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业公司年度推广费用管理办法
管业公司年度传播费用管理办法
一、品牌建设总则
品牌建设由**公司与经销商共同负责,费用由**公司与经销商共同投入,由各省区经理全面负责实施,由业务经理、经销商、驻外品牌负责落实、执行,营销管理大区负责监管。
二、品牌传播费用的来源和构成
1、依据各省区销售政策,对销售收入计提不低于5%的广告传播费用,作为广告传播的准备金。
2、业务经理与批发商在预算范围内编制各地传播计划,经品牌经理审核,报省区经理审批。品牌传播范围包括报纸、广播、户外、车身、网络、专业杂志、终端门店售点广告和小区活动现场广告。
3、业务经理、驻外品牌、经销商共同对各地广告公司招标、议标,确定广告公司,广告合同报大区驻外财务备案。由业务经理、经销商负责落实、执行。费用由批发商先行垫付,在5%计提准备金内按广告报销流程予以冲抵核销,超出部分由经销商自行承担。
4、以省区为单位,广告传播准备金可以打通使用,支持向重点市场、重点客户进行倾斜使用。
5、市场所需物料如样管、招贴和宣传资料等不计入品牌传播费用,记销售费用。
三、岗位职责
品牌推广主要职责:①参与制定品牌传播方案,执行并落实;
②负责审核广告设计图案是否符合公司要求;
③参与广告公司价格、资质的审核;
④广告实施效果评估。
驻外财务主要职责:做好客户回款数据分析,提供投入产出建议。及时做好经销商垫付广告费用的报销、上账工作,并及时向省区、经销商反馈相关信息。
四、品牌传播管理流程
1、品牌传播方案的审批:单项广告费在2万元以下由大区副总审核批准,2万元以上报请营销中心领导审核批准,所有传播方案均须在公司服务部进行备档。
2、品牌传播费用的核销流程:在预算范围内,以省区为单位,广告费核销时需提供广告费发票、实样/照片(播出证明单)、广告合同、经审批的传播方案和验收单;审核签字流程:'业务经理→省区经理→品牌经理和财务经理→大区分管领导→管理中心领导'。
3、品牌传播费用的支付方式:由分销批发商垫付,再凭广告费手续核销,按批发商实际提货比例上账,以货物冲抵。超出计提比例需提前核销的广告,由批发商填写《广告透支核销申请表》,公司核准后可先行报销。不属于经销商垫付的,则由大区领导(或驻外财务)借支,公司总部预先支付,事后凭广告报销手续核销。
4、区域品牌传播费用报销手续齐备后及时寄送公司财务中心上账核销或打款。财务中心应尽快将报销支付结果反馈给驻外财务人员,并将报销凭证中除发票核销单和发票以外的所有要件的原件交由策划部存档。
五、违规使用传播费的处罚
1、未经营销大区领导或中心领导审核批准的广告传播项目,视为未审批的费用,不予以报销;所有经审批的传播费用核销手续必须在项目完成后的2个月予以完成。
2、由营销中心抽查到传播费用使用中有弄虚作假的现象,将对弄虚作假的人员做出严厉处罚,处罚标准为:第一次弄虚作假将处以项目金额的1倍罚款,第二次发现弄虚作假将处以项目金额2倍的罚款;如发现区域人员参与弄虚作假,将直接予以调岗或除名,并从工资中扣除双倍获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