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办法
学校非机动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规定
为规范学校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如下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所有进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通行、停放的非机动车辆。
二、非机动车辆管理
(一)车辆进出
1、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人力自行车、电瓶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闸、铃、齐全,车况良好。如发现是无证、无牌或通过非正规途径获得的车辆按学校的管理规定处理。
2、进出校门非机动车需下车推行,服从门卫值班员的指挥。
(二)车辆行驶
1、校园内禁止骑车带人,不准双手脱把或手中持物骑车;不准扶身并骑、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2、非机动车靠右侧通行,严禁抢占机动车道行驶。
3、电瓶车进入校园后,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三)车辆停放
1、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停放时须在自行车棚或划定的停车线区域内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2、停放在校园里的各式非机动车辆必须配有车锁,自行车必须配备车撑脚,停车时必须锁好车辆,确保安全。
3、停取车辆必须要有秩序,不得无故推动、破坏他人车辆和堵塞通道。
4、进入校园内的非机动车辆,发生丢失或损坏,学校无责不负赔偿责任。
5、电瓶车电瓶充电需在学校规定场所进行,不要私自进入办公
室充电。
三、管理办法
(一)进入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人身伤害或校园公共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驾车者承担。
(二)加强门卫查验和校园内的巡逻督查,巡逻人员负责检查校园内的车辆,对违反规定行驶和乱停乱放的车辆一律予以扣留,由学校或上交相关部门处理。
非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一、 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了规范非机动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车秩序,为业主创造一个便利、整洁的车场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二、非机动车停车场管理
1、禁止机动车辆和装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进入非机动车辆停车场,秩序维护人员有权检查车辆及载货物并有权拒绝违规车辆进场。
2、非机动车辆停车场车辆按区域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3、非机动车辆停车场内保持清洁,不得乱丢杂物。
4、所有人员应爱护车场内设备及设施,损坏须照价赔偿。
5、保持车场内清洁,任何人不得在车场内吸烟或投掷杂物。
6、进入非机动车辆停车场的车辆须加好锁,谨防丢失。
三、 非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及安全管理
1、非机动车停车场实行免费停放,电动车每月收取15元充电费,自行车、摩托车不收取费用。
2、对非机动车停车场车辆,物业只提供服务,不负看管责任,车辆丢失由车辆所有人自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