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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措施(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4-11 07:01:25 查看人数:55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措施

第1篇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措施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一、设备选购

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

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实施。

3.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二、设备使用前的安全管理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三、设备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2.设备操作工人必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确定设备“点检”置和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实施。

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四、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应立即配备新人。

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2)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3)做好设备的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经常性的加注润滑油,以防止过度磨损

4)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5)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6)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良好。

五、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生产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大检查一次

2.每半年由使用部门会同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3.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维修质量检查的验收

4.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六、设备设施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设备事故分为:

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经济损失在5000以下。

2)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3)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报废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2.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2)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

3)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

4)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1.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2)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因更合理更经济现金的设备或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2.设备报废手续

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设备管理部门确认并签署意见。

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生产部审核,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移交财务部门结算手续

3.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的。

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切勿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作。

八.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即在设备--生产全过程的状态,按照设备选别、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由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保存。

第2篇 起重作业起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规定制定了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管理程序、检查与考核等规则。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发布的《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上级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公司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 管理职责

(一)起重设备设施管理工作,由公司生产技术部归口管理,起重作业安全管理由安全监察部归口管理。

(二)在公司主管副总经理领导下,设备维护部、燃料运行部负责日常的起重机械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日常的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三)对于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由于责任人未尽到责任而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由公司安全监察部或部门领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和处理。

第二章 起重安全技术培训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建立起重人员的培训考试、考核登记、取证等档案,列入职工安全业绩考核内容。

第五条 起重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安全规程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取得合格上岗证后,方可独立操作。每二年审验一次。

第六条 起重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凡患有不适于担任起重作业病症人员,经医院鉴定和厂医疗鉴定委员会批准,应调换其工作。

第七条 起重机司机应掌握下列基本技能、知识。

(一)力学基本知识;起重机电气、液压和原动机基本知识;起重机的名称、规格、构造、性能和工作原理;起重机主要部件的安全技术要求及易损件的报废标准;起重钢丝绳的安全负荷及使用、保养和报废标准。

(二)起重机安全装置、制动装置和操纵系统的构造、工作原理及调整方法。

1、起重机一般维护保养知识;正确判断起重机的常见故障;起重机安全操作技术,常见起重事故及防范措施。

2、了解检修工作范围之内的设备构造及其安全起吊注意事项;起重吊运指挥信号和有关安全标志。

3、掌握《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了解电气、登高、防火等方面的安全常识。

第八条 起重作业人员应掌握下列基本技能、知识。

(一)力学基本知识和物体重量的计算方法;起重机械分类、基本构造、性能及其安全装置。

(二)起重吊点的选择和吊装物体的绑扎;了解设备构造及熟知安全起吊注意事项。

(三)常用起重工器具的正确使用及常见故障排除;钢丝绳的安全负荷及使用、保养和报废标准。

(四)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常见起重事故及其防范措施;熟悉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五)具有一般电气、登高、防火及救护等安全常识。

(六)一般起重作业方案的编制。

第九条 起重人员每年应进行起重基本技能和知识、起重机具使用方法、起重机械基本结构、一般故障排除、安全规程等基本技能、知识的培训。

第三章 起重作业的分类和管理

第十条 起重作业的等级分类:

(一)一类起重作业:主要指企业内大型设备的起重吊装工作和比较复杂的起重作业,它具体包括:大型主设备的吊装工作,如发电机、主变压器、汽轮机、除氧器、锅炉汽鼓、汽轮机解体时汽缸、转子的吊装,抽、穿发电机转子,主变吊罩等作业;特殊情况下的设备吊装工作。

(二)二类起重作业包括:主要辅助设备的吊装工作,如10t及以上电动机、风机、水泵吊装,抽、穿重量在5t及以上的风机、电机等转子,高压厂变吊罩和更换,磨煤机的解体吊装等作业;人工搬运物体重量在5t及以上。

(三)三类起重作业包括:人工搬运物体重量在5t以下;重量在1t及以下但起重机械是专业司机操作的吊装作业;临时指定的需专职起重工完成的作业任务。

(四)四类起重作业:主要指重量在1t及以下。

第十一条 一、二类起重作业由具有操作证的起重工进行,工作负责人必须是起重指挥人员;三、四类起重作业可以由具有一般起重知识的中级工及以上检修人员完成。

第十二条 起重作业的管理

(一)公司实行《起重作业联系单》、《起重作业指导书》和《起重作业任务单》制度。

(二)不配起重人员的部门(班组)凭《起重作业联系单》委托有起重作业人员的部门(班组)完成起重任务。起重班组的主管部门接到《起重作业联系单》后布置起重任务,起重班组根据联系单内容编制《起重作业指导书》和《起重作业任务单》。

(三)《起重作业指导书》主要用于第一类起重作业,内容以记录起重作业技术、安全措施方案为主(被吊设备的数量和重量、使用的设备和工具设备的堆放位置、吊装程序、起吊方案(吊装图)、平面布置图等),由部门技术人员会同起重班组的工作负责人编制,起重班组的班组长或技术员负责办理审批手续。《起重作业指导书》必须在起重作业开始前一天编制、审批完毕。

(四)《起重作业任务单》主要用于起重班组长分配工作任务,班组长分配工作任务时应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一、二类起重作业都必须填写。一类起重作业的内容按已经批准的《起重作业指导书》的相关内容填写,二类起重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班组长或技术员负责编制填写。

(五)一类起重作业必须经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批准,二类起重作业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三类起重作业由部门技术人员批准,四类起重作业由班组长批准。

(六)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起重作业指导书》、《起重作业任务单》的内容完成工作。如果工作过程中要改变作业方案,应重新编制《起重作业指导书》和重新填写《起重作业任务单》。

(七)抢修时的起重作业工作,应全面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现场作业负责人,并在抢修任务完成后,补办有关手续。

(八)《起重作业联系单》、《起重作业指导书》和《起重作业任务单》操作流程如下:

第十三条 起重作业的安全措施:

(一)起重作业前,由工作负责人按《起重作业任务单》的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详细交底,使每个作业人员都清楚。

(二)工作前,按有关规定程序对起重机具进行检查,起重机具必须符合起重作业的安全要求。

(三)起重作业现场布置合理,各种起重机具安装位置适当,各类起重工器具配置合理,符合起吊吨位及起吊角度的安全要求。

(四)起重机安放平稳,工作前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液压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在高压设备附近的作业机械外壳应可靠接地。

(五)现场作业应统一指挥,统一信号、统一口令。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清司机和负载时,必须增设中间人员传递信号。

(六)起重机械的操作者,必须经专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起重机械应按制造说明书和铭牌规定使用,固定式起重机械应随机设安全操作牌。

第十四条 起重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检查和监察:

(一)管理人员的现场安全管理和检查

1、公司有关领导、设备维护部、燃料运行部、施工作业部门负责人和有关技术人员应到一类起重作业现场指挥和协调工作;二类起重作业,部门负责、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应到现场。

2、起重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的重点:起重作业现场是否按制定的作业方案进行逐项落实;作业方法是否同作业方案相一致;各项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是否得到良好落实;各项起重作业的安全组织措施和起重机具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

(二)安监人员现场安全监督

1、公司安全监察部、作业部门安监人员必须到一类起重作业现场;二类起重作业、比较重要和复杂的起重作业时,作业部门安监人员必须到现场。

2、起重现场安全监督的主要内容有:现场起重作业的安全技术和组织措施是否落实,一类起重作业、重大和复杂的起重作业是否有经批准的《起重作业指导书》等;发现工作人员违章作业或违章使用起重机具等应立即制止,必要时停止其作业。

第四章 起重设备设施管理

第十五条 起重设备设施管理的管理目标:提高起重机械的安全可靠水平,杜绝起重伤害事故。

第十六条 起重机械包括固定起吊装置及各类行车、移动式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电梯等。

第十七条 起重设备设施的职责分工

(一)设备维护部负责全厂生产区所有固定安装的电动、手动起重机械(含设备的电气部分、动力电缆、控制回路、一吨以上设备的起吊作业)的归口管理,负责起重机械的维护、检修和管理工作。

(二)安全监察部负责全厂起重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督工作。

(三)生产技术部是全厂起重设备设施的技术管理部门,负责起重机械的整改、大修、小修和技术改造的审批和资金落实。联系、配合地方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完成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工作

第十八条 设备维护部对起重设备设施管理的具体职责如下:

(一)应建立、健全起重机械的管理制度和起重机械操作规程。

(二)应建立、健全起重机械的技术管理台帐和维护记录。

(三)负责起重机械的大、小修和维护工作。应经常对起重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四)配合完成地方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完成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工作。

(五)负责起重机械的操作。

第十九条 安全监察部对起重设备设施管理的具体职责如下:

(一)监督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起重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和台帐,监督和检查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二)监督、参加起重设备设施的大、小修后的验收工作。

(三)对承包起重设备设施检修工作的承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

第二十条 起重设备设施管理的一般要求

(一)新安装的、经过大修的或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设备设施,必须由地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取得使用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承包安装、改造和检修起重设备设施的外包队伍,必须持有省、市技术监督部门施工资质。跨省安装、检修起重设备设施的单位,应持其注册所在地区省级技术监督部门的施工资质证书,到地方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三)任何人员对起重设备设施的性能不得任意改变。

(四)起重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必须正常投入,保护设施必须完好无损。起重设备设施安全保护装置的解除必须由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其他任何人员不得擅自解除。

(五)起重设备设施管理部门应经常对起重设备进行检查。定期安全检验每两年一次。

(六)在机组检修前,应对所管辖的起重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消除,严禁带病运行。

第五章 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设备维护部负责日常的检查与考核,安全监察部有权抽查。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条款,可按公司《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中相关条款进行考核。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条款,在《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中未予明确规定的,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有关部门与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200~500元的罚款;情节恶劣或屡教不改者,可给予每人次1000元的考核;造成后果的,将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和《二类障碍、异常、未遂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与上级部门规定发生冲突时,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起草和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湘华长发安〔2007〕97号中附件15)予以废止。

第3篇 设备设施维护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船舶及海工(以下简称船舶)建造设备设施维护安全管理,确保设备、设施在维护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船舶建造设备设施的维护。

3管理要求

3.1 各种设备、设施均应有各自的维护、保养工艺技术,作为安全生产的依据。

3.2 在进行各种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前,设备管理部门应事先拟定工作方案,采取必要的安全预防措施及组织措施,确保安全。

3.3 设备设施应按有关技术文件规定期间进行检修,平时应注意维护保养,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3.4 各种仪器、仪表应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校验,保持其准确性和工作可靠性。如有损坏或失常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

3.5 新制造的或定期维修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必须按图纸或有关技术文件要求进行压力和气密检查。

3.6 特种设备的大修和改造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完工后设备管理部门要组织设备使用部门、安监部等相关部门验收。

3.7 参加维护的人员必须熟悉设备、设施性能,掌握操作要领,明确设备设施的内容、方法和步骤。

3.8 在进行设备设施维护时应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在维护时应指派专人巡回检查,严防其他人员误操作。

3.9 在船舶修理现场应当根据施工危害的性质和程度,由专门部门设置可靠的防护设施、醒目的安全标志以及在紧急情况下进行抢救和安全疏散的设施,此类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挪作他用。

3.10 所有的维护保养应保持记录。

4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第4篇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了消除一切使机械设备设施遭受损坏、人身健康与安全受到威胁的现象,有效地降低各种风险、避免事故的发生。

2 使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办公、生产、检验和测试所用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3 职责

3.1综合部负责所有部门设备设施的安全培训和考核。

3.2技术部负责组织对产品的制造能力的需求进行预计确定所需的设备设施,参与设备设施的安装和验收。

3.3采购部负责所有设备设施的采购。

3.4生产部负责设备设施的安装、验收,负责制定关键设备设施的预防性维修计划和实施;负责组织设备设施的故障维修和预见性维修。

3.5使用部门负责配合设备设施管理,遵守各项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3.6使用者负责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与保养,负责按设备设施操作规程操作。

4 工作内容

4.1计划

4.1.1由技术部根据需要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采购计划和预算报生产部会签交技术部副总经理。

4.1.2技术副总经理根据实际需求,预测做采购物资的预算,将汇总的采购计划和预算报生产副总经理审批。

4.1.3经审批的采购计划交总经理批示。

4.1.4采购前必须对设备设施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及使用进行风险识别。

4.2采购

4.2.1设备设施的采购原则要兼顾质量和成本,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的前提下,提高设备设施(材料)质量,减少投资成本。

4.2.2通过各种合法有效渠道寻找和调查合格的供应商,并与之取得联系,将采购设备设施的技术要求和需求说明;判断是否符合要求,确定几家比较可靠的供应商。

4.2.3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遵循采购中“货比三家“的原则,并向其发出询价单让其报价。

4.2.4比价后,选择两家以上供应商进行交互议价,议价时应注意品质、交期服务兼顾,通过协调使交易价格能被双方接受。

4.2.5采购人员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确定成交价格。

4.2.6向成交的供应商签订购买合同,采购合同中要明确所购设备设施的型号、配置、单价,并通过“合同补充条款通用文本”确定技术支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内容。防止欺诈行为,避免产生争议。

4.2.7完成调试、验收入库工作后,依据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责成财务部将款项付清,办理公司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4.3验收

4.3.1检验部门及人员组成要合理,验收人员要具备相应的能力。

4.3.2设备设施到达指定验收地点后,由设备设施管理员会同技术部、质量部、生产部相关人员依据合同对设备设施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验收,随后由使用部门与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办理验收、编号等相关手续。

4.3.3对设备设施进行检验

(1)主机、随机配件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应与合同书及装箱单一致;

(2)有产品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保修单据等相关文件;

(3)对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必须有安全标志;

(4)产品性能指标应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要求;

(5)符合采购合同中相关条款的要求。

(6)必须严格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拆卸,不得外借或挪作它用。

(7)由设备设施管理人员编号,指定人员管理,妥善存放,并按产品技术要求进行调校和更换易损、易耗件,确保设备设施性能完好,严禁使用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专用设备设施。

4.3.4验收不合格设备设施的处理

(1)验收不合格的设备设施,应及时向供货商提出,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设备设施管理员必须在规定验收期限内持《设备设施验收单》与采购部门联系,办理维修、退货手续。

(2)验收不合格的进口设备设施,要详细填写报检单,由国资处责成代理单位向国家商品检验部门报检,办理索赔业务事宜。

(3)设备设施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的设备设施管理员须在规定验收期限内,持《设备设施验收单》到有关部门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报账手续。

6.4.4安装

4.4.1设备设施安装人员资质审核

(1)、审核安装承包单位的资质和安装检查人员资格。

(2)、审核设备设施安装工作的质量保证能力(包括质量责任制)。

4.4.2设备设施安装实施过程的管理

(1)、设备设施的出库和开箱检验的管理

①按库房管理规定办理出库手续。设备设施开箱检查由采购部门组织设备设施主管部门、技术部门、质量部门及使用部门参加。

②开箱检查时应对照‘装箱单’逐件清点,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损坏、锈蚀、零部件短缺等问题,应以照相或其他方法做好记录,作为向承包商及有关部门交涉索赔的依据,并注意设备设施采购合同中规定的索赔期限。

(2)、承包商在现场开箱检验时,本公司安装检查人员实施旁站监管。主要检查一下几个方面

①核对随机文件符合性和外观,检查箱号、箱数及外包装情况。

②按照装箱单清点核对设备设施型号、规格、零件、部件、工具、附件、备件以及说明书等技术文件。

③检查规格、型号、数量是否与清单一致;检查设备设施铭牌及外观质量;检查设备设施制造单位的合格证、说明书等文件的完整性及真实性、有效性。

(3)、在安装过程中,本单位安装检查人员要对每一个关键零件、部件、单机设备设施和成套设备设施的安装质量进行监控。

4.5调试

4.5.1组织本单位安装检查人员确定质量见证点及见证方式,并向承包商进行交底。

4.5.2在设备设施调试过程中,审核承包商对已批准的安装调试工艺或措施进行的调整、补充或变动,并应本公司安装检查人员签认。

4.5.3公司安装检查人员对设备设施调试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重要部位、重要工序、重要时刻和隐蔽工程进行现场监督。

4.5.4安装检查人员应督促参与各方做好各设备设施系统的调试准备工作,协调设备设施调试工作,对设备设施调试记录进行审核,并跟踪监督检查调试公司进行设备设施调试,以确认设备设施局部和整体的运行技术参数和性能是否达到要求。

4.5.5随时注意检查设备设施调试中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若发现设备设施调试过程中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应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商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后经检查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审报表。

4.5.6新设备设施未调试完毕不得投入正常使用。

4.5.7新设备设施调试完毕移交生产时,图纸资料、安装记录(包括竣工图和设计重要修改通知书等)、备品配件、专用工器具和试验设备设施等按规定由承包商向本公司全部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4.6使用

4.6.1操作者必须专业培训,持有操作证。凡新上岗的和尚未取得操作证的人员,必须在持有操作证的操作者的指导下方可操作。非操作者未经批准,不得使用。

4.6.2操作者上岗时,要穿戴合适的劳动防护用品,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精神状态不佳,不得上岗。

4.6.3操作者熟悉设备设施的构造和使用方法,能够识别出机器的危险部位,并能有效地自我保护。有责任心,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6.4设备设施启动前,必须按使用规程的规定进行检查。并进行必要的试操,同时观察上下工序和观察设备设施区域内是否有人工作或置放物件。

4.6.5操作者对设备出现故障或紧急事故,有足够的应变能力,处变不惊,紧急停车,即时排除故障,排除不了的要即时上报情况,防止事故扩大。

4.6.6生产线上或集体操作的设备设施,要熟悉和掌握开机前的联系方法和内容。

4.6.7必须先发出启动设备设施的警告信号,然后按设备设施使用规程规定的动作程序进行操作,设备设施在启动和运转过程中,应注意检查(观察)是否有不正常的现象。

4.6.8紧急状态的处理 当设备设施在启动过程或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时,为保证人身和设备设施安全,必须要当机立断的立即停机。

4.6.9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取消或改变安全装置。

4.6.10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乱割乱焊和改变设备设施结构。

4.6.11关键要害岗位,实行两人操作确认制,即一人操作一人在旁监护,避免出现操作失误,导致重大人身和设备设施事故的发生。

4.6.12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的操作人员应详细向接班的工作人员交待本班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和尚未处理的设备设施故障,并填好交接班记录,双方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

4.6.13设备设施在运行中发现故障,凡在本班可以处理的,不得交下一班处理,本班无法完全处理,未完成部分可交给下一班,接班人员应接着处理完成,并详细检查,一切正常后,方可开机。

4.6.14设备设施的运行部位或运转区域内维修,必须在停机后设备设施处于静止状态下进行。

4.6.15设备设施在启动运行中,应对周围环境进行监视,注意前后工序的衔接与配合,注意仪表指示变化。

4.6.16对违反设备设施使用规程的现象应及时给予纠正,并提出批评,情节严重者应通知其主管领导严肃处理。

4.6.17必须保持设备设施区域的文明卫生,每班工作人员应每日对设备设施进行擦拭及区域内的打扫工作,以保持设备设施和区域的整洁。

4.7维护

4.7.1维护管理人员要经常到生产现场检查,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通知车间负责人,情况严重,有权责令停止维修。

4.7.2生产单部门必须为维修人员创造安全维修条件,维修人员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质保量完成维修任务。

4.7.3维修人员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在维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维修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7.4凡有两人以上同时参加维修项目的,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

4.7.5在易燃、易爆区域内维修时,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拆卸设备设施,临时用电设施或照明,必须符合电气防爆安全技术要求。

4.7.6凡进入有毒、有害部位作业,在采取了有效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4.7.7电气设备设施维修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的其他规定。

4.7.8在维修之前,有关部门应根据设备的检修、试验周期和工作量,并结合生产安排(需要停产检修的项目),编制设备维修计划。

4.7.9设备检修完成后,要按检修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大型设备在部分检修完成后,应及时进行中间验收,以确保整个工程的质量。

4.7.10在检修过程中要做好记录,检修结束要进行整理,并存入《设备履历表》。

4.8报废

4.8.1申请设备设施的报废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专用设备设施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规定使用期限的。

(2)、是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设施原价50%以上的。

(3)、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

(4)、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

(5)、监察工作需要必须更新的。

4.8.2设备的报废按下列程序进行:

(1)、设备使用部门写出《设备报废单》。

(2)、公司领导审批。

(3)、生产部组织回收处理。

(4)、财务处审核销帐。

(5)、《设备报废单》返还设备管理员处。

(6)、生产部负责报废物资的对外处置及将回收资金上交财务处。

4.9新设备操作、维护、检验、测试要求

4.9.1新设备操作要求

(1)、操作人员需经过供应商的技术人员的指导培训或是经专门的培训、熟识设备的各项操作,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对设备进行操作,能够处理设备一些简单的故障。

(2)、在操作使用新设备时,要随时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做好记录。

(3)、新设备在岗开始工作时要适当,不能承受太过繁重的任务,使设备得以有效地磨合。

(4)、做好新设备在磨合期的各项工作,可以有效地降低设备发生故障的可能性,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

4.9.2新设备维护要求

(1)、维护人员需要经过专门的培训,掌握设备维护检查需要的各项技术技能。

(2)、新设备在进行维护时,需要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熟识的地方,需要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维护工作。

(3)、做好新设备维护检查记录,以便将发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反馈给供应商。

4.9.3新设备检验、测试要求

(1)、新设备的检验、测试要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必要时需与供应商的技术人员协同进行。

(2)、检验、验收的结果要做好记录,尤其是设备的运行性能。

4.9.4风险识别

针对新设备,识别出其在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及使用中的风险。

4.10设备技术资料、图纸和记录的管理

(1)、公司的设备技术资料、图纸和记录由设备管理员统一保管。

(2)、各部门的设备技术资料、图纸和记录必须将副本及时报送设备管理员进行归档。

(3)、档案要登记建卡,记录归档时间、存档期限、机密程度、产生部门、借阅记录等。

(4)、员工借阅公司的设备技术资料、图纸和记录,必须填写借阅申请单,申请单上必须经该员工的所在部门负责人和技术部(或相关只能部门)负责人签字,否则,管理员可拒绝借阅请求。

(5)、设备技术资料、图纸和记录的销毁处理应由生产技术部领导核实审批后,在具体负责人监督下,集中进行。

(6)、设备管理员必须做好技术资料、图纸和记录的安全防护工作,进行严格的防火、防盗、防潮、防鼠工作,保持管理场所整洁。

5.2设备设施维护

5.2.1设备设施维护制度

5.2.1.1基本要求

(1)、车间负责人负责编制维修内容、质量及安全要求,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及竣工验收,检查安装落实情况,对维修安全及质量负直接和管理责任。

(2)、施工组长认真执行维修中的质量安全要求;对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遵守维修制度及有关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进行作业中的安全检查及监护,保证文明、安全维修。

(3)、操作班长负责维修前及维修中现场检查,防止危及运转系统及作业人员安全,对现场工作负责。

(4)、维修项目要做到五定,即定维修方案;定维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维修质量;定维修进度。

(5)、维修计划必须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

5.2.1.2维护频率

1)、维护的时间及维护范围:

(1)每半年进行一次维修,主要任务是对设备的主要部位进行检查修理。

(2)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主要任务是对设备的易损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2)、日常维护保养。由操作人员负责,每天班前、班后或班中对设备进行认真的检查和擦试,使设备经常保持润滑、清洁、齐全、紧固,及时排除缺陷和故障。

3)、维修时。由车间组织实施,专业维修人员为主,操作工人参加,对设备关键和主要部位进行修理,排除故障。

5.3维护要求

5.3.1项目维修负责人工作前,必须全面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后方可开始工作。

5.3.2凡有两人以上同时参加维修项目的,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

5.3.3维修人员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凉鞋、钉子鞋。在维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维修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

5.3.4维修车间负责人对维修中的安全问题负责任,参加维修的人员在搞好任务的同时,还有搞好安全措施。

5.3.5维修用的工具、设备设施要进行仔细检查,做到工具设备设施齐全,安全可靠。

5.3.6委托承包商进行设备设施的维修时,必须指定专人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随时掌握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及时协调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在签订的合同中,要有安全条款。

5.3.7参加维修的外单位人员,必须到安全部门接受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我公司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注意事项,并对其承包地维修设备设施的安全工作负责。

5.3.8在维修过程时,发现安全措施有问题,必须经原批准人修改后方可改变。

5.3.9在易燃、易爆区域内维修时,不得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拆卸设备设施,临时用电设施或照明,必须符合电气防爆安全技术要求。

5.3.10电气设备设施维修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的其他规定。

5.3.11定期对备用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维护测试,保证在需要使用时,可以正常运转。

5.3.12定期检查备用设备,检查其存放地点的防潮、防汛、防冻、防尘、防腐蚀措施是否到位。

5.4铭牌标识维护

5.4.1检查各种标识和铭牌是否清晰,如有磨损或丢失要及时进行修补,防止因此而进行的误操作,造成事故。

5.4.2对于进口设备设施上的标识则要让操作者熟知上面的外文文字所表达的信息,或者用中文重新标识或加以解释,尽量做到简单易懂易记。

5.5维修后验收

5.5.1生产、维修方执行竣工交接验收手续,两方验收人员进行现场检查,保证质量合格,安全设施齐全。

5.5.2现场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5.5.3开工前,由综合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一切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开工。

6.5.6维护记录

5.6.1维护记录里要明确设备设施的全称,设备设施编号。

5.6.2同设备设施的负责人(使用者)一起进行设备设施的维护,听取负责人对该设备设施日常运行状况的描述,做出相应记录。

5.6.3维护记录里要明确进行维护的内容,检查设备设施运行状况。

5.6.4最后由维护人员在记录上签字,并给出建议(如可以正常运行、待修、报废等)。

6.1设备异常情况报告制度

6.1.1定义与分级

1)、凡在生产过程中,由于非正常原因造成设备零件、构件损坏以及严重内部床上,使生产突然中断的现象,为设备异常情况。

2)、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零件、构件损坏,或虽未损坏,但设备动作不正常,控制失灵需停产检查、调整的,为设备故障。

3)、设备异常情况造成的损失费在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或者设备修复费用在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为一般设备事故。

4)、设备异常情况造成的损失费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设备修复费用在一万元以上的,为重大设备事故。

5)、设备技术状况不好,安排的临时性检修,不属异常情况。

6.1.2获知异常

1)、设备运行一旦发生异常情况,操作人员要果断采取有效措施,阻止其演变成事故,并将异常情况立即向上级报告。

2)、相关部门及领导接到异常报告后,要果断采取措施。

3)、迅速通知有关人员及部门赶赴现场,进行维修与处理。

6.1.3应急处理

1)、当班相关领导应尽快赶赴现场。

2)、若为外单位保修或在免费保养期间的设备发生异常,应立即通知维修承包商。

3)、在代管期间的设备发生异常,立即通知承包商和生产单位。

4)、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停止或减少因异常引起的损失和对生产的影响。

5)、若有需要,应拍照取证,为寻找异常原因和向保险公司索赔留下证据。

6)、若有备用设备,应迅速进行切换或更换,恢复原有功能。

7)、采取临时补救措施,满足客户需要。

8)、催促并配合专业维修人员采取紧急措施。

9)、若在可能危及公众安全的公共场所,应立即设置或者悬挂警示标志,标牌和警示带。

6.1.4维修及恢复使用

1)、查清异常原因。若有需要,应约请专业公司鉴定发生异常导致的事故责任。

2)、在免费保修期内或维修保养合同有效期内,应督促责任单位维修。

3)、维修时更换零配件应尽量与原装零配件相同。

4)、维修时间尽量选择影响较小的时间。

5)、维修完毕,应通知有关部门可恢复使用。

6.6.1.5统计报告

1)损失计算

设备事故损失计算费用包括减产损失和设备修复费用,计算公式为:a=c+b

式中:a——设备事故损失费用,元;

c——事故减产损失费用,元;

b——设备修复费用,元。

2)报告内容

(1)、填写设备异常报告。

(2)、记录异常发生地时间、日期、地点及原因。

(3)、记录维修的单位、方法,是否达到原有性能。

(4)、报告直接损失情况和间接损失估计。

7.1设备设施风险识别与控制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新设备在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7.1.1风险识别应考虑的因素

1)采购风险

采购过程可能出现的一些意外情况,包括人为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风险因素:

(1)、采购预测不准导致物料难以满足生产要求或超出预算。

(2)、供应商群体产能下降导致供应不及时、货物不符合订单要求、呆滞物料增加。

(3)、采购人员工作失误、与供应商之间存在不诚实甚至违法行为。

(4)、因自然环境和运送路线问题导致设备无法运到车间。

2)安装风险

(1)、设备设施在安装过程中有损坏、锈蚀、零部件短缺等情况

(2)、安装的设备设施型号、规格,零件、部件、工具、附件、备件不完全符合要求以及说明书、技术文件等不够完整。

(3)、承包商没完全按照设备设施安装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操作,安装的设备设施、部件存在质量问题。

(4)、安装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事故隐患。

3)调试风险

调试过程风险同安装过程风险相同。

4)验收风险

(1)、验收设备设施、零部件质量不符合要求,没有到达相应的技术要求。

(2)、验收人员敷衍了事,设备设施不能正常运转、各项性能不完好,给公司生产带来风险。

(3)、进口设备设施应及早组织验收,以免应超过索赔期,不能获得赔偿,而造成损失。

5)使用风险

(1)、不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特种作业人员没有取得上岗证而上岗。

(2)、设备设施运行不正常,没有及时处理而酿成事故。

(3)、不按照要求经常对设备设施进行维修,使设备设施的损耗加大,设备设施运行效率低和使用年限降低。

7.1.2控制措施应考虑的因素

1)采购风险控制措施

(1)、在采购前要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供货能力、诚信度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论证。

(2)、要充分考虑自然环境和运输道路问题,确保设备能够安全到达目的地。

2)安装与调试风险控制措施

(1)、把好设备验收关,确保设备、零件质量符合订货合同规定。

(2)、严格按照设备设施安装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操作。

(3)、对安装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培训。

3)验收风险控制措施

(1)、设备验收工作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

(2)、验收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实践经验。

(3)、验收不合格则要退还设备设施或更换合格的设备设施。

4)使用风险控制措施

(1)、及时制定使用操作规程,并对操作工人进行技术培训。

(2)、要求经常对设备设施进行维修,减少设备设施的损耗和防止事故的发生,提高设备设施运行效率和使用年限,为企业减少开支。

8.1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设备档案资料是设备制造、使用、管理、维修的重要依据,为保证设备维修工作质量,使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提高使用、维修水平,充分发挥设备档案资料为日常设备管、修、用服务的职能,特制订本制度。

8.1.1管理职责

1)、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档案资料管理,主要负责资料来源地组织,归集档案,归档审定,以及资料使用过程的管理工作。

2)、设备的档案资料应统一存放于公司的设备管理员处,公司安排专人进行管理。

3)、设备管理员负责对生产设备逐台建立设备台帐及设备履历表。

8.1.2设备档案应包括的内容:

1)、制造商的技术检验文件、合格证、技术说明书、装箱单;

2)、设备附件及工具清单;

3)、安装基础图及电路图;

4)、设备安装验收移交书;

5)、设备改装、更新记录;

6)、精度校验及检验记录;

7)、设备结构及易损件、主要配件图纸。

8)、设备修理记录、竣工验收单、修理培训记录;

9)、设备缺陷记录及事故报告单(原因分析处理结果);

10)、设备技术状况鉴定表;

11)、设备操作规程(包括:岗位职责、主要技术条件、操作程序、维护保养项目等);

12)、设备检修规程(包括:检修周期、工期、项目、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等);

13)、其他资料。

8.1.3资料的收集整理

1)、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图纸资料的收集工作,将设计通用标准、检验标准、设备说明书以及各种型号的设备制造图、装配图、重要易损零件图配置完整。

2)、新设备进公司,开箱应通知有关人员收集随即带来的图纸资料,随即说明书上的电器图,在新设备安装前必须复制,以指导安装施工,原图分级妥善保管。

3)、随即带来的图纸资料及外购图纸和测绘图纸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审核校对,发现图纸与实物不符,必须做好记录,并在图纸上修改。

4)、生产技术部组织将全公司设备常用图纸,如装配图、传动系统图、电器原理图、润滑系统图等,进行复制后供生产车间维修使用,原因未经批准一律不外借或带出。

5)、设备档案资料必须进过整理、清点编号、装订和登帐后、上账妥善保管。

6)、图纸必须按总图、零件、标准件、外购件目录、部件总图、零件的图号顺序整理成套,并填写图纸目录和清单,详细记明实有张数。

7)、设备档案资料作废、销毁,应交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技术员分别核实,确定无保存价值者,列出清单,经生产技术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销毁。

6.8.1.4保存管理

1)、技术文件应力求齐全、完整、准确。

2)、检验(检测)、检修、验收记录等资料由专人分类整理后集中统一保存。

3)、所有图纸要有统一的编号,图纸上的各项技术要求标注齐全,图纸清晰。

4)、型号相同的设备,因制造厂和出厂年份不同,零件尺寸可能不同,应与实物核对,并在图纸索引中加以注明。

5)、设备经改装或改造后,图纸应及时修改。

6)、图纸的修改应表示在底图上,并在修改索引上注明。

7)、凡原制造厂的图纸,一律沿用原制造厂的编号。

8)、订制设备、年久设备和无制造厂设备图纸的编号,按下列办法进行,即第一节为设备型号,第二节为名称,第三节为购进时间,第四节使为设备编号。

9.引用标准/文件

9.1《文件管理程序》

9.2《记录管理程序》

9.3《设备编号规定》

9.4gb2894—2006安全标志

9.5gb16179—200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9.6gb5083—1999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10.记录表格

10.1《设备设施购置申请单》

10.2《设备设施验收记录单》

10.3《设备台帐》

10.4《设备履历卡》

10.5《关键生产设备一览表》

10.6《关键设备备件一览表》

10.7《设备日检表》

10.8《年度设备维修保养计划》

10.9《设备维修记录单》

10.10《设备报废单》

11.分发范围

公司级领导 综合部 市场部 生产部 技术部 质量部 采购部

第5篇 学院基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一、术语和定义

1、设备安全装置:设备出厂时附带的和企业增加的,用以进行安全防护或职业危害控制的设备组成部分或附属装置,应包括安全联锁装置、安全报警装置、职业危害现场通风和现场除尘装置等。

2、特种设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设施。

3、防护用具:指作业过程中佩带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防护眼镜、防毒口罩、特种手套、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二、职责

1、学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2、学院及基建办对施工项目里设备设施安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各施工单位对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管理。

三、管理规定

1、设备设施通用安全管理要求

(1)各施工单位应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对设备的购入、验收、使用、保养维护、检修、报废等作出具体规定,并明确职责。

(2)设备设施操作人员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3)本规定的设备设施为烟草企业通用设备设施;特种设备、电气设施和防雷系统安全管理参照对应的管理文件。

2、设备设施采购安全管理

(1)设备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设备采购前,项目实施部门应对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及使用进行风险评估、应满足设备本质安全要求,并保留记录,安全管理部门应参与设备安全性能、安全装置等选型和评审。采购过程要特别强调设备结构的安全性,操作点必须没有危险。

(3)设备设施出厂时的合格证明、技术要求、设备说明书等技术资料,由使用部门保留并建立档案台帐。

3、设备设施安装及调试安全管理

(1)设备安装及调试过程,施工单位负责人应确保安全装置的完好性和可靠性,因工作疏忽造成安全装置缺失、失效的,对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隐患问责。

(2)设备安装及调试现场内的坑沟孔、高压电器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及危险标志,夜间应设信号灯,必要时设专人进行监护。各种防护装置安全标志,未经施工单位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和转移。

(3)设备安装及调试以操作人员的操作位置所在平面为基准,凡高度在2米之内的所有传动带、转轴、传动链、连轴节、带轮、飞轮、电锯等外露危险零部件及危险部位,都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4、设备设施验收及交付安全管理

(1)涉及特种设备及涉及安全装置较多的设备验收时,应由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参加,并保存验收记录;必要时,可聘请有资质的相关机构、技术人员参与验收。

(2)设备交付时,由设备使用部门对设备安全装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进行确认,并由操作工签字存档。

5、设备设施使用安全管理

(1)各施工单位设备设施使用部门配合设备管理部门,制定设备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岗位责任制、定人定机制度、操作证制度、安全检查、检验制度、维修保养制度、交接班制度等。

(2)设备使用前由设备设施厂家技术人员对设备操作工进行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

(3)设备设施使用过程中任何人不得随意取消和改变安全装置。关键要害部位,实行两人操作确认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避免出现操作失误,导致重大人身事故的发生。

(4)设备设施安全防护罩、网和防护栏应符合gb/t 8196的要求;凡传动外露于设备外部,距操作者站立平面≤2 m的旋转部件,均应装设有效的防护罩(门)、网或禁止人员入内的防护栏;网罩及与设备运转部位的距离应符合要求;防护网、罩等材质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无明显的锈蚀或变形;安装应牢固,工作时不应与可动部件有接触或产生摩擦,机械运转时防护装置无振动或松动。防护罩(门)透明度良好,外观完好、无破损,各种螺丝连接紧固、不缺失;联锁装置的位置无位移、无变形,无被碰撞、破损现象。

(5)生产现场地面的防护栏的高度应不低于900 mm;距地面高度大于等于2 m并小于20 m时,防护栏杆高度应不低于1050 mm。

(6)液压管路或气压管路应连接可靠,无老化或泄露;控制按钮应齐全,且动作准确。

(7)设备走台和平台应安装在牢固可靠的支撑结构上,并与其刚性连接;梯间平台不应悬挂在梯段上;栏杆端部应设置立柱或与建筑物牢固连接。

(8)汽、气、水、料等各类管道应完好,无跑、冒、滴、漏;管道各类阀门完好,启闭灵活,性能可靠。热蒸汽、热水管道应加保温隔热防护层,并完好有效,无法加保温隔热防护层之处,应有防止烫伤的警示标志。

6、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安全管理

(1)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确保设备设施安全。

(2)设备管理部门根据设备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本质上的安全性;定期检修保养严格执行设备设施保养的周期和内容、记录要求。

(3)各施工单位涉及设备设施大修的,应制定设备设施年度或季度的定期检修计划,其中应包括对设备安全装置的检修;设备大修后应进行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时应对安全装置进行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中列出验收结论。设备设施维修过程有相关方参与的,须办理相关方施工许可证,确保安全施工维修。

(4)设备保养清扫时,应正确作业,宜采取湿式作业、擦抹等方法,避免扬尘。

(5)设备清扫和维护检修应做到

a) 设备清扫和维护检修包括润滑、保养、排除故障等,应关闭设备,停机作业,应停电并悬挂警示牌。

b)使用酒精应防止泄漏,严禁烟火,使用后及时收回到存放点或库房保存。

c)使用压缩空气,应防止喷头甩出伤人,禁止高压气体面向人员方向。

d)维保过程中临时用行灯必须用低压36伏。储罐、沟道,潮湿区域必须用16伏,绝缘良好。

e)进入筒体、柜体内作业前,应先进行通风后方可进入,作业时应设监护人,严禁关闭门、孔等通风口;作业前将隔离开关放在关闭位置,用挂锁锁住或拔下钥匙自带,或由现场监护人员保管;在筒体、柜体内电焊作业时,应穿戴防滑鞋,应防止中毒、窒息等危害发生,属于有限空间作业的,应在作业中对含氧量进行检测,并现场准备空气呼吸器;电焊作业前后应清理现场可燃物。

f)进入设备内部进行保养检修时,应先关闭电流主开关,挂上警示牌;将隔离开关放在关闭位置,用挂锁锁住或拔下钥匙自带。警示牌上宜写上相应的维修人员的名字,联系电话,执行谁挂牌、谁摘牌的制度。保养检修工作结束后,确认设备内无人,关闭检修门、所有人员离开工作现场,方可启动设备开机。

g)设备安全检查过程中应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技术知识和设备原理、构造、性能的教育培训,并确定日常点检的项目编制点检表。

(6)特种设备检查维护安全管理,执行q/hnzy g ab011《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7)检修后恢复

维修后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安全装置的完好性进行检查,设备操作人员和设备使用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7、设备设施安全装置管理

(1) 各施工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台帐或清单,主要包括安全联锁装置、安全报警装置、职业危害现场通风和现场除尘装置技术资料、安全附件、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保养记录、各类设备安全装置定期检修、大修方案、保养情况记录,设备设施改造记录、登记设备设施的购买使用日期及重要零部件更换情况、设备完好情况。设备设施保养指导书或规范性图示,设备点检卡。

(2)设备设施所在车间应明确管理和检修责任班组或责任人,建立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台帐,并定期更新。

(3)急停开关应保证瞬时动作时能终止设备的一切运动;开关形状应区别于一般控制开关,按钮应突出其他按钮的外平面,按钮头应有醒目的红色标记。周边无障碍物。

(4)各施工单位对防护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设备设施、仪器仪表、电器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在操作人员接近可动零部件并有可能发生危险的紧急情况下,设备应不能启动或自动停机、制动。安全装置应便于调节、检查和维修,并不得成为新的危险源。并避免其于可动零部件之间产生接触危险。

(5)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必须确定责任人进行维护,保证灵敏好用。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废置不用,若确有必要申请拆除应经安全保卫部同意;除安全装置专责维修人员外,其他人一律不得乱动。

(6)安全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安全员每季度对安全装置维护保养情况监督检查不少于一次,并保存记录。安全联锁装置应符合gb/t 18831的要求,其中:

a)防护罩(门)打开后,绿色准备灯应立即熄灭,红灯应该亮起,或操作显示屏上显示报警信息。

b)设备相应部位应立即停止工作;关闭后,人工在控制程序上进行复位,确认故障消除后才能重新运转。

c)防护罩(门)透明度良好,外观完好、无破损,各种螺丝连接紧固、不缺失;联锁装置的位置无位移、无变形,无被碰撞、破损现象。

d)严禁人为变动、破坏或拆卸安全联锁装置。

(7)机械手应符合gb/t 20867的相关要求,并符合下列要求:

a)作业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和封闭的防护栏。

b)必备的检修门和开口部位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设安全销和光电保护等防护装置或上锁;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接触设备运转部位、设备误启动。

c)液压管路或气压管路应连接可靠,无老化或泄露;控制按钮应齐全,且动作准确;

d)执行机构应定位准确、抓取牢固;如有自动锁紧装置,应灵敏、可靠。

(8)管道和压力容器压力表应符合下列要求:

a)汽、气、水、料等各类管道应完好,无跑、冒、滴、漏;管道各类阀门完好,启闭灵活,性能可靠。

b)热蒸汽、热水管道应加保温隔热防护层,并完好有效,无法加保温隔热防护层之处,应有防止烫伤的警示标志。

c)压力容器的压力表应设置上限红线标志,压力控制在红线所示安全工作范围内;压力表应有定期检验合格的标志。

8、设备设施安全标识管理

(1)设备设施所带的安全标识完好、清晰、不被遮拦;外文安全标识应翻译后张贴中文标识。根据设备设施风险程度,可增加相应的安全标识,使用中文并完好、清晰。

(2)作业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和封闭的防护栏;必备的检修门和开口部位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设安全销和光电保护等防护装置或上锁;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接触设备运转部位、设备误启动。

(3)压力容器的压力表应设置上限红线标志,压力控制在红线所示安全工作范围内;压力表应有定期检验合格的标志。

(4)各施工单位安全标识由安全保卫部门监督管理,各使用部门对辖区内的安全标识定期清洁维护,确定责任人。

9、安全操作规程管理要求

(1)安全操作规程由设备管理部门牵头编制,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原则,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编制应依据工艺流程、设备(设施)性能、操作方法及工作环境制定,一般应以作业工序、作业岗位为基本单元编制;相同设备设施,且作业方式相同,可以合并,否则应单独编制安全操作规程;需编制的作业岗位应包括作业和设备操作岗位、检修岗位、仓储岗位、检验检测岗位等,并形成文本清单;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应包括设备和作业主要危险源及控制要求、设备实际运行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穿戴要求等,内容应符合国家、行业的法规和标准要求,突出重点,文字力求简练、易懂、易记。条目的先后顺序力求与操作顺序一致。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的操作维护要求,结合生产及工作环境进行编制。符合yc/t 384.2中相关作业要求。操作现场有岗位操作规程,其中应包括安全操作要求或单独编写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应包括设备和作业主要危险源及控制要求、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穿戴要求的描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宜单独编制,也可与岗位说明书相结合。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在投入使用前应先修订或重新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随工艺或设备的变更情况,及时进行更新,保持有效版本;

(3)安全操作规程可单独制定,也可与设备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整合发布;下发到现场作业人员。

(4)由外来务工人员组成的部门、班组应按本企业部门、班组对待,组织其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开展班组安全活动等;其中如派遣机构有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应经过学院确认后,方可使用。

10、微波装置安全管理要求:

(1)设备微波装置防护装置完好,无损坏。

(2)指定设备检修人员,每月检查一次,确保联锁有效,并保持记录。

(3)每两周更换一次微波松散设备门密封条,并保存记录。

(4)设备微波装置所在部位应有安全警示标志。

11、公用电饮水机安全管理

(1)各施工单位购买饮水机时要选具有产品合格证的正规厂家的产品,产品要有缺水、漏电、接地保护。

(2)饮水机要放置在通风良好的地方,周围不要有易燃易爆、热源、火源、腐蚀性气体或灰尘大。插座及漏电保护器装置应安装牢固;在使用饮水机时,若发现有异常气味或噪音,应立即断开电源,及时维修。

(3)饮水机确定专人负责,必须上明锁,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清除污垢,保证职工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12、辅连设备安全管理

(1)转动外露于设备外部的运动部件,均应装设有效的防护罩或防护盖。

(2)启动输送设备前,确保设备上无人或异物。

(3)喂料口作业应观察防护网完好,防止肢体进入。

(4)严禁踩压电子皮带秤、振槽、振筛、输送带。

13、工作现场工业梯台、走台、护栏、格栅安全管理

(1)钢直梯

单段梯高宜不大于10 m,攀登高度大于10 m时宜采用多段梯;梯段高度大于3 m时,宜设置安全护笼;单梯段高度大于7 m时,应设置安全护笼;当攀登高度小于7 m,但梯子顶部在地面、地板或屋顶之上高度大于7 m时,也应设置安全护笼;结构件不应脱焊、变形、腐蚀和断开、裂纹等缺陷,构件表面应光滑无毛刺;安装后的钢直梯不应有歪斜、扭曲、变形及其它缺陷;安装后应认真除锈并做防腐涂装。

使用时应经常检查其各部分强度,如不符合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维修部门修理;使用3 m以上的直梯时,只允许一个人在上面,并有监护人。

(2)钢斜梯

梯高宜不大于5 m;大于5 m时宜设梯间平台,分段设梯;单段梯的梯高应不大于6 m;梯级数宜不大于16;踏板应采用花纹钢板或经防滑处理的钢板;结构件不应脱焊、变形、腐蚀和断开、裂纹等缺陷,构件表面应光滑无毛刺。安装后的钢斜梯不应有歪斜、扭曲及其它缺陷;

钢斜梯安装后,应认真除锈并做防腐涂装。

钢斜梯使用时应检查其各部分强度,如不符合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维修部门修理;使用5m以上的斜梯时,只允许一个人在上面,并有监护人。

(3)走台、平台

距下方相邻地板或地面1.2 m及其以上的平台、通道或工作面的所有敞开边缘应设置防护栏杆;其中在平台、通道或工作面可能使用工具、机器部件或物品场合,应设置带踢脚板的防护栏杆;平台地面到上方障碍物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2 m;平台应安装在牢固可靠的支撑结构上,并与其刚性连接;梯间平台不应悬挂在梯段上;栏杆端部应设置立柱或与建筑物牢固连接;钢走台、平台铺板应采用不小于4 mm厚的花纹钢板或经防滑处理的钢板;相邻钢板不应搭接;结构件不应有松脱、裂纹、扭曲、腐蚀、凹陷或凸出等严重变形,更不应有裂纹钢走台、平台安装后,应认真除锈并做防腐涂装。

轮式移动平台主要受力构件及焊缝应无变形、腐蚀、裂纹等缺陷;升降台在升降过程中自然偏摆量、支腿回缩装置、防止工作台失控下降的安全装置、锁定装置、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等符合要求;升降车和行驶速度大于4 km/h的自行式升降台应设置报警装置;工作台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 m的保护栏杆或其他保护设施,且无破损;工作台表面应防滑

平台、走台使用和作业应经常检查其各部分强度,如不符合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维修部门修理;在平台、走台上的操作人员应注意力集中,不准携带重物进行高处作业;在平台、走台上作业,不准往下抛掷材料、工具和其他物品. 移动平台使用操作时设备应放置稳固,并防止滑动,平台上有人时不应移位;使用处下方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范围内,不准堆放杂物,在平台上作业时不应穿光滑硬底鞋,登高人员物品不应超载,并有监护人。

(4)活动轻金属梯及木质梯、竹梯

活动轻金属梯梯长应小于8 m,不应超过10 m,两节梯子梯长比为1:1,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150 mm。梯宽不应小于300 mm。踏板间距为270 mm~300 mm,顶节梯子和底节梯子最下一个踏板与梯梁底端距离均为275 mm;工作角度为75°±5°;轻金属直梯具备伸缩加长的直梯,其止回档块完好无变形、开裂;人字梯的铰链完好无变形,两梯之间梁柱中部限制拉线、撑锁固定装置牢固;木质梯,其梯柱的截面不应小于30 mm×80 mm,横梁截面不应小于40 mm×50 mm,同时木质中不应有死结、松软结或腐朽结,梯柱上不应有长度在100 mm以上和深度超过10 mm的裂纹;竹梯,构件不应有连续裂损2个竹节或不连续裂损3个竹节;梯脚防滑措施完好,包有防滑橡皮,无开裂、破损;结构件不应有松脱、裂纹、扭曲、腐蚀、凹陷或凸出等严重变形,更不应有裂纹。

梯子使用应建立各类梯子台帐,并每月至少检查一次,保存记录;操作时登高梯台应放置稳固,使用前应先固定住轮脚,并插好保险销;不应在梯子底下垫物来抬高梯子;

梯子使用处下方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范围内,不准堆放杂物;使用梯子时不应穿光滑硬底鞋,只允许一个人在上面,并有监护人;梯上有人时不应移位;在梯子上作业,不准往下抛掷材料、工具和其他物品;使用梯子登高,超过5m无固定平台的作业人员在操作时应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体防护用具,安全带、安全绳应挂扣在作业面上方固定、牢固的构件上。

(5)钢格栅网架区域安全管理

钢格栅的选用及安装应符合ybt4001.1-2007要求。

钢格栅网架区域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由实行属地管理,由钢格栅所在部门进行管理。

施工方需要施工,必须报请所在部门审批,由所在部门开具施工证。施工证上必须签有施工方责任人姓名、现场监护人姓名、施工开始时间、施工结束时间、施工后必须经所在部门复查人员对现场复查后签字。

所在部门生产时间,不得开具施工证,严禁任何单位在钢格栅网架区域施工。

钢格栅网架区域大门实行上锁制,钥匙由所在部门安全员管理。

施工方凭施工证进入现场施工,钢格栅网架下方必须设有现场监护人,现场监护人具有警告、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下方的权利,无关人员必须绕行。现场监护人应精力集中,不得擅自离岗或做与现场监护工作无关的事。

施工方应制定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施工方如需动火,必须同时持有动火证,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并做好钢格栅网架上下防火工作,施工过程中,所在部门有权对施工过程进行抽查,对违规行为有权制止,并各单位报安保部门进行处理。

施工结束,施工方不得在钢格栅网架区域遗留各种未固定牢固的金属和非金属物品。不得擅自离开所在部门,施工方必须主动与所在部门复查人员一起,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认钢格栅区域无未固定牢固的金属和非金属物品后,在施工证上签署复查人员姓名后方可离开,复查人员对检查结果负责。

(6)电梯井和管道井安全管理

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并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电梯井井壁除开设电梯门洞和通气孔洞外,不应开设其它洞口。电梯门不应采用栅栏门。

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管道井,应分别独立设置;其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其电缆井、管道井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洞,其空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管道井(含强电井、弱电井及空调设备间)日常应处于锁闭状态,严禁无关人员私自进入和占用管道井。

各施工单位应明确管道井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保管管道井钥匙,并做好编号,非工作需要不得使用和外借。钥匙的领出、收回要有签字存档。

进管道井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需穿越非管理归属线路设施时需通知相关部门同意方可实施。

外来施工人员因工作需要开启管道井时,由主管部门委派专人进行现场指导把关,不得由外来施工人员自行领取钥匙进行相关操作。

主管部门要定期对管道井及归属线路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检查内容包括:钥匙是否遗失、锁具是否完好、管道井内是否堆放有杂物、管道井布线系统是否有更换或异动等,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

基建办

第6篇 关于存在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作业场所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能够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人机工程学的原理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的要求,作业场所的各种安全设施、安全防护及危险部位和危险场所必需悬挂安全警示牌,为了确保安全警示牌设置的准确与合理,根据旅客运输行业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标志牌的管理

1、作业场所应根据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与工作人员和其他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易于看到。

3、各种安全警市标志设置后,未经相关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者拆除。

4、作业场所应设置专人负责作业场所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对标牌、警示灯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者毁坏的标志牌等要及时更新、更换。

5、要经常教育工作人员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的要求,要爱护安全警示标志,对破坏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按照相关奖惩规定进行处罚。

二、安全警示标志

1、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2、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色、蓝色、黄色和绿色。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等意思;

(2)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

(3)黄色:表示提醒人们的主意,凡是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及环境应以黄色表示;

(4)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

3、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1)禁止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

(2)警告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三角形边框;

(3)指令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圆形边框;

(4)提示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方形边框。

三、安全标志的使用

1、在进入作业场所的入口,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外来车辆禁止入内”等标志牌。

2、具有火灾危险物质的场所,如:维修车间、仓库等场地,应悬挂“禁止吸烟”、“禁止烟火”、“当心火灾”、“禁止明火作业”等标志牌。

3、消防通道上,应设置“消防通道禁止停车”等标志牌。

4、设备、线路检修、零部件更换,应在相应设施、设备、开关箱等附近悬挂“禁止合闸”、“禁止启动”等标志牌。

5、有危险的作业区如:配电间、机房、输变电设备的附近,应悬挂“禁止靠近”、“禁止入内”等标志牌。

6、上、下客区,应悬挂“禁止逗留”、“当心危险”等标志牌。

7、在总配电间、总配电箱、各级开关箱等处应悬挂“当心触电”、“有电危险”等安标志牌。

8、在通向紧急出口的通道、楼梯口、消防通道口等地应悬挂“紧急出口”、“安全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标志牌。

9、在出入通口、下客区等处处设置对应的标志牌外,夜间还应设红灯警示,保证由充足的照明。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月三十一日

第7篇 设备设施及大部件移设安全管理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露天矿设备、设施及大部件拆卸、移设、安装,以达到避免事故发生的目的。

二、设备、设施及大部件移设时由部门负责人或班组长统一指挥,统一分工,统一调动;要边作业,边检查,严禁盲目作业。

三、管理内容和方法 (一)、 设备拆卸原则及一般要求

1. 先小后大,先易后难,先高空后地面,先外围后主机,必须要解体的设备要尽量少分,同时又要满足运输要求。加强岗位责任,采用分工负责制,谁拆卸,谁安装;避免因人员交叉作业发生事故。

2. 拆卸前,首先切断并拆除该设备的电源,并做好安全措施。

3. 所有的电线、电缆不准剪断,拆下来的线头都要有标号;防止安装后电线、电缆接头接触不良起火或接头保护不到位漏电。 4. 拆卸中要保证设备和人员的绝对安全。

5. 吊装中设备不得磕碰,要选择合适的吊点慢吊轻放,钢丝绳和设备接触处要采取保护措施,防止钢丝绳断股或设备拉伤。

6. 利用铲车及运输车辆运输设备时要把设备捆牢、绑紧,以免在下坡或受震动时掉下损伤设备或发生人员伤害事故。

7. 对设备上的一些可动部分,要降低重心,用可阻其运动物将其锁紧。

8. 拆下的设备要按指定地点存放。

(二)、 设备移设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 对所有参加作业人员进行工程的技术交底,并对每一个单项目的具体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工艺要求,质量要求,作业注意事项等进行交底,所有参加作业人员均应熟悉现场、图纸及规范、规程要求,作到人人心中有数, 不盲目操作。

2. 熟悉环境,了解电力控制的操作位置,拆卸时必须明确停断状态方能操作。

3. 严格按电气安全规程作业,停断必须挂有“禁止合闸”的标志牌,并有防止误送电的安全措施。

4. 正确使用现场工、机具,了解其使用性能,避免工具带来伤害。

5. 严格遵守防火规定,需要明火操作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在易燃、易爆物周围,要严格禁止明火作业。

6. 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高空作业必须携带安全带,安全带悬挂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7. 拆卸设备时,必须先熟悉相关图纸及设备,禁止盲目操作。

8. 拆卸设备和吊运时,必须注意不得损坏厂房及设施。

9. 要做到文明施工,及时清理现场和废弃物。

(三)、 设备吊装及运输作业相关要求

1. 设备起吊时,部门负责人或班长必须在现场协调统一指挥,确保安全无误。

2. 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体重量来平衡被吊运的重物,不得站在被起吊重物上起吊;进行起吊作业时,不准站在重物下面作业,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张紧的吊绳。

3. 根据物体重量、体积、形状,合理选择吊运方式。

4. 熟悉作业环境、吊运安全措施及相关外围环境的情况,清理干净工作现场的杂物。

5. 设备搬运起吊前,由作业负责人对起吊操作人员、监护等有关人员交待确定工作内容、时间和联系信号。

6. 设备起吊时,将起吊绳逐渐张紧,使物体微离地面,进行试吊。起吊物体应平衡,捆绑无松动,吊运工具、机械应正常无异响。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止吊运,将物体放回地面进行处理。

7. 试吊1-2次,确认可靠后再正式起吊,将物体吊至指定位置卸下,卸下吊运物体时要垫好衬物,放置平稳后,拆除绳索、吊具。

8. 应将物体平稳吊至车辆中心位置,垫好衬物,平稳下放,并用绳索或螺栓固定牢靠。

9. 起吊支承点,必须有可靠的承受强度;起吊时发现吊梁变形、绳索断丝、物体倾斜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及时处理。

10. 移设电气设备及大部件时,需用货车运送到指定地点,拉运之前要将电气柜进行固定。特殊情况用铲车进行移设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监护并做好呼唤应答。

11. 电气柜移设时,其电源及负荷的电缆应拆除后才能进行作业。如电气柜供电电源及负荷电缆长度在10米之内,可以盘放、固定在电气柜底脚上进行移设。

12. 铲车进行吊装移设时,要确保吊装带及固定绳索的完好无损。并且保证路面的平整,铲车缓慢移动,防止因磕碰导致电气柜的损坏。

(四)、 设备安装

1. 熟悉安装地环境,清理地面杂物及阻挡物,保证地面无油污、水迹因湿滑造成意外发生。

2. 设备从拆卸地点移至安装位置使用的吊车、叉车、运输车等在启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3. 地基基础检查、清理及安装器材准备,防止出现部件不齐全,设备临时存放时间过长,影响区域运输通畅及人员通行带来安全隐患。

4. 设备吊装、就位、一次找正,避免反复就位,增加安全风险。

5. 电气线路、桥架铺设、端口链接及各管线安装必须按照各规

范标准链接,避免安装后制造新的安全隐患。

6. 在设备安装地悬挂警示标示,告知危险性,防止人员误入。

7. 设备擦洗、现场清理。

第8篇 中深孔设备设施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一、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

1. 空气压缩机必须停放在空气顺畅的位置,不能有淋水。

2. 选用匹配的四芯铜芯阻燃电缆,进线装有空气开关,接地、接地网符合要求。

3. 加注液压油,并保持油位正常。

4. 电机定期保养,保养后要确定转向是否正确。

5. 使用时要随时检查设备声音、温度是否异常,如有异常及时停机查明原因。

6. 遇到自动停机状况,要检查设备是否超压、超温、超载、油压与水压是否过低。

7. 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按下“紧急制动”按钮。

8. 工作完成或维修时要切断主电流开关。

9. 每班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清理空气滤芯,用低压压缩空气由内向外吹干净。

10. 该机具有远程启动/停机功能,可在任何时候开机/关机,故可能会引起严重的人身伤害或死亡,所以在维修前必须切断电源,停止机器运行,并挂好安全警示标志,设专人监护。

11. 在潮湿多水地方,开停机应打开油气分离器罐下的排污球阀放出前一天的工作结束后的冷凝水。

12. 不得随意改动原厂设定参数。

13. 机组运行时必须将安全门关上,安全门损坏要及时更换。

14. 轮胎要保持气量充足。

15. 采用b/h型润滑油,首保500小时,正常保养2000小时;采用c型润滑油,首保500小时更换过滤器,正常保养4000小时。

二、 液压行走潜孔钻车

1. 操作工要熟知钻孔作业程序及钻杆接卸方法。

2. 作业前要进行检查和调试,检查液压油、齿轮箱油、柴油机机油、冷却液是否足够,液压油建议使用指定专用液压油。

3. 钻车首次使用100小时以后,应更换回油滤油器滤芯,清洗吸油器滤芯,以后每工作100小时应清洗或更换吸油滤芯器滤芯。

4. 钻车每使用300小时须保养检查更换液压油、齿轮油。

5. 钻车使用时,应保证油雾器的润滑足够和出油状况良好,油雾器严禁加注废机油和废润滑油。

6. 各注油杯每班应加注润滑油,连续工作4小时后应用高压空气及时吹扫散热器的翅片,清理柴油机的进气滤芯,如有破损及时更换。

7. 钻车在多尘环境使用时,需打开钻车的柴油机进气调节装置。钻车在凿岩工作时将进气阀打开到一定大小,使柴油机空滤进气开关口处有少许的气流排出即可,每班检查一次。

8. 钻车每使用50小时应对车身所有黄油嘴加注黄油以润滑各运行关节。

9. 钻车必须选用匹配的四芯铜芯阻燃电缆,使用漏电开关。

10. 每天开机前须检查回转头及履带螺丝是否松动

11. 启动本机时,将多路阀各手柄置于中位卸荷位置,然后启动柴油机。

12. 操纵本机时操纵手柄必须缓慢地扳动,以使机器动作平稳,安全可靠。

13. 凿岩工作或提钻时严禁操作其他动作手柄。

14. 凿岩时严禁反转!

第9篇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规定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配备

1.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在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或进行技术改造时,应按标准规定的“三同时”原则,配备必要的除尘、通风、隔热、降温、降噪、减振、消防以及防护栏、防护网等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2.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安全保卫主管部门在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重大隐患整改计划时,应根据需要增设、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3.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在确定、配置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时,应考虑安全技术方案,考虑本公司的财务、运行和生产经营的需要,以及员工和相关方的意见,确保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消除或减少职业危害的作用,以及对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控制效果。

4.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在采购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时,应选择有相应资格的供货单位,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产品应有供货厂家的合格证书。

5.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监督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配置、安装过程,确保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符合相关验收准则的要求,避免或减少安装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6.安装单位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安装、调试、正常运转后,应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

7.各有关部门应根据控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需要,在危险作业、设备维修等特殊情况下,临时配置安全防护设施。常用的安全防护设施有:

a)防护屏(网):设置在距离危险源一定距离的地面上,根据需要可以移动,主要适用于金属切削机床、砂轮机、电焊机、电气维修等处,可防止物体打击、机构伤害、触电、灼烫、其他伤害等,制造尺寸、放置距离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b)围栏、栏杆:固定在距离危险源一定距离的地面、扶梯、走台、工作台上,必要时临时设置在设备维修、高处作业等处,主要用于防止物体打击、机构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其他伤害等,制造尺寸、放置距离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c)安全网:架设在高处作业的脚手架上,主要用于防止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其他伤害等,安全网的强度、尺寸、架设距离等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安全装置的配备

1.设备应根据其危险源配备必要的安全装置,与设备同时购置、安装、验收、投入使用。

2.隔离防护装置

设备上的运动部分应配备隔离防护装置,以保护人身安全。隔离防护装置有的装在机械设备上,如防护罩、隔离档板等,防止相关人员接触机械运动部分;有的置于机械设备周围一定距离,如防护屏、防护栅栏等,防止相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a)罩、隔离档板等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结构、布置合理,并应牢固地固定在设备或基础上。除了检修等情况外,一般不得随意拆下。

b)罩、隔离档板等与机械运动部分之间应留有足够的间隙,防止相互接触、干扰机械运动、碰坏机械零件。

c)罩、隔离档板等的形状、位置应适当,不能给生产场所带来新的危险。防护罩应表面光滑,不得有毛刺或尖锐棱角。

d)罩、隔离档板等的设置不应影响操作者的视线和正常工作,并便于设备的检查、保养和维修。

联锁防护安全装置

a)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应配备联锁防护安全装置,防止操作者的误操作引发事故、事件。

b)防护安全装置应使设备的控制部位、操纵部位等能够可靠、有效地联锁,真正起到关联、制约、协调、安全控制的作用。

制动装置

a)证运动设备能够停到预定的位置,在设备运行出现异常或危险时能够紧急停止、终止运行,应在运动设备上设置必要的制动装置。

b)装置应具有足够的制动力,操作方便,制动灵敏。使用部门应经常检查、调整制动装置,确保其制动的效果。

c)起重机械、机动车辆上配置的制动装置,以及其他安全装置,应按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检查。

超压安全装置

a)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设施上应设置压力表、安全阀、防爆膜、卸压膜等超压安全装置,当设备设施内部的流体介质超过规定压力限值时,应能够泄压,防止发生泄露、爆炸等事故、事件。

b)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上的压力表、安全阀等超压安全装置,应按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定期校准、检查。

钢瓶安全装置

a)存各类压力气体的钢瓶上,应配置防护帽、减震圈等安全装置,以防止钢瓶在运输、储存、使用中发生碰撞而造成泄漏、爆炸。

b)钢瓶上的安全装置,应按标准规定的要求予以控制。

防触电安全装置

a)类电气设备设施中,为了保证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安全应采用断电保护装置、电容器放电装置、接地保护、电气箱/柜/盒等防触电安全装置。

b)电气设备设施中的各类防触电安全装置的形式、配置等,应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要求,并按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控制。

监测控制与警示装置

a)类设备设施中应配置必要的检测控制与警示装置,以便在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或人处于危险区域内时,向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发出危险警报信号。

b)监测控制与警示装置的形式、配置等,应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要求,并同设备设施一同维护、检查。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运转

1.防护设备设施所在部门应确保安全防护设备设施随主体生产设备同时开、关,确保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发挥安全防护作用。

2.防护设备设施所在部门应根据需要制定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操作规程,指定必要的操作人员,确保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能够正常运转。

3.防护设备设施操作人员应按规定操作,适时运转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并按规定做必要的运转记录。

4.设备设施上配置的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卸、报废和闲置不用,确保安全装置的安全防护作用。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

1.护设备设施使用部门应制定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计划,定期组织实施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

2.护设备设施使用部门在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运行过程中,发现设备损坏,要立即向设备管理主管部门报告,及时维修,保证正常运行。

3.置是设备设施的重要组成部份,设备设施使用部门在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时,应同时对所属的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装置的有效性。

4.规、规范、标准对安全装置规定定期校准、检验时,设备设施所在部门应按规定实施校准、检验。校准、检验不合格的安全装置不得继续使用,应及时予以维修或更换。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应急预案

1防护设备设施所在部门应根据需要对故障停机制定应急预案,以便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故障停机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当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出现故障停机时,使用部门应立即实施响应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必要时应停产检修,防止出现事故、事件。

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的监督检查

1.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予以解决,确保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

2.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配备、使用、维护、保养等应符合标准的各项规定。发现违反本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应按q标准规定对责任部门、人员予以处罚。

3.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安全保卫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安全装置的配备、运行、维护保养等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本标准及相关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应按标准规定对责任部门、人员进行处罚。

第10篇 燃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范

一、一般规定

1、严禁携带火种、非防爆型无线通信设备进入场站内生产区,瓶组间、存瓶间等,未经批准严禁在上述生产区从事可能产生火花性质的操作。

2、站内防雷设施、防静电装置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每年雨季前及入冬前2次对接地电阻进行检测,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要求。

3、定期对用于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装卸车、灌瓶、加液、加气用的橡胶和金属软管及液化气加气枪防拉断阀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卸车软管每年进行打压试验,打压不合格和外皮有龟裂的应及时进行更换。

4、进入压缩机房、气瓶间、燃气调压室及其他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先检查有无燃气泄漏和其他有害气体并进行氧份检测,确定安全后方可进入。

5、进入压缩机房、气瓶间、燃气调压室及其他有限空间作业时,应根据需要穿戴防护用具,系好安全带、安全绳;作业必须2人以上,1人作业,1人监护。作业人员应轮换操作。

6、维修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带气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或采取防爆措施,防止作业过程中产生火花。

7、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使用36伏安全电压以下的照明及防爆电动工具。

8、各场站及超过30个瓶的瓶组间必须24小时值守。

二、设备管理

(一)压缩机、烃泵的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运行压力、温度、密封、润滑、冷却和通风系统无异常。

2 进、出口阀门开关灵活,连接部件紧固,运动部件平稳,无异响、过热、泄漏及异常振动等。

3 现场压力、温度等一次仪表正常、各运行参数应在规定范围内。

4 各项自动、连锁保护装置应正常。

5 当有下列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停车处理:

1)自动、连锁保护装置失灵。

2)润滑、冷却、通风系统出现异常。

3)压缩机运行压力高于规定压力。

4)压缩机、烃泵、电动机、发动机等有异声、异常振动、过热、泄漏等现象。

6 压缩机检修完毕重新启动前应对设备进行置换,置换合格后方可开机。

7 压缩机、烃泵的大、中、小修理,应按设备的保养、维护标准执行。

8 压缩机、烃泵所配备的仪表每半年校验一次,安全阀每一年校验一次。

9定期对压缩机及其附属、配套设施进行排污,污物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二)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的加气站、灌瓶间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灌装设备、介质的不同,采用相应的运行管理方式

2 灌装前应对灌装设备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灌装系统连接部位紧固,运动部位应平稳,无异响、过热、异常振动;

2)自动、连锁保护装置应正常;

3)气动阀、手摇油泵系统的压力、密封、润滑正常;

4)使用的灌装秤、加气机应在检定的有效期内,灌装秤灌装前应进行校准;

3 对站内管道、阀门应定期进行巡检和定期维护,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道、阀门无锈蚀; 2)站内管道无泄漏;

3)阀门和接头没有泄漏、损坏现象;

4)定期对阀门进行启闭操作和维护保养,无法启闭或关闭不严的阀门,要及时维修或更换;

4 灌装前应对在用气瓶进行检查.发现下列情况时不得灌装:

1)未取得国家颁发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厂生产的气瓶;

2)外表损伤、腐蚀、变形严重以及被判报废的气瓶;

3)超过检测周期的气瓶;

4)新投用的未经置换或未抽真空处理的气瓶;

5)未张贴电子标签的车用瓶;

6)绝热气瓶失去真空度的;

5 气瓶灌装后应对其灌装重量和气密性进行逐瓶复检。合格的气瓶加封塑封防伪标志。

6 加气、卸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软管根据使用情况定期更换;

2)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灌装秤、加气机定期进行检定;

3)加气、卸气前应检查系统连接部位,确认密封良好,自动、连锁保护装置正常,接好地线;

4)卸(装)车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具,液化天然气装卸车时人体未受保护部分不得接触未经隔离装有液化天然气的管道和容器;

5)液化天然气卸(装)车结束之后,应使拆卸下的低温软管处于自然伸缩状态;严禁强力弯曲,恢复常温后,应对其接口采取封堵措施;

6) 卸(装)车作业结束后,应对卸(装)车管道内的液体燃气进行回收或排空,严禁液体燃气滞留在密闭管段内;

(三)储罐及附件的运行、维护符合下列要求:

1 储罐及附件的运行、维护和保养,根据各场站内设施的工艺特点及国家现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进行。

2 站内值班操作人员必须定时、定线进行巡检,并记录储罐液位、压力和温度等参数。储罐进出液时,应观察液位和压力变化情况。

3 当储罐压力超出范围且安全阀起跳时,且外界温度超过35℃时应启动喷淋降温。

4 进入冬季后,要对储罐的排污管、阀门、液位计、液相管采取保温防冻措施,并定期对储罐进行排水、排污。

5 储罐的第一道阀门应为常开状态。阀门应经常维护,保持其启闭灵活。

6 每年对安全阀进行一次校验。

7每年定期对阀门做密封和启闭性能测试,当阀门无法正常启闭或关闭不严时,要及时维修或更换。

8 液化石油气储罐检修时进行气密试验采用充惰性气体和充水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但是采用充水方法时,环境温度不得低于5℃。

9地下储罐应定期检查储罐的防腐涂层及腐蚀情况,设有电保护装置的应定期检测,每年不应少于2次。

10储罐区内水封井应保持正常的水位。

11液化天然气储罐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进行试压,不得使用空气和水。

12每年对真空绝热储罐蒸发率进行检查;每2年对其检测1次真空度。

13不同来源、不同组分的液化天然气宜存放在不同的储罐中,并应密切监测气化速率。

14对较长时间储存液化天然气且不向外输气的储罐,应定期进行倒罐处理。

(四)瓶装供应站和瓶组气化站

瓶装供应站的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空瓶、实瓶按指定区域分别存放,并设标志,漏气瓶或其他不合格气瓶应及时处理,不得在站内存放。

2 气瓶直立码放且不得超过2层;50kg气瓶应单层码放,并应留有通道。

3气瓶总容量不得超出设计的数量,存放数量及接口数不得随意更改。

4对无人值守的瓶组站应每日定期巡查,站内密封点应无泄漏,管道及设备应运行正常,瓶组站周边环境良好,并做好巡查记录。

5瓶组站的工艺管道应有明确的工艺流向标志,阀门开、关状态明晰,安全附件齐全。

6站内灭火器每年定期检查和补充。

(五)调压器及附属设备(包括各瓶组间、场站内)的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巡检各连接点及调压器工作情况。当发现有燃气泄漏及调压器有喘息、压力跳动等问题时,应及时处理。

2 及时清除各部位油污、锈斑,不得有腐蚀和损伤。

3 对新投入使用和保养修理后重新启用的调压器,必须经过调试达到技术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4 对停气后重新启用的调压器,应检查进出口压力及有关参数。

5 定期检查过滤器前后压差,并及时排污和清洗。

6 定期对切断阀等安全装置进行可靠性检查。

7 瓶组供应站内配有伴热系统的调压装置,在瓶组卸压时应观察 各级调压器热媒的进水和回水温度,不得超出正常范围。

(六)气瓶运输

1 运输气瓶的车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必须是取得运输危险化学品相关手续的车辆;

2) 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准运证和化学危险品运输驾驶证;

3) 车厢必须为敞开式;

4) 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

5) 配备gps定位系统;

2 气瓶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运输车辆上的气瓶,应直立码放,且不得超过两层。运输50kg气瓶应单层码放。并应固定良好.不应摇摆、碰撞;

2)气瓶装卸不得摔砸、倒卧、拉拖;

3)气瓶运输车辆严禁携带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4)随车人员严禁吸烟;

第11篇 存在危险因素作业场所设备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作业场所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能够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人机工程学的原理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的要求,作业场所的各种安全设施、安全防护及危险部位和危险场所必需悬挂安全警示牌,为了确保安全警示牌设置的准确与合理,根据旅客运输行业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标志牌的管理

1、作业场所应根据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与工作人员和其他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易于看到。

3、各种安全警市标志设置后,未经相关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者拆除。

4、作业场所应设置专人负责作业场所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对标牌、警示灯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者毁坏的标志牌等要及时更新、更换。

5、要经常教育工作人员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的要求,要爱护安全警示标志,对破坏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按照相关奖惩规定进行处罚。

二、安全警示标志

1、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2、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色、蓝色、黄色和绿色。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等意思;

(2)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

(3)黄色:表示提醒人们的主意,凡是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及环境应以黄色表示;

(4)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

3、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1)禁止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

(2)警告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三角形边框;

(3)指令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圆形边框;

(4)提示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方形边框。

三、安全标志的使用

1、在进入作业场所的入口,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外来车辆禁止入内”等标志牌。

2、具有火灾危险物质的场所,如:维修车间、仓库等场地,应悬挂“禁止吸烟”、“禁止烟火”、“当心火灾”、“禁止明火作业”等标志牌。

3、消防通道上,应设置“消防通道禁止停车”等标志牌。

4、设备、线路检修、零部件更换,应在相应设施、设备、开关箱等附近悬挂“禁止合闸”、“禁止启动”等标志牌。

5、有危险的作业区如:配电间、机房、输变电设备的附近,应悬挂“禁止靠近”、“禁止入内”等标志牌。

6、上、下客区,应悬挂“禁止逗留”、“当心危险”等标志牌。

7、在总配电间、总配电箱、各级开关箱等处应悬挂“当心触电”、“有电危险”等安标志牌。

8、在通向紧急出口的通道、楼梯口、消防通道口等地应悬挂“紧急出口”、“安全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标志牌。

9、在出入通口、下客区等处处设置对应的标志牌外,夜间还应设红灯警示,保证由充足的照明。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月三十一日

第12篇 安全设备设施工具的使用与管理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因此消除设备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是确保生产系统安全的物质基础。

1设备不安全状态的主要型态及其特点

设备所显现的不安全状态随设备性质、类型不同而异,有的以单一的物理、化学或行为特性型态显现,有的则以多种型态组合显现。设备不安全状态可以分为以下四种型态。

1)物理形态

设备在静止状态下所显现的危险性和有害性,以物理作用方式为主而引发事故 。如设备或部件外观有尖角、锐边、粗糙面、凸出物等对人体的割伤、擦伤、卡伤;高温设备或部件表面等均属于物理型不安全状态。

2)化学型态

设备所显现的危险性和有害性,以化学作用方式为主而引发事故。如电镀生产设备蒸发的有害蒸气引起中毒事故;管道输送易燃液体、气体泄漏引发的爆炸事故。化学型态又可分为为原生型和次生型两种,原生型是指设备所散发的物质本身就具有危险性和有害性,可直接引发中毒、伤害、燃烧、爆炸等事故。而次生型,设备所散发物质自身并没有直接引发事故的危险性和有害性,而是通过与其他物质发生反应后形成新的、具有危险性和有害性的物质,所形成的新物质可引发事故。

3)行为型态

设备在运动过程或在与其他物体相互作用的过程中所显现的危险和有害特性。实际生产中的设备都在不停地运转着,其不安全状态大多在运转过程中显现出来,因此,行为型态是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器具等类设备的一种很普遍的不安全型态。根据具体表现方式不同,行为型态以可分为参数超限型、交叉碰撞型、失控型、挤压型、咬合型、接触型,详见表1设备不安全状态的行为型态特征

行为型态类型特征举例说明
参数超限型由于设备工作参数如压力、温度、

速度等超过额定限度而引起的破裂

爆炸、毁坏等。

锅炉压力容器超压爆炸;反应器反应温度过高、反应速度过快而引起的爆炸;设备部件运转速度过快而破裂等。
交叉碰撞型两种或两种以上设备、物体在运行过程中发生轨迹交叉而碰撞。厂内运输车辆与其他设备或人员相撞;飞出物与其他物体与人员的撞击等。
失控型设备、部件运行都属于有控运行,当设备内部因磨损、损坏或其他因素影响而使设备、部件启动、运行、停止失去控制时,即可引发事故。运输车辆刹车系统失灵,卷扬机制动器失灵等。
挤压型当物体或人员处于两个作相靠近运动的物体之间时发生。被挤压对象如果是人即引起伤害事故,如果是物除可引起物的损坏外,还可引起二次伤害事故。压力机滑块运动,具有往复运动部件的设备等均可能产生挤压事故。
咬合型在两个作旋转物体之间或一个旋转另一个作直线运动物体之间,物体或人员进入这些部位即引发事故。有齿轮、皮带轮、链轮的设备。
接触型两物体在接触的过程中呈现出危险性和有害性。具有锐边、尖角部件在运动中割伤、碰伤人体;水性物质与水接触,发生强烈化学反应而引发爆炸事故等。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措施(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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