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新材料推广应用管理工作程序
工程项目新材料推广应用管理工作程序
一、目的
确保新材料在工程中及时成功应用,充分发挥其高效、节支、环保的作用,同时完善住宅功能,提高工程质量,增加市场卖点。
二、职责部门
工程部负责新材料的推荐、考察、应用及推广工作。
三、相关部门
预算部负责提供新材料的应用成本分析。
四、适用范围
市建委许可使用,具有相应检测鉴定报告的新型建筑材料,最好有在其它房产商的类似工程中成功应用的经历。
五、工作程序
1、各专业工程师负责跟踪调查相关材料在建筑市场的发展动态,如有合适的新材料,专业工程师对其性能、质量标准、评审机构、获奖情况、工程实例进行了解,并向部门经理提交新材料推荐应用报告。
2、部门经理认为该新材料可行,组织进行以下工作:
对厂商的资质、资金、生产规模、市场信誉度、市场占有率进行考核。
如有条件,可进行实例考察,听取其它房产商对此新材料应用的反映。
邀请相关专家,举行新材料应用专家咨询会。
3、预算部结合原先材料作出新材料应用成本分析报告。
4、分管副总召集工程部、预算部相关人员召开新材料应用讨论会,作出以下决定:
不采用。
小范围试用。
全面推广应用。
5、新材料应用被采纳,专业工程师需做以下工作:
向设计部门推荐使用。
在与厂商签定合同中,对新材料的售后服务进行严格约束。
对新材料应用过程进行重点控制。
对新材料应用效果进行跟踪调查。
6、如需要,预算部对新材料应用成本分析进行调整。
7、专业工程师负责对新材料应用情况进行汇总,作为今后应用的依据。
8、如新材料应用成功,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并作为工作成绩计入年度工作考核。
9、此程序文件应发放到下列人员:
注:1、持有本文件者应严格按此文件要求执行。
2、若认为本文件有不合理之处应及时向本文件的审批人提出修改意见。
编制: 校对: 审批: 发放号: