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安全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
前 言
班组是落实安全生产的最基层的生产组织,是项目部最前沿的工作集体,加强班组安全标准化建设,是搞好安全生产、控制事故发生,完成生产经营任务的基石。班组安全标准化管理是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线和着力点,是项目安全生产与发展的基础,我们要从生产、发展、稳定的施工现场的实际出发,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以永无之境的探索精神、不甘落后的拼搏精神、更高水平的追求精神,去推动项目作业班组的安全生产、发展、稳定工作,以高昂的斗志,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确保项目部班组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见成效、上水平。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班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班组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资发群工〔2009〕52号文)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班组,包括行政班组、自然班组和临时组建班组。
第二章 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第三条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第四条 班组必须按作业班次设1名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班长必须明确代管人员。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班组有关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第五条 班组分散作业时,每一作业部位工作的负责人(领工员)即为安全负责人。
第六条 班组必须实行安全轮流值日制度,除学徒工外,每天或每周轮换 1人进行安全值日,安全值日员的主要任务是协助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 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 班组长安全职责
班组是直接从事生产的基本单位,同时也是安全事故最可能发生的地方,要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从班组长入手、从班组入手。
1.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人员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职业健康负责;
2.负责组织实施本班组的安全施工管理目标;
3.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程、规定和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4.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5.认真开展班前5分钟安全活动(班前会)和班后安全小结;
6.经常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施工场所的安全情况,确保本班组人员在施工中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7.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8.在每项工作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工作的施工;
9.负责本班组施工工序开工前的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与落实,对危险较大作业点的施工,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10.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整理作业场所;
11.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利益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分明;
12.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13.完善日常安全资料记录、整理移交工作。
第八条 班组安全员安全职责
班组安全员一般由副班组长兼任,对班组安全管理工作负主要监管责任。
1.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项目部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
2.协助班组长进行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3.协助班组长组织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协助班组长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
4.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施工情况,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施工措施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5.协助班组长开展安全施工宣传教育工作。
6.协助班组长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有关安全资料。
7.发生工伤事故应及时报告,积极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8.参加本班(组)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九条 领工员安全职责
1.对本作业场所施工安全负责,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并向分管的领导汇报施工生产情况。
2.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及施工组织措施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员工进行安全管理的详细交底,组织班组按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3.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和遵守章纪教育,监督、检查各项措施的实施,做到安全管理。
4.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
5.施工现场做到地面清洁、道路平整、排水流畅、管线通顺、标志明显,清除“脏、乱、差”,减少噪音,危险处所要设置警示标志。
6.严格执行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工艺流程、安全流程和标准化作业细则。
7.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8.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安全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第十条 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
3.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4.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5.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设施防护,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证他人不受伤害。下班前及时清理现场。
6.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爱护安全设施,不乱拆乱动。
7.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帮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8.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作业场所,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上报。
9.尊重和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与指导。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10.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 班组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应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并遵循: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配合班组长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卫生安全规程、标准和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班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督促检查负责。
2.检查督促本班组职工爱护和正确使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参加班组安全生产检查,配合班组长组织好班组安全活动。
3.发现生产现场存在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班组长报告,要求及时整改,对违章作业及险情,应及时加以劝阻,并立即报告班组长予以制止,或报告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处理。
4.对班组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存在问题向组长或上级工会、安监部门反映或提出建议和意见,确保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
5.协助班组长组织班组的劳动竞赛、安全生产竞赛、安全知识竞赛等各种安全活动,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职工安全生产的保障,参与班组的各项安全评比奖励工作。
第十二条 班组同时要根据岗位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章 班组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标准
第十三条 班前会和交接班标准
一、班组长在每天的班前会上应该结合当日的具体生产任务及工作环境,详细布置安全工作,并进行班前安全讲话,提醒班组成员注意安全生产,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
安全讲话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当天生产任务的特点;
2.生产中可能发生的危险与预防措施;
3.上一班曾发生的违章行为与纠正处理方法;
4.提醒班组成员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5.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指示;
6.传达企业内外近期发生的伤亡事故教训及本班组预防类似事故的对策;
7.要求全班人员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用具。
班前会过后,应将班前会的内容及时进行记录,并由员工进行签名。以备发生事故时查阅,达到查清原因、分清责任的目的。
新来人员在班组开始工作前,班组长和安全员必须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指定专人负责监护,不允许单独工作。
二、交接班是两个运行班组的一个正常衔接,是上一个班全面详尽地向下一个班交待与传达保持安全生产状况的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交接班时双方班组长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进行签名确认,以在记录本的签字栏签字认可为界。
交接班应做到“十交”与“五不交”:
(一)十交:
1.交本班安全生产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
2.交仪表、设备运行和使用情况。当班人员应严格按工艺操作规程和设备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对管理范围内的设备状况负责,交班时应向接班人员移交完好的设备;
3.交不安全因素,采取的预防措施、注意事项和事故的处理情况;
4.工具数量及缺损情况。交接班时,工具应摆放整齐,无油污、无损坏、无遗失;
5.交工艺指标执行情况和为下一班的准备工作。当班人员应对管理范围内的工艺现状负责。交班时应保持正确的工艺指标,并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6.交原始记录是否正确完整。交接班时,设备运行记录、工艺操作记录、维修记录等应真实、准确、整洁;
7.交原材料使用和产品质量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8.交上级指示、要求和注意事项;
9.交现场安全设施情况;
10.交岗位设备整洁和区域卫生情况。
(二)五不交
1.生产不正常、事故未处理完不交;
2.设备或工艺有问题,搞不清楚不交;
3.岗位卫生未搞好不交;
4.记录不清、不齐、不准不交;
5.安全设施缺失、缺陷未处置完毕不交。
在倒班作业中,应每天及时做好交接班。上一班的班组长应将班中的生产情况、设备状况、安全隐患等信息正确传达给下一班的班组长,以便使下一班正确掌握情况,避免出现上一班的隐患未整改,造成下一班操作失误酿成事故。
交接班发现问题,交接双方须当面说明。如果交班人离开后,接班人才发现属于上一班之间问题的,上一班遗留或出现的问题应由当班责任者负责。
第十四条 班组安全检查标准
班组安全检查对安全工作的促进很大。通过经常性和规范性的安全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和查明各种“险情”和“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有效地防范和整改,化险为夷;可以及时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贯彻实施,及时制止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的实现。班组安全检查形式较多,按检查人员划分有自检(自我检查)、互检(互相检查)、专检(专人检查);按检查内容划分有普通性检查、专业性检查;按时间划分有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和“三检制”(指班前、班中、班后进行安全检查)等。
(一)班组常用的安全检查形式有:
1.安全监护制
根据本班组作业实际和特点建立互相监护检查制度。例如二人以上同时作业,应实行“大技工负责制”,不允许一人单独作业。多人同时作业时,指定专人监护和监督检查。
2.定期检查制
定期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可结合安全日活动进行,并作为安全活动日的内容之一。由班组长组织安全员、技术员及有关人员对班组安全工作状况进行检查,发现和处理各种隐患及违章行为。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人、物、环境。具体地说,一是检查人的安全思想是否牢固,安全管理有否薄弱环节,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完善,作业人员的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规程、作业指导书及工艺等要求;二是检查物,即机具设备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是否存在缺陷及不完善的情况;三是检查周围环境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地下、地面、空中的环境,对作业是否要采取特殊安全措施。
(二)班组长、安全员、岗位操作人员要根据工作现场、岗位,利用“安全检查表”,明确检查项目、存在问题及处理措施,落实“三检制”,由班组长(领工员)、安全员组织安排每日的班前检查,督促工人穿戴好防护用品,并对现场和机械器具等进行检查,以便及时清除作业环境中的事故“隐患”。班中检查,落实安全作业措施,及时制止或纠正违章作业行为,消灭事故苗子。班后检查,清理作业现场,做到工完场清,不留隐患。安全检查,要做好相应记录。
班组安全检查的内容:
1.检查职工是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责任心是否强,是否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自觉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各种安全生产制度,对于不安全的行为是否敢于纠正和制止,是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是否做到安全文明生产,是否正确、合理穿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2.检查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防护罩、防护栏(网)、保险装置、联锁装置、指示报警装置是否齐全灵敏有效,接地(接零)是否完好。
3.检查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是否有缺陷和损坏;制动装置是否有效,安全间距是否合乎要求,机械强度、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破损、超重吊具与绳索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设备是否带“病”运转和超负荷运转。
4.检查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物品的贮存、运输、发放和使用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了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通风、照明、防火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检查生产作业场所和施工现场有哪些不安全因素。安全出口是否通畅,登高扶梯、平台是否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的堆放、工具的摆放、设备的安全距离、操作者安全活动范围、电气线路的走向和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危险区域是否有护栏和明显标志等。
6.检查有无忽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现象。如:操作无依据、没有安全指令、人为的损坏安全装置或弃之不用,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对运转中的机械装置进行注油、检查、修理、焊接和清扫等。
7.检查有无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如在作业场所工作时间打闹、精神不集中、酒后上岗、脱岗、睡岗、串岗等。
8.检查日常生产中有无误操作、误处理的现象,如在运输、起重、修理等作业时信号不清、警报不鸣;对重物、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物品等作了错误处理;使用了有缺陷的工具、器具、起重设备、车辆等。
9.检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况,如进入工作现场是否正确穿戴防护服、帽、鞋、面具、眼镜、手套、口罩、安全带等;电工、电焊工等电气操作者是否穿戴超期绝缘防护用品、使用超期防毒面具等。
10.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安全生产检查相关要求
1.闲置再用的设备,使用前应全面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2.班组长(领工员)、安全员(值日人员)应督促检查各岗位执行安全规程情况,检查各岗位查出问题整改及上报情况。
3.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无论是否整改都应记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栏内,未整改的要立即上报,并注明整改情况和报告部门名称、接受报告人姓名及职务。
第十五条 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标准
班组针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落实班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工作。
1.班组长对本班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全面负责,领工员、安全员协助班组长做好管理、监督和统计上报工作,班组成员全力配合,确保安全隐患按期整改到位。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共同搞好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2.事故隐患要每天一小查,每月一大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应记录在案,并以书面检查情况向单位安全主管部门汇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安全隐患整改要坚持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不生产。
4.对重点部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护措施,并认真执行;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好各种消防器材,保持正常投入使用;对于作业现场内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确保安全;对于不符合标准的设施,要下达整改通知书及时进行整改或者拆除,保持良好的安全环境。
5.班组根据“安全检查表”中发现的潜在危险不能及时处理的,填写“隐患整改追踪记录卡”,按照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逐级上报,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整改。
6.安全隐患整改要实行逐级销号,对按期整改的安全隐患,班组要逐级进行销号;对未按期整改的安全隐患,要重点监控,确保彻底整改。
7.因安全隐患整改治理不及时、导致事故发生,在安全隐患责任区内确认事故责任,严肃处理。
班组要实行危险确认制,针对本班组作业中的危险项目、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研究和制订相应的对策,使人人确认和知晓,以便在作业中进行重点检查、重点防范,达到趋夷避险、安全生产的目的。
第十六条 设备、工器具保养及维修管理标准
当班班组长按所负责范围组织进行设备及工器具的维护保养,审阅运行报表,掌握各系统当天能耗状况,发现异常,分析原因,及时杜绝能源浪费现象。
1.班组机械设备性能良好,能够在规定荷载下正常运行,外观整洁干净,各种管路无跑、冒、漏、滴等现象。机械设备的交接班记录、运转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履历书等资料规范填制。
2.班组所使用机械设备全面实行机长负责制,机器保养采用分机保养,分工负责,定机、定人;每日作业前必须对安全装置和吊索、具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周必须对设备的安全装置进行一次检查;每月(包含停用一个月以上的起重机械在重新使用前)必须对设备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3.设备本体应做到:
a.摆放整齐、表面清洁、润滑良好、安全着地。
b.零部件、附属装置齐全,紧固、调整、防腐好。
c.设备仪器、仪表齐全完好。
d.启动、制动、方向装置灵敏、可靠。
e.设备周围环境应保持清洁。
4.电动设备接地良好,内部线路按规定进行布设,外接线路按有关规定进行架设,所有电线(缆)无破损.
5.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且不得有接头;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应完好无损,使用前应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6.移动电动机械,应使用软橡胶电缆,严格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移动式机械的电缆应有转收装置,不得随意放在地面上拖拉)。
7.起重机械设备、移动式发电机、电气设备等应分别配置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和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灭火器。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灭火急救常识和救援技能;配置的灭火器应定期检查、更换。
8.机械工作现场的环境应避免人员暴露于危险及有害物质(如温度、振动、噪声、粉尘、辐射、有毒)的影响中;在室外工作时,对不利的气候影响(如热、冷、风、雨、雪、冰)应提供适当的遮掩物;应满足照明要求,优先采用自然光,当工作环境照明不足时,辅之以机器的局部人工照明,光源的位置在使用中进行调整时不应引起任何危险。避免眩光、阴影和频闪效应引起的风险。
9.现场设备应有齐全的设备铭牌,设置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对于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应按规定设置明显标志和防护装置。
10.设备操作人员应按规定进行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机操作。且每月定期进行一次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课时。
11.施工设备停放、检修、安装应有固定的位置,场地应确保安全。对设备进行安拆和检修保养时,必须按规定悬挂明显警示标识;对电器设备进行检修时,检修场所必须有防雨措施。
12.机械设备发生故障后及时组织检修,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做好技术把关工作,保证系统设备经常处于优良的技术状态;当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或影响正常工作时,迅速组织处理;遇疑难问题及时将原因向有关部门报告,在单位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力量及时处理解决。
第十七条 危险作业管理标准
凡对操作者本人及周围其他人和设备、设施的安全,有可能造成重大危险的作业,称为危险作业。
(一)危险作业的范围为:
1.高处作业;
2.带电作业;
3.禁烟火范围内进行的明火或易燃作业;
4.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5.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6.危险的起重运输作业;
7.多台机械联合作业;
8.水上水下作业;
9.脚手架搭拆作业;
10.大型设备安拆作业;
11.密闭空间焊接作业;
12.构筑物拆除作业;
13.其它有较大危险可能导致重伤以上事故的作业。
(二)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的工作,班组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一式二份,经单位技术部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管理部门审查现场后方可作业。特殊情况(如抢险或紧急处理事故等)无法履行审批手续时,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在情况允许后立即通知安全管理部门并补办审批手续。
(三)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身体状态良好,禁止女工、老、弱、病、残人员参加。
(四)危险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警示标志,有专人监护,做到可干可不干的一律不干;能够到安全地点或安全期间干的一定转移到安全地点或延迟到安全期间干;能用比较安全的方法代替的一定采用较安全方式作业。
(五)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认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同时派人或布置安全值班人员做重点检查、监控。
1.作业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设备、辅件、用具要完好可靠,符合安全要求。
2.要严格遵守各类危险作业的专业安全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3.作业区域内要整洁,道路要通畅,要有明显标志和告示。
4.参与施工作业的员工要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员工要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的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并持有本工种作业有效期内的专业操作证。
5.高空作业应衣着灵便,不得攀登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或乘吊篮上下,工具材料严禁向下抛掷;交叉作业,要保证隔离防护棚牢固严密。
6.临时用电必须作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其安装、拆除、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非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在潮湿、危险场地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7.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起重机、物料提升机等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维护等工作,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队伍完成。
8.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防火、防爆、防晒、防剧烈震动措施,距离明火10m以上。
9.防火区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指定专人监护,高空施焊,要清除下方及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并用阻火板接住火花。
10.在强腐蚀、放射性场所作业时,必须保持防护设施的安全、有效;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维修作业时,必须加强通风。
11.起重吊装作业,必须充分作好准备,四周不得有障碍物,保证起重机械设备、吊具及安全装置的灵敏和受力部件、索具的可靠,每次作业前须经试吊检验。
12.作业完成后,要按规定做好现场整理和清点工作,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去。
(六)危险作业结束后,班组应将《危险作业申请单》及安全作业工作小结一并交回单位安全管理部门。
(七)对于重点场所,班组尤其要做到重点管理。重要场所必须配设各种醒目的安全标志和设施,做到“有洞必有盖、有边必有栏、有空必有网、有电必有防”。
第十八条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标准
班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理论与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取得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佩戴胸卡,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一)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2.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职业禁忌症和生理缺陷;
3.初中以上学历;
4.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5.具有特种作业的基本操作技能;
6.应当受聘于本企业或者分包协作单位;
7.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班组掌握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对于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组织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4小时。
(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四)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特种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撤离危险区域,并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
(五)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六)班组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管理,经常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程序,严格实行凭证操作制度,无证者一律不准进行特种作业。
第十九条 紧急事故(事件)处理标准
班组紧急事故(事件)处理程序是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重要内容之一,其首要任务是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遏制事故或灾难,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减少伤害。
(一)班组要抓好单位现场紧急事故(事件)处理程序的落实。
(二)班组要全面了解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关人员、场外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机构,以及与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应急救援服务机构及主管部门进行联系的方法等。所有工作人员熟悉报警步骤,以确保能尽快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三)班组成员应掌握基本常见事故(事件)的紧急救援知识,适时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四)发生事故(事件)后:
1.班组长、安全员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等情况向单位应急管理办公室进行报告,视事故情况进行救援、求救或组织撤离。
2.撤离时,沿具有清晰标志的撤出路线到达预先指定的集合点。
3.班组长应确定专人记录所有到达集合点的工人,并将此信息向上级进行报告并保存。
4.因节日、生病和当时现场人员的变化,需根据不在现场人的情况,随时更新上报所掌握的人员名单。
(五)事故(事件)紧急状态结束后,班组要积极参与受影响地点的恢复。
(六)班组要规范对作业现场潜在事故和事故后果分析。分析包括以下内容:
1.可能发生什么样的事故类型,应包括被考虑的最严重事件;
2.导致那些最严重事件发生的过程;
3.潜在事故的描绘(如爆炸、坍塌、坠落、触电、火灾等);
4.对泄露物质数量的预测(有毒、易燃、爆炸);
5.对泄露物质扩散的计算(气体或蒸发液体);
6.有害效应的评估(毒、热辐射、爆炸波);
7.非严重事件可能导致严重事件的时间间隔;
8.如果非严重事件被中止,它的规模如何;
9.事件之间的联系;
10.每一个事件的后果。
第二十条 班组安全教育培训标准
班组安全教育培训要在上级领导下,制定切合班组实际的教育培训计划,由班组长具体负责组织落实。
(一)教育培训对象
新调入班组的职工(学徒工、临时工、合同工、代培、实习生)和变换工种的职工,在经项目、作业中队安全教育后,进行班组教育并对教育情况进行登记。
(二)教育培训内容
1.法规制度教育。学习《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现场教育。班组教育要结合本班组的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区域、设备状况、消防设施等进行。重点介绍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高空作业等方面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危险因素,交待本班组容易出现事故的部位、预防措施和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
3.专业技术教育。本岗位、工种的安全规程;现场安全通则、职工安全守则;通用和相关安全规程及有关安全生产制度。讲解工种的工艺流程、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不违章作业;爱护和正确使用设备和工具;告诉新工人出了事故或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和采取的防范、自救措施。
4.防护教育。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所操作机械设备、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讲解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文明生产的要求,发生事故后的紧急救护和自救常识。
5.安全操作示范。由重视安全、技术熟练、富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安全操作示范,传、帮、带安全操作要领。
6.标志、标识教育。企业、车间、行业、班组内常见的安全标志、安全色介绍。
7.“四新”教育。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特点、使用方法;投产后可能导致的危害因素及防护方法;新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
8.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9.其它关于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三)教育要求
1.新职工、换岗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40学时。
2.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测试。
3.对休假1个月以上人员、工伤休假复工人员、已(未)遂事故责任者、违反安全规程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必须在4小时以上。其他休假在7天以上不满1个月的复工人员,复工前的安全教育时间必须在2学时以上。
4.安全规程考试10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教育内容、考试分数要记入“班组安全教育台账”,及时转递三级教育卡片。
5.对受安全教育后的人员,班组长或安全员必须检查教育效果,并签署是否同意上岗的意见,1周以后(1个月以内)复查。
6.班组对参加本班组工作的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和其他人员,必须加强安全管理,与正式职工等同进行安全管理。班组有权拒绝没有经过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及未经考试合格的外来人员在本班组工作。
第二十一条 班组安全日活动标准
班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日活动,真正达到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车间(班组)安全日活动制度化、规范化。
(一)班组每周必须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活动时间应安排在周一,如遇特殊情况,经中队(车间)主管领导批准后,可在本周其他时间补上。
(二)安全活动内容
1.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总结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
2.结合上级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
3.根据事故预案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演练,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
4.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安全知识的学习和考试。
5.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6.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并对班组各岗位进行安全讲评,研究布置下周工作。
(三)对因故没有参加活动的人员,班组要将主要精神及时传达,并在活动记录结束处加以注明。
(四)活动要求
1.安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内容、有记录(即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中队领导和单位安全员要对记录进行检查和签字,并写出评语。
2.要联系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学习通报、简报、事故快报等安全资料。通过学习、分析资料中的经验教训,对照实际情况,找出现场存在的问题,在逐步培养班组人员从技术角度分析事故或异常情况能力的同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3.在学习中应结合实际,遵循“学以致用”的原则,深刻挖掘其丰富的内涵,这样就不会感到单调、枯燥。
4.安全日学习应注重动手能力的训练,要让全班组人员学会本岗位需要掌握的各类现场急救措施、现场安措的规范实施及安全用具、消防器械的正确使用方法。
第二十二条 班组人员互保、联保标准
班组必须实行安全互保制,互保对象要明确,有图表或文字确认。工作前,班组长应根据出勤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明确当天的互保对象,不得遗漏。在每一作业部位中,工作人员形成事实上的互联保,应履行互保、联保职责。
(一)作业中,互保双方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四个“互相”,即:
1.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2.互相照顾:工作中要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3.互相监督:工作中要互相监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4.互相保证:保证对方安全生产(施工)作业,不发生人身事故。
(二)班组各互保对象之间、班组与班组之间,在作业过程中要实行联保。联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工作中发现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2.在工作中对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照顾、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3.在工作中与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监督,共同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第二十三条 班组安全规程与制度管理标准
班组的每个岗位、工种和所操作的机电设备、工具都必须备有完整的“安全规程”并达到统一版本,字迹清楚,人手一册,人人熟知,严格执行。
(一)班组要根据生产设备等因素的变化,事故教训等情况及时检查现有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补充修改意见,上报批准后执行。
(二)凡现场临时性工作,班组都必须提前制定出书面安全措施,并由主管领导审批。所有安全措施都必须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临时安全措施中要结合现场、环境、季节、施工方案、危险区域、重点部位、互保联系信号、标志等实际情况制定。
(三)凡上级颁发的与本班组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在班组内必须健全,并妥善保管,经常组织学习,认真贯彻执行。
(四)班组要保证每周必须抽考安全规程,抽考规程要全面,全班组每月每人至少被抽考2次。抽考范围是单位安全通则、岗位安全规程、相关通用安全规程、相关规章制度,危险源控制措施、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
(五)结合当天工作实际,应学习、抽考相关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款和相关的其他规程。
(六)班组应适时组织岗位安全操作的技能训练,举行反事故演习,掌握处理各种故障的能力,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七)班组各岗位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遵守。
第二十四条 班组安全生产标准
(一)班组内的机电设备、工具、车辆及工作现场等都必须做到无隐患。安全防护装置、设施齐全可靠,严禁设备带病作业。并符合“六有六必”的规定:
1.有轴必有套;
2.有轮必有罩;
3.有台必有拦杆;
4.有洞必有盖;
5.有轧点必有挡扳;
6.有特危必有连锁。
(二)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杜绝疲劳作业。
(三)班组内每项操作,每个职工都能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无冒险蛮干,无违规操作。
(四)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相关操作,必须持证上岗,实习证人员必须在具有相应资格人员的监护下工作。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五)班组要严格执行“四不放过”以及交接班制度。
(六)新上岗职工(含换新工种人员)必须明确专人监护,负责其安全工作,在监护期间不得独立操作。安全监护期不少于1个月。
(七)凡有危险源的班组必须有完整的危险源控制图(或表)。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达到熟知。
(八)要根据生产工艺、环境等的变化,及时对危险源、危险因素进行核实,根据已根除的危险源、危险因素情况和新发现认识的危险源、危险因素情况等,及时修改、补充危险源、危险因素控制图(或表),并使职工及时熟知。
(九)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做到“四不动”:
1.不懂不动(不熟悉操作规程的不准操作,生手不能单独操作,未经领导许可不得任意叫他人代替);
2.不了解情况不动;
3.机器不停稳不动;
4.不是本人操作的机台不动。
第二十五条 班组目标考核标准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结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安全责任承诺中的要求和班组实际,规范班组的目标考核管理。
(一)班组安全责任明确,针对性强,便于操作,责任承诺签订到位,公示明确。
(二)班组长、安全员及成员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具备识别危险、控制事故的能力;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开好交接班会、安全评估会、安全活动日,做好安全学习培训记录,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作业,安全教育做到经常化。
(四)每日上班加强安全检查,正确使用岗位“安全检查表”、“隐患追踪记录卡”等,做到工具、设备无缺陷和隐患,安全装置齐全、完好、可靠,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五)作业环境整洁、安全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醒目。
(六)班组实现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安全无事故。
(七)班组无重大伤亡、重大设备事故及火灾事故。
(八)班组安全档案管理规范、有序。
(九)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第二十六条 班组安全台账标准
班组必须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要求记录清楚、字迹工整、内容齐全、保存完好。
班组应保存的基本安全档案资料:
1.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2.班组日安全巡视记录
3.班前会记录
4.员工违规记录
5.班组互保、联保合同
6.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7.班组安全检查记录
8.班组设备台帐
9.岗位目标考核记录
第五章 安全标准化班组创建基本要求
第二十七条 安全标准化班组创建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一)清楚职责
细化并确定本班组成员的岗位职责、权限和任务,包括班组所有的岗位。班组成员应人人熟知本岗位职责内容。
(二)目标计划
各项指标应全面完成,证实指标完成的数据、记录完备;统计计算过程清晰,有核算依据,且核算各项目标的资料原始记录齐全。
(三)计划管理
有本班组月、周工作计划,按计划完成,未完成应有说明或分析;按月有专业分析报告,有发现的问题和相应的改进措施。
(四)作业控制
有本班组所有作业项目或工作项目名称的统计清单(不同作业范围、不同设备型号、不同项目、不同作业内容应作为不同作业项目统计)。
(五)设备管理
按清单,对本班设备(或工作)进行管理分工,包括设备的巡检巡视、维修维护、缺陷管理、档案资料记录等,制定设备管理标准和管理分工要求,有管理分工一览表。人人参与设备管理,符合设备管理标准和管理分工要求。
(六)风险辨别
全班成员人人参与安全风险辨识,对照本班组每一项安全目标,查找影响目标实现的每一项活动或因素,确定活动或因素是否受控,对未受控的活动或因素,列入本班组危险点清单。
单位组织的各项检查(安全专项检查、隐患排查、专项治理等)中查找出的问题,均视为风险,列入本班组危险点清单。
(七)风险评价
班长每周组织全班成员在安全日活动中,对本周发现的危险点进行风险评价,取集体平均值作为该危险点的风险分值,按风险分值对班组全部危险点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评价资料齐全。
(八)风险控制
对确定为重大和不可容许风险的危险点进行根源分析,有分析资料,并围绕本质化安全,制定消除危险源或隔离、降低风险的措施,纳入班组周、月工作计划并实施,记录齐全。
(九)应急预案
对可能预见到的、损失严重、影响恶劣的突发事件,制定本班组范围内的应急预案;对本班组应急预案进行培训演练,记录齐全。
(十)班务管理
有本班组《班务民主管理分工一览表》,分工到人,人人熟知本人负责的管理事项,落实有效,有执行结果的记录。
(十一)岗位技能
班组人员对本班组应担负的各项生产、安全、经营、服务指标和完成值清楚,会按要求统计计算。清楚本班组全部作业项目并掌握其管理标准和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内容;清楚本班已辨识的每一个危险点及控制情况。
(十二)工作检查
每月对本班各项管理规定、标准化作业文件的执行情况和班组管理分工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有检查人和《问题发现和改进记录》。
第二十八条 安全标准化班组的否决条件,均为一票否决。否决条件为下列其中之一:
1.年度内未全面完成生产任务和考核指标;
2.年度和申报期内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3.年度和申报期内发生责任设备事故、责任质量事故;
4.年度和申报期内发生5000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5.年度和申报期内习惯性违章违规累计超过3人次;
6.现场管理、班容班貌明显脏、乱、差的。
第二十九条 安全标准化班组创建程序
(一)每年元月底以前,各项目部将作业班组基本情况登记表报二级单位及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进行备案。
(二)安全标准化班组的评定程序
1.班组要依据安全标准化班组评价标准,每月进行对照检查,自我评分。
2.项目部要每月进行检查,对连续3次检查达到安全标准化班组条件的班组,可以向二级单位申报检查验收。
3.二级单位在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向公司安全标准化班组建设办公室(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推荐项目部安全标准化班组;公司安全标准化班组建设办公室组织考核人员,对上报的安全标准化班组进行复查验收。
第三十条 安全标准化班组考核责任及奖惩规定
(一)按照《安全标准化班组及考核标准》,经考核达到160分以上,为安全管理合格班组;达到180分以上,为安全标准化班组。经公司考核,对当年达到安全标准化班组条件的班组,由公司命名为“安全标准化班组”,颁发锦旗,并予以表彰奖励;对当年达不到安全标准化班组条件的班组,由各二级单位制定相应处罚办法,对班组及班组长进行一次性经济处罚。
(二)对达到安全标准化条件并已验收合格的班组实行动态管理,公司与各二级单位每半年进行复查,跟踪考评;复查不合格的班组取消安全标准化班组资格,并按原奖励的2倍予以处罚。
(三)公司及二级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由两级安全标准化班组建设办公室以书面通报形式下发到班组所在单位及项目部,并提出限期改进的意见。
(四)安全标准化班组考核纳入公司双文明建设考核办法,按年度对各二级单位考核。对检查中逾期没有改进的问题,加重对单位和主要领导及责任人的扣罚力度。
(五)当年未被评定为安全标准化班组的,取消其参加年度公司和二级单位双文明班组的评选资格;项目部70%以上的班组未达到安全标准化班组条件的,取消项目部双文明集体的评选资格;二级单位60%以上的班组未达到安全标准化班组条件的,取消二级单位双文明单位的评选资格。未被评定为安全标准化班组,其班组长不能评为公司、二级单位双文明职工或标兵个人。
(六)项目部要把安全标准化班组建设与按季度的检查考核兑现结合起来,对作业中队的考核中,班组安全标准化建设按30分计算(所有班组达标即为30分,未达到要求即为0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勐野江项目部和各中队班组。
第三十二条 本《细则》由勐野江项目部安全标准化班组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