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钻井安全管理体系措施
钻井安全管理永远是钻井生产中的主题,为了加强钻井技术管理,提高事故防范能力,确保钻井生产正常运行的目的。钻井队一但发生事故后应在最短的时间向项目部和技术公司汇报,主要汇报内容为发生时间及经过,井深、钻具结构、钻井液性能、井队工具材料储备等。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井队技术员必须详细记录处理方案并及时向技术公司和上级部门汇报。安全员对事故处理制定风险识别和安全施工措施。
一、井下事故一般预防措施
1.钻井液维护处理要严格按设计要求加足处理剂,以保证井眼畅通,井壁稳定和井下安全。
2.快速钻进时要开大排量,测斜和接单根前要循环,速度要快,并做到早开泵,晚停泵。
3.深井段起钻前一定要维护处理好钻井液性能,并充分循环干净后再起钻。起钻时必须及时灌满钻井液。
4.起钻遇阻时,应立即接方钻杆循环、活动、倒划眼。必要时可配一定量高粘切的稠浆打入井内携砂洗井,不得大吨位强提硬拔,违章蛮干。
5.下钻距井底前3-5个单根,必须接方钻杆循环划眼到底,不得强行将钻具硬下入沉砂、水泥混浆或小井眼中。
6.因生产水供不上导致泥浆量不足时,不得存在侥幸心理,凑合维持钻进,应立即果断起钻。
7.因某种原因需暂时停钻,要开泵循环,勤活动钻具,静止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活动钻具时幅度要大,方法要得当,并不能在一个位置长时间循环钻井液。若井下不正常,应果断起钻。
8.因设备突发性故障需停钻修理,应根据实际情况,将钻具起至安全井段或全部起出。若无法起钻,应尽量设法活动钻具或开泵循环;实在无法循环活动时,应将钻具悬重压在井底。
9.入井钻具必须要认真检查丈量,杜绝坏钻具入井。内外径及长度要记录准确,特殊工具入井前必须画有草图。
10.钻具入井时,必须刷净丝扣,涂好丝扣油,并按规定扭矩紧扣。钻铤上卸扣时必须使用链钳。
11.每次起钻时,都应对钻具进行倒换、错扣,并做好记录。
12.每口井对钻具、配合接头应进行一次探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13.钻进时要坚持泵房坐岗制度,随时注意泵压变化。若发现泵压下降,要立即停泵检查。如不是地面原因,应果断起钻检查钻具。起钻时必须使用液压大钳或采用旋绳卸扣。
14.若发生断钻具事故,切忌立即起钻。应对上鱼头,压住循环,并对钻井液性能进行适当调整,提高粘、切和润滑性,待井底砂子循环干净后再起钻打捞。
15.钻头入井前要认真检查各部位是否完好,新钻头下至井底要轻压(5kn)慢转磨合30分钟后,方可逐步加压钻进。
16.钻进时操作要平稳,送钻要均匀,严禁溜钻和顿钻。
17.钻头使用中若发现蹩跳现象,要根据地层、进尺、使用时间(纯钻+划眼)等因素综合分析判断。若不是地层因素,且曾发生过溜顿钻现象或井下有落物,就应立即果断起钻,不得长时间多次反复试钻头。
18.在钻进或起钻作业时,若突然遇井下复杂或由于操作失误造成严重倒车现象时,切忌立即上提,应根据泵压、悬重变化认真分析判断,并立即轻压慢转多次紧扣,以防将钻头或钻具倒掉。
19.起下钻时要拿好手工具,用完后要放在安全的位置,起完钻后要立即盖好井口。
20.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加强井口工具检查,严防井下落物。
21.在有异常高压油气层的深井段处理事故时,必须要认真做好井控座岗,一旦发现溢流或井涌,要严格按照井控操作程序立即组织循环压井,以防井喷事故的发生。
二、卡钻事故
发生卡钻后,首先应分析清楚是什么类型的卡钻,然后再决定处理方法、首先应采取循环。大幅度活动钻具,接震击器震击。或在上、下击的同时注解卡液浸泡。若仍不能解卡,一般采取倒扣套铣。
1.上提卡钻事故。在起钻或接单根上提过程中发生卡钻。
1.1事故原因:
1.1.1缺水、井漏、泥浆量少、泥浆中含砂量过高,形成粗厚泥饼。
1.1.2地层的吸水膨胀作用,造成缩径现象。
1.2主要预防措施:
1.2.1严格执行不同岗位上提操作权限要求;
岗位直井的上提权限斜井的上提权限
司 钻不超过原悬重的30%不超过原悬重的40%
大 班不超过原悬重的50%不超过原悬重的60%
队长、技术员不超过原悬重的70%不超过原悬重的80%
钻井技术公司不超过原悬重的100%不超过原悬重的100%
备注:在井架钻具允许负荷情况下实施
1.2.2上提操作平稳,控制上提速度,特别是新井眼和复杂井段,注意力集中,观察好指重表。
1.2.3有遇卡显示及时接方钻杆循环活动或倒划眼解除,避免超权限操作而卡钻。
2.小井眼卡钻(下钻时钻头或稳定器进入小井眼)
2.1事故原因:
2.1.1多数发生在定向或扭方位井段,由于方入计算错误下钻进入小井眼。
2.1.2起出钻头未加分析,钻头直径过度磨损,使用旧钻头后井眼较小,换用新钻头后塞入小井眼而卡钻。
2.1.3先期使用较小尺寸的刚性稳定器或变径稳定器,换钻具时用新度较好的稳定器,下钻进入小井眼。
2.2事故的预防措施:
2.2.1技术员要加强岗位责任心:认真计算方入,及时分析起出钻头和稳定器的磨损,对小班及时作出划眼井段提示。
2.2.2操作者要依据技术员提示的方入认真操作,下钻要控制速度平稳操作,遇阻及时接方钻杆划眼。
2.2.3井队要养成起下钻钻具编号的良好习惯,避免因钻具数量错误而造成事故。
3.粘吸卡钻
3.1粘吸卡钻的原因
3.1.1钻井液性能不好,失水大、含砂量高、泥饼厚且疏松、磨阻大。钻井过程中,钻井液受石膏、粘土、盐岩等污染,造成钻井液性能变坏,易发生粘吸卡钻。
3.1.2循环排量小,井底冲洗不干净,钻井液净化不好,钻屑粘在井壁上,以及加重、堵漏材料等固相物质造成井壁泥饼厚且不光滑,泥饼粘滞系数高,也易造成卡钻。
3.1.3井身质量不好,井眼曲率大,钻具贴在井壁上,钻井液柱侧压力将钻具挤压在井壁泥饼上,因此,压差卡钻与粘吸卡钻同时发生。
3.1.4.钻具活动不及时,活动范围小,钻具断落及因机械故障无法活动钻具,钻具长时间停留在井内,易造成粘吸卡钻。
3.2粘吸卡钻的预兆和判断
3.2.1.预兆:钻井液性能不好,钻井液密度过高,上提下放钻具时指重表有阻卡显示,转动时转盘负荷大,有倒车现象。
3.2.2.卡钻后的特征:卡钻后仍可循环钻井液,泵压正常;循环时带出钻屑少,无井塌及岩屑沉淀现象;卡钻后,措施不当钻具活动范围逐渐减小,卡点上移。
3.3粘吸卡钻的预防
3.3.1钻井液性能保持良好,坚持使用震动筛、除砂器,加强清砂。坚持勤观察、勤测量、勤分析、勤处理”,根据性能的变化和不同地层对钻井液性能的特殊要求,进行“少吃多餐、细水长流”式维护处理,以保持性能的相对稳定。
3.3.2钻具在井内时,必须保持大排量循环,勤活动钻具,每2~3分钟上提下放活动1米以上,下放要猛,起钻前充分循环不少于1周。
3.3.3尽量缩短接单根时间,时间超过3分钟,应转动转盘活动钻具。
3.3.4井身结构要合理,井眼曲率小。
3.3.5地面设备运转良好,严格执行安装标准。
3.3.6若无法活动钻具,如钻头在井底,依据井下情况可将部分或全部钻具悬重压在井底(不超过钻头承压能力)使钻具弯曲与井壁形成点接触。如钻具不在井底,除大排量循环外,应设法使用人力或液气大钳转动钻具。
3.4粘吸卡钻的初步处理
3.4.1发生粘吸卡钻,在接震击工具的同时,及时用清水大排量循环,清水循环时要彻底。清水循环时间一般为4-12小时。在一定吨位活动震击。
3.4.2泡油:环空加重钻杆以上100米计算泡油量。打完油后一般静止2-4小时后间歇活动钻具;泡油期间刹把不得离人。
3.4.3倒扣套铣。
4.钻头泥包卡钻
4.1钻头泥包卡钻的原因
4.1.1钻进时,钻井液性能不好,钻头水功率不足,钻入泥、页岩地层不能及时清除井底岩屑。继续钻进造成岩屑紧紧包住钻头,起钻拔活塞,上提到缩径段则卡死,严重者甚至正钻进中,钻头在井底卡死。
4.1.2钻进时钻井液循环短路或干钻。泵上水不好,甚至不上水。钻进时,由于某种原因停泵未与司钻联系,继续钻进造成;地面闸门开关不对,或刺坏造成部分钻井液循环短路;井下钻具刺坏,造成钻井液循环短路。
4.2泥包现象
4.2.1钻头在井底转动不灵活,转盘负荷增加,有蹩跳现象,钻速降低,上提钻具遇卡,泵压增高,岩屑返出较少。
4.2.2钻井液循环发生短路时,泵压降低或无泵压,钻井液不返或返出量减少,钻屑少或根本无钻屑,水龙带摆动减轻或不摆动。
4.3泥包卡钻的预防
4.3.1采用优质钻井液和合理的排量,保持井底清洁。
4.3.2观察泵压变化和井口钻井液返出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检查地面设备,若排除了地面问题后,则应立即起钻检查钻具。
4.2.3根据地层岩性,合理选择钻头类型,钻进加强划眼。
4.2.4发现由于钻头原因造成蹩跳时,应及时上提钻具,加大泥浆泵排量,采取轻压快转活动牙轮,甩掉泥包。
4.2.5.起钻时必须注意指重表变化,发现遇卡不得硬提,以下放为主,并应立即循环泥浆,转动钻具。
4.4泥包卡钻的处理
4.4.1应采取大排量循环或地面下击或注解卡剂。
5.井塌卡钻
5.1井塌卡钻的原因
5.1.1起钻不及时向井内灌钻井液或钻井液密度过低,造成井内液柱压力低,不能有效支撑井壁而造成井壁坍塌。
5.1.2处理钻井液时加水过快,或管理不善,大量清水混入钻井液中,破坏了钻井液性能,泡垮地层。
5.1.3钻进时突然井漏,环空液面迅速下降,井壁失去平衡。
5.1.4钻井液密度过低,失水大,地层本身破碎,或胶结不好(如疏松的砾石层、煤质泥页岩等)被钻井液浸泡过久。
5.1.5地层倾角过大的井段浸泡后的泥页岩膨胀,剥落入井造成卡钻。
5.2井塌的现象
5.2.1钻进中发现转盘有蹩劲,摘掉离合器后转盘打倒车。
5.2.2泵压突然升高或憋泵,钻井液返出量小或不返;钻屑增多,有未经切屑的上部地层掉块。
5.2.3起钻时钻井液从钻杆里倒流;下钻时遇阻,钻具提起放不到原方入。
5.3井塌的预防
5.3.1各种情况下,都要尽力保持井内液面到井口。
5.3.2保持维护钻井液性能良好、稳定,对易塌地层要保持钻井液中防塌剂的浓度,处理时要缓慢,防止性能突变。
5.3.3如发现上部井段掉块增多,要及时提醒司钻,坚持大排量循环,切忌停泵。
5.3.4钻进中遇严重井塌,由于漏失造成井壁失去平衡,则应边灌钻井液,同时组织人员迅速起钻。如非井漏引起的井塌,不能硬提钻具,应尽可能保持大排量循环,保持钻具转动,待泵压正常,转动蹩劲不大时再采取轻提慢转倒划眼解除,如钻头不在井底应设法下放,严禁硬提,以免将落物挤紧而卡死,增加处理难度。
5.3.5起钻前发现钻井液从钻杆内倒流,应及时接方钻杆循环,调整钻井液性能,待井下正常后再起钻。
5.3.6若井下静止时间较长,下钻时应分段循环。
5.3.7缩短建井周期,防止地层浸泡时间过长,造成井塌。
5.3.8起钻发现上提遇阻时,应设法下放同时接方钻杆大排量循环,轻提慢转倒划眼,不得硬提。
5.3井塌的处理
5.3.1井塌的处理接地面下击器震击。
5.3.2尽力试开泵,恢复循环,调整钻井液性能,及时注解卡剂(或原油)如果不行则可采取倒扣套铣。
6.键槽卡钻
6.1键槽卡钻的原因:在井眼全角变化率较大的井段,由于钻铤自重产生的拉力,使得钻柱紧靠在井眼狗腿处的井壁,由于长时间与钻杆摩擦,使井壁突起部分磨成一个深槽,当上提钻柱时钻杆接头、钻头、稳定器、磨鞋等大直径钻具进入键槽便可能造成卡钻。
6.2键槽卡钻的现象:
6.2.1 键槽的形成是由于钻杆与井壁磨削而成,所以钻杆磨损发亮,母接头下台肩有明显磨损。
6.2.2 下钻不遇阻,但起钻中在'狗腿'大的地方会突然遇卡,当未卡死时,不能上提,但下放畅通,转动无阻力,遇卡位置较固定,随时间的延长而位置逐渐下移。卡钻后循环时泵压正常。
6.2.3 钻进也不蹩跳,但每次起钻到该位置就遇卡,起出钻头不泥包。
6.2.4 卡钻现象是慢慢形成的,遇卡位置逐渐下移,一次比一次严重。
6.3键槽卡钻预防与处理
6.3.1 提高钻井速度,在易斜地区,应采取防斜措施,完善钻具组合,保证井身质量。
6.3.2 在倾角、方位变化大的井段,起钻有遇卡现象时,应立即划眼并记准位置,采取措施,以免形成键槽。当键槽严重时,可采用键槽破坏器来破坏键槽。
6.3.3 起钻到键槽前,应换1档,控制上提速度,到了键槽位置后,应采取轻提慢转倒划眼或转动方向等办法来处理,切忌硬提而提死。
6.3.4 当键槽极为严重,采取键槽破坏器也无效而又须较长时间的钻进,则应下套管封闭。
6.砂桥卡钻
6.1砂桥卡钻的原因:
6.1.1井身结构不合理。
6.1.2排量小、钻井液粘度、切力低,,钻井液净化不好及井壁剥落等原因造成。
6.1.3.在钻进中,钻井液携带钻屑至大肚子井段,上返速度突然降低,钻屑在大肚子井段呈涡流状旋回而带不出来,越积越多,停泵后钻屑急剧下沉而埋钻具。
6.2砂桥卡钻的现象:
6.2.1 钻进时正常,停泵后上提钻具遇卡,但开泵后上提钻具则无遇卡现象。
6.2.2 砂桥卡钻一旦发生,转不动也提不出来甚至放不下去,开泵循环时泵压增高甚至蹩泵。
6.3砂桥卡钻的预防与处理:
6.3.1 设计合理的井身结构
6.3.2 保持良好的钻井液性能,加强净化工作。
6.3.3 循环钻井液时,不得长期固定在一个位置以避免造成大肚子。尽量不使用偏水眼工具,万不得已要使用,也要尽量缩短循环时间。
6.3.4 起钻前尽可能大排量循环钻井液,保持井筒干净,循环时,注意大幅度上下活动钻具。
6.3.5 钻进疏松的砂岩与砾石层时,应尽可能采用双泵大排量,适当提高钻井液粘度切力,使较大的钻屑也能带出。
6.3.6 砂桥卡钻一旦发生,不能硬提,以下放转动为主,并迅速接方钻杆开泵循环,排量由小到大。
6.3.7能转动,应争取开泵循环先下放,然后轻提慢转划眼解除。若不能解卡时,根据井下情况,可选用下砸钻具、泡油、注解卡剂等方法处理。卡钻后若无法循环,可采取套铣、倒扣方法处理。
7.缩径卡钻
7.1缩径卡钻的原因
7.1.1 地层膨胀、井径缩小;或地层渗透率大,钻井液性能不好,失水大,固相含量高,造成泥饼厚而使得井径变小,起下钻有遇阻、卡现象,硬提、猛压而造成卡钻。
7.1.2 钻头磨损大,后期直径变小,新钻头下入小井眼内硬压造成卡钻。
7.2缩径卡钻的现象
7.2.1 由于井径缩小,下钻时遇阻,而上提容易。
7.2.2 多发生在膨胀性页岩,泥岩或渗透性大的砂岩段。
7.2.3 前一个钻头严重磨损,使用后期直径变小,钻出一段小井眼,新钻头下入小井眼内造成卡钻。
7.3缩径卡钻的预防与处理
7.3.1 调整好钻井液性能,降低失水量,减少无用固相含量,加强净化工作,保证井壁泥饼质量。使用优质聚合物钻井液,保证钻井液中聚合物浓度能有效防止泥饼过厚的现象。
7.3.2 起钻遇阻时,不能猛提,遇阻吨位一般不能超过原悬重100kn,并采取接方钻杆循环,轻提慢转倒划眼。
7.3.3 下钻遇阻,不得硬压,应接方钻杆划眼或扩眼,钻压5~10kn,直到畅通无阻,方可继续下钻。
7.3.4 每一个钻头起出后,应认真测量直径磨损情况,每个新钻头下井前也应测量直径。计算新旧钻头直径差,当地层较硬时,直径差达2~3mm就要注意下钻遇阻,及时采取措施。
三、其它事故
1.钻具脱断事故
1.1钻具脱断的原因
1.1.1 钻具管理不善,无使用卡片对使用情况不清。
1.1.2 下井前检查不认真,丝扣坏、台肩薄、本体弯曲,有腐蚀坑点、裂纹或有外伤的钻杆下入井内。
1.1.3 钻杆使用中不定期倒换、错扣、检查、探伤、试泵,因而不能及时发现。
1.1.4 钻杆台肩密封面不平,钻井液刺坏丝扣,致使滑扣。
1.1.5 钻具猛提,猛刹、猛坐卡瓦,钻具负荷重时卡瓦承载能力不足,未及时换用双吊卡,导致卡瓦将钻杆挤扁、咬伤,强度降低。
1.1.6 在处理事故时强提硬转,造成暗伤变形甚至提断或扭断。
1.1.7 丝扣不干净,丝扣油质量不合格,上卸扣磨扣,跳扣,造成丝扣受损。
1.1.8 钻进中蹩跳钻或钻压不均或在井眼大肚子处,钻柱在交变应力作用下疲劳破坏。
1.1.9 发生溜钻、顿钻或卡钻后长时间猛提猛放、硬转或倒扣等使钻杆产生暗伤或折断。
1.1.10 钻杆在含h2s的环境中长期使用,使钻具发生氢脆破坏。
1.1.11 钻杆接头,对焊质量不高;加厚部分过渡带太短;钻铤公扣未加工应力减轻槽等,易造成管体与丝扣产生裂纹。
1.2钻具脱断的预防与处理
1.2.1 严格按《钻具管理》规定操作使用。
1.2.2 起下钻过程中,井口内外钳工应注意检查钻具是否有台肩刺坏,接头偏磨、弯曲、丝扣磨尖、腐蚀坑等现象,发现立即更换。
1.2.3 钻进中应采取合理的技术措施,避免严重蹩跳钻,使用质量好的内涂层钻杆,钻铤公扣应加工应力减轻槽;延长钻具使用寿命。
1.2.4 钻进中经常注意泵压变化,如发现泵压下降应首先检查地面管线与泵的工作情况,若地面设备无异常,应立即起钻检查钻具丝扣与本体,此时不能用转盘卸扣。
1.2.5 发现有泵压下降等刺钻具征兆,起钻不得用转盘卸扣。
1.2.6发现钻具已断,应坚持三不起钻原则:泥浆性能未调整好,达不到井壁稳定不起钻;没有循环好泥浆,井眼不清洁不起钻;打捞工具不到位不起钻。
1.2.7 钻具折断落井后打捞时可根据折断部位来分析井下鱼头形状,决定使用何种打捞工具,如已卡钻,应想法开泵循环,采取注解卡(油)等办解卡法。
2.钻头事故
2.1掉钻头、牙轮的原因。
2.1 .1钻头本体丝扣或接头丝扣不合格,造成钻头丝扣脱扣或折断。
2.1.2 钻头两巴掌之间焊接不好,导致钻进中焊缝裂开。
2.1.3上钻头扣时猛拉、扭矩过大,或钻头盒不规范,造成钻头巴掌焊缝产生裂纹在使用中断裂。
2.1.4划眼或钻进中蹩劲大,打倒车脱扣。
2.1.5钻头使用时间过长,巴掌与轴承磨损过渡,弹子落井,外壳卡死,继续钻进,会导致牙轮壳体落井。
2.1.6 钻头泥包,牙轮不转;制造中轴承安装的过紧;新钻头入井时措施不当,钻进中轴承卡死未及时发现;牙轮外壳磨穿止推轴承落井,甚至牙轮轴磨平,造成牙轮落井。
2.1.7 井底不干净,有铁块等废物,将牙轮轴或巴掌蹩断。
2.1.8 起下钻中遇阻后猛提猛放,硬将巴掌挤断。
2.1.9 严重的溜钻、顿钻使钻头受伤,未采取措施,继续使用。
2.2掉牙轮的预兆:钻头使用中,转盘负荷增加,蹩劲大,转盘转动不平稳,钻时变慢甚至没进尺。
2.3掉钻头和牙轮事故的预防
2.3.1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做好钻头入井前的检查和配合接头丝扣的检查。并记录钻头有关资料。
2.3.2 严防顿、溜钻、发生了顿溜钻时应立即向值班干部如实汇报,根据具体情况研究下步措施。
2.3.3 新入井钻头要认真做好磨合工作,即用正常钻压的1/3~1/4轻压钻进三十分左右再逐渐加压钻进。
2.3.4 钻头盒要符合标准。先用人力将钻头扣上好,再以适当的扭矩上紧。防止冲击式紧扣。
2.3.5 井下正常摘转盘时,严防打倒车。
2.4掉钻头及牙轮的处理
2.4.1钻头落井,可对扣打捞、无效时可用合适公锥加工后打捞,否则磨鞋磨铣处理。
2.4.2断巴掌事故,井浅时可优先选用强磁打捞器,井深时选用反循环打捞蓝。
2.4.3在有三个牙轮落井的情况下,优先选用强磁、反循环打捞篮,二个以内时优先选用牙轮打捞器。
2.4.4不论是哪个打捞工具,打捞之前在接近井底处充分循环,保持井底清洁是很关键的一环;打捞时先通过轻压慢转使落物进入打捞工具是决定成功的关键;牙轮打捞器、反循环打捞蓝在取芯过程中蹩钻,说明牙轮未进入打捞器; 打捞完起钻操作平稳。
3.顿钻事故预防
3.1 司钻工作要认真负责,认真做到:校对指重表悬重,了解上班井下和设备运转情况。做到五检查-检查气路、刹车系统、防碰天车、死活绳头、各种仪表。
3.2 平稳操作,不猛提猛刹,操作时精力集中,注意指重表,防止突然遇阻。
3.3 井口工具要认真检查、吊卡、卡瓦符合标准,操作要到位,吊卡活门销子、保险销子要锁牢。
3.4 起下钻时,司钻要注意游车上升情况,井架工及时与司钻联系;
3.5 钻机承受负荷时,不允许调整刹带。刹车系统各部位部件齐全,按规定挂辅助刹车装置。
3.6 司钻与井口操作工要配合好,做到吊环一次取下,一次挂上,外钳工操作不要挡住司钻视线,避免单吊环起钻。
3.7 钻杆接头磨损超过规定,吊卡、卡瓦有问题要及时更换,不准凑合使用。
3.8 钻具在井下,刹把不准离人,必须有专人操作。
3.9 每班必须认真检查钢丝绳外层钢丝磨损、断丝、绳径变化及绳轮槽使用状况等。在使用过程中,按吨公里要求及时抽大绳,或通过目测检查,发现断丝,挤压或损坏现象,必须及时倒换。
4.溜钻事故预防
4.1 每班必须认真检查刹车系统,确保刹车系统良好。严防污水、油进入制动部位。
4.2 司钻操作要精力集中,随时注意指重表,严防溜钻事故。
4.3 钻进时,操作要平稳,送钻要均匀,划眼速度不能过快。
4.4 起下钻或接单根时,应量好方入,司钻要做到心中有数。
4.5 司钻操作台应按规定保持一定的气压,气压不够,不应操作。
4.6 发生溜钻后,立即刹车,摘转盘离合器,上提钻具,汇报给值班干部,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5.井口掉落物预防
5.1 起钻时应使用刮泥器,起完钻后立即盖好井口,禁止空井时敞开井口。
5.2在井口使用的手工具扳手、榔头、管钳、安全卡瓦等。必须栓保险链。铅油刷子要绑好、拿好,严防落入钻具水眼内。
5.3 起下钻前,按岗位分工,认真检查井口工具,钳牙与卡瓦牙固定是否牢靠,各部连接销子与保险销子是否完好,确保紧固与灵活。
附件一 pdc钻头使用操作规程
1.井眼准备
(1)pdc钻头入井前,必须保证井底干净,无落物。
(2)如果在牙轮钻头起钻过程中发现井下复杂如井壁垮塌、牙轮钻头断掉齿较多等情况,必须下钻通井,待井眼畅通后方可下pdc钻头。
2.下钻前准备
(1)搬运时要小心,防止损坏复合片。
(2)pdc钻头入井前丈量起出钻头外径,若起出钻头外径小于pdc钻头外径2mm,则应先用新牙轮钻头通井。
(3)配备钻杆滤清器,且其最大孔径要小于pdc钻头最小喷嘴直径,防止杂物堵死水眼。
(4)必须备有pdc钻头专用上卸扣器。若无专用上卸扣器,必须用毛毡包好钻头,使用液压大钳上卸扣,不允许用单钳或转盘卸扣。
3.下钻
(1)钻头上扣时要涂好丝扣油,用专用上卸扣器卡好钻头,按同尺寸钻铤接头的上扣推荐扭矩值紧扣;
(2)入井时缓慢通过喇叭口、防喷器、阻流环和套管鞋,控制下钻速度,避免损坏pdc钻头。
(3)pdc钻头原则上不允许划眼。少量井段划眼时,应采用60rpm以下转速和10-20kn钻压以及尽可能大的排量缓慢扩划。如遇大段地层下不到井底要果断起钻下牙轮钻头通井。
(4)下钻至最后一个单根,应提前缓慢开泵,低转速下放,逐渐加大排量,循环冲洗井底5分钟。
4.井底造型
确认钻头接触井底后,采用推荐的参数低转速、低钻压(60rpm,10kn)钻进0.5~1m,完成造型。在造型过程中切勿急于增加钻压,损坏钻头。
5.钻速试验
井底造型完毕后,可在推荐钻井参数内选用不同的钻压~转速组合进行钻速试验,直到找到最优钻速为止。地层变化后,可以再重新做钻压-转速匹配试验。
6.钻进
(1)钻速试验完成后,即可按照最优参数正常钻进。
(2)钻进中加压应均匀、连续,严禁顿、溜钻。
(3)钻遇软硬交错地层或不均质地层出现蹩跳现象时,应适当降低钻压、转速。
(4)当钻遇较硬的均质地层时,钻速会明显下降,这时可采用上限钻压-下限转速的参数组合。
(5)在均质的适宜地层中钻进时发生蹩跳钻现象,一般采用提高转速的方法可恢复平稳钻进状态。
(6)钻井参数:转速60~90rpm,钻压:环河组~华池70~80kn,洛河组60~70kn,安定组80~90kn,排量30~33l/s。
(7)钻头使用到后期,由于复合片磨损较大,复合片不易吃入地层,适当提高钻压(最大120~140kn),可维持较高的钻速。
(8)在pdc钻头正常使用过程中,每钻进进尺200~300m,配30 m3稠浆携带钻屑。
(9)由于pdc钻头钻时较快,所以在pdc钻头使用井段搞防喷演习时,要循环钻井液15分钟方可停泵搞演习,防止突然停泵演习造成沉砂卡钻。测斜时也应循环5分钟左右,防止测斜时造成沉砂卡钻。
7.接单根
(1)接单根时待钻压恢复至40kn左右时,先缓慢上提钻具,再停转盘。
(2)接完单根后缓慢开泵,防止因泥浆倒返造成岩屑堵死水眼。
(3)接完单根后启动转盘,使钻头慢慢接触井底,逐步加压至正常值。
(4)接单根时间计算:钻头提离井底到接完单根下放加上正常钻压为止,计算为接单根时间。
8.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应考虑决定起钻
(1)地层岩性变化不大而机械钻速和转盘扭矩明显下降,立管压力上升(泥包)。
(2)泵压明显升高或降低(堵水眼或掉水眼)。
(3)有连续蹩跳钻现象,机械钻速明显降低(不适应地层)。
(4)钻头使用到后期,若岩性没有明显变化,而采用的钻压又较大,但机械钻速却明显下降(钻头已不能再用)。
(5)每米钻井成本过高。
(6)洛河发生大型漏失时(堵漏剂含量过高易堵钻头水眼)。
9.注意事项
(1)防止溜钻和顿钻。
(2)禁止先加压后旋转。
(3)不允许采用堵喷嘴的办法钻进,以免降低对复合片的冷却效果及排屑效果。
(4)排量选用推荐上限值。
(5)在可钻性较高的层段钻进时要有意识地控制钻速不要太快,以免突遇硬夹层损坏复合片。
(6)目前使用情况看,pdc钻头高转速对提高机械钻速不太明显,而较高的钻压对提高机械钻速较为明显,因此建议采用较低转速-较高钻压的钻井参数组合。一般情况下,转速可控制在65-90rpm之间,而钻压可根据地层情况在推荐范围内随时调整。
(7)为保证钻头平稳钻进,防止钻头先期损坏,应尽量避免蹩钻现象发生。若一旦发生了蹩钻现象,应立即将钻头提离井底,然后采用小钻压(一般为50kn以下)钻进。
(8)钻速快的井段要注意短起下钻,以防最后起钻时出现拔活塞现象。
(9)钻具结构为塔式钟摆钻具。
第2篇 钻井安全管理体系及措施
钻井安全管理永远是钻井生产中的主题,为了加强钻井技术管理,提高事故防范能力,确保钻井生产正常运行的目的。钻井队一但发生事故后应在最短的时间向项目部和技术公司汇报,主要汇报内容为发生时间及经过,井深、钻具结构、钻井液性能、井队工具材料储备等。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井队技术员必须详细记录处理方案并及时向技术公司和上级部门汇报。安全员对事故处理制定风险识别和安全施工措施。
一、井下事故一般预防措施
1.钻井液维护处理要严格按设计要求加足处理剂,以保证井眼畅通,井壁稳定和井下安全。
2.快速钻进时要开大排量,测斜和接单根前要循环,速度要快,并做到早开泵,晚停泵。
3.深井段起钻前一定要维护处理好钻井液性能,并充分循环干净后再起钻。起钻时必须及时灌满钻井液。
4.起钻遇阻时,应立即接方钻杆循环、活动、倒划眼。必要时可配一定量高粘切的稠浆打入井内携砂洗井,不得大吨位强提硬拔,违章蛮干。
5.下钻距井底前3-5个单根,必须接方钻杆循环划眼到底,不得强行将钻具硬下入沉砂、水泥混浆或小井眼中。
6.因生产水供不上导致泥浆量不足时,不得存在侥幸心理,凑合维持钻进,应立即果断起钻。
7.因某种原因需暂时停钻,要开泵循环,勤活动钻具,静止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活动钻具时幅度要大,方法要得当,并不能在一个位置长时间循环钻井液。若井下不正常,应果断起钻。
8.因设备突发性故障需停钻修理,应根据实际情况,将钻具起至安全井段或全部起出。若无法起钻,应尽量设法活动钻具或开泵循环;实在无法循环活动时,应将钻具悬重压在井底。
9.入井钻具必须要认真检查丈量,杜绝坏钻具入井。内外径及长度要记录准确,特殊工具入井前必须画有草图。
10.钻具入井时,必须刷净丝扣,涂好丝扣油,并按规定扭矩紧扣。钻铤上卸扣时必须使用链钳。
11.每次起钻时,都应对钻具进行倒换、错扣,并做好记录。
12.每口井对钻具、配合接头应进行一次探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13.钻进时要坚持泵房坐岗制度,随时注意泵压变化。若发现泵压下降,要立即停泵检查。如不是地面原因,应果断起钻检查钻具。起钻时必须使用液压大钳或采用旋绳卸扣。
14.若发生断钻具事故,切忌立即起钻。应对上鱼头,压住循环,并对钻井液性能进行适当调整,提高粘、切和润滑性,待井底砂子循环干净后再起钻打捞。
15.钻头入井前要认真检查各部位是否完好,新钻头下至井底要轻压(5kn)慢转磨合30分钟后,方可逐步加压钻进。
16.钻进时操作要平稳,送钻要均匀,严禁溜钻和顿钻。
17.钻头使用中若发现蹩跳现象,要根据地层、进尺、使用时间(纯钻+划眼)等因素综合分析判断。若不是地层因素,且曾发生过溜顿钻现象或井下有落物,就应立即果断起钻,不得长时间多次反复试钻头。
18.在钻进或起钻作业时,若突然遇井下复杂或由于操作失误造成严重倒车现象时,切忌立即上提,应根据泵压、悬重变化认真分析判断,并立即轻压慢转多次紧扣,以防将钻头或钻具倒掉。
19.起下钻时要拿好手工具,用完后要放在安全的位置,起完钻后要立即盖好井口。
20.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加强井口工具检查,严防井下落物。
21.在有异常高压油气层的深井段处理事故时,必须要认真做好井控座岗,一旦发现溢流或井涌,要严格按照井控操作程序立即组织循环压井,以防井喷事故的发生。
二、卡钻事故
发生卡钻后,首先应分析清楚是什么类型的卡钻,然后再决定处理方法、首先应采取循环。大幅度活动钻具,接震击器震击。或在上、下击的同时注解卡液浸泡。若仍不能解卡,一般采取倒扣套铣。
1.上提卡钻事故。在起钻或接单根上提过程中发生卡钻。
1.1事故原因:
1.1.1缺水、井漏、泥浆量少、泥浆中含砂量过高,形成粗厚泥饼。
1.1.2地层的吸水膨胀作用,造成缩径现象。
1.2主要预防措施:
1.2.1严格执行不同岗位上提操作权限要求;
岗位 直井的上提权限 斜井的上提权限
司 钻 不超过原悬重的30% 不超过原悬重的40%
大 班 不超过原悬重的50% 不超过原悬重的60%
队长、技术员 不超过原悬重的70% 不超过原悬重的80%
钻井技术公司 不超过原悬重的100% 不超过原悬重的100%
备注:在井架钻具允许负荷情况下实施
1.2.2上提操作平稳,控制上提速度,特别是新井眼和复杂井段,注意力集中,观察好指重表。
1.2.3有遇卡显示及时接方钻杆循环活动或倒划眼解除,避免超权限操作而卡钻。
2.小井眼卡钻(下钻时钻头或稳定器进入小井眼)
2.1事故原因:
2.1.1多数发生在定向或扭方位井段,由于方入计算错误下钻进入小井眼。
2.1.2起出钻头未加分析,钻头直径过度磨损,使用旧钻头后井眼较小,换用新钻头后塞入小井眼而卡钻。
2.1.3先期使用较小尺寸的刚性稳定器或变径稳定器,换钻具时用新度较好的稳定器,下钻进入小井眼。
2.2事故的预防措施:
2.2.1技术员要加强岗位责任心:认真计算方入,及时分析起出钻头和稳定器的磨损,对小班及时作出划眼井段提示。
2.2.2操作者要依据技术员提示的方入认真操作,下钻要控制速度平稳操作,遇阻及时接方钻杆划眼。
2.2.3井队要养成起下钻钻具编号的良好习惯,避免因钻具数量错误而造成事故。
3.粘吸卡钻
3.1粘吸卡钻的原因
3.1.1钻井液性能不好,失水大、含砂量高、泥饼厚且疏松、磨阻大。钻井过程中,钻井液受石膏、粘土、盐岩等污染,造成钻井液性能变坏,易发生粘吸卡钻。
3.1.2循环排量小,井底冲洗不干净,钻井液净化不好,钻屑粘在井壁上,以及加重、堵漏材料等固相物质造成井壁泥饼厚且不光滑,泥饼粘滞系数高,也易造成卡钻。
3.1.3井身质量不好,井眼曲率大,钻具贴在井壁上,钻井液柱侧压力将钻具挤压在井壁泥饼上,因此,压差卡钻与粘吸卡钻同时发生。
3.1.4.钻具活动不及时,活动范围小,钻具断落及因机械故障无法活动钻具,钻具长时间停留在井内,易造成粘吸卡钻。
3.2粘吸卡钻的预兆和判断
3.2.1.预兆:钻井液性能不好,钻井液密度过高,上提下放钻具时指重表有阻卡显示,转动时转盘负荷大,有倒车现象。
3.2.2.卡钻后的特征:卡钻后仍可循环钻井液,泵压正常;循环时带出钻屑少,无井塌及岩屑沉淀现象;卡钻后,措施不当钻具活动范围逐渐减小,卡点上移。
3.3粘吸卡钻的预防
3.3.1钻井液性能保持良好,坚持使用震动筛、除砂器,加强清砂。坚持勤观察、勤测量、勤分析、勤处理”,根据性能的变化和不同地层对钻井液性能的特殊要求,进行“少吃多餐、细水长流”式维护处理,以保持性能的相对稳定。
3.3.2钻具在井内时,必须保持大排量循环,勤活动钻具,每2~3分钟上提下放活动1米以上,下放要猛,起钻前充分循环不少于1周。
3.3.3尽量缩短接单根时间,时间超过3分钟,应转动转盘活动钻具。
3.3.4井身结构要合理,井眼曲率小。
3.3.5地面设备运转良好,严格执行安装标准。
3.3.6若无法活动钻具,如钻头在井底,依据井下情况可将部分或全部钻具悬重压在井底(不超过钻头承压能力)使钻具弯曲与井壁形成点接触。如钻具不在井底,除大排量循环外,应设法使用人力或液气大钳转动钻具。
3.4粘吸卡钻的初步处理
3.4.1发生粘吸卡钻,在接震击工具的同时,及时用清水大排量循环,清水循环时要彻底。清水循环时间一般为4-12小时。在一定吨位活动震击。
3.4.2泡油:环空加重钻杆以上100米计算泡油量。打完油后一般静止2-4小时后间歇活动钻具;泡油期间刹把不得离人。
3.4.3倒扣套铣。
4.钻头泥包卡钻
4.1钻头泥包卡钻的原因
4.1.1钻进时,钻井液性能不好,钻头水功率不足,钻入泥、页岩地层不能及时清除井底岩屑。继续钻进造成岩屑紧紧包住钻头,起钻拔活塞,上提到缩径段则卡死,严重者甚至正钻进中,钻头在井底卡死。
4.1.2钻进时钻井液循环短路或干钻。泵上水不好,甚至不上水。钻进时,由于某种原因停泵未与司钻联系,继续钻进造成;地面闸门开关不对,或刺坏造成部分钻井液循环短路;井下钻具刺坏,造成钻井液循环短路。
4.2泥包现象
4.2.1钻头在井底转动不灵活,转盘负荷增加,有蹩跳现象,钻速降低,上提钻具遇卡,泵压增高,岩屑返出较少。
4.2.2钻井液循环发生短路时,泵压降低或无泵压,钻井液不返或返出量减少,钻屑少或根本无钻屑,水龙带摆动减轻或不摆动。
4.3泥包卡钻的预防
4.3.1采用优质钻井液和合理的排量,保持井底清洁。
4.3.2观察泵压变化和井口钻井液返出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检查地面设备,若排除了地面问题后,则应立即起钻检查钻具。
4.2.3根据地层岩性,合理选择钻头类型,钻进加强划眼。
4.2.4发现由于钻头原因造成蹩跳时,应及时上提钻具,加大泥浆泵排量,采取轻压快转活动牙轮,甩掉泥包。
4.2.5.起钻时必须注意指重表变化,发现遇卡不得硬提,以下放为主,并应立即循环泥浆,转动钻具。
4.4泥包卡钻的处理
4.4.1应采取大排量循环或地面下击或注解卡剂。
5.井塌卡钻
5.1井塌卡钻的原因
5.1.1起钻不及时向井内灌钻井液或钻井液密度过低,造成井内液柱压力低,不能有效支撑井壁而造成井壁坍塌。
5.1.2处理钻井液时加水过快,或管理不善,大量清水混入钻井液中,破坏了钻井液性能,泡垮地层。
5.1.3钻进时突然井漏,环空液面迅速下降,井壁失去平衡。
5.1.4钻井液密度过低,失水大,地层本身破碎,或胶结不好(如疏松的砾石层、煤质泥页岩等)被钻井液浸泡过久。
5.1.5地层倾角过大的井段浸泡后的泥页岩膨胀,剥落入井造成卡钻。
5.2井塌的现象
5.2.1钻进中发现转盘有蹩劲,摘掉离合器后转盘打倒车。
5.2.2泵压突然升高或憋泵,钻井液返出量小或不返;钻屑增多,有未经切屑的上部地层掉块。
5.2.3起钻时钻井液从钻杆里倒流;下钻时遇阻,钻具提起放不到原方入。
5.3井塌的预防
5.3.1各种情况下,都要尽力保持井内液面到井口。
5.3.2保持维护钻井液性能良好、稳定,对易塌地层要保持钻井液中防塌剂的浓度,处理时要缓慢,防止性能突变。
5.3.3如发现上部井段掉块增多,要及时提醒司钻,坚持大排量循环,切忌停泵。
5.3.4钻进中遇严重井塌,由于漏失造成井壁失去平衡,则应边灌钻井液,同时组织人员迅速起钻。如非井漏引起的井塌,不能硬提钻具,应尽可能保持大排量循环,保持钻具转动,待泵压正常,转动蹩劲不大时再采取轻提慢转倒划眼解除,如钻头不在井底应设法下放,严禁硬提,以免将落物挤紧而卡死,增加处理难度。
5.3.5起钻前发现钻井液从钻杆内倒流,应及时接方钻杆循环,调整钻井液性能,待井下正常后再起钻。
5.3.6若井下静止时间较长,下钻时应分段循环。
5.3.7缩短建井周期,防止地层浸泡时间过长,造成井塌。
5.3.8起钻发现上提遇阻时,应设法下放同时接方钻杆大排量循环,轻提慢转倒划眼,不得硬提。
5.3井塌的处理
5.3.1井塌的处理接地面下击器震击。
5.3.2尽力试开泵,恢复循环,调整钻井液性能,及时注解卡剂(或原油)如果不行则可采取倒扣套铣。
6.键槽卡钻
6.1键槽卡钻的原因:在井眼全角变化率较大的井段,由于钻铤自重产生的拉力,使得钻柱紧靠在井眼狗腿处的井壁,由于长时间与钻杆摩擦,使井壁突起部分磨成一个深槽,当上提钻柱时钻杆接头、钻头、稳定器、磨鞋等大直径钻具进入键槽便可能造成卡钻。
6.2键槽卡钻的现象:
6.2.1 键槽的形成是由于钻杆与井壁磨削而成,所以钻杆磨损发亮,母接头下台肩有明显磨损。
6.2.2 下钻不遇阻,但起钻中在'狗腿'大的地方会突然遇卡,当未卡死时,不能上提,但下放畅通,转动无阻力,遇卡位置较固定,随时间的延长而位置逐渐下移。卡钻后循环时泵压正常。
6.2.3 钻进也不蹩跳,但每次起钻到该位置就遇卡,起出钻头不泥包。
6.2.4 卡钻现象是慢慢形成的,遇卡位置逐渐下移,一次比一次严重。
6.3键槽卡钻预防与处理
6.3.1 提高钻井速度,在易斜地区,应采取防斜措施,完善钻具组合,保证井身质量。
6.3.2 在倾角、方位变化大的井段,起钻有遇卡现象时,应立即划眼并记准位置,采取措施,以免形成键槽。当键槽严重时,可采用键槽破坏器来破坏键槽。
6.3.3 起钻到键槽前,应换1档,控制上提速度,到了键槽位置后,应采取轻提慢转倒划眼或转动方向等办法来处理,切忌硬提而提死。
6.3.4 当键槽极为严重,采取键槽破坏器也无效而又须较长时间的钻进,则应下套管封闭。
6.砂桥卡钻
6.1砂桥卡钻的原因:
6.1.1井身结构不合理。
6.1.2排量小、钻井液粘度、切力低,,钻井液净化不好及井壁剥落等原因造成。
6.1.3.在钻进中,钻井液携带钻屑至大肚子井段,上返速度突然降低,钻屑在大肚子井段呈涡流状旋回而带不出来,越积越多,停泵后钻屑急剧下沉而埋钻具。
6.2砂桥卡钻的现象:
6.2.1 钻进时正常,停泵后上提钻具遇卡,但开泵后上提钻具则无遇卡现象。
6.2.2 砂桥卡钻一旦发生,转不动也提不出来甚至放不下去,开泵循环时泵压增高甚至蹩泵。
6.3砂桥卡钻的预防与处理:
6.3.1 设计合理的井身结构
6.3.2 保持良好的钻井液性能,加强净化工作。
6.3.3 循环钻井液时,不得长期固定在一个位置以避免造成大肚子。尽量不使用偏水眼工具,万不得已要使用,也要尽量缩短循环时间。
6.3.4 起钻前尽可能大排量循环钻井液,保持井筒干净,循环时,注意大幅度上下活动钻具。
6.3.5 钻进疏松的砂岩与砾石层时,应尽可能采用双泵大排量,适当提高钻井液粘度切力,使较大的钻屑也能带出。
6.3.6 砂桥卡钻一旦发生,不能硬提,以下放转动为主,并迅速接方钻杆开泵循环,排量由小到大。
6.3.7能转动,应争取开泵循环先下放,然后轻提慢转划眼解除。若不能解卡时,根据井下情况,可选用下砸钻具、泡油、注解卡剂等方法处理。卡钻后若无法循环,可采取套铣、倒扣方法处理。
7.缩径卡钻
7.1缩径卡钻的原因
7.1.1 地层膨胀、井径缩小;或地层渗透率大,钻井液性能不好,失水大,固相含量高,造成泥饼厚而使得井径变小,起下钻有遇阻、卡现象,硬提、猛压而造成卡钻。
7.1.2 钻头磨损大,后期直径变小,新钻头下入小井眼内硬压造成卡钻。
7.2缩径卡钻的现象
7.2.1 由于井径缩小,下钻时遇阻,而上提容易。
7.2.2 多发生在膨胀性页岩,泥岩或渗透性大的砂岩段。
7.2.3 前一个钻头严重磨损,使用后期直径变小,钻出一段小井眼,新钻头下入小井眼内造成卡钻。
7.3缩径卡钻的预防与处理
7.3.1 调整好钻井液性能,降低失水量,减少无用固相含量,加强净化工作,保证井壁泥饼质量。使用优质聚合物钻井液,保证钻井液中聚合物浓度能有效防止泥饼过厚的现象。
7.3.2 起钻遇阻时,不能猛提,遇阻吨位一般不能超过原悬重100kn,并采取接方钻杆循环,轻提慢转倒划眼。
7.3.3 下钻遇阻,不得硬压,应接方钻杆划眼或扩眼,钻压5~10kn,直到畅通无阻,方可继续下钻。
7.3.4 每一个钻头起出后,应认真测量直径磨损情况,每个新钻头下井前也应测量直径。计算新旧钻头直径差,当地层较硬时,直径差达2~3mm就要注意下钻遇阻,及时采取措施。
三、其它事故
1.钻具脱断事故
1.1钻具脱断的原因
1.1.1 钻具管理不善,无使用卡片对使用情况不清。
1.1.2 下井前检查不认真,丝扣坏、台肩薄、本体弯曲,有腐蚀坑点、裂纹或有外伤的钻杆下入井内。
1.1.3 钻杆使用中不定期倒换、错扣、检查、探伤、试泵,因而不能及时发现。
1.1.4 钻杆台肩密封面不平,钻井液刺坏丝扣,致使滑扣。
1.1.5 钻具猛提,猛刹、猛坐卡瓦,钻具负荷重时卡瓦承载能力不足,未及时换用双吊卡,导致卡瓦将钻杆挤扁、咬伤,强度降低。
1.1.6 在处理事故时强提硬转,造成暗伤变形甚至提断或扭断。
1.1.7 丝扣不干净,丝扣油质量不合格,上卸扣磨扣,跳扣,造成丝扣受损。
1.1.8 钻进中蹩跳钻或钻压不均或在井眼大肚子处,钻柱在交变应力作用下疲劳破坏。
1.1.9 发生溜钻、顿钻或卡钻后长时间猛提猛放、硬转或倒扣等使钻杆产生暗伤或折断。
1.1.10 钻杆在含h2s的环境中长期使用,使钻具发生氢脆破坏。
1.1.11 钻杆接头,对焊质量不高;加厚部分过渡带太短;钻铤公扣未加工应力减轻槽等,易造成管体与丝扣产生裂纹。
1.2钻具脱断的预防与处理
1.2.1 严格按《钻具管理》规定操作使用。
1.2.2 起下钻过程中,井口内外钳工应注意检查钻具是否有台肩刺坏,接头偏磨、弯曲、丝扣磨尖、腐蚀坑等现象,发现立即更换。
1.2.3 钻进中应采取合理的技术措施,避免严重蹩跳钻,使用质量好的内涂层钻杆,钻铤公扣应加工应力减轻槽;延长钻具使用寿命。
1.2.4 钻进中经常注意泵压变化,如发现泵压下降应首先检查地面管线与泵的工作情况,若地面设备无异常,应立即起钻检查钻具丝扣与本体,此时不能用转盘卸扣。
1.2.5 发现有泵压下降等刺钻具征兆,起钻不得用转盘卸扣。
1.2.6发现钻具已断,应坚持三不起钻原则:泥浆性能未调整好,达不到井壁稳定不起钻;没有循环好泥浆,井眼不清洁不起钻;打捞工具不到位不起钻。
1.2.7 钻具折断落井后打捞时可根据折断部位来分析井下鱼头形状,决定使用何种打捞工具,如已卡钻,应想法开泵循环,采取注解卡(油)等办解卡法。
2.钻头事故
2.1掉钻头、牙轮的原因。
2.1 .1钻头本体丝扣或接头丝扣不合格,造成钻头丝扣脱扣或折断。
2.1.2 钻头两巴掌之间焊接不好,导致钻进中焊缝裂开。
2.1.3上钻头扣时猛拉、扭矩过大,或钻头盒不规范,造成钻头巴掌焊缝产生裂纹在使用中断裂。
2.1.4划眼或钻进中蹩劲大,打倒车脱扣。
2.1.5钻头使用时间过长,巴掌与轴承磨损过渡,弹子落井,外壳卡死,继续钻进,会导致牙轮壳体落井。
2.1.6 钻头泥包,牙轮不转;制造中轴承安装的过紧;新钻头入井时措施不当,钻进中轴承卡死未及时发现;牙轮外壳磨穿止推轴承落井,甚至牙轮轴磨平,造成牙轮落井。
2.1.7 井底不干净,有铁块等废物,将牙轮轴或巴掌蹩断。
2.1.8 起下钻中遇阻后猛提猛放,硬将巴掌挤断。
2.1.9 严重的溜钻、顿钻使钻头受伤,未采取措施,继续使用。
2.2掉牙轮的预兆:钻头使用中,转盘负荷增加,蹩劲大,转盘转动不平稳,钻时变慢甚至没进尺。
2.3掉钻头和牙轮事故的预防
2.3.1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做好钻头入井前的检查和配合接头丝扣的检查。并记录钻头有关资料。
2.3.2 严防顿、溜钻、发生了顿溜钻时应立即向值班干部如实汇报,根据具体情况研究下步措施。
2.3.3 新入井钻头要认真做好磨合工作,即用正常钻压的1/3~1/4轻压钻进三十分左右再逐渐加压钻进。
2.3.4 钻头盒要符合标准。先用人力将钻头扣上好,再以适当的扭矩上紧。防止冲击式紧扣。
2.3.5 井下正常摘转盘时,严防打倒车。
2.4掉钻头及牙轮的处理
2.4.1钻头落井,可对扣打捞、无效时可用合适公锥加工后打捞,否则磨鞋磨铣处理。
2.4.2断巴掌事故,井浅时可优先选用强磁打捞器,井深时选用反循环打捞蓝。
2.4.3在有三个牙轮落井的情况下,优先选用强磁、反循环打捞篮,二个以内时优先选用牙轮打捞器。
2.4.4不论是哪个打捞工具,打捞之前在接近井底处充分循环,保持井底清洁是很关键的一环;打捞时先通过轻压慢转使落物进入打捞工具是决定成功的关键;牙轮打捞器、反循环打捞蓝在取芯过程中蹩钻,说明牙轮未进入打捞器; 打捞完起钻操作平稳。
3.顿钻事故预防
3.1 司钻工作要认真负责,认真做到:校对指重表悬重,了解上班井下和设备运转情况。做到五检查-检查气路、刹车系统、防碰天车、死活绳头、各种仪表。
3.2 平稳操作,不猛提猛刹,操作时精力集中,注意指重表,防止突然遇阻。
3.3 井口工具要认真检查、吊卡、卡瓦符合标准,操作要到位,吊卡活门销子、保险销子要锁牢。
3.4 起下钻时,司钻要注意游车上升情况,井架工及时与司钻联系;
3.5 钻机承受负荷时,不允许调整刹带。刹车系统各部位部件齐全,按规定挂辅助刹车装置。
3.6 司钻与井口操作工要配合好,做到吊环一次取下,一次挂上,外钳工操作不要挡住司钻视线,避免单吊环起钻。
3.7 钻杆接头磨损超过规定,吊卡、卡瓦有问题要及时更换,不准凑合使用。
3.8 钻具在井下,刹把不准离人,必须有专人操作。
3.9 每班必须认真检查钢丝绳外层钢丝磨损、断丝、绳径变化及绳轮槽使用状况等。在使用过程中,按吨公里要求及时抽大绳,或通过目测检查,发现断丝,挤压或损坏现象,必须及时倒换。
4.溜钻事故预防
4.1 每班必须认真检查刹车系统,确保刹车系统良好。严防污水、油进入制动部位。
4.2 司钻操作要精力集中,随时注意指重表,严防溜钻事故。
4.3 钻进时,操作要平稳,送钻要均匀,划眼速度不能过快。
4.4 起下钻或接单根时,应量好方入,司钻要做到心中有数。
4.5 司钻操作台应按规定保持一定的气压,气压不够,不应操作。
4.6 发生溜钻后,立即刹车,摘转盘离合器,上提钻具,汇报给值班干部,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5.井口掉落物预防
5.1 起钻时应使用刮泥器,起完钻后立即盖好井口,禁止空井时敞开井口。
5.2在井口使用的手工具扳手、榔头、管钳、安全卡瓦等。必须栓保险链。铅油刷子要绑好、拿好,严防落入钻具水眼内。
5.3 起下钻前,按岗位分工,认真检查井口工具,钳牙与卡瓦牙固定是否牢靠,各部连接销子与保险销子是否完好,确保紧固与灵活。
附件一 pdc钻头使用操作规程
1. 井眼准备
(1) pdc钻头入井前,必须保证井底干净,无落物。
(2) 如果在牙轮钻头起钻过程中发现井下复杂如井壁垮塌、牙轮钻头断掉齿较多等情况,必须下钻通井,待井眼畅通后方可下pdc钻头。
2. 下钻前准备
(1) 搬运时要小心,防止损坏复合片。
(2) pdc钻头入井前丈量起出钻头外径,若起出钻头外径小于pdc钻头外径2mm,则应先用新牙轮钻头通井。
(3) 配备钻杆滤清器,且其最大孔径要小于pdc钻头最小喷嘴直径,防止杂物堵死水眼。
(4) 必须备有pdc钻头专用上卸扣器。若无专用上卸扣器,必须用毛毡包好钻头,使用液压大钳上卸扣,不允许用单钳或转盘卸扣。
3. 下钻
(1) 钻头上扣时要涂好丝扣油,用专用上卸扣器卡好钻头,按同尺寸钻铤接头的上扣推荐扭矩值紧扣;
(2) 入井时缓慢通过喇叭口、防喷器、阻流环和套管鞋,控制下钻速度,避免损坏pdc钻头。
(3) pdc钻头原则上不允许划眼。少量井段划眼时,应采用60rpm以下转速和10-20kn钻压以及尽可能大的排量缓慢扩划。如遇大段地层下不到井底要果断起钻下牙轮钻头通井。
(4) 下钻至最后一个单根,应提前缓慢开泵,低转速下放,逐渐加大排量,循环冲洗井底5分钟。
4. 井底造型
确认钻头接触井底后,采用推荐的参数低转速、低钻压(60rpm,10kn)钻进0.5~1m,完成造型。在造型过程中切勿急于增加钻压,损坏钻头。
5. 钻速试验
井底造型完毕后,可在推荐钻井参数内选用不同的钻压~转速组合进行钻速试验,直到找到最优钻速为止。地层变化后,可以再重新做钻压-转速匹配试验。
6. 钻进
(1) 钻速试验完成后,即可按照最优参数正常钻进。
(2) 钻进中加压应均匀、连续,严禁顿、溜钻。
(3) 钻遇软硬交错地层或不均质地层出现蹩跳现象时,应适当降低钻压、转速。
(4) 当钻遇较硬的均质地层时,钻速会明显下降,这时可采用上限钻压-下限转速的参数组合。
(5) 在均质的适宜地层中钻进时发生蹩跳钻现象,一般采用提高转速的方法可恢复平稳钻进状态。
(6) 钻井参数:转速60~90rpm,钻压:环河组~华池70~80kn,洛河组60~70kn,安定组80~90kn,排量30~33l/s。
(7) 钻头使用到后期,由于复合片磨损较大,复合片不易吃入地层,适当提高钻压(最大120~140kn),可维持较高的钻速。
(8) 在pdc钻头正常使用过程中,每钻进进尺200~300m,配30 m3稠浆携带钻屑。
(9) 由于pdc钻头钻时较快,所以在pdc钻头使用井段搞防喷演习时,要循环钻井液15分钟方可停泵搞演习,防止突然停泵演习造成沉砂卡钻。测斜时也应循环5分钟左右,防止测斜时造成沉砂卡钻。
7. 接单根
(1) 接单根时待钻压恢复至40kn左右时,先缓慢上提钻具,再停转盘。
(2) 接完单根后缓慢开泵,防止因泥浆倒返造成岩屑堵死水眼。
(3) 接完单根后启动转盘,使钻头慢慢接触井底,逐步加压至正常值。
(4) 接单根时间计算:钻头提离井底到接完单根下放加上正常钻压为止,计算为接单根时间。
8.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应考虑决定起钻
(1) 地层岩性变化不大而机械钻速和转盘扭矩明显下降,立管压力上升(泥包)。
(2) 泵压明显升高或降低(堵水眼或掉水眼)。
(3) 有连续蹩跳钻现象,机械钻速明显降低(不适应地层)。
(4) 钻头使用到后期,若岩性没有明显变化,而采用的钻压又较大,但机械钻速却明显下降(钻头已不能再用)。
(5) 每米钻井成本过高。
(6) 洛河发生大型漏失时(堵漏剂含量过高易堵钻头水眼)。
9. 注意事项
(1) 防止溜钻和顿钻。
(2) 禁止先加压后旋转。
(3) 不允许采用堵喷嘴的办法钻进,以免降低对复合片的冷却效果及排屑效果。
(4) 排量选用推荐上限值。
(5) 在可钻性较高的层段钻进时要有意识地控制钻速不要太快,以免突遇硬夹层损坏复合片。
(6) 目前使用情况看,pdc钻头高转速对提高机械钻速不太明显,而较高的钻压对提高机械钻速较为明显,因此建议采用较低转速-较高钻压的钻井参数组合。一般情况下,转速可控制在65-90rpm之间,而钻压可根据地层情况在推荐范围内随时调整。
(7) 为保证钻头平稳钻进,防止钻头先期损坏,应尽量避免蹩钻现象发生。若一旦发生了蹩钻现象,应立即将钻头提离井底,然后采用小钻压(一般为50kn以下)钻进。
(8) 钻速快的井段要注意短起下钻,以防最后起钻时出现拔活塞现象。
(9) 钻具结构为塔式钟摆钻具。
第3篇 移动式近海钻井平台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若干准则
1 公司责任
1.1申请doc的平台公司,无论承包形式如何(总包或分包),必须对所管理平台的安全和防污染负全责。
1.2申请doc的平台公司必须对所管理钻井平台独立负责,不得将ism规则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的任何部分分包给合同承包方或第三方,亦不得将合同承包方或第三方纳入本公司安全管理体系。
1.3 钻井平台经理(或高级队长)是平台上的最高领导,对安全和防污染全权负责,ism规则中对船长的责任与权限要求均对其适用。
2 船岸人员管理
2.1 钻井平台的船长、驾驶员和轮机员须经海事主管机关认可的机构培训,并持海事主管机关签发的适任证书;经理(或高级队长)和其它工作人员需经海事主管机关认可的机构培训,并持有海事主管机关签发的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在2002年2月1日前可持有“四小证”)或海洋石油作业行业安全主管部门签发的“五小证”;任何人员只要在海上平台滞留1天以上均应经过安全救生知识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有效证书;特殊工种:电工、电气焊工、吊车司机、司索工、厨师、无线电电子操作员等,均应取得国家主管机关颁发的相应证书,其中无线电电子操作员应取得海事主管机关颁发的证书。
2.2 钻井平台配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执行。
2.3 岸上管理人员中涉及安全和防污染的部门负责人,应具有一定资质并持有本行业颁发的资格证书。
3 船岸人员培训
3.1 专项安全培训主要包括经理安全培训、安全环保人员培训、平台经理监督培训以及架工以上人员的井控培训、防h s培训、油气消防培训、稳性与压载技术培训等。其中井控培训、防h s培训和油气消防培训应由海洋石油作业行业安全主管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完成并颁发证书。
3.2 公司应确保平台人员了解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除了imo颁布的《海上移动式平台构造与设备规则》、solas公约及其修正案、marpol公约及其附则、1995年修正的stcw公约等法规性文件外,还应按海洋石油作业行业安全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法规执行。截止目前,现行有效的文件有:《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海上移动式钻井船(平台)作业许可办法》、《海洋石油井喷控制要求》、《海洋石油作业硫化氢防护安全要求》、《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和油(气)生产设施一般安全管理规则》、《海洋石油作业放射性及爆炸物质安全管理规则》、《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和油(气)生产设施电气安全管理规则》、《海上移动钻井平台和油(气)生产设施的经理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要求》、《海洋石油作业者安全应急计划编制要求》、《海洋石油作业租用直升机安全管理规
则》、《海洋石油作业事故检查和统计要求》、《海洋石油作业系固管理规则》、《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培训要求》、《海洋石油弃井作业管理规则》等。在审核中,审核员应审查公司的培训主管部门是否针对上述法规要求组织了培训,审查公司有关部门及平台的相关人员是否熟悉这些法规的有关要求。
4 设备维护与操作计划制定
4.1 对总包井,钻井公司负责设备的维护和电子操作员的配备管理,提供平台上的医生及所配药品和器械;对分包井,通常由作业者负责租用设备和操作维护人员,聘请医生并配备药品和器械。在审核中,审核员应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4.2 钻井平台的操作主要包括:拖航作业、钻前准备、钻井、下套管、固井、定向钻井、钻开油气层、边采边钻、取芯、测井、测试、弃井、钻井作业事故处理与预防、试压作业、热工作业(包括气割、焊接、加热及明火作业)、进入限定空间、高处作业、放射性作业、爆炸性作业、油漆作业、化学危险品的使用与管理、电气作业、吊篮吊运人员作业、起重作业、船舶靠离平台作业、加油作业、清舱作业、滑油剂的使用等。在审核中,应审核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是否覆盖了上述平台的日常操作;是否制定了操作程序;操作程序中是否明确了相关人员的资格要求;以及这些程序或规定是否符合有关国际公约、规则并符合海洋石油作业行业安全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法规的要求。
4.3 审核平台公司是否具有制定涉及平台安全和防污染的关键操作的方案和须知的程序,并将该工作分配给适任人员。
5 应急反应及布置
5.1 钻井平台的应急情况主要包括:井喷、h s作业、海冰、台风、油类作业、平台破损、平台失控的漂移、拔桩险情、压载险情、直升机事故、火灾、人员落水、伤病员的急救与治疗、放射性物质遗落及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地震、海啸、风暴潮及弃平台等。在审核中,应审核公司是否对上述应急情况进行了标识;对标识的应急情况是否制定了应急反应程序;所编制的安全应急计划是否考虑了作业海区的自然环境和勘探、开发及生产的不同作业阶段等。
5.2 审核公司及平台上是否建立了应急操练和演习制度。平台上常进行的演习包括:弃平台、救生(人员落水)、消防、防喷(井控)、防台风、防h s、溢油演习等。
5.3 平台在作业期间,每月应进行一次弃平台演习和一次消防演习;每季度应进行一次救生演习;防喷演习应根据井的情况来决定演习时间和频率;防台风演习将根据平台的作业海区和季节的变化来选择演习时间;防h s演习根据所钻地层是否会有h s来决定。
5.4 审核公司是否组织了岸基与平台的联合演习,验证岸基应急组织机构、指挥系统与医疗机构的联系、通讯网站以及向主管部门、海事主管机关报告和救援程序的有效性。
6 不符合、事故及险情的报告与分析
6.1 《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海洋石油作业事故报告和统计要求》对海上发生作业事故、险情后的报告内容和时间要求、调查与分析、处理及改进措施都作了规定,在审核中应审查程序文件是否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
6.2 审核中应查阅海洋石油作业行业安全主管部门对公司所属平台的检查结果,对平台上存在的问题,公司主管部门是否组织了分析并予以解决。
6.3 审核中应查验部海事局和中国船级社有关平台证书及检验报告、记录;对平台存在的设备问题和缺陷,公司主管部门是否按期解决;是否定期组织安全例会对生产和作业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7 本规则所称移动式近海钻井平台系指具有自航能力的钻井平台。
8 本准则未尽事宜,参照《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规则》、《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程序》和《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若干准则》以及钻井行业有关规定处理。
第4篇 钻井作业过程天然气一氧化碳气体安全管理办法
1 范围
为规范含天然气、一氧化碳钻井施工作业现场,有效杜绝天然气、一氧化碳伤人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明确了天然气、一氧化碳气体的理化特性、健康危害、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关键措施等相关管理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及各钻井队、侧钻队。
2 术语和缩略语
本办法没有采用其它标准规定的术语。
3 职责
质量安全环保处是本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文件的制修订工作。两级安全、工程技术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 管理内容
4.1 理化性质
4.1.1 天然气中主要的成分是甲烷(化学分子式ch4),并含有少量乙烷、丁烷、戊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硫化氢等。天然气中不含硫化氢时,为无色、无臭、易燃、易爆气体。常温、常压下,天然气的相对密度为0.62,约比空气轻一半,极易挥发,易燃易爆。爆炸极限为5%~15%。
4.1.2 一氧化碳为无色、无臭、有毒气体。相对密度0.967,正常空气中的含量仅为0.04ppm,爆炸极限为12.5%~74%。在水中的溶解度极低。
4.2 危害
4.2.1 当空气中天然气浓度达到5%~15%时,遇明火(包括金属撞击、电器启动产生的电火花),会发生爆炸着火;
4.2.2 当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达到12.5%~74%时,遇明火(包括金属撞击、电器启动产生的电火花),会发生爆炸着火;
4.2.3 吸入一定浓度的一氧化碳对人体的影响:
a) 轻度中毒:患者可出现头痛、头晕、失眠、视物模糊、耳鸣、恶心、呕吐、全身乏力、心动过速、短暂昏厥。血中碳氧血红蛋白含量达10%-20%;
b) 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加重外,口唇、指甲、皮肤粘膜出现樱桃红色,多汗,血压先升高后降低,心率加速,心律失常,烦躁,一时性感觉和运动分离(即尚有思维,但不能行动)。症状继续加重,可出现嗜睡、昏迷。血中碳氧血红蛋白约在30%-40%。经及时抢救,可较快清醒,一般无并发症和后遗症;
c) 重度中毒:患者迅速进入昏迷状态。初期四肢肌张力增加,或有阵发性强直性痉挛;晚期肌张力显著降低,患者面色苍白或青紫,血压下降,瞳孔散大,最后因呼吸麻痹而死亡。经抢救存活者可有严重合并症及后遗症;
d) 中、重度中毒病人有神经衰弱、震颤麻痹、偏瘫、偏盲、失语、吞咽困难、智力障碍、中毒性精神病或去大脑强直。部分患者可发生继发性脑病;
e) 空气中的一氧化碳浓度达到50ppm时,健康成年人可以承受8小时; 达到200ppm时,健康成年人2-3小时后,轻微头痛、乏力;达到400ppm时,健康成年人1-2小时内前额痛,3小时后威胁生命; 到800ppm时,健康成年人45分钟内,眼花、恶心、痉挛,2小时内失去知觉,2-3小时内死亡;达到1600ppm时,健康成年人20分钟内头痛、眼花、恶心,1小时内死亡;达到3200ppm时,健康成年人5-10分钟内头痛、眼花、恶心,25-30分钟内死亡; 达到6400ppm时,健康成年人1-2分钟内头痛、眼花、恶心,10-15分钟死亡; 达到12800ppm时,健康成年人1-3分钟内死亡。
4.3 安全技术措施
4.3.1 对于设计中有或可能出现天然气、一氧化碳井的所有施工作业人员都应该接受天然气、一氧化碳气体防护知识的培训。
4.3.2 测、录、固、定等相关方人员在进入生产施工作业场所前,应接受天然气、一氧化碳气体安全防护教育,主体作业单位应与服务单位签订相关方告知书。
4.3.3 现场禁止使用明火。确需动火时,办理动火作业许可审批。动火作业具体执行bt.18.3《动火作业监控管理办法》。
4.3.4 探井、评价井、气井、欠平衡井及设计提示含天然气或一氧化碳气体的井,施工队伍应按照所在油田公司井控实施细则配备安全检测设备和防护设施,或至少配备以下安全检测设备和防护设施:
a)便携式复合气体监测报警仪3台,钻台操作人员、坐岗人员、生活区管理员各持1台;
b)含天然气井配备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半小时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5套,含一氧化碳井当班生产班组应每人配备1套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半小时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c)钻台上下、振动筛等易排出或聚集有毒有害气体的位置应安装排气量不小于10000m3/h的防爆鼓风机,鼓风机设置方向不能朝向
人员聚集场所;
d)测、录、固、定等配合作业的相关方单位应至少配备2台便携式复合气体监测报警仪,作业人员应每人配备一套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半小时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e)固定式和便携式复合气体监测报警仪应按要求定期进行校验。在超过满量程浓度的环境使用后或屏幕显示错误时,应重新校验,确保在有效期内使用;
f)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附件完好,安装至备用状态,气瓶压力值28~30mpa,报警哨在4~6mpa报警;
g)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应存放在方便、干净卫生且能快速取用的地方,不能上锁,至少每月检查一次,检查记录至少保留12个月;
h)充气泵放置在上风安全位置,确保启动时取用安全区域的空气。
4.3.5 井场及钻井设备的布置要求:
a)井场应选择在较空旷的位置,尽量在前后或左右方向能让盛行风畅通;
b)井场大小应满足:20及以下钻机:80m×80m;30钻机:90m×90m;40钻机:100m×100m;50钻机:105m×105m;70及以上钻机:110m×110m;
c)井场综合录井房、地质值班房、钻井液化验房、工程值班房等应摆放在井场季节风的上风方向,距井口不小于30m。锅炉房应置于距井口不小于50m的上风方向;
d)生活区应设置在距井场300m以外的位置;
e)正压防爆房进气管线应取用安全区域的空气;
f)在钻台、振动筛、坐岗房等处设风向标,在天车、紧急集合点、放喷口等处设彩旗作为风向标;
g)根据当时的风向和当地的环境,在井场分别设置两个紧急集合点,且位置合理,便于逃生;
h)辅助设备和机动车辆应尽量远离井口,进入井场的施工车辆应安装防火帽,非生产用车严禁进入井场,所有施工作业人员不得在发动着的车上睡觉;
i)井场自动点火装置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放置于距井口30m以外的防爆区域,固定牢靠,应搭设防晒遮阳设施。需要放喷或经过液气分离器脱气手动点火时,由现场第一负责人指定专人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站在上风向距火口距离不少于10m的位置点火。点火时,应先点火,后通气;
j)点火装置处由专人坐岗,观察点火情况,确保点火装置保持燃烧状态。
4.3.6 设备配套及物资储备要求:
a)施工前应配备真空除气器、液气分离器、点火装置等设备;
b)打开油气层后,真空除气器视情况使用排气,排气管线引出15m以外点燃。
4.4 应急关键措施
4.4.1 一般生产井作业过程中一旦发现空气中天然气浓度达到临界报警值时,立即上报;现场作业人员应穿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实施关井,所有人员撤至安全区域,并按上述探井、评价井、气井的设备设施配备要求配备相关设备。
4.4.2 作业过程中一旦发现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达到临界报警值时,立即上报,现场作业人员穿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实施关井,所有人员撤至安全区域,等待上级措施。
4.4.3 一旦发现人员中毒,施救人员立即穿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将中毒者移至空气新鲜或空气流通的地方;如中毒者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时,应将其平放,实施心肺复苏进行抢救;拨打当地急救电话或立即把中毒者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
第5篇 浅谈石油钻井现场安全管理和实施
【摘要】石油钻井是一项特殊的行业,虽然我们石油行业有着“天不怕,地不怕,风雨雷电任随他”的光荣传统,但是如何在各种常规与非常规的作业中,保持安全生产,变得越来越重要。那么,如何才能有效地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怎样才能切实地实施好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以及政策方针呢?下面,就这两个问题做一下浅陋地分析。
【关键词】石油钻井 安全生产 管理 实施
前言:石油钻井分为陆地石油钻井和海洋石油钻井,虽然两者之间在工艺和技术上大同小异,但是鉴于海洋的地理特殊性,所以我们有必要单独把海洋石油钻井单独对待,进而根据海洋钻井自身的特殊性,制定一些符合实际的安全管理程序。赵东平台,作为一座中石油对外合作的集钻井采油于一体的平台群组,对于石油钻井现场的安全管理有着自己的独特性,那么就以赵东平台为模型,来探讨研究一下钻井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实施。
正文:
一, 安全的现实意义
很多人会说,安全的现实意义就是我不受伤害。乍听起来,大家会觉得好笑,甚至认为有些肤浅。但是,我想说的是,这句话很对,特别真实,也很现实,但就是这样简单的目的,要想百分百地达到却并不容易。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如何有效地控制好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弥补好管理上的疏忽,从而达到“长制久安”,实现安全的最大化,这才是安全的现实意义。
二, 海洋石油钻井现场简析
海洋石油钻井平台用于海洋石油的勘探与开发,是一条特殊用途的船舶(赵东平台属于固定式导管架平台),因此除了要配备作为船舶的几乎所有系统(如动力系统、锚泊系统、起浮压载系统、通信系统、消防系统等)与设施(如救生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油污水处理装置设施、垃圾处理设备设施等)外,还要配置满足其特殊功能专业系统装备,如钻井要用到钻井绞车、顶驱、泥浆泵;处理泥浆需要配浆设备(配浆漏斗、配浆泵、搅拌器)、三除设备(振动筛、除砂器、除泥器、除气器);物体吊运需要用到各种起重设备如吊机、叉车、气动和手拉葫芦;井控需要防喷器、导流器;监控检测需要硫化氢检测设施、摄像检测设备、泥浆池液面检测设备;对于半潜式或浮式平台还需要升沉补偿器、张紧器等设备系统。整个钻井作业过程还要涉及到录井、测井、下套管、固井等花样繁多的作业,这其中使用或设计到的设备设施更是五花八门。以上所列举的设备中有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国家法律规定的特种设备;对于有的设备的使用和操作还需要起重工、电工、电焊工等特殊工种;在设备上或作业过程中还要用到危险化学品,如电气焊用到的氧气乙炔、防喷器控制系统和泥浆泵中要用到氮气以及试油时点火用到的液化石油气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属于危险化学品中的第二类,处理井底事故时爆炸松扣或爆炸切割工艺要用到的爆炸品属于危险化学品中的第一类,配置泥浆中用到的烧碱和蓄电池中用到的酸或碱液属于危险化学品中的第八类腐蚀品。其它几类危险化学品在平台上也能找到,如测井用到放射源属于第七类,油漆及其稀释剂、直升机用到的航空煤油等易燃液体属于危险化学品中的第三类。由此可见,海洋石油钻井平台的设备庞杂,工作程序繁多,使用到的危险化学品也是各种各样,堪称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因此海洋石油钻井平台的安全生产管理涉及到安全生产技术,如:机电安全技术、防火防爆安全技术、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等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如:安全致因理论、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与演练、事故调查分析等方方面面的知识,是一个庞大而系统的工程,如何做好海洋石油钻井平台的安全管理就非常值得认真讨论和研究。
三, 安全意识的培养
安全并不是领导考核的专属话题,它是属于所有在现场参与生产的每一位员工。那么怎样才能让石油钻井现场生产参与者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呢?当然是培养好足够的安全意识,让安全意识常驻我心,体现在每个操作者的每个操作细节上。对此,我们可以针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 定期组织员工学习相关安全知识 采用最简单易懂的方式灌输到员工头脑中去(例如现场实际的小事故案例),切忌采取强制性地压力型学习,因为这样有可能产生极小、甚至相反的效果,与预期的目标背道而驰;
2. 采取奖惩激励机制 这里所谓的奖惩,并非是简单的好的奖励,不好的处罚。我们可以尝试着采取奖惩积分制度,对于涉及到安全的和不安全的行为进行记录,并按照一定的积分进行累计,定期进行公示pk,对于排名靠前的进行适当的物质奖励,排名靠后的予以合适的方式进行适当的处罚。这样可以让员工在注重安全的同时,可以有一种竞赛的状态,有利于保持一颗时刻注重安全的心态。
3. 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工具 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工具,可以更加科学、清晰地界定一些不安全行为,达到预防为主的目的。例如赵东平台的stop政策和安全观察沟通卡,就是很好的管理工具。
4. 强化员工的安全主动性 改变员工根本认识上的“要我安全”为员工积极主动的“我要安全”。主动性的前提是,让员工意识到,并不是说安全是做给领导看的,而是要让其意识到,我要是安全,领导肯定会看我的。
四, 安全形式和形式安全
安全并不仅仅是一种形式,如果单纯地只是追求形式上的安全,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隐患,而且更甚者,只会积微成灾,造成无法挽回的安全事故。
那么怎样才会不让安全只是流于形式呢?安全没有商量探讨的余地,是一就是一,是二就是二,只有将规定好的安全政策正常地执行下去,才会使得安全政策得以进化,演变出更加合理的安全机制和程序,如果在安全的问题上,处处讲情面,次次给机会,那么表面上的“形式安全”,只会将涉及者逼向不安全的深渊。
所以,为了我们的安全形势更加良好,请让我们拒绝形式安全,认真地执行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例如,赵东平台的“险兆事故(near miss)”政策就很好地预防了这种形式主义的泛滥。
五, 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要做好海洋石油钻井平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根据各自平台的特点,编制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并经常组织演练。安全是相对的,事故是绝对的,一切防止事故发生的手段都只能减少事故的发生频率,而不能杜绝事故的发生,所以必须根据平台的实际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用来抵御事故风险或控制灾害蔓延、降低危害后果。而演练不仅能检验、评价应急预案,暴露预案中存在的缺陷和应急能力的不足,实现预案的持续改进,而且能明确各自的岗位与职责,提高协调性和整体应急反应能力。例如,赵东平台定期会进行火灾消防、可燃气体泄漏、硫化氢泄漏、防喷演习、人员落水、弃平台等演习。
六, 结论
实现石油钻井现场的安全最大化是每位石油钻井从业者的心愿,也是所有钻井工作者永久研究和讨论的话题,哪里有生产现场哪里就有安全隐患,哪里有安全隐患哪里就是安全工作者的战场,也是每位操作参与者的战场,只有从战场上安全地全身而退,我们的工作才是有效的工作,我们才会拥有完整的石油人的骄傲!
第6篇 钻井井场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1 范围
为规范钻井井场用电安全管理,保障钻井井场施工作业现场用电作业安全,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钻井井场用电作业的管理职责、人员要求及过程控制要求等相关管理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及各钻井公司。
2 术语和简略语
本办法采用gb/t 28001-2001和q/sy1002.1-2007标准规定的术语。
3 职责
3.1 机关处室职责
3.1.1 质量安全环保处是本办法的归口管理处室,负责组织本办法的制、修订,以及对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抽查。
3.1.2 市场与生产协调处负责组织与有关电力管理单位或部门协调停送电工作。
3.2 所属单位部门职责
3.2.1 hse主管部门负责钻井队井场用电作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负责本单位二级钻井队用电作业许可的审核和现场监督。
3.2.2 生产协调主管部门负责钻井队用电作业过程中组织与有关电力管理单位或部门协调。
3.2.3 各基层单位负责建立健全钻井队用电安全措施,办理钻井队用电作业许可证,并组织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及应急要求。
4 管理内容
4.1 电工基本要求
4.1.1 电工应身体健康,经体检合格,无职业禁忌症,必须经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
4.1.2 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用电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设监护人,其他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相关的用电设备和线路作业。
4.1.3 电工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4.1.4 电工应按照规定要求正确穿戴防触电劳动防护用品。
4.2 一般要求
4.2.1 各钻井公司应为钻井队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4.2.2 钻井队现场必须配备绝缘手套、电气绝缘工具等防护设施,并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电气性能试验。
4.2.3 作业前,钻井队应组织开展危害因素识别与其风险评价工作,针对识别结果,制定具体的风险削减控制措施及应急措施,向员工进行交底教育,并按照“危险作业项目清单”(bh/qhse/a7·46·2-01)中的用电作业许可级别,严格办理作业许可证,依据“岗位hse作业指导书”和“岗位hse巡回检查表”的要求进行作业和检查。
4.2.4 所有营区、生产区域内架设的电缆、动力线、导线必须保证无破皮或龟裂现象。
4.2.5 各种密封安全插接件必须连接紧固,连接电缆必须完好无损。插针、插孔等导电体间的连接必须松紧适当、接触良好。插接件装配完后,必须紧固到位。
4.2.6 井场距井口30m以内的电气系统的所有电气设备,如电机、开关、照明灯具、仪器仪表、电器线路以及接插件、各种电动工具等应符合防爆要求。
4.2.7 电气系统安装、检修时,电工应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站在绝缘体上。
4.2.8 井场电气设备及金属结构房采取接零保护措施,可移动电气设备采用可靠的漏电断路器,并保护接零,移动电焊机应同时接地保护。
4.2.9 每栋营房、每个工房以及临时用电都必须安装漏电断路器。严禁使用无漏电保护功能的断路器当作开关使用。
4.2.10 用电设备应具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装置,并采用“一机、一闸、一保护”。
4.2.11 在同一接零系统中,一般不允许部分或个别设备只接地、不接零的做法。如确有困难,个别设备无法接零而只能接地时,则该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4.2.12 在有负载状态下,必须使用载荷开关、断路开关或其它专用切断装置接通、倒换、切断电路。
4.2.13 保险装置或漏电断路器自动断开后,未查明原因前,不能重新合闸供电,在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供电。
4.2.14 各电器开关、接触器、电动机保护器、继电器、防爆按钮的动作应灵活、可靠,触头接触应良好,热继电器整定值与被保护电路相符合。
4.2.15 发生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选用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型灭火器进行灭火。
4.2.16 营房需要移位或搬迁前,必须切断每栋营房的总电源开关。
4.2.17 漏电断路器每年检测一次,检测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钻井队每月应对漏电断路器做一次自检试验。
4.2.18 钻井队进行拆、搬、安作业时,井场有输电线路通过,市场开发主管部门应向建设方明确提出断电要求,必要时,由市场与生产协调处组织协调停电,并督促落实,留下记录。拆、搬、安设备前,由生产服务队(水电队)进行验电,封挂接地线,并按标准在接地线周围设置警戒线,现场调度人员应对通过井场的输电线路是否断电进行核实、确认。拆、搬、安设备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进行监护。
4.2.19 用电作业过程中严禁下列情形:
a)非持证人员从事临时电源线及用电设备的安装、维修或拆除作业;
b)乱接乱拉电源线;
c)带电作业;
d)将电源线接头直接插在插座上;
e)用铜丝代替保险丝;
f)电线在水中浸泡;
g)在电热器上烘烤衣服、手套等易燃物品;
h)在接外电源、检维修电线路与用电设备时,采取约时供电;
i)将个人用电设施带入生产场所使用;
j)起重作业时,如上空存在高压电线,未采取断电等有效措施,发令起吊;
k)将个人用电设施带入生产场所使用。
4.3 钻井队现场电路的安装
4.3.1 供电线路
a)钻井队施工现场电路安装,井场必须采用tn-s供电方式,营区采用tn-c-s供电方式;
b)井场电路安装必须走向合理、整齐、规范,电缆敷设应考虑避免电缆受到腐蚀和机械损伤;
c)发电机至scr/mcc房的电缆应对应相序接入;
d)发电房至营区电路,必须采用铠装电缆敷设。发电房至油罐区电路易受到机械损伤的,也应采用铠装电缆,其它井场主电路宜采用ycw型防油橡套电缆;
e)井场电路采用电缆槽敷设方式,过车处应设置过车桥或穿管保护;
f)井场、井架、机房、泵房、净化系统均应采用橡套电缆;
g)井场临时供电线路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高度不低于3m。机房、泵房、净化系统架空的供电线路应高于设备2.5m,距柴油机、井架绷绳不小于2.5m;
h)井架上电缆易磨擦处应加绝缘护套管;
i)严禁将供电线路牵挂在设备、井架、绷绳、罐等金属物体上;
j)供电线路严禁从油罐区上方通过。架空线不应跨越柴油罐区、柴油机排气管和放喷管线出口;
k)供电线路进值班房、发电房、锅炉房、材料房、消防房等各种活动房时,入户处必须加绝缘护套管,并保留适宜的滴水弯或采取防渗漏措施,野营房内的照明灯应用绝缘材料固定;
l)电气设备进出线无破损、松动、发热;
m)井场应急照明灯、防喷器远程控制台用电应专线并单独控制,不受井场总电源开关控制,使用节能发电机的钻井队,其主开关与辅助发电机开关必须具备互锁功能,以便满足远程控制台及应急照明供电需要。
4.3.2 井场电路安装
a)井场电路安装见图1所示,从发电机引出的相线(a、b、c、中性线)中,相线(a、b、c)进配电盘总开关,中性线接地后(接地电阻不大于4ω,与接地极连接的多股软铜线,截面积不得小于50mm2,并接触良好),分成工作零线(n)与保护零线(pe),保护零线(pe)采用双色(绿/黄)专用的多股软铜线,截面积不得小于16mm2;
b)截面积大于10mm2 的导线应压接相应的接线端子;
c)发电机外壳与配电盘外壳必须保护接零;
d)保护零线(pe)任何时候不得通过开关或漏电断路器,当保护零线(pe)超过50m或存在分支时应重复接地;
e)钻井液搅拌器电缆输至防爆电气控制箱时,电缆应穿入直径相应接管内,并在罐面上焊接固定;
f)钻井液循环罐上固定的防爆电气控制箱及降压启动箱应不高于罐面500mm,以便随罐体同时搬迁;
g)钻井液循环系统罐面导线穿管敷设,管内导线不应有接头;
h)在循环罐区保护零线(pe)必须重复接地。在循环罐区保护零线(pe)必须采用等电位连接,导线的截面积不小于35 mm2;
i)井场至水源处的电源线路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高度不低于3米,并由漏电断路器控制。
4.3.3 营区电路安装
a)营区电路安装见图2 <体系资料/d版/作业/hc 9.9.1 安全用电管理办法附件.doc>所示,从井场来的相线(a、b、c、n)中,相线(a、b、c)进营区总开关,工作零线重复接地后(接地电阻不大于4ω,与接地极连接的铝线截面积不得小于25mm2,并接触良好),分成工作零线(n)与保护零线(pe),保护零线(pe)采用双色(绿/黄)专用的截面积不得小于16mm2 多股软铜线;
b)总开关外壳、营区用电器具外壳、营房外壳都必须保护接零,并且保护接地;
c)保护零线(pe)必须接触良好,任何时候不得通过开关或漏电断路器,当保护零线(pe)超过50m或存在分支时应重复接地;
d)野营房内电热器做到绝缘及外壳完好,并安装温控器和漏电断路器。
4.3.4 接地装置要求:
a)发电机或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为工作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电气设备采用保护接地,其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
b)接地极引出线应使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积不得小于16mm2;
c)接地极采用角钢,其规格不得小于40 mm×4 mm,若使用扁钢,其厚度不得小于4 mm,宽度不得小于30 mm;
d)接地线与接地极的连接必须采用专用接线端子,并用镀锌螺栓连接。使用铝芯线时,必须采用铜铝过渡接线端子进行压接;
e)井场供电系统重复接地不应少于3处,接地电阻小于10ω;
f)油罐区防静电接地装置电阻不大于30ω;
g)如接地电阻达不到规定要求时(土壤干燥),应对接地极的土壤进行盐化处理或增加接地极的数量;
h)需进行接地保护的设备、设施均应实行单独接地;
i)便携式电器末端线路或回路的短路保护元件应保证故障持续时间不超过0.4s,配电线路或固定电气设备的末端应保证故障持续时间不超过5s;
j)仅采用过载、短路保护的电气设备,在保护接零的同时还应做保护接地;
k)采用过载、短路保护并装有漏电断路器的电气设备,可只做保护接零。
4.3.5 使用控制面板,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a)检修控制面板时,应先使用试电笔或万用表进行检测;
b)切断设备电源时,先关掉设备负载侧控制开关,再关掉主开关;
c)接通设备电源时,先接通主开关,再接通设备负载侧控制开关;
d)操作控制开关或主开关时,人要站在侧面,不要站在配电板的正前方;
e)mcc/scr房及发电房内地面应铺设绝缘胶皮;
f)严禁用湿手操作开关,不得带电插拔插接件;
g)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5m;
h)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必须采用铜芯绝缘导线,铜芯不得有外露;
i)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并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应与箱体直接接触,不得有接头;
j)配电柜、开关控制箱内的开关和漏电断路器上下接线盖齐全,清洁无杂物,箱门齐全,并能有效锁闭,外形结构应防雨、防尘;
k)电路断路器应标明控制对象。标识应耐用、醒目,不宜丢失或损坏,并不允许将明牌及检测标签覆盖。
m)电压超过600v的接线盒必须加罩;
n)500~1000v的直流或交流电配电柜门必须能有效锁闭。
4.3.6 便携式电器设备使用应遵守:
a)便携式电器因作业需要,一次线长度超过5m时,应在距电器5m以内增加一级控制开关;
b)便携式电器应轻放,电线不能用来提拉物件;
c)使用前或移位前,必须直观检查设备的电线有无破损(部件松动、变形、丢失销钉、外罩或绝缘破损、外护罩压扁或压碎);
d)有积水或导电性流体的地区必须使用适用于潮湿地区规定的设备和电线;
e)便携式电器在移位前,必须先断电源,且运转部位静止后,方能进行移位;
f)锁定型插头在接好后必须锁定;
g)在有电击危险环境使用的手持照明灯和局部照明灯应采用36v或24v安全电压,在金属容器内、或工作地点狭窄以及周围有大面积接地导体等环境应采用12v安全电压;
h)携带便携式电器攀登高处时,应将电器固定在作业人员的身体上,作业前应系牢安全绳。
4.3.7 电焊机使用要求
a)电焊机应安装在干燥、通风良好处,不应安装在易燃易爆、有严重尘垢或剧烈振动的环境;
b)电焊机应指定专人保管;
c)作业时应穿戴绝缘鞋、帆布手套、工作服、面罩等劳动保护用品。在金属容器中工作时,还应戴上安全帽、护肘等防护用品;
d)电焊机的电源线上应装设隔离电器、主开关和短路保护电器。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电焊机的接线处应有防护屏罩,电焊机应经排子端接线;
e)电焊机控制开关、漏电断路器功率必须与电焊机功率匹配,完好无损;
f)电焊机外露导电部份应采取保护接零(或接地)措施。为了防止高压窜入低压造成的危险和危害,交流电焊机二次侧应当接零(或接地)。但必须注意二次侧接焊钳的一端是不允许接零或接地的,二次侧的另一条线也只能一点接零(或接地),以防止部份焊接电流经其他导体构成回路;
g)电焊钳和焊接电缆绝缘必须良好;
h)一次线接线长度不得超过2m;
i)二次线应采取防水橡皮保护套铜芯软电缆,长度不超过30 m,不允许用铁板或其它金属物搭接代替电焊机的搭铁;
j)移电焊机时必须停电;
k)严禁露天冒雨从事电焊作业,电焊机械作业具体执行《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4.3.8 电路安装完成后,由生产服务队(水电队)对井场与营区电气系统进行全面系统检查,不得有错接及配备不合理等现象。
4.3.9 井场电路在启用前,应先试通电,确认整个电路运转正常后,才能通知钻井队正式启用。
4.3.10 供电运转正常后,由生产服务队(水电队)与钻井队负责人进行验收,并填写“电路安装验收交接书”。
4.4 电气系统修理时的基本要求
4.4.1 在维修作业前,必须先停电(并考虑双供电可能)、验电、锁定、挂标识牌“正在检修、禁止合闸”,若无法做到锁定时,必须指定专人看护。
4.4.2 验电前应检查检验工具的可靠性。
4.4.3 作业时必须采取的一般保护措施:
a)必须采取防护、隔离、绝缘;
b)照明必须要充足;
c)在封闭空间或限定区域内作业时,必须使用防护屏。此外,门、可折合面板必须固定牢靠。
4.5 防护器具
4.5.1 在有可能产生电弧的维修工作中,作业人员必须使用防电弧的保护装置。橡胶绝缘手套内必须再戴合适的皮手套。
4.5.2 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工具可能接触到设备,必须使用绝缘性能可靠的工具。
4.5.3 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可能接触到带电物体,必须使用防护屏,以防发生电击、电弧烧伤或其它电路事故。
4.5.4 电气安全标志
a) 当心触电;
b) 禁止攀登 高压危险;
c) 配电重地 闲人莫入;
d)止步 高压危险;
e) 小心有电;
f) 有电危险;
g) 有人工作 禁止合闸。
4.6 触电急救步骤
4.6.1 立即就近关闭电源开关,迅速将触电者脱离电源。
4.6.2 电源开关较远时,救护者可用干燥的木棍将电线挑开。
4.6.3 无上述条件而必须用手解救时,救护者必须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住触电者非贴身干燥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4.6.4 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呼吸与心跳正常,应观察12~24h。
4.6.5 触电者呼吸或心跳停止时,应立即作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
4.6.6 在救护高处作业触电者时,应采取防跌落措施。
4.7 质量安全环保处应每年至少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各单位应对各钻井队用电作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4.8 事故管理
发生因工触电人身伤害事故,执行bh/qhse/a7.46.13《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4.9 质量安全环保处应每年按季度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各单位应对本单位冬季、雨季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5 相关文件和记录
5.1 相关程序和管理作业文件
bh/qhse/a7.46.13 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5.2 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5.3 相关技术文件
5.4 相关记录
bh/qhse/a7·46·2-01 危险作业项目清单
第7篇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生产作业。浅海石油与天然气的钻井
储运生产作业亦可参照执行。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有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nl6-勺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 74-书4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jl40-音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058-书2 咫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51吨2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83-粤3 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syjl3吨6 原油长输管道工艺及输油站设计规范
syj 25书7 油气田爆炸危险场所分区
syj 31吨8 石油工业用加热炉安全规定
sy 0075却3 油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syj 400l-力o 长辅管道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y 5053.1-粤2 地面防喷器及控制装置
sy 50532-9l 地面防喷器及控制装置
3钻井
3.1 设计
开钻前应有经过审批的钻井没计。
3.1.1 以地质部门提供的地层孔隙压力和破裂压力梯度为依据进行设计。
3.1.2 地质设计户,应提供邻井的油、气、水显示和复杂情况资料,并特别注明含硫化氢地层深度和估计含量,有漏失可能的井,要储备一定量的堵漏材料。
3.1.3 井控装置和完井井口的工作压力,应以全井最高地层孔隙压力为准。
3.1.4 探井和高压油、气、水井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明确规定加重钻井液和加重材料的储备量,其数量不少于一次压井的需要量。
3.1.5 对井场周围2km以内的居民住宅、学校、厂-矿等的火源进行勘查.在发生井喷失控及有硫化氢气体溢出时.应立即通知上述单位、人员熄灭火种,必要时要迅速撤离危险区。
3.2 井场及钻井设施
3.2,1 井口距民房100m以外。井场边缘距铁路、高压线及其它永久性设施不应少于50m。
3.2.2 井场布局要考虑风频、风向。井架大门方向,尽量朝南或朝东。在井场明显处,应设置安全防火标志。
3.2.3 在草原、苇塘、林区钻井时,井场周围应有防火隔离墙或隔离带。
3.2.4 钻台及机、泵房应无油污。钻台上下及井口周围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3.2.5 柴油机排气管应有阻火装置,排气管出口不应指向油罐区。
3.2.6 井场电路宜采用ycw防泊橡套电缆。按钻机型号选用的橡套电缆规格见表1。
表1 钻机型号和选用的橡套电缆规格
钻 机 型 号
电 缆 规 格、 mm9
主 要 电 路
分 支 电 路
ycw2×25-3×50十1×16
ycvv2×2.5-3×25十1*10
ycw2×2.5-3×16十1×6
ycw3×25十1×10
ycw2×2.5-3×10十1* 6
3.2.7 钻井液循环罐及振动筛应焊接电缆桥架和电细穿线钢管。
3.2.8 1-6号钻井液循环罐及振动筛的每一个罐体两端配备防爆接插件分线盒连接应配备防爆接插件。
7 天然气加压、处理及储存
7.1 加压
7.1.1 天然气压缩机房的建造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厂房结构宜为敞开式或半敞开式,如为封闭式则应满足有关规范的换气次数。
如采用机械通风方式满足换气次数要求时所采用的通风换气设备应按gbjl6规定。
封闭式厂房要有符合防爆要求的泄压面积。泄压面积与厂房体积之比值。应按gbjl6规定。
压缩机房的电气照明及布线,应按gb 50058和syj 25规定。
7.1.2 根据天然气压缩机所配套购动力机的类型。采取相应的防止和消除火花的措施。
7.1.2.1 可采用防爆型电动机驱动。如采用燃气发动机或燃气轮机驱动,应将原动机的排气管出口引至室外安全地带或在出口处采取消除火花的措施。
7.1.2.2 压缩机和动力机间的传动设施采用三角皮带或联轴器、不应使用平皮带。
7.1.3 非防爆的自控仪表箱、配电箱、应设在天然气压缩机房外,否则应设置正压通风设施。
7.1.4 天然气压缩机及其连接的管汇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低压吸入管应有防止进入空气的措施,高压排出管线应设单向阀。防止天然气倒流。
7.1.5 天然气压缩系统中设置的安全阀,应做到规格符合要求,调试准确,启闭灵敏,定期校验。
7.1.6 在压缩机系统中应设安全联锁装置、以确保安全启动。在故障情况下能及时停车。
7.1.7 可燃气体压缩机房内应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压缩机正常运转期间,禁止在机房内用火。
7.1.8 液化石油气充装的防火、防爆要求按sy 5985规定。
7.2天然气处理
7.2.1 油、气处理厂、站的建设应按gbj16有关设计的技术要求执行。
7.1.2 天然气处理、轻烃回收的生产装置区域、应建立严格的防火制度,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
7.2.3 天然气处理的各类装置(塔、炉、容器、管汇等)都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各类压力容器的使用都应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规定,建立定期的检验检测制度和齐全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
7.2.4 设置在天然气处理装置(塔及容器)上的安全阀,应符合设计技术要求,定期校验。安全阀用于排放含油天然气(湿气)或高温油气时,应接入放空系统。低压或小流量排放干气时,排放口应高出操作平台(或地坪)2m以上。禁止朝向15m以内有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安装在室内的安全阀排放管应引至室外安全地点。
7.2.5 天然气处理、轻烃回收装置区的加热炉要建立使用、维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加热炉上的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防爆门、防风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工作性能良好。
加热炉燃料系统的压力-般不超过0.5mpa(绝对压力);炉头烧嘴前在满足所需压力前提下一般不超过0.2mpa(绝对压力)并且应有稳压、调压设备。
含水燃料气进炉前应有气、水分离设施,及时排放污水。
火嘴熄火后、再次点火前必须切断气源,用蒸汽吹扫或强制通风排气。吹扫时间不少于5min。
加热炉盘管发生泄漏时,应立即切断气源、放空泄压、紧急处理事故:
燃料气进炉前管线应装阻火器,每季度检查一次。
7.2.6 天然气装置区的事故紧急放空管线要直接与火炬连通。
7.2.7 火炬应设置可靠的点火设施和防止火雨措施,放空时应点火燃烧。
7.2.8.天然气处理及轻烃回收厂、站的含油污水排放密闭输送至污水处理厂(站),污水井每半年清理-次。
7.2.9 天然气处理及轻烃回收厂、站生产区的防爆要求,应按gb 50183执行。
7.2.10 天然气处理及轻烃回收场所的电气设备应按jbj6的规定执行。
7.2.11 天然气轻烃回收油罐,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7.2.12 雷雨天气应停止装、卸轻烃液化气的作业。
7.2.13 轻烃回收罐区应按gbj 74规定,设置防火堤及罐体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7.2.14 天然气处理装置在投产前或大修后均应进行试压、试运及气体置换。用于置换的气体宜为惰性气体,置换完毕,须取样分析。含氧量不大于2%为合格。
7.2.15 己投入运行的天然气处理装置加需动火补焊、应先行放空,再经蒸汽吹扫、清洗、通风换气、取样分析,可燃气体浓度应低于其爆炸下限25%。对需动火设备、管道凡与可燃气体连通的进、出口法兰应加钢制绝缘盲板隔离,厚度不小于6mm。
7.2.16 气温低于0℃地区,应对气、水分离容器、设备、管汇等采取防冻措施,排除冻结、堵塞故障时严禁用明火烘烤。
7.3 储存
7.3.1 天然气储罐(柜)安装要求:
7.3.1.1 气柜应装有容量上、下限的标志。上限高度为气柜设计容积高度的85%,下限高度为设计容积高度的15%。经常检查气柜导轮系统、避免导轮卡死,防止气柜超压,气拒应有应急放空装置。
7.3.1.2 天然气压力储罐(球罐、卧式罐)应装有紧急放空、安全泄压设施及压力液位显示仪表。
7.3.1.3 天然气储罐、气柜应有良好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7.3.2 天然气储罐(柜)检修动火时。应经放空、蒸汽吹扫、清洗、强制通风、取样分析,经检验气体中可燃介质浓度应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为合格。凡与外界可燃气体连通的进、出口法兰应加钢制绝缘钢板隔离,厚度不小于6mm。
7.3.3 加强气柜的使用与维护,水槽内要保持正常水位,冬季要有保温防冻措施。固定式储罐,夏季应有喷淋水或遮阳设施。
7.3.4 储罐区应有醒目的“禁止烟火”的标志。
7.3.5 可燃气体储气罐(柜)或罐区与建筑物、培场购防火间距,应按gbj16执行。
8 原油长输与储存
8.1 输油站.输油管道防火、肪展基本要求
8.1.i 愉油站、 油袖管道的工程建设设计、 引进新技术、 新设备、 新工艺以及竣工验收按
gb 5()183.gbj 16、syjl3,gn 74规定。电气设备应按6b 50058规定。
8.1.2 愉油站的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内外开。生产区应设置“严禁烟火”标志。机动车辆进人生产区、排气管应戴阻火器。
9.1.3 在愉油站生产区从事生产、检修、施工和抢修则职工、应穿戴队静电队护服、不带铁:
大鞋和使用防爆工具。
8.1.4 输油站生产区内不应使用汽油、种质沏、本类涪剂等擦地板、 灶台和衣物。
8.1.5 输抽站生产区域内府做到九洲污. 无杂冰、 元思燃县爆物。站内的股备、管网应做5
训、不漏气、不漏水、不漏电.不涡火。
8.』人 输洲泵房、阀组间、扑用间.储他睹区冗族汀
第8篇 钻井二公司上锁挂牌安全管理规范
1 目的
为强化能量和物料隔离管理,防止危险能量和物料意外释放,避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范。
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以及为公司服务的承包商。
3 参考文件
长城钻探工程公司上锁挂牌安全管理规范
4 术语和定义
4.1 危险能量
不加控制,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电、机械、水力、气动、化学、热或任何其它形式的能量。
4.2 隔离
将阀件、电器开关、蓄能配件等设定在合适的位置或借助特定的设施使设备不能运转或危险能量和物料不能释放。
4.3 贮存能量
在设备隔离后能继续存在的能量。如:包含在弹簧、飞轮、压力流体或气体、电容器或重物中的能量。
4.4 隔离装置
防止危险能量和物料传递或释放的机械装置。如:电路隔离开关、断开电源或保险开关、管道阀门、盲板、机械阻塞或用于阻塞、隔离能源的类似装置。
4.5 安全锁
用来锁住隔离装置的器具。
4.6 上锁设施
保证能够上锁的辅助设施。如:锁扣、阀门锁套、链条等。
4.7 危险警示标牌
标明何人、何时上锁及理由并置于安全锁或隔离点上的标牌。
4.8 试验/测试
验证系统或设备隔离的有效性(如验证联锁装置或其它妨碍隔离的因素已解除)。
5 职责
5.1 公司装备科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范,负责上锁挂牌作业的hse管理与考核工作。
5.2 公司质量安全环保科为本规范的执行提供监督、咨询和支持。
5.3 各单位负责上锁挂牌作业程序的日常hse管理工作,并提供资源保障。
6 管理要求
6.1 基本要求
6.1.1 在进行作业时,为避免设备设施或系统区域内蓄积危险能量或物料的意外释放,对所有危险能量和物料的隔离设施均应上锁挂牌。
6.1.2 隔离或控制危险能量和物料的方式主要包括:
—— 断开电源或对电容器放电;
—— 隔离压力源或释放压力;
—— 停止转动设备并确保其不再转动;
—— 释放(容器、管线等)贮存的能量和物料;
—— 放低设备,确保其不因重力而移动;
—— 固定设备,防止平面移动。
6.1.3 在开始工作前,参与作业的所有人员都有责任确认隔离已到位并执行本规范。与隔离点有关的人员应及时沟通上锁挂牌的动态,在跨班作业的整个工作期间应始终保持上锁挂牌。
6.1.4 上锁挂牌应由作业者本人进行操作,并保证安全锁和标牌置于正确的位置。特殊情况下,本人上锁有困难时,应在本人目视下由他人代为上锁(如上锁点在管架上)。
6.1.5 为确保作业安全,作业人员可要求增加额外的隔离与上锁挂牌。作业人员对隔离、上锁的有效性有怀疑时,可要求对所有的隔离点再做一次测试。
6.1.6 使用安全锁时,应随锁附上危险警示标牌,上锁必须挂牌。在特殊情况下,如特殊尺寸的阀门或电源开关无法上锁时,经确认,并经书面批准后,可以只挂警示标牌,不用上锁,但应采用其它辅助手段,达到与上锁相当的要求。
6.1.7 上锁挂牌后,应通过试验或检测确认危险能量和物料已去除或已被隔离。对所有存在电气危险的设备,断电后应实施验电或放电接地试验。
6.2 上锁挂牌
6.2.1 辨识
在隔离、上锁挂牌前,应辨识所有危险能量和物料的来源及类型。需要控制的危险能量主要包括以下种类:
—— 电能:电流或电子流(如微电流、微电压等);
—— 动能:运转的设备等;
—— 势能:蒸汽、压缩气体、真空、加压液体、弹簧、张力杆、配重等;
—— 化学能:危险化学品;
—— 热能:电热、冷却系统。
6.2.2 隔离
任何一项非常规或危险性作业都必须考虑能量源的隔离。如果存在需要隔离的能量源,必须编写和实施能量隔离方案。隔离方案应明确隔离方式、隔离点及上锁点清单。“能量隔离方案”参见附录1。根据危险能量和物料性质及隔离方式选择相匹配的断开、隔离装置。隔离装置的选择应考虑以下内容:
—— 满足特殊需要的专用危险能量隔离装置;
—— 安装上锁装置的技术要求;
—— 按钮、选择开关和其它控制线路装置不能作为危险能量隔离装置;
—— 控制阀和电磁阀不能单独作为流体隔离装置;
—— 应使用合适的方法确认危险能量或物料已被去除或完全隔离。在试验不能完全确认的情况下,应进行测试确认;
—— 因系统设计、配置或安装的原因,能量可能再积聚(如有高电容量的长电缆),应采取相应措施;
—— 系统或设备包含贮存能量(如弹簧、飞轮、重力效应或电容器)时,贮存的能量应被释放或使用组件阻塞;
—— 在复杂或高能电力系统中,应考虑安装防护性接地;
—— 可移动的动力设备(如燃油发动机、发动机驱动的设备)应采取可靠措施(如去除电池、电缆、火花塞电线或相应措施)使其不能运转。
6.2.3 上锁挂牌
6.2.3.1 根据上锁点清单,对已完成隔离的隔离设施选择合适的锁具、填写警示标牌,对上锁点上锁挂牌。
6.2.3.2 公司采用个人上锁的方式上锁挂牌。
6.2.4 确认
6.2.4.1 上锁挂牌后要确认危险能量和物料已被隔离或去除。如,释放能量或物料,观察压力表、视镜或液面指示器,确认贮存的危险能量已被去除或已适当地阻塞;目视确认组件已断开、转动设备已停止转动;对暴露于电气危险的工作任务,应检查电源导线已断开,上锁必须实物断开且经测试无电压存在。
6.2.4.2 在释放危险能量或物料前,应当先观察压力表或液面指示器等以确认仪表处于工作状态,确认危险能量或物料隔离及释放有效。在确认过程中,应避免产生其它的危害。
6.2.5 试验
6.2.5.1 为确认危险能量或物料被有效隔离,应对设备进行试验。试验方法应考虑正常启动方法和其它非常规的运转方式。在进行试验时,应解除所有可能会阻止设备启动或移动的限制条件(如联锁)。对设备进行试验前,应清理该设备周围区域内的人员和设备。
6.2.5.2 对安装有测试按钮的设备,应在切断电源箱开关之前,先按测试按钮以确认按钮正常,上锁后,再进行确认测试,以确保电源确实被切断。
6.3 个人上锁
6.3.1 个人上锁是指用个人锁对隔离点进行锁定。
6.3.2 实施上锁时,应在作业许可证签发前停机(泵)、冲洗、排空并执行上锁挂牌测试程序。
6.3.3 属地主管根据隔离方案在每个上锁点上锁,同时,每一名在该设备上作业的人员在相应的上锁点锁上个人锁,同时挂上危险警示标牌。
6.3.4 上锁挂牌后,上锁者应亲自或目视进行测试,确认隔离效果,如:再次确认泵不能启动、检查接地、检查压力、气体检测等。
6.3.5 测试结束后,所有上锁人员需在能量隔离方案上签字确认。
6.3.6 上锁时,若作业人员需要在工作完成前离岗,应告知接班人员或其直线主管,接班人员先上锁挂牌,交班人员才可解除其个人锁。
6.4 电气个人上锁
6.4.1 在进行电气设备维修工作时,由电气工作人员对电气隔离点进行上锁、挂牌及测试后,由维修作业人员确认并上锁、挂牌。属地主管在现场的启动按钮/开关处挂警告标识。
6.4.2 主电源开关是电气驱动设备主要上锁点,附属的控制设备(如现场启动/停止开关)不可作为上锁点。
6.4.3 若电压低于220v,拔掉电源插头可视为有效隔离。若插头不在作业人员视线范围内,应对插头上锁挂牌,以防止他人误插。
6.4.4 如回路采用保险丝/继电器控制供电,无法上锁时,应拆下保险丝并加警示标牌。
6.4.5 如必须在裸露的电气导线或组件上工作时,上一级电气开关应由电气工作人员断开或目视确认开关已断开,若无法目视开关状态,可以将保险丝拆除或断开线路。
6.4.6 具有远程控制功能的用电设备,不能仅依靠现场的启动按钮来测试确认电源是否断开,远程控制端必须置于“断开”状态并上锁挂牌。
6.5 解锁
6.5.1 解锁分为正常解锁和非正常拆锁。
6.5.1.1 正常解锁即由上锁者本人进行的解锁。
6.5.1.2 非正常拆锁指上锁者本人不在场或没有解锁钥匙时,且其警示标牌或安全锁需要移去时的解锁。
6.5.2 正常解锁
作业完成后,属地主管确认设备、系统符合运行要求,每个上锁挂牌的人员应亲自解锁,他人不得替代。
6.5.3 非正常拆锁
上锁挂牌的人员不在上锁现场或没有解锁钥匙时,在获得正式授权后可以拆锁。拆锁程序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与锁的所有人联系并取得其允许;
2.经属地主管和维修人员双方确认下述内容后方可拆锁:
—— 上锁的理由;
—— 目前工作状况;
—— 设备已完成检查;
—— 解除该锁及标牌符合安全条件。
6.6 安全锁具、危险警示标牌管理
6.6.1 个人锁和钥匙归个人保管并标明使用人姓名。个人锁不得相互借用。
6.6.2 各单位要建立安全锁具发放回收记录。“安全锁具及危险警示标牌发放回收记录”参见附录2。
6.6.3 危险警示标牌的设计应与其它标牌有明显区别。警示标牌应包括标准化用语(如“危险,禁止操作”或“危险,未经授权不准去除”)。危险警示标牌应标明员工姓名、上锁日期、岗位及理由。
6.6.4 使用中危险警示标牌不能涂改,并满足上锁使用环境和期限的要求。使用后的标牌应集中销毁,避免误用。“安全锁、上锁设施、危险警示标牌(示例)”参见附录3。
6.6.5 危险警示标牌除了用于上锁挂牌隔离点外,不得用于其它目的。
6.6.6 一把锁只能有一把钥匙。如果有备用钥匙,则应制定备用钥匙控制程序。原则上备用钥匙只能在非正常拆锁时使用,其它任何时候,除备用钥匙保管人外,任何人都不得接触备用钥匙。严禁私自配制钥匙。
6.6.7 上锁设施除应适应上锁要求外,还应满足作业现场防火防爆等安全要求。
7 附录
第9篇 氮气钻井安全管理办法
1范围
为规范氮气钻井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氮气钻井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明确了氮气的理化特性、健康危害、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关键措施等相关管理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及各钻井队、侧钻队。
2术语和简略语
2.1 氮气钻井:在油田勘探、开发过程中,一种旨在降低井底压力,确保欠平衡钻井正常钻进的新方法。
2.2 氮气钻井工艺:氮气钻井工艺技术流程是以氮气为工作介质,先使用空压机对空气进行输气,经过制氮设备产生氮气,然后经过增压机再增压入井,最后完成携带岩屑和消除粉尘的任务。
3职责
3.1安全环保与节能处是本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办法制修订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2 工程技术处负责工艺技术流程、各类工具使用、技术方案的落实、工艺风险识别、工艺风险措施制定及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3.3钻井单位职责
3.3.1生产主管部门负责氮气钻井作业的生产组织与协调,提供满足氮气钻井要求的井场布局。
3.3.2工程技术部门负责氮气钻井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氮气钻井过程的监控和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3.3安全环保主管部门负责对氮气钻井过程中健康、安全与环境控制及本办法在现场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3.4钻井队(侧钻队)负责依据施工方案和本办法要求,进行氮气钻井作业。
4管理内容
4.1 理化性质
4.1.1氮气是一种无色无臭的窒息性气体,比空气稍轻(相对密度为0.97)。
4.1.2氮气本身无毒,不易燃,也不助燃。微溶于水、酒精和醚。
4.2 危害
4.2.1氮气的危害
a)空气中氮气含量过高,可能造成人员缺氧窒息。
b)吸入高浓度的氮气(氮气浓度大于90%),可迅速导致人员出现昏迷、呼吸心跳停止而致死亡。
c)吸入浓度不太高的氮气时,可能引起胸闷、气短、疲软无力,继而有烦躁不安、极度兴奋、乱跑、叫喊、神情恍惚、步态不稳,可能进入昏睡或昏迷状态。
4.2.2氮气本身不燃烧,但盛装氮气的容器与设备遇明火高温可使容器内压力急剧升高直至爆炸。
4.2.3氧气的危害
a)现场制氮气设备在生产高纯度氮气的同时也会生产出高浓度的氧气。当氧气浓度超过23%,有些物质会引起燃烧,并且是剧烈燃烧如防火服。
b)吸入氧气浓度超过80%或更高纯度的氧几个小时,可能引起鼻子不通、咳嗽、咽喉疼痛、胸痛、呼吸困难。吸入有压力的纯氧可能损害肺功能和中枢神经系统,从而导致弦晕、感觉迟钝、刺痛感觉、视觉及听觉受损、肌肉抽动、意识减退和痉挛,同时会减少视觉范围,延长视觉适应黑暗的时间。
4.3安全技术措施
4.3.1 主体作业单位组织召开相关方联席会议,明确安全告知内容及责任分工,并进行施工前的技术交底。
4.3.2对于使用氮气钻井的所有施工作业人员都应该接受氮气钻井工艺和安全防护知识的培训。
4.3.3 其他相关方人员在进入生产施工作业场所前,应接受氮气钻井安全防护教育,主体作业单位应与服务单位签订相关方告知书。
4.3.4 依据氮气钻井施工方案,钻井队(侧钻队)编制氮气钻井现场hse工作计划书。
4.3.5按设计要求配置齐全安全防护设施,并对岗位人员进行佩戴、使用的专项培训,培训合格方能上岗。
4.3.6 非岗位操作人员不得进入气体钻井设备区,不要触摸各种阀门、按钮和运转带电设备。以防管线刺漏、爆裂、憋抬、发生高压伤人。
4.3.7井场及氮气钻井设备的布置要求:
a)井场大小应满足:20及以下钻机:80m×80m;30钻机:90m×90m;40钻机:100m×100m;50钻机:105m×105m;70及以上钻机:110m×110m;地面平坦坚实,能承载大型车辆行驶;
b)空压机、增压机、膜制氮机、雾化泵、注气管汇、旋转防喷器、排砂管线等构成氮气钻井设备。要设置氮气钻井设备目视化安全提示牌。氮气钻井设备距井口15米以上,出砂口距井口30米以外,在出砂管线上距井口20米以外安装岩屑采集系统和除尘系统;
c)井场综合录井房、地质值班房、钻井液化验房、工程值班房等应摆放在井场季节风的上风方向,距井口不小于30m;
d)钻井队、侧钻队生活区应设置在距井场300m以上当地季节风的上风或侧上风位置;
e)置换泥浆储备罐按设计配置储备,摆放在循环罐后侧并与循环罐相连;
f)正压防爆房进气管线应取用安全区域的空气;
g)在井场入口、钻台、排砂口、制氮气设备等处设风向标,在紧急集合点、氮气放喷口、井场边缘等处设彩旗作为风向标;
h)根据当时的风向和当地的环境,在井场分别设置两个紧急集合点,且位置合理,便于逃生;
i)制氮设备及其地面高压管线和排砂口周围5米内,人员不得长时间滞留,制氮设备及排砂口应增设风向标,出砂口下风向20米之内设置警戒区域,禁止人员滞留;
j) 制氮机应露天操作,有操作间的,操作时应保持空气流通。必须进入氮气作业操作间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氧气浓度报警仪。当氧气浓度低于安全值时立即停止作业,撤离现场;
k) 制氮设备、排砂口及钻台等氮气易聚集部位应设置排风量不小于10000m3/h的防爆轴流风机进行强制通风,轴流风机方向不能朝向人员施工的区域;
l) 对于可能有氮气存在的设备、容器、出(排)砂口等处都应设置清晰可见的防窒息安全标识;
m)辅助设备和机动车辆应远离井口,宜在25m以外,进入井场的施工车辆必须安装防火帽,非生产用车严禁进入井场;
n)井场应配备自动点火装置,并备用手动点火器具。需要手动点火时,由现场第一负责人指定专人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站在上风向距火口距离不少于10m的位置点火。点火时,应先点火,后通气;
o)点火后由专人观察燃烧情况,确保点火装置保持燃烧状态。火焰熄灭后要及时关闭碟阀,防止有害气体未燃烧排放到大气造成污染。
4.3.8制氮机安全阀及放压出口应朝上方,且放压出口应高出作业面2m,防止泄压时局部氧气浓度降低。
4.3.9 氮气钻井设计要求:
在钻井工程设计中,至少有以下要求: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氮气钻井则直接转换成常规钻井液钻井。
a) 出现h2s、co等有毒有害气体;
b) 气产量超过20×104m3/d;
c) 井壁失稳,无法进行正常气体钻井作业;
d) 地层出油气水影响正常作业;
e) 井斜超过要求且纠斜困难。
4.3.10氮气钻井施工作业的验收要求:
钻井队、侧钻队在氮气钻井施工前经自查自改后,按职责逐级申报上级主管部门验收,依据验收细则逐项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作业。
4.3.11氮气钻进作业过程控制要求:
a)为了预防硫化氢或井喷,应实时监控地层出气情况,同时根据出气情况及时切换钻井方式;
b)依据录井全烃值大小,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如果全烃值较小时,加大氮气气量,在放喷口点火;如果全烃含量达到20%以上时应:
(1)上提钻具关井,观察套压和立管压力的变化,及时打开节流管汇循环,放喷点火;
(2)循环一段时间如果套压下降,当套压接近零时进行正常氮气钻进;如果套压继续上升全烃含量继续升高,应考虑及时采取压井作业;
c)氮气钻进过程中发现硫化氢,现场第一负责人要向公司主管部门汇报,并立即控制井口,防止有毒气体溢出和扩散,进行钻井方式转换,终止氮气钻井施工。转换过程中由现场第一负责人指定专人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站在上风向距火口距离不少于10m的位置点火。点火时,应先点火,后通气;观察点火情况,确保点火装置保持燃烧状态,燃烧掉排出的硫化氢及可燃气体。
4.4应急关键措施
当发现有人窒息时,立即向上一级应急办公室汇报,并拨打急救电话。施救人员应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将窒息者移离现场上风空气新鲜处,吸氧、保温、静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医护人员到达现场马上转交医护人员进行急救。
5相关文件和标准
5.1相关技术文件
5.2相关记录
5.3相关技术标准
第10篇 钻井专业防雷防静电管理安全生产禁令
一、严禁在井场内吸烟,在岗饮酒,酒后上岗,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违章拆立及起放井架,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电气焊、起重、司钻、井控、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严禁未经验收审批擅自决定钻开油气层或进行试油、试气作业,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甩钻具、起重作业,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严禁违反井控安全操作规程、井控坐岗人员擅离岗位、不按规定拆安防喷器,违者予以责任人离岗培训;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严禁使用机械摩擦猫头、转盘崩扣,不安装钳尾绳的b型大钳和不按规定配置及使用防碰天车,违者予以责任人离岗培训;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锅炉、高压阀门和含硫化氢油气井等危险设备和设施,违者予以责任人离岗培训;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
九、严禁使用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的电气设备、电动工具,违者予以责任人离岗培训;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非防爆通讯、照明器材等,违者予以责任人离岗培训;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严禁违章指挥及其他违章作业,违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1篇 移动式近海钻井平台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准则
1 公司责任
1.1申请doc的平台公司,无论承包形式如何(总包或分包),必须对所管理平台的安全和防污染负全责。
1.2申请doc的平台公司必须对所管理钻井平台独立负责,不得将ism规则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的任何部分分包给合同承包方或第三方,亦不得将合同承包方或第三方纳入本公司安全管理体系。
1.3 钻井平台经理(或高级队长)是平台上的最高领导,对安全和防污染全权负责,ism规则中对船长的责任与权限要求均对其适用。
2 船岸人员管理
2.1 钻井平台的船长、驾驶员和轮机员须经海事主管机关认可的机构培训,并持海事主管机关签发的适任证书;经理(或高级队长)和其它工作人员需经海事主管机关认可的机构培训,并持有海事主管机关签发的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在2002年2月1日前可持有“四小证”)或海洋石油作业行业安全主管部门签发的“五小证”;任何人员只要在海上平台滞留1天以上均应经过安全救生知识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有效证书;特殊工种:电工、电气焊工、吊车司机、司索工、厨师、无线电电子操作员等,均应取得国家主管机关颁发的相应证书,其中无线电电子操作员应取得海事主管机关颁发的证书。
2.2 钻井平台配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执行。
2.3 岸上管理人员中涉及安全和防污染的部门负责人,应具有一定资质并持有本行业颁发的资格证书。
3 船岸人员培训
3.1 专项安全培训主要包括经理安全培训、安全环保人员培训、平台经理监督培训以及架工以上人员的井控培训、防h s培训、油气消防培训、稳性与压载技术培训等。其中井控培训、防h s培训和油气消防培训应由海洋石油作业行业安全主管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完成并颁发证书。
3.2 公司应确保平台人员了解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除了imo颁布的《海上移动式平台构造与设备规则》、solas公约及其修正案、marpol公约及其附则、1995年修正的stcw公约等法规性文件外,还应按海洋石油作业行业安全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法规执行。截止目前,现行有效的文件有:《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海上移动式钻井船(平台)作业许可办法》、《海洋石油井喷控制要求》、《海洋石油作业硫化氢防护安全要求》、《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和油(气)生产设施一般安全管理规则》、《海洋石油作业放射性及爆炸物质安全管理规则》、《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和油(气)生产设施电气安全管理规则》、《海上移动钻井平台和油(气)生产设施的经理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要求》、《海洋石油作业者安全应急计划编制要求》、《海洋石油作业租用直升机安全管理规
则》、《海洋石油作业事故检查和统计要求》、《海洋石油作业系固管理规则》、《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培训要求》、《海洋石油弃井作业管理规则》等。在审核中,审核员应审查公司的培训主管部门是否针对上述法规要求组织了培训,审查公司有关部门及平台的相关人员是否熟悉这些法规的有关要求。
4 设备维护与操作计划制定
4.1 对总包井,钻井公司负责设备的维护和电子操作员的配备管理,提供平台上的医生及所配药品和器械;对分包井,通常由作业者负责租用设备和操作维护人员,聘请医生并配备药品和器械。在审核中,审核员应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4.2 钻井平台的操作主要包括:拖航作业、钻前准备、钻井、下套管、固井、定向钻井、钻开油气层、边采边钻、取芯、测井、测试、弃井、钻井作业事故处理与预防、试压作业、热工作业(包括气割、焊接、加热及明火作业)、进入限定空间、高处作业、放射性作业、爆炸性作业、油漆作业、化学危险品的使用与管理、电气作业、吊篮吊运人员作业、起重作业、船舶靠离平台作业、加油作业、清舱作业、滑油剂的使用等。在审核中,应审核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是否覆盖了上述平台的日常操作;是否制定了操作程序;操作程序中是否明确了相关人员的资格要求;以及这些程序或规定是否符合有关国际公约、规则并符合海洋石油作业行业安全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法规的要求。
4.3 审核平台公司是否具有制定涉及平台安全和防污染的关键操作的方案和须知的程序,并将该工作分配给适任人员。
5 应急反应及布置
5.1 钻井平台的应急情况主要包括:井喷、h s作业、海冰、台风、油类作业、平台破损、平台失控的漂移、拔桩险情、压载险情、直升机事故、火灾、人员落水、伤病员的急救与治疗、放射性物质遗落及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地震、海啸、风暴潮及弃平台等。在审核中,应审核公司是否对上述应急情况进行了标识;对标识的应急情况是否制定了应急反应程序;所编制的安全应急计划是否考虑了作业海区的自然环境和勘探、开发及生产的不同作业阶段等。
5.2 审核公司及平台上是否建立了应急操练和演习制度。平台上常进行的演习包括:弃平台、救生(人员落水)、消防、防喷(井控)、防台风、防h s、溢油演习等。
5.3 平台在作业期间,每月应进行一次弃平台演习和一次消防演习;每季度应进行一次救生演习;防喷演习应根据井的情况来决定演习时间和频率;防台风演习将根据平台的作业海区和季节的变化来选择演习时间;防h s演习根据所钻地层是否会有h s来决定。
5.4 审核公司是否组织了岸基与平台的联合演习,验证岸基应急组织机构、指挥系统与医疗机构的联系、通讯网站以及向主管部门、海事主管机关报告和救援程序的有效性。
6 不符合、事故及险情的报告与分析
6.1 《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海洋石油作业事故报告和统计要求》对海上发生作业事故、险情后的报告内容和时间要求、调查与分析、处理及改进措施都作了规定,在审核中应审查程序文件是否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
6.2 审核中应查阅海洋石油作业行业安全主管部门对公司所属平台的检查结果,对平台上存在的问题,公司主管部门是否组织了分析并予以解决。
6.3 审核中应查验部海事局和中国船级社有关平台证书及检验报告、记录;对平台存在的设备问题和缺陷,公司主管部门是否按期解决;是否定期组织安全例会对生产和作业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7 本规则所称移动式近海钻井平台系指具有自航能力的钻井平台。
8 本准则未尽事宜,参照《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规则》、《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程序》和《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若干准则》以及钻井行业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