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铲车司机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铲车司机的管理,充分调动铲车司机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按下列条款进行考核。
一、对劳动纪律考核
1、严格执行石桥矿的考勤制度和有关规章制度,做到24小时必须有铲车司机值班。迟到、早退、旷工者;影响筛分装运的,出现一次罚款100元。
2、铲车司机必须服从生产调度命令,听指挥,做到无命令,不准动用铲车,动用铲车必须向调度、经营部与分管领导汇报。对予不从听命令影响安全、生产的给予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3、铲车司机必须按销售部门所开煤票品种装煤,对错装者罚款1000元。对有意装错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4、铲车司机必须按煤场管理规定对煤炭产品严格分类存放,严禁混装、混存。(如矸石、混矸煤、粉煤、籽煤、块煤等)严禁弄虚作假。发现弄虚作假者根据情节给予罚款、辞退处理。
5、铲车司机要对当班工作量分煤种统计汇报调度作为考核工资的依据。
6、铲车司机要严格按照煤的品种装车,装车时要有销售人员在场,并要做好记录,及时汇报。
7、对发热量达不到要求的混矸、混煤铲车司机要及时配合进行筛选、分存。
8、铲车司机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私活,区队因工作需要使用的,必须报领导同意,另计工作量,作为支付工资的依据。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9、铲车司机要严格按规定的发货时间装运各煤种:
其他时间不得装车。特殊情况,需经矿有关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装车。
10、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前必须把煤场清理干净,并对车辆完好进行检查。
二、对铲车维修考核
1、当班铲车司机必须对产车进行日常保养,自检。
2、要每天加水、加油、定期添加黄油,做到一天一次小保养,一旬一次大保养,确保安全可靠。
3、凡因检查、保养、检修不到位造成机械故障的,一次罚款50元,没有按规定进行注油、加水的,一次罚款50元,每次检查、注油等要有现场记录。
4、铲车出现故障不能工作的要查明原因,并立即向调度与分管领导汇报。
5、铲车外出维修必须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维修。
三、对安全生产考核
1、铲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不准穿拖鞋,不准喝酒,不准开车打电话。
2、铲车加油时司机须提前开好票,加油过程中不准抽烟,严禁利用明火查看油量。
3、出车前要检查车辆的油、水、传动、制动系统及各仪表 读数,并空车试运行,确认完好。才能工作,工作前要鸣笛示警。
4、铲车司机要熟悉煤场及矿内的道路。在非工作区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行驶通过路口、拐弯、行人稠密路段、下坡、调头时,要注意行人和来往车辆,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行驶时除驾驶室外,任何部位不得乘座非工作人员。
5、铲车在工作中,如发现异常声音,要立即停车检查,待问题处理好后,方可进行工作。铲车不得带病作业。
6、驾驶和维修车辆不准抽烟,焊接油箱时,要把油箱里的油放干净,要有专门焊接措施,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7、铲车拖重物时,要有专门人员负责指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干其它杂活时,铲车最大负荷不得超过3吨。
8、铲车司机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与安全规作业,不得违章作业与操作。
9、铲车严禁非本单位司机开车或随意借给他人开车,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9、收车后,司机要检查车辆各部位的螺丝紧固状况。有松动时,要及时紧固。检查液压系统有无漏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按规定对铲车各部位及时注油。按规定维修保养车辆,并做好车辆检修及运行记录。
11、凡违反上述条款之一的给予罚款100元处理,造成后果的根据责任大小进行罚款。
四、工资结算
1、完成当月规定的装车、分筛、转运等工作发定岗工资。
2、铲车司机凡完成当班任务的,额外工作的工资另行计发:
①为区队出车的凭合格的安全派工单每运送一次10元或按时间计工,每小时30元。
②对需要二资筛分的铲车司机每小时15元,机运队司机3.5元,调度员1.5元。
3、对铲车司机的考核以调度记录、考勤记录、发煤记录、现场抽查等为依据。
4、经营管理部负责对铲车司机的日常管理。
5、本办法从八月一日试行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