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机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1总 则
1.1为加强对公司电焊、气焊设备的使用、检查、试验、保管 和维护的安全管理,保
证其安全可靠的使用,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热力和机
械部分)等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以及外来承包工程单位。
2职责
2.1设备部、安环后勤部是公司电焊机安全管理的监督机构,负责制定电焊机管理制度,
并焊接作业和电焊机管理进行安全监督。
2.2制造部是电焊机安全的责任主体,负责电焊机的日常维护和使用管理。制造部应制
定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目标,为实现安全目标提供必需的资源保障,并对目标实
现情况进行考核。
2.3行政人事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电焊工持证上岗要求;定期组织作业人员参加政
府监督部门的培训、考试和年审。
2.4质量部负责焊接工作的技术管理,掌握焊接设备缺陷及处理情况。
2.5设备部按照国家、行业和公司焊接工作的有关规定,定期组织人员对电焊机进行检
查、试验工作。建立电焊机台帐,落实焊机的归口管理、维修管理、报废管理和采购计划。
2.6焊接作业人员职责:
(1)、持证操作,协助电焊机日常检查,配合维护保养人员对电焊机进行检查和维护。
(2)、密切注意电焊机的运行情况,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或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排除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严禁带病运行。
(3)、做好当班电焊机运行情况记录。
(4)、保持电焊机清洁卫生。
3电焊机的检查及试验
3.1电焊机应定期检查、试验。定期检查分为使用前的检查,月度检查;每年的维修保养。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应按缺陷处理规定及时处理,并及时填入电焊机缺陷处理记录中。
3.2电焊机使用前检查项目及标准:
(1)长期不使用的电焊机,在使用前应测试绝缘合格。
(2)检查电焊机各部件完整;带电体的屏护和接线端子护罩齐全;电焊机的机壳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性接地或接零;
(3)检查电源刀闸和接线符合安全要求;
(4) 检查焊接电缆绝缘良好,无破损; 接头采取了防触电措施,不裸露;焊接电缆的走向、设置符合安全用电的规定。
3.3月度检查和标准:
(1)检查确认电焊机绝缘合格,绝缘测试没有超期;
(2)检查电焊机各部件完整;带电体的屏护和接线端子护罩齐全;电焊机的机壳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性接地或接零;
(3)对电焊机进行清扫擦拭,清除灰尘和油污。
3.4电焊机绝缘测试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对绝缘检验合格的电焊机,应在焊机的显著
位置贴“检验合格证” ,其内容包括:设备编号、检验日期、有效日期和检验人。对于绝缘测试不合格的电焊机应停用。使用部门都应做好检验记录。
4电焊机的使用规定
4.1从事电力设备的焊接工作的焊接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认可的专业技术培训机构的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焊接资格证,按规定每三年通过复试。其他人员禁止从事焊接工作。
4.2使用班组在敷设电焊机临时电源前,必须按照电焊机安全使用规定对电焊机进行全面检查, 符合安全使用条件后方可敷设临时电源。
4.3电焊机必须装有独立的专用电源开关,其容量应符合要求, 禁止多台焊机共用一个电源开关。
4.4电焊机应安装在于燥、 通风良好、 远离高温和灰尘多的地方, 露天使用电焊机时,应有防雨雪、防灰尘的措施。
4.5电源控制装置应装在电焊机附近便于操作的地方,周围留有安全通道。焊机的一次电源线,长度一般不宜超过 2m-3m。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加长时,电源线应架空布置,室内高 2.5m,室外高 4m,通过道路时架空高度不低于 6m。
4.6各种交、直流电焊机和硅整流焊机等设备外壳、电气控制箱、焊机组架等,都应按《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范》的要求接地,做好防止触电事故等措施。
4.7电焊机外露的带电部分应有完好的防护(隔离)装置。电焊机裸露接线柱必须设有保护罩。
4.8禁止将焊接地线连接在建筑物金属构架、 接地网和其他设备等部位作为焊接电源回路,防止损坏设备和造成人员触电事故。
4.9在连接焊接二次线、调整焊机位置和布线时,要切断电焊机电源。
4.10在潮湿处、金属容器及槽箱内、高处作业时应设监护人,焊钳及电缆应绝缘良好,使用绝缘垫板,监护人可随时切断焊接电源。
4.11焊工应配备合适的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绝缘手套、绝缘 鞋和防烫伤的鞋护盖等。
4.12焊机启动时,焊钳和焊件不能接触以防短路。
4.13焊机应在额定电流下使用,以免过热造成绝缘击穿,导致设备损坏和引发触电事故。
4.14保持焊接电缆与焊机接线柱接触良好;直流电焊机的电刷和整流片损坏时, 要及时更换;在使用中发现停电,应立即切断焊机电源;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
4.15焊机与焊钳和焊件连接导线长度,一般为 20m-30m,因工作 需要接长使用时,必须使用连接器连接。焊工在作业时,应经常检查二次线绝缘情况,发现绝缘破损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恢复绝缘,禁止使用接头裸露的焊接线。
4.16无论是使用中或者是定期检查中发现电焊机存在缺陷均应及时处理,禁止电焊机“带病”使用。电焊机缺陷暂时处理不了的,应单独存放,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便于缺陷处理,防止流人生产工作中引发事故。
4.17登高焊接、切割,应根据作业高度和环境条件,定出危险区范围,禁止在作业下方及危险区内存放可燃、易燃物品和停留人员。
4.18焊工在高处作业,应备有梯子、带有栏杆的工作平台、安全带、安全绳、工具袋及完好的工具和防护用品。
5附则
5.1本规定解释权归安环后勤部、设备部,安环后勤部、设备部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新的条款。
5.2本规定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3本规定生效后,公司原有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