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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某校车管理员安全工作职责
校车管理员安全工作职责
1.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乘车学生档案。
2.定期对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督促校车驾驶员每天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状况,严禁车辆带病上路,制止超载行为,确保行车安全。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处理校车违法行为。
4.认真排查校车安全隐患。建立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和台账,定期与校车驾驶员一同对校车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2篇 中小学校校车管理员安全工作职责
中小学校校车管理员安全工作职责
1.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乘车学生档案。
2.定期对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督促校车驾驶员每天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状况,严禁车辆带病上路,制止超载行为,确保行车安全。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处理校车违法行为。
4.认真排查校车安全隐患。建立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和台账,定期与校车驾驶员一同对校车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3篇 校车管理员岗位安全工作职责
1.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乘车学生档案。
2.定期对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督促校车驾驶员每天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状况,严禁车辆带病上路,制止超载行为,确保行车安全。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处理校车违法行为。
4.认真排查校车安全隐患。建立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和台账,定期与校车驾驶员一同对校车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第4篇 某党校车辆管理工作规范
党校车辆管理工作规范
一、根据工作需要和车辆状况,按照先急后缓、确保重点的原则,调度车辆。
二、按月登记车辆行使里程,统计耗油量、百公里油耗和车辆维修费,并在校园网上公示。
三、随时记录出长途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事由。
四、搞好车辆维修,为安全行车提供保障。根据车辆自身系统提示或每5000公里进行一次保养,更换机油、机油滤芯,并视情更换汽油滤芯、空气滤芯、空调滤芯。驾驶员提出维修项目后,陪同驾驶员到定点修理厂维修。维修项目超过1000元的,必须报办公室主任批准。对20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建立维修档案,登记造册,以备查对。
五、每2个月结算一次停车费。凡按天计费的,结算时首先核实停车天数。
六、根据派车、出车情况,审核过路过桥费。
第5篇 小学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紧急通知
丰圩小学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紧急通知
2023年12月24日上午,江西省贵溪市滨江镇红塘村委会合盘石童村小组发生一起接送幼儿园学生的校车侧翻水塘事故,造成3名儿童当场死亡,8名儿童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严重后果。再次敲响了校车安全的警钟,为吸取教训确保中小学生、幼儿园交通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强化校、园车管理责任。要以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责任感、使命感,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制度,从机制体制上为学生的交通安全提供保障。
二、广泛宣传,强化意识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要通过上好交通安全教育课、设置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片等形式,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尤其是安全乘坐校车教育。通过教育活动使家长、校车经营单位、驾驶人和中小学生、幼儿园幼儿及时了解、遵守相关规定,自觉抵制乘坐超员、无牌、无证、无保险的接送学生车、报废车、载货车和拖拉机。
三、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应使用自购或承租其他单位的符合安全标准的并取得校车标牌的客车作为校车,严禁租用及使用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达到报废标准、没有取得校车标牌的客车用作校车。中小学、幼儿园在承租、使用校车时,要做到认真检查车辆技术状况、与校车驾驶人逐人见面,与校车驾驶人及租赁单位逐车逐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状,严禁超载,发现超员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要坚决制止,并及时报告当地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
四、全面排查,认真履责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要配合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一次认真排查,召开一次幼儿园园长、校车驾驶员会议,对校(园)校车的状况、运行管理、年检情况、保险情况和校车驾驶人管理等情况进行摸排,查找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车况破旧,到达报废标准、安全隐患未消除,没有取得年检标志、保险未到位的车辆一律不得作为校车使用。各学校对校车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的资格审查,重点检查从业资格,驾驶技能和驾龄,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辞退。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车和校车驾驶人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明确校(园)长为校车管理第一责任人。各地各校(园)要强化管理,认真排查,及时整改,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第6篇 驾校车辆管理组工作职责
为了提升完善我院在教学车辆和办公车辆的管理,专门设立车辆管理组。车辆管理组同时归宿学院办公室和教务部的双重领导。其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 负责所有学院新购教学车辆和办公用车的保险、上户工作。在完成以上工作后,将车辆和相关的车辆资料移交给使用和保管部门。
二、 负责所有车辆的保险的续保和理赔业务。按照车辆上一年保险的到期日为准提前一个月购买下一年审周期的保险;学院所有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车管组必须配合安全组做好保险的理赔工作,并按规定填写事故经过和处理报告(报告由车管所组保管,每月整理上交一次)
三、 负责学院办公用车和直营教学车辆的维修保养。车管组必须对上述车辆做出纸制和电子档案的信息表,根据记录督促使用部门或人员完成车辆的定期保养。所有车辆的维修都必须由车管组出具保修单后在指定的修理点进行维修。
四、 负责学院办公用车和直营教学车辆的燃料补充事务。所有其他部门和人员都必须按车管组的规定和燃料补充标准在指定地点进行燃料补充。车管组要及时登记‘统计燃料使用情况,并形成文字报表每月向学院办公室和教务部上报燃料费用情况。
五、 配合安全部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小组做好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车辆管理工作。车管组必须形成每日值班制度,全年(包括节假日)都必须
第7篇 校车管理员安全工作职责
1.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乘车学生档案。
2.定期对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督促校车驾驶员每天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状况,严禁车辆带病上路,制止超载行为,确保行车安全。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处理校车违法行为。
4.认真排查校车安全隐患。建立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和台账,定期与校车驾驶员一同对校车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第8篇 镇中心学校校车管理工作责任状
镇中心学校“校车”管理工作责任状
为了贯彻落实《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督管理,明确各学校(幼儿园)在做好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责任,积极预防和杜绝学校交通安全事故,保障学生的上下学安全,特签订本责任状。
一、明确责任人必须履行的职责
各学校(幼儿园)校(园)长是学校(幼儿园)校车管理工作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是经交警部门审查并贴有规范的标识、标志的车辆。通过教育使学生拒乘农用车、三轮车、货车、拼装车和报废车辆。学校(幼儿园)必须与接送学生车辆的车主签订安全责任书。
2、接送学生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具备《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学校(幼儿园)必须与聘用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要求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等违章现象。学校(幼儿园)要经常联系相关部门检查超员超速现象,采取严把放行关等措施,从源头上控制超载现象,确保安全营运。
3、学校(幼儿园)应至少安排一名教师或者督促车主安排随车护送人员。跟车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接送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接送学生、幼儿工作。学校(幼儿园)应要求跟车员和司机在学生(幼儿)上下学与班级教师或家长交接学生(幼儿)时,要相互清点人数并实行签字交接制度,完善管理台账。跟车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学校(幼儿园)事先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幼儿园)上报情况。
4、加强教育与管理,积极预防交通安全事故。
(1)定期进行安全教育,采取召开会议、下发告家长书等形式对学生及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一学期不得少于三次。教育学生不乘坐无资质车辆和超载车辆;家长不得聘请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督促车主接送学生时不超员不超速。开学之初,学校(幼儿园)要与班主任和乘车上放学的学生家长签订责任书,在学校(幼儿园)备案。
(2)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员安全管理与安全教育制度,督促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工作,主动接受学校和交警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员管理台帐。
(3)严格落实车辆放行制度,各学校要根据交警确定的每辆接送车的承载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的确定每一部车辆的乘坐对象,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从源头上杜绝接送学生车辆超员现象。
(4)严格办理报批手续,学校组织师生外出等集体活动包车要先报中心学校,由中心学校报到教育局和交警部门审批,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A1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员。
二、严格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中心学校对将落实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学年内接送学生不出任何事故,且无任何举报违章现象的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严格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因签约责任人失职、渎职或应当履行职责而没有履行,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视其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同时,中心学校将组织专门人员对各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落实有关规定不认真,问题突出的单位,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并按照组织程序追究相关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
下达责任书单位:责任单位:
流西河镇中心学校
校长: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