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发展公司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江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和核算,以达到节约经费,物尽其用的目的,现根据《江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低值易耗品的定义: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但可以重复使用且在一定的价格范围内(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物品。
二、低值易耗品分类:
低值易耗品按其用途分为办公用品、家具用品、劳保用品及其他四类。
三、低值易耗品的归口管理:
低值易耗品实行归口管理办法:采购归口供应部负责,在库低值易耗品的保管、出入库、报废审批归口行政部负责。
四、低值易耗品的请购、购买:
1、采购低值易耗品时,应贯彻货比三家的原则。由请购人填写《请购单》或者采购请示,请购部门负责人签字,报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供应部组织购买。
2、供应部须严格按《请购单》或经批准的采购请示上注明的规格、价格购买,并开据正式发票。
3、请购部门在填写《请购单》或者采购请示前应与库房管理部门联系,避免重复采购导致物品积压。
4、供应部在正式采购前,应填写采购明细表(详见附表)并采用内部邮件的形式将表格发送给财务部有关会计人员。
五、低值易耗品的入库、登记和报销:
1、采购的低值易耗品,由采购员持《请购单》、购物发票及所购物品交行政部验收,票物相符的,填写《入库单》(一式三份:行政部、财务部、供应部各一份)办理入库手续,作为记账和保管的依据。
2、供应部凭购物发票、《入库单》到财务部办理报销入账手续。
3、货到而发票未到的,应暂估入账;收到发票时再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低值易耗品的具体管理、报废和变更:
1、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由行政部负责:负责低值易耗品的验收、出入库、保管、领用、报废和台账登记,确保账物相符。
2、低值易耗品由使用部门办理领用手续,未领用的低值易耗品视同材料库存进行管理。
3、低值易耗品领用后,应明确保管人(个人使用的,使用人即为保管人,部门使用的,由部门指定专人管理),未领用的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保管。
4、各使用部门必须有专人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员工因故离职的,必须向该部门的资产管理员移交其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并由接收人签字后,部门负责人才能签署离职报告,否则,由此造成的低值易耗品损失由部门负责人承担。
5、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由行政部集中办理。报废时,由使用部门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申请单》一式三份,经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并交行政部负责人批准后,行政部、财务部、使用部门据此销账。
七、低值易耗品的核算:
1、设置'低值易耗品'科目进行价值核算。
2、领用的低值易耗品采取按实际价格一次摊销法。
八、低值易耗品的盘点:
低值易耗品应由财务部资产管理会计和行政部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一年至少盘点二次(年中和年底各一次)。发现盘盈、短缺等盘点人员填写《物资盘点记录表》并查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由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因个人使用与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需照价赔偿;财务部和行政部根据总经理审批意见进行账务核算。
九、附则
1、**公司下属各公司必须根据本办法结合行业特点及各公司的具体情况,在收到本办法后1个月内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报**公司财务部批准后执行。
2、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