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主人上岗巡检管理办法
为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做到“早发现、早处理“的原则,将设备缺陷消除在萌芽状态,结合设备管理部的工作实际,特制定设备主人上岗巡检管理办法,望维护项目部认真执行。
1、各部门无特殊原因时上班后15分钟内到现场,查阅缺陷情况和运行记录,掌握设备运行概况,然后进入现场进行巡检,巡视分管设备、清理设备卫生,发现问题及时向部门主任汇报,并向班组及时安排工作,发现缺陷及时组织处理,对目前存在的没有彻底根除的设备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增加检查次数,或派专人检查并做好记录。
2、各班组及维护部根据分管的设备,制定巡检路线并根据巡检路线,明确检查项目、责任分工、检查周期等要求,做到巡视彻底无遗漏。
3、巡回检查人员应携带必要的工具,如:手电、听针、测温仪等,保证巡检质量。巡回检查过程中应精力集中,采用看、听、摸、嗅等手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以便妥善处理。
4、检查中对于出现的一切异常现象和声音变化、异常气味、地面渗水、漏油痕迹及不符合规律的现象,要本着事出有因,一追到底的精神认真追查。
5、检查中遇到设备新问题或自己不明白的问题,不能随意乱动设备,应及时向班组负责人或班组技术员汇报,班组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6、检查人员应将检查结果与运行登记的缺陷对照,做到对所辖设备和系统运行状态心中有数,并将发现问题记入缺陷记录巡回检查表中并落实。
7、维护人员未发现的缺陷,若被部门管理人员发现,考核责任人30元/条。
8、维护人员要按照规定的检查路线、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及时上岗巡检,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要记入点检记录本,重要缺陷及处理情况要记入设备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