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项目前期物业管理人员配备管理方案
住宅项目前期物业管理人员配备、管理方案
一、管理、操作人员配备原则
1、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管理人员100%持证上岗
2、坚持文化素质与实际管理经验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公司内部调剂为主和面向社会招聘为辅的原则
4、坚持一技多能,一人多岗的原则
二、管理操作人员配备数量
三、人员配备比例
随着管理方式,管理手段的现代化,物业管理队伍的结构也发生重大变化。针对小区的特点,我们要求物业管理人员必须是一专多能,实行一岗多职,真正体现管理职能的“三合一”(行政、保安、日常服务)。在管理队伍的建设上,我们将采用规范管理和人性化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运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严格考核,确保管理目标的实现。
四、员工管理
1、员工录用考核及奖惩、淘汰制度
(1)确定标准、严格招聘
我们公司在多年物业管理工作的实践中形成了一套自己的用人标准,比较突出的做法是:重品德修养,热爱物业管理服务行业,讲奉献、能吃苦;重工作能力,要求员工一专多能;重学历水平,坚持在高学历中选择录用管理人员。管理队伍年龄要求因岗位而异,合理优化,既稳健经营,同时又充满锐气。
(2)绩效报酬、规范管理
我公司人员的组织靠的是严格、可见的企业规范,在明确各级人员的岗位职
责和权利下,建立一套合理公正的奖励制度,依据工作中的表现确立不同的报
酬工资福利系统,通过规范化的iso9002:2000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运作。
(3)素质评价、绩效考核
人员管理中的绩效考核是充分发挥人员素质效能的内在保障。通过实践我们总结出管理人员素质评价体系,对员工进行全面客观的评鉴,各级人员均有详细的绩效考核指标,业绩的好坏、质效的高低、综合素质的优劣均可通过量化在分析图上反映出来。使考核起到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的良性作用,同时使员工有压力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并实行5%淘汰率。
(1)激励驱动,(2)留住人才
实践证明,企业想要保持长久的活力,就要有良好的激励机制和文化机制,鼓励员工奋发向上、努力工作;通过企业文化活动的形式,培养团队精神,增强团队意识和群体的凝聚力。
2、服务人员的素质要求(服务人员素质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管理处服务人员的岗位职责及素质要求
分类岗位职责具备条件
管理处 主任全面负责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大专学历,有5年物业管理经验,协调管理能力强,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具开拓创新精神。
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全面工作,主任不在时履行主任职责。大专学历,有5年物业管理经验,协调管理能力强,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具开拓创新精神。
服务中心主管负责接待投诉、社区文化、财务收费。初级以上职称,熟悉物业管理法规及运作环节,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具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
保安部 队长负责小区的治安和车辆管理工作复、转军人,党员,军事素质优秀,熟悉治安防盗报警系统运用,具有保安人员上岗证。
保安队员治安防范、消防、车辆管理、突发事件处理。退役军人,35岁以下,体貌端正、反应敏捷,作风正派,掌握基本知识和基本维修技能。
综合管理部 负责人负责房屋管理维修、工程维修、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工作。初级以上职称,熟悉房屋土建、水电的管理运作,具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和专业技术证书。
绿化工绿化养护精通绿化养护技能,掌握园林绿化技艺。
清卫工卫生保洁吃苦耐劳、体貌端正。
维修工负责小区公共设施维护,维修工作及业主家的零星维修。技术精湛,吃苦耐劳。
清运工负责清运小区的生活垃圾及零星装修垃圾。吃苦耐劳,身体健康,工作负责。
3、管理处年度员工培训计划表
表一:培训月份培训内容授课人培训对象培训地点
一《条例》问答总经理全体管理人员另定
二人事管理技巧副总经理全体管理人员另定
三公共关系学外聘全体管理人员另定
四常用设备自控原理及维护内部师资设备主管及设备责任人另定
五客户处理内部师资全体管理人员另定
六经济合同法外聘全体管理人员另定
七怎样有效地激励下属内部师资全体管理人员另定
八物业管理相关法则外聘全体管理人员另定
九房地产基础知识外聘全体管理人员另定
十供配电设备原理及维护内部师资设备主管及设备责任人另定
十一人际沟通技巧内部师资全体管理人员另定
十二物业管理电脑软件及运用外聘全体管理人员另定
管理处年度员工培训计划表表二:
培训月份培训内容授课人培训对象培训地点
一员工守则强化培训内部师资管理处全体员工另定
二工作技巧及服务内部师资管理处全体员工另定
三增强工作质量意识培训内部师资管理处全体员工另定
四怎样搞好班组团结内部师资班组长另定
五消防安全知识录像内部师资管理处全体员工另定
六实用礼仪内部师资管理处全体员工另定
七怎样搞好内部管理内部师资班组长另定
八法律常识内部师资管理处全体员工另定
九怎样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内部师资管理处全体员工另定
十简易维修常识内部师资管理处全体员工另定
十一物业管理业务知识内部师资班组长另定
十二急救常识内部师资管理处全体员工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