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中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京北四中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一、国家级、市级和区级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1.学校鼓励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国家级、市级和区 级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并可以在科研课题的立 项、实验、评审等方面根据需要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
2.承担或参与国家级、市级和区级教育科研课题研 究的教师在课题立项之初应在学校教学处备案,提供 课题级别、内容等证明或材料,并及时提交课题 中期评审报告、结题报告和相关论文。
二、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的立项、中期检查与结题评审
(一)立项
立项时间:单数年的3、4月份(每两年申报一次)
立项单位:学校各部门及其成员,可以个人立项,也可以集体立项, 集体立项可以吸收能够对课题研究起重要作用的外单位人员参与。
立项办法:立项申请者填写并提交立项申请表,学校教学研究室集中评议,对意义重大的课题可以召开立项答辩会。通过立项评议或答辩的 课题即正式成为校级立项课题,并同时在教研室备案。
立项申请表中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1.基本数据:课题名称、负责人、主要参加人员、部门单位、职称等。
2.课题论证报告:阐述课题研究的基本内容、重点和难点;国内外同类研究的现状,课题研究的意义等。
3.课题研究方法:说明课题研究所使用的主要方法,以及采用这些方法的理由。
4.课题研究计划:包括课题研究的时间(学校课题时间以年为单位 计算,校级课题一般不超过两年),人员分工,分阶段研究的目标、实施办法、检测手段和研究成果(要求具体到以月或季度为单位)、以及研究成果的呈现形式等。
5.课题经费预算:包括必要的资料费、调研费、软硬件支持费、成果鉴定费。暂不考虑课题研究人员的劳务费。
课题类别: 课题分为两级:校级重点课题和校级课题,由教科研室评定。
(二)中期检查
立项课题要进行中期检查,一年的课题在年中进行一次检查,两年 或两年以上的课题每年进行一次中期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围绕课题的进展情况进行,要求课题组提交课题活动记录表、中期报告和相关附件。课题中期报告要反映课题的进展状况,回答以下主要问题:课题是否按照计划正常进行? 取得了哪些阶段性成果?课题计划是否存在问题?有哪些改进措施等。
中期检查主要由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室负责,初期拟聘请一些校外教育专家参与。中期检查报告及其附件交教学研究室备案。
(三)结题评审
一般课题的结题评审由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室主持进行,根据需要可以 聘请有关领域的专家参与。重大课题可以成立由校外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小 组,进行通讯或会议鉴定。
课题组需要提交课题结题报告和相关附件。结题报告要对课题的提出、 课题研究的指导思想、课题研究的目标、课题研究方法、课题研究过程 和成果、课题成果及其分析等做出详细的阐述。附件包括相关论文(正式 发表或未发表)、研究专著、实验报告、调查报告等。
说明:不能通过中期检查的课题将被终止。不能通过结题评审的课题 根据实际情况延期或终止。凡此类情况,课题负责人将不能申请下一年度的课题。
凡需提交的报告及相关材料(论文、数据等),均要求同时提供计算机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