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改扩建、检修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生产装置(指生产企业内所有生产装置和生产部位,下同)的改扩建、检修等施工作业,特别是动火施工作业,应在装置停工状态下进行。因特殊原因要在装置生产运行中进行的,必须要加强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确保生产装置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生命安全,为此,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直属生产企业和承担改扩建、检修等施工作业的所有施工单位。
第三条 生产装置的改扩建设计、施工、验收必须视同新建装置,严格做到劳动保护设
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搞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四条 改扩建后装置与相邻装置和设施的安全防火间距、消防设施及系统、消防通道、安全技术装置等的配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定要求。
第二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 生产企业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施工主管部门会同安全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包括对施工单位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
1.确认施工单位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
2.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
3.确认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措施。
4.审查施工单位施工和安全经历。
5.审查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所持的上岗证件。
6.审查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作业证件。
7.若存在工程转包,审查转包合同及转包队伍的资质。
对安全资质审查不合格者,安全部门有权对施工队伍予以否决。
第六条 生产企业和施工单位要按《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单位必须遵守集团公司和直属企业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
2.施工单位要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功能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并保证设备的完好。
3.施工单位要根据国家、集团公司和企业的法令、制度和规定要求,为承担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2篇 浅谈变电所大型改扩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一、前言
“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工作的重中之重。电网的安全运行与否,不仅仅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还会有极大的社会影响,而220kv变电所对电网的安全可靠供电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电网快速的发展和日趋复杂,新设备、新技术的大量采用,以及变电所无人(少人)值班方式的必然趋势,一些老变电所必须经过大规模的改造才能适应电网的需要。但有的老变电所由于在电网中还处于比较重要的位置,所供的负荷很大,变电所全停是不可能的,所以在运行变电所进行大型改造工程必然带来运行高风险,影响电网的安全可靠供电!所以我们必须采取可靠的方法,提高变电所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
二、改扩建施工现场对变电所安全的影响
一般来说,变电所大型改扩建现场管理难点主要由以下几点:1、施工时间跨度长;少则一个月,大则数月乃至一年。2、运行方式变化大,操作频繁;在改造过程中,变电所正常运行方式被打破,为了配合各阶段的施工,还必须不断改变运行方式,甚至有的母线半段运行、半段带电;有的设备在同一施工阶段有几天停电,有几天带电。值班员开票、操作工作量大;3、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存在抢工期不重视安全的现象;4、作业环境复杂多变;有的作业点距离带电设备较近,有的施工任务对运行设备存在影响(如停用所有储能电源等)。
三、加强改扩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办法
运行人员在施工现场管理中,要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使用一些切实可行的管理手段,保证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运行。
1. 运行部门应提前介入,积极参与施工方案的讨论,从运行角度提出看法和注意事项。因为运行人员对所辖变电所现场的了解是别人不能比拟的,这样可以防止施工方案出现脱离运行实际的情况,保证方案的科学性。
2. 在施工方案确定后,运行班组应组织全体运行人员讨论学习,并对职工进行培训,使之了解掌握施工目的、内容。发动大家一起排模工程存在的危险点,进行预控。同时,运行班组根据施工现场实际,制定现场安全提示牌,如: (一)施工现场布置图:用不同颜色明确现场施工区域、工器具堆放区域、备品备件堆放区域、废品堆放区域、设备加工区域。以及标明施工人员进出路线,现场安全隔离措施情况等,使运行人员和施工人员对现场一目了然,防止人员进入非施工区域,并提高现场文明施工水平。
(二)保护小室屏位图:用不同颜色标明运行屏、改造屏、新立屏等,给运行人员和施工人员明确提醒。 (三)施工现场危险点预控图:详明的提出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危险点,可能造成的后果及预防办法等,对施工人员和运行人员提出警示。
(四)人员职责图:写明工程中各人担负的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也方便各部门协调联系。
(五)现场设备示意图:设立一面大白板,画上工程涉及的一次设备模拟图,根据施工方案,用不同颜色标明当天施工范围及每天的设备状态变化,帮助运行人员掌握现场情况
(六)施工人员进入设备区注意事项:提醒施工人员进入运行区域应注意的各种情况,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3. 在工程开始后,运行人员要将工作重心向前移,将工作做实、做细。可分为几个方面:
(1).安全员根据每个阶段的改造工作,提前会同全体人员进行该阶段危险点排模预控,制定危险点预控表,包括操作危险点、施工危险点、运行方式危险点及预防办法和事故预案,特别要注意:在一个改造阶段中,有的设备存在状态改变的情况,运行人员对此要及时掌握。危险点排模要提前做好,传达到每个运行人员。
(2).技术员应根据改造项目,及时完善典型操作票、现场运行规程,使之跟上工程进度。对改动过的设备,一次设备及时完善五防、命名牌等,二次设备及时完善各类标签、面板提示,对变动的回路等,及时对运行人员培训交底。这些工作要在该阶段改造结束投运前完成,方便运行人员监控、验收、操作。
(3).运行人员也要做到以下几点:1)对停电申请,要根据施工方案及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仔细审核所提安全措施是否满足要求,既要避免设备状态低于实际工作要求,使工作无法进行,也要避免设备状态超出了实际工作要求,使运行人员白白增加操作量。2)对于操作,在操作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运行人员必须仔细审核操作票,了解操作目的,熟悉操作内容,必要时实地查看操作设备。3)对于工作票,运行人员要在收到工作票后,根据施工方案和设备实际状态,确认安全措施满足工作需要,特别要注意相邻带电部位必须在票面上交代清楚。必要时去现场实地查看。
4. 对于现场安全措施的布置,既要保证安全,又要方便施工单位工作。在施工现场,可以采取软隔离和硬隔离相结合的办法,对于一些停电时间较长,与带电设备距离较远的施工区域,可用脚手架加彩钢板将其与运行设备完全隔离,使工作更加安全。对于停电时间短,与带电设备距离较近或运行方式经常变换的设备,可以用安全插杆和安全围绳将其与带电设备隔离,并根据工作范围、设备运行方式的变化而及时改变安全措施。对于施工人员进出施工区域的道路,如须经过运行区域,也应用安全围栏隔开。总之,现场安全措施要做到:只要施工人员不跨越安全措施,就没有触及带电设备的危险。同时,在每个工作开始前,运行人员必须将施工区域上下、前后、左右所有可能碰及的带电部位向施工负责人交代清楚,并确认其确实掌握。二次工作时,必须将相邻的屏门锁住,并在屏门、裸露的空气开关、闸刀贴“运行设备,严禁触碰”警示牌,同屏的设备屏后接线用红布封住,装置、空气开关、闸刀贴“运行设备,严禁触碰”。所有敷设进运行屏的新电缆必须用绝缘布包住,盘好放入屏内。
5. 施工期间,运行人员应了解每天施工进度,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督察,可根据工程实际,制定施工现场动态检查卡,将需要重点检查的项目列在上面,让运行人员有目的的检查,对施工人员的违章作业、危及人身或设备的行为及时制止纠正,并记录在检查卡上,必要时停止工作,要求施工单位彻底整改。在施工期间对接地线必须严格控制,外借、挂接必须办理完整的手续,并记录在案。对于五防解锁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保证施工期间的运行安全,防止留下隐患。
6. 设备验收时,运行人员应侧重对设备状态的验收,可采用专门的设备验收状态检查卡,保证设备恢复到工作结束前的状态,运行人员要加强对接地点及现场遗留物的检查。防止给设备启动、复役埋下隐患。
四、结束语
变电所改扩建现场安全管理直接涉及到变电所的安全运行,对电网的安全可靠供电有直接的影响,近几年来,变电所改造期间出现事故在系统内已多次发生,所以,如何提高变电所改扩建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保证工程期间的安全运行,是我们运行人员应尽的职责!
第3篇 大唐发电厂新改扩建工程安全三同时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大唐南京发电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于本厂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
第三条 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
第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安全“三同时”管理由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 项目负责部门要对项目的设计、实施、验收全面负责,对实施项目过程中出现安全、质量等方面的问题及时解决。
第六条 项目负责部门部长总体协调,分管厂长负责具体实施,设备部、安监部、人资部、厂办、发电部、检修公司专业负责人协助完成。凡不符合国家安全、环保、卫生、消防标准规定的,项目负责部门有权制止其施工和投产。
第七条 “三同时”内容
(一)一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采取技术措施增加生产能力的挖潜、革新、改造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即: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二)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或技术。
(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
(四)项目建设前,要编写好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和方案,必须同时提出劳动保护要求,其内容包括劳动保护设施、安全消防设施、防尘防毒设施和“三废”处理等措施。
第八条 “三同时”的执行
(一)项目负责部门组织召开有关领导以及设备部、安监部、发电部、人资部、厂办等部门专业人员参加的会议,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审查。
(二)初步设计会审后,由项目负责部门填报《“三同时”审批表》(见附件),提供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审核意见,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设计。
(三)《“三同时”审批表》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任意更改,若确实需要更改,必须严格按照《变更管理制度》进行,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更改方案,经过项目负责部门组织审查合格,并报审本厂批准,方可开工建设。
(四)由项目负责部门组织编写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作业指导书。
(五)项目作业指导书要详细说明生产工艺流程,每个环节在劳动安全、工业卫生和环保方面可能产生的危害,采取的措施以及达到的效果等。
(六)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
(七)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中,要有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管理部门、人员参加,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时,均不能验收,直至达到要求。
(八)在项目竣工后,要由当地安全监督部门、消防部门、环保、卫生及其他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
第九条 在相关工作中,未严格遵守本制度管理的将根据本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纳入绩效考核。
第十条 本制度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