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集团员工职业发展管理办法
中国电信集团员工职业发展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人力资源开发工作,促进员工职业生涯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本着“不埋没人才、不限制空间”的理念,为员工提供施展才能的舞台,使个人价值伴随企业的成功得到提升。
第三条
员工职业发展机制的建立遵循以下原则:符合市场发展、经济转型及企业组织结构变化的需求;保证企业的正常新陈代谢机能;促进员工生涯需求与企业要求持续匹配。
第二章
职业发展道路
第四条
员工在企业内的职业发展有两种方式:一是纵向发展,即职务晋升,也就是员工在同一组织单元中职务层次的提高;二是横向发展,即职务扩展,也就是员工在不同组织单元之间的平行流动。
第五条
企业为员工提供双重职业晋升通道,即管理序列和技术业务序列。
管理序列通道按照企业的管理岗位设置,随着职务的晋升,岗位职责和权力逐渐加大,所需管理技能也相应增强。
技术业务序列通道按照技术业务岗位设置,职务的提升主要反映员工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
员工可以在两条通道上交互发展。
第六条
为了拓宽员工的职业能力,企业允许并倡导员工在不同岗位之间平行流动。
企业实施岗位轮换制度,以扩展员工职业技能、经验与发展空间,并努力实现工作扩大化和工作丰富化,提高工作的内在价值。
员工从事各类岗位的工作经验将是担任更高层次岗位工作的重要条件。
第七条
为了确保员工具备基本的素质,同时激励员工不断提升自己,企业对每一岗位规定任职资格,作为职务晋升和职务扩展的基本依据。
第八条
员工在职务晋升或职务扩展后,人力资源部门将根据其变化后的岗位重新对应薪酬标准,做到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第三章
职务晋升
第九条
企业在确定的定员范围内,根据需要适时进行岗位调整。对于空缺岗位,原则上应实行竞聘上岗。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门是岗位调整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岗位调整的具体事宜。
第十一条
当出现空缺岗位时,企业优先在内部提升员工来填补;如果没有合适的人选,企业可考虑从外部招聘。
第十二条
职务晋升以“公开竞争,择优选拔”为原则。人力资源部门及时向所有员工发布岗位空缺信息,详细说明工作内容、职责和任职资格等。员工可根据自身条件报名竞聘或由所在部门推荐。
第十三条
报名竞聘或由相关部门推荐晋升的员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同企业核心价值观;
(二)具有强烈的进取心,愿意为中国电信集团的发展贡献力量。
(三)在现任职务上绩效考核结果连续两年以上为优秀。
第十四条
员工在报名竞聘或由部门推荐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员工的基本情况、工作简历;
(二)员工近两年的考核记录;
(三)直接上级对其所做的全面鉴定;
(四)其他有关材料,如各种证书,具有说服力的事例等。
第十五条
人力资源部门对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认其真实性及员工的晋升资格。在此基础上,对员工进行现有和潜在素质的详细测评,分析员工是否具备新岗位的任职能力,并预测其未来绩效。审查测试合格的员工成为该岗位的候选人。
第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门对候选人进行考试、面试,并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进行候选人竞聘演说。通过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最终做出聘任决定。
第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门应将竞聘结果予以公示,征求意见后正式聘任。
第四章
职务扩展
第十八条
为了培养复合型的人才队伍,增强员工的综合能力,提高员工的满意度,企业积极推进职务扩展。
第十九条
职务扩展的内容包括:工作轮换、工作扩大化和工作丰富化。
工作轮换是指员工从一个岗位平行调动到另一个岗位,拓宽员工的工作能力。
工作扩大化是指在横向水平上扩大工作范围,增加工作任务的数目或变化性,使工作多样化。
工作丰富化是指在纵向上深化工作内容,赋予员工更复杂、更系列化的工作,使员工有更大的控制权,增强员工的自主性。
第二十条
企业根据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结合对员工的培养计划,每年按一定比例安排员工进行工作轮换。一般由个人提出申请,部门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于每年年初组织实施。逐步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第二十一条
工作轮换的方式包括员工在企业内不同岗位之间、不同岗位类别之间、不同部门之间的平行流动。
第二十二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员工可以参加轮换:
(一)在同一岗位上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的员工;
(二)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拟重点培养的员工;
(三)员工的能力素质与当前职务不匹配。
第二十三条
根据企业工作流程的变化,人力资源部门协助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实行工作扩大化和工作丰富化。
第五章
职业生涯管理
第二十四条
企业重视员工的个人发展需要,由人力资源部门与各级经理分工协作,共同负责员工的职业生涯管理。
第二十五条
人力资源部门为员工职业生涯的职能管理部门,帮助员工确立职业发展目标。员工进入企业时,人力资源部门可为员工建立职业发展卡片,适时跟踪员工的成长,并进行记录,作为员工晋升或工作轮换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六条
各级经理负责员工职业发展的直接辅导和沟通工作。通过绩效考核,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定期反馈,客观地评价员工的发展状况,肯定其成绩并指出其需要改进完善的地方。
第二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门定期组织对员工的素质和能力测评,为人员配置提供科学依据,指导员工确立其职业发展方向,并指出员工的薄弱环节,以便改进。
第二十八条
企业根据发展需要和员工的自身情况,从知识和技能等方面对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提升员工的职业素质,确保员工的职业能力满足岗位任职要求。
第二十九条
企业依据对业务发展趋势的预测,适时发布企业未来的岗位需求信息,引导员工的个人发展与企业的战略要求相符合。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劳资与培训部负责解释。
员工辞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辞职程序
第二条
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1个月向其主管及总经理提出辞职请求。
第三条
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第四条
辞职员工填写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
第五条
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则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公司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第六条
在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办妥后,到财务部领取工资。
第七条
公司可出具辞职人员在公司的工作履历和绩效证明。
第三章
离职谈话
第八条
员工辞职时,该部门经理与辞职人进行谈话;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
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审查其劳动合同;
2.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3.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4.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
5.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第九条
员工辞职时,人事经理应与辞职人进行谈话,交接工作包括:
1.收回员工工作证、识别证、钥匙、名片等;
2.审查员工的福利状况;
3.回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4.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第十条
辞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
第四章
辞职手续
第十一条
辞职员工应移交的工作及物品:
1.公司的文件资料、电脑磁片;
2.公司的项目资料;
3.公司价值在4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
4.公司工作证、名片、识别证、钥匙;
5.公司分配使用的车辆、住房;
6.其他属于公司的财物。
第十二条
清算财务部门的领借款手续。
第十三条
转调人事关系、档案、党团关系、保险关系。
第十四条
辞职人员若到竞争对手公司就职,应迅速要求其交出使用、掌握的公司专有资料。
第十五条
辞职人员不能亲自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寄回有关公司物品,或请人代理交接工作。
第五章
工资福利结算
HR
工具-文本范例
仅供参考
第十六条
辞职员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
第十七条
辞职员工结算款项:
1.结算工资。
2.应得到但尚未使用的年休假时间。
3.应付未付的奖金、佣金。
4.辞职补偿金。按国家规定,每年公司工龄补贴1个月、最多不超过24个月的本人工资。
5.公司拖欠员工的其他款项。
须扣除以下项目:
1.员工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罚金;
2.员工对公司未交接手续的赔偿金、抵押金;
3.原承诺培训服务期未满的补偿费用。
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公司辞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
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辞职者即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公司亦不受理在3个月内提出的复职要求。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主任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