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爆破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一、工程概况:
贵阳市**路*标段道路改造中,需对设计范围内的边坡、沟槽、路基中出露的岩石进行控制爆破,边坡控制在30%,施工中必须确保安全和进度。
1、爆区环境: 东面与*路相接,0m;南面:与y标相接,0m;西面:与m房相距*米;北面:与*房最近处相距*米。
2、爆区工程地质情况:该路段岩石由泥岩夹少量泥沙岩组成,泥晶结构,多为薄~中厚层岩体,呈强~中风化,节理裂隙发育,地下水埋藏较深,无岩溶发育。
二、爆破安全技术要求:
1、严格控制爆破施工中的震动危害范围,杜绝单孔装药量过大。
2、严格限制爆破产生的飞石距离,加强炮位安全措施,预防飞石飞入河中或超过安全警戒线。
3、严格控制爆后产生的松石滚下山体对原道路上的电缆管线或周边房屋造成危害。
4、加强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
三、具体安全技术措施:
1、爆破震动危害控制措施:
(1)、本爆区最大单响药量限制计算:
根据本工程周围环境特点,依照《爆破安全规程》有关爆破震动的规定,确定对节理发育的边坡最大允许震速不大于20cm/s,对周边房屋 的震速不超过3cm/s。
采用公式qma*=r1/m(v/k)1/mkg计算。
其中:qma*--炸药量,齐发爆破为总药量,微差爆破为最大一段的药量,kg.
r____爆破震动安全允许距离,m.
v____周边应保护房屋震动安全允许速度,cm/s;
k、α--与爆破点至计算保护对象间的地形、地质条件有关的系数和衰减指数,本工程取k=150,α=1.8
m----药量指数,一般取1/3;
经计算,当r=2m时 qma*=0.012kg
当r=10m时 qma*=1.47kg
当r=30m时 qma*=39.69kg
以上计算结果结合现场情况分析,当距爆区边界线2m外的有房屋需要保护时,每次钻孔深度不得超过0.5m。当r=10m时,分层作业高度可达2.5m。
所以,为控制本爆区对周边产生的震动危害,特限制该区域内所有爆孔最大允许装药量q=1.5kg。
(2)爆区内施工方案及布孔参数的控制:
根据该区域及周边的环境,采用浅孔分层微差爆破,机械人工清运的开挖方案比较可行,分层台阶高度不超过2.5m。
布孔形式:梅花形多排布置。钻头直径∮=38mm~44mm并按照以上确定的最大控制药量q=1.5kg,推算出安全的布孔参数:
1)按本区域岩性取q=0.25kg/m3,分层高度h=2.5m.
2)最大药量爆出得岩石体积v=q/q=6m3
3)爆破负担的岩石面积s=v/h=2.4m2
4)最小抵抗线w=√s/1.2=1.39m
5)最大孔距a=1.2w=1.66m
6)最大排距b=0.8a=1.3m
7)超深△i=0.12h=0.3m
8)最大钻孔深度l=h+△i=2.8m
因此,本区域爆破控制的孔网参数为:
a=0.5~1.5m; b=0.3~1.2m; l=1.0~2.8m
控制的单耗为q=0.2~0.3kg/m3;
单孔的药量q≤1.5kg。
装药形式及堵塞方式:采用正向偶合装药结构形式,用沙泥混合物密实堵塞,堵塞长度≥w。
起爆方法及起爆顺序:采用电力和非电相结合的微差起爆方法,边孔用密孔分段微差爆破,其它爆破采用串联方式的“v子型”传报顺序联网起爆。
(3)施工中的降震措施:
1)在靠近民房等建筑物施爆时,严格按照设计单孔药量,并以非电微差起爆等手段充分达到减震效果。
2)多排多孔起爆采用孔内微差起爆相结合方式,间隔时间控制在25-50ms之间,严格依照从前向后v型起爆顺序,努力消除后冲现象。
3)根据现场实际变化,及时合理调整爆破孔网参数和单耗,严格控制一次起爆的药量不超过设计限制的最大单响药量。
2、爆破冲击波、飞石防护技术措施:
该施工区域开阔,经拆迁后只有东西两侧有少量民房,又采用钻孔堵塞方式爆破,故冲击波几乎构不成危害。主要是飞石的防护,其措施有:
(1)、必须保证堵塞质量,按设计要求合理布孔和合理的起爆顺序,以避免因夹制冲孔。
(2)应避免在软弱带和空隙带布孔装药,严格按设计控制爆破方向,山体爆破以正南向作为爆破主方向,靠近东西两侧边界爆破时,应以单炮起爆为主,并监视布孔参数和装药量。
(3)要求各炮孔均应压大石盖胶网,各孔孔口和自由面上盖网最低不少于3层,道路两侧5m内各炮孔覆盖胶网不少于5层,同时在施爆前应在民房和爆区之间用脚手架搭设一排高5m的防护排架,以最大限度减小冲击波和杜绝产生飞石。
(4)当进行爆破作业时,应在爆破点周围50m处设警戒线,在此范围内人员、车辆包括屋内人员均必须撤至警戒区外,各警戒点均应悬挂明显标志,起爆时起爆人员与警戒人员用声响(或对讲机)信号明确安全无误后再发出明显信号后才能起爆,爆后必须经爆破员检查现场无安全隐患后才能解除警戒。
2、爆破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为确保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按照公司指定的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的要求,在工地上建立相应的专职安全管理机构,以队长负总责、工程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各作业组组长组成的管理班子对该工作进行实施,在开工前应建立完善各项安全保证制度和措施落实“三级”安全教育。
(2)根据工程情况,进行实地勘察、设计、取得该工地的“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后方可开始施爆。
(3)装药起爆工作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持证爆破员操作,在各工地上必须配备一名以上爆破员、安全员,严禁无证人员接触爆破器材。
(4)每日作业前,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召集上岗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明确安全注意事项,检查安全防护装备是否齐全。技术人员作好班前技术交底,签发施工任务单,各作业组应按照任务单要求和施工图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同时各相关负责人应做好施工记录。
(5)进场施爆前,必须完善工地临时爆破器材存放间的设置,爆破器材禁止与其它工具材料混存,存放间应分设雷管房和炸药房 ,与其他居民住房应相距100m以上,房屋结构应坚固,门窗应有防盗装置,雷管房内不准有电源。进入工地炸材一律放入防爆箱内,实行专人看管,双人双锁,安全员随时检查使用情况。
(6)严格爆破材料领发制度,要按量发料,下工时要把多余的炸药雷管统一保管,不得私自存放。对失效炸材也必须及时交库,统一由公司组织专人按规定销毁,不准乱丢。
(7)施工队伍进场后,应配合甲方的总体安排进行各区域的施爆作业。每次爆破,设专人统一指挥,装药、堵塞、起爆等工作要有计划进行。
(8)制作起爆药包应选室外僻静、远离人群和建筑物的干燥处所进行。对所有起爆材料均应进行检查。使用电雷管的起爆药包制作完毕后,应将两脚线结成短路,并以胶布包好,以防早爆。
(9)炮眼装药捣实及堵塞,必须用木制或竹制炮棍进行,起爆药包应小心放入炮眼内,不得猛力冲击或挤压;对以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必须注意保护,防止损坏而发生拒爆。
(10)严禁在夜间、大雾天、黄昏、雷雨天进行爆破作业。如需夜间作业时,应做好夜间照明、安全防护警戒措施,并报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11)在施工遇雷雨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立即拆开网路的主线和支线,裸露芯线用脚步捆扎,对地绝缘,同时一切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区。在雷雨季节或杂散电流较强的地区宜采用非电起爆法。
(12)禁止非专业人员私自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人员穿化纤衣服。
(13)禁止采用无堵塞爆破。
(14)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作填塞材料。
(15)装药堵塞时,现场严禁烟火,并注意起爆线路保护。
(16)禁止用铁器直接装填炸药。
(17)禁止拔出硬拉起起爆药包或药包中的电雷管脚线。
(1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当班出现的盲炮原则由当班处理,处理不完的应作明显标志交由下班继续处理。盲炮未经处理,不得进行正常作业。盲炮处理主要有以下方法为主:打平行孔引爆法和掏泥诱爆法。
(19)严格按设计进行防护及覆盖,确保个别飞石控制在设计的安全范围内,并由安全员监督检查防护及警戒措施无误后,才能接入起爆装置准备起爆
(20)起爆时,应有明显警戒标志、起爆信号。严格按设计的警戒范围设立完警戒哨并安全撤出人员、设备后才能实施爆破。
(21)每次爆破后应对爆破工作面及其附近进行检查,判定是否有盲炮,检查山体有无裂痕和坍塌可能,及时撬出危石,不能立即处理的,要加支护或设立警示标志,检查时间距放炮后至少要20min。
(22)凡参加工程施工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饮酒后进入施工区。在高度超过2m以上作业时必须带好安全带,系好安全绳,并且可能发生坠落的下方设安全网做保护。
(23)牵拉风管不论是从低层牵到高层或是从高层牵到低层,都应采用安全绳牵拉,并注意坡面松石被风管带动滚下。
(24)对安全事故的处理采取“四不放过”的原则,追查到底,并要有书面处理意见及时报告。
第2篇 隧道炸药爆破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一、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过程
1、爆破作业装药前应认真检查工作面有无险情及附近支护是否牢固,发现危石先排除险情或加固后方可作业。
2、必须用高压风将炮眼的泥浆、石粉吹洗干净。
3、刚打好的炮眼因热度高不准立即装药。
4、严禁在作业现场吸烟或使用火种。
5、装药棍必须使用木质,严禁使用铁棍。
6、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沙、泥流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水、高压水涌出时,严禁装药爆破。
7、必须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规定的装药量装药,并按要求堵塞炮眼。
8、严禁向炮眼内投掷装填起爆药包,应用炮棍将起爆药包轻轻推入炮眼。
9、洞内爆破作业必须有带班领导统一指挥,并由经过专业培训且持有《爆破操作合格证》的专职爆破员担任。
10、钻眼与装药不得平行作业。
11、实施爆破前,所有人员和机械应撤离现场,安全距离为双线上半断面爆破时不小于500米。
12、爆破后,必须经通风排烟15分钟后值班人员方可进入现场检查,经检查确认已排除险情后方可进洞施工。
二、盲炮处理
1、炮眼和深孔中的起爆药经点或通电后,雷管和炸药全部未爆或只爆雷管而炸药未爆的现象,称职盲炮或瞎炮。
2、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进行处理。
3、对孔底剩药现象,采取用水冲洗和取出残药卷的方法进行处理。
4、对只爆雷管而炸药未爆的现象,采取用木棍掏出炮泥,重新装起爆药包或聚能药包进行残爆;查出错连的炮孔网络,重新连线起爆在距盲炮不小于0.3-0.5米的地方钻平行装药起爆,用风水吹管吹洗炮孔。
三、爆破员现场工作职责
1、检查作业面的安全情况,有不安全因素,要经处理后才能上班作业。
2、炮眼打好后,必须将炮眼内的泥浆、水、碎石等处理干净,以免装药时脱节。
3、检查炮眼质量,加工起爆药包和炮眼装药,发出第一次警戒信号,任何人不得进入警戒区。(信号现场采用哨子)。
4、装药时要用木棒将炸药轻塞,不得用力过猛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过期和失效的爆破材料)。发出第二次预备信号,非爆破人员全部退出工作地点。
5、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起爆前要待施工人员、车辆全部进入安全地点后,发出第三次点火信号准起爆。
6、爆破完毕,确认药已响完,发出第四次解除信号,爆破人员方可进入,检查是否有盲炮和残药等。
7、要仔细听清响炮个数,若有哑炮,要及时地进行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准进入作业。
四、安全员的现场工作职责
1、检查爆破工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负责审查新来工人、民工的证明,并传授和考核新来工人、民工的基本安全生产知识。
3、严格执行放炮时间规定,放炮前做好安全检查,包括人员撤职离、警戒区域布置、警戒牌的张挂,联络信号等各项有关规定。
4、必须对本工区使用火工品,实行安全监督,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不听劝阻的要及时报告工区领导处理。
5、要经常深入现场,对爆破工的炮眼装药,制造起爆药包,现场爆破处理盲炮,残药等实行安全监督。
6、有权制止,并向安质室检举揭发违反火工品管理规定行为的人和事,在异常情况下应停止或延期爆破,发生爆破事故,除及时抢救外,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