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检修班值班管理与考核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气检修班所有参与值班的员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 15498-1995 企业标准体系
gl/t 800-2001 电力行业标准编制规则
dl/t 600-2001 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qb 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管理标准第三分册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管理职责
为全面贯彻落实三改的工作内容,体现 “以人为本”的宗旨,建立起让每位员工都有机会施展才能的激励机制,努力营造愉快、和谐、进取的环境氛围,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主人翁责任感及团结协作精神,使管理更加多元化、人性化。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值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岗到位,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脱岗,辅助值班人员应保证随叫随到,积极配合主值班人员处理缺陷,违反一次扣奖金20元。
5.2值班人员应及时处理设备缺陷,无故不处理缺陷者扣奖金20元,如导致缺陷处理超时或造成其它的负面影响,加扣30元或视情节从重处罚。
5.3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值班期间违反劳动纪律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或扣奖金10至50元。
5.4值班人员在接到运行人员通知缺陷的电话后,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查看并组织处理,如不能及时到现场处理设备缺陷一次扣当月奖金20元,如造成恶劣影响则加倍处罚。
5.5值班人员对处理不了的重要缺陷要及时向上逐级汇报,以便组织处理,不可以置之不管,违反一次扣奖金50元,如造成严重后果的除其本人承担上级考核扣款外班组另行酌情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5.6值班人员处理完缺陷要及时申请运行人员验收消除缺陷,以免导致消缺超时,造成消缺超时一次扣奖金30元。
5.7值班人员当班处理缺陷过程中需要向班组交待清楚的相关事宜可以写在值班记事本上也可口头向班长汇报。有事不报一次扣罚奖金10至20元。
5.8值班人员处理缺陷过程中,应严格尊守我厂有关安全规定,如有违反造成的后果自负。
5.9值班人员应认真完成班长临时交办的要求在值班期间完成的工作,如有违反视情节一次扣罚奖金20至50元。
6 检查与考核
6.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电气检修班负责检查与考核。
6.2依据本标准和考核管理标准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