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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电力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第2篇电力工程安全措施管理规定
第1篇 电力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总工为安全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管理网络。每个单位300人以上设有安全监察机构、30人以上设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设有兼职安全员,编写工程安全工作计划,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2、各单位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机制,做到新人员必须进行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工作,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并有详细记录、造册归档。
3、强调各施工承包单位要把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中,决不能以包代管。安全考核仍归咎于承包单位。并要加强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监督和检查。不合格或管不了的分包队伍坚决清理出工地现场。
4、项目开工时必须审查施工中各工序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如: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深基坑开挖、支护等都应有详细布置、要求、验收、记录。监理必须审核、旁站、验收、签字。
5、施工用电统一规划,合理布置。埋设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准乱拖乱拉。电缆、配电箱必须符合有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6000伏电源开关室由电厂负责管理。
6、编制了工程总平面管理规定。总平面及道路统一规划管理,各单位的平面布置图需得到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
7、编制划分文明生产区域,落实文明生产责任。开展安全文明生产竞赛活动,每月按标准检查评分一次,每季评比一次,评为先进的挂流动红旗,并有适当奖金,鼓励先进。
8、根据季节及安全情况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专项安全大检查活动,安全大检查中始终以查人身安全为主要内容,如:'三宝'执行、安全用电、脚手架、安全围栏、孔洞盖板、安全网等。专项安全大检查以设备为主,如:起重设备、机动车辆、用电设施、机械设备等。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台防汛、防暑降温等为主。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防滑等为主。通过安全检查强化安全意识,夯实安全基础。
9、成立现场安全督察队,统一服饰。不定期在现场活动。活动内容是:纠正工作人员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检查现场安全设施、督促现场文明生产,按安全标准纠违章现象。
对一些习惯性违章、严重违章进行罚款处理,并通报批评。
第2篇 电力工程安全措施管理规定
1、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在施工前进行交底,并填写“安全施工措施编制交底登记台帐”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2、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需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负责人交底后执行。
3、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危险作业,季节性施工,多重交叉作业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须经公司技术和安监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贯彻执行。
4、重大的起重作业、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措施及施工方案,应经公司技术和安监等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施工前必须填写好“安全施工作业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