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公司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机械制造公司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一、目的:计量器具是公司制造产品时量值传递的主要工具,为加强计量器具的管理,为公司质量目标提供有力保证,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发放、流转、封存、停用、报废、校验工作都应遵循本管理办法。
三、职责:本办法的主要责任者为计量器具管理人员(技质部设专人负责),其次为采购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及使用人员。
四、计量器具采购、入库、发放、流转、校验管理:
(一)采购
1、购置申请计划由使用部门提出,并填写“物资申购单”。
2、申请者必须在“物资申购单”上注明计量器具名称、规格、型号。
3、“物资申购单”由技质部部长审核,生产副总及总工确认。
4、采购人员根据使用部门的要求进行采购。
(二)入库
1、计量器具到货后,应通知计量管理员验收,查对说明书,合格证,原始资料及附件应齐全,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如检验不合格,应立即通知采购和财务部门,办理拒付,退换或退货手续;新购进的计量器具、仪器,已超过出厂检定期的,要送计量质资部门检定合格方可使用。
2、国内生产的计量器具生产厂家必须有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3、经检验合格的计量器具入库后,仓库人员应进行编号登记建帐。计量器具资料由计量管理员负责存档,并根据说明书制定操作规程。
(三)发放
1、使用部门填写“领料单”到仓库领用,“领料单”须经部门负责人和计量管理员签字。
2、凡属计量器具,出库后应到计量管理员处登记、编号。
(四)流转
1、计量器具如因生产任务或工作场所变动而需要流转,使用单位和使用场所时,由计量器具原领用部门到仓库办理相应的手续。
(五)校验
在用的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必须执行周期检定制度,检定不
合格的不得使用。周期受检率必须达成100%,周期合格率在95%以上,并建立校验记录台帐。
(六)计量器具的封存、停用、报废:
1、封存:因生产经营调准等因素而不用的计量器具,经计量管理员核实,企业分管领导批准后,贴上封存标志。封存后禁止投入使用,若要重新启用,则须经重新检定合格后方能使用。
2、停用:在用计量器具发生故障,在短期内无法修复的,计量管理员应立即报技质部负责人同意后停用,期间任何人不得擅自启用,修复后应由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3、报废:凡已失准的计量器具,且不能修复,由计量管理员根据计量检定部门出具的数据办理报废手续,对报废的计量器具做废旧物资处理,严禁报废的计量器具流入使用,申请报废期间,不得使用失准的计量器具。
五、责任
1、计量仪器使用人必须妥善保管计量仪器,严格按照仪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如发生遗失或人为损坏,则根据公司《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照价赔偿。
2、凡使用封存、停用、报废计量仪器的,除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00元/次,并对因计量产生的质量后果负责。
六、本办法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