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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小区管理处费用催缴办法
小区(管理处)费用催缴办法
1.0每月5日前,财务人员将费用缴交通知单交给管理处,客户服务部将费用通知单送发至业户。
2.0财务人员每月25日列出未缴、欠缴费用的业户名单交给管理处,由客户服务部发出《费用催缴单》,并请业户或租用公司财务人员在签收栏内签名。
3.0业户收到《费用催缴单》后仍愈期不缴纳费用,由客户服务部上门催收或由主任亲自上门催收,因特殊原因偶而拖欠费用的,客户服务部主管应做好记录向主任汇报,经主任同意后可拖延1个月,对于无特殊原因,经常拖欠费用,或者拖欠2个月的业户,由财务人员统计名单,由客户服务部再次发出《费用催缴通知单》。
4.0对限期内仍不交费的业户,经主任批准后,客户服务部主管通知业户管理处将停止提供有关服务。限期不交费用的租户,由客户服务部主管通知该房业主。
5.0连续十个月不交费用的业户,由管理处主任上报公司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第2篇 物业小区车辆管理规定办法
物业小区车辆管理制度【1】
管理处负责业主(住房)的车辆管理,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处经理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车管安防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①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②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③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安防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安防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④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⑤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⑥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⑦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车辆进入停车场。
⑧进场车辆如不服从安防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小区(大厦)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②车辆不准在小区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按《车辆保管统一收费标准》缴费。
③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⑤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
⑥机动车辆在小区内禁止鸣号。
⑦不准在小区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⑧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⑨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
⑩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①停车场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②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由车库岗负责管理使用。
③在停车场(库)和小区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④在停车场(库)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小区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⑤机动车进场(库)时应服从安防员指挥,遵守停车场(库)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库)有关手续,按规定缴纳保管费。
⑥集装箱车、2.5t以上的货车(搬家车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
⑦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⑧保持场(库)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⑨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住宅小区车辆管理办法【2】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小区机动车的停放与行驶,维护小区环境,保障小区内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和<浦东新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由金桥湾清水苑小区(以下简称:小区)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委托小区物业公司组织实施。
物业公司对车辆的管理是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小区内所有车辆使用人应接受物业公司车辆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车管员)的行驶管理与停放引导。
第三条小区车位实行有偿使用,车辆使用人在小区泊车应交纳停车费。小区车辆管理制度。停车费收入归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应有专人进行停车费管理,公开账目,并定期结算与公示收支情况。根据维修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停车费收入在扣除车辆管理成本和业主大会授权使用的费用后的结余部分纳入小区维修基金账户,每年一次分摊到业主账户。欠缴或侵占停车费是损害全体业主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将小区业主共有的停车位供车辆使用人停车的行为关系,不含有对车辆保管的义务与责任。提供良好的停车条件,营造有序的活动场所是小区各方共同努力的目标。
车辆进出管理
第五条小区安装停车场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实行车辆智能化管理。小区车辆管理制度。所有车辆进出小区必须持清水苑小区车辆ic卡(以下简称:ic卡)刷卡通行。车辆在通过大门道闸时必须一车一杆逐一进出,不得尾随前车冲卡。
第六条ic卡分为月卡、充值卡和临时卡三种。实行一车一卡制。ic卡不得转让或一卡多车。车卡不一致的车辆不准进出小区。
第七条月卡仅限小区居民及小区内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申办车位登记手续时领取,在有效期内使用。
第八条实行来访车辆登记制度。来访车辆应登记后领取临时卡,刷卡进入。驶离时在小区出口处验卡后交卡付费。小区居民和单位也可以选择使用充值卡,以免每次现金缴费验卡和进入登记的麻烦。固定车位车主不得使用充值卡。来访车辆当天再次进出小区凭缴费收据免缴费。
第九条前来小区执行公务的警车等车辆后出入小区可免缴费。
第十条领取月卡和充值卡需缴押金20元,无卡或ic卡遗失、超期和损坏的车辆无法进出小区,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ic卡遗失、损坏应支付损失费30元。
第十一条非小区居民接送幼儿园入托幼儿的车辆不能进入小区。各类大中型车辆,装载有毒、易爆易燃等物品的车辆不经允许禁止进入小区。
第十二条小区车位满位,车管员应及时告示并拒绝其他外来车辆进入小区。
车辆行驶管理
第十三条小区主干道实行单向行驶。长岛路北大门为进口,只进不出;台儿庄路西大门为出口,只出不进。司机必须依照交通标识的指示路线行驶,不得逆向而行。
第十四条为了保持小区的安宁,小区内车辆不准鸣喇叭;晚间行车禁止使用远光灯;小区道路上不得试刹车、练习驾车、修理或清洗车辆等。
第十五条进出小区内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车辆停放管理
第十六条车位的设置。停车位分为固定车位与临时车位二种,统一编号。固定车位标有车牌号,供小区居民和单位工作人员停车。临时车位无车牌号标志,主要供外来车辆停车。
第十七条车辆的停放。小区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固定车位或临时停车位内。未经车管员同意,来访车辆不得占用固定车位。车位内不得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或堆放其他物品。
第十八条车位的申请。无欠费记录的车辆使有人,小区居民可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等到物业公司办理固定车位申请登记手续;小区内单位工作人员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办理固定车位申请登记手续。
按登记先后顺序,先到先得原则安排车位。每套住宅居民只能拥有一个固定车位。对确需第二个固定车位的居民户,经批准后可以申请登记,按第二个固定车位的停车费标准缴费。但无车位居民应优先考虑。
第十九条车位的登记。车位申请确认后,车位使用人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签订车辆停放协议,缴费,领取停车证(置于车辆挡风玻璃右侧内)与ic卡。手续办理不完备不能领取停车证与ic卡,也不得使用固定车位。
第二十条车位的变更。变更固定车位使用人仅限本户居住人,经物业公司同意后并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一条车位的退还。车位为全体业主的共有资源,业主产权转让、租赁户更变等,应及时到管理处办理退还手续,不得擅自转让车位。一旦发现,将收回原使用车位并取消双方车位申请资格。车位退还后如再次申请须另行申请登记。
第3篇 小区物业管理办法-4
小区物业管理办法(4)
为进一步提高小区居住户的生活质量和提升小区的形象,为使小区达到规范管理,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民集中居住质量的意见》和《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集中区物业管理的通知》精神,按照《黄龙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村小区物业管理的实施方案》制定**村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一、设立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在党支部村委会的指导下召开业主会议产生,物业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5―17人,其中监事会人员3―5人,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二、物业管理的资金来源;1、小区居住户每年每平方米房屋交一元,2、村级公共服务资金
三、物业管理资金的使用范围;1、小区卫生保洁员的工资2、小区公共实施的维修维护3、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的工资。
四、小区管理;
第一条、物业管理委员会统一招聘小区保洁人员,并组织保洁人员全天对小区进行保洁,保洁人员负责所在区域的环境卫生,并有权制止破坏小区环境卫生的人和事。
第二条、小区内各单位、居住户和外来人员必须做好门前屋后的环境卫生,做到房上不乱挂,房后不乱放,房前不乱贴,杂物堆放整齐,不堆放农作物秸秆,门窗、玻璃清洁干净,做好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保持小区环境卫生优美整洁。
第三条、凡居住在小区的农户、单位和外来暂住人员,必须将垃圾分类袋装后按照指定的地点投放,由保洁人员统一清运,做到垃圾不乱扔和散倒垃圾,禁止直接把垃圾和食物残渣倒入雨水和污水管道。
第四条、禁止在小区内饲养家禽家畜和散养犬只,禁止无证养狗,做到养狗办证,犬只拴养。
第五条、小区住户要自觉遵守文明公约,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食品包装袋和其他废弃物,不乱倒粪便污水,自觉爱护小区环境卫生。
第六条、小区内公共厕所由物业管理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保洁,厕所内外墙面保持干净无乱张乱贴,无乱涂乱画,厕所地面要随时干净,便池内无积粪,达到厕所基本无臭味、无蝇蚊。
第七条、小区住户和外来人员的车辆一律停放在自家门口或指定的停车场,任何车辆不得占用小区道路停放,影响小区道路交通,在小区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应尽量减速慢行。
第八条、小区住户禁止在房前屋后私自搭建,和改变房屋的外风貌,遵守小区物业管理的规定。
第九条、在小区内从事餐饮、洗车等服务行业的人员禁止占道经营。
第十条、小区居住户和外来暂住人员,应当爱护小区绿化,不得攀折花枝树木,不践踏草坪。
第十一条、小区内流转给居住户的土地,居住户要有序合理种植,不种有秸秆的农作物,不乱扔菜叶和杂草,施用农家肥要及时回土覆盖,避免影响小区环境,影响他人生活。
第十二条、小区居住户和外来暂住人员和单位要爱护小区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公共设施。
五、小区安全管理
第一条、小区居住户、外来暂住人员和单位遵守用气、用电协议,按照用电、用气安全须知规范操作,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乱接天然气管。
第二条、小区居住户、外来暂住人员和单位不得在小区内焚烧废弃物和农作物秸秆,遵守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
第三条、车辆慢速通行,遇到行人和非机动车应当避让禁止机动车辆长时间鸣号。
第四条、小区居住户、外来暂住人员和单位,要关好自己的门,看好自己的人,守好自己的财,护好自己的楼,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避免财产受损。
六、小区治安管理
第一条、物业管理人员必须全面掌握小区的情况和外围情况,搞好管理工作,发现违反小区管理规定、影响小区正常运转的人和事,必须立即加以制止,并妥善作出处理,保持小区良好的管理秩序,如果发现大的问题,在作出妥善处理的同时,必须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应请公安机关协助处理。同时及时向村委会汇报。
第二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组织村综治服务队对小区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的巡查,做到安全巡检检查与小区设备、设施、防火、防盗相结合进行巡检,夜间和节假日应增加次数加强巡检,在巡检中发现可凝的人和事,必须做到追踪盘查,巡查必须做到认真、仔细、全面,并做好巡检记录。
第三条、小区内禁止任何人士殴斗,物业管理人员和综治服务队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予以制止控制事态,立即打报警电话,请公安机关协助处理。
第四条、小区内禁止任何人士吸毒、贩毒,小区居住人员应自觉远离毒品并有责任、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及时报案。
七、小区的群宴管理
第一条、凡是要办宴的小区住户必须服从物业管理人员的管理,到指定的地点办宴。
第二条、聘请的流动厨师必须是在镇人民政府作了登记的人员,厨师和帮厨人员要有健康证。
八、小区物业管理区域禁止下列行为
1、违法搭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2、擅自占用、损坏共用设施、设备及附属设施
3、损坏房屋结构或者从事其它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4、损坏公共绿化
5、任意弃置垃圾
6、违法小区管理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和散养犬只
7、在小区内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
8、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9、违反规定乱停放车辆
10、在房前屋后乱打井,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规定德尔行为
物业管理委员会对有以上行为人员,应当劝阻、制止,对劝阻、制止无效或者行为人拒不改正的,应及时报告相关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九、小区管理监督组
第一条、小区管理监督组负责对物业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条、对小区住户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对小区管理委员会物业资金的使用、公示进行监督
第四条、对上级下达的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组织小区居住户、单位对物业管理委员会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的结果纳入物业管理人员、卫生保洁人的工资考核。
**村村民委员会
2023年3月30日
第4篇 四季花城小区档案管理办法
花城小区档案管理办法
1建筑物档案的管理:
⑴物业档案:是在工程建设及管理、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有关图纸、图表、文字、照片、影像、录音等文件材料的总称。它是工程的重要资产;是历史的原始的真实记录;是物业管理服务的重要依据。建立物业档案,是物业管理单位实现物业规范化和现代化管理的手段,是提高综合管理能力的基础。物业管理中档案管理具体管理内容涉及建筑物档案、业主及住用户档案、管理工作档案、社区志史档案、财务会计档案等。
⑵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按照社会档案行政管理的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标准,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的管理制度是档案管理工作的准则和依据,物业档案管理制度主要有:对机构部门管理人员职责的规定;对管理工作程序的规定;对档案相关责任部门的规定;对档案材料的移交、分类、着录、保管利用、鉴定的制度和标准;对违反制度的处罚规定等。
⑶确定档案的内容
①建筑物原始档案:建筑物原始档案是指物业管理单位在接管物业管理时,从发展商手中接收的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工程档案,主要指竣工验收资料、房屋单体竣工图,具体内容请见下表:
序号资料名称移交单位移交人接收单位接收人资料编号
一产权资料
1项目批准文件
2用地批准文件
3建筑执照
二技术资料
1竣工图--总平面图
2建筑图--建筑图
3结构图--结构图
4附属工程及隐蔽管的全套图纸
5地质勘察报告
6工程预决算分项单
7图纸会审记录
8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及技术核定单(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9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0沉降观察记录及沉降观察点布置图
三竣工验收证明书
1太仓市基建工程竣工验收书
2太仓市建筑消防验收合格证
3电话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4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的质量保证书
5新材料、构配件的鉴定合格证书
6水、电、卫生器具等设备及卫生洁具的检验合格证书
7砂浆、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
8供水、供暖管道的试压报告
9如需物业公司临时代管的设备,开发商还需提供:水泵、配电柜变压器、住户对讲系统、有线电视系统等设备的订购合同、验收证书、产品证书、产品说明书、竣工图纸等
四房屋使用资料
1房屋产权资料
各用户业主名单、地址、电话清单
建筑面积计算书
五供电、供水系统如需物业公司临时代管的,竣工验收后加办以下协议及证书(太仓市各部门颁发的常规证书)
1供用电协议书
2用电许可证
3委托银行代收电费合同书
4变压器报停申请表
5用水申请审批表
6月供水计划报告单
②建筑物维护、改造档案:建筑物维护、改造档案是物业管理单位在物业管理工作中对所管物业建筑本体(或称物业公共设施及公共部分)进行维护、改造的有关资料:
a)维护改造申请表及批准文件
b)维护改造工程施工许可证
c)维护改造方案
d)维护改造工程合同
e)维护改造工程预算书及批准文件
f)维护改造工程施工技术文件(按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g)维护改造工程验收证明书
h)维护改造工程结算(核算)表
i)各设备及工程使用维护说明书
j)各设备及工程使用许可证(政府规定需要申办的应全部具有)
k)维护改造工程施工设计图及竣工图
③用户装修、改造工程档案: 用户装修改造档案是指住户对自己拥有产权或经业主授权的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工程所产生的文件和图纸材料,一般内容如下。
a)装修、改造申请表及审查意见
b)装修设计图
c)装修、改造过程中的管理、监理资料
d)完工后的验收意见
④档案的产生收集、接收和移交:档案的收集、接收、整理和移交是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物业管理档案员应从项目接管开始便收集应归档的各类文件资料并进行验收、整理、组织移交等工作,确保档案材料完整、真实、规范和及时归档。档案的收集、接收工作应严格按照归档内容的规定进行,对于缺项少件要有明确的记录,并提出追缴和补制的要求。对所收集、接收的档案要严格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原始性;对于档案中规定为复印件的材料接受时应严格与原始材料核对,核实后的材料应有明确的注明。根据档案材料来源渠道众多的情况,按以下的职责分工负责收集、接收:
(a)工程技术主管负责收集、接收竣工验收资料、房屋的单体竣工图等项目建筑物的原始资料;
(b)安保主管负责收集用户资料、装修管理资料、投诉及回访记录等;
(c)办公文员负责收集文书档案资料及社区志史活动档案;
(d)其他档案资料和维修、巡视、运行及服务活动记录分别由各职能单位负责收集。
收集来的上述档案资料应及时送交档案室(根据不同情况制定各种资料送交的时间,但每周应确定一天为各部门与档案室移交档案的时间)。对于收集、接收上来的档案,档案室应进行验定、签收并进行整理、分类、编目及着录。其用纸(或载体)、用墨、记录书写的字体和符号均应符合国家及太仓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规定和标准。
(4)业主与住用户档案的管理
①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按照社会档案行政管理的要求和质量体系文件标准,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的管理制度是档案管理工作的准则和依据,主要有:对档案管理机构和责任部门的规定,对机构部门管理人员职责的规定;对管理工作程序的规定;对档案相关责任部门的规定;对档案材料的移交、分类、着录、保管利用、鉴定的制度和标准;对违反制度的处罚规定等。
②业主及住用户档案的内容:业主及住用户档案是指物业管理单位为了正常的管理工作需要,收集掌握的有关各业主及住用户的文件材料和信息,主要包括:
(a)业主登记表
(b)业主身份证、暂住证(复印件)
(c)业主家庭成员登记表
(d)买房合同及公证书(复印件
)
(e)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
(f)业主物业产权证明书(复印件)
(g)租赁合同及公证书(复印件)
(h)租住人员登记表
(i)业主物业面积查丈书(复印件)
(j)其他需要业主及住用户提供的材料
③档案的电脑化管理
a信息采集:
类型信息输入
基本信息业主登记事项(姓名、年龄、职业、同户人、身份证号、通讯号、联系地址等)
业主各种证件图形扫描
业主变更登记
产权信息产权登记事项
产权证书图形扫描
产权变更事项
合约信息合约内容摘要
产权证书图形扫描
合约执行情况记录
b信息录入
第5篇 花城物业小区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
花城小区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停车场的管理,明确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有效监督停车场收费。
2.范围
适用于**花城服务中心
3.职责:
3.1安全主管负责停车场票据、收费监督管理;
3.2安全督察负责停车场发票、停车费领取交纳、收费管理
3.3安全班长负责停车现场实际操作管理;
3.4服务中心出纳负责票据管理;
3.5收费岗安全员负责停车费收取、必开发票管理。
4.方法和控制过程:
4.1安全督察负责到服务中心出纳处按编号领取、交纳停车场发票,并对数量进行登记、注销;
4.2停车场发票要有连续编号,安全班长每日领取发票按回缴费用数量签领,节假日由安全主管负责领取一定数量发票备用,收费安全岗位存放的发票不超过5本;
4.3停车场收费岗人民币存底数量150元整,作为收费备用金;
4.4停车场收费岗每用完一本发票,收费岗安全员须向安全班班长上缴,由安全班班长连同发票存根上缴到出纳处,由出纳员核对并登记票据和存根,当事人签名认可;
4.5收费岗安全员收取停车场服务费必须遵循收取费用开出发票的原则,收费不开出发票属贪污行为并受严厉处理;
4.6收费岗安全员值班期内不得带个人私款,如有带款须在值班前上缴班长代保管;
4.7停车场按照政府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进行收取服务费用,因特殊原因未收车辆停放服务费应在《未收费车辆登记表》上作详细记录,并请车主或上级签名确认;
4.8执行公务的警车、军车给予方便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4.8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时对不愿收取发票的车主,应明示公司的规定,请车主自行处理或当车主面销毁,严禁收费不给发票的行为,一经查处按贪污票款严肃处理;
4.9收费岗要严格按照岗位操作程序进行收费开票,注意使用礼貌用语,收票'请'字当头,给票'谢'字不离口。
第6篇 x小区车辆停放管理办法
为了本小区的宁静与安全、规范小区内的车辆停放为广大业主提供高效和安全的服务、保持车辆停放有序、交通顺畅、避免丢失事故的发生、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物业公司负责小区内交通管制和机动车辆及单车(人力车)的停放工作,所有车主在物业管理区内均要按照规定在有关场地、路线、时间行驶和停放并缴纳相应的停车费,车场管理只要具备敬业精神和高度的责任心、纪委观念、尽职尽责,做好巡视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严禁擅自离岗、文明执勤、认真检查、热情服务、及时指挥车辆停放、维持场内秩序;
(二)机动车辆停放场地将采取24小时值班并做好记录严格按消防规定配备清防设备和器材;
(三)停放场地保持清洁卫生,无关车辆及个人不准随意进入不得在车场内摆点、会客、喝酒、睡觉和喧哗、吵闹和长时间聊天,禁止装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停放;
(四)车辆进入停放场,必须服从车管员的指挥和安排、片得车管员同意方可进入、车辆进出要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距离,不得对其它车辆的进出和其它车位的使用造成阴碍,车管员应认真检查车型,车牌号和车辆有无上锁或外部破损等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车主并作好登记;
(五)能有停放场院的固定车位存放的机动车辆都必须向物业公司提供保险公司证明(如:全车盗、抢险),无过失责任险等和行驶证,等有关证件(交复印件),填写车位租用登记表,否则一切责任由车主承担;
(六)固定车位的机动车辆必须在指定的专用车位停放临时车辆按车管员指定位置停放,车主要带走车上所放置的物品,并锁好车锁、车门和车窗、否则责任自负;
(七)车主要爱护小区的消防、供水、供电、通迅等一切车用公共设备,不慎损坏时需按价赔偿,若造成严重事故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车主要严格按照物业公司规定的行政停放费标准,按时交费,凭统一规定的收费票据发放出入卡,凭卡过出,否则车辆不予进入停车区、位停放,超过一个月欠缴费停放者将取消原固定车位、临时车辆由车管理员指引停放位置,发放临时卡,并根据停车时间规定收费;
(九)若车主不慎丢失出入卡,应立急通知车管员,车主应提供有关资料经核实后缴收成本费,由物管公司补发出入卡;
(十)若车辆在停放区被损坏者,原则由损坏双方协商解决,严重者可向险险公司索赔,当班车管员与物业公司共同协助调查处理;
(十一)能有停放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如有乱摆乱停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一主自行承担。
收费表
月份 车型 临时(/次/平米/小时) 长期(/月)
第7篇 小区保安对讲机使用管理办法16
小区保安对讲机使用管理办法(十六)
1.对讲机及其配套的电池、充电器等,统一由公司指定人购置,造册并做好发放记录和运行状态记录。
2.对讲机是使用人执行任务的工具,使用人必须保管好,不得遗失和损坏。发生丢失或损坏,责任人照价赔偿。
3.对讲机只供使用人执勤时使用,严禁转借他人,严禁个人携带外出。
4.对讲机按严格地规定频率正确操作,严禁使用者私自乱拆及私自乱调频率。
5.对讲机的使用应严格按照产品使用方法进行使用。禁止与其他物体撞击,禁止提天线吊拿对讲机,人为损坏的,责令照价赔偿。
6.做好对讲机的清洁保养工作,每天必须清洁外面一次,保安部可不定期抽查。
7.保安员交接班时,必须做好对讲机的交接验收工作,并做好记录。以便追踪通讯器材的运行状态并及时发现问题,追究责任。如某班交接验收工作不负责任,通讯器材发生遗失或损坏,则直接追究该班交接人的责任。
8.当对讲机电池电量用完后,使用对讲机人员负责及时充电,充电人员必须熟悉电池和充电器基本性能,按器材说明书的使用方法使用。
9.对讲机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保安部,由保安部负责修理。任何人员不得自行修理,如有违者,追究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
10.执勤过程中,在特殊情况下造成对讲机的损坏要及时报告保安部,保安部调查做出处理,逾期三天者,责任自负。
11.对讲机应用应严格控制,确保报警信息渠道的畅通。
12.日常不得在对讲机里闲聊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旦查实严肃处理。
第8篇 某小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小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1.小区内需要向业主公布的信息包括:
1.1业主公约;
1.2装修管理规定等与业主有关的制度;
1.3本公司直接收取的各项费用的收费标准,包括:物业管理费、水费、停车场收费、有偿服务收费等标准及相关依据文件;
1.4与居民生活相关的信息,包括:停水、停电、电梯检修、消防演习等通知;
1.5小区组织的号召业主参加的社区文化活动;
1.6相关设施的安全管理规定,如《进入游泳池须知》、《游乐场须知》等;
1.7可能会影响业主生活的相关活动如:邻里的房屋二次装修等;
1.8法律规定应向业主公开的相关信息,如小区的财务报表等;
1.9公司的服务承诺、监督电话、投诉电话、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咨询、投诉电话等;
1.10小区发生的重大事件的相关信息;
1.11其他规定应向业主公开的信息。
2.公布要求
2.1所有应向业主公开的信息,只能以服务中心、财务部、物业公司的名义,不得以其他名义向外公开任何信息。
2.1.1有关收费标准、收费项目的文件应以财务部名义对外发布。
2.1.2有关公司的相关规定可以物业公司的名义对外发布。
2.1.3其他文件以服务中心的名义对外公开。
2.1.4所有对外公开的文件,都必须有文件发布单位(按上述2.1.1-2.1.3要求)、发布日期等相关信息,并注明咨询电话,以方便解答业主提出的问题,不得发布无文件发布单位、发布日期的文件。
2.1.5可行时,文件应提前进行发布,如停水、停电、社区文化活动、消防演习等,以方便业主进行相关事项准备。
2.1.6文件的发布地点应考虑到文件的适用范围,适用全体业主的,应在小区宣传栏、广场显着位置公布,适用于部分业主的,如某栋电梯的检修、停水、停电等,可在适用范围内进行公布。
2.1.7对重要的信息,在公布的同时,应配合以小区广播的通知,以引起业主注意。
2.1.8对有废止日期的文件,应在文件废止后即时收回,如停水、停电通知、社区文化活动通知等,对需长期生效的,可采取如下灵活的手段:
2.1.8.1公布一个月左右,半年或一年后再公布一个月左右、如此循环。
2.1.8.2在某一范围长期适用的,可做成不锈钢宣传板,如《停车场收费标准》、《进入游泳池须知》等。
2.1.8.3不常用的,如《装修管理规定》、《有偿维修收费标准》等可做成相框挂在服务中心前台墙壁,以供业主查阅。
2.1.8.4以上发布文件更新后,需重新进行公布,仍在公示的文件必须及时进行更新,并向业主做好解释工作。
2.1.8.5在公布期间,文件损坏,影响美观或原文整体性的,由原发布单位重新制作、发布。
3.公布程序
3.1需公布的文件,由责任部门拟稿,并对文件进行检查,确认,确保文件语句通顺,易懂,不会产生争议。
3.2交相关部门进行确认,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3一般性的通知(包括:第1条中的4、5、7项等)由物业经理签字确认。
3.4其他重要文件按以下程序进行:
3.4.1与收费有关的,交财务部审核。
3.4.2交行政人事部法律顾问审核,确保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无违规操作。
3.4.3交物业中心总监批准。
3.5由相关单位打印成文或找相关单位制作成相关形式,如海报、宣传栏、不锈钢牌等,并由制作单位对制作版内容与批准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检查,确保与原文件内容一致,版面美观大方得体。
3.6按第2项要求进行发布。
3.7所有发布文件应交一份文件至客服组、对口单位,以方便查询、咨询。
4.业主委员会发布的信息不用遵照此规定。
第9篇 嘉豪小区装修管理办法
嘉园小区装修管理办法
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精神,对物业装修拟采取以下管理方法。
装修管理程序
1、业主(住户)装修住宅,必须提前三天向管理处申报,填写'住宅装修申请表',如实填报装修项目、范围、标准、时间,并提供施工图和施工队伍名称,户主和施工队负责人应同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经管理处审批,并与工程队签订《治安责任书》后方可施工。
2、工程较大的的装修工程,应由专业队伍进行施工。
3、交缴装修管理押金。
4、工程完工后,经管理处验收,无违章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可退回全部押金;若有上述问题,从押金中扣除赔偿费用或罚款,多退少补;完工半年内,如发现上述问题,仍由装修户负责。
装修范围
1、允许对楼地面、内墙面、天棚面进行表面装修,地面装修材料厚度不得超过10毫米。
2、外门窗不得随意改动、窗户只充许在内则安装防盗网,但防盗网,防盗条须按管理处规定的规格、材料安装。
3、进户门的防盗金属门安装时,必须与原来防盗门一样,不得改变原有门框的设计,不得妨碍楼梯通行和消防,不得在进户门外加设神台等不雅之物。
4、允许改换厨房的灶台、洗涤池和卫生间的便器、脸盆、浴缸等,但不得改变厨房、卫生间的结构和使用功能。
5、业主(住户)安装空调,应到管理处申报,并按指定的位置、材料安装,并必须安装牢固
6、不允许破坏室内预埋管线。
装修施工管理
1、装修施工期限:住宅装修一般不得超过30天,若确实要延期,要办理延期手续。否则,按未经允许擅自装修者进行处罚。
2、装修垃圾应袋装化,统一清运,按管理处指定的位置和时间进行堆放、清运。
3、装修施工用电,应提前七天向管理处申报,说明用电工具的品种、负荷、使用时间、操作人员。
装修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作违章:
1、在房内安装动力设备。
2、改变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和屋面防水隔热层、上下管网、电路等或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3、凿出楼面、屋面面层。
4、改变原有外门窗的规格及外墙面装饰,妨碍楼梯通行和消防的。
5、用其他超重材料进行装修(屋面使用涂料、胶贴纸、马赛克、瓷砖等厚度超过10毫米)。
6、使用易燃材料或可燃性材料,未经消防机关批准进行防火处理的。
7、装修垃圾随意堆放。
8、超过规定时间影响他人休息。
9、因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坏他人物品等。
10、破坏室内预埋管线。
违章装修处罚: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扣留或没收提供施工工具。
4、赔偿经济损失。
5、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处以处以其他处罚。
第10篇 住宅小区公共环境管理奖惩办法
住宅小区公共环境管理及奖惩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小区的公共环境管理,提高员工视觉管理能力,强化责任、服务意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做到管理规范化,服务创一流,为业主营造安全、文明、整洁的居住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范围及责任划分
1、楼宇内墙壁,电梯间,楼梯间楼层过道;公共设施
设备(如:公共照明,消防设施等);楼宇内及门前公共卫生、楼宇安全等由本楼宇保安、电梯工、保洁员及管理员。
2、小区道路、楼宇外墙,小区公共安全,公共环境卫生分别由当日巡逻保安、环境保洁员负责;
二、检查内容
1、楼宇内、外墙壁公共部分(电梯间、楼梯间、公共过道)干净,无乱张贴、乱挂、乱印电话广告等;
2、小区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指定位置),无乱停、乱放、乱堆现象;
3、公共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地面无痰迹、烟头、纸屑杂物等;
三、处罚标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按工作职责和责任划分,主要责任的领导负连带责任,其余人员负次要责任进行处罚(负主要责任和连带责任者扣现金100-20元,次要责任者扣50-10元)。
1、楼宇内墙壁、公共部分,乱写、乱挂、乱画,乱印电话广告等未被发现制止的,楼宇保安负主要责任,保安队长、楼宇分队长负连带责任;电梯工、保洁员负次要责任。
2、楼宇内公共部分,地面烟头,纸屑,乱堆、乱放杂物未及时制止清除打扫的,保洁员负主要责任,管理部主管、楼宇管理员负连带责任,电梯工,保安负次要责任。
3、楼宇内发现可疑人员未及时报告盘问及发生治安案件的,楼宇保安负主要责任,保安队长、楼宇分队长负连带责任,电梯工、保洁员负次要责任。
4、楼宇外墙乱贴广告、乱摆摊设点等,小区道路堵塞,车辆乱停乱放,公共区域乱堆乱放的,巡逻保安及城管负主要责任,保安队长、巡逻分队长及城管主管负连带责任,环卫保洁员负次要责任。
5、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状况差,烟头、纸屑、杂物等未及时清除的环卫保洁员负主要责任,管理部主管负连带责任,巡逻保安负次要责任。
6、工程维修人员凡对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维修完毕后,未做到工完场清,维修工负主要责任,工程维修部主管、维修组长负连带责任。
四、奖励
工作认真负责,团结协作精神强,对共同负责楼宇的安全、公共卫生,小区道路,公共区域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及相关负责人上报公司,给予奖励。
五、各级管理人员、维修人员也应尽职尽责,凡发现上述违规事例不予制止或未报告者,将处罚人民币200-20元。
六、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由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11篇 小区管理处办公区域管理办法
四季花城管理处管理制度--办公区域管理办法
1.目的为规范办公室(含装修、会所办公室)管理、维持严肃、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
2. 范围适用于四季花城管理处。
3.方法和过程控制:
3.1 办公区域的环境卫生,必须在早上08:30以前清洁完毕,门口的地毯每天必须在晚上下班后进行冲洗,早上按照规定的位置放置。
3.2 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班,如临时请假要在上班前1小时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同时知会同事。
3.3 工作时间应按公司规定统一着装,正确配带工号牌;服装、仪容须整洁、得体,符合公司bi要求。
3.4 办公台上除电话、水杯、工号牌、电脑外,不允许摆放其它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玻璃板下只能放置工作电话联系表。
3.5 离开办公位时,须立即将椅子归位,无办公桌人员的水杯须放在指定区域。
3.6 外出时,须在'信息公告栏'上写明外出地点、事因、联系方式。
3.7 不准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聊天,行走要轻,接待来访客人须到业务接洽处,以免影响他人办公。
3.8 上班时间不允许看报纸、杂志及与工作无关书籍;午休或下班时间不得趴在办公区域的办公桌上睡觉,如需休息可到会议室。
3.9 接听电话须在三声内,并采用正确的电话礼仪;严禁在办公室内打私人电话,违者将被及时考核;打私人电话时需离开办公区域;打一切电话都要小声、须言简意赅(时间不超过三分钟),以免影响他人办公。
3.1 0非业务需要不得拨打声讯电话,一经发现,追究当事人或部门负责人责任。为节约成本,管理处内部通话非紧急情况都采用内线或对讲机。已参加'集群网'的人员,双方拨打电话时要使用手机。
3.1 1进入办公区域需将手机调至震动档。
3.1 2所有从管理处到控制中心的人员,除物业公司的员工外,其他任何人员(地产、其他设备厂家人员)不得从管理处办公室到控制中心。
3.1 3需要使用办公设备的人员须知会设备责任人,经设备责任人同意方可使用。
3.1 4办公室人员应爱惜办公设备,复印机、打印机由专人维护,其他人不得随意拆装、维修。
3.1 5办公室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废纸等杂物应丢到垃圾筒。
3.1 6吸烟应到指定'吸烟区'。严禁在办公室吸烟、用餐和吃零食。
3.1 7最后一位离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应巡查一遍办公室,关掉设备电源,关好门窗,熄灭灯火。并且,要到控制中心拿钥匙将管理处的门从外用铁链锁锁上,钥匙放于控制中心,并在工作信息记录本上登记离去的时间。
四、 检查考核
4.1 管理处行政后勤主管每周不定时负责对管理处办公环境进行检查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部门内通报。连续两次出现相同事项的将扣除薪金50元。
第12篇 小区车辆管理办法草案
住宅小区车辆管理办法(草案)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小区机动车的停放与行驶,维护小区环境,保障小区内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和《浦东新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由金桥湾清水苑小区(以下简称:小区)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委托小区物业公司组织实施。
物业公司对车辆的管理是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小区内所有车辆使用人应接受物业公司车辆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车管员)的行驶管理与停放引导。
第三条 小区车位实行有偿使用,车辆使用人在小区泊车应交纳停车费。停车费收入归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应有专人进行停车费管理,公开账目,并定期结算与公示收支情况。根据维修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停车费收入在扣除车辆管理成本和业主大会授权使用的费用后的结余部分纳入小区维修基金账户,每年一次分摊到业主账户。欠缴或侵占停车费是损害全体业主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 将小区业主共有的停车位供车辆使用人停车的行为关系,不含有对车辆保管的义务与责任。提供良好的停车条件,营造有序的活动场所是小区各方共同努力的目标。
车辆进出管理
第五条 小区安装停车场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实行车辆智能化管理。所有车辆进出小区必须持清水苑小区车辆ic卡(以下简称:ic卡)刷卡通行。车辆在通过大门道闸时必须一车一杆逐一进出,不得尾随前车冲卡。
第六条 ic卡分为月卡、充值卡和临时卡三种。实行一车一卡制。ic卡不得转让或一卡多车。车卡不一致的车辆不准进出小区。
第七条 月卡仅限小区居民及小区内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申办车位登记手续时领取,在有效期内使用。
第八条 实行来访车辆登记制度。来访车辆应登记后领取临时卡,刷卡进入。驶离时在小区出口处验卡后交卡付费。小区居民和单位也可以选择使用充值卡,以免每次现金缴费验卡和进入登记的麻烦。固定车位车主不得使用充值卡。来访车辆当天再次进出小区凭缴费收据免缴费。
第九条 前来小区执行公务的警车等车辆后出入小区可免缴费。
第十条 领取月卡和充值卡需缴押金20元, 无卡或ic卡遗失、超期和损坏的车辆无法进出小区,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ic卡遗失、损坏应支付损失费30元。
第十一条 非小区居民接送幼儿园入托幼儿的车辆不能进入小区。各类大中型车辆,装载有毒、易爆易燃等物品的车辆不经允许禁止进入小区。
第十二条 小区车位满位,车管员应及时告示并拒绝其他外来车辆进入小区。
车辆行驶管理
第十三条 小区主干道实行单向行驶。长岛路北大门为进口,只进不出;台儿庄路西大门为出口,只出不进。司机必须依照交通标识的指示路线行驶,不得逆向而行。
第十四条 为了保持小区的安宁,小区内车辆不准鸣喇叭;晚间行车禁止使用远光灯;小区道路上不得试刹车、练习驾车、修理或清洗车辆等。
第十五条 进出小区内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车辆停放管理
第十六条 车位的设置。停车位分为固定车位与临时车位二种,统一编号。固定车位标有车牌号,供小区居民和单位工作人员停车。临时车位无车牌号标志,主要供外来车辆停车。
第十七条 车辆的停放。小区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固定车位或临时停车位内。未经车管员同意,来访车辆不得占用固定车位。车位内不得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或堆放其他物品。
第十八条 车位的申请。无欠费记录的车辆使有人,小区居民可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等到物业公司办理固定车位申请登记手续;小区内单位工作人员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办理固定车位申请登记手续。
按登记先后顺序,先到先得原则安排车位。每套住宅居民只能拥有一个固定车位。对确需第二个固定车位的居民户,经批准后可以申请登记,按第二个固定车位的停车费标准缴费。但无车位居民应优先考虑。
第十九条 车位的登记。车位申请确认后,车位使用人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签订车辆停放协议,缴费,领取停车证(置于车辆挡风玻璃右侧内)与ic卡。手续办理不完备不能领取停车证与ic卡,也不得使用固定车位。
第二十条 车位的变更。变更固定车位使用人仅限本户居住人,经物业公司同意后并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一条 车位的退还。车位为全体业主的共有资源,业主产权转让、租赁户更变等,应及时到管理处办理退还手续,不得擅自转让车位。一旦发现,将收回原使用车位并取消双方车位申请资格。车位退还后如再次申请须另行申请登记。
停车收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 停车费标准
车辆类别
固定车位
临时车位
备注
小轿车
年付100元/月
半年付105元/月
季付110元/月
4元/天
1.每套住宅第二个固定车位按收费标准120%收费。
2.临时停车一小时内免费,超过次日零时收费拾元。
3.其它车辆收费标准另定。
面包车
(七座以上)
年付130元/月
半年付135元/月
季付140元/月年
5元/天
轻型卡车
年付160元/月
半年付165元/月
季付170元/月年
6元/天
第二十三条 逾期未缴费友情提醒,无故逾期七天以上禁止车辆进入小区,逾期十五天以上收回车位另行安排。
笫二十四条 物业公司应加强管理,改善服务,规范收费。收费后应向缴费人出具缴费凭证。缴费人应妥善保存缴费凭证备查。坚决杜绝侵占停车费和权钱交易等行为。
违规处理管理
第二十五条 小区车辆管理以疏导为主,处罚为辅;由物业公司管理为主,居委会和业委会积极支持,居民和车辆使用人主动配合,各方齐抓共管,必显成效。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者,报请公安部门处理:在小区内强行逆向行驶的;故意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大门口或通道上堵塞交通的;车辆在小区内行驶途中或停车时发生意外,造成人员受伤、车辆或其他财物损坏且协商无果的;故意损坏或盗窃他人车辆及财物的;车辆使用人不服从门岗劝阻和解释,企图强行闯入小区的。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者,收回停车证和ic卡,停止使用固定车位或禁止车辆来访:经查确系伪造或仿冒、出售或转借停车证与ic卡的;不服从车管员与保安劝阻而多次违规停车或行驶的。
第二十八条 因停车或行驶不当,造成小区公共设施、草坪和道路损坏的,按实赔偿。
第二十九条 对在小区内超速行驶、鸣喇叭、使用远光灯、练习驾车等行为,车管员应及时予以制止。制止无效时,应将违规车辆的车牌号及违规情节报告物业公司管理处备案,并对该车辆使用人进行公开警示或限制该车辆进入小区。
第三十条 物业公司应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执行本办法的情况,对管理不力,放任自流,擅自放入不该进入小区的车辆、放行应收费的车辆,弄虚作假、侵占停车费与权钱交易等行为,将依照该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予以警告、罚款直至辞退处理。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属清水苑小区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提交小区2023年第二次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第13篇 时代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时代广场(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时代广场物业管理,保证住宅小区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创造清洁、优美、舒适、安宁的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zz物业公司负责管理**时代广场的物业工作,包括制订、撤消、修改小区内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三条 管理原则
1、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依法管理、遵守契约
3、依靠业户、齐抓共管
4、以区养区、取用于民
第四条**时代广场的公用配套设施,实行有偿使用,住户有合理使用权利和维护的义务。
第二章住宅小区的使用与维护
第五条业主按设计要求正常使用房屋和区内公配套设施,有责任保护房屋完整和使用的安全。
第六条 业主需对房屋内进行装时,应按开发部门的要求进行施工。
第七条 业主对房屋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不准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外貌。
2、不准随便改变窗户或阳台形状及色调和外墙的色调。
3、不准私自改变房屋内的供热、供水、排水。
4、不准私自安装暖气管线,增加或拆除暖气片。
5、不准在供热设备上安装放水装置或擅自启闭损坏控制阀门。
6、不得损坏楼梯间公共部分设施。
7、不准在楼房屋面上堆放物品,架设天线从事有损屋面防水保温的任何活动。
8、不准利用房屋从事危害他人合法权益和其他非法活动。
第八条房屋的维修
1、住房室内的电表、便器、门锁、洗手盆、水嘴、灯头、闭火、插头座属于业主自已的物品应正常使用,如有损坏由业主自已更换。室外部分属自然损坏的一切设施由物业公司负责。属人为造成的损坏由个人负责并追究其造成的一切损失。
2、毗连的房屋维修时,业主应积极支持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维修工作。
第九条 凡需维修的房屋,责任者须及时进行维修,不得借故拖延或抵制。
第十条 小区内所有配套设施,不得随意动迁拆改,如人为造成损坏,应由损坏者修复或赔偿。
第十一条 业主有保护和美化住宅小区环境的权利与义务,禁止有损坏环境的行为
第十二条 为保护和美化住宅小区的环境业主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搭建各种违章建筑。
2、末经批准不得擅自接水、接电
3、不准损坏电器设备、小区公共设施。
4、不准从楼上往楼下抛杂物。
5、不准在公用楼间、走廊、屋面、庭院堆放杂物
6、不准有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画、乱挂等现象和行为。
7、不准随地吐痰、乱弃烟头、纸屑、果皮瓶罐、乱倒垃圾。
8、晚10时至次日6时前小区内禁止播放大功率音响,大声喧哗吵闹,鸣放鞭炮。
第十三条 住户有责任配合治安人员做好治安保卫工作,保证小区秩序的安定。
第十四条 允许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在小车区内须按指定的道路行驶场所停放。
第三章管理经费
第十五条为保证住宅小区管理和维修工作正常进行,物业公司遵循以区养区,取用与民的原则,每月收取物业费待定。
第十六条物业费服务项目
1、清洁卫生管理。包括小区内庭院、道路以及楼宇内公共楼道在内的公共部位的卫生清洁,生活垃圾清运及经常性的保洁。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公共区域的清洁,请广大住户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确保小区环境整洁,住户应将室内日常垃圾用袋装好、密封,每日早7:00――8:00放置在门前,由保洁员按时收集。
2、保安管理。设专职保安人员坚持24小时的巡逻值班,维持小区的公共秩序。实行人防、技防相结合。发现可疑迹象或发生突发事件时,应立即通知物业管理办公室。
3、共用部位日常维修养护。屋面、梁板、柱、基础、楼道、楼道内外门窗等。
4、水电设施管理。对配电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管理维修。
5、排污设施管理。清疏和维修排水管道、化粪池。
6、根据需要增设的其他服务项目。
第四章 管理要求
第十七条 zz物业公司对违反本规定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处罚或移送公安部门究责任。
1、违反第七条,第十二条的任何一项的
2、无故拖延交纳各项费用,干涉管理人员正常工作抵制正常房屋维修的。
3、人为造成公共配套设施损坏的
第五章 zz物业管理公司和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 zz物业管理公司的宗旨是依法管理,热情服务,管理人员必须依法办事,严格管理,谦洁奉公。
第十九条管理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努力学习,掌握管理技能,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十条zz物业管理公司和管理人员如有不履行职责或有违法行为,业主有权向上级主管机关投诉。
第14篇 小区保安对讲机使用管理办法
小区保安对讲机使用管理办法(十六)
1.对讲机及其配套的电池、充电器等,统一由公司指定人购置,造册并做好发放记录和运行状态记录。
2. 对讲机是使用人执行任务的工具,使用人必须保管好,不得遗失和损坏。发生丢失或损坏,责任人照价赔偿。
3.对讲机只供使用人执勤时使用,严禁转借他人,严禁个人携带外出。
4. 对讲机按严格地规定频率正确操作,严禁使用者私自乱拆及私自乱调频率。
5. 对讲机的使用应严格按照产品使用方法进行使用。禁止与其他物体撞击,禁止提天线吊拿对讲机,人为损坏的,责令照价赔偿。
6. 做好对讲机的清洁保养工作,每天必须清洁外面一次,保安部可不定期抽查。
7. 保安员交接班时,必须做好对讲机的交接验收工作,并做好记录。以便追踪通讯器材的运行状态并及时发现问题,追究责任。如某班交接验收工作不负责任,通讯器材发生遗失或损坏,则直接追究该班交接人的责任。
8. 当对讲机电池电量用完后,使用对讲机人员负责及时充电,充电人员必须熟悉电池和充电器基本性能,按器材说明书的使用方法使用。
9. 对讲机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保安部,由保安部负责修理。任何人员不得自行修理,如有违者,追究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
10. 执勤过程中,在特殊情况下造成对讲机的损坏要及时报告保安部,保安部调查做出处理,逾期三天者,责任自负。
11.对讲机应用应严格控制,确保报警信息渠道的畅通。
12. 日常不得在对讲机里闲聊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旦查实严肃处理。
第15篇 小区业主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办法-6
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办法6
根据zz清水苑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为明确公章使用办法,完善工作规范,现对业主大会印章、业主大会财务专用章及业主委员会印章的保管和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印章的保管:
1、印章由业主委员会执行秘书妥善保管,平日随用随锁,确保印章安全。
2、使用印章必须符合《zz清水苑业主大会议事规则》、《zz清水苑小区管理规约》、《zz清水苑小区维修资金管理规约》的有关规章制度。
3、所有用印须经执行秘书(专职干事)在印章使用登记本上登记,并留存文件原件存档,以便备查。绝对禁止在空白纸上加盖公章。
4、印章的使用程序
使用公章者必须在公章使用登记本上登记时认真填写《公章使用表》,由业委会主任(副主任)核对无误并签字批准后才能盖章。紧急情况必须使用公章必需与业委会主任(副主任)电话联系,向其说明情况,得到业委会主任(副主任)的口头答复后可以使用公章,但事后要负责提醒业委会主任(副主任)在一周完成补签工作。业委会主任(副主任)必须亲自核实情况,确认属实后方可在《公章使用表》上进行补签。
二、印章的使用范围:
1、业主大会印章的使用
《zz清水苑业主大会议事规则》、《zz清水苑小区管理规约》、《zz清水苑小区维修资金管理规约》、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方案、专项维修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及其他业主大会决议,必须经业主大会通过,经正、付主任签字后用章。
2业主大会财务专用章的使用
物业维修、更新和改造要动用专项维修资金或者公共收益的收入,必须符合《zz清水苑小区维修资金管理规约》、《zz清水苑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经正、付主任签字后办理用印手续,才能使用财务专用章。
3、业主委员会印章的使用
业主委员会印章除业主委员会会议通知、友情提示和业主委员会授权主任审核金额范围内的日常维修费用结算以外需使用印章的,应当由业主委员会会议决定。
四、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应该每月核对印章使用登记本登记情况,确保印章使用登记本与印章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五、凡违章使用公章,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本规定由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
七、本制度经zz清水苑第四届业主委员会会议于2023年1月14日通过后生效,并公告全体业主,接受业主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