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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技术措施模版 第2篇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技术措施 第3篇工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措施 第4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第5篇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技术措施 第6篇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措施 第7篇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第8篇项目工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措施 第9篇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措施5 第10篇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措施 第11篇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措施 第12篇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措施办法 第13篇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措施 第14篇某某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及用火安全管理措施 第15篇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监督管理措施
第1篇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技术措施模版
1、现场成立义务消防队,并设1名消防负责人,负责现场防火防爆工作。
2、建立防火检查和防火工作档案。
3、在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木工加工场,临时工棚,配电室,油料及其他仓库等)配备足够灭器材。
4、消防器材设专人负责,对其进行维护、保养、检查是否过期失效。
5、经常地对工人进行防火知识教育,防火安全技术交流。
6、施工材料严格按防火安全要求进行存放、保管。
7、易燃易爆儿物品设专库存放,且仓库通风良好,防火保障。
8、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应持证上岗,动火前清除附近易燃物。
9、施工现场设置明显防火宣传标志,设置可代号消防车通行的通道。
第2篇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技术措施
1、现场成立义务消防队,并设1名消防负责人,负责现场防火防爆工作。
2、建立防火检查和防火工作档案。
3、在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木工加工场,临时工棚,配电室,油料及其他仓库等)配备足够灭器材。
4、消防器材设专人负责,对其进行维护、保养、检查是否过期失效。
5、经常地对工人进行防火知识教育,防火安全技术交流。
6、施工材料严格按防火安全要求进行存放、保管。
7、易燃易爆儿物品设专库存放,且仓库通风良好,防火保障。
8、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应持证上岗,动火前清除附近易燃物。
9、施工现场设置明显防火宣传标志,设置可代号消防车通行的通道。
第3篇 工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必须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设备保卫专职人员,组织业余消防队,层层落实消防保卫管理制度,定期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限明整改。
2、现场要建立值班、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佩带执勤标志。
3、料场、库房的设置应符合治安消防要求,并配有必要的防范设施。易燃易爆、贵重、剧毒、放射性等物品,要设专库专管,严格招待领用、回收制度。
4、施工现场必须调协宽度不小于3.5cm 的消防车道。消防车道不环行时,应有适当地点修建转车道。
5、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并经常注意维修、保养。
6、现场消火栓处昼夜要有明显标志,在周围3m 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7、消防设施要能保证建筑物最高点灭火需要。临时消火栓要有防寒防冻保温措施。
8、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凡有电气焊及明火处,要有灭火措施及设备,周围无易燃物,并有专人看管。
9、进入工程的可燃材料,应按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第4篇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第一节、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中必须做到下列职责:
(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3)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4)制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与储存的防火、灭火制度和措施;
(5)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6)建立并落实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7)建立消防档案。
第二节、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
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各级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任务,是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重要前提。
(1)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领导工作。
消防安全组织指挥长:夏亮华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组长:戴神国
施工现场消防组织成员:唐海权、夏汝朝、罗善峰、向开美
(2)成立消防安全保卫组(部),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成立义务消防队,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器材维护和初期火灾扑救工作。
(4)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同时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干部、消防主管),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节、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施工准备阶段是建设工程施工的初起阶段,主要进行“三通一平”,即通路、通水、通电、平整土地,并开始设置料场,搭建临时办公、住宿、仓库等配套设施。此阶段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主要是做好基础工作、完善基础设施,为实施有效管理打实基础。
(1)制定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将消防设施配置、消防技术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
(2)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措施)”,方案中应包括:工程概况,平面布置图;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消防保卫组,义务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及职责;生活办公区、料场区、施工区、冬季施工、雨季施工、消防设施等的消防管理要求;电气焊、用火用电、木工、油漆及防水作业等专项消防安全制度。
(3)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措施)”及相关技术资料,报送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查,待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4)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甲、乙方及各分包单位应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单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普及教育率达到100%,对电气焊工等重点工种人员的消防专项教育培训率达到100%。
第四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工程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工程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本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建设方或监理方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机电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
2、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3、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4、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5、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工程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6、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7、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8、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9、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工程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第5篇 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技术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技术措施
1、现场成立义务消防队,并设1名消防负责人,负责现场防火防爆工作。
2、建立防火检查和防火工作档案。
3、在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木工加工场,临时工棚,配电室,油料及其他仓库等)配备足够灭器材。
4、消防器材设专人负责,对其进行维护、保养、检查是否过期失效。
5、经常地对工人进行防火知识教育,防火安全技术交流。
6、施工材料严格按防火安全要求进行存放、保管。
7、易燃易爆儿物品设专库存放,且仓库通风良好,防火保障。
8、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应持证上岗,动火前清除附近易燃物。
9、施工现场设置明显防火宣传标志,设置可代号消防车通行的通道。
第6篇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措施
1、具体防火措施如下:
1)对每个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此项在员工进场时已进行。
2)每周六定期召开员工会议强调防火安全的重要性。
3)现场专职质安员随时检查,如发现不满足动火要求马上整改。
4)凡烧焊人员要求有焊工操作经验及上岗证。
2、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1)施工班组需要动火前,必须按动火审批程序,先由施工班组长对施工现场进行考察,符合动火条件后,由施工班组长按规定填写动火申请表,再由施工员和项目部经理签名审批。动火证有效期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星期,对于超过一个星期以上的动火点,要重新办理动火证。
2)动火点的监督检查措施:动火前必须做到'八不',动火中必须做到'四要',动火后坚持做到'一清'。
3、所有动火人员动火前必须做到'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能动火。
2)周围的易燃物未清除干净不能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设备或材料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能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和管道,未经洗刷干净和排除残存的油质不能动火。
5)凡盛过气体,受热膨胀后会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能动火。
6)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现场所有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不能动火。
7)在高空进行焊接切割动火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干净或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能动火。
8)未有配备相应的、足够的灭火器材前不能动火,要做到四有:即要备有水桶、收集电焊条杂物桶、防火档板、灭火器。
4、施工人员在动火前必须做到'四要':
1)施工人员在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并报告施工员处理。
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并马上打119报警电话报警。
4)施工人员在动火前需办理动火申请表,并经主管批准同意。
5、所有动火人员在动火后坚持做到'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认安全后才能离开现场。
6、项目经理要经常教育全体员工爱护消防器材,并掌握其使用方法,保证消防器材时刻处于有效的可用状态,发现火灾必须速打火警电话'119',并积极组织所有人员进行灭火。
7、凡是故意损坏消防措施器材及消防警示标志,或者撕毁消防器材的有效日期,私自拆除消防警示标志,挪用消防器材和设施,警示牌的个人,将予以严厉处罚。
1)项目经理部须加强对参与施工人员的消防意识教育和消防指导,认真贯彻消防制度,经常开展消防活动,定期进行防火检查。
2)工地设立联防小组,以预防为主。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备。工棚、更衣室、料具间等临时设施均应适的灭火器具。
3)施工现场应严格按《施工现场防火规定》等文件规定进行施工消防工作,定期检查灭火设备和易燃物品的堆放处,消除火警隐患,休息室,更衣宿舍更要注意防火。
4)加强对电焊,气焊设备的整治,要注意防火防爆,现场动用明火前,必须按规定办妥动火证,并加强防范工作。要进行焊割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5)建立动火审批制度。动用明火前要预先申请,经批准后才可进行,操作时要带好特殊工操作证、动用明火审批许可证和灭火器,并落实动火监护人和监护措施。
6)非电工严禁擅自拉接用电器具,拉设电线。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和煤油炉等明火器具。
7)消防器材不得挪用作它用,周围不准堆物,保护道路畅通。在每层施工楼面内设置灭火机,在结构阶段设专用消防灭火机、水源。
8)重点部位必须建立严禁吸烟、动火等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按规范设置警示牌,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第7篇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一、编制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更好的贯彻上级消防法规、法令的相关要求,加强项目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项目**年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哈尔滨市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哈尔滨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gb50656-2022
四、区域划分:
首层大堂、-1层小餐厅和27层以上的精装修部分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精装单位全面负责,总包单位进行检查和监督;裙楼和3~26层的简装修部分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总包全面负责。
五、组织机构:
(一)**单位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
组 员:**
(二)总包单位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三)成立项目义务消防队:
队 长:**
副队长:**
队 员: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各分包单位全体管理人员、各分包单位工人各10名
(四)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是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综合办公室是消防安全管理的主责部门;
3.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工作的议事日程;
4.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隐患整改的落实工作;
5.管好辖区的消防设施,所有消防器材的购置、配备、保养、维修工作,均由物资部负责,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无损和正常运行;
6.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教育、培训、检查和监督工作由项目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项目安全部进行协助和参与执行;
7.接到消防事故报警后,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义务消防队和相关人员立即展开救援;
8.因救援需要或为防止事故继续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救援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查清现场情况,做好相应标记和记录,并绘制示意图纸。
9.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
六、主要内容:
根据我项目现阶段施工作业具体情况,确定消防安全管理重点为:明火作业、临时用电、装饰装修、仓库管理和食堂管理。
(一)明火作业:
现阶段,我项目明火作业主要有电气焊施工、防水(喷灯)施工。为保障项目明火作业的消防安全,我总包单位配备专职旁站看火人2名,消防安全巡查员10名。
1.电气焊作业:
1.1电气焊作业前,责任工长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防火安全交底,并制定防火作业方案或措施,报总包安全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施工;
1.2电气焊操作工必须是经过政府相关部门培训通过,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1.3电气焊作业前必须开具《动火证》,若动火部位在**单位所负责区域范围内,则动火人需到**单位的项目部开具《动火证》,若动火部位在总包单位所负责区域范围内,则动火人需到总包单位安全部门开具《动火证》,动火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将《动火证》和本人的电焊工《操作证》一起在作业过程中随身携带,以备随时检查;《动火证》不得连续使用,每焊割一次应申请一次;
1.4电焊机启用前,必须由专业的电工进行接电,并对电焊机自身的安全情况予以检查,在确认电焊机和接电均符合规范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由专职的电工对电气线路进行安全巡查,并留有巡查记录;
1.5电气焊作业前,必须将动火点周围10m范围内的可燃物品和材料清理干净,禁止与木工、油漆、防水灯等易燃操作施工进行同部位、同时间的交叉作业。
1.6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在动火点处设置专职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中途不得离岗,并至少配备2具4kg的灭火器和消防专用水;
1.7电气焊作业结束后或每日下班前,必须对动火作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切断电源、气源,在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动火区域;
1.8进行室外电气焊作业时,遇有五级以上大风,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1.9若电气焊为高空作业时,除做到上述1.1~1.5条要求外,电气焊操作人员必须配挂安全带,必须配备适合作业条件的接火斗或防火布,防止焊花、焊水四溅,引起火灾;
1.10进行气焊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瓶的摆放间距不得小于5米,作业点与两瓶间距不得小于10米,乙炔瓶必须立向放置,不得倒地;
1.11进行电焊作业时,每台电焊机必须配备专用的三级开关箱,电焊机一次电源线不得超过3m,电焊机把现长度不得超过30m,接头不得多于3个。
2.防水(喷灯)施工:
2.1防水(喷灯)作业前,责任工长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防火安全交底,并制定防火作业方案或措施,报项目安全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施工;
2.2责任工长对施工人员进行作业前的教育培训,了解掌握防水(喷灯)材料的性能、特点及灭火常识,并做到“三落实”,即: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
2.3施工时应划定警戒区,悬挂明显防水(喷灯)作业标识,警戒区内禁止烟火,禁止存有一切易燃材料;
2.4在施工作业区域内设置足量的、灵敏有效的灭火器材,并设专人看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2.5若在密闭的空间或室内进行防水(喷灯)作业时,必须设置排风设备,保持通风良好,设置防爆照明设备,电源线不得裸露,保证充足照明。
(二)临时用电:
1.责任工长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防火安全交底,并制定防火作业方案或措施,报项目安全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施工;
2.从事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电工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
3.临时电线的接驳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工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执行,杜绝虚接、虚连,防止打火现象的发生;
4.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施工现场禁止使用塑料线,禁止超负荷用电;
5.电源线路应采用绝缘方式悬吊或穿管保护,严禁将带电线路拖地使用,并防止带电线路浸水,严禁将带电线路在金属物上拖拉、缠挂;
6.不得在配电箱内放置杂物,配电箱周围严禁堆放易燃材料;
7.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灭火,严禁用水或其他导电性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三)装修施工:
装修施工分为**精装修施工和自施部分简装施工。
1.**精装修施工:
1.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施工现场要建立、健全各项相关制度;
1.2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使工人熟练掌握扑灭初起火情的技能;
1.3在各施工作业层和重点防火部位配备足量的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4各施工作业层易燃材料堆放符合相关消防安全规定,周围10m范围内禁止有明火作业,并在材料堆放区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
1.5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进行限期整改。
1.6电气焊作业严格按照本制度中有关电气焊作业的第1条执行;
1.7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本制度中有关临时用电的第(二)条执行;
1.8木工作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8.1木工作业由木工班组长负责全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本班组作业人员应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扑灭初起火情技能;
1.8.2使用机械设备的电源接驳工作严格按照上述1.7条的规定执行;
1.8.3木工作业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相关处罚规定予以罚款处理;
1.8.4木工作业区配备足量的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8.5按相关规定设置消防安全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8.6木工作业区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1.8.7木工仓库严格按照本制度中有关仓库管理的第(四)条执行。
1.9油漆作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9.1油漆作业由油漆班组长负责全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本班组作业人员应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扑灭初起火情技能;
1.9.2油漆作业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相关处罚规定予以罚款处理;
1.9.3油漆作业区配备足量的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9.4油漆作业区配备足量的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9.5油漆作业区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1.9.6油漆仓库严格按照本制度中有关仓库管理的第(四)条执行。
2、自施部分简装施工:
自施部分简装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上述**精装修执行。
(四)仓库管理: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库房应用不燃或阻燃材料搭建,库房内和库房外10m范围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库房内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进行保护。
4.库房内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禁止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电炉子、电暖气、碘钨灯等大功率用电设备进行照明和取暖;
5.库房内配备足量的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布局合理;
6.库房内的消防道路保持畅通,材料设备分门别类码放整齐;
7.库房内不准住人或兼做休息室,仓库负责人需离开仓库时,必须切断库房内所有电源;
8.库房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作业,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五)食堂管理:
1.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各分包单位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食堂内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内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禁止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电炉子、电暖气、碘钨灯等大功率用电设备进行照明和取暖;
4.食堂内至少配备两具齐全、有效的干粉灭火器,食堂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适用范围;
5.食堂内使用煤气做饭必须有专人看管,使用前检查煤气罐是否漏气,如发现煤气泄漏,应立即打开门窗通风,禁止打开火源,使用完毕后,关闭煤气罐总阀,做到“人走、火灭、气关”,保障消防安全;
6.食堂内严禁堆放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宿舍管理
1.宿舍内禁止做饭;禁止存放和使用电饭锅、电磁炉等大功率做饭设备;
2.宿舍内禁止存放和使用油汀式电暖气、电褥子、碘钨灯等其他取暖和照明设施;
3.宿舍内禁止存有苯板、橡塑保温板、煤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
4.工人生活所需热水由各单位自行统一提供;宿舍内禁止存放和使用电加热棒、电热水壶等其他烧水电器;
5.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禁止将无插头的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或将无插头的电线与有插头的电线缠绕在一起后共同插入插座内;宿舍内的照明、插座等设施如有损坏应立即上报我项目部,我项目部将安排专业人员统一进行维修;
6.禁止躺在床上吸烟,不准乱扔烟头和火柴棒,烟头要随手熄灭放在烟缸或水桶内;
7.宿舍实行早八晚五限电措施,居住人员禁止恶意破坏配电柜和配电箱;
8.对我项目部日常检查工作不予以配合或影响正常检查秩序的人员,我项目部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该人进行相应处理或清场。
七、检查整改
1.消防安全检查的形式:主要有自检自查、巡逻检查、定期检查、联合检查、夜间检查等形式。
2.消防安全的自检自查、巡逻检查和夜间检查应每天进行,并有记录;
3.定期消防检查和联合检查时,受检单位派人参加,并主动提供现场消防情况及相关资料,检查完毕后受检单位负责人应在检查隐患记录上签字;
4.各单位对各级消防检查中发出的《检查记录》和《整改通知》中提出的问题,必须做到定人、定措施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完毕;
5.隐患整改完毕后,应有回执,由《检查记录》和《整改通知》的发出单位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八、救援措施:
(一)灭火的基本方法:
根据物资燃烧的原理可把灭火的基本方法归纳为四种,即:冷却灭火法、窒息灭火法、隔离灭火法和抑制灭火法。火场上具体采取什么方法灭火,应根据燃烧物质状态,燃烧特点和火场情况以及灭火器材装备的性能来确定。
1.冷却灭火法:
冷却灭火法的灭火剂主要是水。是将灭火剂直接喷洒在可燃物体上,将可燃物温度降低到物体的燃点以下,使之停止燃烧,这是一种常见的灭火方法;火场上除了用冷却方法直接灭火外,还可以用水冷却尚未燃烧的可燃物质,防止其达到燃点而燃烧,可以用水冷却建筑物件、生产装置或容器,以防止其受热变形或发生爆炸。
2.隔离灭火法:
隔离灭火法是将燃烧物与附近可燃物隔离或疏散到安全地点,从而使燃烧停止。隔离灭火法比较适于扑灭各种固体、液体和气体火灾。
3.窒息灭火法:
窒息灭火法即采用石棉被、湿麻袋、湿棉被、沙土、泡沫等不燃或难燃材料覆盖燃烧物或封闭孔洞,阻止空气进入燃烧区,或用惰性气体稀释空气中的氧含量,使燃烧物质缺乏或断绝氧气而熄灭。种种方法适于扑救封闭式的空间、生产设备装置和容器内的火灾。
4.抑制灭火法:
抑制灭火法是化学灭火剂喷入燃烧区参与燃烧反应,终止燃烧链反应而使燃烧反应停止。要有足够的灭火剂喷射在燃烧区,使用灭火剂参与阻止燃烧反应,在采取燃烧措施时,要同时采取必要的冷却降温措施,防止复燃。
(二)初起火灾的扑救:
1.初起火灾的扑救比较容易,但必须扑救及时、方法得当,合理正确地使用灭火器材,就能有效地扑救初起火灾,以减少损失。
2.扑救初起的火灾,扑救的基本对策与原则是一致的,无论是义务消防人员或是一般群众,在扑救初起的火灾时,必须遵循“先控制、后消灭,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3.先控制后消灭是指对于不能立即扑救的火灾,首先要控制火势的蔓延和扩大,在具备扑灭火灾的条件时展开全面扑救。
4.先重点后一般是指在扑救初起火灾时,要全面了解并认真分析火场情况,区别重点与一般,对事关全局或生命安全的物资和人员先抢救,后抢救一般物资。
(三)电气火灾的扑救:
电气火灾主要是由电器线路和设备本身及其引燃周围可燃物两种。电气火灾的处置重点是防止人员触电伤亡,同时尽快将火势控制住在行灭火,具体做法有:
1.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2.遇到电线落地情形时,要划定危险区域并有专人看管,以免触电伤亡。
3.迅速切断电源,一时找不到总闸时,要剪断电线。
4.正确选用灭火剂进行灭火,电气火灾禁止使用水进行灭火。
(四)一般火灾的扑救:
1.一般明火的扑灭,主要依靠水进行,在风天或缺水的情况下,措施不力,往往会造成火灾的蔓延和扩大。
2.以抢救人员和疏散物资为主,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物资损失。
3. 使用有限的水冷却要害部位,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
4. 利用覆盖物来保护邻近的建筑或场所,使其免遭火烧。
5. 扑打飞火防止火灾的蔓延和扩大。
6. 若经过初期扑救,火势未见减小,仍然继续扩大和蔓延时,应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进行求援。
九、值班值守:
(一) 值班值守人员职责:
1.在值班值守期间,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对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负责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和上报处理;
2.在值班值守期间,充分掌握与消防安全相关的施工作业区域和单位,做好有关消防安全交底工作,做好消防措施的落实工作,对重点消防部位实行旁站监督;
3.值班值守人员应24小时在岗,保证通讯畅通,不得离岗、脱岗、玩忽职守,因故离开岗位要向主管领导请假,安排替班人员;
4.值班值守人员将本班所做的工作,仍然存在和已解决的问题、接班仍需注意和继续解决的问题等,认真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认真填写好《安全值班交接班记录》,详见下表;
5.凡属于值班值守工作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没有做到而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由当班值班人员负责,如属于应由上一班移交却没做移交的问题,并由此而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则由上一班值班人员负责。
(二)苏州金螳螂精装单位和总包单位分别根据自家单位所施工范围区域内的具体施工安排情况安排专人进行各自负责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值守工作,并填写《消防安全值班值守记录表》如下:
第8篇 项目工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必须遵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党领导负责保卫工作。有总、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的保卫工作制度,各分包单位应接受总包单位的统-领导和监督检查。
(2)现场要建立门卫、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重要工程、重点工程要实行凭证出入制度。
(3)料场、库房的设置应符合治安消防要求,并配有必要的防范设施。易燃易爆、贵重、剧毒、放射性等物品,要设专库专管,严格执行领用、回收制度。
(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宽度不小于3.5m的消防车道。消防车道不能环行时,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道。
(5)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并经常注意维修、保养。
(6)现场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l00mm。消火栓处昼夜要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在周围3m内干;替存改任何物品。
(7)消防设施要能保证建筑物最高点的灭火需要。高压水泵及高层消火栓要随结构施工同时设置。临时消火栓要有防寒防冻保温措施。
(8)严格执行用火申报审批制度,凡是电气焊及用明火处,要有灭火措施及设备,周围无易燃物.并有专人看管。
(9)在施工程内不准作库房使用,进入工程的可燃材料,应按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10)冬施保温材料,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工作,应采取专职人员检查与群众性检查结合,平时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施工高峰阶段和冬、雨期阶段要组织专项检查。
检查的重点应围绕高处作业、电气线路、机械动力等方面进行,防止发生高处坠落、触电、机械曲人等事故。另外,应针对施工特点,如深基、高空吊装、架子平台、防火、防塌、防爆、防毒等进行专业检查。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改正。
第9篇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措施5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措施(五)
1、组织管理
(1)以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酌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坚持安全第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防火业务上多请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作现场指导。
(2)在开工时,制定详细消防方案。消防方案由公司一级技术、质安、设备、保卫部门依次审核,由保卫部门送公司总工程师、防火责任人审批。
(3)施工现场实行分级防火责任制,落实各级防火责任人,各负其责。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班组长是各班组防火责任人,对本班组的防火负责。工地防火检查员(消防员)每天班后必须巡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消除或汇报。施工现场成立防火领导小组。
(4)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增强消防观念。
(5)施工现场设置防火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张挂防火责任人、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防火制度等标牌。
(6)施工现场防火管理,按其施工项目、施工范围,实行“谁施工、谁负责”。
2、火源管理
(1)焊割作业、熬制沥青、等临时动火,必须报公司质安处审批后,方能动火作业。
(2)焊、割作业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私自操作。
(3)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八不”、“四要”、“一清理”要求。
a、动火前“儿不”:
①、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②、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③、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④、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⑤、盛装过气体会受热膨胀并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⑥、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⑦、在高处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
⑧、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b、动火中“四要”:
①、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②、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并救;
④、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c、动火后“一洁理”: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场。
(4)高处焊、割作业时设专人监焊,落实防止焊渣飞溅、切割物下跌的安全措施。
(5)动火作业前后要告知防火检查员或值班人员。
(9)装修工程施工期问,在施工范围内不准吸烟,严禁油漆及木制作作业与动火作业同时进行。
(7)乙炔气瓶应直立放置,使用时不得靠近热源,应距明火不少于lom与氧气瓶应保持不少于5m距离,不得露天存放、曝晒。
3、电气防火管理
(1)施工现场的一切线路、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操作证的电工安装、维修,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和《施i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规定。非电工严禁私自拉线接电。
(2)电线绝缘层老化、破损要及时更换。
(3)严禁使用铜丝或其他不符合规范的金属丝作电路保险丝。
(4)严禁在外脚手架上架设电线和使用碘钨灯,因施工需要在其他位置使用碘钨灯,架设要车固,碘钨灯距易燃物不少于80c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施工完毕要及时拆除。
(5)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接头处要车固,绝缘性良好。室内、外电线架设应有瓷瓶与其他物体隔离,室内电线不得直接敷设在可燃、金属物上。
(6)照明灯具下方一般不室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堆放物品水平距离不得少于50cm。
(7)临时建筑设施内的照明,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照明灯具。
(8)每标临时建筑以及临时建筑内每个单元的用电必须设有电源总开关和漏电保护开关,做到人离断电。
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4、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
(1)施工现场不宜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工程确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照防火规定设置,并经公司保卫料或消防部门市批同意后,方能存放,存放量不得超过3天的使用总量。
(2)易燃易爆物品仓必须设专人看管,严格收发、回仓登记手续。
(3)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露天存放。严禁将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在同一仓内存放。氧气和乙炔气要分别独立存放。
(4)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实行限额领料和领料记录本。在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场所,严楚动火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内分装、调料;严禁使用乙炔发生器作业。严格控制使用液化石油气,确须使用时,要严格按防火规定操作,落实安全措施,并必须经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书面同意。
(5)木加工场内木屑、刨皮等必须及时清理。严禁在油漆间、木工棚、及其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烟取火。
(6)食堂内柴、煤等应堆放整齐,离明火应有足够距离。
5、临时设施及宿舍防火管理
(1)外脚手架采用阻燃密目网进行全封闭围护。
(2)旅工现场所有搭建的临时设施都必须按防火要求搭建,使用不燃材料搭建(门窗除外)。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应单独设置,并远离其他临时建筑。临时建筑不得修建在高压架空线下面,与高压线的距离不得小于规定距离。
(3)每间宿舍应设立一名防火责任人,负贸宿舍日常的防火工作。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
(5)严禁在宿舍内烧香拜神和使用蜡烛照明。
(6)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不准使用电热器具,电线上不得挂衣物。
(7)保持宿舍道路畅通,不准在宿舍退道、门口堆放物品和作业。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和在宿舍内存放摩托车。
(9)建建筑物内,未经允许不得住人。
6、消防器材配置与管理
(1)现场设立专用消防用水管网,消防储水池,并配备消防水泵一只,其电线专线敷设。随建筑物设立消防竖管,竖管每层设置消火栓口,并配置水带和水枪。
(2)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
况配置――定数量附肖防器材:
a、厨房:配备泡沫灭火机2个、1211灭火机1个。
b、材料仓库:面积在50m’以内,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2个,每增50m2增配泡沫灭火机1个(如仓内存放可燃材料较多,相应增加)。
c、办公室: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1个。
d、塔吊驾驶室:配备1211灭火机不少于1个。
e、配电房:配备1211灭火机不少于1个。
f、木制作场: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4个。
g、临时动火场所: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1个和其它消防辅助器材。
h、集体宿舍:按每25m2配备泡沫灭火机1个。
i、在建建筑物:施工层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4个。非施工层一般按每一楼层在楼梯口设置二只灭火器。
(3)消防器材选用经消防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灭火机应放置在明显易取地方,一般放置高度不高于1.5m保持放置点通道畅通。
(4)施工现场由消防没员负责对消防设备、器材保养管理,每季度检查一次,按期换药(泡沫灭火机药剂有效期为一年,1211灭火机总重量不少于瓶体标明总重量的十分之一),确保消防设备、器材的有效使用。
(5)对所配备的消防设备、器材绘制平面示意图,挂在施工现场明显的地方。
第10篇 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措施
1、具体防火措施如下:
1)对每个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此项在员工进场时已进行。
2)每周六定期召开员工会议强调防火安全的重要性。
3)现场专职质安员随时检查,如发现不满足动火要求马上整改。
4)凡烧焊人员要求有焊工操作经验及上岗证。
2、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1)施工班组需要动火前,必须按动火审批程序,先由施工班组长对施工现场进行考察,符合动火条件后,由施工班组长按规定填写动火申请表,再由施工员和项目部经理签名审批。动火证有效期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星期,对于超过一个星期以上的动火点,要重新办理动火证。
2)动火点的监督检查措施:动火前必须做到'八不',动火中必须做到'四要',动火后坚持做到'一清'。
3、所有动火人员动火前必须做到'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能动火。
2)周围的易燃物未清除干净不能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设备或材料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能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和管道,未经洗刷干净和排除残存的油质不能动火。
5)凡盛过气体,受热膨胀后会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能动火。
6)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现场所有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不能动火。
7)在高空进行焊接切割动火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干净或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能动火。
8)未有配备相应的、足够的灭火器材前不能动火,要做到四有:即要备有水桶、收集电焊条杂物桶、防火档板、灭火器。
4、施工人员在动火前必须做到'四要':
1)施工人员在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并报告施工员处理。
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并马上打119报警电话报警。
4)施工人员在动火前需办理动火申请表,并经主管批准同意。
5、所有动火人员在动火后坚持做到'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认安全后才能离开现场。
6、项目经理要经常教育全体员工爱护消防器材,并掌握其使用方法,保证消防器材时刻处于有效的可用状态,发现火灾必须速打火警电话'119',并积极组织所有人员进行灭火。
7、凡是故意损坏消防措施器材及消防警示标志,或者撕毁消防器材的有效日期,私自拆除消防警示标志,挪用消防器材和设施,警示牌的个人,将予以严厉处罚。
1)项目经理部须加强对参与施工人员的消防意识教育和消防指导,认真贯彻消防制度,经常开展消防活动,定期进行防火检查。
2)工地设立联防小组,以预防为主。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备。工棚、更衣室、料具间等临时设施均应适的灭火器具。
3)施工现场应严格按《施工现场防火规定》等文件规定进行施工消防工作,定期检查灭火设备和易燃物品的堆放处,消除火警隐患,休息室,更衣宿舍更要注意防火。
4)加强对电焊,气焊设备的整治,要注意防火防爆,现场动用明火前,必须按规定办妥动火证,并加强防范工作。要进行焊割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5)建立动火审批制度。动用明火前要预先申请,经批准后才可进行,操作时要带好特殊工操作证、动用明火审批许可证和灭火器,并落实动火监护人和监护措施。
6)非电工严禁擅自拉接用电器具,拉设电线。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和煤油炉等明火器具。
7)消防器材不得挪用作它用,周围不准堆物,保护道路畅通。在每层施工楼面内设置灭火机,在结构阶段设专用消防灭火机、水源。
8)重点部位必须建立严禁吸烟、动火等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按规范设置警示牌,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第11篇 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司对消防工作的指示,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做到人人重视消防工作。
2.施工现场严禁支搭易燃建筑,高压线下不准堆放易燃物品,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保温,氧气、乙炔瓶分别入库存放,有安全距离、明显标志警示。
3.现场安装各种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业正式电工操作。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如必须使用时,必须经保卫部门批准,发给使用许可证,设专人管理方可使用。
4.严格加强现场明火作业管理,严格用火审批制度,现场用火证必须统一由保卫部门负责人签发,并附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电气焊工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操作。明火作业必须有专人看火,并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施工现场设专用吸烟室。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严禁擅自明火作业。
5.现场高大机械、电气设备、灯架、脚手架等,雨季要有防雷接地措施,防止雷击着火。
6.施工现场必备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设置地下消火栓、消防专用泵房,各楼设置消防竖管一道,管道直径65mm,隔层设消火栓,配备水龙带、水枪和水桶。现场内循环消防道路宽度不低于3.50m。各楼设吸烟室一处。内配消防器材及带水烟头桶。施工现场的消防器具由保卫人员检查、维护,保证齐全、完好有效,不准他人擅自乱*用。
7.消防保卫工作必须纳入生产管理议事日程,要与施工生产同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评比。
8.现场消防保卫人员有权制止一切违反规定的行为,对违反治安消防规定的人员、保卫干部有权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直至停止施工。
9.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严格进行模底审查,对施工人员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对重点人员做到心中有数,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注册登记。
10.所有施工人员入场前必须进行“四防”教育,认真学习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法规,使每个施工人员做到制度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1.对施工现场的重要部位及成品保护,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把责任落实到人。
12.对现场的重要部位(配电室、库房、泵房、资料室、塔吊等)要配备责任心强,技术熟练的人员操作和管理,建立建全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13.建立、建全消防保卫档案,搞好资料收集管理工作,对现场发生的事故和各种隐患要认真整理好资料备查。
14.施工现场平时设一个出入口、现场围墙保证良好,现场不得留住外来人员。出入口门卫必须对所有出入车辆及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登记。
15.对现场处理不了的治安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报告。主动与建设单位、当地治安联防部门取得联系,共同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第12篇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措施办法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措施
1、具体防火措施如下:
1)对每个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此项在员工进场时已进行。
2)每周六定期召开员工会议强调防火安全的重要性。
3)现场专职质安员随时检查,如发现不满足动火要求马上整改。
4)凡烧焊人员要求有焊工操作经验及上岗证。
2、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1)施工班组需要动火前,必须按动火审批程序,先由施工班组长对施工现场进行考察,符合动火条件后,由施工班组长按规定填写动火申请表,再由施工员和项目部经理签名审批。动火证有效期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星期,对于超过一个星期以上的动火点,要重新办理动火证。
2)动火点的监督检查措施:动火前必须做到'八不',动火中必须做到'四要',动火后坚持做到'一清'。
3、所有动火人员动火前必须做到'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能动火。
2)周围的易燃物未清除干净不能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设备或材料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能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和管道,未经洗刷干净和排除残存的油质不能动火。
5)凡盛过气体,受热膨胀后会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能动火。
6)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现场所有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不能动火。
7)在高空进行焊接切割动火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干净或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能动火。
8)未有配备相应的、足够的灭火器材前不能动火,要做到四有:即要备有水桶、收集电焊条杂物桶、防火档板、灭火器。
4、施工人员在动火前必须做到'四要':
1)施工人员在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并报告施工员处理。
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并马上打119报警电话报警。
4)施工人员在动火前需办理动火申请表,并经主管批准同意。
5、所有动火人员在动火后坚持做到'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认安全后才能离开现场。
6、项目经理要经常教育全体员工爱护消防器材,并掌握其使用方法,保证消防器材时刻处于有效的可用状态,发现火灾必须速打火警电话'119',并积极组织所有人员进行灭火。
7、凡是故意损坏消防措施器材及消防警示标志,或者撕毁消防器材的有效日期,私自拆除消防警示标志,挪用消防器材和设施,警示牌的个人,将予以严厉处罚。
1)项目经理部须加强对参与施工人员的消防意识教育和消防指导,认真贯彻消防制度,经常开展消防活动,定期进行防火检查。
2)工地设立联防小组,以预防为主。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备。工棚、更衣室、料具间等临时设施均应适的灭火器具。
3)施工现场应严格按《施工现场防火规定》等文件规定进行施工消防工作,定期检查灭火设备和易燃物品的堆放处,消除火警隐患,休息室,更衣宿舍更要注意防火。
4)加强对电焊,气焊设备的整治,要注意防火防爆,现场动用明火前,必须按规定办妥动火证,并加强防范工作。要进行焊割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5)建立动火审批制度。动用明火前要预先申请,经批准后才可进行,操作时要带好特殊工操作证、动用明火审批许可证和灭火器,并落实动火监护人和监护措施。
6)非电工严禁擅自拉接用电器具,拉设电线。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和煤油炉等明火器具。
7)消防器材不得挪用作它用,周围不准堆物,保护道路畅通。在每层施工楼面内设置灭火机,在结构阶段设专用消防灭火机、水源。
8)重点部位必须建立严禁吸烟、动火等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按规范设置警示牌,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第13篇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必须遵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现场领导负责保卫工作。有总、分包的施工现场,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的保卫工作制度、各分包单位应接受总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2、现场要建立门卫、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重要工程、重点工程要实行凭证出入制度。
3、料场、库房的设置应符合治安消防要求,并配有必要的防范设施。易燃易爆、贵重、剧毒、放射性等物品,要设专库专管,严格执行领用、回收制度。
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宽度不小于3.5m的消防车道。消防车道不能环行时,应在适当地点修建架转车道。
5、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注意以布局合埋,并应经常维修、保养。
6、现场进水管道直径不小于1oomm。消火栓处昼夜要有明显标松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在周围3m肉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7、消防设施要能保证建筑物最高点的灭火需要。高压水泵及高层消火栓要随结构施工同时设置。临时消火栓要有防寒防冻保温措施。
8、严格执行用火甲报审批制度,凡是电器焊及用明火处,要有灭火措施及设备,周围无易燃物,并有专人看管。
9、在建工程内不准做库房用,进入工程的可燃材料,应按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10、冬施保温材料,不得采取可燃保温材料
施工现场各项管埋工作,应采取专职人员检查与群众性检查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施工高峰阶段和冬、雨季阶段要组织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应围绕高空作业、电器线路、机械动力等万面进行,防止发生高空坠落、触电、机械伤人等事故。另外,应针对施工特点,如深基坑、高空吊装、架预平台、防火、防塌、防爆、防毒等进行专业检查。检查发现的间题和隐患,要限期改正。
序次
项目
基本要求和规定
1
一般规定
1重点工程和局层建筑编制的防火措施并履订报批手续,一般工程应有防火技术方案;
2按配置消防器材、设施用品,并建立消防组织;
3明确划定用火和焚火区域;
4动火作业必须履行审批制度,动火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有专人监护;5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
灭火器材适用范围
器材名称
适用范围
泡沫灭火器
油脂、石油产品及一般固体物质的初起火灾。
酸碱灭火器
竹、木、棉、毛、草、纸等一般可燃物质的初起火灾。
干粉灭火器
石油及其产品、可燃气体和电器设备的初起火灾。
二氧化碳灭火器
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仪表、600v以下电器及油脂火灾。
'2111'灭火器
油脂、精密机械设备、仪表、电子仪表设各、文物、图书、档案等贵重物品的初起火灾。
适用范围较广,但不得用于:1非
水溶性可燃、易燃物体火灾;2与水反应产生可燃体、可引起爆炸的物质起火;3直流不得用于带电设备和可燃粉尘集聚的火灾,贮存大量硫、硝酸场所的火灾。
3
消防器材的
日常管理
1各种消防梯经常保持完整完好;2水枪经常检查,保持开关灵活
喷嘴畅通,附件齐全无锈蚀;3带充水后防骤然折弯不被油类污染,用后清洗晾干,收藏时应单层卷起,竖放在上;4各种管接口和扪应接装灵便、松紧适度、无泄漏,不得与酸碱等化学品混放,使用时不得摔压;5消火栓按室内室外(地上、地下)的不同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及时加注润滑油,消火栓井应经常清理,冬季采用防冻措施;6火灾探测和自动报警灭火系统,应由专人管理,保持处于完好状态。
4
木工作业棚(场)防火
1作业棚应采用阻燃材料搭设;2处于刨花、末较多部位的电动机应装设防尘罩,电器设备应密封或采用防爆型,电箱下不得堆放物料;3防止电线断路、用电设备过载运行、设备漏油和缺油;
5
24m以上建筑施工防火
1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和其它消防设施;2视需要增设临时水箱;3现场配报警装置,及时报告火险;
6
地下室施工防火
1严禁在地下室明火做饭或点明火取暖;2保持出入口通畅;
3不准用作危险品仓库和存放有毒、易燃物品;
4应有报警装置。
11、工地消防的基本要求和规定
12、料场仓库防火
(1)易着火的仓库应设工地下风方向,水源充足和消防车能驶到的地方;(2)易燃露天仓库四周应有6m宽平坦空地的消防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3)贮存量大的易燃仓库应设两个以上的大门,并将堆放区与有明火的生活区、生活辅助区分开布置至少应保持30m防火距离,有飞火的烟囱应布置在仓库的下风向;(4)易燃仓库或堆料场与其它建筑物、铁路、道路、高架电线的防火间距按5-10m控制;(5)易燃仓库和堆料场应分组设置堆垛,堆垛之间应有3m宽的消防通道,每个堆垛的面积不得大于;木材(板材)30m2;(6)易起火的仓库内、外按5om2分区并设置防火墙;(7)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堆贮存编号,对危险物品应加强入库检验,易燃易爆物品应使用不发火的工具设各搬运和装卸;(8)库房内防火设备齐全,应分纽布置种类适合的灭火器,每组不少于4个,组间距不大于30m,重点防火区应每25m2布置1个灭火器;(9)库房内不得兼做加工、办公等其它用途,库房内严禁使用碘钨灯,电器线路和照明应符合安全规定;(10)易燃材料堆垛应应保持通风良好,应经常检查其温度,防止自燃起火;彻拖拉机不得进入仓库和料场进行装卸作业,其它车辆进入易燃料场仓库时,应安装火星熄灭器;俄在仓库料场进行吊装作业时,机械设备应符合防火要求,严禁产生火星,硼装过化学危险品的车辆必须清洗干净后,万许装运易燃物品,啊露天油桶堆放应有醒目的焚火标志和防火防焊措施,润滑油桶应双行并列卧放、桶底相对,桶口朝外,出口向上,轻质油桶应与地面成75°鱼鳞相靠式斜放,各堆之间应保持防火安全距离;御各种气瓶均应单独设库存放。
第14篇 某某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及用火安全管理措施
某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及用火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消防设施:
1)组织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特别是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区、危险物品仓库等处必须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并将火灾危险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的下风方向或侧风方向。
2)施工现场必须保证消防车道畅通,其宽度不得小于3.5米,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占道作业。
3)按照不同作业条件,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如电气设备附近应设置干粉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设置的泡沫灭火器应有换药日期和防晒措施。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冬季应对消防器材采取防冻措施,以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4)施工现场用火作业区与办公区以及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20米,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堆放区、库区与生活、办公区、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15米。生活、办公区及建筑物与架空高压线路最小安全距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标准执行。
(2)明火管理:
1)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证。动火前,必须清除附近易燃物并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动火地点变换时,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手续。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应到规定的吸烟室。
3)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4)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易燃防水材料作业时,须有具体防火措施和要求。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必须在作业前进行,不但口头讲角,同时应有书面材料,并履行签字手续,施工负责人(工长)、生产班组、现场安全员三方各留一份。
5)冬季施工内取暖或建筑物室内保温用的炉火,必须经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检查并办理动火手续方可动火。严禁用易燃易爆、易挥发性强的物料点火,用火完毕后要认真熄火。
6)冬季施工采用电热法或红外线蓄热法施工时,必须用阻燃性材料保温。
(3)乙炔瓶的运输、储存和使用:
1)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2)运输、储存和使用乙炔瓶时,应避免烘烤爆晒,环境温度一般不得超过40度。不能保证要求时,应采取遮阳或喷淋措施降温。
3)运输乙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和倒置,运输乙炔气瓶的车辆不得同车运输其他物品,也不准一车同运两种气瓶,气瓶应装瓶帽,以保护瓶阀。
4)使用乙炔瓶的现场,乙炔气瓶的存储量不得超过5瓶。如超出5瓶时,应用阻燃材料隔离出单独的储存间。不同类的气瓶应分类存放,存放处应有安全管理规定和警标志,不得存放在住宿区和靠近油料、火源的地方。
5)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米,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高空作业时,此距离为在地面的垂直距离)。当不能满足安全距离要求。应采取间隔防护措施。
6)乙炔瓶在使用时,必须直立,并采取措施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
第15篇 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监督管理措施
1.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实行治安、防火责任制。
2.保持消防通道畅通,配备相应齐全有效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现场消火栓要经常性地检查,消防器材3m之内不准圈占它用,并有明显标志。
3.重点部位易燃易爆物品要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动用明火需开具“用火证'方可使用。
5.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化,不留死角防患于未然。
6.审查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保卫制度,强调严格执行非施工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严格执行会客、留宿制度。
7.携带物品、材料进出场需经门卫验证后方可通行。
8.要求施工人员必须办齐手续,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防其他治安灾害等项工作,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