限期落实和整改,安质科下发整改通知不回复不整改的每次处罚100元,由项目部领导签发的整改通知不回复不整改的每次处罚200元。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没有戴安全帽每次5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