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审管理工作程序
公司内审管理程序(三)
1.目的
验证环境管理物质体系是否被正确实施,以及适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矫正措施。
2.范围
凡一切与环境管理物质体系有关之规定事项与实施部门皆为核准范围。
3.定义
管理代表:组织、总结内部审核工作的开展和确认
内审组长:务责内部审核计划、实施、总结的监督
审核员:依内审计划、内审点检表实施点检
4.职责
主导部门:iso事务局/管理代表
相关部门:制造部、生产管理部
5.管理内容
5.1审核规划
5.1.1定期审核: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内部审核,原则上监督审核提前一个月执行。由管理代表制定审核计划,组织成立内部环境管理物质审核组,内审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出任。
5.1.2不定期审核:当系统中的组织架构出现重大改动或出现严重异常或重大客户投诉时依管理代表之通知执行。
5.2审核准备:
审核前一周内由管理代表召集内部环境管理物质体质审核组成员召开工作会议,任命审核组长,制定“审核计划表”确定审核范围和内容,明确审核组成员的分工(分工原则:审核员与被审核部门无直接责任关系,并对该部门工作流程有一定的了解)。
5.3审核计划表必须提前一个星期发放到被审核部门,以便于被审部门安排工作,同时便于审核员熟悉了解各被审部门的运作程序和的文件。
5.4执行审核:
5.4.1正式审核前,由审核组长组织召集环境管理物质体系管理代表、审核员和被审核部门负责人举行首次会议,并确认审核核准的范围、方法、依据与行程。
5.4.2审核员通过观察、询问、查阅文件等方式进行审核,并详细的记录审核过程中所发现的不符合项目,客观公正的反正环境管理物质体系实际运行情况。
5.5现场审核行动完成后,审核组长先召开审核小组会议确认各内审员不符合项数及总数等整理资料后再召集审核员与被审核部门负责人及管理代表举行结束会议,并确定受审核部门负责人对审核发现情况确实了解。
5.6实施改善:
5.6.1上述工作完成后,由管理代表主持召开总结大会,由内审组成员说明审核结果和不符合项目的情况。各审核员根据内审不符合事项发出纠正和预措施报告书给不符合项发生部门,并要求不符合项目发生部门提出纠正措施和完成日期。
5.6.2各不符合事项发生部门负责人员针对本部门所发生不符合项目之内容认真制定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各不符合项目的实施改善情状况由审核小组执行检查、核对,管理代表负责确认。
5.6.3纠正对策仍有不符合情形,则退回责任单位重新提出。
5.7由内审组长将内审结果情况作成内部审核总结报告,经管理代表确认后向总经理报告。并在管理评审会议上提出及进行评审。
5.8内审员:
5.8.1内审员具有培训机构颁发的体系内审员证书或经过公司培训有资格认可的人员,
5.8.2内审员负责公司体系文件的建立与维持,担当公司的内审工作。
5.8.3不符合事项的跟进、有效性确认。
6.相关附件
6.1内审检查表
6.2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