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措施交底单管理标准
1、安全措施交底单使用范围
1.1外委工程整体项目:机组大、中、小修时的外委检修项目;单一设备系统的外委检修项目;防腐、保温、土建工程的外委项目;发电厂新建工程。
1.2检修单位在生产现场进行不需办理工作票的清扫、零星保温、刷油、房屋修缮、小型土建、带压堵漏等工作。
1.3外施工单位在生产现场进行的卫生清扫、刷油、房屋修缮、小型土建等工作。
1.4“不需办理工作票”是指不需要运行人员在设备、系统上布置安全措施,只要求检修人员对工作环境、人身安全等方面进行安全防范。
2、安全措施交底单使用具体规定
2.1安全措施交底单的管理纳入工作票管理,管理、使用原则同于工作票管理、使用。
2.1.1安全措施交底单执行程序:填写交底单——签发交底单——送交交底单——接收交底单——安全措施布置、交底和执行——交底单许可开工——工作监护(动态交底)——工作终结。
2.1.2 运行单位做好交底单接收审查、开工、措施执行监督、终结工作及月底统计收存工作。
2.1.3 检修交底单位、施工单位做好交底单填写、签发、布置交底及措施执行、开工、工作监护(动态交底)、终结工作及月底统计收存工作。
2.1.4 以下人员必须对安全措施交底单中的工作内容、工期、安全措施完善情况、交底及执行情况负相应的责任:交底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车间负责人、运行许可人。
2.1.5 安全措施交底单的编号原则:第一组代号为“ac”即安全措施交底的缩写、第二组代号为专业,如l—锅炉专业,j—汽机专业,d—电气专业,r—热工专业,h—化学专业,sn—输煤(院内)专业,sw—输煤(院外)专业, c—除灰专业、第三组代号为月份、第四组代号为编号。如:ac-j-01-001 表示为:该安全措施交底单为汽机专业、一月份、001号单子。
2.1.6 安全措施交底单在月底分别由检修单位和运行单位统计、留存,即:检修人员手中的安全措施交底单,月底由各车间专工收集、审查、统计后上交到检修部安全专工处审查、留存;运行人员手中的安全措施交底单,月底由运行各专业专工收集、审查、统计后上交到发电部安全专工处审查、留存。输煤车间、除灰车间、电检车间的安全措施交底单:检修人员手中的工作票,月底由本车间检修专业专工收集、审查、统计后上交到燃除部安全专工处留存;运行人员手中的工作票,月底由本车间运行专业专工收集、审查、统计后上交到燃除部安全专工处审查、留存。
2.1.7 各车间发生的安全措施交底单,今后由各车间专工负责开工前的审查、结束后的留存,与工作票一样保存三个月(厂部今后不再审查,只负责监督实施情况)。
2.1.8安全措施交底单与工作票一样管理:运行人员手中的安全技术交底单在工作结束后立即投入现场设置的工作票箱;检修单位在班组设置安全措施交底单留存夹,检修人员手中的安全措施交底单在工作中必须携带、工作结束后留存在本班组的票夹中。月末由各车间统计合格率后上报到部门安全专工处。部门安全专工在每月2日上报本部门的安全措施交底单统计结果。
2.2 外委工程整体项目:由外委责任单位负责人按照外委工程的各分项进行安全措施交底。外委责任单位负责人填写的安全措施交底单一次一式两份,外委施工单位负责人、运行班组各留存一份。
2.3 检修单位在生产现场(电气各个配电室和电气设备系统除外)进行的1.2条范围内的工作:
2.3.1 由检修单位负责人(班组长)进行安全措施交底,运行相应专业当班班长、值班员审查并加以补充。
2.3.2 经运行单位审查后的一式两份的安全措施交底单,由检修单位班组、运行岗位各留存一份。
2.3.3 运行岗位留存的交底单要按班交接,并作为正常巡检项目来定期检查施工过程,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要及时制止,并报告部门安监。
2.4 外施工单位在生产现场(电气各个配电室和电气设备系统除外)进行的1.3条范围内的工作:
2.4.1由检修单位负责人(车间管理人员或班组长)进行安全措施交底,运行相应专业当班班长、值班员审查并加以补充。
2.4.2 经运行单位审查后的一式两份的安全措施交底单,由外施工单位、运行岗位各留存一份。
2.4.3 运行岗位留存的交底单要按班交接,并作为正常巡检项目来定期检查施工过程,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要及时制止,并报告部门安监。
2.4.4检修交底单位负责人要履行外围工程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职责,对施工过程要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汇报。
2.4.5检修交底单位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可根据现场实际进行动态安全交底、补充完善安全措施。
2.5检修单位及外施工单位在各控制室、电气各配电室进行的1.2条、1.3条范围内的工作,严格执行《热机专业、外包单位在电气场所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
2.6安监人员对现场进行的以上工作要定期监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停止施工进行安全教育。
2.7 安全措施交底单必须按照格式要求详细填写,由施工负责人向全体施工人员宣读交底内容,并在所有参加该项工作的人员签名后才准许开始工作。
2.8 施工过程中如有人员增加或替换,必须在交底签名栏中标注清楚,使新增人员学习掌握交底内容。
3 交底单中“备注”栏填写内容:工作延期、负责人更换等。
4 考核:安监科将对安全措施交底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执行该制度不严肃者依据“两票”制度严厉处罚。
第2篇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范本
1管理体系
由公司安全部负责对工地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各项目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工程经理和专职安全员担任,组员包括各专业施工队长和队安全员等,公司安全部每月组织一次巡查,并在当月公司工程例会上公布检查结果。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技术交底制、班前检查制、验收制、周一安全活动制、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年审制、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与事故报告制、危急情况停工制、持证上岗制。
2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2.1现场安全准备工作:
进场前应熟悉现场外围的环境,其中包括高低压线路和其它危险地、物,项目经理、技术主管、安全主管必须认真学习现场安全管理知识,参加劳动局考试,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之后由项目印试题统一考试,分为“三级”(项目、队、班组),建立安全教育记录,未受教育者,安全人员有权拒绝其上岗。
2.2基础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基坑完成后,四周做1.2-1.5m高防护栏杆,刷红白漆,栏杆外围护安全网和做不低于30cm的挡水墙。进场材料在基坑边堆放预先制定标准,并对护坡经常性自测和用经纬仪测试,必要时要成立护坡观察小组,成员有质量、工程、安全等部门组成,由安全部门每天写出观察结果。教育施工人员向基坑下料时不从上向下扔,保证塔吊吊物必须有容器和捆绑,信号工指挥要认真执行“十不准吊”。
2.3±0.00以上结构安全管理:
根据结构的形式由技术部门设计脚手架,安全部门参加,对脚手架进行安全验算,提前绘制施工图,并报项目部总工审核批准,并做安全技术交底,架子工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施工时一般分为多个流水区,在区与区上下之间,要做临时性防护栏杆。对结构的敞口处,设置固定的防护栏,统一到高度1.2m,用红白漆涂刷。
支模与拆模:支模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顶撑和满堂红架子时,要有二人以上合作,在柱梁绑钢筋立模时,做好可靠的防护,在拆模时,安排专职看护人员。施工人员要有协作精神,拆完之后及时清理。
对楼板上的结构预留洞口,加盖封严,对电梯井口,制作开启式的防护门,高1.2-1.5m,井内要层层封死或用安全网每隔三层封一道,并及时清理网内杂物,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通道口搭设防护棚3-6m长,宽出通道口两边各1m。
电梯井口所有临边敞口处设护栏,人行马道上的碎砼块、垃圾等危险物品,每天安排人员清理。
不管在任何情况下,杜绝上下立体交叉作业,如出现这种情况,根据工程的缓急,指令停止一方。
2.4装饰工程安全管理:
处理结构的剔凿人员,必须戴好护目镜,注意周围的人员、机械安全,所搭设的临时架子,做到安全使用。
使用外架施工,设计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才可施工,满铺脚手板,外绑封闭安全网。
内装修所搭设的满堂红脚手架,严格按要求搭设,满铺脚手板,不留空档,并做到工完场清,有临边敞口处绑两道防护栏杆,高度1.2m。
2.5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保证齐全、灵敏、可靠,做到定期不定期的试验。
施工电梯的地基安装和使用按原厂使用规定,并有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测。施工电梯安全装置保证齐全、灵敏、可靠,执行额定重量人员。
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胶鞋,操作手柄应采用绝缘措施,夯机用后应切断电源,严禁在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土。
氧气瓶防止曝晒、倒放,平时与汽油、氧气和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时焊时距离大于10m。
电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安装防护罩,并设保险档、分料器。凡长度小于50m,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电锯。
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o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厚度小于25mm的砂轮。
平面刨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吊具、钢丝绳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使用。
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吊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混凝土斗和预制墙板等大件时,必须用卡环。
2.6临时用电安全防护管理:
临时用电必须按规范的要求,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建立必要的档案资料。临时用电必须建立针对现场的线路。设施的定期检查制度,并将检查、检验记录存档备查。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采用绝缘导线,不成束架空敷设,也不沿地面明敷设。
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种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保持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外涂安全色,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标采用三相五线制的零保护系统,各种电气设备和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按规定采用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漏电保护装置按规定选择。各种高大设施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保证工具的电源线完好。电源线不可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专人负责。
凡在一般场所采用220v电源照明的,按规定在电源一侧加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电焊机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设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小于30m,两侧接线牢固,并安装可靠的防护罩。焊把线双线到位,不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焊把线完好,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防漏、防雨、防砸。
3防护安全管理措施
3.1在工地的任何施工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不经主管领导批准,严禁在施工区域使用电炉。
3.2严格工地明火审批手续,需要用明火的队伍当天可提出申请,写明地点、用火方式、动火人、防火措施,在安全员确认能够落实安全措施,方可填发用火证。凡是现场无法保证安全用火或有五级以上大风时,杜绝动用明火。
3.3电、气焊工,油漆工,电工,木工上岗严格遵照有关规定进行作业。
3.4其它工种作业确保施工安全,在保证不发生火灾的情况下方可作业,特殊应急工程作业由项目经理或工程室主任签字才可进行,否则不准作业。
3.5工地不准随便乱搭不符合防火要求的工棚或临时设施,如果因工作需要搭设的,征得项目领导和工程部的同意,审批后方可搭设,并按防火、防盗的要求搭设。
3.6非经施工现场消防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住宿。
3.7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并设在安全位置,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专物专用,冬季施工对消防设备采取防冻保温措施。高层建筑冬季施工用的保温材料不使用可燃材料。
3.8乙炔发生器、氧气瓶要加强管理,乙炔发生器的回火装置及胶皮管发生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属物敲打。
3.9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各部门的消防法规、条例、文件,认真学习国家及地方的各级消防管理条例,经常深入现场指导防火工作,做到工前有布置,工作中有检查,工后有验收。
3.10消防安全员保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各种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和堆放情况,发生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或有关工种尽快解决。
3.11利用各种形式对职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同时做好本工地施工的民工队的防火教育工作,各种消防柜做到明显醒目,废旧消防器材立即更换,做到有备无患。
3.12积极做好专职消防巡视人员和班组人员的思想教育和组织领导工作,加强业务训练和实践学习工作,做到一旦发生火险能够立即扑火。
3.13负责义务消防队的组织领导和业务训练工作,经常注意组织调整和整顿,负责义务消防队员的分片防火责任和业余时间的值班巡逻的工作。
3.14认真做好消防日记工作,对本工地出现的事故苗头,火警火灾隐患尽快书面呈送项目主管领导阅示,并采取措施限期改正,注意做好消防资料的积累工作,建立消防档案。
4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4.1施工现场围墙封闭整洁,按公司ci标准作标志。
4.2在大门明显处设置统一样式的施工标牌,标牌写明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建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地负责人,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内容,并保持整洁完好。
4.3场地设有规定的六牌两图,即:施工平面布置图(分基础、结构、装修三个阶段),组织机构图,现场布置在与平面图相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组织,消防组织和义务消防员名单板,场容、场貌管理制度板,环卫管理制度等。
4.4施工现场设排水措施,运输道路畅通。
4.5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消防设施及劳动保护器材加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4.6建筑物四处的零散料及时清理,垃圾、渣土外运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干净。
4.7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堆放料具和杂物,做好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4.8保持内外队伍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成方,成堆,成线,划分责任区内无积水。
4.9施工区域内,划分责任区,设标志牌,分片包干到人
5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中我们将采用以下措施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1严格遵照北京市有关规定,晚上10:00以后不进行有强噪音的工作。
5.2对噪音大的施工机械如木工圆盘锯、混凝土振动器等,进行封闭围挡隔音。
5.3施工现场内的花坛、绿化区、施工场地和道路经常洒水湿润,防止扬尘。
5.4现场设沉淀池,施工用水经沉淀后再排入市政雨、污水管网系统。
第3篇 过街地道连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过街地道连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⑴、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公安部关于建筑工地防火的基本措施。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现场设消防值班人员,对进场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建立现场安全用火制度;
⑵、施工现场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并保持防火间距,在防火间距中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⑶、现场设有车辆循环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3.5米,严禁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⑷、现场设专用消防水管网,配备消防栓,按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分区设防,楼内消防栓随施工进度接高。消防栓处昼夜设置明显标志,周围3米范围内不允许堆放任何物品;
⑸、现场临时设施、仓库、易燃材料场和用火处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置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经常维修保养,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⑹、电气设备安全防火要求
①、各类电气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线路接头要接实接牢,防止设备、线路过热或打火短路。发现问题要立即修理。
②、存放易燃液体、可燃气瓶和电石的库房内,照明线路要穿管保护,库内要采用防爆灯具,开关应设在库外。
③、穿墙电线或靠近易燃物的电线要穿管保护,灯具与易燃物应保持安全距离。
④、高压线下面不准堆放可燃材料。
⑺、使用明火时应注意的问题
①、动用明火,要消防干部开具用火证,动火前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②、现场锅炉房要用非燃烧材料建造。烟囱临近锅炉房顶的易燃材料处要采取隔离措施。锅炉房应设在远离易燃材料的地方。如锅炉房下风向有易燃材料场、易燃设施,应在烟囱上装防火帽。
③、使用木料烧火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准用易燃油料点火。用完火要认真熄灭。
④、冬季施工室内取暖或建筑物室内保温的炉火,都要经消防人员检查,办理用火手续,发现无证用火的火炉要立即熄灭,并追查责任。
⑤、现场设吸烟室,吸烟时必须在吸烟室内,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⑥、现场内从事电焊、气焊工作的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要办理用火手续,并应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随身应有灭火器具,在焊接过程中不准擅离岗位。
⑦、氧气瓶、乙炔瓶工作距离不小于5米,两组瓶同时明火作业间距不小于10米;
⑧、冬季施工采用电热法或红外线蓄热法施工时,要注意选用非燃烧材料保温,并清除其它易燃物。
⑻、现场材料堆场防火要求
①、木料堆放不宜过多,垛之间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②、现场生石灰应单独存放,不准与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并应注意防水。
③、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电石库应设在地势较高的干燥处。
⑼、用易燃材料搭设的工棚使用规定
①、工棚设置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器材,设蓄水池或蓄水桶。
②、每栋工棚的防火间距,城区不小于5米,农村不小于7米。工棚不得过于集中。每一组工棚不准超过12幢。组与组间防火间距不小于10米。
③、不准在高压线下搭设工棚,在高压线一侧搭设工棚时,距高压线水平间距不小于6米。工棚距铁路和易燃物库房的距离不小于30米;距危险性较大的用火生产区不小于30米。锅炉房、厨房用明火的设施应设在工棚区的长年下风方向。
④、工棚内的高度一般不低于2.5米,棚内应留有通道,合理设置门窗,门窗均应向外开。
⑤、工棚内冬季用火炉取暖时,要办用火证,有专人负责用火安全。炉子距室内易燃物不小于1.5米,烟囱出室处要用不燃材料隔挡。火炉旁不准堆放易燃点火物,室内不准存放渣土。
⑥、工棚内的灯具、电线都应采用妥善的绝缘保护,灯具与易燃物一般应保持30cm间距,使用大灯泡时要加大距离,工棚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照明。
⑽、现场分阶段防火要求
①、基础施工阶段:主要应注意保温、养护用的易燃材料的存放。注意工地上风方向是否有烟囱落火种的可能,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②、主体施工阶段: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加强看火。特别是高层施工时,电焊火花一落数层,如果场内易燃物多,应多设看火人员。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冬季在结构施工用易燃材料保温时,要特别注意明火管理,电焊火花落点要及时清理,消灭火种。电焊线接头要卡实,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钢筋接触时,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对大面积结构保温时,要设专人巡视。结构施工用的碘钨灯要架设牢固,距保温易燃物要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照明和动力用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不准在易燃保温材料上乱堆乱放。
③、装修施工阶段: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打火。在吊顶内安装管道时,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禁止在顶棚内焊割作业。如果因为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易燃顶棚内从事电气焊时,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冬季装修施工时,凡采用明火或电热法的,要制定专门的防火措施和制度。楼内明炉火要设专人管理,并注意燃料的存放和渣土清理,注意建筑物内空气的流通,防止煤气中毒。
⑾、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注意事项和急救要领
现场出现火险或火灾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救,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采用隔离法压灭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千万不要盲目向电气设备上泼水,这样容易造成触电、断路爆炸等并发事故。如果电石库起火,千万不要用水灭火,因电石遇水会放出乙炔气,造成更严重的后果,电石库起火时,应用黄砂、干粉灭火器灭火。如果化学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据起火物性质选择灭火方法,同时要注意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
现场出现火险时,工长判断要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
在消防队到现场后,工长要及时而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易燃、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内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
灭火以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方便查找火灾原因。
第4篇 机械设备操作过程安全管理措施
一、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要明了它的构造,性能及用途,熟悉它的操作,驾驶和技术保养。
二、不允许酒后驾驶和操作,不允许无证驾驶和操作,不允许串岗驾驶和操作。
三、工作时必须集中精力,不允许在操作室内放置易燃易爆等物品,禁止烟火的地方,不允许吸烟。
四、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将机械交给非指定人员驾驶。
五、机械设备应由机组或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明确责任制,做到爱护机械设备,合理使用,正确操作,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六、机械人员在工作前应按规定对各部件加注润滑剂,机械在工作时禁止维修,保养,润滑,紧固,工作时如发现不正常应先停车后检查。
七、机械设备不得带病或超负荷作业,如发现有异常及温度过高应及时停车检查。
八、用内燃及蒸汽作动力的机械,在冬季,每日工作完毕或长期停用时,应放尽机体内和其它规定部位的存水,柴油内燃机,如须明火烤油底壳预热时,必须有专人看管,汽油内燃机,则严禁明火加温,以防火灾。
九、机械的转动部位应加装防护罩,女工应戴工作帽,长发不得外落 ,操作人员和配合人员必须使用合乎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具和用品。
十、凡新的机械设备和经过大修,改造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须按照机械设备技术试验规程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鉴定和试运转,以防机械设备早期损坏。
十一、夜间作业时,作业区和驾驶室内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灯具要安全好用。
十二、工作完毕后,必须按每班保养规定进行保养,将机械停靠后方可离开。
十三、重型机械和特种车辆行走或拖运时,应事先了解道路及桥涵的承载能力,方可通过以免发生事故。
十四、机械设备的驾驶人员和操作人员除遵守本规定外,还必须遵守各自操作的机械设备和配套机械的一般和具体规定及制造厂的使用说明 。
第5篇 x副井架空乘人装置安全管理措施
为确保副斜井架空乘人装置安全可靠运行,特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一、 成立日常维护管理小组:
组长:唐新国
成员:架空乘人装置包机人员
二、 责任分工:
副斜井的矸石清理及局部卧地工作,由机电队负责。
架空乘人装置零部件的更换及日常维护检修,由机电队负责。
固定架空乘人装置的钢梁日常检查维护更换工作,由机电队负责。
三、 安全措施
副斜井底板、两帮有刮碰座椅的地方,由机电队及时进行处理,确保猴车安全运行。
架空乘人装置的运行速度不得大于1.2m/s,乘车人员严格按照乘车规定进行乘坐,机电队包机人员每天对每个抱索器、座椅检查一遍,确保抱索器及座椅的连接可靠。
乘人间距必须大于15米,钢丝绳插接段处严禁乘坐。
包机人员每天对架空乘人装置的各类保护进行一次试验并认真做好记录。
包机人员每天对钢丝绳检查一次(检查断丝率、径缩率),并做好记录。
包机人员每天巡视一遍托轮,发现轮衬磨损严重的要立即更换,钢丝绳磨托轮外沿的地方要查明原因并立即处理。
包机人员及时调整猴车机尾处的拉紧装置和配重装置,防止钢丝绳松动,影响猴车安全运行。
四、 处罚措施
因清矸卧地及两帮清理不及时影响猴车安全运行的,罚机电队干部500元。
因日常维护不到位,未认真落实上述管理措施,影响猴车安全运行的,一次罚机电队干部500元。
机电科
2023年8月24日
第6篇 掘进工作面气温气压变化管理响应机制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由于我矿是瓦斯矿井,气温、气压变化会影响工作面瓦斯涌出,尤其是气温的急剧上升或大气压的降低,会导致瓦斯涌出异常,根据加强气温、气压变化时的瓦斯管理方案,为了保证综掘工作面的安全生产,特编制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 气温的急剧升高或气压的降低,会使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明显增大,应当采取综合措施,防止瓦斯浓度超限,具体如下:
1、 掘进前,要及时打设措施孔,待瓦斯检测后,方可向前掘进所规定进尺。
2、 掘进过程中保证掘进机内外喷雾完好有效,瓦斯浓度超限立即停止割煤。
3、 掘进过程中出现高顶应及时进行填充。
4、 风筒必须完好,避免影响通风。
二、 施工前准备
1、 检查施工现场10米范围内巷道支护,支护不完好的及时加固,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2、 清理好施工现场杂物,保证退路畅通。
3、 提前将钻杆准备到位,排水系统完善并试好。
三、 施工工艺
1、打设措施孔完毕后,立即通知瓦检员到工作面进行检测
2、措施要用手持式防突风动钻机施工,一次成孔。
施工时,钻探人员根据措施要求打设措施孔,两人操作钻机,开孔时,一人扶住钻机,另一人扶住钻杆。持钻者轻微点动钻机,钻进50mm后,扶钻杆人员与持钻人员一同扶钻机,持钻人员开动钻机,全速钻进。
3、钻完一节钻杆后,持钻者取下钻机,另一个将接长钻杆对接。然后,持钻者安装钻机,两人一同扶住钻机,全速钻进。如此反复,直至钻探至设计孔深。
四、安全技术措施
1、措施孔施工前,必须将工作面皮带机及掘进机停电闭锁,并留专人看护,方可进入。
2、钻探施工前,必须检查现场10米范围内的顶板情况,确认施工现场无片帮、冒顶危险及支护完好后方可作业。若支护不完好必须先支护好再施工探钻。
严格按照钻机操作规程作业,防止误操作。
打钻时,必须保证施工点10米范围内的退路畅通,退不畅通,严禁施工作业。
打眼过程中,施工人员随时掌握现场情况,操作人员注意力集中,防止伤人。
施工中,必须使用质量合格的工具,否则严禁作业。
施工钻孔时,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0%时要立即停止打钻并撤出人员,并向调度室汇报,只有当工作面瓦斯浓度降至1.0%以下时方可继续作业。
施工中发现异常要立即停钻,但不得拔出钻杆,在查明原因后方可施工。
打设钻孔时,必须保证必须保证钻孔的数量和质量。
各种风管接口必须用u型卡,严禁用其他物件代替。
打钻时,施工人员应站在钻机的两侧操作,严禁站在钻机的正后方。
每班安排专人进行检查瓦斯的变化情况,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0.8%、回风巷瓦斯达到0.7%时,必须停止或放慢截割速度,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2%、回风巷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作业,所有人员必须撤至进风巷中,待瓦斯降至规定浓度以下时,方可恢复作业。
加强机电设备的防爆检查,确保所有电气设备完好。
班班做到洒水降尘。
操作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中的相关规定。
工作面生产过程中瓦斯异常涌出,应及时向矿调度和通风科汇报,由通风科采取相应措施。
本措施未提及之处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执行。
第7篇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的管理工作。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家电力公司)
3 职责
3.1 安监部负责公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的编制、检查、总结等管理工作。
3.2 各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的实施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行业颁发的标准,从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等方面进行编制。安全措施项目应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从作业方法、工机具、工业卫生、作业环境等方面进行编制。安全性评价结果作为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重要依据。
4.2 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每年10月份由各部门组织编制报安监部,安监部汇总后报公司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讨论,报总经理审定后,下发各部门执行。
4.3 季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项目(必须是年度计划内的),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将本季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项目完成情况和下季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项目报安监部。
4.4 公司分管领导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分析、总结,协调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4.5 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组织检查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的完成情况,并报安监部。
4.6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在执行过程中,确因不具备条件执行的,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可以进行必要的修订和补充,并报上级备案,但如果变动上级指定的项目,则必须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4.7 各部门季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不能完成的,在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延期执行。
4.8 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不能完成的在10月31日前履行审批手续方可延期执行。
4.9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竣工后由安监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安监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5.2 依据本标准和公司相关标准进行考核。
第8篇 工程项目安全措施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加强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铁道部《关于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2007〕139号)等法律法规,及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使用,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专项费用。
第三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原则是:计划管理,规范使用,据实列账, 杜绝截留。
第四条 安全生产投入应依法管理,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投入保证和效果负第一责任。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工程的施工安全措施费用管理。
第二章 各部门职责
第六条 安全环保部职责
1、负责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督促相关部门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2、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过程监督、检查以及按计划在规定范围内使用情况的审核,并优先保证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设备等相关费用的投入,杜绝截留。
3、协助本单位财务部完成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核算和费用使用情况的上报。
4、负责编制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安全投入计划,交本单位的施预部门计算费用。
5、会同财会部门汇总本单位安全投入计划,并下达。
第七条 财会部职责
1、负责正确核算、归集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使用情况;
2、配合安监部门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按计划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并优先保证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设备等相关费用的投入;
3、负责做好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台账管理,并按要求上报费用使用情况。
4、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第八条 工程部职责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时,负责编制安全防护措施及方案。
2、根据审批的施组及方案,负责分劈出用于安全防护的工程量,交单位的施预部门分别计算费用。
3、认真落实方案中安全防护措施及执行标准,严格按方案执行。
第九条 计合部职责
1、在签订设备租赁、劳务分包合同,应单独明确投入的安全生产费用情况,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落实。
2、根据相关部门上报的安全措施费用计划,编制预算报告。
3、在办理相关计量支付时,应单独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进行计量。
第十条 机电部职责
1、根据施工组织方案及设备安全管理要求,按季、年度编制安全投入计划,进入单位生产计划。
2、在签订设备租赁、电力安装等合同时,应单独明确投入的安全生产措施及费用情况,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落实。
3、认真落实与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投入情况。
4、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设备安全及用电安全措施费用的统计工作。
第十一条 物资部职责
1、负责根据物资设备的性质和用途,明确属于安全生产费用范围内使用的物资。
2、根据施工方案,在提出材料计划的同时,明确用于安全投入的材料,交单位的施预部门计算费用。
3、根据本单位安全管理要求,会同相关部门提出用于安全防护等方面使用的材料计划,交单位的施预部门计算费用。
4、在租赁及购买材料时,应认真按公司物资管理要求,租赁及购买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及材料进场。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标准和范围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定,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标准为工程总造价的1.5%;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总额不得低于规定的标准。
第十三条 根据铁道部《关于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2007〕139号)文件规定,铁路建设系统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1、“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未安装栏杆的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上下斜道临边)等防护、防滑设施;
2、施工场地安全围挡设施;
3、施工供配电及用电安全防护设施(漏电保护、接地保护、触电保护等装置,变压器(安全电压)、配电盘周边防护设施,电器防爆设施,防水电缆及备用电源等);
4、各类机电设备安全装置;
5、隧道瓦斯检测设备;
6、地质监控设施;
7、防风、防腐、防火、防尘、防水、防辐射、防雷电、防危险气体等设备设施及备品;
8、起重机械、提升设备上的各种保护及保险装置;
9、锅炉、压力器、压缩机的保险和信号装置;
10、防治边帮滑坡设备;
11、作业中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全网、棚、护栏等;
12、起重、爆破作业及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下管线进行施工、运输作业所增设的防护、隔离、栏挡等设施;
13、各种安全警示、警告标志;
14、航道临时防护及航标设置等;
15、安全防护通讯设备;
16、其他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1、应急照明、通风、抽水设备及锹镐铲、千斤顶等;
2、防洪、防坍塌、防山体落石、防自然灾害等物资设备;
3、急救药箱及器材;
4、应急救援设备、器械(包括救援车等);
5、救生衣、圈、船等;
6、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
7、各种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8、其他救援器材、设备。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1、特种机械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等检查检测费;
2、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费用;
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督导与评价费。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1、超前地质预报、重大危险源监控费用;
2、水上及高空作业评估、整改;
3、危险源辨识与评估(高路堑坚石开挖、瓦斯隧道、既有线隧道评估等);
4、重大事故隐患评估;
5、应急预案措施投入;
6、自然灾害预警费用;
7、爆炸物运输、储存、使用时安全监控、防护费用及安全检查与评估费用;
8、施工便桥安全检测、评估费用;
9、其他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1、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等;
2、举办安全生产展览和知识竞赛活动,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
3、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4、专职安检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业培训;
5、全员安全及特种(专项)作业安全技能培训;
6、安全应急救援及预案演练;
7、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支出;
8、其他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工资性费用;
2、特种作业人员(从事高空、井下、尘毒作业的人员及炊管人员等)体检费用;
3、办理安全施工许可证;
4、办公、生活区的防腐、防毒、防四害、防触电、防煤气、防火患等支出;
5、与安全员有关的费用支出;
6、其他。
但以下费用不属于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⒈企业为从事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用;
⒉企业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
第四章 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编制与实施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工作以项目部为基础,根据生产任务自编制。计划应包括项目内容、实施方案、预算、责任人、完成期限等,履行编制、审批、批准手续等。
第十五条 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应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生产计划,并结合安全投入的特点,由各单位第一管理者组织编制年度计划,上报公司审查批准,由公司下达各单位的年度安全生产费用计划。每半年各单位根据安全投入计划实施情况,需调整安全投入计划的,上报公司批准。
第十六条 根据年度安全计划编制季(月)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由各单位第一管理者审批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单项安全生产投入计划是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增加的项目,由各安全环保部编制单项安全实施计划,上报公司安质部门,通过相关部门会签和领导审核、审批下达实施。
第十八条 工程部负责编制与施工方案相配套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安全设施技术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量测方案等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安全投入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措施、费用组成、实施要求等,由安全、机电、物资等相关部门会签,交由预算部门编制预算。
第十九条 安全部门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重大安全活动、安全生产会议;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警示装置、安全标识;安全检查考核、评价;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资性支出、差旅费办公费等方面以及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其他安全投入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费用组成、实施要求等,属于与安全技术措施相关的计划由工程部、机物部门会签,需编制预算的由计合部进行预算编制。
第二十条 机电部门负责编制与安全设备、装置、器材、仪器等有关的安全投入计划,包括费用组成、实施要求,交由安全环保部汇总。属于与安全技术措施相关的计划应制定相关措施,由安全部门、工程部会签,由计合部进行预算编制。
第二十一条 物资部门负责编制与安全投入相关的材料、机具及安全用具用品等方面有关的安全投入计划,包括费用组成、实施要求,交由安全管理部门汇总。属于与安全技术措施相关的计划应制定相关措施,由安全部门、工程部会签,由计合部进行预算编制。
第二十二条 计合部对相关部门提出的计划进行预算编制后,由安全管理部门汇总,会同财会部门下达年度、季(月)度计划。
第二十三条 安全投入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安全投入项目负责实施管理的部门及时将书面凭证报送财务建帐。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投入的财务收支管理。
第二十条四 负有安全投入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对所下达的安全投入项目进行认真管理,确保安全投入项目的有效实施。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的有效实施,如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计划,优先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需要。
第二十六条 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要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检查监督,使劳务分包单位安全投入有效落实。
第二十七条 安全投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有力保证,项目第一管理者要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优先安排安全生产投入并设专门的帐户或科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和生产经营的其它需要,缩减安全生产投入或将其挪用。
第五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核算
第二十八条 为真实、准确、及时地核算安全生产费用的收支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收入通过“工程结算”核算,支出通过“工程施工”或“管理费用”归集。各单位应在“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中核算。财务部必须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准确核算、归集安全生产发生的相关费用。
第二十九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列账应附有安全管理部门和施、预管理部门提供的合法、合规的凭据。
第三十条 财务部负责安全投入统计、上报工作。定期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帐户核对,确保安全资金的使用。
1、按财务管理要求,由财务逐级上报实施管理。
2、为了及时掌握安全投入项目各时段计划及实施情况,掌握年、季、月各时段发生的安全投入项目费用情况,应建立相应的台账。
3、预算、工程、机电、物资、工会等部门按各自分工协助财务部进行安全投入统计工作。
第三十一条 安全费用应及时、准确提取,按规定范围使用,年度结余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在日常账务处理时应结合本办法第三章第十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在凭证摘要中具体列示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项目。
第三十三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归集
结合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台账(见附件),逐月逐笔反映“工程结算”、“工程施工”、“管理费用”科目中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列情况。逐级按季度上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第六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与考核
第三十四条 按规定及时、足额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披露安全生产费用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第三十五条 财务部、安全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核。
第三十六条 根据本项目的生产经营特点,严格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的实施管理,对安全投入项目的实施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督促有效落实。
第三十七条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投入工作方面的问题,通报安全投入计划与实施情况。
第三十八条 安全生产投入是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的资源保证,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投入规定。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会计部、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从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第9篇 检修车间报废货车安全管理措施
为进一步落实部、局《铁路报废货车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铁路报废货车的安全管理,结合车间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报废货车安全管理领导组织
1、报废货车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车间主任
副组长:检修车间副主任、验收室副主任
成员:调度、技术、安全、财务、材料组组长,配件组工长
2、职责及分工
领导组对货车统计管理、解体、零部件回收、废钢铁处理残值上缴负全责。
具体分工:
调度组负责报废货车(含待报废车辆)的日常管理,建立管理台帐。
材料组负责对可利用的零、部件登记入帐,收入第一料库及废钢铁管理。
安全组负责报废货车解体作业的安全检查监督。
配件组负责报废的解体,零、部件回收,入库登记,废钢铁的归堆、摆放。
二、报废货车的日常管理
⑴待报废车辆由调度组进行管理,调度组将车统-23从检修车中取出单独存放。
⑵经鉴定确认报废后,由调度组负责及时在车体两侧用白漆涂打“待报废”字样。
⑶在部令到达前,任何人不得拆卸车辆上的零、部件。部令到达后,将其车统-23从检修车中剔除,并立即用白漆将车体两侧“待报废”字样中的“待”字涂掉,同时写上部批报废的令号。
⑷调度组在部令到达后及时将报废车号,批准令号通知财务组和有关人员,由财务组办理残值上缴及可利用配件的列帐手续和解体报废车费用的核销。
⑸调度组建立报废货车登记簿。内容包括:报废车车号、签定日期、批准日期、批准命令号、车辆处公布电报号、报废车解体日期。
⑹部令到达后,要在一个月内将报废车解体完毕。
⑺拆下的零部件经鉴定可利用的按规定进行登记,超过使用期限的大部件必须切割破坏,按废钢铁处理。
⑻解体报废罐车的罐体不得出售或调拨,按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的要求,由车辆处统一处理。
三、报废车的解体
1、待解体车辆的入线
⑴调度组接到车辆处批复报废车命令电报及铁道部批准命令号后确认报废车停留地点。
⑵调度组根据段内报废车与解体线的情况,通知车站将报废车送入解体线(洗罐线),制定报废车解体计划送达配件组。
2、报废车解体
⑴报废车解体由配件组负责。
⑵配件组接到报废车解体计划通知后,准备解体报废车用的工具和材料后,由工长带领职工进行报废车解体作业。
⑶作业程序:车辆止轮、拆卸车辆表面的配件、拆卸空气制动装置、拆卸车钩缓冲装置、拆卸车门及手闸、切割侧墙及端墙、切割地板及横梁、切割侧梁和中梁、吊车搬运、落地转向架。具体操作按“解体报废车工艺卡”执行。(见附件)
四、解体报废车作业安全
⒈解体报废车作业由工长负责全过程的安全监控,车间领导及安全组不定时进行安全检查、监督。
⒉作业时,工长指定专人负责安全防护工作。
3.使用吊车或铲车时,吊装前由工长与吊车司机一同检查确认吊索具状态,确认无异状后方可作业(吊车作业需双人上岗)。
4.解体作业一般要求:
⑴对解体的报废车须用木掩止轮,采取有效的防溜措施。
⑵氧燃气切割用的气瓶、气瓶阀、接头、减压器、软管、割炬等须符合gb9448-1999的规定。
⑶工作前应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大锤的锤头不得有毛刺、卷边,锤柄不得有裂纹并与锤头安装牢固,撬杠不得有裂纹。分销器尖部不得淬火处理。
⑷抡大锤时,对面和后面不准站人,并要注意周围是否有障碍物。
⑸使用撬杠等工具时须注意周围有无障碍物和工作场地是否有杂物,需要多人撬动时应有专人喊号统一听从指挥。
⑹领用氧气及乙炔气瓶时,应检查是否过期、是否为指定厂家产品。气瓶须有安全防护胶套、气瓶阀须配有安全帽。
⑺氧燃气切割作业时,气瓶不得置于受阳光暴晒及可能受到电击的地方;气瓶必须距离明火10m以上,距离实际切割作业点5m以上,以免接触火花,热渣或火焰。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应有5m左右的安全距离。
⑻切割作业只能在无火灾隐患的条件下实施。
⑼开启乙炔气瓶的瓶阀应缓慢,严禁开至超过1.5圈,一般只开至四分之三圈以内。
⑽解体报废车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好防护服,戴好工作帽及手套,熔接工必须戴好专用手套。
⑾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清理现场,注意消除火灾隐患。
⒋作业要求
⑴解体报废车作业前,工长与小组安全员必须认真检查车辆状况,确认车体有无倾斜等异常情况或特殊结构,必须与车间领导共同确定作业方案。
⑵解体报废车作业时,熔接工必须认真执行段的《焊接与切割作业安全技术规则》。
⑶拆卸车辆配件时要注意安全防护,切割拆卸车下空气制动装置,作业人员要躲开制动装置下落的位置;使用撬杠卸下车钩缓冲装置时,用力不要过猛,车下不得有人。
⑷切割手制动机时应先将可用配件拆除后再切割,须有人防护,避免制动机落下伤人。
⑸拆卸小车门时,关闭门搭扣,拆除车门轴;两人将车门扶正,打开门划后将车门抬下。
⑹切割侧墙及端墙须留有安全切割口,切割角度保持在45度以上并且内高外低。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切割,严格执行切割一块,拆除一块。
(7)首先切割侧墙,然后切割端墙。切割侧墙分成四块依次切割,侧柱,切割口应位于侧柱内补强座上端,在没有吊车辅助前,各侧柱均不得断开,在侧柱内外侧留有50-100mm剩余量。
(8)切割侧柱应从靠中门的侧柱开始向端部依次切割,切割最后一个侧柱时身体应躲开侧墙板。做好安全防护后,断开上边梁,依次切断各侧柱剩余部分。
⑼切割侧墙及端墙时,车下不得有人,车内应按规定安放好支撑,同时用吊车辅助,防止倾倒伤人。切割侧墙及端墙用吊车辅助时,吊索具应使用两条焊接环形链及副钩,吊挂在侧墙、端墙上部切割成的两个三角孔中。吊钩升起以环形链拉直为止,严禁起吊,防止切割后部件左右、前后摇摆。
⑽切割车体底架地板、小横梁时,要将身体躲开切割部位,严禁站在切割部位进行四周切割。
⑾切割侧梁时要注意侧梁堕落的地面应整洁,无杂物及碎石等。
⑿切割中梁时要在腹板中部留有安全切口,熔接工确认周围无人作业后,站在侧架上将中梁切断。在落中梁前车体两侧须有专人进行安全防护,确认车轮止轮状态良好后,通知熔接工进行切割落下中梁。
⒀在解体作业中,对切割易堕落的较大部件时,要有专人进行安全防护。
⒁在吊运解体后的车辆大部件和废钢铁时,汽车起重机须严格执行段的《起重机械操作安全技术规则》的有关规定。在吊运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进行安全防护,专人指挥将其吊运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堆码,并要堆码整齐,安放稳固。
⒂解体棚车时,应先拆除车门和内墙板,然后切割车顶组成,用吊车吊落后,再按《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和确认的作业方案进行切割拆除。
五、旧配件的回收
报废车解体时要加强对车辆配件的回收鉴定工作,对良好的配件收入配件料库,建立收支帐,做到帐物相符,做好旧配件管理。
⒈对入线待解体的报废车由配件组负责通知技术组有关人员进行签定,对可回收利用的旧配件进行登记,在报废车解体后进行核对,保证可用配件的回收数量。报废车解体前,任何人及车间不得随意拆卸车辆的任何零部件。
⒉报废车解体后,配件组负责召集材料、技术,对拆下的零、部件进行鉴定,合格的配件由配件组人员收入第一料库管理。
⒊经鉴定合格的车辆配件由材料组、配件组负责建帐、分类,由材料组设专人保管;配件组负责填写解体报废车回收配件清单一式两份,一份报材料组,一份自存,作为收帐的依据。
⒋材料组负责对配件第一料库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协调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配件组要向管理新材料那样去管理回收的配件,第一料库要按照材料分类,“四号定位,五五堆码”,摆放整齐。
六、钢铁的管理
1、报废车解体、回收可用的车辆配件后,对超期不能使用的大部件必须切割破坏,按废钢铁处理。剩余的废钢铁由配件组负责归堆整齐,摆放牢固,按“四定位”分门别类摆放好。
2、报废车解体的废钢铁由材料组负责管理;废钢铁的处置要严格执行哈铁物[1998]113号文件《关于废钢铁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车辆处辆财函[2005]24号文件《铁路报废货车管理办法》,按规定核准废钢铁调拨单后办理。
第10篇 装饰安全施工组织管理措施模版
装饰安全施工组织管理措施
一、安全管理工作在施工现场非常重要,管理不善是造成安全事故的主要因素。为此,在项目部成立安全管理小组,项目经理为项目第一安全责任人,并形成现场管理网络,制定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责任到位,定期检查,及时整改。
二、建立项目安全管理体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及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法令。
三、在施工中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制定严密的安全管理制度,以保证安全生产。
四、建立以公司挂帅,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监督施工中安全防范措施的实施。
第11篇 压力容器提高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凡密闭盛装气体、液体、液化气体等介质,具有一定容积,承受一定压力,承担储存、反应、热交换和分离功能的设备均属压力容器。压力容器不仅是工业生产中的常用设备,同时也是一种比较容易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要防止在用压力容器发生事故,确保它的安全运行,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必须做好在用压力容器的使用与管理,现从以下几方面论述提高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的有效措施: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是一项涉及国家专业法规和本单位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程序和质量要求及有关人员培训的系统工程,是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技术保证。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应由专业人员从事管理。
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容规”和有关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定;
2.编制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参加压力容器安装的验收及试车;
4.检查压力容器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
5.压力容器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技术审查;
6.编制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7.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当年压力容器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压
力容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存在问题等;
8.压力容器事故的抢救、报告、协助调查和善后处理;
9.检验、焊接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管理;
10.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建档。
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压力容器管理体系,设立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明确各方职、责、权,确保压力容器安全经济地运行。
主要责任人员的职责:
1.技术负责人(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
(1)负责任命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人员;
(2)负责压力容器有关法规的贯彻执行;
(3)审定压力容器更新规划,审批压力容器检验维修计划;
(4)对压力容器安全经济运行负总责。
2.安全技术管理人员
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由技术负责人任命,在其领导下负责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应具有下列知识与技能:
(1)熟悉压力容器安全基本知识和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安全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的内容;
(2)掌握所管理的压力容器的技术状况及使用条件;
(3)能对压力容器进行一般性的技术检验;
(4)了解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技术性能及调整、校验知识。
设备技术档案是正确使用压力容器的主要依据。它可以使压力容器管理和操作人员全面掌握压力容器历史的当前安全技术状况,了解压力容器的运行规律,防止压力容器事故的发生。每台压力容器均按有关规定建立档案。
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的内容:
1.压力容器登记卡片。使用单位在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应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向地、市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和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2.设计单位向用户提供的设计图样,必要时提供的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对中、高压反应压力容器和储存压力容器的强度计算书。
3.压力容器制造、安装单位向用户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1)竣工图(如在原图上修改,则必须有修改人,技术审核人确认标记);
(2)产品质量证明书,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产品合格证;
b.产品技术特性;
c.压力容器产品主要受压元件使用材料一览表;
d.产品焊接试板力学和弯曲性能检验报告;
e.压力容器外观几何尺寸检验报告;
f.焊缝无损检测报告;
g.钢板、铸锻件、零件无损检测检验报告;
h.压力容器焊后热处理报告;
i.压力试验报告。
如焊缝经过返修的,还应有焊缝返修记录,包括返修部位、次数及返修的检验评定结论等。
(3)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对现场组焊的压力容器竣工并经验收后,施工单位除提供上述技术文件和资料外,还应按有关规定,将组织和质量检验的资料提交用户;
(4)检验、检测记录,以及有关检验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5)修理方案,实际修理记录情况,以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6)压力容器技术改造方案、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施工质量检验及技术文件和资料;
(7)安全附件校验、修理、更换记录;
(8)有关事故的记录资料和处理的告。
综上所述,提高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必须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基础化,才能不断促进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的发展。
第12篇 群塔施工安全管理措施规定
一、管理组织
1、 塔吊高度控制与顶升时必须有项目塔吊管理员书面申请、项目总工程师签字确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顶升操作。
2、 其他日常管理、维修保养等由安全组负责
二、管理措施及规定
1、塔司、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必须熟悉所操作塔吊的性能,并严格执行说明书有关规定和“塔吊十不吊”。
2、塔吊司机、信号工在作业前检查对讲机电池电量是否充分,频道是否一致,声音是否清楚,必须保证使用正常。
3、塔吊司机在每天开始工作时应检查各安全、限位装置是否灵敏可靠,重点检查刹车系统,保证刹车灵敏可靠。
4、关注当地的天气预报,大于、六级或以上风力天气严禁塔吊作业。
5、塔吊司机在每次旋转前臂时,应实行鸣笛示意,相互环顾临近塔吊前臂所处的位置,要缓慢旋转。
6、塔吊相互间做到礼让“三先”(后启动的让先启动的,不急需的物件让急需的,低塔吊尽量让高塔严谨抱饶幸心理强行通行。
7、工作中塔吊司机要携带特殊工种操作证,严守工作岗位,严谨擅自离开操作室,严禁在操作过程中接(打)手机电话。
8、塔吊吊装时,空间及平面相互交叉相邻的两台塔吊之间不得向相反方向旋转,以免发生碰撞。
9、明确规定塔机在施工中的运行原则:低塔让高塔、后塔让先塔、动塔让静塔、轻车让重车、客塔让主塔。
10、塔司必须做好交接班记录。交班、接班人员应当面交接完毕方可离开驾驶室,要认真做好交接班的书面记录。
11、相邻塔吊相关人员所用对讲机应分设不同频道便于相互提醒、告知、避让。
12、塔吊长时间暂停工作时,吊钩应起到最高处,小车拉到最近点并卸去吊钩上的吊索,大臂按顺风向停置。
13、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员与塔机司机的应答制度,即: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塔机的编号,待塔机司机应答后,信号人员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14信号工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严谨酒后作业。
15、起吊用的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
16、每台塔机固定塔司,做到定人定机定岗,填写运转记录,每星期二交到项目部安全组。
17、塔吊安装后,定期做好对塔吊的定期检查工作,对塔身垂直度进行测量监控,并认真做好各项记录。运转使用后施工期间每两周一次,并且每次雪后、雨后必须对塔吊基础及塔吊进行检测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不符合规定时,应及时调整。
18、所有塔吊驾驶室玻璃不能用不透明胶带,室内夏天要有防暑,防热措施。
19、4-1塔控制室内电线太乱,必须更换。
此规定参照建设单位“高层建筑群塔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及规定”编制,为确保施工安全,以上规定要求塔司、信号工必须严格执行。未尽事宜施工中根据情况调整解决。
中国中铁航空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辛店项目部
202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