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公司招待用餐管理办法-2
供水公司招待用餐管理办法(2)
为深入贯彻公司关于强化内部管理、倡导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精神,现就公司招待和费用开支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招待事由
(一)上级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前来视察、检查、指导、接洽工作等;
(二)业务单位及有关单位考察、学习、联系处理业务等;
(三)来公司协助工作的有关人员;
(四)其它特殊情况。
二、招待及费用报销管理
(一)招待就餐原则上实行对口接待,公司领导谁分管、谁陪同,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即哪个部门业务由哪个部门到行政部领取、填写《招待就餐审批表》,向分管领导请示,并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就餐;
(二)《招待就餐审批表》各内容必须真实、全面填写,填写不全者不予批准;
(三)安排招待餐,要严格控制参加陪同人数,用餐标准应本着节约、适度的原则,坚决制止浪费行为;
(四)所有招待餐,中午一律不准饮酒;
(五)公司内部人员,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外,一律不准借故公款用餐;
(六)所有招待烟、酒均到行政部领取,招待费报销不报烟、酒,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后方可报销。
三、招待结算
(一)实行定点招待、定时结算的原则,一般一季度一结算;
(二)结算发票必须附有公司审批的《招待就餐审批表》和所就餐饭店的就餐菜单,由经办人、部、室领导、分管领导和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否则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